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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超导体的知识学术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6 11:29:48

有关超导体的知识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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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导体:电阻几乎为0的物质。目前某种合金在液氮的冷却下,才能达到超导状态,实际应用比较困难。超导电机,发电效率远远高于普通电机。作为供电传输线路,没有损耗,传输效率极高。如果研制出常温下的超导材料,将引起电子工业的一场革命,给人类带来许多不可想象的进步。

半导体是指常温下导电性介于导体和绝缘体之间的材料。主要的半导体材料有硅、锗、砷化镓、硅锗覆合材料等。 超导体是在一定温度下(一般是在很低的温度下突然失去电阻或者很高的温度下,分别称为低温超导体和高温超导体)电阻几乎完全消失的物体。 导体的电阻消失(在仪器测量的精度内,电阻为零)的现象被称为超导现象。具有超导现象的材料被称为超导体,而对应于某一超导体电阻突然消失的温度被称为该材料的超导临界转变温度,一般用Tc来表示。 不知道你到底要问啥 你可以补充一下问题

1911年,荷兰科学家卡末林—昂内斯((Heike Kamerlingh-Onnes)用液氦冷却汞,当温度下降到时,水银的电阻完全消失,这种现象称为超导电性,此温度称为临界温度。根据临界温度的不同,超导材料可以被分为:高温超导材料和低温超导材料[1]。但这里所说的「高温」,其实仍然是远低于冰点摄氏0摄氏度的,对一般人来说算是极低的温度。1933年,迈斯纳和奥克森菲尔德两位科学家发现,如果把超导体放在磁场中冷却,则在材料电阻消失的同时,磁感应线将从超导体中排出,不能通过超导体,这种现象称为抗磁性。经过科学家们的努力,超导材料的磁电障碍已被跨越,下一个难关是突破温度障碍,即寻求高温超导材料。 1973年,发现超导合金――铌锗合金,其临界超导温度为,这一记录保持了近13年。 1986年,设在瑞士苏黎世的美国IBM公司的研究中心报道了一种氧化物(镧钡铜氧化物)具有35K的高温超导性。此后,科学家们几乎每隔几天,就有新的研究成果出现。 1986年,美国贝尔实验室研究的超导材料,其临界超导温度达到40K,液氢的“温度壁垒”(40K)被跨越。 1987年,美国华裔科学家朱经武以及中国科学家赵忠贤相继在钇-钡-铜-氧系材料上把临界超导温度提高到90K以上,液氮的“温度壁垒”(77K)也被突破了。1987年底,铊-钡-钙-铜-氧系材料又把临界超导温度的记录提高到125K。从1986-1987年的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临界超导温度提高了近100K。 来自德国、法国和俄罗斯的科学家利用中子散射技术,在高温超导体的一个成员单铜氧层Tl2Ba2CuO6+δ中观察到了所谓的磁共振模式,进一步证实了这种模式在高温超导体中存在的一般性。该发现有助于对铜氧化物超导体机制的研究。 高温超导体具有更高的超导转变温度(通常高于氮气液化的温度),有利于超导现象在工业界的广泛利用。高温超导体的发现迄今已有16年,而对其不同于常规超导体的许多特点及其微观机制的研究,却仍处于相当“初级”的阶段。这一点不仅反映在没有一个单一的理论能够完全描述和解释高温超导体的特性,更反映在缺乏统一的、在各个不同体系上普遍存在的“本征”实验现象。本期Science所报道的结果意味着中子散射领域里一个长期存在的困惑很有可能得到解决。 早在1991年,法国物理学家利用中子散射技术在双铜氧层YBa2Cu3O6+δ超导体单晶中发现了一个微弱的磁性信号。随后的实验证明,这种信号仅在超导体处于超导状态时才显著增强并被称为磁共振模式。这个发现表明电子的自旋以某种合作的方式产生一种集体的有序运动,而这是常规超导体所不具有的。这种集体运动有可能参与了电子的配对,并对超导机制负责,其作用类似于常规超导体内引起电子配对的晶格振动。但是,在另一个超导体La2-xSrxCuO4+δ(单铜氧层)中,却无法观察到同样的现象。这使物理学家怀疑这种磁共振模式并非铜氧化物超导体的普遍现象。1999年,在Bi2Sr2CaCu2O8+δ单晶上也观察到了这种磁共振信号。但由于Bi2Sr2CaCu2O8+δ与YBa2Cu3O6+δ一样,也具有双铜氧层结构,关于磁共振模式是双铜氧层的特殊表征还是“普遍”现象的困惑并未得到彻底解决。 理想的候选者应该是典型的高温超导晶体,结构尽可能简单,只具有单铜氧层。困难在于,由于中子与物质的相互作用很弱,只有足够大的晶体才可能进行中子散射实验。随着中子散射技术的成熟,对晶体尺寸的要求已降低到厘米3的量级。晶体生长技术的进步,也使Tl2Ba2CuO6+δ单晶体的尺寸进入毫米量级,而它正是一个理想的候选者。科学家把300个毫米量级的Tl2Ba2CuO6+δ单晶以同一标准按晶体学取向排列在一起,构成一个“人造”单晶,“提前”达到了中子散射的要求。经过近两个月散射谱的搜集与反复验证,终于以确凿的实验数据显示在这样一个近乎理想的高温超导单晶上也存在磁共振模式。这一结果说明磁共振模式是高温超导的一个普遍现象。而La2-xSrxCuO4+δ体系上磁共振模式的缺席只是“普遍”现象的例外,这可能与其结构的特殊性有关。 关于磁共振模式及其与电子间相互作用的理论和实验研究一直是高温超导领域的热点之一,上述结果将引起许多物理学家的关注与兴趣。 20世纪80年代是超导电性的探索与研究的黄金年代。1981年合成了有机超导体,1986年缪勒和柏诺兹发现了一种成分为钡、镧、铜、氧的陶瓷性金属氧化物LaBaCuO4,其临界温度约为35K。由于陶瓷性金属氧化物通常是绝缘物质,因此这个发现的意义非常重大,缪勒和柏诺兹因此而荣获了1987年度诺贝尔物理学奖。 1987年在超导材料的探索中又有新的突破,美国休斯顿大学物理学家朱经武小组与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赵忠贤等人先后研制成临界温度约为90K的超导材料YBCO(钇铋铜氧)。 1988年初日本研制成临界温度达110K的Bi-Sr-Ca-Cu-O超导体。至此,人类终于实现了液氮温区超导体的梦想,实现了科学史上的重大突破。这类超导体由于其临界温度在液氮温度(77K)以上,因此被称为高温超导体。 自从高温超导材料发现以后,一阵超导热席卷了全球。科学家还发现铊系化合物超导材料的临界温度可达125K,汞系化合物超导材料的临界温度则高达135K。如果将汞置于高压条件下,其临界温度将能达到难以置信的164K。 1997年,研究人员发现,金铟合金在接近绝对零度时既是超导体同时也是磁体。1999年科学家发现钌铜化合物在45K时具有超导电性。由于该化合物独特的晶体结构,它在计算机数据存储中的应用潜力将是非常巨大的。 自2007年12月开始,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的陈根富博士已投入到镧氧铁砷非掺杂单晶体的制备中。今年2月18日,日本东京工业大学的细野秀雄教授和他的合作者在《美国化学会志》上发表了一篇两页的文章,指出氟掺杂镧氧铁砷化合物在零下摄氏度时即具有超导电性。在长期研究中保持着跨界关注习惯的陈根富和王楠林研究员立即捕捉到了这一消息的价值,王楠林小组迅速转向制作掺杂样品,他们在一周内实现了超导并测量了基本物理性质。 几乎与此同时,物理所闻海虎研究组通过在镧氧铁砷材料中用二价金属锶替换三价的镧,发现有临界温度为零下摄氏度以上的超导电性。 3月25日和3月26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陈仙辉组和物理所王楠林组分别独立发现临界温度超过零下摄氏度的超导体,突破麦克米兰极限,证实为非传统超导。 3月29日,中国科学院院士、物理所研究员赵忠贤领导的小组通过氟掺杂的镨氧铁砷化合物的超导临界温度可达零下221.15摄氏度,4月初该小组又发现无氟缺氧钐氧铁砷化合物在压力环境下合成超导临界温度可进一步提升至零下218.15摄氏度。 为了证实(超导体)电阻为零,科学家将一个铅制的圆环,放入温度低于Tc=的空间,利用电磁感应使环内激发起感应电流。结果发现,环内电流能持续下去,从1954年3月16日始,到1956年9月5日止,在两年半的时间内的电流一直没有衰减,这说明圆环内的电能没有损失,当温度升到高于Tc时,圆环由超导状态变正常态,材料的电阻骤然增大,感应电流立刻消失,这就是著名的昂尼斯持久电流实验。 1911年,荷兰科学家昂内斯用液氦冷却水银,当温度下降到时发现水银的电阻完全消失,这种现象称为超导电性。1933年,迈斯纳和奥克森菲尔德两位科学家发现,如果把超导体放在磁场中冷却,则在材料电阻消失的同时,磁感应线将从超导体中排出,不能通过超导体,这种现象称为抗磁性。 超导电性和抗磁性是超导体的两个重要特性。使超导体电阻为零的温度,叫超导临界温度。经过科学家们数十年的努力,超导材料的磁电障碍已被跨越,下一个难关是突破温度障碍,即寻求高温超导材料。 奇异的超导陶瓷 1973年,人们发现了超导合金――铌锗合金,其临界超导温度为,该记录保持了13年。1986年,设在瑞士苏黎世的美国IBM公司的研究中心报道了一种氧化物(镧-钡-铜-氧)具有35K的高温超导性,打破了传统“氧化物陶瓷是绝缘体”的观念,引起世界科学界的轰动。此后,科学家们争分夺秒地攻关,几乎每隔几天,就有新的研究成果出现。 1986年底,美国贝尔实验室邝细成研究的氧化物超导材料,其临界超导温度达到40K,液氢的“温度壁垒”(40K)被跨越。1987年2月,美国华裔科学家朱经武和中国科学家赵忠贤相继在钇-钡-铜-氧系材料上把临界超导温度提高到90K以上,液氮的禁区(77K)也奇迹般地被突破了。1987年底,铊-钡-钙-铜-氧系材料又把临界超导温度的记录提高到125K。从1986-1987年的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临界超导温度竟然提高了100K以上,这在材料发展史,乃至科技发展史上都堪称是一大奇迹! 高温超导材料的不断问世,为超导材料从实验室走向应用铺平了道路。超导材料最诱人的应用是发电、输电和储能。 由于超导材料在超导状态下具有零电阻和完全的抗磁性,因此只需消耗极少的电能,就可以获得10万高斯以上的稳态强磁场。而用常规导体做磁体,要产生这么大的磁场,需要消耗兆瓦的电能及大量的冷却水,投资巨大。 超导磁体可用于制作交流超导发电机、磁流体发电机和超导输电线路等。 超导发电机 在电力领域,利用超导线圈磁体可以将发电机的磁场强度提高到5万~6万高斯,并且几乎没有能量损失,这种发电机便是交流超导发电机。超导发电机的单机发电容量比常规发电机提高5~10倍,达1万兆瓦,而体积却减少1/2,整机重量减轻1/3,发电效率提高50%。 磁流体发电机 磁流体发电机同样离不开超导强磁体的帮助。磁流体发电发电,是利用高温导电性气体(等离子体)作导体,并高速通过磁场强度为5万~6万高斯的强磁场而发电。磁流体发电机的结构非常简单,用于磁流体发电的高温导电性气体还可重复利用。 超导输电线路 超导材料还可以用于制作超导电线和超导变压器,从而把电力几乎无损耗地输送给用户。据统计,目前的铜或铝导线输电,约有15%的电能损耗在输电线路上,光是在中国,每年的电力损失即达1000多亿度。若改为超导输电,节省的电能相当于新建数十个大型发电厂。 广阔的超导应用 高温超导材料的用途非常广阔,大致可分为三类:大电流应用(强电应用)、电子学应用(弱电应用)和抗磁性应用。大电流应用即前述的超导发电、输电和储能;电子学应用包括超导计算机、超导天线、超导微波器件等;抗磁性主要应用于磁悬浮列车和热核聚变反应堆等。 超导磁悬浮列车 利用超导材料的抗磁性,将超导材料放在一块永久磁体的上方,由于磁体的磁力线不能穿过超导体,磁体和超导体之间会产生排斥力,使超导体悬浮在磁体上方。利用这种磁悬浮效应可以制作高速超导磁悬浮列车。 超导计算机 高速计算机要求集成电路芯片上的元件和连接线密集排列,但密集排列的电路在工作时会发生大量的热,而散热是超大规模集成电路面临的难题。超导计算机中的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其元件间的互连线用接近零电阻和超微发热的超导器件来制作,不存在散热问题,同时计算机的运算速度大大提高。此外,科学家正研究用半导体和超导体来制造晶体管,甚至完全用超导体来制作晶体管。 核聚变反应堆“磁封闭体” 核聚变反应时,内部温度高达1亿~2亿摄氏度,没有任何常规材料可以包容这些物质。而超导体产生的强磁场可以作为“磁封闭体”,将热核反应堆中的超高温等离子体包围、约束起来,然后慢慢释放,从而使受控核聚变能源成为21世纪前景广阔的新能源。 科学家新近创造出一种新的物质形态,并预言它将帮助人类做出下一代超导体,以用于发电和提高火车的工作效率等多种用途。 这种新的物质形态称作“费密冷凝体”,是已知的第六种物质形态。前五种物质形态分别为气体、固体、液体、等离子体和1995年刚刚发明的玻色一爱因斯坦冷凝体。 费密子和玻色子的重大差异,体现在“自旋”这一量子力学特性上。费密子是像电子一样的粒子,有半整数自旋(如1/2,3/2,5/2等);而玻色子是像质子一样的粒子,有整数自旋(如0,1,2等)。这种自旋差异使费密子和玻色子有完全不同的特性。没有任何两个费密子能有同样的量子态:它们没有相同的特性,也不能在同一时间处于同一地点;而玻色子却能够具有相同的特性。因此,1995年物理学家将一定数量铷和钠原子冷却成玻色子时,大部分原子变成了同样的低温量子态,实际上成为单一巨大的整体原子:玻色一爱因斯坦凝聚态。但像钾一40或锂一6这样的费密子,即使在很低的温度下,每种粒子必定也有稍微不同的特性。 2003年,物理学家找到了一个克服以上障碍的方法。他们将费密子成对转变成玻色子,两个半整数自旋组成一个整数自旋,费密子对就起到了玻色子的作用,所有气体突然冷凝至玻色一爱因斯坦凝聚态。奥地利英斯布瑞克大学的科学家将锂一6原子冷却,同时施加稳定磁场,促使费密子结合在一起;美国科罗拉多“实验室天体物理学联合研究所”采用的技术略有不同,他们将钾一40原子冷却后施加磁场,通过磁场变化让每个原子强烈吸引附近的原子,诱发它们形成成对原子,然后凝聚成玻色一爱因斯坦凝聚态。

有关超女快男的学术性论文

暑期来了,市面上各种培训班也火了起来:学外语,学绘画,学拉琴,不一而足。前些天看到报道,有些培训班,有数千家长排队报名,家长的心情可以理解,或者为了应试考级,或者为了素质教育,都无可厚非。只是我想到,如果可以的话,也不妨在暑期里,让孩子多看点课外书,多练练笔,多写点文章,这对提高孩子的文化素养和综合素质,同样是十分必要的。近年,我在大学课堂和其他场合强调这样一种观点“能写一手好文章是一个人的美德。”并非我爱屋及乌,故弄玄虚,而是传播一种人文教育理念。写作不只是作家、记者等少数人的职业或专利,写作是一个人文化素养和才华的体现。在人生旅途上奋进的青少年学生,无论将来做什么,都应当意识到:具备良好的写作能力对人生而言,肯定不是可有可无的东西。在经济快速发展、文化科技相对滞后的中国,尤其应当重视对青少年语文素养的提升。要提高,就得多写,就得多阅读。我所说的阅读当然不是为考试或炒股而看书的那种阅读,而是为认识世界、丰富情感、增加修养的陶冶性阅读。阅读是吸收人类文明精华、提高修养、增长智慧的最佳途径。写作是提高知识应用能力、提升思想境界、焕发才情的“思维体操”。从一定意义上说,很难想象,一个不从阅读中吸收营养、语言表达能力差、写东西很费劲的学生能成为有出息的人。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口头和书面)是一个人文化素质的重要体现,是成才的基石。一个学生到高三还没有读几本文学名著,一提作文就头痛,视文学为恐龙,这种学生的未来是令人担忧的,上了大学又怎样?因为根基没打牢,是没有竞争力的!如今一提起人文素养、阅读与写作,大家总以为是“虚”的东西,是“无用”的摆设。其实恰恰相反,“虚”中有实,“无用”之大用正是语文素养、人文知识的妙用和威力。现在的语文教育现状是很让人着急的。道理虽是这么说,但在“满城尽吹选秀风,超女快男闹哄哄”的背景下,还有多少人相信语文对人生的作用呢?在一些擅长搞热闹和花哨,大谈素质教育的校长老师们眼中,培养语文素养,显然不如让学生玩几样乐器,唱唱歌,跳跳舞来得实在。我们的社会骨子里还存在着很深的“重理轻文”的偏见,我们的教育生态环境是失衡的。与其大谈特谈素质教育,还不如首先提高目前中国学生并不乐观的语文素养。而且,对整个中华民族来说,语文水平的提高更是国家文明进步的标志。

现代的文化发展的趋势决定了这一切

我论文里的东西,看看有用没用吧!一、大众文化和“游戏精神”1.《超级女声》概述及内含一块背景板,一张评委席,没有任何要求的女性面孔,参赛时报上自己的编号,清唱30秒左右,评委按铃中止,点评,选手聆听,然后离开,这就是《超级女声》。它的广告语是“没有门槛,没有距离的大众歌会”。《超级女声》是一档以音乐选秀为外壳的电视娱乐性节目,提出“想唱就唱”的理念和口号,只要喜爱唱歌的女性,不分唱法、不计年龄、不论外型、不问地域,均可免费报名参加,连同节目中大众投票决定选手去留的淘汰方式,倡导一种“全民快乐”的娱乐方式,是一场实实在在的没有门槛的大众歌会。“超女”在目前有四种含义:一就是指超级女声,像李宇春、周笔畅等众多超女;二指电视节目本身;三指一种大众文化现象;四指一种符号。[2]2.《超级女声》战略制定在战略制定的首要环节上,《超级女声》是非常清晰的,那就是“想唱就唱,要唱得响亮”。在这一战略的指导下,《超级女声》具有很多鲜明的特点,创造了海选、区域决赛、总决选、大众评委、PK、待定等很多独特的赛事规则。我们可以看到它不再是歌唱技巧比赛,也不是选美比赛,它就是《超级女声》,它的规则自己定。3.《超级女声》审美消费首先,《超级女声》带来了中国娱乐节目彻底的平民化和娱乐青春化,它抛开以往类似节目专业的帽子,来了一次全民大狂欢。当展现自我、彰显个性已经成为青年一代的意识主流,当精英文化的传统领域正逐渐被大众文化所侵蚀,当快乐作为一种生存理念日益被大众消费社会所接受时,以年轻受众为主攻目标的电视娱乐也获得了肥沃的生长土壤。《超级女声》顺应了这种娱乐文化观,将电视屏幕变成一个巨大的游戏场地,并且免费对大众开放。事实上,参加比赛的选手也多是抱着“玩一玩”的态度前来报名,参赛者在享受快乐的同时,还过上了一把上电视的瘾。这种具有强烈心理接近性的“平民游戏”借助电视媒体高效的传播能力,迅速征服了荧屏内外的参与者和受众,正因为有了“全民参与”的热潮,才会产生“全民同乐”的收视效应。其次,大众狂欢满足了人人均渴望的一种话语权与决定权。《超级女声》的妙处就在于它没有将“偶像”的最终决定权交给评委,而是依照“观众就是上帝”的精神,把评判权交给观众,使观众们在看热闹的同时还拥有了神圣的投票权和话语权。这样,大众的积极性得到了极大的鼓舞,大众的价值感则变得格外强烈。二、“经营”策略形成多重特征1.大众化。“注意力为王”,注意力的重要性不容怀疑。谁抓住了消费者的注意力,谁就掌控了财富。《超级女声》就抓住了所有人心里随口唱歌的原始心态,也就抓住了所有人最原始的音乐性。《超级女声》创办的初衷,就是一个合家欢的节目,各种年龄、各种职业、各种性格的人都来参与,《超级女声》自始至终也都在实践“平民娱乐”、“全民娱乐”的超前理念。节目还没开始,“超女”就确定了“群众路线”。比赛主角从哪儿来——海选,漂不漂亮没关系,高矮胖瘦都可以,何种唱法没要求,只要是女生,就可以免费参赛,一展歌喉。所以,《超级女声》一下子唤起了15万女孩的明星梦。2.互动性。作为娱乐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电视娱乐节目,关键是让大众在参与过程中享受到娱乐的快乐,从而在快乐体验中快乐的消费。而《超级女声》的所有环节都尽量在为观众搭建一张互动的平台,这个“互动”,不仅表现在观众的直接参与,观众的信息反馈也是一种间接参与。在海选阶段,是直接让大众参与,想唱就唱,就好比一场大众卡拉OK;当声势浩大的海选之后,50进20、20进10、10进8、8进6、6进5……选手数量逐次递减,与选手直接相关的观众越来越少,如果缺少观众的参与,节目不与观众互动,大量观众将流失,为此,《超级女声》节目与网络、电信联动,推出网上投票、短信投票的方式与观众互动,继续粘住大众的眼球。这种“互动”的方式改变了传统电视节目的单向性,让受众有了更大的参与感。3.个性化。这种个性化首先体现在节目本身的个性化。在强手如林的电视台中类似《超级女声》的娱乐节目不在少数,而《超级女声》却有着独特的个性,这种个性表现在节目创意的新度、观众参与的广度、节目组织的精度等多个方面。而更重要的个性化,则是“超级女生”——即参赛选手的个性魅力。由于众多选手参赛,能够留在舞台上的选手是百里挑一、万里挑一,没有超凡的实力不可能在激烈竞争中脱颖而出。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参赛选手的亲和魅力,由于观众投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比赛的进展和结果,这就决定了比赛最终胜出的选手不仅要具备超凡的个性魅力,而且要具备充分的亲和力才能获得足够的选票顺利过关。玉米、凉粉、盒饭,从这些亲切可人的称呼中我们可以体会到歌迷对选手的喜爱之情,体会到选手们的个性魅力所在。节目的个性化与选手的个性化相叠加,无疑使《超级女声》的差异化竞争优势凸显。4.时尚性。时尚是一种心理现象,它反映了消费者渴望变化、求美求新、自我表现等心理上、精神上的需要。作为娱乐节目,如果没有了时尚要想成功,无异于痴心妄想。《超级女声》不仅聚集了众多时尚女孩的参与,通过漫长的比赛过程将这种时尚的注意持久化,而且还运用时尚的从众性,有目的有步骤地“制造”时尚来推动大众的浪潮式时尚。参与比赛的选手不仅穿着时尚的服装、摆着时尚的POSE、唱着时尚的歌曲,更在进行着现代社会时尚的“PK游戏”,引领着痴迷的观众自觉不自觉地进入了时尚的境地。5.神秘感。《超级女声》的各种消息、内幕、黑幕铺天盖地,虽然节目组坚决否定了种种黑幕,但内心可能不会否认“口水战”也有意外的“含金量”:越是有争议,就越是有卖点。 在一些负面消息面前,“黑幕说”的爆炸性、轰动性,使得《超级女声》的收视率一路飙升。只要你留下,你就会发现,在节目播出前一两天,媒体上总会有点“超女”的新闻,抛出悬念,吊起观众的胃口,节目播出后,不少空穴来风的消息烟消云散,但观众看了节目,也留下了钱袋。6.品牌化。生产一个产品容易,但打造一个品牌就绝非易事了。湖南卫视 《超级女声》的节目运作中就启用了一种全新的品牌运作模式。湖南卫视的决策者当初就决定,对节目、品牌资源进行市场化运作,把存量资源变成增量资源。最终在上海注册成立了一个控股子公司——上海天娱传媒有限公司,通过影视节目制作和经营湖南娱乐频道的娱乐赛事及其艺员经纪和培训等业务,实现湖南娱乐频道边际资源的再开发。天娱公司的成立于是成为了频道市场化运作的一种尝试,经营的已不是简单的一个广告时段,而是《超级女声》这个品牌。天娱公司成为了《超级女声》的品牌持有者,而湖南卫视只是成为了《超级女声》节目的播出平台,也就是《超级女声》电视节目的运营者。 7.整合化。超级女声的成功体现出网络、短信等现代传媒的整合力量。通过网络互动、短信互动,全国各地甚至包括分布在全球的歌迷迅速凝聚在一起,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让自己喜欢的选手胜出)而走到了一起,通过有形和无形的组织,歌迷们体现出惊人的力量。在歌迷们极力推销歌手的同时,《超级女声》节目的影响力也随之飞扬。另外,电视节目与赞助商之间资源的整合也是《超级女声》走红的不二法宝。

如果你成为超女或快男 你会怎么做

有关法律知识的论文

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虽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甚至根本失效,但它绝不是一种荒.唐的玩笑。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法律论文 范文 精选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析法律 文化 对新型法制化建设的影响

摘要: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法制建设越来越为学界与社会所重视。在探索如何在中国法制建设的道路存在多方面的观点与争论。法律具有民族特性,是民族的共同意识。发掘传统法律文化在现代法制建设中的意义,能有效地促进法制的完善与发展,形成具有特色的、完善的中华法系。

关键词:

传统;法律文化;法制建设

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背景和“依法治国”方针国策的指导下,中国的法制建设的重要性日益显现。但是,依法治国,从这个源于西方的治国理念传入我国并且应用到实践当中的成效来看,比起西方来说,我们不得不承认在此落后于西方的尴尬局面。著名的德国历史法学派法学家弗里德里希•卡尔•冯•萨维尼认为法律就像语言、风俗一样,具有“民族特性”,是“民族的共同意识”,“世世代代不可分割的有机联系”,它“随着民族的成长而成长”。中国新型法制建设面对着越加开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西 方法 律文化的冲击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应当如何取舍,何去何从?对此,我们不得不承认一个亊实,中国今天正在使用的一整套法律制度以及法律职业群体的分类,是几乎全部从西方发达国家借鉴和移植过来的。所以,它们基本上不属于我们传统法律文化的组成部分。法制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是源于西方的“舶来品”,而这与以封闭的小农经济、政治的专制统治和以家庭为中心的宗法关系为基础的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甚至是格格不入的。

一、从法律的起源和用途来看

在我国的传统法制文化中,法只是一种统治和刑罚的工具。自奴隶社会时期便有“天讨”、“天罚”的神权法思想出现;而司法也主要依靠于“鬼神”、“神兽”等,并且主要应用于宗教和政治、军事活动。我国古代法的基础是“礼”和“刑”,追求的是维护血缘统治关系和等级制度。①而这却令人民对法产生畏惧和排斥,甚至是厌恶。而并不像西方法律文化中的古希腊法和古罗马法,是奴隶制的商品经济关系下,契约式的人权和民主。

二、从法律的发展来看

在我国的传统法制文化中,儒家学派逐渐成为被统治者推崇、主导社会的思想体系,中华民族精神在本质上是“儒”的体现。②首先是受儒家推崇的“人治”传统。儒家主张具有贤德礼义理想主义下的人来统治整个国家,这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体现的便是权力大于法律和专制统治的长期延续。法律的正当性来自于统治者手中权力的赋予,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把法视为政治的一部分。而这种思想至今仍有深刻的影响,正是由于这种根深蒂固的潜在意识,把法看成是统治者手中的政治工具或者是打击报复的惩罚手段。从近现代中国的历史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到,小到一个刑亊案件的法官因为民众的舆论和关注便匆匆给一个案件下结论,大到对权力、特定人物的盲目崇拜和对民主、宪政与分权排斥的思想。而在西方法律文化中,早在古希腊、古罗马时期就形成了早期的民主制度,出现了以亚里士多德、柏拉图为代表的主张民主与法治的学者;到近代,洛克、孟德斯鸠、卢梭等对现代世界法制建设影响巨大的“鼻祖”级的人物,均来自于西方。

其次是受儒家文化推崇的“礼”与“德”。

在西方法律文化中,官僚政治受法律调节,但在中国法律并不独立,法律从属于道德,为行政服务,也成为稳定社会秩序,巩固统治的制度。所谓“德礼为政教之本”③,法只是一种辅助的手段和教条式的工具,这导致长期以来法律不能得到人们的有效重视和信仰。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强调对礼义的追求,提倡纲常伦理。正如费正清先生在《美国与中国》所言,在以家庭为单位的重农主义的社会中,“人的价值并不像西方所认为的那样是每个人所固有的品质,而是需要从外界获得的。一个人的行为好坏主要应看它对社会福利、安定与是否有贡献来判断,个人本身也是不受赞扬的,因此中国所存在的一种政治传统即为家长式的控制。”④这种影响是巨大的。一方面,这导致“人情”、“等级”和“面子”成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重要因子。

而这对我国当今法制建设的影响,是极其不利的。近年来“打官司就是打关系”、“一纸司考不如有个叫李刚的爹”等一些言论从侧面体现出,我们的社会建立在一种错综复杂的关系网上,而在此当中,作为一个独立个体的地位和尊严所体现出的价值越发的小,心甘情愿也好被迫无奈也好,只有屈从和扎入这一张张类似等级制度的大网才能实现利益的最大化,从而进一步的导致在某些司法当中“以亊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原则的陷落和法律本身公信力的下降。另一方面,在此基础上一旦少了等级和家庭的一定程度的约束,对社会规则的漠视就很可能导致侵权行为的发生,受侵害的客体既可能是公共利益也可能是私利,而这与法制建设中,人们对法律这种社会公共规则的敬畏和自觉的遵守的目标是截然相反的。

崇尚“以和为贵”、“天人合一”的儒家思想,这种基础下,造就了不管是在统治者还是人民,还是立法、司法中都存在的“无讼”的价值取向。再加上“重狱轻讼”的诉讼制度,这使得自古以来人民的权利意识淡薄。人民没有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的意愿和倾向,当权利受到侵害时却向权力寻求救济(而这通常是非法的),或是干脆选择忍气吞声。目前我国当下“主流”的观点类似于“先中体西用,再逐步过渡到西体中用”的文化价值取向。但是新型法制建设的要求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要求显然是冲突激烈的,在“中体”思想的引领下依然是无法摆脱人治和人情关系的窠臼的,而这将是法制建设的致命伤。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我们要全盘否定抛弃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呢?这显然是不行的。那么在新型法制化建设的浪潮中我们应当如何取舍,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实现自己的“华丽转身?”一是坚决破除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不利于进步的部分,弘扬吸收西方的先进法律精神。可以大胆的说,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大部分是不利于法制建设的,而造成这种问题的原因当然有方方面面,但在当今世界市场经济的大势下,这不仅是我国发展的要求,更是一种不可逆的趋势。

二是制度改革和完善。

制度的不完善更是为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煽风点火。不能让“党”的头衔成为某些不法分子的“免罪金牌”和特权标志。对于作为执政党队伍,对其违法行为更应当透明的依法处置。”减少权对立法、司法的干预,重视宪法的地位,逐步建立违宪审查机制(宪法虽然是充满政治意识形态的产物,但是对于违反宪法的必须采取得到法律的制裁和追究,否则宪法将沦为一种形式主义的文字),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使得立法、司法、行政三者相互独立又互相牵制。不仅是立法、司法制度面,作为行政的执政党,也应当加强自身的建设。这是破除等级和特权势力风气的关键,使得法治得到真正保障的关键。三是文化大环境的建设和 教育 的改革。我国没有西方深厚的__宗教的传统,这正是一个很好的基础;所以,要培养大众对法律的信仰,把法律作为自己的“宗教信仰”,减少政治和意识形态在文化和教育中的影响,提高公民的权利意识,提倡多样化的文化,同时又要适当的运用中国传统法律道德的教化作用,把“无讼”最为发展的最终目标而不是过程。从文化教育入手,加强法制的教育,是一种广泛的必要的保障。

培根说过,“对于一切亊物,尤其是艰难的亊物,人们不应期望播种与收获同时进行,为了使它们逐渐成熟,必须有一个培育的过程。”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是不可能消失的,中国的法制化建设必然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的不仅是眼光和视野,更需要的是决心和毅力。我们必须站在整个人类发展的历史 经验 和当今时代发展的趋势下,既要大胆的吸收和借鉴西方先进的法律文明,又要理性的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进行取舍,真正从权力社会走向文明的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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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是祖国未来的栋梁,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大学生法律意识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

摘要: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它的有效实施是以全体公民的具有较高的法律意识为前提的。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充分认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其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原因,对策

法律意识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1,是现代法制建设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呈现出逐步增强的趋势

随着我国普法活动的大力开展,学校法制教育的持续进行,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法律意识已经有了普遍的提高,用法、守法和维法行为也明显增多,在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越来越多的大学生能够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在许多调查中都显示采取法律途径是解决纠纷的有效途径。

(二)大学生法律意识存在的问题

1、缺乏应有法律的基础知识,法律知识水平较低

我国目前除法律专业的大学生以外的非法律专业的大学生进行的法制教育主要是通过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公共课程,对法律基础知识进行部分的讲授,使学生在一定程度上对法律制度、法制建设有基本的框架性认识,但由于涉及的法律知识内容有限,课程的实际效果并不十分理想,学生对法律制度和法律建设往往只停留于感性认识层面,而无法上升到理性层面乃至在实践中运用。

2、知行脱节,淡于守法、用法

在我国高校都开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程,不少学校还设有有关法律内容的选修课,学生能够通过老师的讲授学到一定的法律知识。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经常会出现知行不一、知法但不守法用法的情况,当遇到冲突或问题时,往往是因头脑过热、失去理智而采取过激的行为,有时甚至是违法行为,最终造成严重的后果。

3、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日益增多

身处于“象牙塔”的学生们的生活并不像社会想象的那样平静和安宁。近年来,我国大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呈明显的上升趋势,其犯罪类型也正在向智能化、多样化发展。从2002年的“伤熊事件”到“马加爵”案,再到2010年的“李刚”案和“药家鑫”案,使大学生犯罪问题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而这些背后的深层原因更值得大家关注和深思。

二、造成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的原因

(一)学校原因。长期以来,学校对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大多只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对学生进行简单、基础的教育,更侧重于进行法律知识的灌输,缺乏以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为主的启发式教学和实践教学,对学生的测评哈停留在考试成绩上。另外,由于许多教师在法律方面大多是“半路出家”,缺乏系统和专业的知识,以至于对学生的教育成果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家庭原因。家庭在大学生教育过程中扮演者重要的角色。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家长的法律意识普遍不强,对法律的公正性和有效性产生怀疑,而习惯于靠群众运动来解决国家和社会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同时,家长对学生的教育往往只注重智力教育而忽视了健康人格教育,特别是法律意识方面的培养和教育,使学生无法健康、平衡的发展和成长。

(三)社会原因。我国是拥有两千多年封建社会历史的国家,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高度集权的君主专制制度、天人合一和与人无争、与世无争的传统文化观念,至今还存在于社会观念中,影响着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巩固和强化。同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立法上成绩与不足同在,法律空白、法律体系内部的摩擦和冲突、法律规范缺乏可行性, 司法干预和司法腐败现象时常出现,使人们对法律效力的公正性产生质疑。

三、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对策

英格尔斯曾说:“再完美的现代制度和组织原则如果没有其得以运营的社会根基和缺少赋予这些制度与组织原则以真实生命的现在心理基础,也会变成一堆废纸或导致畸形发展。”【1】

(一)优化社会法治环境。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是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重要外部条件。社会要加强立法和提高立法质量,树立起法律权威,使公民在认识和情感上对法律产生信仰感和依赖感;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守法、公正司法,发挥自身的表率作用,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大众传媒的报道要始终坚持客观。公正、及时准确的原则,并能够利用自身优势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要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渠道、主阵地的作用。要积极营造“依法治校”的氛围,对学生的管理要始终坚持人人平等,各项程序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以实践法律的行为去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养成。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培养学生法律意识中的作用,将思想政治教育与大学生的法制教育紧密结合,改进法律基础课课堂教学、教学内容,充分发挥新媒体在大学生法律意识塑造方面的功能,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自我管理和约束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违法行为。

(三)重视和完善家庭教育。家庭对于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要通过多途径增强家长的法律意识,并能够以身作则,加强自身修养,从正面对大学生进行教育,用自身的榜样力量影响孩子,用潜移默化的方式对子女进行法律观念和意识的教育。

总之,我国正处于发展的机遇期,要建立社会、学校、家庭一体的教育模式,充分利用社会的有效资源,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高度重视家庭教育的力量,从多方面帮助大学生培养和提高法律意识。

参考文献:

[1]刘旺洪.法律意识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49

[2](美)英格尔斯.走向现代化[C].世纪档案――影响20世纪世界历史进程的100篇文献.北京:中国文献史出版社,

试论如何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

摘 要:大学生是祖国未来的栋梁,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作为造化育人的高等院校是大学生成长的主要环境,因此担负着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重任。本文就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方法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关键词:大学生 法律意识 培养

大学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肩负着祖国未来现代化建设的任务,然而,由于绝大多数人自幼上学、很少接触社会,在应试教育下,从学生到家长都只注重分数,忽略素质教育,缺乏法律知识的学习,导致部分大学生虽然以优异的成绩进入高校,却有许多人不知法、不懂法,有的甚至是法盲。因此,作为教书育人的高等学府,主导性培育和快速提升大学生的法律素养、法律意识,是其参与社会现代化进程和塑造“现代型人才”不可推卸的职责。

1 充分发挥学校课堂法律基础知识教育的作用

健全的法律意识必须以一定的法律知识为基础,课堂教学一直是学校教育的根本,也是高校向大学生传播法律知识的主渠道,通过教师的讲授学生们可以在短时间内接受大量的法律知识,因此发挥好法律基础课的作用,对于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显得尤为重要。

了解宪法内容,树立宪法的权威性

使学生明确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国家权力必须来源于宪法和法律的明文规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和范围内行使,公民义务也必须来源于宪法和法律的设定,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迫他人履行法定范围之外的义务。我们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必须确立宪法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等一切重要领域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

调动学生积极性,启发学生主动思考

要让学生成为课程的主体,由老师提出问题,鼓励学生积极思考、开动脑筋并通过分析阐述自己的观点,发表自己的看法;师生之间也可以通过讨论、辩论,在争鸣中求同存异,这样学生掌握的知识就会更为牢靠、更加深入。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

法律基础课的教学不但要联系社会实际,而且要联系当代大学生的思想实际。比如在模拟法庭中,法官、律师、当事人、法警、书记员、观众等角色都由学生来扮演,让学生在亲身参与中体察到法庭的威严、对法官的尊重、诉讼的程序等等实践知识;激励更多的学生参与案件的分析,并从多种方案中,鉴别、筛选、产生最佳方案,从而使课堂的案例分析更加深入、实用,实现大学生在实践中学法、在情景中体验法、在现实中懂法和用法的积极效应[1]。

2 营造良好的法制文化氛围

为学生创造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环境

高校应坚持从“依法治校”开始,一切事情要做到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切实保障学生的权利。各项规章制度要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尤其是在学生普遍关注的学生德智体量化考核、评奖评优、贫困生资助、学生干部的选拔等问题上,校方一定要按规定办事、不因人而异,对违法违纪行为严肃处理。潜移默化地影响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形成和提高[2]。

为大学生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高校应积极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程度的法律知识教育的专题讲座和报告,定期邀请专家和学者来校为学生做法律知识的宣传,把最新的法律信息及时传达给学生,使学生在这个过程中增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观点、强化法制观念,从而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水平,使大学校园形成一种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

另外,形式灵活的校园法制文化活动能极大地激发学生对法律学习的热情和兴趣。比如:组织开展一些主题鲜明的法制演讲、辩论赛、知识竞赛,使学生在比赛的同时提高对法律的认识;组织学生收看法制节目,通过观看典型案例的分析促进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形成。

3 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大学生正处于青年时期,其生理和心理都在走向成熟但还没有成熟。他们感情丰富,心理起伏大,易冲动,自控能力差;他们没有走向社会却渴望走向社会;他们缺乏社会阅历和人生经验,但社会却纷繁复杂。所以,如果没有正确的引导,大学生很容易误入歧途,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3]。

面对大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高校要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大学生人格健康发展。第一,要及时了解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做好新生的心理测试,建立和科学利用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健全大学生心理健康危机预警机制;第二,培养健康人格,让学生们掌握心理调适的基本方法,通过正当方式来减轻心理负担,培养坚强的意志力、稳定的情绪、乐观向上的进取精神,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以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悲剧的发生;第三,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和心理咨询服务,使大学生了解基本的心理卫生知识,对心理有问题的学生应及时对其进行疏导和纠正,并时常关注,为学生做好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帮助大学生形成健康向上的心理。

4 加强大学生劳动权益自我保护的教育

目前,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做兼职,这样一来可以提高自己的社会实践能力,为毕业后的就业增添砝码;二来可以获取一些生活费用,减轻家庭负担。然而,社会上一些非法中介和用人单位利用大学生做兼职工作心情急切、社会经验少、缺乏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的特点,取大学生钱财,甚至导致大学生受到伤害的事件时有发生。

针对上述情况,一方面,高校应让学生更深入地了解一些与他们自身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找工作前先认真学习《劳动法》、《民法》和《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面对纷繁复杂的求职市场保持清醒的头脑,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防止上当。另一方面,多开展“大学生求职就业维权”讲座,通过讲座,使大学生知法懂法,了解自己在求职过程中,应该享有什么样的劳动权益,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什么样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将来在竞争激烈的职场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好准备[4]。

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是帮助和引导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的一个重要途径,也是我们教育工作者应高度重视的内容,因此,高校应坚持不懈地将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贯穿于大学生教育始终。

参考文献

[1] 黄蔡芹.浅议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中山大学学报论丛[J] 2007,27(11).

[2] 於艳萍.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问题探讨 教育与职业[J] 2007(30).

[3] 赵 艳.对当代大学生犯罪现象的几点思考 法制与社会[J] 2007(01).

[4] 杨一青.浅谈大学生勤工助学的权益保护 思想政治研究[J] 2006(77).

有关知识产权的论文

问题的提出:讲清所研究的问题“是什么”.选题背景及意义:讲清为什么选择这个题目来研究,即阐述该研究对学科发展的贡献、对国计民生的理论与现实意义等。文献综述:对本研究主题范围内的文献进行详尽的综合述评,“述”的同时一定要有“评”,指出现有研究成果的不足,讲出自己的改进思路。研究方法:讲清论文所使用的科学研究方法。论文结构安排:介绍本论文的写作结构安排。“第2章,第3章,……,结论前的一章”的写法是论文作者的研究内容,不能将他人研究成果不加区分地掺和进来。已经在引言的文献综述部分讲过的内容,这里不需要再重复。(五)结论的写法结论是对论文主要研究结果、论点的提炼与概括,应准确、简明,完整,有条理,使人看后就能全面了解论文的意义、目的和工作内容。主要阐述自己的创造性工作及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在本学术领域中的地位、作用和意义。同时,要严格区分自己取得的成果与导师及他人的科研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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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技术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知识产品的使用许可协议因其独占的特征而可能成为损害竞争的威胁。因此,司法实践中出现了针对技术所有者的反垄断诉讼。本文从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法的利益冲突入手,分析了两者的立法宗旨及其共同协调发展的平衡原则。 关键字:反垄断法,知识产权法,利益冲突,平衡原则一、微软公司案件1 、关于Windows 系统的反垄断诉讼美国微软公司研发的Windows 操作系统在全球市场占90%以上的份额。1998年5 月18日,美国联邦政府司法部与20个州的总检察官对微软提出反垄断诉讼,控告微软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妨碍其他软件商与其进行正当竞争。2000年4 月3 日,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院做出判决。认定微软通过捆绑销售,将IE浏览器强加给用户,在Windows 操作系统中安装了源代码,排斥了竞争对手。[1]2 、第一屏条款的争论“第一屏条款”(the first screen provision)是微软公司同电脑设备生产商(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s)在许可合同中规定:要求已经安装Windows 操作系统的用户最初启动计算机时,屏幕上必须显示关于Windows 统一特征的(如图标、图标的设计风格和尺寸等)画面。原告称微软通过“第一屏条款”滥用了其对Windows 操作系统软件的独占权利而损害了设备生产商、消费者、其它软件生产者的利益。[2]在这两个不同的案件中,作为原告的生产者和消费者,都认为微软公司滥用了Windows 系统在计算机操作系统市场的优势地位,损害了其他竞争对手和整个市场的长远利益。而微软公司则坚持自己的权利受知识产权的合法保护。这反映了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独占性这两种法律价值的冲突,是否有一个更好的平衡方法呢,也就是说,在反垄断的视野中,如何能够体现知识产权的价值保护?二、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的利益冲突1 、知识产权的立法宗旨- 给权利人以充分保护知识产权的特点可以概括为无形性、专有性、地域性、实践性、可复制性五个方面。以本文关注的角度来看,对市场竞争最有影响的就是其专有性。“专有性揭示的是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绝对权和支配权所具有的垄断性或排他性。”[3]就微软案件来说,因为知识产权的专有性,版权的所有者微软公司就拥有了对Windows 操作系统使用的独占性的权利,这是从权利的来源说。在权利的行使方面,由于知识产权以推动社会进步的技术成果为保护对象,因此,大部分的权利人会通过使用许可协议来使其成果社会化。[4] 在这种技术利益最大化要求的驱使下,法律赋予权利所有者以特权,即通过合法交易成为独占者。这种“独占性权利”的行使所获得的价格和合同与在充满竞争的市场条件下的获得是不同的。知识产品一旦被知识产权制度所保护,就意味着排除他人同样的行为。因此,知识产权最终与“非通过竞争而获取的独占”地位联系起来。[5]所以,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可能会被权利人滥用,进而破坏技术的传播和创新。例如,利用知识产权形成经济联合,限制其他竞争者的进入;获取技术市场上的优势地位;或者在许可使用合同中不合理的对被许可人漫天要价,对到期合同之后的技术使用进行限制或者通过索取高价来变相延长合同的期限……这些行为无疑已经偏离了知识产权推动社会进步的本意,也正因为这样,处于相对方的其他竞争者只得借助反垄断法来维护自己的利益。2 、反垄断法的立法宗旨- 保护市场竞争结构的稳定在市场经济体制中,最为重要的机制就是竞争机制,一旦竞争机制被扭曲,市场就不能正常发挥作用,市场秩序和市场结构就会遭到破坏。源于自由竞争的垄断就是扭曲竞争机制的重要力量。但是,市场机制本身并不具有维护公平竞争的功能,因此,需要建立保护竞争机制的法律制度体系。制定反垄断法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和促进交易公平,以实现充分、有效的竞争。对于建立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来说,反垄断法反对垄断,反对限制竞争,反对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维护竞争性的市场结构。[6] 在法律层面上,垄断是行为和状态的规定性。垄断首先是一种行为的规定性,反垄断法关注的是市场主体的行为,只要该行为的目的是限制竞争,都将受到法律制裁。垄断也是一种状态的规定性,它关注市场的集中度,垄断状态实质上是市场已达到或超过法律所界定的企业集中度的下限。因此,即使没有明显的垄断行为,政府有关部门也可以采取法律行动,变垄断行为为竞争状态,垄断状态本身成为国家强制力的介入点。[7]无论是在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反垄断法的“社会本位”使它成为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宪法”,承担起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任。虽然大多数情况反垄断法和其相关政策是通过国家公权力实现,但反垄断法自身却是以自由竞争的最佳状态为实现目标。因此,市场经济离不开反垄断法。3 、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法的利益冲突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法的利益冲突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问题:一、竞争政策关注短期效率分配或长期效率的程度。如果关注短期利益,则会对知识产权权利人的行为较为宽容,而如果是注重长远发展则会较为严格的限制其权利的行使;二、市场支配地位是否是因为知识产权而取得。如果回答是肯定的,那么知识产权权利必然受到反垄断法的规范;三、知识产权自身的经济特性(边际成本很低并容易被盗用)。这一点说明在用反垄断法来分析许可协议条款时,也要注意权利人行使权利的合理性;四、许可协议是否应该被认定为横向或纵向限制竞争的协议。[8]在本文列举的两类有关微软公司的案件中,原告无一例外的认为微软公司借助对Windows 操作系统许可使用权的独占,破坏了他们的“竞争权”,因此,应该由反垄断法对微软的行为加以制裁。其中最主要问题是:对于知识产权法特别是版权法中最为核心的商业性为- 许可他人使用被保护的作品究竟应该适用怎样的法律原则。诚然,在技术已经成为市场竞争力核心因素的今天,知识产品所有人独占权的保护范围已经越来越受到反垄断法的关注。如果在契约自由的理念下,完全保护个人的知识产权,就会更多的“微软”案件发生。而如果用反垄断的利刃劈开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对于技术所有人来说,就无疑陷入了一种“无法可依”的危机感,甚至丧失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导致加重社会发展成本。简而言之,一个是反对独占而另一个是授予独占。[9] 对于这样的问题,司法实践做出了不同的回答,理论中也没有定论。三、如何实现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法的协调发展1 、反垄断法的合理原则反垄断法的意义在于塑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结构,使竞争主体可以展开公平竞争,从而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出于对公共利益的尊重,它呈现出灵活性,不同时期对同一性质的行为态度不同,这是一国之内;而在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中,保护本国的知识产权也就是保护本国的商业利益,这时反垄断法又会支持知识产品的独占性。总之,反垄断法背后的标准就是经济发展需要,从国内市场来说,是消费者利益和公共利益,在世界范围内,就是在和平发展的基础上实现本国利益的最大化。因此,面对形形色色的竞争行为,世界各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基本都确立了“合理原则”。[10]根据合理原则,反垄断法并不是禁止所有的经济联合,禁止的只是那些能够产生或者加强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合并。因此,将合理原则作为反垄断法的基本原则,可以使反垄断法更好地适应复杂的经济情况,避免机械的执法可能对正常经济活动造成的消极影响。[11]在知识产权的反垄断规范中,“合理原则”也同样适用。因此,有几个基本的原则不容忽视:首先,不能认为是知识产权导致了市场支配地位;垄断源于竞争制度而非知识产权制度。社会的进步和创新是知识产权的本意,所以,并非知识产权的每一种制度都要适用反垄断法。其次,竞争政策应承认知识产权法体系下认可的权利;只有这样,才可以保护技术创新者的热情。最后,尽管存在一些限制竞争的协议,但如果这种协议比没有协议更能促进竞争,则它也是可以容忍的;在没有许可协议的情况下,很可能因为没有任何规定而导致效率的混乱,而且没有许可协议这种推广方式,技术成果的社会化也就成为空谈了。[12]这三个原则表明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承认知识产权的基本调整是基础,进而再与反垄断法衔接。2 、知识产权法的利益平衡观从上文的论述可以看出,因为知识产权的独占性问题已经越来越引起法律界的关注。实践中,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 之后,围绕知识产权的诉讼不断增多,在全球贸易一体化的今天,知识产权和国内国际经济发展相关联是法学研究无法回避的问题。特别是在技术许可中,随着专利申请数量的增多和保护范围扩大,许多企业和研究机构陷入一种尴尬处境,本来可以自由使用的技术落入他人的专利保护范围,成为进一步开发研究和生产经营的障碍。甚至鼓励创新的专利制度成为某些人恶意设置“诉讼陷阱”的工具,阻碍了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例如一台DVD ,从部件到零件,其有效专利达1500件之多。我国的生产商要想顺利的将产品打入国际市场,首先要获得外国专利权人的许可,并要支付相当的费用。面对这样的情况,世界各国逐渐认识到必须本着既有利于刺激知识产品的创造又有利于知识产品被公众接近、利用的原则做出具体的制度安排。平衡知识产权人的私权利益与公共利益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基石。[13]因此,在知识产权自身的体系中,有很多针对性的规定来协调公共利益。如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专利权中的强制许可。最重要的是,知识财产的保护是有期限的,一旦到期,产品进入公有领域,就成为全人类的共同财富。所以,从根本上来说,知识产权和反垄断法都着眼于社会的长远发展。3 、平衡原则- 协调知识产权和反垄断法的基本原则虽然从我国目前看来,把知识产权领域的问题纳入反垄断的案件并不多,相关司法实践也没有统一标准,但其实二者的冲突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首先知识产权的过度保护会引起竞争的失衡进而被反垄断法所不容,其次,反垄断法事无巨细的前后审查又会破坏竞争主体意思自治和创新积极性。所以,要寻找一个恰当的标准,就是以竞争利益最大化来进行个案分析,在合同双方及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寻找到平衡点。笔者认为这一标准并非可以通过法律明确具体的规定来确立,而基本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我评价和法官的个案认定。第一,首先明确知识产品的管理更多需要由合同法和知识产权法来规范,以保证个人意志和社会创新。“许可使用应该使版权所有者获益:这是设计版权法和合同法的部分原因。在市场上的成功并不能剥夺一个公司通过版权法和合同法的获益。”[14]因此,反垄断并不是反对大企业。大企业由于创新和技术进步形成的垄断不是真正的垄断,创业利润中包含的垄断盈利可以看作是成功者的奖金。这种具有“技术意义上的垄断”的企业由于一方面要同原有技术和产品的企业竞争,另一方面受到潜在竞争的威胁,因此实际上仍处于竞争之中。[15]这段话说明,垄断地位的形成并不一定是消除竞争,垄断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地位,就要更加努力的改进技术降低成本。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消费者将会最终受益。这一点从IT行业的发展就可以得到证明。另外,合同法的角度来看,反垄断法是对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一种矫正。这种矫正应该是发生在明显不公平的情况,例如一方利用其优势地位强加给另一方不合理的义务或价格,导致“强者更强,弱者更弱”,超出了正常竞争可以接受的界限,这才是反垄断法发挥作用的空间。在微软与电脑设备生产商的“第一屏”条款中,微软公司并没有对“第一屏”的画面设置和显示做出过分不合理的约束,也没有限制制造商、消费者对“第一屏”之后画面重新设计。正如COPYRIGHT ,LICENSING , AND THE“FIRST SCREEN”一文中作者的观点,在合同自治的原则下,许可协议不可能仅仅保护许可人的利益。整体看来,许可使用合同是一个博弈的过程,因为双方的利益平衡必然会反映到合同的价格上。取得的权利越多,支付的价格也就越高。德国的瓦尔特?欧根说:契约自由“是不可缺少的,没有来自家庭和企业经济计划的个人的自由契约,就不可能有通过完全竞争来对日常经济过程的调节”。[16]而且,这种“第一屏”条款可以通过降低培训成本、进行质量控制、明确商标标识等方面的作用使消费者得到稳定、低廉的服务,最终通过降低交易成本实现社会利益的增加。在“合理原则”的基础上,可以认为“第一屏”条款并不是完全权利滥用的结果。如果一定要将反垄断的审查引入此条款,就会破坏合同的合意,破坏在竞争环境中市场主体的自由选择,进而会付出损害社会技术进步的代价,这是反垄断法不得不思考的问题。因此,用经济学的方法具体分析合同条款,权衡多方利益,才能找到反垄断法的作用空间。第二,反垄断法不能完全退出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只要这种“保护”成为破坏竞争的保护伞,反垄断法就应责无旁贷的对此加以规范,以确保竞争结构的健康发展。事实表明,契约自由有时不能保护市场供求双方的竞争,甚至可以用来消除竞争,卡特尔和其他垄断组织的建立就是例证。企业利用契约自由来建立垄断组织,垄断组织又用契约自由导致强制性的契约。“契约自由”常常成为垄断集团证明他们受到法律保护和享有相应权利的籍口。[17]正因为传统知识产权法、合同法对于意思自治的过分推崇,才使权利滥用有可能成为合法现象。在知识产权法中,法律赋予了权利人的特权,给知识产品的收益划定了一个闭合空间,只能由权利人独享,自然引发和社会其他利益主体的矛盾。正如本文开头的第一个案例,美国和欧洲的法院针对反垄断诉讼,分别认定微软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做出了不利于微软公司的判决。从这样的事实可以看出,反垄断法面对知识产权领域的独占现象,是完全有理由介入并进行规范的。这是因为反垄断的性质决定。因此,尽管有“排他性”的“私权”壁垒,又有合同自由的说辞,但从社会长远利益出发,还是应该承认反垄断法介入的合理性。第三,本文的结论是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的关系不再单纯地将知识产权作为垄断豁免之列,而是在保护知识产权与防止权利人滥用权利方面寻求一个平衡点;对于与知识产权有关的限制竞争行为也应列入反垄断规制的范围中。在对一家公司进行反垄断时考虑的已不只是规模,更主要的是看它是否利用自身规模来限制竞争和损害消费者的利益。[18]正如美国最高法院在Dell公司案件中表达的看法:“客观的格式标准,通过公正的过程被认可,有一种‘实质上促进竞争的优点’。通过设定标准,可以提高产品的适用性,进而增加消费者的选择,还可以通过投入及经济指标的标准化来降低生产成本。使新的进入者可以根据当前标准生产产品,降低市场准入障碍……”????总体看来,知识产权和竞争政策都关注技术进步和消费者的最终利益。企业希望进行技术改造但至少要防止搭便车行为,所以知识产权保护是必不可少的。而市场主体只有在面对竞争时才有充分的动力进行改造,因此营造一个良性竞争的环境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所以要平衡不断加剧的竞争和进一步技术改造之间的利益。面对经济生活的复杂性,法律不同领域之间的交叉问题越来越普遍,这时就需要我们正确把握不同部门法的立法深意,推进社会的整体利益发展。注释:[1]2000 年6 月微软公司提起上诉,上诉法院做出判决,基本确认了微软采用反竞争手段维持其在电脑操作系统软件上的垄断地位,但否定了初审法院试图将垄断地位扩展到浏览器软件领域的判决。11月6 日,微软与司法部和原告中的9 个州和解。由于和本文论述关系不大,故不作详细介绍。徐杰、时建中主编《经济法概论案例教程》第204 页知识产权出版社2004年9 月版。??? See Ronald A. Cass : COPYRIGHT, LICENSING, AND THE“FIRST SCREEN”,资料来源:美国社会科学研究网站 [2] 刘平周详《知识产权与物权比较研究》载于《知识产权》2003年第4 期[3] “In keeping with the basic approach of the copyright law ,copyright owners are given great freedom in deciding the terms on which to license their products. After all , the value of the copyright is the ability of the right owner to set terms expected to maximize the return from licensing. ”See Ronald A. Cass: COPYRIGHT, LICENSING, AND THE“FIRST SCREEN”。[4] 笔者并不否认,知识产权的“独占性”是有期限并且受合理使用的限制。因此,此处讨论的独占也是相对的而并没有过于偏激的意思。本文全文都是建立在已有的知识产权的制度基础之上,并不是对知识产权本身的质疑,而主要是从反垄断角度和整体社会发展的角度进行一些思考。同时,我也并不否认,知识产权取得的最初,也是在市场公平竞争的情况下权利人创造性的劳动的结果。[5] “有效竞争”是一种经济学意义上目标模式,在这种模式下,竞争被视为实现整体经济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手段,提出这种模式是为了建立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市场结构。作为法律上可操作的目标模式,关键是如何确立一个标准,以评价市场上的竞争是有效竞争。根据其他国家的经验,建立有效竞争的目标模式主要是从规范竞争性市场结构出发。按照德国康森巴赫的理论,优化的市场结构,市场上要有多个竞争者,他们的商品有适度的差异性,且市场的透明度高。王晓晔:《竞争法研究》出版社99年版第73-90页[6] 刘宁元司平平林燕萍:《国际反垄断法》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9 月版第7 -9 页[7] “To the extent there has been a perceived conflict , however,it seems to stem from four principal areas of uncertainty :(a ) the extent to which competitio policy is about short-run allocative efficiency or long-run dynamic efficiency,(b ) whether market power should be inferred from the existence of an IPR ,(c ) certain distinctive economic characteristics of IPRs , and(d ) whether a particular contract, license,or merger should be regarded as horizontal or vertical. ” See“competition policy and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 OECD , committee on competition law and policy, DAFFE/DLP(98)18 [8] “Discussion of the overlap between antitrust and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frequently observes that the former opposes monopoly , while the latter confers monopoly rights. ” See Ronald A. Cass :“COPYRIGHT,LICENSING, AND THE”FIRST SCREEN“[9] “合理原则”、“本身违法原则”是反垄断法的两个基本原则。“本身违法”适用于那些已经被确定为不合理地限制了贸易的行为,因而只看是否有行为的存在,无需对行为产生的原因和后果进行调查。一般适用于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下,如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竞争协议等。“合理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某些行为构成了对竞争的限制,但又不能适用本身违法原则。是否构成违法须在慎重考察企业行为的意图、行为方式以及行为后果之后,才能做出判断。[10]“Normal competition law, applied under a rule of reason standard,seems entirely adequate for distinguishing between”pro “and anticompetitive tying in cases where the requisite market power is conferred through IPR. “ See”competition policy and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 OECD , committee on competition law and policy,DAFFE/DLP (98)18[12]冯晓青《利益平衡论:知识产权法的理论基础》载于《知识产权》[14]刘兵勇《试论反垄断的理论基础》载于《江苏社会科学》2002年第5 期[15]刘兵勇《试论反垄断的理论基础》载于《江苏社会科学》2002年第5 期[16]刘兵勇《试论反垄断的理论基础》载于《江苏社会科学》2002年第5 期[17]马洪雨《从“微软”案看反垄断法的发展趋势- 兼论给中国反垄断立法的几点启示》载于《兰州商学院学报》2001年第4 期

学术知识论文

学术论文是对新的科学研究成果或创新的见解和知识的科学记录,是对一个学术课题的实验性、理论性或预测性,或是对应用到实际取得新进展的已知原理的科学总结!

学术论文是衡量一个人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重要标志,是培养我们的科学研究能力的方法。下面我给大家分享一些什么是学术论文的知识,大家快来跟我一起欣赏吧。 什么是学术论文 学术论文是某一学术课题在实验性、理论性或预测性上具有的新的科学研究成果或创新见解和知识的科学记录,或是某种已知原理应用于实际上取得新进展的科学总结,用以提供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讨论或学术刊物上发表,或用作其他用途的书面文件。 学术论文是对某个科学领域中的学术问题进行研究后表述科学研究成果的理论文章。 学术论文的写作是非常重要的,它是衡量一个人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重要标志。在学术论文撰写中,选题与选材是头等重要的问题。一篇学术论文的价值关键并不只在写作的技巧,也要注意研究工作本身。在于你选择了什么课题,并在这个特定主题下选择了什么典型材料来表述研究成果。科学研究的实践证明,只有选择了有意义的课题,才有可能收到较好的研究成果,写出较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所以学术论文的选题和选材,是研究工作开展前具有重大意义的一步,是必不可少的准备工作。(节选自《应用写作》学术月刊1993年第9期《学术论文的选题与选材》) 学术论文应具备以下四个特点: 一、科学性。学术论文的科学性,要求作者在立论上不得带有个人好恶的偏见,不得主观臆造,必须切实地从客观实际出发,从中引出符合实际的结论。在论据上,应尽可能多地占有资料,以最充分的、确凿有力的论据作为立论的依据。在论证时,必须经过周密的思考,进行严谨的论证。 二、创造性。科学研究是对新知识的探求。创造性是科学研究的生命。学术论文的创造性在于作者要有自己独到的见解,能提出新的观点、新的理论。这是因为科学的本性就是“革命的和非正统的”,“科学方法主要是发现新现象、制定新理论的一种手段,旧的科学理论就必然会不断地为新理论推翻。”(斯蒂芬·梅森)因此,没有创造性,学术论文就没有科学价值。 三、理论性。学术论文在形式上是属于议论文的,但它与一般议论文不同,它必须是有自己的理论系统的,不能只是材料的罗列,应对大量的事实、材料进行分析、研究,使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一般来说,学术论文具有论证色彩,或具有论辩色彩。论文的内容必须符合历史唯物主义和唯物辩证法,符合“实事求是”、“有的放矢”、“既分析又综合” 的科学研究方法。 四、平易性。指的是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述科学道理,不仅要做到文从字顺,而且要准确、鲜明、和谐、力求生动。 关于情绪的学术论文 关注幼儿的情绪 [摘 要]对于幼儿来说,情绪对其发展的影响很大,情绪不仅影响幼儿的认知过程,更重要的是影响幼儿积极、健康人格的形成。平时应该把积极暗示作为预防幼儿消极情绪、培养其优良情绪的重要方法。 [关键词]情绪;家庭教育;日常教育;教师 情绪是指人对待认知内容的特殊态度,是人对客观事物与人的需要之间关系的反映。良好的正性情绪,如愉快、兴奋等,使人的感知变得敏锐,思维变得活跃;不良的负性情绪,如愤怒、恐惧、悲伤、担忧等,则会干扰和抑制人的认知过程和行为反应,使已有的能力得不到正常发挥。对于幼儿来说,情绪对其发展的影响很大,情绪不仅影响幼儿的认知过程,更重要的是影响幼儿积极健康人格的形成。 幼儿期是情感教育的黄金期,帮助幼儿形成初步的情绪调控能力是幼儿情感教育的目标之一,也是幼儿情感教育的重要内容。幼儿的情绪发展关系其将来的发展,帮助幼儿认识和理解自己的情绪、恰当地表达自己的情绪、有效地调控自己的情绪、增强对积极情绪的愉快体验,对于幼儿的情绪发展和身心健康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营宽松和谐的家庭情感氛围,是幼儿形成初步使绪调控能力的重要保证 家庭是以骨肉为纽带形式的特殊社会组成形式,父母与子女之间有着特殊的情感联系。孩子在享受父母之爱的同时,就学习以爱回报父母,从小培养孝敬父母、关爱家人的品格。孩子的心理素质在爱的熏陶下逐步发展成熟。父母在家中尽可能表现得愉快、喜悦、乐观向上,这不仅能使孩子生活在温馨的家庭氛围中,得到关心爱护,获得爱和尊重的体验,从而心情愉快,产生主动向上的积极情感,而且也为孩子处理消极情绪提供榜样,对孩子学习情绪、理解情绪和处理情绪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这是培养幼儿初步情绪调控能力的前提。 发展儿童的情绪智力,应特别重视家庭情感氛围的作用和影响,要在血缘亲情的基础上建立起理解、宽容和和谐的家庭氛围,有目的地帮助幼儿实现其情绪的宣泄。首先,家长应帮助幼儿学习以恰当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情绪。幼儿自己的情绪没有明确认识,情绪是好是坏,幼儿是不会自己去探究的,而父母要教育幼儿认识各种情绪及其特征与后果,特别是要使幼儿对一些过激情绪有初步的认识和看法。其次,家长要为孩子创造条件,让孩子在自我实践体验中培养情绪调控能力。孩子对情绪的认识和情绪的表达往往不一致,体现为情绪表达发展的滞后性,因此让孩子在自我实践、体验中实现情绪调控的训练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积极的教育环节,是帮助幼儿形成初步情绪调控能力的关键 情绪调控能力是情绪智力的重要品质之一,这种能力能及时摆脱不良情绪,保持积极的心境。心理学研究表明:积极的情感和态度是个体持续发展的动力。由此可见,情绪在幼儿教育中起着极大的作用,并直接影响到其个性行为的发展。一般来说,幼儿活泼好动,求知欲强,稳定性差,这就决定了3到6岁幼儿情绪的特殊性——易冲动、易转移、易感染。美国心理学家马考贝认为幼儿的行为是缺乏思考的,冲动性是幼儿行为的主要特点,幼儿对个人情绪渲泄的认识水平和评价水平都不高,因而他们还不能根据场合合理地渲泄情绪,以致于影响幼儿的心理健康。因此,在日常教育中,培养幼儿的积极情绪,就十分重要。 情绪在人的心理活动中的重要作用是其他心理过程所不能代替的,它是人对客观事物态度的体验。幼儿的初步情绪调控能力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表现为幼儿能对自己情绪中那部分对人对己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情绪冲动加以适当调控,如孩子对任性、执拗、侵略性、攻击性等偏颇情绪的适当调控;另一方面表现为幼儿能适当地调节情绪,并常常鼓励自己保持高兴愉快的心境。 三 引导幼儿转移兴趣,学会自我调节情绪 幼儿情绪的稳定性很差,常常受外界环境影响而波动、变化。不良的情绪往往直接诱发心理障碍。情绪还影响人格的发展,稳定持久愉快的积极情绪特征易于幼儿形成稳重、乐观、活泼等好的人格特征,当一个孩子的情绪处在积极状态时,快乐向上,乐于学习,思维灵活,想象大胆、丰富并具有创造性。反之,则易形成多疑、孤僻、易怒等不良人格。易生气动怒.爱哭泣的孩子,往往使同伴敬而远之,容易受到孤立。情绪影响幼儿认知发展。 现实生活中,孩子不如意时要宣泄其不满情绪,但孩子的宣泄有可能受阻,因为他(她)的情绪宣泄常常得不到父母的理解和宽容;在家庭生活中,孩子情绪的发泄可能较为频繁,父母难以忍受,于是造成感情冲突,结果可能是父母情绪占了上风,而孩子情绪没有发泄出来,抑郁纠结,逐渐积累,等待下次更猛烈的爆发。这样下去是危险的,孩子情绪不仅得不到渲泻,反而越积越多,情绪发展有可能走向消极方面。 幼儿的情绪调节能力还很弱,累积的不良情绪若不及时宣泄,会引发各种心理障碍和行为问题,如怪癖、偏激等。总的来说,幼儿的情绪调控能力是比较薄弱的,主要表现为幼儿情绪的易激动性(易于爆发激情)、易感性(情绪易于为周围事物所左右)和易表现性(内心体验和外部表现的一致性)。所以,平时应该把积极暗示作为预防幼儿消极情绪、培养其优良情绪的重要方法。作为家长和教师,重要的不是压抑幼儿的消极情绪,也不是不加控制地任由其发泄,而是要引导幼儿合理地宣泄情绪,给孩子宣泄的时间和空间。注意选择与孩子交流的合适时机,教给他们用语言表达情绪的方法,鼓励其说出原因,做他们忠实的倾听者,用关爱和理解及时合理地疏导其不良情绪。 参考资料 [1][美]劳伦斯.沙皮罗著,施美华译.如何培养高情商的孩子.经济日报出版社1997年版 [2]李生兰著.学前儿童家庭教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3]朱小曼、梅仲荪.儿童情感发展与教育.江苏教育出版社1984年版 [4]陈若云编.儿童EQ培养.广东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作者简介:李艳(1966、7)女,吉林省通化县人 专科 幼儿教师研究方向幼儿教育 看了“什么是学术论文_学术论文是什么”的人还看: 1. 什么叫学术论文类 2. 什么论文是学术论文 3. 什么是研究性学术论文 4. 好的学术论文具有哪些特点 5. 毕业论文是学术论文吗

问题一:学术论文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什么是论文 是专门针对一个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和讨论的文章。 一般讲,这个问题都是很复杂的,很大的,比较重要,或者有新发现的问题。 再大一些,可以叫做“课题”。 论文可以很多人一起完成,也可以由一个人来完成。 一般大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的获得都要通过论文答辩,就是导师会针对你的论文来问你一些问题,请你回答,根据你的回答和论文情况来看你是否有资格获得学位。 什么是学术论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VDC 、CB 7713-87号文给学术论文的定义为: 学术论文是某一学术课题在实验性、理论性或观测性上具有新的科学研究成果或创新见解的知识和科学记录;或是某种已知原理应用于实际中取得新进展的科学总结,用以提供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或讨论;或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或作其他用途的书面文件。 在社会科学领域,人们通常把表达科研成果的论文称为学术论文。 学术论文具有四大特点:①学术性 ②科学性 ③创造性 ④理论性 ①学术性:首先要明白什么是“学术”,所谓学术,是指较为专门、系统的学问。所谓学术性,就是指研究、探讨的内容具有专门性和系统性,即是以科学领域里某一专业性问题作为研究对象。当然也有的学术问题,仅凭一个专业的知识解决不了,就会由两个或几个专业的专家联手合作研究,运用各自的专业知识,解决一个学术问题,写出学术论文。例如夏商周断代问题,单靠历史学家就解决不了,于是调集古文字学家、天文学家、考古学家等等多学科专家共同研究,再写出科学论著。学术论文从选题上说有很强的专业性。如《唐代中书门 *** 制下的三省机构与职权》、《中苏条约中的利益冲突及其解决》、《论宋太宗》等单从题目上看就有很强的专业性。相反,如《我所认识的启功先生》、《假期:少儿看电视悠着点儿》等等单从题目上看就没有专业性。 从内容上看,学术论文更是富有明显的专业性。学术论文是作者运用他们系统的专业知识,去论证或解决专业性很强的学术问题。有时候,单纯从题目上还难以判断是否学术论文,必须从内容上加以辨别。如2001年是辛亥革命90周年纪念,我国主要大报都发表社论,虽然它也谈历史问题,但主要着眼于现实,这就不是学浮论文,而是议论文、政论文。如果某个历史学专家从历史学的角度研究辛亥革命的某个问题就是学术论文了,如《历史研究》2002年第一期发表的著名历史学家章开源的文章《张汤交谊与辛亥革命》,分析立宪派的两位代表人物张謇与汤寿潜在辛亥革命时期在各项革新事业中的贡献,这就是学术论文了。再如关于破除迷信的论题,可以写成政论文或思想评论,但如果由一位地理学家运用地理知识去论证“风水术”的古代科学与封建迷信并存一体的特点,这就不是一般议论文,而是学术论文了。如果从心理学角度剖析“算命术”和“占卜术”,也很可能成为一篇心理学专业性较强的学术论文。所以从内容上看是否有明显的专业性是学术论文和一般议论文最重要的区别所在。 从语言表达来看,学术论文是运用专业术语和专业性图表符号表达内容的,它主要是写给同行看的,所以不在乎其他人是否看得懂,而是要把学术问题表达得简洁、准确、规范,因此,专业术语用得很多。 ② 科学性: 科学性是学术论文的特点,也是学术论文的生命和价值所在。开展学术研究,写作学术论文的目的,在于揭示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探求客观真理,从而促进科学的繁荣和发展,这就决定了学术论文必须具有科学性。 所谓科学性,就是指研究、探讨的内容准确、思维严密、推理合乎逻辑。 学术论文要做到科学性,首先是研究态度的科学性,这就是老老实实、实事求是的态度。我们要以严肃的态度、严谨的学......>> 问题二:什么是学术专著,什么是学术论文 根据学术论文的长短,又可以分为单篇学术论文、系列学术论文和学术专著三种。一般而言,超过4―5万字的,可以称为学术专著。 学术论文的分类 依据撰写者的不同情况、不同要求或社会需要,以及论文载体,学术论文可以分为: 投稿论文 研究人员写给学术期刊、杂志或学术出版社要求发表的文章。 命题论文 上级领导部门根据社会的需要提交给科研人员的研究项目文章,或者由指导教师提交给研究生、大学生的研究课题文章。 毕业论文 一般指由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本科生)撰写的论文。 学位论文 一般指由要求授予学位的人(硕士或博士)撰写的论文。 后两类可以说主要是指高等院校不同层次的学生所撰写的论文。 计算机软件论文 以上分类主要是根据以纸质为载体的论文。根据学术论文的载体,还有计算机磁盘存储格式的论文,可提交电子期刊(章丘马浩书法工作室) 出版,如《中国多媒体与网络教学学报》(网络版) 。这类论文包括一般图文式的论文外,还有计算机软件论文(储量较多的叫计算机软件著作)。目前,许多报纸、杂志都在向电子版过渡,今后,虽然电子版不能取代纸质版载体,但它将成为报刊杂志的主要载体。 问题三:学术论文的特点有哪些 1.学术性 所谓学术是指较为专门的、有系统性的学问,学术论文是学术成果的载体,它的内容是作者在某一科学领域中对某一课题进行潜心研究而获得的结果,具有系统性和专门性,而不是点滴所得。学术性可以体现在推翻某一学位领域中的某种陈旧的观点,提出新的见解; 可以是将分散的材料系统化,用新的观点或新的方法加以论证得出新的结论; 还可以在某个学科领域中经过自己的观察、调查、实验,有新的发现、发明或创造。 2.理论性 学术论文应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要提示事物的本质,反映客观规律。在写作中,作者须用大量的可靠材料,运用科学的方法,对本质的东西加以剖析,对规律性的进行探讨。这就要求作者不仅要对所研究的对象有全面的认识,而且还要通过论证、阐发, 将自己的发现和认识提高到理论的高度。 例 :网络对人际传播的影响 3.科学性 学术论文的科学性,主要是指作者能用科学的思想方法进行论文,并得出科学的结论。它要求作者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态度和方法,对待研究工作,尊重客观实际,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性是学术论文的灵魂,没有科学性的“学术论文”是没有生命力的。 问题四:学术论文的科学性指的是什么 逻辑上不能出现错误。 对学术进步,有促进作用 问题五:学术论文界说是什么 对一种学术论文的本质特征或一个概念的内涵外延,给予确切、简要的说明,通俗的说就是准确的下个定义! 问题六:学术性论文是什么意思 我不知道我找对了没有,希望对你有帮助吧!第五章学术性论文的写作1.学术论文的含义:简称论文。论文是对自然、社会、人文科学诸领域中的问题进行探讨、研究,表述科学研究成果的文章。学术论文是学术研究的结晶,不是一般的学习心得、体会或收获报告。是对某一学科领域科学规律的揭示,是某些现象的直录与材料的罗列,事件经过的描述。是对研究对象做进一步探求与思考的结果,不是对他人研究成果的重复。论文一般运用各种事实与材料,来引述、分析、论证研究者的新发现与新见解。2.学术性论文的特点:1)科学性:论点成立,论据充足,论证富有逻辑。2)创见性:新发现。或在原有成果基础上开拓、加深。是独立思考与分析的结果。3)专业性:是对某一问题的专门研究。专业性强。1. 学术性论文的写作:1)确立范围:如现代文学2)主攻方向:如张爱玲小说3)搜集资料:如张爱玲研究前期成果4)阅读整理:讨论实践5)发现问题与已有心得的整合:讨论实践6)确定主论:如张爱玲小说“荒凉”之探7)拟定提纲:前期成果在“荒凉”研究上的缺失。“荒凉”之源:国事,家事,人事。“荒凉”的美学效应。8)撰写成文:例:21世纪中国美学:抵抗“散文化”(节选 杨春时 北京社会科学)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崛起,现代性却已叩响中国大门,一个不同于英雄时代的“散文化”时代已然来临。在“散文化”的冲击下,传统审美理想逐渐瓦解,崇高精神开始沦落。王朔调侃传统价值,《废都》撕破理性的面纱,“新写实”直面平庸人生,都预示着一个旧时代的结束和一个新时代的来临。在这一情势面前,实践美学作为一种“前现代”理论,其理论缺陷和历史局限便暴露出来:它强调审美的集体性、物质决定性、理性和现实性,而忽视了审美的个体性、精神性、超理性和超现实性;作为一种理性主义美学,它无法回答人的个体生存意义问题,不能抵抗现代性带来的“散文化”倾向,因而失去了历史合理性。现代人的生存境域要求美学作出不同于传统理性主义的解答。新世纪中国美学必须回应“散文化”的挑战,在新世纪,对于以“后实践美学”为代表的中国现代美学来说,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回应现代性的挑战,抵抗“散文化”,为现代人寻求精神超越的途径。首先,它必须适应现代人的生存状况,立足个体存在,亦即摈弃传统美学包括实践美学的哲学出发点―――集体性存在(社会实践等),确立以“生存”为基本范畴的哲学基点,把审美作为个体生存的超越形式和体验形式。 其次,它必须关注现代人精神世界的冲突,确立审美的超物质的精神性。 再次,它必须突破理性主义哲学,承认人的非理性和超理性方面,肯定审美的超理性。 复次,它必须满足现代人的形上需要,肯定审美的超越性。 最后,现代美学必须加强批判性,这是现代审美的批判性决定的。传统美学肯定现实,把审美当作装饰。而现代审美转向对现实的批判,优美和崇高不再是基本范畴。 面对“散文化”的威胁,美学家应当奋起抵抗。如果我们在现代性的冲击面前麻木不仁,就会无力抵挡“散文化”并最终被历史所抛弃。21世纪的中国美学要与世界美学同步发展,就必须从自己的现代生存体验中提炼出美学思想,在同“散文化”的斗争中建立自己的现代理论体系。 问题七:好的学术论文具有哪些特点 以医学学术论文为例子,好的学术论文具备以下特点: 按医学论文来源分类: 分为原着(包括论着、着术及短篇报道)和编着(包括教科书、参考书、专着、文献、综述、讲座、专题笔谈、专题讨论等)两类; 按论文写作目的分类为:学术论文和学位论文两类; 按医学学科及课题性质分为: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康复医学等四类; 按论文的研究内容分:实验研究论文、调查研究论文、实验研究论文、资料分析论文、经验体会论文五类; 按论文的论述体裁分为:论着、文献、综述、述评、讲座、技术与方法、个案报告和医学科普论文等。所以,作者必须根据自己研究工作和研究资料的内容,选择相应体裁的论文表达形式。 每一项实验或者临床观察,均应有严密的计划和步骤。在应用严密的操作和相关的程序当中,更不允许随意更改自己的科研设计和论证。专家经常看到许多作者写文章时,经常使用,可能,大概,估计,或者数据没有经过统计便说有明显的疗效等,这些用词都是不严谨的。 来源:查尔斯沃思论文润色 问题八:学术论文基本内容的写作要求是什么? 撰写论文必须详尽地占有资料,一篇五千字左右的论文写成,可能要搜集到几万、甚至几十万字的资料。资料是论文写作的基础,没有资料,“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研究无从着手,观点无法成立,论文不可能形成。所以,详尽地占有资料是论文写作之前的另一项极重要的工作。中国期刊库上有很多论文可以免费参考的,我建议您去看看,选择些自己所需要的。 问题九:学术论文的“查重”是什么? 论文查重是对你论文通过论文才数据库比对查重是否存在重复率 论文查重就是查重你的论文的相似度的 现在高校对论文查重是很严格的 学生也通过自己在网上找个人论文查重软件进行自检 基本常使用的而另外查重软件是用PAPer-Rater论文查重软件

学术论文是反映科研成果的一种载体形式,主要是为了阐述研究成果或进展,记录前人尚未报道的新成果、新技术、新方法和新产品的资料。撰写学术论文是考察本科生、研究生的才华和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

一、学术论文分类:

1、学年论文

2、毕业论文

3、学位论文

4、科技论文

二、学术论文写作重点

1、材料准备

学术论文是作者对于学术成果认识上的总结和提高,是作者对学术的主题内容认识论上的升华。学术论文写作准备有材料准备和思维准备两方面。

2、拟定提纲

提纲是论文的前期形态和简化形式。编写提纲为论文的写作和修改提供依据与参照,会更清楚地意识到行文中存在的不足与缺陷,找到修改的恰当方法。

3、论文初稿

初稿的写作是论文形成过程中最艰苦阶段。初稿的目的是要把所有想写的内容全部表达出来,对全部实验数据和资料进行详细的分析、归类。从初稿的写作过程中还可及时发现前期研究工作有无不足或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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