论文投稿百科

国外人类反常行为研究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1 16:03:43

国外人类反常行为研究论文

论侵犯行为产生的原因摘要:侵犯行为是社会心理学研究的主要课题之一,各学派的学者们对侵犯行为产生的原因也提出不同的理论,本文对学者们提出的各种理论的论述行进了综述,并根据侵犯行为产生的不同原因提出了相应的减少和预防侵犯的社会心理学的途径和方法。关键词:侵犯行为 原因 预防侵犯 一、侵犯及侵犯行为的概述侵犯行为是心理学尤其是社会心理学研究的主要课题之一。对于侵犯的定义各学者的定义也不相同:侵犯:亦称侵犯行为,指有意图的伤害或危害他人的行为。侵犯行为的定义:侵犯是有目的、有意图地伤害他人的行为;侵犯是一个十分复杂的事物,它包括了造成的伤害的行为,破坏性的影响以及社会标定的过程。侵犯的定义绝大多数心理学家在定义侵犯时基本赞同如下的描述: “侵犯, 是在违背他人意愿的情况下, 以伤害他人的肉体或心灵为直接目标的行为方式的总和。”笔者认为凡是以伤害他人身心健康为目的的任何行为都是侵犯行为。二、侵犯行为产生的原因现在虽然还没有关于侵犯行为起因的统一性理论, 但是已经产生了许多观点,纵观各观点之间还存在一定的关联性, 本人综合一定代表性的观点对我们能够观察到的侵犯现象作出比较合适的解释。1、是关于侵犯是人类的本能还是习得反应的问题心理学成为独立的学科始于19世纪后半期, 那时候的理论家受到达尔文学说的影响, 普遍把人类的动机归因于先天的禀赋。威廉•詹姆斯认为“侵犯是人类天生的劣根性, 是人人都有其残余的好斗本性, 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对他人的仇恨”。在20世纪20年代, 精神分析学派的侵犯研究得到了各国学者的重视。弗洛伊德把侵犯行为与“利比多”联系起来, 认为侵犯行为起因于被异性侵犯后受压抑的记忆所产生的困扰状态。后来, 弗洛伊德逐渐修正了他关于侵犯起因的观点, 最终把侵犯行为与死亡本能联系在一起。在20世纪早期, 社会生物学对于人类侵犯行为的研究主要倾向于使用比较明确的概念来表达内在的生物机制, 当神经学研究发现侵犯行为伴随着某种形式的脑反应时, 这种研究倾向就被进一步加强了, 并且直到今天还保持着一定的影响。当前心理学关于侵犯行为的解释通常都是使用挫折、消极情感和愤怒等概念来加以描述的。2、是侵犯行为的社会生物学解释理论大多数社会心理学家都认为生物学因素只是人类发生侵犯行为的调节变量,但无可否认的是许多生物学因素在人类发生侵犯行为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经常被用来解释侵犯行为的生物学因素主要有四种, 即(1)以洛伦兹为代表的动物行为因素; (2)以Wilson和Paly为代表的生物进化因素;(3)遗传因素;(4)荷尔蒙因素。3、挫折侵犯理论挫折侵犯理论是由多拉德和米勒等人在1939年首次提出的, 其产生与发展过程一直受到精神分析理论和学习理论的双重影响。该理论是把侵犯行为系统地定义为人类对环境条件反应的第一次尝试。多拉德认为个体的侵犯行为是由他所受挫折而引起的, 侵犯行为是个体受到挫折的后果, 其发生总是以挫折的存在作为前提。该理论在其后的发展过程中得到了一些修正, 现在的理论共识是: 受挫可能使个体产生多种行为结果, 侵犯行为就是其中之一, 但一般情况下侵犯的产生都以受挫作为前提。4、认知新联想理论该理论认为:诸如挫折之类不利条件不会直接引发侵犯行为, 它们首先会产生不断积累的消极情感, 这种消极情感作为一种中介调节过程, 最终有可能表现为两种直接的结果:侵犯行为和逃避行为。也就是说, 所有能够引发消极情感的环境都可以看作是侵犯行为或逃避行为发生的先行条件。5、认知情感互动理论认知情感互动理论是针对认知过程在什么时候,以及如何影响侵犯行为发生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理论观点, 其认为愤怒是调节外界环境刺激和侵犯行为之间关系的必要中介变量。而所谓愤怒是持续唤起的消极情感过程和说明、理解这种这一过程的认知过程相互作用的结果。6、社会学习理论社会学习理论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 它对挫折侵犯理论简单地把侵犯行为看作是一种受挫反应的观点提出了深刻的批评, 虽然它并没有否认挫折或其他环境刺激是诱发侵犯的重要影响因素, 但它把研究重心放在了个体是如何获得并保持侵犯行为的问题上。社会学习理论认为基因与天赋规定了侵犯的潜在可能性, 挫折和其他刺激只是侵犯发生的环境条件, 而个体侵犯行为的对象、形式、强度和频次等细节都是个体在经验中获得的。7、社会信息加工理论社会信息加工理论认为:人际冲突行为受到个体对冲突认知的指导, 因此在很大程度上, 侵犯行为的发生取决于个体的社会信息加工过程。如果某人缺乏正确处理社会暗示和做出适当反应能力的话, 他就有可能对社会信息表现出不适应或者不恰当的行为, 这种不适应行为会使他受到周围人的排斥, 进而可能会使他变得消沉, 或使他养成一贯的侵犯性。8、侵犯的互动理论长期以来, 美加两国的心理学家所从事的侵犯研究典型地集中在个体行为上, 其中有些研究倾向于把侵犯视为稳定人格的必然结果, 这种理论观念基本上都是来自于临床心理学的研究实践。不过多数心理学家, 尤其是社会心理学家更愿意从社会环境中寻找侵犯行为的发生原因, 他们往往把侵犯看作是社会条件的必然结果, 而认为侵犯与个体自身的关系并不显著。以上两种侵犯研究视角很少关注侵犯对侵犯行为主体的影响以及受害者在侵犯过程中的反应, 也就是说, 他们都没有把侵犯行为作为一种互动的过程来加以研究。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的侵犯行为研究逐渐把注意力投向了侵犯的互动过程, 并把这种互动过程视为侵犯行为发生的真正原因。9、兴奋转移 由于敌意性的侵犯行为总是伴随着情绪的激起,所以心理学家想知道由于其他刺激所引发的生理上的激起是否会转移到侵犯性冲动之上。泽勒曼等人在研究爱情行为的时候发现,由其他刺激诱发的情绪性激起会转移到爱的对象之上,他称这一心理过程为兴奋转移。10、侵犯性线索侵犯性的线索也会引发侵犯行为。柏科维兹发现,情境中与侵犯相关的一些线索,如刀、枪、棍等器械往往会成为侵犯行为产生的起因,他把这种现象称为武器效应除了刀、枪等明显的侵犯性线索,与死亡、邪恶等相联系的黑色也是引发侵犯的线索。比如,弗兰克等人就发现,在职业棒球和橄榄球比赛中,穿黑色服装的一方经常受到的惩罚比浅色一方的多。实验研究也证明,穿黑色衣服的赛马选手也表现出更高的侵犯性。卡尔森对23项研究所做的分析发现,与侵犯有关的线索不仅可以引发侵犯,并且能够使已经愤怒的人的侵犯性加强。11、去个体化行为去个体化是由心理学家津巴度和费斯汀格等人提出来的。实际上早在19世纪90年代,法国社会学家黎朋在研究群体行为的时候就发现,在群体中,个体的情绪会很快传给团体的其他成员,从而使得处在群众中的个人表现出一些独处时不敢表现的野蛮与毁灭性行为,并把这种现象叫做社会传染。12、温度早在十九世纪初,一些社会哲学家就发现天气变化与犯罪行为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关系。而近二十年来,对这个问题的研究更多。比如罗特姆的一项档案研究发现空气污染与暴力犯罪有关。在巴龙的研究也发现犯罪与温度有关,他通过研究发生在夏天的城市暴乱与气温的关系,发现其呈现出倒U曲线,在华氏81—85度时,暴乱的数量最多,当温度较低或很高时,暴乱发生的数量较少。但是由于他们没有考虑不同温度的持续时间,使得这个结论受到卡尔斯密斯和安德森等人的批评,其中安德森用概率论对这一曲线加以修改,指出在特定的温度范围内,暴力事件的发生与温度呈现线性关系,也就是说,在摄氏38到41度以内,随着气温的升高,人们的暴力倾向增强,但是在超过这个温度之后,由于人们外出的机会下降,所以暴力行为产生的机会也较少。13、性别人类学和社会心理学在侵犯行为的性别差异方面有四个重要的发现: 首先,在各种人类文化中, 男性通常比女性更具有侵犯性; 其次, 在有差别的社会化形成之前的生命早期, 男性比女性更具有侵犯性; 再次, 侵犯的性别差异不但表现在人类身上, 在进化程度低于人类的灵长类动物中, 雄性动物比雌性动物更加具有侵犯性; 最后, 侵犯行为与性荷尔蒙相关, 也可以通过注射性荷尔蒙等物质来加以改变。14、饮酒与侵犯行为长期以来,人们一直认为酒精能使人变得易于被激怒及好斗,许多相关研究支持这种假设。比如布什曼和古斯塔法森就用实验研究也证明,过量饮酒的人易于被激怒,从而表现出高的侵犯倾向。那么,为什么喝酒能使人们变得好斗呢?一些研究者认为是酒精给侵犯行为提供了直接的生化刺激,使得喝酒的人的激起增加,我们俗话说的“酒壮人胆”就是这个意思。而大多数的研究人员则认为酒精降低了人们对侵犯行为的控制,霍尔和斯蒂勒等人称之为“去抑制”,强调这种抑制对暴力行为的影响。三、减少和预防侵犯行为的途径和方法不同的社会心理学者对于如何减少和预防侵犯行为,提出了不同的途径和方法,以下就是本人综述各学者对现实社会中侵犯行为进行控制需要考虑的几个因素。1、建立公平的分配制度常言道“不平则鸣”,由于利益分配的不公平引起个体的挫折体验,进而导致侵犯行为的现象在现在社会生活中屡见不鲜。因此,建立公平的利益分配机制,帮助人们树立科学的公平观,可以有效的减少由于挫折而引起的侵犯行为。2、惩罚人们预期自己的行为可能遭受惩罚,则会避免表现侵犯行为。但对儿童的惩罚往往使受到惩罚的儿童比平常儿童表现出更多的侵犯行为。比如史特劳斯等人(1980)系统地研究了家庭暴力的社会影响,发现惩罚能使受惩罚者更具侵犯性,不论是因模仿还是由于受惩罚者愤怒的增加。更为重要的是在一个家庭中,这种侵犯性可由上一代传递给下一代。在一项研究中,史特劳斯等人发现,已婚而且曾看到过父母相互攻击的男性,有35%的人在过去一年中打过自己的妻子;而从未见过父母有暴力行为的人中只有10%的人在过去一年中打过自己的妻子。女性的比例也基本类似:(27%,9%)。因此,不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儿童期曾受过惩罚的人,长大成人后更可能以暴力行为对待家人,父母可将其暴力倾向传给下一代,史特劳斯等称之为“家庭暴力的社会遗传”。3、说服教育说服教育的作用在于提高人们对侵犯行为后果危害性的认识,说服教育是转变人的态度的重要手段,要通过说服教育防止侵犯行为必须注意以下几点:1、说服要及早进行。让儿童从小辨明是非,懂得侵犯行为对他人和自己的危害。2、说服时要提供受害人痛苦的线索。4、降低挫折由于侵犯行为与挫折有着紧密的联系,所以通过降低挫折来减少侵犯行为也是一个较好的方式。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常常注意自己的言行,不要成为他人的挫折制造者。5、学习抑制自己的侵犯行为我们要学习对自己的侵犯行为加以抑制或控制,我们可以设身处地地从对方的立场出发,看看自己的行为到底会给他人造成什么样的危害。体验一下他人的痛苦,并通过自我意识反省自己,都能够有效地减少自己的侵犯行为。6、宣泄早在20世纪初,弗洛伊德在治疗神经症的时候就发现,当病人向自己诉说了积压在内心深处的一些欲望之后,病人的病情会得到好转,他把这种现象称为宣泄。后来,其他的心理学家把这个原则用在处理侵犯行为方面,他们认为人之所以表现出侵犯行为,是因为他们遭受挫折的缘故。所以只要提供场合或机会,让那些遭受挫折的人把自己的愤怒和挫折发泄出来,他们进一步侵犯的动机就会减弱。7、控制暴力电视大众传播媒介特别是电视是现代儿童获得侵犯行为的重要来源,限制儿童看暴力节目,以减少接触电视暴力榜样的机会。事实上,现代媒介的发展,使人民对传播内容的控制越来越困难,所以根本的方法是要提高儿童对暴力节目的正确认识能力和自觉抵制能力。研究者发现,通过简单的教育过程提高儿童的认识以减少电视暴力对他们的消极影响是可能的。参考文献:朱启臻 张春明《社会心理学原理及其应用》,中国社会出版社,第137页;周晓红《现代社会心理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17页;时蓉华《新编社会心理学概论》,东方出版中心,1998年版,第322-328页王恩界乐国安《社会心理学关于侵犯行为的理论探析》,《社会科学战线》2006年第3期中国心理学家网《人类的侵犯行为》

态度与行为摘要:态度和行为的关系研究从拉皮尔所做的那个“言行不一”实验开始已经有相当一段长时间了,社会心理学家最初对态度和行为之间的微弱相关感到惊奇,而转向研究内在态度在多大程度上,并在什么条件下,会影响我们的外在行为。本文综述了之前关于态度是否能预测行为的经典实验和社会学家据此得出的何时何地何种情况下态度对行为有较大的影响,并提出未来的态度和行为的关系应该充分考虑内隐态度测量。根据这些理论设计出一年级小学生学习态度与学习成绩之间存在怎样的相关的实验关键词:态度;行为;行为预测1 引言 态度是社会心理学中最为经典的一个研究理论,在也是当代社会心理学研究领域的一块基石。而态度对人类社会行为活动预测,或者说态度对我们行为活动的影响更是社会心理学家积极关注的焦点问题。最初,社会心理学家认为:研究人们的态度就是为了预测他们的行为。然而态度真能预测我们的行为吗?日常生活中,我们深信着这一观点。在某些行为上,我们却似乎表现得有些“伪君子” 。如在一些许多颂扬以增强健康和体能为宣传口号的体育竞技赛背后,有很多卷烟等有害健康产品的广告,而且广告内容本身也是自相矛盾的;又如我们知道也害怕巧克力的高热量,却总抵制不住美味的诱惑。这就像罗伯特?埃布而森所说,我们“精通并擅长为自己的行为找原因,但却非常不善于做我们已找到原因的事。”2 关于态度的概述什么是态度 首先将态度这一概念引入心理学领域的是Spencer和,他们认为态度是一种把判断和思考导向一定方向的先有观念和先有倾向。这种看法被后来的实验所证实,1888年,Langer发现,如果被试集中注意即将做出的反应,其反应时间比没有这种预先准备的情况要短。这种预先的准备状况就是所谓的态度。在此之后,许多心理学家在实验中发现了,态度对人的心理活动和行为反应的制约作用。 1919年,托马斯等人在研究波兰移民问题时,为了说明社会环境的变化对个人行为的影响,以及社会与个人行为之间的关系,具体研究了态度的内涵,首次使态度成为社会心理学家的重要课题。态度概念的提出得到了许多心理学家的支持。后来心理学家们对态度进行了各种各样的解释,根据自己的理解给态度下了各种各样的定义。其中对态度的经典解释有三种。 奥尔波特 () (1935)在《社会心理学手册》中总结归纳了的各种有关态度定义,在此基础上出6个要素: ①结构(get)。态度是人对于适应环境状况和对象的整体生命结构; ②行为的准备状态(readiness),态度是对于某种活动的准备状态; ③心理基础(psy-choligical basis),态度及其实际行为的准备状态是社会行为重要的心理意识因素; ④持续性(permanence),态度是人用特定方式对有关对象或状况给予持续性反应的心理准备状态; ⑤学习性(learned nature),态度是经验保持的结果,具有后天获得的倾向性; ⑥评价性(evaluative nature),态度是对于环境事物趋离行为的意向,因此它具有肯定或否定的价值评判性[4]。基于上述,他认为“态度是根据经验而系统化了的一种心理准备和神经的准备状态,它对个人的反应具有指导性或者动力性的影响”。我们可以看出奥尔波特把态度作为一种潜伏的内部准备状态,与神经过程统一起来,并强调经验在态度形成中的作用。 克雷奇(Krech)等人在1948年在《社会心理学的理论和问题》一书中提出,态度是“一种和个人所处的环境有关的动机、情绪知觉和认识过程所组成的持久结构”。这个定义既强调了态度构成心理活动的意志过程,又强调了认知过程,强调了主动性,而不是对环境的被动反应。他的定义忽略了过去经验,强调现在的主观经验,把人当做会思考并主动将事物加以建构的个体,反映了认知派的理论主张。 弗里德曼()在他的《社会心理学》教材中,以一种概括的方式提出了态度的定义,认为人的态度是一种带有认知成分、情感成分和行为倾向的持久系统。他的定义强调了态度的组成及特性。 综合上面的定义的共同之处,我们认为所谓社会态度,是指一个人对某一特定对象所持有的较为一贯和稳定的评价和行为倾向。[1]对于态度的定义,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首先,态度是一种在后天的社会生活中获得的内在心理倾向。人们通常认为态度总是显露在外部表情、谈吐与举动中,这称为态度行为。其实态度也可以不以外显的形式表现出来或藏于心中。而且态度是人在社会化过程中,经过丰富社会实践才形成的,是一种人的后天心理反应倾向。态度不是与生具有的,而是在后天的社会交往和互动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其次,态度总有一定的对象。态度的主体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群体,如民族、种族或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民众。态度的对象指的是与态度主题相联系的、被主题所指向的具有社会性的人、事、物、关系、价值等。他们一旦成为态度的对象,就称作态度客体。任何一种态度总是对一定的客体而发生的,它反映了主体和客体间的关系。 再有,态度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与持续性。它一旦形成,就不会轻易改变,这叫态度的抗变性。但并不意味着态度就是一成不变的,它会是随着人们社会互动的对象以及互动范围和生活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这里所说的稳定性与持续性是指它不易改变。 最后,态度是一种综合性的心理反应倾向,它在其它心理过程基础上综合而成,包括认知、情感、意向三种心理过程。因此,态度作为“心理反应倾向”,会有不同的内容。有以认知和情感为主要内容的价值倾向,如社会理想,对某人的看法等;也有以意向和情绪为主要内容的动机倾向,如赞成或反对的态度。[2]态度的构成因素 尽管心理学家对态度概念众说纷纭,但绝大多数人都同意弗里德曼的态度组成理论:态度包括认知、情感和行为三种成分。认知成分指个体对态度对象所具有的带有评价意义的观念和信念,包括感知、思维、理解等。认知成分是态度其余部分的基础。情感成分指伴随态度的认知成分而产生的情绪或情感。情感成分是态度的核心与关键,既影响认知成分,也影响着行为倾向成分。行为倾向成分则指个体对态度对象企图表现出来的行为意图。 三种构成成分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协调,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统一体。 除上述提及的三个结构成分之外,态度还被认为具有许多动机功能,包括知识经验(组织关于世界的信息)、工具性(获得奖励并避免惩罚)、自我防御(管理情绪冲突)、价值观体现(表达关于自我、个人价值观及自我身份的意识)、一致性(保持个人一致性观点)和独特性(将个体从相似的社会群体区分出来)。 我们可以将态度功能概括为态度决定着人们在现实生活中注意什么样的对象,决定着人们怎样加工有关对象的信息,决定着人们对有关对象的体验,也决定着人们对有关对象进行反应的先定倾向,并且在令人不愉快的现实中保护自己,向他人表达自己。3 态度与行为预测 不用多说我们都知道态度与行为是紧密相连。通常,我们假定态度能够至少是部分决定人们的行为。对此,在上个世纪30~40年代,西方学术界曾掀起以态度为中心的研究热潮。态度能预测行为吗经典实验 关于态度对行为预测的研究,可以说是始于斯坦福大学心理学家理查德.拉皮尔(Richard Lapiere)在1934年所做的一项研究。不仅提供了看待人类社会行为的全新视角,还激起新的研究浪潮和许多后续研究。[3] 在20世纪30年代,美国存在着严重的种族偏见和歧视,并且这种带有歧视的行为非常普遍且被人广泛接受。例如,一些旅馆、餐馆常有拒绝为一些种族或少数民族的人提供服务的规定,这是很普遍的事情。拉皮尔决定利用这些带有种族歧视的规定来验证他的观点。与那些为人普遍接受的观点相反,他的研究理论假设是:人们的“社会行为”与他们口头表达的社会态度很少具有一致性。换句话说,人们的言行并不一致。 这项研究分两部分进行。第一部分着重探讨真实的行为,第二部分是评估与其相关的假设性态度。 在真实行为阶段,拉皮尔与他的中国朋友开车两次沿太平洋海岸线周游美国,对这对中国夫妇所受到的礼遇进行了详细的观察记录,但并没有告诉这对中国夫妇。他解释说,如果他们知道了详细情况,就会变得不自然,并改变自己的行为,这样就会降低研究的效度。在研究的第二部分中,拉皮尔给所有他们到过的地方寄了一份问卷,问卷与真实访问之间有6个月的时间间隔。他对于这种间隔的说明是:他希望让中国夫妇访问的影响得以消退。问卷感兴趣的主要问题是:“你愿意在自己的旅馆或餐厅接待中国客人吗?”餐馆、咖啡馆共返回81份问卷,旅馆返回了47份问卷,回收率为51%。为了进一步确保问卷的回答没有直接受到中国夫妇访问的影响,拉皮尔同时让另外32家旅馆和96家餐馆对同样的问卷作出回答,它们与中国夫妇访问过的餐馆、旅馆在同一地区。 在将近3年之后,拉皮尔终于有了确切的资料以对社会态度与社会行为进行比较。结果拉皮尔称,在251个他们曾光顾过的旅馆和餐馆中,他们只受到过一例由于他的这对同伴是异族所带来的冷遇。除了这次不愉快的经历外,他们在其他地方都受到了中等或中等以上的待遇, 6个月后,那些寄往他们曾经访问和未曾访问过的地方的调查问卷所得的结果。几乎所有的拉皮尔与中国夫妇到过的旅馆、餐馆、咖啡馆、旅行者之家(超过90%)都回答说他们将不会接待中国人。另外,来自于他们未到过的地区的回答,其分布状况实质上也是一样的。这就表明,研究结果并没有受旅行者最近造访的影响。 在对自己的研究结果进行讨论时,拉皮尔将焦点主要集中在调查个人真实态度的问卷缺乏效度。他提出:“直接比较对问卷回答的反应和对实际经历的反应是不可能的”。但他否认彻底排除问卷的有用性。他的建议是,在确定人们对假设性情景的假设性态度时,这些资料是有用的。因此他得出他的研究结论,如果你想预测一个人在面对某一真实的特定情景或特定人物时将如何表现的话,对假设性情景的口头回答(即态度问卷)是远远不够的。他主张,只有通过研究真实社会情景中的人的行为,才能可*地测量一个人的社会态度。其他后续研究 拉皮尔的研究结果,立即引起了大量的批评意见。有的认为,以一封信中对简单的是非题的回答为基础,不能有效的测量个人对某一群体的态度。例如,答题人大脑中对“中国人”表象,也许与他们实际遇得到的这对中国夫妇完全不同,他自己也提到“这对夫妇很有风度、富有魅力,并能很快赢得那些有机会与他们打交道的人的钦佩与尊重”。又或者说,这种态度外显量表测量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了诸如被试反应粗心、极端化、默认、社会期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其存在一些有关信、效度的争议。还有人认为,在他们3人访问过的地方的人中,只有半数对问卷做出了回答,也许那些花时间回答问卷的人正是对亚洲人有极端偏见的人。最后一种批评意见是,6个月后,对问卷题目做出回答的人也许已经不是他们曾经遇到的那些人了。 针对第一种批评意见,即测量技术上的缺陷,他们改良了测量技术,一种内隐(间接)测量技术随科技的发展应运而生。早期的间接测量曾使用过不显眼的行为测量以及丢失的信件程序,而瞳孔反应、皮肤导电反应、面部肌电图等生理测量技术则一直延用至今[4]。对于现今的态度测量特别是内隐态度的测量或者说态度的内隐测量来说,更多的是内隐联想测验,情感性启动等等技术。例如,我们可以通过测量人们是否会花更多的时间将积极词汇与黑人面孔联系起来(与将积极词汇与白人面孔联系的时间比较)以测量内隐的种族态度。 但其他后续研究仍然发现,态度和行为的相关系数很低,基本在之间[5]。与此同时同时,相关论的证据也不断出现。就在拉皮尔研究不久1936年美国人盖洛普运用抽样调查法,以预测投票率与实际投票率相差不到1%的准确性,成功地预测了罗斯福总统的当选。又比如Gibb等人的研究表明对自杀的态度直接导致行为的预想以及行为的发生。 研究结果似乎不尽如人意,于是研究者开始不完全否认态度和行为的直接关联,而转向对态度行为不一致的原因进行了探讨,并且一些影响因素得到很好的控制。社会心理学家Wicker(1969)曾就种族关系、工作满意和教室消磨时间等课题,进行了45次有关态度和行为联系的测量,只有9次落在此范围内。为此,Wicker得出结论:“作为一个整体,这些研究表明,与态度和行为密切有关这一说法相比,极有可能的情况是态度与外显行为没有联系或只有极少的联系”。 .3启示 心理学家对皮拉尔德研究反应就像一名运动员在极富挑战性的比赛中的反应一样。他们有的对此进行强烈的批评,有的研究者开始试图解释为什么态度的评估不能预测个人的真实行为,还有的还有的研究者试图发现态度何时能预测行为。很少有对这几个方向进行综合研究,一般的研究都是用方便的原则只用一种理论作为框架,至今还没有研究去探索究竟在什么情况下用什么理论,也许不同类型的态度行为可以用不同的方法来预测,但这些尚无明确的定论[6]。态度行为关系的研究,有很大的发展前景,无论是消费,管理,犯罪,健康等等都会涉及到通过态度的转变来预测行为,多学科的研究往往是不同重点的,所以采用的理论也有很大的差异[7]。 对态度的一些理论而言,如理性行为理论、计划行为理论等,我认为这些理论未必是孤立存在的,也许它们之间有嵌套作用,比如态度的强度可以嵌套在计划行为理论中成为它的一部分,而计划行为理论由可以嵌套在内隐态度和外显态度中。作理论比较分析,而不仅仅做相关分析,这也许可以作为未来研究的发展方向。态度何时能预测行为 态度对行为的预测有较多方面的研究方向,我这里要讲的是态度何时能预测到行为。 Taylor, Peplau和Sears(1997)进行了一项研究,试图把导致态度与行为一致的因素概括为五类:态度的强度、态度的稳定性、行为与态度的关系、态度的显著性、情景的压力等。 最近的一项研究是, 和(1999)综合了在此之前的对态度与行为关系影响因素分析,认为在通过态度预测行为时,应考察三个变量:态度的激活、态度的特性、行为的情景界定[8]。 (1)态度的激活:每个人有成千上万中态度。在多数时候,特定的态度并不进入我们的意识域,并且许多时候我们的行为也是无意识的或自发的,即我们无思而行。而某一态度要影响行为,它就一定要被激活,从记忆中进入意识域。态度要被激活的一种途径是安排一定的场景,呈现态度对象。当然不同的态度被激活的容易程度不一样,也就是它们有不同的态度可及性。一些态度如刻板类型可及性高,只要态度对象呈现即会被自动激活。而一个态度可及性越高,它对我们太度对象的分类、判断和我们的应为影响也就越大。态度的可及性通过激活速度来测量。 (2)态度的特性:态度的特性影响态度与行为的关系:①情绪-认知关系的一致性。态度的情绪性涉及对态度对象的情感评价,而认知成分指有关态度对象的一种信念。这两者之间一致性越强,态度与行为的联系就越强。在面对队里说服信息时,高一致性态度持有者往往会贬低对立信息的重要性,从而增强态度的抗变性;②直接经验。在与行为的一致性上,直接经验的的态度往往比间接获得的态度一致性要高。这是因为直接经验的态度大多数根源于过去的行为,建立与过去行为体验基础上的态度在将来的重复发生的概率要高;③强度。建立在直接经验上的态度,其强度高,态度与行为的关系紧密(也就是说,某态度的经验强度高,态度行为一致性高)。一个态度的情绪度高,或与个体自身利益关系高导致态度的重要性和确定性提高(它们都是态度的结构强度变量),那么,它对行为的预测性就好。 (3)行为的情景界定:我们的行为不仅受到自身态度所影响,而且受他人的行为、他人发现我们的行为动机的可能性、情景限定等影响。情景限定指的是他人了解你的行为并作出积极或消极的反应的可能性。情景限定会影响人们的行为。再有他人互动的场合、群体压力场合或参照群体的场合,个体与他人对立态度尤其是弱态度与行为的一致性关系弱化。 另外,内在态度结构与行为预测也有密切关系。Millar和Tesser指出,内在态度被激活的结构层次没有必要与个体决定要怎样行动的结构层次一样,也就是说,在同一时点,态度评价和实际行为结构可以不一样。但只有两者结构一致,例如这两者的认知层面、情绪层面结构上是同质的,有态度的结构去预测行为的可*性才高。3研究设计:一年级小学生学习态度对学习成绩的预测及建议问题的提出 学习态度是态度中的一种,它必然具备上述关于态度的成分与特性,因此,我们可以从态度的定义中为学习态度下一个定义:学习态度是学习者对学习活动的内部准备状态,包括对学习目的的认识、学习活动的动力、学习活动的计划性以及从事学习活动的坚持性等方面[9]。 小学一年级是可以说是我们正式进入学习生涯的一年。根据先前的研究,我们已尽知道学习的态度是影响学习成就的关键因素,一个学生有了积极的学习态度,就能产生克服困难的毅力,就能取得良好的学习成绩。反之,一个学生如果没有积极的学习态度,即使有较高的智商也难取得好的学习成绩[10]。但这研究大都是针对一些大学生,中学生而言,对一年级小学这一特殊的群体是否如此?如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在此时就开始培养学生积极向上的学习态度,将对将来的学习有着不可沽量的作用。研究设计.1被试 采用分层随机抽样法,随机选取5个普通小学的一年级下半学期约500名左右的在校学生为被试进行施测。.2研究方法 从已有的一些学习态度自陈量表,选出一些题目,自编量表。量表的题目不仅要在信度、效度上符合要求,而且根据小学一年级识字不多的情况,要尽量选取简单易做的题目,便于低年级学生的阅读和理解。必要时,也可在旁进行适当的辅导。 在此同时,结合观察法和访谈法。去旁听几节课程,在暗中观察学生的行为反映做出记录,记录要全面、准确。尤其对上课特别不认真和特别认真的学生加以关注,进行访谈。访谈要在学生本人,同学,老师和家长几个方面。 根据量表得出的分数和观察法、访谈法中得出的结论,把学生根据学习态度分为即优、良、中和差。 最后把学生单元及期末考试试卷的考试得分进行相加,求取平均分。用SPSS进行数据相关分析。分析结果,看学生学习态度是否与学习成绩有显著相关。4个人后记:让“好”态度成为行为,让“坏”态度不影响行动 我们大众对态度与行为的流行观点是态度在强烈的影响行为,但令人惊奇也让人困惑的是,态度这个通常被人认为是我们对一些事物或人的感情的东西竟然经常不能很好的预测行为。这个发现让社会心理学家急于去寻找我们常常言行不一的原因。最终得出的答案是:我们所表露的态度和做出的行为各自受很多因素的影响,而且它们两者之间也会互相影响着另一方。 我们的态度能够预测我们的行为:如果把“其他因素的影响”最小化;如果态度与预测的行为紧密相关,比方说投票;如果态度是强有力的,被某事提醒我们牢记这点,或通过直接经验意识到这一点。这些情况下,我们所想所感与我们的行为会紧密相关。让我们下一个结论,态度与行为的关系就像是理论与实践的关系:理论源于实践,但又高于实践,理论对实践有指导作用,同时,理论要接受实践的检验,也就是理论要在实践中不断创新。态度行为的关系是:态度源于行为,态度高于行为,态度对行为有指导作用,同时,态度要接受行为的检验,也就是,态度要在行为过程中不断创新。也即:行为决定态度,态度反作用于行为。 态度与行为的这种 “扑朔迷离”关系能给我们很多启示。对于“好”的态度,赶紧去付之行动。例如说,我们在某个想在某个重要方面改变自己时,最好不要等待顿悟或灵感,去做就行了。对于“不好”态度,我们只要付出一点努力就能克服它。如在一些我们真的需要我们做出行动的时候,写那篇论文、打那个电话、见那个人等等,尽管非常不情愿那么做,但我们还是能克服自己。就实际应用而言,态度决定一切更有实际价值,良好的态度总是能带来良好的结局。这是我们就要不断的提醒自己,树立良好的人生态度、工作态度,不断的纠正自己的行为、习惯,从而达到改善自己的行为方式,进而形成好的、有利于自己发展的习惯、性格,使自己走向更大的成功。

态度与行为摘要:态度和行为的关系研究从拉皮尔所做的那个“言行不一”实验开始已经有相当一段长时间了,社会心理学家最初对态度和行为之间的微弱相关感到惊奇,而转向研究内在态度在多大程度上,并在什么条件下,会影响我们的外在行为。本文综述了之前关于态度是否能预测行为的经典实验和社会学家据此得出的何时何地何种情况下态度对行为有较大的影响,并提出未来的态度和行为的关系应该充分考虑内隐态度测量。根据这些理论设计出一年级小学生学习态度与学习成绩之间存在怎样的相关的实验关键词:态度;行为;行为预测1 引言 态度是社会心理学中最为经典的一个研究理论,在也是当代社会心理学研究领域的一块基石。而态度对人类社会行为活动预测,或者说态度对我们行为活动的影响更是社会心理学家积极关注的焦点问题。最初,社会心理学家认为:研究人们的态度就是为了预测他们的行为。然而态度真能预测我们的行为吗?日常生活中,我们深信着这一观点。在某些行为上,我们却似乎表现得有些“伪君子” 。如在一些许多颂扬以增强健康和体能为宣传口号的体育竞技赛背后,有很多卷烟等有害健康产品的广告,而且广告内容本身也是自相矛盾的;又如我们知道也害怕巧克力的高热量,却总抵制不住美味的诱惑。这就像罗伯特•埃布而森所说,我们“精通并擅长为自己的行为找原因,但却非常不善于做我们已找到原因的事。”2 关于态度的概述什么是态度 首先将态度这一概念引入心理学领域的是Spencer和,他们认为态度是一种把判断和思考导向一定方向的先有观念和先有倾向。这种看法被后来的实验所证实,1888年,Langer发现,如果被试集中注意即将做出的反应,其反应时间比没有这种预先准备的情况要短。这种预先的准备状况就是所谓的态度。在此之后,许多心理学家在实验中发现了,态度对人的心理活动和行为反应的制约作用。 1919年,托马斯等人在研究波兰移民问题时,为了说明社会环境的变化对个人行为的影响,以及社会与个人行为之间的关系,具体研究了态度的内涵,首次使态度成为社会心理学家的重要课题。态度概念的提出得到了许多心理学家的支持。后来心理学家们对态度进行了各种各样的解释,根据自己的理解给态度下了各种各样的定义。其中对态度的经典解释有三种。 奥尔波特 () (1935)在《社会心理学手册》中总结归纳了的各种有关态度定义,在此基础上出6个要素: ①结构(get)。态度是人对于适应环境状况和对象的整体生命结构; ②行为的准备状态(readiness),态度是对于某种活动的准备状态; ③心理基础(psy-choligical basis),态度及其实际行为的准备状态是社会行为重要的心理意识因素; ④持续性(permanence),态度是人用特定方式对有关对象或状况给予持续性反应的心理准备状态; ⑤学习性(learned nature),态度是经验保持的结果,具有后天获得的倾向性; ⑥评价性(evaluative nature),态度是对于环境事物趋离行为的意向,因此它具有肯定或否定的价值评判性[4]。基于上述,他认为“态度是根据经验而系统化了的一种心理准备和神经的准备状态,它对个人的反应具有指导性或者动力性的影响”。我们可以看出奥尔波特把态度作为一种潜伏的内部准备状态,与神经过程统一起来,并强调经验在态度形成中的作用。 克雷奇(Krech)等人在1948年在《社会心理学的理论和问题》一书中提出,态度是“一种和个人所处的环境有关的动机、情绪知觉和认识过程所组成的持久结构”。这个定义既强调了态度构成心理活动的意志过程,又强调了认知过程,强调了主动性,而不是对环境的被动反应。他的定义忽略了过去经验,强调现在的主观经验,把人当做会思考并主动将事物加以建构的个体,反映了认知派的理论主张。 弗里德曼()在他的《社会心理学》教材中,以一种概括的方式提出了态度的定义,认为人的态度是一种带有认知成分、情感成分和行为倾向的持久系统。他的定义强调了态度的组成及特性。 综合上面的定义的共同之处,我们认为所谓社会态度,是指一个人对某一特定对象所持有的较为一贯和稳定的评价和行为倾向。[1]对于态度的定义,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首先,态度是一种在后天的社会生活中获得的内在心理倾向。人们通常认为态度总是显露在外部表情、谈吐与举动中,这称为态度行为。其实态度也可以不以外显的形式表现出来或藏于心中。而且态度是人在社会化过程中,经过丰富社会实践才形成的,是一种人的后天心理反应倾向。态度不是与生具有的,而是在后天的社会交往和互动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其次,态度总有一定的对象。态度的主体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群体,如民族、种族或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民众。态度的对象指的是与态度主题相联系的、被主题所指向的具有社会性的人、事、物、关系、价值等。他们一旦成为态度的对象,就称作态度客体。任何一种态度总是对一定的客体而发生的,它反映了主体和客体间的关系。 再有,态度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与持续性。它一旦形成,就不会轻易改变,这叫态度的抗变性。但并不意味着态度就是一成不变的,它会是随着人们社会互动的对象以及互动范围和生活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这里所说的稳定性与持续性是指它不易改变。 最后,态度是一种综合性的心理反应倾向,它在其它心理过程基础上综合而成,包括认知、情感、意向三种心理过程。因此,态度作为“心理反应倾向”,会有不同的内容。有以认知和情感为主要内容的价值倾向,如社会理想,对某人的看法等;也有以意向和情绪为主要内容的动机倾向,如赞成或反对的态度。[2]态度的构成因素 尽管心理学家对态度概念众说纷纭,但绝大多数人都同意弗里德曼的态度组成理论:态度包括认知、情感和行为三种成分。认知成分指个体对态度对象所具有的带有评价意义的观念和信念,包括感知、思维、理解等。认知成分是态度其余部分的基础。情感成分指伴随态度的认知成分而产生的情绪或情感。情感成分是态度的核心与关键,既影响认知成分,也影响着行为倾向成分。行为倾向成分则指个体对态度对象企图表现出来的行为意图。 三种构成成分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协调,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统一体。 除上述提及的三个结构成分之外,态度还被认为具有许多动机功能,包括知识经验(组织关于世界的信息)、工具性(获得奖励并避免惩罚)、自我防御(管理情绪冲突)、价值观体现(表达关于自我、个人价值观及自我身份的意识)、一致性(保持个人一致性观点)和独特性(将个体从相似的社会群体区分出来)。 我们可以将态度功能概括为态度决定着人们在现实生活中注意什么样的对象,决定着人们怎样加工有关对象的信息,决定着人们对有关对象的体验,也决定着人们对有关对象进行反应的先定倾向,并且在令人不愉快的现实中保护自己,向他人表达自己。3 态度与行为预测 不用多说我们都知道态度与行为是紧密相连。通常,我们假定态度能够至少是部分决定人们的行为。对此,在上个世纪30~40年代,西方学术界曾掀起以态度为中心的研究热潮。态度能预测行为吗经典实验 关于态度对行为预测的研究,可以说是始于斯坦福大学心理学家理查德.拉皮尔(Richard Lapiere)在1934年所做的一项研究。不仅提供了看待人类社会行为的全新视角,还激起新的研究浪潮和许多后续研究。[3] 在20世纪30年代,美国存在着严重的种族偏见和歧视,并且这种带有歧视的行为非常普遍且被人广泛接受。例如,一些旅馆、餐馆常有拒绝为一些种族或少数民族的人提供服务的规定,这是很普遍的事情。拉皮尔决定利用这些带有种族歧视的规定来验证他的观点。与那些为人普遍接受的观点相反,他的研究理论假设是:人们的“社会行为”与他们口头表达的社会态度很少具有一致性。换句话说,人们的言行并不一致。 这项研究分两部分进行。第一部分着重探讨真实的行为,第二部分是评估与其相关的假设性态度。 在真实行为阶段,拉皮尔与他的中国朋友开车两次沿太平洋海岸线周游美国,对这对中国夫妇所受到的礼遇进行了详细的观察记录,但并没有告诉这对中国夫妇。他解释说,如果他们知道了详细情况,就会变得不自然,并改变自己的行为,这样就会降低研究的效度。在研究的第二部分中,拉皮尔给所有他们到过的地方寄了一份问卷,问卷与真实访问之间有6个月的时间间隔。他对于这种间隔的说明是:他希望让中国夫妇访问的影响得以消退。问卷感兴趣的主要问题是:“你愿意在自己的旅馆或餐厅接待中国客人吗?”餐馆、咖啡馆共返回81份问卷,旅馆返回了47份问卷,回收率为51%。为了进一步确保问卷的回答没有直接受到中国夫妇访问的影响,拉皮尔同时让另外32家旅馆和96家餐馆对同样的问卷作出回答,它们与中国夫妇访问过的餐馆、旅馆在同一地区。 在将近3年之后,拉皮尔终于有了确切的资料以对社会态度与社会行为进行比较。结果拉皮尔称,在251个他们曾光顾过的旅馆和餐馆中,他们只受到过一例由于他的这对同伴是异族所带来的冷遇。除了这次不愉快的经历外,他们在其他地方都受到了中等或中等以上的待遇, 6个月后,那些寄往他们曾经访问和未曾访问过的地方的调查问卷所得的结果。几乎所有的拉皮尔与中国夫妇到过的旅馆、餐馆、咖啡馆、旅行者之家(超过90%)都回答说他们将不会接待中国人。另外,来自于他们未到过的地区的回答,其分布状况实质上也是一样的。这就表明,研究结果并没有受旅行者最近造访的影响。 在对自己的研究结果进行讨论时,拉皮尔将焦点主要集中在调查个人真实态度的问卷缺乏效度。他提出:“直接比较对问卷回答的反应和对实际经历的反应是不可能的”。但他否认彻底排除问卷的有用性。他的建议是,在确定人们对假设性情景的假设性态度时,这些资料是有用的。因此他得出他的研究结论,如果你想预测一个人在面对某一真实的特定情景或特定人物时将如何表现的话,对假设性情景的口头回答(即态度问卷)是远远不够的。他主张,只有通过研究真实社会情景中的人的行为,才能可*地测量一个人的社会态度。其他后续研究 拉皮尔的研究结果,立即引起了大量的批评意见。有的认为,以一封信中对简单的是非题的回答为基础,不能有效的测量个人对某一群体的态度。例如,答题人大脑中对“中国人”表象,也许与他们实际遇得到的这对中国夫妇完全不同,他自己也提到“这对夫妇很有风度、富有魅力,并能很快赢得那些有机会与他们打交道的人的钦佩与尊重”。又或者说,这种态度外显量表测量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了诸如被试反应粗心、极端化、默认、社会期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其存在一些有关信、效度的争议。还有人认为,在他们3人访问过的地方的人中,只有半数对问卷做出了回答,也许那些花时间回答问卷的人正是对亚洲人有极端偏见的人。最后一种批评意见是,6个月后,对问卷题目做出回答的人也许已经不是他们曾经遇到的那些人了。 针对第一种批评意见,即测量技术上的缺陷,他们改良了测量技术,一种内隐(间接)测量技术随科技的发展应运而生。早期的间接测量曾使用过不显眼的行为测量以及丢失的信件程序,而瞳孔反应、皮肤导电反应、面部肌电图等生理测量技术则一直延用至今[4]。对于现今的态度测量特别是内隐态度的测量或者说态度的内隐测量来说,更多的是内隐联想测验,情感性启动等等技术。例如,我们可以通过测量人们是否会花更多的时间将积极词汇与黑人面孔联系起来(与将积极词汇与白人面孔联系的时间比较)以测量内隐的种族态度。 但其他后续研究仍然发现,态度和行为的相关系数很低,基本在之间[5]。与此同时同时,相关论的证据也不断出现。就在拉皮尔研究不久1936年美国人盖洛普运用抽样调查法,以预测投票率与实际投票率相差不到1%的准确性,成功地预测了罗斯福总统的当选。又比如Gibb等人的研究表明对自杀的态度直接导致行为的预想以及行为的发生。 研究结果似乎不尽如人意,于是研究者开始不完全否认态度和行为的直接关联,而转向对态度行为不一致的原因进行了探讨,并且一些影响因素得到很好的控制。社会心理学家Wicker(1969)曾就种族关系、工作满意和教室消磨时间等课题,进行了45次有关态度和行为联系的测量,只有9次落在此范围内。为此,Wicker得出结论:“作为一个整体,这些研究表明,与态度和行为密切有关这一说法相比,极有可能的情况是态度与外显行为没有联系或只有极少的联系”。 .3启示 心理学家对皮拉尔德研究反应就像一名运动员在极富挑战性的比赛中的反应一样。他们有的对此进行强烈的批评,有的研究者开始试图解释为什么态度的评估不能预测个人的真实行为,还有的还有的研究者试图发现态度何时能预测行为。很少有对这几个方向进行综合研究,一般的研究都是用方便的原则只用一种理论作为框架,至今还没有研究去探索究竟在什么情况下用什么理论,也许不同类型的态度行为可以用不同的方法来预测,但这些尚无明确的定论[6]。态度行为关系的研究,有很大的发展前景,无论是消费,管理,犯罪,健康等等都会涉及到通过态度的转变来预测行为,多学科的研究往往是不同重点的,所以采用的理论也有很大的差异[7]。 对态度的一些理论而言,如理性行为理论、计划行为理论等,我认为这些理论未必是孤立存在的,也许它们之间有嵌套作用,比如态度的强度可以嵌套在计划行为理论中成为它的一部分,而计划行为理论由可以嵌套在内隐态度和外显态度中。作理论比较分析,而不仅仅做相关分析,这也许可以作为未来研究的发展方向。态度何时能预测行为 态度对行为的预测有较多方面的研究方向,我这里要讲的是态度何时能预测到行为。 Taylor, Peplau和Sears(1997)进行了一项研究,试图把导致态度与行为一致的因素概括为五类:态度的强度、态度的稳定性、行为与态度的关系、态度的显著性、情景的压力等。 最近的一项研究是, 和(1999)综合了在此之前的对态度与行为关系影响因素分析,认为在通过态度预测行为时,应考察三个变量:态度的激活、态度的特性、行为的情景界定[8]。 (1)态度的激活:每个人有成千上万中态度。在多数时候,特定的态度并不进入我们的意识域,并且许多时候我们的行为也是无意识的或自发的,即我们无思而行。而某一态度要影响行为,它就一定要被激活,从记忆中进入意识域。态度要被激活的一种途径是安排一定的场景,呈现态度对象。当然不同的态度被激活的容易程度不一样,也就是它们有不同的态度可及性。一些态度如刻板类型可及性高,只要态度对象呈现即会被自动激活。而一个态度可及性越高,它对我们太度对象的分类、判断和我们的应为影响也就越大。态度的可及性通过激活速度来测量。 (2)态度的特性:态度的特性影响态度与行为的关系:①情绪-认知关系的一致性。态度的情绪性涉及对态度对象的情感评价,而认知成分指有关态度对象的一种信念。这两者之间一致性越强,态度与行为的联系就越强。在面对队里说服信息时,高一致性态度持有者往往会贬低对立信息的重要性,从而增强态度的抗变性;②直接经验。在与行为的一致性上,直接经验的的态度往往比间接获得的态度一致性要高。这是因为直接经验的态度大多数根源于过去的行为,建立与过去行为体验基础上的态度在将来的重复发生的概率要高;③强度。建立在直接经验上的态度,其强度高,态度与行为的关系紧密(也就是说,某态度的经验强度高,态度行为一致性高)。一个态度的情绪度高,或与个体自身利益关系高导致态度的重要性和确定性提高(它们都是态度的结构强度变量),那么,它对行为的预测性就好。 (3)行为的情景界定:我们的行为不仅受到自身态度所影响,而且受他人的行为、他人发现我们的行为动机的可能性、情景限定等影响。情景限定指的是他人了解你的行为并作出积极或消极的反应的可能性。情景限定会影响人们的行为。再有他人互动的场合、群体压力场合或参照群体的场合,个体与他人对立态度尤其是弱态度与行为的一致性关系弱化。 另外,内在态度结构与行为预测也有密切关系。Millar和Tesser指出,内在态度被激活的结构层次没有必要与个体决定要怎样行动的结构层次一样,也就是说,在同一时点,态度评价和实际行为结构可以不一样。但只有两者结构一致,例如这两者的认知层面、情绪层面结构上是同质的,有态度的结构去预测行为的可*性才高。3研究设计:一年级小学生学习态度对学习成绩的预测及建议问题的提出 学习态度是态度中的一种,它必然具备上述关于态度的成分与特性,因此,我们可以从态度的定义中为学习态度下一个定义:学习态度是学习者对学习活动的内部准备状态,包括对学习目的的认识、学习活动的动力、学习活动的计划性以及从事学习活动的坚持性等方面[9]。 小学一年级是可以说是我们正式进入学习生涯的一年。根据先前的研究,我们已尽知道学习的态度是影响学习成就的关键因素,一个学生有了积极的学习态度,就能产生克服困难的毅力,就能取得良好的学习成绩。反之,一个学生如果没有积极的学习态度,即使有较高的智商也难取得好的学习成绩[10]。但这研究大都是针对一些大学生,中学生而言,对一年级小学这一特殊的群体是否如此?如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在此时就开始培养学生积极向上的学习态度,将对将来的学习有着不可沽量的作用。研究设计.1被试 采用分层随机抽样法,随机选取5个普通小学的一年级下半学期约500名左右的在校学生为被试进行施测。.2研究方法 从已有的一些学习态度自陈量表,选出一些题目,自编量表。量表的题目不仅要在信度、效度上符合要求,而且根据小学一年级识字不多的情况,要尽量选取简单易做的题目,便于低年级学生的阅读和理解。必要时,也可在旁进行适当的辅导。 在此同时,结合观察法和访谈法。去旁听几节课程,在暗中观察学生的行为反映做出记录,记录要全面、准确。尤其对上课特别不认真和特别认真的学生加以关注,进行访谈。访谈要在学生本人,同学,老师和家长几个方面。 根据量表得出的分数和观察法、访谈法中得出的结论,把学生根据学习态度分为即优、良、中和差。 最后把学生单元及期末考试试卷的考试得分进行相加,求取平均分。用SPSS进行数据相关分析。分析结果,看学生学习态度是否与学习成绩有显著相关。4个人后记:让“好”态度成为行为,让“坏”态度不影响行动 我们大众对态度与行为的流行观点是态度在强烈的影响行为,但令人惊奇也让人困惑的是,态度这个通常被人认为是我们对一些事物或人的感情的东西竟然经常不能很好的预测行为。这个发现让社会心理学家急于去寻找我们常常言行不一的原因。最终得出的答案是:我们所表露的态度和做出的行为各自受很多因素的影响,而且它们两者之间也会互相影响着另一方。 我们的态度能够预测我们的行为:如果把“其他因素的影响”最小化;如果态度与预测的行为紧密相关,比方说投票;如果态度是强有力的,被某事提醒我们牢记这点,或通过直接经验意识到这一点。这些情况下,我们所想所感与我们的行为会紧密相关。让我们下一个结论,态度与行为的关系就像是理论与实践的关系:理论源于实践,但又高于实践,理论对实践有指导作用,同时,理论要接受实践的检验,也就是理论要在实践中不断创新。态度行为的关系是:态度源于行为,态度高于行为,态度对行为有指导作用,同时,态度要接受行为的检验,也就是,态度要在行为过程中不断创新。也即:行为决定态度,态度反作用于行为。 态度与行为的这种 “扑朔迷离”关系能给我们很多启示。对于“好”的态度,赶紧去付之行动。例如说,我们在某个想在某个重要方面改变自己时,最好不要等待顿悟或灵感,去做就行了。对于“不好”态度,我们只要付出一点努力就能克服它。如在一些我们真的需要我们做出行动的时候,写那篇论文、打那个电话、见那个人等等,尽管非常不情愿那么做,但我们还是能克服自己。就实际应用而言,态度决定一切更有实际价值,良好的态度总是能带来良好的结局。这是我们就要不断的提醒自己,树立良好的人生态度、工作态度,不断的纠正自己的行为、习惯,从而达到改善自己的行为方式,进而形成好的、有利于自己发展的习惯、性格,使自己走向更大的成功。参考文献[1] 戴维.迈克斯.社会心理学.第八版.北京:人民电邮出版社, -102.[2] 朱启臻,张春明.社会心理学原理及其应用.北京:北京社会出版社, -152.[3] 著 白学军等译.改变心理学的40项研究.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397.[4] 张乐.态度形成的理论与实验—基于评价性条件反射范式的研究. 华东师范大2008届研究生博士学位论文. 2008:8-9. [5] 李林. 态度与行为关系的预测因素考察. 闽江学院学报. 2006, 27(1):116.[6] 张红涛,王二平.态度与行为关系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 心理科学进展.2007,15(1):166-167. [7] 刘鸣. 社会态度研究的回顾与前瞻. 中山大学学报论丛. 1997,(06):174-176.[8] 乐国安.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社会心理学新进展.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 -71.[9] 孙式灵.高职学生成就目标、学习态度与学习成绩的关系. 山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8:8-9.[10] 赵鹏程.小学生积极的数学学习态度形成的训练研究.内蒙古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11-12.

嫌疑人反侦查行为研究论文

求助犯罪心理学专家,让他的反侦察能力降低

......

犯罪心理痕迹分析在侦查中的运用侦查工作在某种意义上讲是一个溯源的过程,即以犯罪行为的结果追溯造成犯罪结果的犯罪嫌疑人。依据犯罪现场所反映的心理痕迹特征对罪犯进行心理分析,对于侦查人员在案件侦查中设定假设,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排查嫌疑人,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1、运用对心理痕迹的分析判断案件性质。不同性质的犯罪活动,形成不同的犯罪现场。罪犯不同的心理品质和心理活动,又会在犯罪现场上留下不同的心理痕迹。勘查现场物质痕迹的同时,要注意其心理痕迹反映,研究它们与犯罪的内在联系,为判明案情提供科学依据。如故意犯罪的心理状态与过失犯罪的心理状态有明显的区别。故意犯罪的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是在具有正常的思维能力和选择行为活动能力下实施的,他的行为表现、行为内容、行为方式等心理表现具有特殊性,因此有不同程度的情绪色彩和明显的意志成分。过失犯罪则相反,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是由于疏忽大意或轻信造成的,其发生一般不带有需要纠正的畸形心理现象,行为人同社会准则、法律规范、道德观念都没有产生意识的对立冲突,在犯罪过程中个体不具备犯罪的目的。在侦查工作中,分析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的心理区别,认识各种罪犯的心理特点,是正确判断案件性质的依据之一。2、有利于刻画犯罪分子的个人特点,确定侦查范围。犯罪现场物质痕迹蕴含着犯罪心理痕迹的内容,通过心理痕迹反映出来的犯罪分子的特点,有助于判断犯罪分子的职业范围、技能范围、地域范围等。如运用心理痕迹分析罪犯的职业特点:在日常生活中,如果一个人比较稳定地从事某一职业,大脑皮层便会经常受到一定顺序和强弱的客观刺激,并以同样顺序把这些刺激有规律的协调,化为一个条件反射链系统,这就是一个人的动力定型,也就是职业习惯。如渔民系绳索的方式,锁匠开锁的技巧,屠夫宰杀技术的熟练程度等等,在从事犯罪活动过程中,往往会不自觉地表现出来。在侦查实践中,只要我们敏锐地注意了这些特点,往往会给我们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3、通过物质痕迹所体现的犯罪分子心理特征的独特性,确定犯罪嫌疑人。心理学认为:人的一切有意识行为都受其思想支配,即有一定的动机和目的,同时此人的行为又受其年龄、能力、性格、气质、习惯等个性心理因素所控制。犯罪行为也是如此,任何犯罪都与特定的人、事、物、时、空相联系。人们的心理活动作用于现实时,常以一定的形式留下各种痕迹,也可以从心理痕迹上找出形成某种痕迹的人的因素,据此确定留下这种独特痕迹的人,从中确定犯罪嫌疑人。4、分析心理痕迹表征的反常性,识别犯罪嫌疑人的伪装。犯罪分子在作案时为了逃避打击、转移侦查视线,总是想方设法对其进行伪装,但不论伪装得多么巧妙,都不可能改变其早已形成的个性心理特征。其犯罪心理痕迹总是会从犯罪现场的整体态势中暴露出来,显示出犯罪现场的反常性,这种反常性既不符合正常的活动规律,又违背其自身的活动规律。侦查人员只要摆脱这些伪装现象的干扰,定会对案件侦破起到重要的作用。心理痕迹的分析可以弥补在物质痕迹上的不足,以确定案件性质,缩小侦查范围,判明侦查方向,同时对完善揭示犯罪的证据链条起到重要的作用。因此,在侦查的过程中,需要从现场的物质痕迹出发,结合心理痕迹进行全面的分析,以达到客观再现犯罪分子作案过程,获取充分的现场证据的目的,才可能尽快破案。三、犯罪心理痕迹分析的途径与方法根据心理的实质及心理与行为的关系,我们不难得出犯罪心理痕迹分析的基本方法:犯罪物质痕迹——犯罪行为过程——行为时的心理状态及可能的个性——犯罪嫌疑人及基本情况。鉴于此,我们可以结合犯罪现场痕迹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讨论如何分析犯罪心理痕迹:1、从物质痕迹反映出的心理痕迹分析。要研究现场遗留物质痕迹的形式、形状特征、位置关系、伪造痕迹等反映出来的心理痕迹,联想犯罪分子作案过程及其特点,可分析犯罪分子的体貌特征,是熟人作案还是其他人,是惯犯还是偶犯,有无反侦查意识等。如从现场遗留的足迹、手印去判断犯罪分子的性别、年龄、身高、作案人数等;从作案工具痕迹推测犯罪分子的作案习惯手法、职业特点。与众多的单个心理痕迹组合在一起,联想归类,明确它们之间的隶属关系、转换关系、对峙关系,去推断案件的性质、犯罪的特点,从而确定侦查范围。2、从遗留物反映出的心理痕迹分析。犯罪现场遗留物的种类很多,可以从它们的标记、位置、相互关系等反映出的心理痕迹分析犯罪分子在作案过程中的心理状态、心理原因,从而分析犯罪分子的职业、犯罪习惯。如现场遗留工具多件、分布广,可以判断作案时心理紧张,可能是没有经验的偶犯,或是多个罪犯作案。再如B案遗留A案物品,C案又遗留AB案的物品,可以分析犯罪的盲目性,流窜作案的可能性大。无名尸体,可通过死者物品分析,找到死者是谁,再查到凶手。 _3、从损失的物品反映出的心理痕迹分析。从案件损失情况反映出心理痕迹,可联想到犯罪分子的动机和目的、作案时的心理状态、职业特点、作案人数、运赃工具、销赃渠道等。不同的作案动机和目的,犯罪分子所选择的作案对象和作案时的心理状态是不同的,可反映出作案对象的习惯性,作案手法的相同性。如盗窃犯,有的专门选择银行、信用社的现金,有的选择金银手饰,有的选择药品香烟等。由于存放此类物品的设备不同,重量不同,作案人数不同,使用的交通工具也不同,运赃路线销赃渠道也就不同。4、从作案手法反映出的心理痕迹分析。作案手法是犯罪分子的技能条件和熟练程度所形成的固有方式。通过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法联想到犯罪分子采取这种手法的心理原因及其作案过程中的心理活动,所反映出来的作案手法的习惯性和特殊性。盗窃作案有的翻墙,有的开锁,有的撬门,使用工具虽然大部分都是钳子、撬棍,但他们撬的部位、运作方式各不相同,是各人所形成的习惯用法,这就是不同的心理作用反映在现场客体之上,现场分析能认识它,就为案件侦破起到重要的作用。5、从犯罪嫌疑人的言行反常状态反映出的心理痕迹分析。现场访问中,也可能接触到犯罪嫌疑人,他们为了隐瞒犯罪行为,不断加强心理防御,在言行上、情绪上反映出心理反常状态。如杀人案,有的犯罪嫌疑人本来知道的事说不知道,甚至制造谎言回避,有的本来与死者矛盾很深,发案后表现热情相助,沉痛悼念,出现反常心理。罪犯在作案过程中,有的行为和对话,也可反映出犯罪的心理痕迹,抓住这种心理,可为案情分析和侦查方向提供可靠的依据。6、结合现场条件进行犯罪心理痕迹的分析。犯罪分子在作案前,一般都有预谋的心理活动,特别是对选择作案的地点,有较周密的策划。因为,现场环境条件可助长犯罪行为的发生或阻止案件的发生,这样犯罪分子要考虑现场是否方便等。这可以反映出规律性,以及案犯对现场的熟悉程度。认真分析罪犯的心理活动,可以为确定侦查方向,缩小侦查范围提供依据。综上所述,心理痕迹是受人的心理发展、变化的规律所制约的,再狡猾的犯罪分子都不可能抹去自己的心理痕迹,只要我们正确运用心理痕迹与现场的物质痕迹进行联想分析,使现场分析更加准确,更加深刻,描绘出罪犯的心理。

随着经济的发展,交通工具的增多,在系列侵财类案件中盗窃机动车的案件越来越突出。成为侵害公民财产的一大毒瘤。因此,加强盗窃机动车案件的侦查,严厉打击盗窃机动车犯罪活动,已成为侦破侵财类案件侦查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一、盗窃机动车案件的现状及成因2005年中国公安机关立案的盗窃机动车案件达到68.3万起,同比上升2.9个百分点,并且近几年来机动车盗窃案件呈现出逐渐攀升趋势。 盗窃机动车案件一般是系列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涉案人数众多,跨度区域广,对老百姓造成很大经济损失,性质恶劣,影响严重。2007年4月16日,深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在市局行动技术支队的大力支持下,与龙岗分局紧密配合,果断出击,成功侦破廖唐清盗车团伙案件(代号“9·09”案件),打掉了一个长期在该市龙岗区及该省多个市县疯狂盗窃汽车的犯罪团伙,抓获盗车犯罪嫌疑人4名,缴获赃车4辆、作案工具解码器、屏蔽器、破锁设备一大批及德国造手枪、雷鸣登各一支,从中查破本市盗窃汽车案件56宗。�盗窃机动车案件的多发性从客观看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1、机动车数量的剧增。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百姓购买力明显增强,数量庞大的机动车客观上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了作案目标。�2、机动车停放管理混乱。在鹤山市2007年1至5月份被盗的机动车当中,90%是停放在路边无人管理的路边、小区、空地。�3、机动车车主防盗意识落后。有相当一部分车主,特别是旧车的车主认为:偷车贼没有这么大的胆子,所以对车辆防盗的意识差,夜间车辆乱停乱放,极少车有防盗装置,锁车仅仅靠车门上的锁,这些都为盗车嫌疑人实施作案提供了便利条件。�4、机动车防盗方法简单。被盗车当中,部分车辆使用了电子报警装置。由于电子防盗锁投放市场的时间较长,而该产品的防盗技术水平在近几年内却没有提高,而盗车贼对这种电子锁的结构和拆除方法已了如指掌,因此就造成了使用这种电子锁的汽车出现屡屡被盗的现象。�另外主观方面,机动车盗窃案件易于销赃是其多发的诱因;对机动车盗窃案件的打击不力则是这类案件高发的另一个重要因素。�二、盗窃机动车案件的特点�机动车盗窃案件与一般盗窃案件相比有着以下特点:�(一)大多有预谋活动,作案时间短,逃离现场快。盗窃机动车的犯罪行为人大多了解机动车的内部构造,并且在作案前都有预谋过程,如案前预备作案工具,确定逃跑方向,选择藏赃地点,物色买主,再潜入作案区域,寻找作案目标,等待时机,伺机作案。由于犯罪行为人在案前准备了专门的作案工具,掌握了开锁盗车技能,所以,一旦选择作案目标,在几分钟内即可完成一部车的开锁和点火程序盗车逃离现场,而现场上,除地面可能发现车辆停放的轮胎痕迹外,一般情况下,很少发现有其他痕迹,这给现场勘查人员的采痕取证工作带来一定困难。�(二)团伙作案突出。为达到顺利销赃和逃避侦查、打击的目的,盗窃机动车的犯罪行为人单个作案的很少,一般都是团伙作案。团伙成员中,分工明确,有专门踩点的,有专门开锁盗车的,有专门负责销赃的,基本上形成了盗窃、藏匿、运输、改装、销赃一条龙的犯罪团伙。�(三)连续作案,犯罪手法带有习惯性。盗窃机动车的犯罪行为人大多连续作案,并在一定范围内流窜作案,犯罪行为人第一次作案成功后,常被高额利润所引诱,往往连续多次实施犯罪。同时为了逃避打击,盗车行为人一般在其熟悉的区域范围内,呈跳跃式的流窜作案。在被盗车辆上所遗留的痕迹、物证上往往能反映出犯罪行为人的职业特征、技术水平、作案手段。�(四)有赃车可查。从侦查角度说,盗窃机动车案件最有利的条件是有赃车可查。每辆机动车的车型、车号、发动机号都具有特定性。不管犯罪行为人盗窃哪种车,赃车就把他与犯罪案件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形成了可供侦查人员查寻的线索和证据。犯罪行为人盗车后必然销赃,购买赃车的人购车后要开车上路,这就为侦破盗车案件提供了有利条件。另外,在我国购买、使用机动车都有严格的管理制度,赃车在办理落户手续及牌照、年检、行驶、修理、停放等诸多环节中随时可能被发现。�(五)甲地作案、乙地销赃,流窜作案突出。盗窃机动车的犯罪行为人为了逃避打击,一般都不在作案地销赃,而是作案后迅速逃离现场,在异地销赃,并且销赃速度很快。有的在作案前就在异地联系好买主,了解买主所需机动车类型,谈好价钱,再盗窃车辆;有的作案后迅速逃离作案地,然后再将盗来的车进行改装或重新喷漆,变造车牌证及购车证明等证件异地进行销赃。在我市侦破的廖唐清盗车团伙案件中该团伙成员凭着老乡关系纠合起来,在我省各地流窜作案。甲地打击厉害就往乙地,选择的居住地点都是人员情况复杂的出租房,即使在同一城市作案也是频繁变换居住地点。�(六)从盗窃机动车发案的时间和地点上看,行窃地点多为光线昏暗、行人稀少的偏僻处,这些地点停放的车辆很容易成为盗贼的猎物;行窃时间多在凌晨4时左右这段时间,人们睡意较浓,不易惊醒,巡查保安人员这时也比较困乏,警惕性降低,防范工作相对薄弱。�三、盗窃机动车案件的侦查要领�机动车盗窃案件的侦查工作要从以下方面多层次的开展。�(一)受理报案,做好登记工作。盗窃机动车案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一般都比较明确,受理报案时应对车主进行详细询问,如实记录,做好受理案件的登记工作。登记的内容包括:报案人、车主的名字、工作单位、住址,该案发生或发现的时间、地点和经过,被盗车辆的种类、牌号、型号、色泽、新旧程度、发动机及车架号码,暗记和修理、更换配件的情况,门锁、钥匙保管以及停车时周围停放的车辆及人们的活动情况。�(二)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加强追缉、堵截。针对盗窃机动车犯罪具有作案快、逃跑快、销赃快的特点,应采取“以快制快”的方针,建立快速反映机制,一旦接到报警机制,立即通报犯罪行为人可能逃往路线的公安机关进行堵截,同时,应组织力量,沿着犯罪行为人可能逃跑的方向进行追缉。在追缉时,要充分利用公路收费站录像监控系统,确定犯罪行为人逃跑的方向,通过追缉、堵截抓获犯罪嫌疑人。�(三)严格控制机动车修理行业。犯罪嫌疑人盗窃机动车后,相当一部分是通过机动车修理店进行改装后运输销赃。因此必须加强对机动车修理点等特种行业的阵地控制。凡是发现案犯更改发动机号、车架号,改变车身、颜色、或者是改装赃车,购销赃车零部件的业主和有关人员,必须严厉进行查处。该取缔的一律取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绝不手软。刑侦部门要注意在机动车修理店等相关行业场所物建阵地控制特情和情报特情,特别要加强高质量专案特情的物建使用,及时掌握犯罪嫌疑人的动态和行踪,争取主动,一网打尽。�(四)加强路检与堵截,发现被盗车辆。针对犯罪嫌疑人甲地盗车,乙地销赃,流窜犯偷了就跑的特点,刑侦部门要在辖区内的交通要道以及与邻县交界的交通要道特别是进出省界的公路干道、重点地区设立必要的卡点,堵截赃车和犯罪嫌疑人;公路巡警、刑警要密切配合,适时开展路查,对车照不符,发动机改变或毁坏的要严格审查,从中发现可疑车辆,在路检与堵截中要充分利用盗抢机动车网上查询信息系统,发现被盗车辆。�(五)加强并案侦查,扩大战果。针对盗车案件多系团伙、连续作案的特点,侦查此类案件决不能就案办案,要注意收集其他地方的盗车信息,对于已经抓获的盗窃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加强审讯,并将其作案特点通报有关地区,加强协作,将有关地区作案手法相同的案件串并起来,并案侦查,力争破一案带一串,擒一人挖一伙。�(六)建立健全机动车辆档案。刑侦部门要会同交警、内保等管理部门,做好各单位车主汽车的调查摸底工作,通过查车辆档案发现可疑车辆后进行重点查证。要建立健全机动车文字、照片、图片资料档案,对机动车资料实行微机管理检索,与全省、全国微机联网运作,充分发挥计算机网络系统在查赃车中的作用,做到信息畅通,情报共享。一般而言,赃车大多是无牌无证或者假牌假证车辆,杜绝这类车上路,就堵塞了赃车流向社会。因此交警部门和各派出所要积极争取基层组织的配合,组织责任区民警对辖区内机动车进行调查摸底,掌握有证无证机动车的底数和车主的基本情况,并对无牌无证的车辆开展全面的、彻底的整治,发现无牌无证机动车要坚决予以查扣,对于来历不明的机动车,要追根朔源,顺藤摸瓜,严厉打击盗窃机动车的团伙,彻底铲除机动车销赃市场。�(七)不断创新侦查手段,强化内部专业化分工,加大对机动车被盗窃案的侦破力度。一是快速反应。社会大开放,人员流动大,通讯、交通工具大进步,案件侦破工作不能按部就班,只能以快制快。案件发生后,必须及时赶赴现场,视案情当机立断,迅速调整警力,围追堵截,控制赃物。二是充分把握此类案件规律特点,找准侦破突破口,以重点人物为视线,严密控制销赃渠道,不断实现传统的“由案到人”的侦查模式向“从人到案”与“从物到人”的侦查模式的转变。三是加大技术监控力度,及时发现案件线索。要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刑事技术手段,发挥“网上查控”、技侦手段、公路收费站和城市“电子眼”监控等方面的作用,及时调取有关信息资料,发现线索,及时破案。�〖HT5H〗四、防范盗窃机动车案件的对策�对于机动车被盗案件居高不下的现状,应采取“综合治理”的方式,以防为主,打防并举。�(一)切实加强防范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种新闻媒体,教育广大车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传授一些基本的防范方法和技能,主动在机动车上安装报警装置、配备防盗锁,将车辆停放在车库、室内或有人看管的地方。在商业中心及小区建立停车场,可以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增强防范能力。这样不仅能有效防范机动车被盗案件,而且也能为日益增长的私家汽车防范工作做好准备,作到未雨绸缪。�(二)加大社会面巡逻控制力度,适时采取蹲点守候战术。定期分析机动车案件的发案特点、规律,有针对地调整警力布置,积极开展路段巡查、化装跟踪、流动观察、设卡查缉等工作。通过巡、查、首、堵、卡、挖等多种设施的综合运用,提高对社会面的控制能力。在街面巡查中,特意加强对可疑车辆盘查。对案件的多发时段和商场、医院、住宅小区等重点部位的单位和业主应加强夜间巡逻密度和力度,力争抓获现行,经常开展有针对性的设卡堵截和蹲点守候工作。廖唐清团伙盗车案中为确定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及使用车辆情况,专案组民警决定守候在其居住地楼下进行跟踪。从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楼上下来的人,尤其是开车离开的,侦查员都秘密跟过去,当确认该人没有作案嫌疑时,又返回原地。终于,经过一段时间的跟踪守候,侦查员发现一个年约三十、开一台挂粤BT3263车牌的捷达车的年青人有作案嫌疑。该人在路上接了两个人后,不时地将车停靠在商场附近,其中两个人走下车,一人跟踪进商场的人,另一人用一黑色公文包装着的工具进行解锁。因各种原因,嫌疑人未得逞,但是我侦查员已将嫌疑人的体貌特征、使用车辆、活动规律掌握清楚了,调查摸底和跟踪守候侦查工作取得良好效果。�〖JP〗(三)适时组织反盗窃机动车犯罪专项行动。犯罪分子盗窃机动车后,很多都是将机动车销往外地或者农村,基本没有留下自己使用的。因此侦破机动车盗窃案件必须打破地域界限,加强本单位各部门间的信息交流,加强与外地公安机关的沟通和协调,互通情报。刑侦部门适时组织开展侦破会战,派出所要充分发动群众,提供机动车盗窃犯罪线索,对于查证属实的,要及时予以奖励,力争破获一批案件,抓获一批违法犯罪人员,追回一批赃车,严厉打击机动车盗窃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四)通过各种渠道向司机介绍车辆防盗的技巧和防盗的经验,提醒车主采取必要措施加强车辆被盗工作。例如有的车主为了防止车辆被盗,在车的隐秘处加装了一个油路电源开关。人离车时,将油路电源关闭。当该车被非法启动时,由于供油电路被切断,致使发动机不能启动,避免了车辆被盗。这个方法简单易行,又由于每辆车加装开关的位置不同,即使盗车贼意识到该车上有供油电路开关,在短时间内也不容易找到,最终只能放弃盗车活动。我们在办案中就多次发现,由于轿车加装了这样的小开关,而迫使嫌疑人最终放弃了盗车的现象。再有,司机离开车辆时将收音机打开并把音量调大,一般盗车贼在作案时只注意设法解除报警器,而在电源被接通的一刹那,收音机的响声会吓得他手忙脚乱,同时也会起到一定的报警作用。还有一种方法是,车主在准备长时间停车时,将各缸的点火线交换一下位置,使盗车贼无法顺利发动车辆,也会给车辆防盗一些帮助。总而言之,有关部门可把上述一些行之有效的车辆防盗方法介绍给群众,以提高车辆防盗的系数。�(五)加强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随着机动车的大量增加,要选择适当的地点建设正规的停车场势在必行。特别是一些在建的居民小区应把停车场建设作为一项强制措施,由开发商负责落实,以避免小区建成后没有停车的场所。同时,还要把目前路边和开放式小区的临时停车场管理起来,由专门的人员24小时执守,并按照停车场的管理办法,收取停车费。同时,应大力提倡和推广在停车场内设置探头,加强监控范围,不给窃贼以可乘之机。�(六)发挥科技优势,提高车辆防盗的技术含量。公安机关可以与技术开发公司合作,针对机动车防盗方面的缺陷和不足,有的放矢地开发车辆防盗产品。例如GPS定位系统的应用,车主既可以随时知道车辆的方位,又可以远程遥控车辆熄火。又如目前正在推广的车辆VIN码,可将此码的标示从车辆的大架、发动机,增加到车辆的前后风挡、车门上等一些可被盗车贼拆除后重复使用的部件上。在防止车辆被盗的同时,也为打击盗窃机动车犯罪活动提供了帮助。�结论�盗窃机动车案件的研究在理论上被逐渐关注,在实践上也更加成熟。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检在关于盗窃机动车案件的侦破、办理和法律应用上分别出台了一些政策和文件。实践中,不少地方的公安机关也都把盗窃机动车案件的侦破作为侦查工作的一个方面。这些也从一个角度反映了盗窃机动车案件在社会生活中的重大影响。为此,侦查人员应该进一步强化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意识,加强巡逻、加大宣传防范;普通侦查手段与高科技手段相结合、加强串并案意识和查缉力度,使得对于盗窃机动车案件的打击和防范两方面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给人民百姓创造一个和谐、安定的生活空间。

外国人迷惑行为研究论文摘要

道德困境在存在于个人现实生活的抉择当中,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希望大家喜欢。 道德困境论文:论中国的道德困境 摘 要:中国正在处在社会的转型期,随着社会结构的改变,人民的道德也潜移默化的发生的巨变。现今,中国的道德正在处在滑坡的时期,在道德问题面前,人们在选择时候出现茫然。道德困境主要表现在诚信与感恩的缺失。作者通过现象看本质,致力于探讨出现道德困境的原因。 关键词:道德 道德困境 反思 民以食为天,粮食是一个国家赖以生存的基础。但是从孔雀石绿的鱼到红心鸭蛋,三聚氰胺奶粉,发霉馒头,人造鸡蛋,毒胶囊……连食品安全也变得不安全的时候,人拿生命开玩笑,完全漠视生命的存在,我们还可以相信这个这个社会,相信这个民族吗?面对这个食品问题,我们的公民一边在网上和报纸上抱怨,骂商家的无良,骂政府的不作为,骂社会的道德滑坡,另一边却毫无所动,一次次原谅和纵容这些行为的发生。我们的公民在面对这个的道德问题上,陷入了循环的怪圈。我们该如何去思考当前社会的道德困境呢? 一、道德困境的定义 目前学术界对道德困境的定义杂而乱。第一种定义是,道德困境是一个难题。第二种定义是,道德困境是道德悖论种的一种。第三种定义是,对一项道德义务的履行就是对另外一项道德义务的背弃。第四种定义是,道德困境是道德失范的一种状况。第五种定义是:对道德困境的理解应从道德选择入手,因为道德困境是行为者在做道德选择时才有可能会遇到的一种特殊情境。这个情境用西方学者的话说就是: 面临令人困惑的两者取一的抉择。这其中我们也可以看到道德困境的复杂性。我自己则更多的理解为第五种,面临一种两者取一的抉择。通常情况下,我们的选择都是在道德与不道德、价值与无价值的、善于非善之间的选择,只要我们有向善的的意识和识别善恶的能力,我们就不难作出选择。 二、道德困境的表现 道德困境在存在于个人现实生活的抉择当中,有些例子是我们鲜少遇到的。著名的电车事件就是其中的一例。但更多时候,都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问题。道德困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诚信与利益的抉择 诚信是我们当今这个社会非常缺失的品德。我们是一个病态的社会,我们的诚信,良心通常在追逐利益的道路上丧失。前人常讲一诺千金,但是我们现在签订合同都会出现背信弃义的状况发生。就连我们大学这一方净土也没有放过。现在普遍存在的论文抄袭问题。近年来大学有一股抄袭、剽窃之风,“ 文章 就是搜寻、复制,粘贴”“论文就是移花接木,偷梁换柱,东拼西凑”。无数学子把它当作是常识纷纷利用。学术腐败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困扰学术障碍和笼罩在校园象牙塔的阴影。尽管绝大多数同学对于大学校园存在的论文抄袭,剽窃持否定态度,但是同学也表示态度和做法是两码事。 (二)感恩的缺失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自古以来,中国的传统伦理道德就讲究孝道,讲究感恩。现在我们的学校每个学期主题班会都将感恩,但是不知道有谁听得进耳朵。我们的中央电视台每年都会举行一次感动中国的评选活动。为什么要举办,就是生活中缺少,所以才要使劲地挖掘,使劲地宣传。 三、道德困境出现的原因 一个个“我”构成了这个社会,社会的状况如何都离不开每一个人的表现。我们不能把所有的责任推给组织,政府,我们要反思自己的行为,道德困境不是精英分子的事情,不是某个英雄的事情,而是是关每一个公民相关的事情。因此我们要从个人角度去思考这个问题。 (一)自我与角色的抽离 当今社会,许多人都认为,“我”就是“我”,“我”是先于一切的角色。我与角色是相抽离的。“我”的责任就是“我”的责任,“角色”的责任是角色的责任,“我”可以不对“角色”责任负责。这直接导致了责任的推脱与道德的弱化。纵使很多人说我不是,这只是你没有反思而已,你的行为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抽离了角色的我。我们在承担责任是会悄悄地选择一部分,或者选择比较轻易的部分,因为我们总是把责任推给别人,理由就是那不是我的责任。我们都遵从与内心的本我,追求理想的自我主义,抛弃了角色责任,我们只是随意的依靠自己的理性或者感觉来判断,因此我可以随意选择自己认为是恰当的责任。 (二)道德约束力的弱化。 “范跑跑”事件在一定程度上也表明了一问题,就是在人民的心目中,道德约束机制并没有完全建立。道德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传承下来,约定俗成的惯例。一旦我们打破了这个惯例,就因该受到谴责或者惩罚。我们现在的道德机制都是几千年来传承下来的儒家传统的道德规范,这个规范与当今社会倡导的公民 教育 存在着悖论。一旦我们触犯了这个惯例,我们受到的仅仅是舆论的惩罚,或者是其他无关痛痒的小结果。 (三)道德教育的缺失 从传统社会向市场社会的转型意味着人们从熟人社会转向了陌生人社会。人们所打交道的对象不再局限于熟人,二是扩展到陌生人。在这样的社会,要使市场交易有序而不乱,就需要一种新的道德,即共鸣道德。它是用于调节人与他人之间的公共关系的道德。这种道德应该明确界定个人在公共生活中的权利与义务。但是我们长期以来多久不太重视公民道德的建设,市场转型缺乏道德的支撑。虽然我们过去在市场经济是非常提倡,如“大公无私”、“吃苦在前、享乐在后”。 道德困境是一个选择善的过程。它并不意味着我们的道德已经全面衰落,也不是说我们的道德全面停滞。这只能说明我们的道德处于一个阶段的困难期。因此,我们要对道德困境有清醒的认识。不断反思自己的行为,争取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道德困境论文:“扶不扶”现象背后的社会道德困境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取得巨大发展,人民物质需求获得极大满足,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然而社会道德领域问题却层出不穷,中国社会道德正在遭遇改革的“阵痛”。 关键词:“扶不扶”;社会道德;道德困境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在由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中,我国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人民物质需求得到了极大满足,社会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现实生活有了巨大的改变,但社会道德领域受到了巨大的影响,由于新旧价值观念及道德规范的冲突,社会生活中出现了“毒奶粉”、“小悦悦”事件、“潜规则”、“学术不端”等一系列道德失范问题。 一,社会道德问题的典型――“扶不扶” 2014年央视 春节 联欢晚会,小品《扶不扶》着实火了一把,一句“人倒了还可以扶起来,人心倒了可就扶不起来了。”直指当下社会 热点 问题之一――路遇摔倒老人,扶还是不扶? 早在小品《扶不扶》之前,社会舆论就已经开始关注“扶不扶”问题,2006年“彭宇案”的发生如蝴蝶效应般扩散开来,此后“许云鹤”“殷红彬”等案件的发生使社会更加关注此问题,诸多因搀扶摔倒老人而被讹诈以及遇到老人倒地围观不救等新闻屡见报端。2012年8月,上海一名老人倒地,围观路人无人敢扶,引来过路外国女子大骂;2013年6月,四川三名小学生扶起摔倒老人被讹,最终诬陷者遭刑拘;2014年广东一男子因扶摔倒老人被讹诈,选择以死证明清白;2015年2月,浙江一名老人摔倒在地,23人经过却无一人搀扶,最终导致老人被汽车碾压而死;2015年5月四川一名小学生在扶起倒地老人后,却被诬陷是撞人者,在目击者的证明下才还以清白。 2014年,四川日报发起“雷锋日・雷锋精神问卷调查”,在“当街遇见一位步履蹒跚的老人跌倒了,你会不会扶?”这一话题网调中,的网友选择了“少惹麻烦,装作没看见”,的网友把票投给了“不扶,直接拨打110或120”,的网友表示会扶起老人。[1]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选择会扶起老人的受调查者中,只有的人会毫不犹豫地上前扶起老人,的人选择找到证人后再去扶起,则鼓励周围人一起扶起。一个简单的“扶不扶”问题,折射出我国当前社会道德在社会转型期遇到的困境。 二,当前社会道德困境的成因 社会道德就其意义来说具有三个要素,一是一定社会在其运行和发展过程中的道德,即具有社会性、过程性;二是为协调各社会群体、各社会成员之间利益关系而形成的道德,即具有调整社会关系的作用;三是道德规范体系、道德价值观念、道德实践活动的总和,即具有观念形态、实践形态双重特性。[2] 就经济方面来说,社会经济的发展、合理的分配方式、公平的竞争方式等关系着人们的道德需求和愿望,也关系着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首先,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国家政策影响,造成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社会分配不公,导致社会贫富差距拉大;其次,市场经济体制为个人、集体的经济行为设定了更为自由的空间,所有经济行为、经济手段都是为自己、自身集团获取更多利益。商品交换活动不再真正遵守价值规律,竞争的方式也不再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再次,市场经济发展和运行的盲目性、波动性造成众多个体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而抛弃社会公德。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片面追求效率至上和经济利益,而忽视对市场经济的管理以及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教育、公民素质等,造成了市场经济发展中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 就社会制度方面来说。转型时期的中国之所以会出现道德失范现象,制度不完善是一个重要因素。一是制度的缺乏,二是现有制度存在的不合理、不科学,三是制度更新与社会发展的脱节。制度是道德实践的有力保障,转型期社会制度不完善必定造成社会生活多方面的道德失范。 就个人方面来说,一是道德信念的缺失。道德信念是个体对社会道德所倡导的道德理想、道德人格、道德原则、道德规范的正确性、正义性深刻而理性的笃信。[3]道德信念缺失,首先是道德主体对某种道德理想目标及精神基础的怀疑、动摇甚至否定。转型时期,不论是从现实生活中的经济、政治、 文化 等方面,还是从社会形态、精神状态看,都对人们造成了巨大的冲击。人们对原有道德价值体系进行重新评估,已有的道德理想目标被怀疑、动摇甚至否定的时候,道德规范也就失去了原有的约束力。其次,道德情感的冷漠、缺失。道德情感是道德主体对善恶判断引起的内心体验,是从自己内心深处形成的道德倾向性。[4]当道德主体对道德理想目标产生怀疑、动摇甚至否定时,道德行为处于被迫状态,人们对原有价值体系的崇拜、尊重淡化甚至消失,道德情感也就出现冷漠、缺失状态,道德失范现象也随之产生。如现实生活中,见死不救、见义不为,对社会和他人的冷漠,社会责任感的丧失等。 二是心理结构失调、主体意识强化。中国的社会转型带来了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极大提高,让个体心理受到了极大的冲击。一方面 传统文化 重集体轻个人的观念、重义轻利的观念、公平观念等受到强烈挑战,人们私欲膨胀;另一方面,利己主义观念、个人主义观念等个体主体意识不断强化,过度强调个人利益、以个人为中心,进而造成一系列社会道德失范现象的出现。 三,社会道德困境的解决途径 党的 报告 指出“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营造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5] 一要加强道德教育。道德教育是社会道德调控最主要、最基本的调控方式。一是要重视 家庭教育 。家庭道德教育是一个人整个人生道德教育的起点,在培养个体道德品质和道德人格方面,起着学校和社会无法起到的奠基作用。二是重视社会道德教育。社会道德教育是整个社会道德建设的重要方面,首要是必须认识到整个社会应当承担的教育责任,加强伦理道德体系的研究和建设,注重伦理道德思想的实践和运用。重视转型期多种文化交融,新旧文化交替下,道德教化对引导受教者和调适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三是重视道德教育的方式、 方法 。加强道德教育除重视实践中的教育活动外,也要对转型时期由封闭向开放、由单一向多样转变引起的新的道德问题进行关注,寻求与新的社会形态相适应的道德教育方式。将个体的独特性与终生教育相结合,培养个体自主学习、自我教育的能力,让道德教育贯穿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层面。 二要完善法制和道德机制。一是道德法制化。就是要把广泛性的基本道德行为列入立法范围,对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间关系中,什么该做而什么不该做,确定为法律条目,使道德规范在现实生活中更具有权威性。二是道德规范化。法律在道德体系中,是保障性的底线,但实践生活中更多的道德行为并没有达到法律制裁的程度,更多的是处于违背道德但不足以法律惩治的位置。这就需要把道德规范融入到行业、地方风俗中去,让道德行为更加明确、准确。其次,运用多角度、多媒介的传播方式,让道德规范在现实生活中的传播更深入、更广泛。三是建设道德监督机制。道德的法制化、规范化,都离不开有效的监督机制。可以这样说,合理、完善的监督机制,为道德法制化、规范化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三要积极发挥先进文化的价值导向作用。加强社会道德的建设离不开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价值导向作用。要提升社会道德的水平和实力,就必须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的优秀文化,并批判和反思拜金主义、利己主义、个人主义等价值观。一是要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在我国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传统文化在人们的生活中不断得到完善和发展,并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从而形成民族的道德修养。它使人们形成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检自强、敬业奉献的道德理念。在推动社会的健康发展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是要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和道德环境,旗帜鲜明地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树立正确导向、澄清模糊认识、匡正失范行为,形成激浊扬清、抑恶扬善的思想道德舆论场,引导人们自觉做良好道德风尚的建设者,做社会文明进步的推动者。[6](作者单位:内蒙古科技大学) 参考文献: [1]安微,《老人摔倒扶不扶 近五成网友选择“扶”》《四川日报》,2014年3月5日,第008版 [2][3][4]王立东,《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要义》,岳麓书社,2014年 [5]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12年11月8日 [6]刘云山,《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求是》,2014年02期 道德困境论文:浅论现代人的道德困境与道德文明建设 摘要:精品学习网为您整理了社工论文—浅论现代人的道德困境与道德文明建设,欢迎阅览! 中国是一个有着深厚道德基础的国家,在近代以前,是举世公认的礼仪之邦。道德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最重要且最成熟的部分。古代经济、政治、教育、文学、艺术、哲学乃至宗教,无不打上道德的印记。然而,近代以来在西方文化的冲击下,随着传统社会的解体和整个封建文化的衰落,传统道德文化也渐见式微和衰败。以儒家思想为主导的传统道德文化在中国发生了整体性危机。传统的道德哲学受到了人们的怀疑与否定,不再能为人们提供普遍有效的价值意义和道德信念;传统的道德秩序也日益受到新的生活方式和人际关系准则的挑战;在几千年漫长岁月中形成的道德禁忌,日益受到破除和亵渎。传统道德律令不仅难以成为人们行为“合法性”的根据,而且它自身存在的合理性似乎也成了问题。 传统伦理的蜕变与现代伦理的产生是一个漫长的充满矛盾的过程。“五四”时代人们提出的反对旧道德、提倡新道德的历史任务,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完成。一方面,旧道德作为一种意识形态不会随着经济结构、政治结构的变革而立即消亡,即便是表层的道德秩序、道德规范发生了变化,而深深积淀在中国人深层心理结构中的“道德无意识”(道德心态和习惯)却很难一时改变。另一方面,新道德的建构也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这是因为新道德赖以发展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不会被历史现成地“给予”,它需要经过现代化过程的再塑造,更主要的是现代道德和伦理精神要真正建立起来,也应像传统道德那样,不仅要建立显性的道德关系、道德秩序和道德理想,而且需要渗透到人们的深层心理结构中,内化为隐性的道德心态、道德信念和道德美感。目前存在的道德困境的实质在于:一方面传统道德文化和伦理规范已经解体,另一方面,现代道德体系和伦理原则尚未完整地建构起来;传统伦理已经无力给中国人提供终极的价值意义。现代中国人生活在新旧道德的历史嬗变期,承受着新旧道德的冲突,陷入无法回避的道德困境。这种困境主要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 其一,道德价值上的困境。道德价值即道德主体对自身行为合理性、正义性、崇高性的理解,是人们对高尚的道德行为、优秀的道德品质、崇高的道德理想所产生的“敬意”,对卑下的行为、庸俗的品质、低级的趣味所产生的“耻感”。在道德价值整合度较高的社会中,人们对何者为荣,何者为辱;何者为善,何者为恶;何者为洁,何者为污;何者为美,何者为丑;何者为高尚,何者为鄙俗等等,是不言而喻的,或者是约定俗成的。人们能不假思索地作出符合多数人普遍接受和认可的道德原则的判断。而在道德转型的过渡时代,人们受双重标准或多元标准的影响,似乎无论那一种标准都有一定的“合法性”。这种情境使当今道德评价变得模棱两可,流荡失据。人们在道德评价上不再相信有一个普遍有效的恒定的标准,常常陷入自相矛盾的困境。 其二,道德选择上的困境。在双重或多元价值标准的社会评价系统下,任何一种活动,一种现象,都会因价值标准不同而得到不同的评价。而评价失范必然导致道德选择迷惘。任何一种选择,都可获得一种价值观的文化支援,受到一种价值标准的肯定或赞扬,同时又会受到另一种价值标准的否定和讥评。这种选择矛盾冲突在今天渗透到社会结构的各个层面,人们常常感到它的存在。例如,人们的职业选择、婚姻选择、人际关系选择、行为方式选择、理想人格选择,总难以找到一种最具有充足理由的方向。选择失衡使人们普遍对自己所承担的社会角色丧失信心和诚心。文化和道德选择仿佛成为钱钟书笔下的那座“围城”,里面的人想爬出来,外面的人想挤进。 其三,各式各样的非道德主义泛滥。非道德主义是这样一种倾向,即反对任何道德约束,主张放任自流,用虚无主义来对待社会提倡的道德理想和行为规范。非道德主义的实质是一种极端的个人主义和颓废主义的结合体。在现代变迁中,中国人的伦理精神正在发生历史性的嬗变,人们的传统道德意识相对松弛,非道德主义在一定范围内开始抬头和泛滥。社会越轨和失范现象时有发生,这种情况表现在道德生活的许多方面。例如职业道德松驰和行业不正之风泛滥,以权谋私、以职谋利;商业活动中的见利忘义和以坑、蒙、拐、获取暴利的现象时有发生;家庭婚烟方面的“第三者现象”、“性自由”、“形式夫妻”往往受到某种程度的宽容。 甚至许多在新中国本来已经绝迹的罪恶现象又死灰复燃,沉渣泛起,给社会生活、个人生活带来严重危害。 其四,社会道德控制机制低效,道德评价和舆论监督弱化。一个社会要形成稳定的道德秩序,创造良好的社会风尚,保持精神文明的健康发展,就必须建立有效的道德控制机制。社会道德的控制,一是要有社会舆论监督,二是要有每个社会成员的“良知”自律。舆论监督是指通过大众传媒做好道德导向,宣扬具有时代精神文明价值的新人、新事、新观念、新生活方式,批评和谴责不利于社会稳定与发展,阻碍现代化建设的非道德行为,批判与时代精神和现代文明价值相背反的封建道德遗毒,批判腐朽颓废的道德虚无主义。良知自律是道德主体的自我监督。它能通过自我反省、 自我评价 来净化人格心灵,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理想境界,从而调节和控制自己的行为,使之符合社会需要。然而,由于我们面临着道德价值观上的新旧交替,执行着双重的价值标准,缺乏统一的、权威性的道德理想,必然造成舆论监督的混乱和道德良心的淡化,使社会道德控制系统无法发挥其职能。人们做了正义牺牲和奉献,却得不到社会赞美,而做了道德上有歉的事,又不感到羞辱和惭愧。这是今日中国人无法解脱的又一道德困境。 其五,道德教育扭曲变形。道德品质是后天培养的结果,而不是人的先验本质。要使人类养成高尚优美的人格,离不开有效的道德教育。道德教育是根据社会的道德价值对社会成员进行的关于道德观念、道德规范、道德理想等方面的教育,以培养和形成人们高尚的道德品质,影响人们的道德活动。在道德价值整合度极高的传统社会中,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学校教育以及个人自我教育在道德目标上是高度一致的,这保证了传统道德教育的成功。现在我们面临的问题是,由于双重价值标准并存,道德教育的内容往往缺乏一致性和稳定性,有时出现把相互对立的东西一起向受教育者灌输的现象。道德教育的理想性与现实生活中的非道德性之间的巨大反差,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往往使道德教育流于形式,甚至助长受教育者的逆反心理,对道德教育产生排拒和抵触。道德教育缺乏一致性,道德理想与现实生活的矛盾,严重降低了道德教育的水准和影响力。 现代中国人的道德困境,妨碍着21世纪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有序发展。道德价值新旧交叉造成现代人的价值紊乱和道德选择上的迷惑,人们无法为自己的存在找到圆满的“善”。21世纪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离不开具有内在活力的完整的文明主体。他们不仅要有现代知识技能,而且要有现代生活方式、现代道德心态和现代人格理想。这就需要走出自相矛盾的道德困境,重建与现代化目标一致的新型的道德文明。 重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道德文化体系和体现时代精神的伦理精神,是每一个现代中国人面临的道德选择的必然趋向。这种选择的根本出发点应是对现代中国所处的社会历史阶段的性质和时代主题的把握。现代中国正处在由传统社会走向现代化的历史过渡时期,这一时期的历史主题是全方位的现代化。因此,我们的道德选择,我们的道德文化和伦理精神的重建,就必须始终把握住这一时代主题和历史发展趋势,确立现代现代化的价值目标。建立适应现代化需要并能促进其发展的道德文化与伦理精神。这种道德文化和伦理精神的基础原则应是:(1)自强不息的敬业精神与厚德载物的奋斗精神的统一;(2)以爱国主义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基本的价值准则的道德规范体系;(3)事业上崇尚竞争,和生活上相互理解、支持和宽容;(4)尊重自我,理解他人,个人生活的多样性与社会团体生活同一性相结合;(5)外在的实用功利性与内在的道义圆满性相结合。这五项原则是与商品经济、民主政治、开放社会以及人的全面发展的现代化目标相一致的,也是与现代中国人渴望走出道德困境的要求相吻合的。 建设中国道德文化的伦理精神,必须牢固把握现代价值目标,服务于现代化发展的需要。建设中国的现代道德文化,必须对传统道德文化中的积极因素加以认真的清理和批判继承。取传统精华而用之,弃传统糟粕而废之。在重建现代伦理精神的今天,我们应该把反省传统的着眼点放在继承与弘扬这一方面。在现代价值理想的导引下,让传统美德为现代生活服务,这同样是传统文化走向现代化的必须做出的选择之一。

跨文化交际中的中西礼貌原则对比研究论文

在学习、工作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论文了吧,论文对于所有教育工作者,对于人类整体认识的提高有着重要的意义。那么,怎么去写论文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跨文化交际中的中西礼貌原则对比研究论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论文摘要:礼貌原则是人们在社会言语交际中必须遵守的原则。然而中西方文化价值、自我观以及语言间接程度的差异导致了礼貌原则差异的存在,从而影响了跨文化交际的顺利进行。

论文关键词:礼貌原则 文化差异 跨文化交际

语言与文化密切相关,语言是文化的载体,同时也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们在社会言语交际中,必须遵守一条原则——礼貌原则。礼貌是各社会、各群体共有的普遍现象,是人们交际活动的基本准则,是维系人际和谐的工具和手段,是实现人与人之间成功交际的基本条件,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但不同语言和文化的国度有不同的礼貌表达方式,深刻理解中西礼貌原则的差异及其渊源,有利于跨文化交际双方增进文化交流,提高跨文化交际能力,保证跨文化交际的顺利进行。

一、中西方礼貌原则概述美国语言学家

Grice(1967)提出了著名的言语交际中的会话合作原则(coopemtivenciple)。他认为在所有的语言交际中,说话人与听话人都有一种默契和合作,使整个谈话过程所说的话符合交谈的目标和方向。其内容体现为合作原则的四准则:量的准则、质的准则、关系准则和方式准则。英国语言学家IJeech于l983年在Gce的“合作原则”基础上,提出了另一条语用原则——礼貌原则。“礼貌原则”概括地说就是,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把不礼貌信念的表达减弱到最低限度。具体包括六条准则:得体准则(1.actMa)【im)、慷慨准则(GeneIosh蜘m)、赞扬准则(AppmhtionMa)【im)、谦虚准则(哆Ma】【ill1)、一致准则(A脒IntMa】【irI1)和同情准则(lhyMaD【ilTI)。尽管IJeech提出的礼貌原则的各准则在不同程度上适用于各种文化,但是不同社会间的文化取向、价值观、思维方式不同,所以不同文化对各个准则的选取侧重会有所不同。顾日国先生根据汉语言文化中的礼貌特征,在Leech的理论框架基础上于l992年提出汉语礼貌五准则:贬己尊人准则、称呼准则、文雅准则、求同准则和德、言、行准则。

二、英汉礼貌原则对比分析

若将Leech的礼貌原则与顾日国的产生在中国文化基础上的礼貌准则相比较,我们便会发现二者的共性即是各个社会的普遍现象。在礼貌原则的指导下,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在社会人际交往中都努力变得更加礼貌起来,都渴求自己能够被别人接受。我们在承认礼貌普遍性的同时必须认识到其相对性,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各个国家和民族,实现礼貌的方法以及在礼貌的判断标准上存在很大差异,这些差异是在社会、历史、人文、地理等多种因素的长期影响下逐步形成的。正是这些因素使得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人们对礼貌原则的运用和侧重有所不同。

1.贬己尊人准则与谦虚准则

谦虚准则相当于汉语中贬己尊人准则的一部分,即以贬己来抬别人,指以尽量缩小对自己的标榜为准则。然而汉英礼貌原则由于产生于不同的文化背景,所以在跨文化语用研究中,对于同样的礼貌现象会存在不同的解释和反应。在汉语言文化中,贬己尊人准则是核心。在谈到自己或和自己有关的事的时候要“贬”要“谦”,而谈到听者或者和听者有关的事的时候就要“抬”要“尊”。“谦虚”是中国人的美德,但是中国人的“谦虚”与Leech提到的谦虚准则在本质上是不同的。汉语中经常听到“一点薄礼,略表心意,不成敬意”、“粗茶淡饭请海涵”、“鄙人拙见”、“不敢当”等类似的客套话,真正把对自身的贬损夸大到最大程度,以此来表示礼貌。西方社会的人们馈赠礼物时,会直接表达自己精心挑选的礼物得到对方喜欢、欣赏的希望,如“IthinkitUbeuset0y0u.”或“Ih0peyou’ulikeit.”出于礼貌,接受者会当场打开礼物表达自己的喜爱之心和感激之情。另外,中国人和西方人受到赞扬后的回应也存在很大差异。当受到称赞时,西方人会欣然接受,说“anky0u”,避免损害对方的积极面子,符合礼貌准则。中国人受到别人赞扬时,往往是否定对方的赞美之词,贬低自己,以示自谦。如“哪里,哪里”、“不敢当”、“我做的还不够好”等。而这种答辞在英美文化中却被看作是虚伪、缺乏自信的表现,使西方人感到自己的话被直言否决而认为对方不讲礼貌。因此如果按汉语思维习惯与西方人交流,则必定会造成交际失败。

2.称呼上的差异

中国人“上下有异,长幼有序”的观念在称呼上体现得淋漓尽致。使用称呼语时应考虑听话人的职业职务、年龄、性别、谈话场合以及同谈话人的关系等因素。如“王主任”、“刘老师”、“张经理”、“李医生等。并且人们非常重视用自称和他称来体现礼貌。如他称:贵姓、高见、大作等;自称:鄙人、卑职、拙见等。而英美文化中的称谓模式主要是称谓词Mr./Mrs./Miss./.+姓,如BiUG砒es,姓为Gates,名为BiU应称其为Mr.Gates。汉语文化中所讲究的“长幼尊卑贵贱”之分在家庭内部也有充分体现。在家庭成员中有叔、伯、姨、姑、兄、弟、姐、妹等表示辈分的称呼语。若直呼姓名则认为是不礼貌的甚至是冒犯的。在崇尚平等的西方文化中无论地位和职位高低,人们更愿意相互直呼其名,同辈的兄弟姐妹也不例外,这体现了朋友式的亲密关系。另外,汉语的称呼中经常出现“老”字,因为“老”是经验和知识的象征。“老司树’、“老爷爷”、“赵老”等称呼体现了对年长者的尊重。这在西方是无礼的,人们无法容忍。西方人害怕“老”,因为这意味着“孤独、痛苦、成为负担”。他们不愿意用“老”这个词,尤其是女性,最不愿意被问到的就是“H0woldarey0u?”

三、中西礼貌差异的渊源

在跨文化交际中,交际双方享有不同的文化系统和礼貌用语系统,由于文化障碍所导致的信息误解,使得交际中经常出现礼貌用语的语用失误。其根源在于不同的文化对于礼貌原则的理解和遵循程度是不同的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文化价值差异

中西方两种文化有着不同的礼貌评判标准。我国素有文明古国、礼仪之邦之称,长期以来提倡“礼”的精神思想。“礼”是中国古代哲学思想的·个重要组成部分。“谦虚”是中国人的美德,中国人的“谦虚”主要体现在“卑己尊人”上,这是在中国特定的文化环境下“礼”在交际中的具体体现,意味着贬低自己,抬高别人。汉文化重视谦逊准则,而西方文化则突出得体准则,认为欣然接受对方的赞扬可以避免损害对方的面子,是礼貌的。因此,西方人对恭维往往表现出高兴与感谢,采取一种迎合而非否定的方式,以免显露出与恭维者不一致,令人难堪。中国人则大都习惯否认,提倡“谦虚”和“卑己尊人”,但这种做法却会给西方人带来面子威胁。中国人使用语言进行交际更重要的是维系人际关系,形成和谐社会。而西方人注重的是利用语言来表现个体的存在和价值。

2.自我观差异

西方社会崇尚个人奋斗和个人价值,西方人所持有的是独立的自我观,这种自我观具有相对独立和固定的内核,因此,西方人在交际中注重个人隐私和独立,总是从个体主义立场出发,强调个人的面子。他们认为尊重个人的自由权利和独立是礼貌的,反之,则是不适合的,甚至被认为是粗鲁的。而中国人所持有的是依附性的自我观,这种自我观没有相对稳定的内核,他人和自我的关系相对不是那么清晰、分明,自我的内核依照自我和他人的关系而定,只有当自我被放在适当的社会关系中才会有意义,才会变得完整。汉文化人非常重视以及参与个体与团体的关系,注重集体荣誉感,在交际中,往往从集体主义文化观出发,强调群体的面子。因此,不断给宴请的客人夹菜以表示热情,叮嘱生病的朋友添加衣物、按时吃药以表示关心等等在汉语言文化中是礼貌的表现,但在英语文化中却被看作是侵犯个人自主的行为。

3.语言间接程度差异

在交际中人们并非总是在句法或词汇上直截了当地表明说话者的意图,而是让听话者去意会其深层的寓义即“言外之意”(i呷licatlⅡ℃)。语言使用中的这种“拐弯抹角”的现象就是语言的间接现象(indirecⅡess),它普遍存在于语言中,具有共性,但每一种语言又有其独特的表达方式。一般说来,礼貌程度与话语的间接程度成正比,话语越间接,语气就越委婉,给听话人留的余地就越大。正如【eech所说,我们可以保持同一命题的内容,而只须增加这个命题言语行为的间接性,便可以使该命题越来越礼貌。但是我们不能一概以话语表达的间接程度来确定话语的礼貌程度,因为中西方在直率的概念上有一定的.差异。英语文化属于低语境文化,人们通常会直接、明确地陈述自己的观点。因此交际双方不论在批评、邀请、馈赠或拒绝时,一般都直截了当。他们的语言直接、直率、肯定。汉语言文化是高语境文化,人们往往使用间接的、隐含的语言来沟通。只有明确说话时的情景并借助肢体语言、空间语言以及上下文联系后,接受者才能弄清对方所要传达的信息、观点或意见。当中国人想说“不”而不表示“不”时,或受到赞誉却不直接接受时,西方人迷惑不解。正是这些不同文化背景下的语言间接程度的差异,增加了中西方人际交往的困难。

四、结语

礼貌是社会现象,具有普遍性,也是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在跨文化交际中不可回避的现实。礼貌又具有文化特征,不同文化对礼貌言语行为会采用不同的准则和策略,赋予礼貌不同的内涵。由于中西方两种文化的巨大差异,导致了中西方礼貌原则及策略的差异,对跨文化交际产生了一定影响。在跨文化交际中,我们应当重视并尊重这些差异,正确使用礼貌原则,掌握礼貌用语,避免语用失误,提高跨文化交际的能力,以保证跨文化交际顺利进行。

一、引言

语言与文化关系密切, 语言是文化的重要载体, 也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生活在两种不同文化中的人, 都会感到不同文化的人说话方式会有很大差别, 其中人文历史论文,语用方面的差别就很大。语用差别的制约因素也很多, 但何自然曾经指出:“英汉两种语言在语用方面所受到的制约有诸多不同, 其中最重要的是文化因素的制约。”因此, 文化的差异, 可以直接体现在语言的运用和理解上。

作为人类文明的标志, 礼貌是人类社会活动中的一条重要准绳, “是对交际行为的规范,是一种为进行得体交际的策略”。中西两种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对礼貌的理解有所不同, 所遵循的礼貌准则也不一样。从语用角度讲,礼貌现象是语言运用的普遍现象, 礼貌研究是语用研究的重要内容。

二、文化差异

文化差异, 这里主要指跨语言、跨文化交际中出现的中英文化差异。这种差异的产生, 是由讲中英两种语言的人的民族心理、思辨和推理模式的不同而导致的。跨文化交际中出现的语言障碍常常会造成误解或冲突, 主要原因是交际双方受各自文化背景的影响而缺少一个共有的语用前提。例如, 我们汉语中的谦词, 是一些并无实际意义的客套话。当发言结束时,人们常说:“不妥之处, 请大家指正 ”,“欢迎在座诸位批评指正 ”,“抛砖引玉 ”等等。而讲英语的本族人在同样的场合不说这样的话, 也许他们会说一声 “I hope you all enjoy my talk”, 但最常用的结束语还是 “Thank you”。再如人文历史论文,在英国文化中, 男性在公众面前赞誉女性的美貌和服饰被认为是一种礼貌, 被恭维者会欣然接受,但在中国这种恭维被认为是轻佻无理。类似以上的中西文化差异会给讲中英不同语言的人传达错误的信息人文历史论文,影响到他们之间的交流。故要做到交际双方的正确、合理的交流, 了解各自的文化背景知识是至关重要的。

三、中英礼貌原则对比

Leech根据英语文化和语言的特点列举了六条礼貌原则:

1. 策略准则, 又称得体准则 (Tact maxim)“尽量减少他人付出的代价, 尽量增大对他人的益处。”

2. 慷慨准则, 又称宽宏准则 (Generosity maxim)“尽量减少对自己的益处, 尽量增大自己付出的代价。”

3. 赞扬准则 (Approbation maxim)“尽量缩小对他人的批评, 尽量增强对他人的赞扬。”

4. 谦虚准则 (Modesty maxim)“尽量缩小对自己的标榜, 尽量夸大对自己的批评。”

5. 赞同准则, 又称一致准则 (Agreement maxim)“尽量缩小与他人的不同意见, 尽量夸大与他人的相同意见。”

6. 同情准则(Sympathy maxim)“尽量缩小对他人的厌恶, 尽量扩大对他人的同情。”

顾曰国先生根据汉语言文化中的礼貌特征, 在 Leech 的理论框架的基础上研究汉语中的礼貌现象, 总结了汉语言文化有关的礼貌准则, 于1992年提出汉语礼貌五准则:

1. 贬己尊人准则: 指谓自己或与自己相关的事物时要“贬”、要“谦”, 指谓听者或与听者相关联的事物时要“抬”、要“尊”。

2. 称呼准则: 指人们出自礼貌, 在互相称呼时仍按“上下有义、贵贱有分、长幼有等”的传统来体现人际交往中的社会关系。称呼语的改变意味着人际关系的改变; 而出自礼貌, 人们不同的语言行为和所处的不同环境又会影响称呼语的改变。

3. 文雅准则: 出言高雅、文质彬彬往往被人认为是懂礼貌、有教养, 文雅准则的重要内容仍然是“先用雅语、禁用秽语; 多用委婉语, 少用直言”。

4. 求同准则: 这与“脸”、“面子”有关, 所谓求同, 就是注意人的身份和社会地位要保持相称, 说话双方力求和谐一致。

5. 德、言、行准则: 指在行为动机上尽量减少他人付出的代价, 尽量增大他人的益处; 在言辞上尽量夸大别人给自己的好处, 尽量说小自己付出的代价。

四、礼貌原则所体现的文化差异

1. 称呼语之不同

受社会结构、传统伦理及血缘、宗教社会因素的影响, 汉语的称呼系统远比英语国家复杂得多。在中国, 小孩一般不能直呼父母和长辈的名字, 学生不能直呼老师的名字,下属不能直呼上司的名字, 否则就会被认为没有礼貌。中国人不仅喜欢用表示血缘关系的名字去称呼家人和亲属, 还喜欢用这种称谓来称呼非家人和亲属朋友。比如, 称与自己祖辈年龄相仿的男性为爷爷、女性为奶奶; 称与自己父母年龄相仿的男性为叔叔或伯伯、女性为阿姨。这在英语国家是非常少见的。中国人的称呼语体现出尊老的传统习惯。人们一般称呼年老的人为 “老某”, 像 “老王”、“老李”等, 表示对对方的尊敬; 称呼一些德高望重的老前辈为 “某老”或 “某老先生”, 像称周树人为周老先生等。这里的 “老”, 没有丝毫贬义, 只有尊敬或推崇。但如果将此称呼用在英语国家则极不得体, 有冒犯之意。由此看来, 汉语称呼语可以用 “上下长幼尊卑”来概括。在英语国家, 由于其社会格局、文化取向、人际关系与中国截然不同, 所以对称呼语的使用和对其意义的解释也相差甚远, 具体表现在称呼时到底是直呼其名还是使用“头衔 + 姓”的方式。一般来说, 英国人同自己的上司说话也许需要用比较尊敬的语言, 但并不需要什么特殊的称呼, 不论对方年龄多大, 地位多高, 人们更愿意直呼其名, 这充分表示出平等的文化取向。

2. 贬己尊人与平等交往

“贬己尊人”是顾曰国效法Leech所提出的汉语言文化的一条礼貌准则。中国人喜欢贬低自己而抬高对方的身份。这从表面看和Leech的赞誉准则相似, 但在中国文化中, 这条准则对人们的影响却更加深远。在日常生活中, 如果受到别人的夸奖, 我们中国人总会谦虚的说“哪里, 哪里, 您过奖了”。精心为别人挑选好了礼品, 在赠送时还不忘说“没来得急挑选,随便买了一份。”而在西方国家, 人们追求交往中的平等, 在日常生活中喜欢将自己的情感、优点外露, 而不喜欢过分的谦虚, 对别人的夸奖也欣然接受, 并视这种赞誉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在西方人的眼中, 中国式的自谦将被认为是一种虚伪的表现。因此我们进行涉外交往时要清醒的认识到这种礼貌用语的差异,在西方人面前要大方地接受他们的赞赏, 善于充分的表现自己, 并学会展现自己的才华和优秀的一面, 而不要随意的贬低自己和过分自谦。

3. 热情关心与个人隐私

汉英民族对隐私的理解存在着差异。中国人在日常交往中不太注意维护自己的隐私, 也不注意尊重他人的隐私。在中国文化中, 关心他人, 对别人热情一直被视为是对对方重视和显示诚心的一种表现。例如, 我们在宴请客人时, 要不断给客人加菜以显示热情; 两个人第一次见面就会热情询问对方年龄、收入、婚姻状况; 朋友见了面更是问长问短, 把家里和工作的事情都询问、关心一遍; 在西方, 人们的隐私意识较强。英语民族对 privacy 这个词的含义理解较广, 诸如家庭、财产、婚姻、朋友、经历、收入、年龄、住址、身体状况、独处或单独生活等等。当在英语民族面前谈到有关隐私问题时, 会被人认为你让他人丢面子, 你不懂礼貌。

总之, 礼貌原则是每个群体或社会所广泛使用的文明的手段, 但必须承认, 不同文化对礼貌行为有不同的要求, 不同文化赋予礼貌不同的内涵。若对这一点认识不足, 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在相互交往时,很容易因此而产生误会。总之, 人们只有充分认识了礼貌原则在以上诸多方面的差异, 才能尽量减少跨文化交际中可能出现的语用失误, 以达到更自然和谐的交际效果。

参考文献:

[1]Geoffrey N. Leech. Principles of Pragmatics[M]. New York: Longman Group Ltd , 1983.

[2]高一虹.语言文化的差异与超越[M].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2000.

[3]顾曰国.礼貌、语用与文化[J]. 外语教学与研究, 1992, 4.

[4]何自然.语用学与英语学习[M]. 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9.

[5]刘润清.关于Leech 的礼貌原则[M]. 上海: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1997.

[6]刘翔.汉英礼貌用语的比较[J]. 成都教育学院学报, 2005, 11.

[7]邹永丽.中英礼貌用语之比较研究[J]. 赤峰学院学报, 2006, 5.

常住人口婚育行为研究论文

当今,人口与婚育率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随着经济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婚育率也在不断下降。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中国的婚育率一直处于较低水平,而人口数量也在不断增加。这就导致了人口数量增加,而婚育率却不断下降,从而造成人口数量与婚育率之间的不平衡。此外,随着经济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社会结构也发生了变化,这也是影响婚育率的重要因素。现在,越来越多的女性追求自由职业,而不是一直做家庭主妇,这也导致了婚育率的下降。此外,由于经济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生活成本也在不断上升,这也是影响婚育率的重要因素。因此,当今人口与婚育率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经济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社会结构的变化,以及生活成本的上升,都是影响婚育率的重要因素。

当今人口与婚育率的关系是相互影响的。结婚率是一定时期 (通常指一年) 结婚人数与同期一定范围人口数的比率。表明结婚频繁的程度。最常见的结婚率指标,是以一定时期结婚人数 (或对数) 与同期总人口数相比,称为总结婚率、简称结婚率。

我国是一个拥有13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人口问题论文参考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通过采取的 措施 ,在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性别比问题依然严峻,人口比例失衡,已经是全国性的问题。必须在立法、新型生育观、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等方面继续加大力度,在全社会摒弃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

一、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现状及其原因

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反映的是出生时男婴和女婴数量上的比例关系,即每出生百名女婴对应的出生男婴数量。按照国际上长期观察的结果,在没有人为干预的情况下,正常的出生人口性别比例相对稳定,男女性别比例应在102-107之间浮动,此时应被视为出生婴儿性别均衡,也就是一个正常值域。

(一)性别结构现状

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由于成功事实了计划生育政策为控制世界人口增长做出了举世瞩目的贡献。但不容忽视的是我国在生育率不断下降的同时,出生人口的性别比例差却在迅速上升。我国人口的出生性别比例,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就伴随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而不断的攀升,长期居高不下。尽管有下降趋势,但仍然徘徊在117左右的高位,仍然属于失衡的状况下,这种失衡未来可能会导致未来婚龄女性的短缺,形成婚姻挤压,从而影响社会的安定并打乱现有的婚姻秩序,甚至引发一系列的严重社会问题。

(二)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原因

由于多种复杂因素,对男性的性别偏好在当今社会依然有其现实基础。尽管历史上女权运动对此多有批判,但仍然无法彻底改变这些男女不平等的现状。通过对我国人口性别比现状的分析,不难发现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因:

1.计划生育制度的约束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影响

在长期的计划生育政策下,生育数量的减少导致生儿子机会的减少,以至于生育观念很难发生根本性转变,想要男孩的父母丢弃女孩,进行产前性别选择和人工流产。

2.制度缺位对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影响

制度缺位是影响出生性别比的主要社会因素。一是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养老 保险 制度的不完善促使我国城乡居民更多的选择男孩,“养儿防老”,尤其在农村,问题更为突出,农村老人还主要依靠子女赡养。二是部门配合不力,监管缺位。由于计划生育工作多年来一直强调生育数量的控制,忽视了对人口质量和结构的关注,加上对性别选择技术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的机构是多部门的,包括卫生部门、妇幼部门、个体行医者和计划生育部门,难以实行统一的监督和检查。三是遗产制度缺位。子女几乎可以完全继承父辈的财产,为了防止家庭财产传给“外姓人”,就必须要有能够继承家族姓氏的儿子。四是“低保”、“两免一补”等普惠政策体现不出实行计划生育的优越性。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户,因为孩子少、负担轻,家庭生活一般都比较宽裕,此项政策根本惠及不到他们,这样他们从心理上感到不平衡。五是法律法规存在缺位,威慑力不强。从相关法律法规来看,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法律法规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缺位现象。

3.经济状况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影响

目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还比较落后。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村地区大多处于传统农业阶段,这些客观因素决定了人们更加偏爱男孩。另外,在经济活动中,天灾人祸是经常发生的,这些风险较大的工作多是由男性承担,男性在经济领域中处于支配地位的比例大,男女同工不同酬的现象也十分普遍,女性的很多劳动被抹杀,劳动成果得不到认可,许多家庭对男孩的 教育 和结婚投入也多于女性。

4. 文化 背景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影响

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根本原因是传统落后的生育观念,即重男轻女的性别偏好。同时,还有女孩家庭受欺带来的负面影响。在农村一些女孩家庭,受欺受辱现象时有发生,这种现象在周围群众中也产生了很不好的负面影响,刺激了其他群众生育男孩的欲望。几千年的“男尊女卑”观念使男性在财产继承、家庭延续、家庭权利结构上占据主导地位,女性地位十分低下。尽管提倡男女平等,同享权利,共尽义务的道理,但人们内心深处却固守宗族观念,视男子为直系亲属,第一继承人一定是儿子,这也表明了我国人口问题的长期性与复杂性。

二、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带来的影响

(一)婚姻家庭问题

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的统计结果显示,平均每个年龄段的男性比女性多出数万人,我国人口的出生率仍然很高,“积累效应”已相当可观。由于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升高,将导致男性过剩,势必造成婚姻拥挤,形成大量的“光棍”,造成男性择偶困难。在那些没有权、没有钱,而又没有相貌竞争力的男性中,会增加未婚的概率。“婚”或婚姻欺诈现象会层出不穷。男女婚龄的婚龄差增大,“大男小女、大女小男”的状况会日益普遍。

(二)对社会造成的冲击

出生性别结构比例失衡不是单纯的人口问题,而是一个综合的社会问题。重男轻女、男尊女卑腐朽观念的延续和存在与现代文明背道而驰。从未来的二十年看,性别比例失衡将给人口再生产带来障碍,造成人口数量萎缩。人口的再生产主要是通过母亲来实现的,女性在社会人口中比例的萎缩,必然导致人口再生产能力的下降。若干年后,解决不了婚姻的男子可能会在心理上出现急躁、失控行为,必然会出现性犯罪率上升、同性恋进一步增多、性行为严重错乱等现象,家庭和社会不稳定风险系数加大。基本消失的买卖婚姻、童婚交换、拐卖妇女等会重新抬头。

三、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的对策性思考

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从理论上可以从一定程度上缓解性别比失衡,但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追求科学的人口发展观,即统筹男性人口与女性人口的发展,统筹当代人与未来人口的发(下转第页)(上接第页)展,是解决我国人口性别比例失衡的有效途径。实现性别平等是解决性别比失衡的关键,这里我们从观念、科技、经济、制度四个方面对治理对策进行分析。

(一)在思想观念方面,树立科学生育观,这是治理的首要途径

男性偏好的生育观从深层次上影响着农村出生人口性别比,要想有效治理这种失衡现象,最首要的就是要转变旧有的生育观,树立科学的生育观。

第一,建设新生育文化。坚持人口与资源、环境、社会协调发展,尊重客观规律的生育文化。首先,加强对新生育文化内容和重要性的宣传。其次,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多种活动对群众进行教育。再次,综合使用经济的、道德的、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和力量来保障新生育文化的建设。

第二,消除影响树立新生育观的现实因素。消除现实生活中的男女不平等。首先,要在全社会加强对男女平等的宣传和教育。其次,要利用多种手段尤其是法律手段来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再次,要在各生活领域消除性别歧视。

(二)在科技方面,严厉打击“两非”,规范医学技术的使用,这是治理的必要途径

首先,加大宣传教育,尤其要加强对技术人员、医务人员和妇女的教育,从思想上防止“两非”行为出现。其次,加强对医药和医务市场的整顿,完善相关法律体制,联合各部门共同管理,共同打击;对胎儿进行性别选择的违法者不仅罚而且入刑。再次,加强地区间的合作,增强打击的力度和效度。第四,要加强监督管理,发挥广大群众对“两非”行为的监督作用,使打击及时有效。

(三)在经济方面,大力发展经济,提高经济发展水平,这是治理的根本途径

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发展。加速社会发展,积极提升整个社会的发展水平,才是治理出生性别结构比例失衡的治本之策。在性别比“重灾区”的农村,农村经济发展好了,不仅能改变人们的生育观,还能改变生育状况,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问题。现阶段,农业产化经营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根本途径,所以我们要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随着农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经济发展中的男性依赖就会不断降低,生活中更趋于男女平等,“重生男”的状况也会不断改善。

(四)在制度方面,完善养老保障制度,这是治理的重要举措

我国已经步入老龄社会,养老体系的建立健全已刻不容缓。如果国家能够在政策上以经济奖励或扶持引导人们,基本满足起利益追求,既通过个人福利的改善达到“养儿防老”的效果,性别失衡现象自然也能部分的得到改善。

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笔者认为,在广大农村地区,当前应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落实好国家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扶助奖励政策。目前,国家对农村60岁以上的计划生育家庭每年发放840元扶助奖励金,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这个奖励金额已经没有吸引力了,各地政府应该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经济发展状况,提高奖励额度,制定地方优惠政策,真正发挥好政府在利益导向作用。二是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要充分考虑到独女户家庭的实际困难,从解除人们的后顾之忧入手,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关心的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等问题,加大建设乡村养老院、敬老院、医养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力度。让老百姓真正感到,听党的话不吃亏,生女孩不后悔,从而使男女性别比失衡问题得到有效地解决。

>>>下页带来更多的人口问题论文参考

当今人口与婚育率在某种程度上有关。婚育率是指一个女性终身出生的子女数,这是由该女性和她的伴侣生育决定的。随着人口的增加,婚育率也会随之增加,因为在比较高的人口水平上,社会有更多的机会来维持家庭的发展,促进人们的生育愿望,进而提高生育率。此外,当今人口的增加也使得社会更有可能产生更多的就业机会,家庭可以获得更多的金融支持,从而增加家庭的收入,进而更有可能提高生育率。当今人口与婚育率在某种程度上有关。婚育率是指一个女性终身出生的子女数,这是由该女性和她的伴侣生育决定的。随着人口的增加,婚育率也会随之增加,因为在比较高的人口水平上,社会有更多的机会来维持家庭的发展,促进人们的生育愿望,进而提高生育率。此外,当今人口的增加也使得社会更有可能产生更多的就业机会,家庭可以获得更多的金融支持,从而增加家庭的收入,进而更有可能提高生育率。

国外消费者行为研究论文

关于旅游消费者行为论文文献

文献是通过一定的方法和手段、运用一定的意义表达和记录体系,记录在一定载体的有历史价值和研究价值的知识。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关于旅游消费者行为论文文献,希望大家喜欢。

摘要:旅游消费者权益保障是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海南应该重点治理吃、住、行、游、购、娱中有损旅游消费者权益的典型行为。通过海鲜参考价格公示等制度建设、采取创新的监管方式、侧重信息化的投诉机制、实施以旅游法庭为代表的纠纷解决机制,充分考虑外国旅游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一、旅游消费中消费者权益受损现象

(一)旅游服务使旅游者消费服务受损

1、旅游广告虚假,误导旅游消费者

旅游不管是参观人文艺术还是自然景观,都能使旅游消费者陶冶情操,回归物我,因此,旅游消费热情逐年高涨。而许多旅游商家也正是抓住了这一点,针对不同的群体打出了“低价游”、“豪华游”等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旅游消费权益受损。

2、导游及旅游团不守信用,违背当初的旅游承诺

导游服务项目不仅包括参观旅游景点讲解,还包括旅游者的住宿与吃饭。当真正背起背包,跟着旅游团出发时,问题就出现了。吃饭住宿等服务往往与当初承诺的有很大差别,服务质量也很差,还有些导游不履行其旅游承诺,在游览过程中擅自改变旅游路线、车程,甚至缩短天数,减少旅游景点。

3、旅游变成购物游,消费陷阱多

我们经常在网上、电视上、报纸上看到这样的消息,导游误导旅游者去商店或珠宝店购物,从中回扣。现在许多导游以各种理由私自减少风景点数,将剩下的时间用于带领游客出入各种商店进行购物消费。而在消费过程中,又设有各种消费陷阱,旅游消费者无法分辨服务的真实情况,从而作出错误的消费决策。例如,某些商店打出超低价购物宣传,攀老乡式购物宣传以及高仿名牌商品等陷阱,这些不实的宣传或陷阱,使旅游消费者权益受损。

(二)旅游商品消费中旅游消费者消费权益受损

1、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2、伪造商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

3、伪造检验、检疫结果;

4、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5、产品原材料成分、含量虚假;

6、服务内容、质量与标明或宣传不符,等等。

二、旅游消费者权益受损的原因

(一)旅游行业不规范,自律性差,信用缺失

许多旅行社或旅游团没有规范的旅游合同,即使有也不规范不合理不科学,大多是其本旅行社自己设计的条款,旅游消费者由于疏忽大意,不仔细看,甚至看都不看,拿来就签,进入其陷阱中,上当。而我国现有的许多旅行社或旅游团根本就没有旅游合同,其行为缺乏约束力,而本身自律性又差,不讲信用,最终使旅游消费者权益受损。

(二)旅游消费者自身消费权益保护意识淡薄

许多旅游消费者在旅游过程中心情激动,完全融入自然风光中,对其他事情都不以为然;而又有些旅游消费者由于虚荣心作怪,在导游带领购物消费时,看到大家都在消费,自己也跟着消费;还有的旅游消费者太相信导游,最终导致上当。归根到底,都是因为缺乏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在旅游服务消费和商品消费中上当,而事后又不知道该如何用法律维护其消费权益。

(三)监管机构监管不力

我国一些地方监管机构监管不力,同时又缺少专门的执法机构,致使一些非法的旅游社或旅游团出现在市场上,而旅游消费者并没有专业的知识或技能分辨其“真伪”,选择了这些旅游机构,从而使消费权益受损。同时,一些监管机构对旅游地的各种商店和商品以及服务缺乏有力的监管,致使许多旅游消费者的消费权益受损。

三、旅游消费中消费权益的保护

(一)提高旅游消费者自身的消费权益保护意识

旅游消费者首先应该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哪些。根据旅游消费者定义,旅游消费者权益为: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制度所保护的,不能被非法侵犯的旅游消费者的这种利益或权利。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包括:

1、旅游者的知悉权;

2、旅游者不受欺诈权;

3、旅游者生命健康权;

4、旅游者享有特约服务权;

5、旅游者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和诉权;

6、自由合法逗留旅行权;

7、自由公正地缔结旅游服务合同权;

8、尊严,人格,风俗受尊敬权;

9、自主选择自费项目权;

10、对旅行社进行监督权。明白以上各方权利义务是维权的第一步,所以,旅游者要真正了解旅游中自己应有的权利,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选择正规的旅行社、旅游团

旅游消费者不要仅仅关注旅行社的价格,更要多关注旅行社本身是否正规、服务质量是否到位、真实。一定要多了解旅行社的运营程序,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要被广告的“低廉价格”等字眼迷惑,学会分辨旅游广告的`真假。同时还要看其是否有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若选择出境旅游,看有没有出境的资格。只有找到正规旅行社,出现了问题维权才有可能,旅游管理部门才有可能帮助受害者挽回损失。

(三)不要轻易相信导游的话,谨防

旅游消费者要学会分辨商品的真假,购买商品时千万不可以着急,不可以为满足一时的虚荣心,也不要轻易相信导游的话,致使权益受损。一定要自己判断该商品是不是真的需要,是否真的像商家或导游说的那样,价格是否合理,一定要谨慎考虑。如果要买,一定要向商家索要发票和质量保证书,保存好质量保证书和发票等证据,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才能有效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旅游消费权益受损的解决途径

第一,出现旅游服务问题可与旅行社经营者协商解决。这比较直接,适宜一般的旅游争议的解决。第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消委会调解。当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可到消费者协会请求调解。第三,向旅游质量监督站申诉。旅游消费争议较大,消费者协会或消委会又调解不成,可以申诉。投诉者可对下列行为进行申诉:认为旅游经营者不履行合同或协议的;认为旅游经营者提供的价值不等的旅游服务的;认为旅游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投诉者行李物品破损或丢失的;认为旅游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投诉者人身伤害的;认为旅游经营者欺诈投诉者,损害投诉者利益的,旅游经营单位职工私自收回扣和索要小费的;其他损害投诉者利益的,投诉的一般以书面形式的,并应具备以下几方面:投诉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旅游者,投诉必须在游客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算起60日内,必须写明具体投诉对象,提出具体投诉请求,提供投诉的事实依据及证据(原件)。第四,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到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要注意,仲裁机构是对有仲裁协议的旅游争议进行仲裁。第五,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调解、申诉、仲裁都不能解决的旅游消费争议情况下,只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经过仲裁记过仲裁的结果当事人必须执行,不得上诉。

旅游消费在当今不仅是一种时尚,而且也受许多人的喜爱。旅游不仅能为旅游消费者带来快乐,还能增长见识,陶冶情操。所以,旅游消费者选择旅行社和旅游团一定要提高消费权益保护意识,选择正规的旅行社、旅游团,不要轻易相信导游的话,谨防,增强法律意识,一旦出现消费权益受损事件,运用法律等途径有效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

消费者行为学研究的发展历程 1、萌芽时期(1930年以前) 始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社会学家凡勃伦《有闲阶级伦》(Theory of the Leisure Class)(1899)提出了炫耀性消费及其社会涵义 1901年12月心理学家斯各特()在美西北大学作报告时指出,心理学可以在销售和广告中发挥重要作用 科普兰()于1923年提出将消费物品分为便利品、选购品和专门品的分类方法部分建立在对三个方面的消费者行为的分析之上 2、应用时期(1930-1960年) 背景环境: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大危机、第二次世界大战 20世纪40-50年代 消费者行为动机的研究 1950年,梅森海尔(Mason Haire)主持速溶咖啡的研究 美学者盖斯特()和布朗(George )于50年代初开始研究消费者对品牌的忠诚问题,以便找到促使消费者重复选择某一品牌的有效途径 谢里夫()、凯利(Harlod )和谢把托尼(Shibutoni)等人开展了对参照群体的研究 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 3、变革与发展时期(1960年至今) 1960年,美国心理学会中成立了消费者心理学分会,这是消费者行为学开始确立其学科地位的前奏。 1968年,第一部消费者行为学教材《消费者行为学》由俄亥俄州立大学的恩格尔(James Engel)、科拉特(David Kollat)和布莱克维尔(Roger Blackwell)合作出版。 1969年,美国的消费者研究协会(Association for Consumer Research)正式成立。 1974年,《消费者研究杂志》(JCR)创刊。 1960年,哈佛大学的鲍尔(Raymond Bauer)的一篇论文对改变假定消费者的理性程度比较低的观念起了重要的作用,他认为,消费者的任何行动都将产生他不能完全肯定的结果。 罗杰斯(Everet )关于创新采用与扩散的研究。 拉维吉()和斯坦勒()关于广告效果的研究。 费希本(Matin Fishbein)等人关于组织行为的研究。 谢恩()等人关于组织购买行为的研究和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研究。 科克斯(Donald )和罗斯留斯()等人关于如何应付知觉风险的研究。

1.杰格迪什N.谢斯(美)(2003)随着全球商业的发展,市场营销学越来越成为企业界人士以及商科学生所必须了解和掌握的学科,其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特点也使其本身充满魅力。现代营销学权威菲利普•科特勒将营销学简短地定义为“有利益地满足需求”。企业界人士也越来越切身地体验到企业的营销行为必须以消费者行为为核心,以满足消费者需求、创造并传递消费者价值为出发点和终极目标。从这个意义上讲,消费者行为学无疑就成为任何有志于学习和掌握营销学和管理学的学生以及企业营销人士所必须学习的基础。2.德尔.I.霍金斯(2003)市场营销是一门试图影响消费者行为的学科。这些影响,无论是对施加这种影响的企业、被影响的个人还是整个社会,无不具有深刻的含义。每个人既是社会的一员,又是一名消费者,从这个意义上,消费者行为以及试图影响它的尝试,与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相关百科
热门百科
首页
发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