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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地理论文开题报告

发布时间:2024-07-07 22:46:14

乡土地理论文开题报告

作文如下:

我的家乡济源是一个美丽的地方,她位于河南省西北部,太行脚下。“愚公故里,济水之源”,她就是济源。

济源山川秀美,旅游资源十分丰富,有“山、水、庙、猴”四大品牌,她们也是济源人民智慧和劳动的`结晶。

山,最著名的是雄伟秀丽的王屋山,王屋山是我国九大名山之一,道教十大洞天之首。

主峰天坛峰,天子祭坛,这里有许许多多的奇峰秀岭、神洞名泉、王屋红叶、原始森林,有天生丽质的九里沟,自然美丽的小沟背,还有那千年的银杏树,银杏树下有清凉甘甜的“不老泉”,传说如果喝了这“不老泉”的水就能够延年益寿。

水,母亲河黄河穿境而过,小浪底水利枢纽是黄河上第一大坝,六月中旬开闸调水,河水喷薄而去,蔚为壮观。黄河三峡更以峡谷湍流为特色,这里有八里胡同峡、龙凤峡、孤山峡三大峡谷,故称“黄河三峡”,还有“北方千岛湖”、“中原北戴河”的美誉。钟灵毓秀,世所罕有!

庙,指的是济渎庙,它是隋朝为祭祀济渎神而建,是中原四渎唯一清渎,佛道共存,古、雅、静、幽,这里朱门重重、庭院深深、古柏参天、碑碣林立,是典型的北方古典园林,被誉为中原古代建筑“博物馆”。

猴,济源北界五龙口山明水秀,“孔山刀剑立,沁水龙蛇走”,这里麋集了20多群太行猕猴,三千余只,这里人猴和谐,人们还可以与这些可爱的精灵们嬉戏、照相,趣味无穷!

我爱我的家乡!我爱美丽的济源!

导思:这是一篇给材料作文。该题虽然规定了作文题目,但仍给学生思维留下了很大的空间,从文体来看,写议论文是最好的选择。学生可以从是非观、处世态度、治学精神等方面谈自己的看法,阐述自己的见解和主张。要写好议论文,必须做好以下三点:1、确定论点。根据命题提供的材料,可从不同角度提炼出诸多观点,但短短600字的文章不可能面面俱到。因此,一定要选准一个论点充分论证。2、选好论据。论据能起到充分证明论点的作用,论据选择要遵循两个原则:①真实确凿,不能有虚假成分;②具有典型性,有说服力,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3、组织好论证结构。最常用的结构一般为“提出问题(引论)——分析问题(本论)——解决问题(结论)”。

珍惜生命之水,节约从我做起节俭朴素,人之美德;奢侈华丽,人之大恶。“水是生命之源,我们要保护每一滴水。”这句话说得没错,如果没有了水,地球就会干裂;如果没有了水,就没有了我们这个美丽的世界。我们要爱惜每一滴水,爱惜地球母亲每一滴眼泪。 长期以来,人们普遍认为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事实上,中国的水资源十分紧缺,人均占有水资源总量只有2300立方米左右,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由此来看,我们在日常用水中存在着相当严重的问题,稍加留意就会发现自己身边的确存在着这样或那样浪费水资源的现象。普通家庭中浪费水的不良习惯数不胜数。用抽水马桶冲掉烟头和细碎的废物;在用水期间去开门、接电话、换电视频道,而且不关水龙头;洗手、刷牙、洗脸时不关水龙头等。根据专家分析,只要改掉这些不良习惯,就能节水70%左右,不仅为自己省了钱,也为社会节约了水资源。我们国家的水资源虽然非常丰富,但可以用的淡水资源却很少,并且随着工业的发展,水污染成了一个严重的问题,很多工业废水污染得臭不可闻,这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啊!此外浪费水的现象也十分严重,据统计。 一个中等城市每年浪费的水相当于一个洞庭湖的水量!珍爱生命之水!

50分你想求一篇论文,你太太太太太扣了,反正这50分收不回来了,给我算了啊。咱俩啥关系 !是吧

乡土资源论文开题报告

文献什么时候要么?

重视综合实践活动,让地方资源之花在特殊教学的论文

我们学校的教师对地方特色资源在教学中的应用重要性认识不足,为了调动教师对综合实践活动课中特色资源应用的积极性,我校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形成了科研兴校的良好局面,经过多年的探索、研究,取得了一些成绩。

一、发挥综合实践活动的作用,促进学校教师的教科研水平

一个学校无论历史长短,规模大小,从属如何,要想全面、持续地发展,关键在于教育的决策者、领导者、实施者要把握教育规律,以战略性的眼光找到教育发展的“内驱动力”。就教师而言,要当教育家,就必须具有科研能力,才能达到教育教学的最高境界;就学校而言,要迅速形成适合自身条件的教育教学体系,唯有不断地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才能更快、更好地提高教师的科研水平。我们应该坚持地方特色资源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应用,减少成本,拓宽教育科研领域,使教育科研由浅人深、由点及面地发展,发挥“先行性”和“指导性”的作用。

二、设立综合实践活动教科研组,全面实施我校的综合实践活动

综合实践活动教科研组简介:老君台中学教科组成立于20XX年,共有8名教师为成员,主要以八年级、九年级物理学科的学生科技创作活动为主进行教学。

老君台中学物理课外活动从20XX年开始,至今已成功举办了四届。在20XX年举办的物理小制作展览,展出的作品较少,学生不知如何制作,参与度不高。其中李卓航的作品《马到成功》在我的指导下完成,并参加了河南省中小学小制作比赛,获初中组二等奖,受到教体局领导的`表扬。

在20XX年举办的物理小制作活动,采取老师指导学生制作、教师制作等形式,提高了学生参加的积极性。展出作品较多,质量有所提高,受到了县教体局领导和到校检查工作领导的好评。

20XX年在学校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开展了第三届物理小制作活动。学生的参与度高、制作水平高,学校在这方面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20XX年我校举办了老君台中学第四届物理小制作活动,我们教师先讨论方案,然后分组辅导学生,讲解小制作的原理和制作方法,学生们在老师的指导下很快制作了水平较高的作品,内容涉及力学、光学、电学、声学、热学等。并于20XX年11月15日在教学楼大厅展出,鹿邑县电视台对此进行了专题采访和报道。本次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学校的一致好评。

为什么举办这样的活动?在20XX年以前,学牛们学习物理的兴趣不高,尤其是在学到光学、电学时有许多学生掉队了。他们普遍认为物理学习难度较大。面对这样的现状,我们物理组的教师开展了多次教研活动,最后提出了“开展课外活动,培养学习物理兴趣”的想法。并在20XX年开展了活动。通过小制作活动的开展,学生们学习物理的兴趣浓厚了、物理成绩提高了,尤其是制作电学作品的学生,他们对自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制作遥控机器人。

三、开展地方特色资源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应用。提升教师的动手能力

第一,我校办学条件与省城学校相比,实验仪器等仍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但我们综合利用乡土资源、利用身边的废旧物品制作实用的教具,有效地提高了教学效果。在这个制作活动中我校涌现出了很多优秀教师,教具制作情况如下表

第二,综合实践活动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它在教育过程中能够发挥其特有的作用。

(1)可以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通过自觉自愿的健康的实践活动,有效地培养了学生优良的思想道德品质。

(2)能够促成学生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各自的特长,适应学生多种需要和个性差异,培养、发现和选拔各种专门人才。

(3)能使学生多渠道地获得即时信息,扩大知识面,开阔视野。

(4)可以使学生手脑并用,培养学生的独立性、刨造性。

第三,设立多种学生课外兴趣小组,带领学生体验生活、深人生活。通过这些综合实践活动的开展,提高了教师的组织能力,积累了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的经验,让地方特色资源之花在教学应用中得到绽放。

乡村旅游开题报告范文

导语: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旅游这一理念已经逐渐走进人们的生活中。而随着旅游产业的日益发展壮大,人们对于旅游的需求也越来越多样化,乡村旅游已经开始成为旅游业的一大亮点。以下是我整理乡村旅游开题报告范文的资料,欢迎阅读参考。

一、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1、选题的背景及目的

城市人在经历了繁忙沉重的工作生活后就会倾向于在闲暇时间外出旅游,以追求心神的宁静、人与自然的和谐、健康快乐的休闲游憩、体验不同地域特色的民风民俗,此时乡村旅游就成为了一个很好的选择。选择此课题的目的在于分析前我国乡村旅游发展的状况,并且分析基于体验的乡村旅游产品开发的现状、对如何开发以及如何改善展开研究并且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2、选题的意义

游客外出旅游是为了获得一种审美与娱乐的体验。

朱慧娟2011年在《我国乡村旅游产品的开发研究》一文中写到我国农村面积较大,乡村旅游资源比较丰富,但是农村地区发展缓慢,设施落后,科技发展低,经济实力弱,给我国乡村旅游的发展造成一定的局限。我国对乡村旅游的开发还处于初级阶段,与国外乡村旅游发展较早的国家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

二、基于体验的乡村旅游产品的开发研究

由《乡村旅游从业人员丛书》编委会编写的《乡村特色旅游建设指南》一书中提到吸引游客参加乡村旅游的元素之一是可以参与、体验乡村才有的项目,包括弄湿活动体验;新鲜水果和蔬菜采摘;篝火晚会、烧烤;垂钓;乘坐畜力车在乡间观光;体验乡村节庆;学习民族舞蹈和传统手工制作等。这样可以让游客到乡村去观赏乡村的风光,了解一些乡村风情、礼仪风俗等,可以在乡村及其附件逗留、学习,体验乡村生活。

龚维嘉2008年在《旅游线路开发与设计》一文中提到旅游线路的设计应该在投入运行之前就具备对游客的足够吸引力,运行中则能够使游客感到舒服和不断出现新奇感,运行结束后仍然能够使游客保持一种长久的回味无穷的体会。

从以上研究材料可以看出,我国乡村旅游虽然发展较快,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较多的问题,并且体验式的乡村旅游没有得到很好的研究。在此篇文章中我将从我国体验式乡村旅游发展背景以及开发的的现状着手研究,进一步指出我国体验式乡村旅游产品开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且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一些具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

三、选题研究的内容:

该论题研究的内容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绪论

一、我国体验式乡村旅游的发展研究

二、基于体验式的乡村旅游产品开发现状

三、基于体验式的乡村旅游产品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四、进一步开发体验式的乡村旅游产品的措施

结论

四、选题研究的技术路线、研究方法和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研究技术路线:首先,了解本论题的研究状况,形成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其次,进一步搜集阅读资料并研读文本,做好相关的记录,形成论题提纲。第三,深入研究,写成初稿。最后,反复修改,完成定稿。

研究方法: 运用文献分析法、文本细读法、比较法、综合分析法等进行研究。

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掌握我国目前体验式乡村旅游产品的开发及发展状况,并且研究如何开发基于体验的乡村旅游产品。

五、研究与写作计划:

xx-2-20---xx-2-25 提交开题报告;

xx-2-25---xx-3-25 文献研究,我国乡村旅游产品发展研究与开发手段研究;

xx-2-25---xx-4-10 提交论文设计初稿,老师修改;

xx-4-10---xx-4-20 提交论文设计第二稿,提交非指导老师查阅;

xx-4-20---xx-5-10 修改论文设计,提交指导老师的修改;

xx-5-10---xx-5-20 提交论文答辩稿;

xx-5-20---xx-6-1论文答辩;

xx-6-1---xx-6-10根据答辩意见,修改论文终稿,提交学院保存。

一、立题依据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当今,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和旅游业发达的国家,乡村旅游正在被越来越多的旅游者所青睐,乡村旅游已成为旅游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居民生活水平提高,人们越来越热衷乡村旅游活动。它不仅是人们回归自然、放松身心、感受农村生活、体验自然的主要方式之一;而且能够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带动农民脱贫致富,促进城市和乡村经济繁荣与文化融合。因此,2006年国家旅游局将旅游主题确定为“中国乡村旅游年”,2007年又将全国旅游宣传主题确定为“中国和谐城乡游”,提出“魅力乡村、活力城市、和谐中国”的口号,同时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政策,为我国乡村旅游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

总的来说,乡村旅游在空间布局上主要分布于都市郊区、远离客源的景区和老少边穷地区。乡村旅游的发展为各地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对于解决“三农”问题起到了一定的积极意义,同时也满足了城市居民回归自然和体验传统生活方式的心理需求。而作为旅游城市的都江堰虽然拥有青城山、都江堰、龙池国家森林公园等丰富的旅游资源,全市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也日趋完善,但是由于都江堰农村人口众多,占到总人口的,并且都江堰工业基础薄弱,以至于剩余农村劳动力很难转移,因而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对带动农民致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研究现状

1、国外研究现状

伴随着乡村旅游的发展,对乡村旅游的学术研究也应运而生,并各有侧重。国外对乡村旅游的研究相对较早,从早期对乡村旅游的概念及开发策略和乡村旅游与乡村经济发展的关系的研究逐步向对乡村旅游发展的动力机制研究、乡村旅游与乡村环境的关系以及社区居民对发展乡村旅游的态度研究等方面转变。GASSON(1992)等人的研究也表明,乡村旅游对推动当地经济发展的确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也有学者认为,乡村旅游也可能带来一些副作用或对地方经济的发展作用不大。Fleischer(1997)等以以色列典型的乡村旅游形式—提供住宿和早餐的农庄旅游为例,认为乡村旅游规模很小,旅游季节短,带来的收益较低,对地方经济影响不大。

2、国内研究现状

我国早期对乡村旅游研究主要集中在乡村旅游的意义及背景方面。随着乡村旅游发展深入,我国乡村旅游的特点和模式研究一直是个热点问题。并且对乡村旅游经济发展、乡村旅游发展战略、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以及乡村旅游与新农村建设等方面进行了相应的研究。杜江等(1999)从乡村旅游需求和供给、主客互动关系的角度对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进行了研究〔12〕;过竹(2000)等在对南丹甘河白裤瑶新村的乡村旅游开发的案例中提出了乡村旅游与地河自然生态和民族文化的结合以及社区参与是维持当地发展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理想选择。

(三)研究目的

都江堰乡村旅游发展迅速,发展前景好,但总体发展水平不高,基本上还处于初级阶段,理论和实践经验都不足,难免存在产品雷同,整体接待水平低等问题。比如,都江堰乡村旅游多是以农家乐、乡村饭店为主,旅游活动以就餐、钓鱼、采摘和打牌为主,大都停留在“住农家屋、吃农家饭、享农家乐”层面上。震后在都江堰乡村旅游恢复的过程中,需要一系列理论的指导。

二、研究内容

针对乡村旅游对目的地影响的不断复杂化、多元化以及对农村和农民影响的不断加大,本文在国内外对乡村旅游研究的基础上,对乡村旅游的产生、发展现状以及主要的发展模式进行了综合性的分析和总结。主要探讨了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探讨和分析乡村旅游的基础概念。本文首先在乡村旅游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乡村旅游的内涵及特点、产生与发展等方面对乡村旅游进行了系统性的分析,界定了乡村旅游的概念。

(2)评述国内外乡村旅游的发展现状。通过查找资料,对国内外乡村旅游的发展现状及主要发展模式进行了整体性的分析,由此得出乡村旅游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发展的趋势。

(3)本文的重点内容是对都江堰乡村旅游的发展进行研究探讨。主要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首先分析都江堰乡村旅游的产生与发展现状,走访考察部分乡村,了解乡村旅游对农村地区的影响程度。第二部分通过市场调查及分析,对都江堰乡村旅游的发展情况进行分析找出都江堰乡村旅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4)提出建议和措施。以新农村建设思想为指导,提出都江堰乡村旅游的发展模式,并提出具体的建议和保障措施。

(5)结论。总结和回顾本研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探讨今后的研究趋势和发展前景。

三、论文框架

1、绪论

(1)选题依据

(2)结构框架和研究方法

2、乡村旅游的产生与发展及特点和模式

(1)乡村旅游的内涵、特点

(2)乡村旅游的产生与发展

(3)乡村旅游的发展模式

3、都江堰乡村旅游的发展状况分析

(1)都江堰乡村旅游的产生

(2)都江堰乡村旅游发展现状分析

①效益分析

②条件分析

(3)都江堰乡村旅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4、都江堰乡村旅游发展模式的构建

5、都江堰乡村旅游发展模式的保障措施

一、研究背景

乡村旅游在我国起步较晚,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开始萌芽,经过三十多年发展,乡村旅游已具有一定规模,形成了围绕大中城市、名胜景区、山水生态区、特色农业区的乡村旅游发展格局,并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据有关资料统计,2016年,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接待游客近21亿人次,约占国内旅游接待总量的1/2,营业收入超过5700亿元,带动672万户农民受益。

2016年中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行业现状研究分析与发展趋势预测报告显示,在近5年的时间里,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行业市场规模快速发展。经历初创期--发展期--扩张期--升级期四个发展阶段,乡村旅游从过去的小旅游、中旅游时代,现已进入到大旅游发展时代,发展形势迅猛。政策支持为乡村旅游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后盾。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首次提出推进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长农业产业链,打造特色鲜明的旅游产品。

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推进精准扶贫,积极对扶贫开发方式进行创新,健全精准扶贫工作机制。

2017年,在全国旅游工作报告中,表示积极推进“旅游+农村”,积极发展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并提出要继续进行旅游扶贫模式的推广,加强乡村旅游“千千万万”品牌建设,并突出乡村旅游扶贫在旅游扶贫的重要地位。发展乡村旅游在扩宽居民增收渠道、促进保护农业生态和乡土文化,以及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的意义。

乡村旅游不仅能够满足都市游客休闲度假的需求,也为发展社区经济投入了鲜活的生命力。首先,发展乡村旅游能够增加社区居民就业机会,带动社区居民增收致富,提升了社区居民生活满意度与幸福指数。其次,发展乡村旅游使当地社区在交通、电力、通讯、水利等基础设施方面得到建设,改善了社区居民生活环境。最后,城乡居民互动的过程中,生活观念、消费意识、价值观念等意识形态相互渗透,有利于提高社区居民文化素质,同时利于提高妇女的地位,使居民见多识广,思想观念发生转变。在区域经济方面,乡村旅游发挥综合带动效应,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促进农村地区经济结构调整,实现精准扶贫,加快农村地区的城市化进程。

二、研究意义

理论意义

目前,国内外学者关于社区参与乡村旅游影响因素研究所得的成果还较为薄弱,涉及到该领域的学者较少,大部分学者的研究视角多集中于社区参与模式、社区参与机制研究领域,并且对社区参与影响因素研究仅仅停留在定性分析的层面,对于社区居民参与乡村旅游影响因素的重要程度、影响因素的'作用机制难以用定量的方式进行表述与呈现。本文通过构建结构方程模型,验证影响因素与社区参与度之间复杂的作用机理,通过量化的形式说明上述关系,为社区参与乡村旅游更深入的研究奠定基础。

现实意义

以社区为主导的乡村旅游发展模式能够有效增加社区居民收入、保护社区居民利益、减轻社区居民负担等一系列重要的现实问题,对于提高旅游扶贫综合效益、乡村旅游提质升级、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现阶段,国家大力支持旅游扶贫,通过发展旅游带动落后地区经济发展,减小贫富差距,欧美国家的成功案例告诉我们,重视社区居民在乡村旅游发展体系中地位与作用,引导居民积极参与,来解决乡村旅游发展中诸多问题,本文通过对社区参与乡村旅游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特别是旅游发展基础认知、政策支持的感知,社区的社会资本状况、居民参与旅游态度、参与能力等因素,分析上述影响因素对社区参与度的影响程度,得出乡村旅游社区参与度提升依据,同时也为政府管理部门落实和完善社区参与旅游的相关政策提供参考。

三、研究思路及内容

研究思路

本文在梳理总结社区参与乡村旅游、社区参与乡村旅游影响因素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社区居民感知为研究视角,提出了社区参与乡村旅游影响因素作用机制模型,根据国内乡村旅游社区参与的实际发展状况,结合相关研究成果,构建了影响因素测量量表、社区参与度测量量表,设计调查问卷,对影响因素与社区参与度之间的关系进行定量分析,在实证分析、模型验证的基础上,得出本文研究结论,并提出乡村旅游社区参与度提升策略与建议。

研究内容

本文主要从以下六个部分进行阐述,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章绪论。该章对论文的研究背景与意义、研究思路、内容及方法进行介绍,并对国内外社区参与乡村旅游相关研究进行评述。

第二章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对社区、社区参与、乡村旅游概念进行界定,对社区一体化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社会资本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进行梳理,为乡村旅游社区参与影响因素的研究提供理论基础。

第三章理论模型。依据相关研究成果,梳理了社区参与乡村旅游影响因素作用机制模型来源,并结合影响因素与社区参与度相互之间的关系提出了相应假设,最终构建了本文的概念模型。

第四章研究设计。依据相关研究与社区参与乡村旅游的实际情况,选取调研地点,并设计调查问卷,对影响因素量表、乡村旅游社区参与度量表进行解释。

第五章实证研究。按照第四章所设计的调查问卷,对原始数据进行整理,利用软件对不同类型乡村旅游社区参与度进行比较,利用软件、软件对数据进行信度与效度分析,并对测量模型、结构模型进行分析,探索影响因素对社区参与度的影响路径。

第六章结论、建议与展望。归纳总结本文的结论,并结合实证研究的结果,对乡村旅游社区参与度提升提出相应的策略建议。对本研究的总体情况进行归纳与总结,指出研究创新与不足之处,提出下一步的研究展望。

四、提纲

摘要

1 绪论

研究背景

现实背景

理论背景

研究意义

理论意义

现实意义

研究思路及内容

研究思路

研究内容

研究方法

国内外研究综述

国外研究现状

国内研究现状

研究述评

2 相关概念及理论研究

相关概念解析

社区

社区参与

乡村旅游

理论基础

社区一体化理论

利益相关者理论

社会资本理论

可持续发展理论

3 理论模型

模型来源

研究假设

参与旅游态度的影响因素

乡村旅游社区参与度的影响因素

模型构建

4 研究设计

样本选择与数据收集

样本选择依据

数据收集

问卷设计及变量测量

旅游开发基础认知量表

社会资本量表

政府支持力度感知量表

参与能力量表

参与旅游态度量表

社区参与度量表

5. 实证研究

描述性统计分析

不同类型的乡村旅游社区参与度比较

测量模型分析

测量模型拟合优度检验

信度分析

效度分析

结构模型分析

影响因素和社区参与度结构模型分析

参与旅游态度为中介变量的结构模型分析

6 结论、建议与展望

结论

建议

培育社会资本,促进社区良性互动

增大政府扶持力度,改善居民参与环境

注重创新发展,扩宽居民参与内容

提升居民综合素质,强化居民参与能力

培养居民积极参与态度,增强居民参与意愿

加强乡村旅游的宣传,提升品牌知名度

研究创新

研究不足

研究展望

参考文献

致谢

五、研究方法

(1)文献研究法利用校内图书馆电子资源,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收集,对社区参与乡村旅游相关研究文献进行整理、分析,把握国内外学者对乡村旅游社区参与相关研究的最新进展情况。通过查阅和整理文献、网络信息,详细了解文章涉及到的理论基础知识,从而为本文提出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2)问卷调查法根据我国社区参与乡村旅游的实际发展状况,结合国内外相关文献研究,建立了影响因素测量量表、社区参与度测量量表,并设计调查问卷,按照样本选择依据选取调研地点,对社区居民进行实地调研,发放问卷,获取第一手资料。

(3)统计分析法通过对问卷的发放,收集原始数据,使用软件、软件进行信度与效度检验,并对假设的理论模型进行验证,检验各假设成立的情况,最后得出相应结论。

六、进度安排

20XX年11月01日-11月07日 论文选题

20XX年11月08日-11月20日 初步收集毕业论文相关材料,填写《任务书》

20XX年11月26日-11月30日 进一步熟悉毕业论文资料,撰写开题报告

20XX年12月10日-12月19日 确定并上交开题报告

20XX年01月04日-02月15日 完成毕业论文初稿,上交指导老师

20XX年02月16日-02月20日 完成论文修改工作

20XX年02月21日-03月20日 定稿、打印、装订

20XX年03月21日-04月10日 论文答辩

七、参考文献

[1]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2]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3]唐代剑,过伟炯.论乡村旅游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促进作用--以浙江藤头、诸葛、上城埭村为例[J].特区经济,2009,11:155-157.

[4]杨洋.基于包容性增长视角的乡村旅游发展对策研究[J].农业经济,2016,01:78-79.

[5]Karoline Daugstad. Negotiating landscape in rural tourism[J].Annals of Tourism Research,2008,35(2):402-426.

[6]Ap J. Residents' Perceptions on Tourism Inpacts[J].Annals of Tourism Research,1992,19(04):665-690.

[7]史蒂芬·佩吉等.现代旅游管理导论[M].刘劼等译.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4.

[8]Peter W Williams, Robert W Penrose, Suzanne Hawkes. Shared decision making in tourism land use planning[J].Annals of Tourism Research,1998,25(04):860-889.

[9]Mason P,Cheyne Attitudes to Proposed Tourism Development[J].Annals of Tourism Research,2000,27(02):391-411.

[10]Butler Concept of a Tourism Area Cycle of Evolution :Implications for the Management of Resources[J].Canadian Geographer,1980,24(1):5-12.

[11]Zahed Ghaderi. Domestic Tourism in Iran.[J].Taylor & Francis (2),:278-281.

[12]Murphy . Tourism: Community Approach[M].New York: Methuen Inc,1985.

[13]Pauline J Sheldon,Teresa Abenoja. Rezident attitudes in a mature destination: the case of waikiki[J].Tourism Management,22(5),435-443.

[14]Freeman R E. Strategic Management: A stakeholder Approach[M].Boston: Pitman,1984.

[15]JE Rosenow,GL Pulsipher. Tourism the good, the bad, and the ugly [M].Lincoln,Neb:Century Three Press,1979.

[16]Haywood K. Responsible and Responsive Tourism Planning in the Community[J].Tourism Management,1988,9(02):105-118.

[17]Chris Ryan. Equity, management, power sharing and sustain ability: issue of newtourism[J].Tourism Management, 2002,(1):88-104.

[18]Anahita Khazaei,Statia Elliot,Mar ion Joppe. An application of stakeholder theory to advance communityparticipation in tourism planning: the case for engaging immigrants as fringe stak eholders[J].Journal of Sustainable Tourism,2015,23(7):1049-1062.

土地流转论文开题报告

同学你好,毕业了就需要面临写论文,土地流转的风险与防范研究确定选题了接下来你需要根据选题去查阅前辈们的相关论文,看看人家是怎么规划论文整体框架的;其次就是需要自己动手收集资料了,进而整理和分析资料得出自己的论文框架;最后就是按照框架去组织论文了。你如果需要什么参考资料和范文我可以提供给你。还有什么不了解的可以直接问我,希望可以帮到你,祝写作过程顺利。一般说来,篇幅较长的毕业论文,都没有分标题。设置分标题的论文,因其内容的层次较多,整个理论体系较庞大、复杂,故通常设目录。设置目录的目的主要是:1.使读者能够在阅读该论文之前对全文的内容、结构有一个大致的了解,以便读者决定是读还是不读,是精读还是略读等。2.为读者选读论文中的某个分论点时提供方便。长篇论文,除中心论点外,还有许多分论点。当读者需要进一步了解某个分论点时,就可以依靠目录而节省时间。目录一般放置在论文正文的前面,因而是论文的导读图。要使目录真正起到导读图的作用,必须注意:1.准确。目录必须与全文的纲目相一致。也就是说,本文的标题、分标题与目录存在着一一对应的关系。2.清楚无误。目录应逐一标注该行目录在正文中的页码。标注页码必须清楚无误。3.完整。目录既然是论文的导读图,因而必然要求具有完整性。也就是要求文章的各项内容,都应在目录中反映出来,不得遗漏。目录有两种基本类型:1.用文字表示的目录。2.用数码表示的目录。这种目录较少见。但长篇大论,便于读者阅读,也有采用这种方式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 的现状分析与对策 近年来,随着农村产业政策的调整,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和劳动力的转移,特别是国家关于扶持粮食生产、减免农业税等政策的出台,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群众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许多外出务工的农民纷纷季节性返乡耕种土地,农村土地的供需矛盾开始突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速度较前明显加快。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农民非农收入的增加和对土地的依赖性,但是,仍有85%以上的农民基本依靠土地的种植或养殖收益维系生活,随之而引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也随之日渐增多,影响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的社会稳定,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为此,笔者利用工作和参与调解的便利条件对綦江县安稳地区进行了调研,走访了各村主要干部以及50位农户,现对调查的情况进行了分析与思考。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一)流转特点调查表明,我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呈现速度快、类型多、行为欠规范以及少量违法流转行为存在等4个方面的特点。 1、流转速度加快,渐具规模。自1996年土地二轮承包以来,安稳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速度呈逐年递增之势,流转的土地面积不断扩大,所涉农户不断增多。目前,各村流转的土地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比例约10%以上,涉及土地流转的农户数约占总农户数的30%。 2、流转类型多样,比例不均。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分为各种不同的类型。 以流转主体为标准,以农户与农户之间的流转为主,流转面积约占总流转面积的90%。 以流转对象为标准,可为耕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荒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其中以耕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为主,约占总流转面积的80%。 以流转方式为标准,可分为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投股或参与股份合作等其他方式流转。其中以转包、出租为主,约占总流转面积的70%以上。转包中又以外出打工或经商农户,将土地转包给亲友或本村其他农户居多。出租中又以租给个体工商户开办采石场为主。以流转是否签订协议为标准,可分为协议流转和无协议流转。其中协议流转农户略占总流转农户数的60%左右。协议流转又分为书面协议流转和口头协议流转,其中口头协议流转占协议流转的绝大多数,签订书面协议流转的农户不足总流转户的10%。 以流转是否有偿为标准,可分为有偿流转和无偿流转。其中以无偿流转为主,约占总流转户的60%以上,有偿流转的比例正呈上升趋势。 以流转是否履行报批准、备案或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变更登记程序为标准,可分为批准流转、备案流转、登记流转和自行流转。其中以自行流转为主,占总流转面积的98%。 3、流转行为欠规范,缺少管理。 流转行为严重不规范,表现为自行流转多,报批准、报备案的少,申请变更登记的根本没有;口头协议多,书面协议少;约定不明的多,约定明确的少;书面协议内容不规范的多,规范的少等。镇、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缺乏严格规范的管理. 4、部分耕地被非农业化,有少量的非法流转行为存在。 我镇有极少部分耕地被转为非农用途,主要用于煤矿、非煤矿山、住房、小城镇项目建设等。这些建设用地只有大多数履行了批准手续。其中,非煤矿山建设采取向农户租赁的方式,将土地使用权流转到自己名下,用于非农生产。 (二)流转原因分析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大致有下4方面的原因。 1、农户之间买卖房屋后,为了耕种土地的方便,买卖房屋的农户绝大部分都要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比如,住在甲社的农户不便于跑到乙社去耕种土地。这是过去几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因。 2、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和劳动力的转移。土地二轮承包时“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使得农村原本存在的人多地少的矛盾更加突出。导致大量劳动力纷纷向本地农村二、三产业或向外地转移,转移的劳动力中有一部分带动全家转移,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他人。 3、非农建设项目的需要。如:布衣山寨的建设、萤石矿厂、乡村公路以及大量开办的采石场都是以租赁的方式从农户手中流转出来。高速公路、210国道和松藻煤矸石火力发电厂的非农建设项目用地需要,属于国家依法征地不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范畴。4、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村鼓励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种植大户,由于地理条件的原因,这种现象在我镇很少。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情况的分析 (一) 流转纠纷特点分析 从调查的情况看,我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主要存在以下特点: 1、纠纷数量大,递增趋势明显。自1996年土地二轮承包至2003年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总体比较稳定,流转双方当事人大体能够保持现状,相安无事。因此产生纠纷的微乎其微,纠纷所涉土地面积占流转总面积大约2%左右。近年来,由于高速公路、松藻煤矸石火力发电厂的建设征地以及采石场的临时占地,引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数量巨增,还有煤矿采空区对地面的影响而引起的纠纷数量日益增加,流转纠纷所涉面积占各类土地纠纷所涉面积的30%。 2、当事人之间矛盾激烈,易引发其他纠纷。 流转纠纷,是流转当事人之间基于流转合同的履行或解除而产生的关于承包经营权的归属或相关费用等方面的纠纷,属于合同类纠纷。此类纠纷由于涉及农民“命根子”利益,一旦形成纠纷,当事人之间对立情绪大,互不相让。如得不到及时、有效地处理,很容易引发以下纠纷、事件。 一是民事纠纷,主要是财产损害、人身损害类侵权纠纷。当事人之间因争抢土地,抢种抢收,导致毁坏庄稼,甚至打架斗殴,引发财产、人身损害纠纷。这种因流转纠纷引发的财产、人身侵权纠纷日渐增加,目前约占到流转纠纷总农户数的30%,此类纠纷往往形成当事人之间的财产损害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诉讼。如上坝村村民张某和刘某之间为了两小块耕地(约亩)的承包经营权发生纠纷,不服调解,刘某将张某种植的白菜撤了,张于2005年5月起诉綦江县人民法院,因未登记确权而撤诉,但至今双方的纠纷仍未解决。 二是行政纠纷,如,崇河村六社的村民王某一家,因高速公路建设征地而引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和土地补偿数量发生的争议,行政诉讼经过了两次一审、一次二审才告结束;古南镇的居民张某原是大堰村三社的村民,因松藻煤矸石火力发电厂的建设征地而引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纠纷,行政诉讼经过了两次一审,仍不服,现正在民事再审之中。三是上访事件,如,松藻煤矸石火力发电厂的建设征地时,由于农民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规章规定的补偿土地的面积和标准不理解,曾上访到了建设部,又如张某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不服,上访到了重庆市人大常委会。3、纠纷调处难度大,难以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很多纠纷当事人摆出不争到土地誓不罢休的架势。不仅镇、村组织难以调处,形成诉讼后,法院的调解往往也很难奏效。作出判决后,败诉方当事人也常常坚持上诉,甚至上访,将矛盾不断扩大升级。 4、纠纷隐患大,基层干部忧虑重,对策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存在先天不足,加之后天管理失缺,绝大多数流转行为从一开始就埋下了纠纷的隐患.农村干部虽然深感忧虑,但还没有足够的预防和应对措施。 (二)纠纷形成原因分析 上述流转纠纷的形成,既有宏观上政策和立法的原因,也有微观上行政管理、流转行为自身欠缺的原因。 1、政策的调整。1996年农村土地二轮承包以来,国家征收农业税和按事一议方式筹资筹劳,2005年调整为免征农业税,并实行粮食直补,粮食最低保护价收购.这使得农民承包经营土地所负担的费用日益减轻,收益随之提高。我市从2003年逐步减少并从2005年起免征农业税,以及退耕还林的补贴,原本因为承包经营土地成本高收益低,外出谋生而将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他人的农民纷纷返回,要求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这部分农民都是争议土地的原承包经营权人,但由于当初流转时与对方约定不明,受流转方理解为无偿转让并在土地上作了大量投入,或者因当初对承包经营权无所谓或着急外出打工一时找不到受流转人而将土地抛荒后,经村安排给其他人种植的,但土地使用权证书上的权利人仍记载为原承包人等原因,受流转方不让出争议的土地而形成纠纷。特别是,随着粮食价格的上涨,以及粮食直补的发放到位,土地承包可以获得较大收益,因此许多以前撂荒弃耕的土地现在又有人要求耕种。一些自行将土地进行流转的农户也纷纷将土地收回,而一些在二轮土地承包中没有分到土地的农民,也都开始要地。有的村民小组进行了合并,由于合并前的小组每户承包土地面积不同,合并后的小组有的村民要求重新分地。加上集镇建设、厂矿建设等征地面积的增加,导致土地资源紧张。农民之间为争夺土地承包权、确定承包土地的界址、承包土地被征用后补偿费的分配等问题,经常会发生纠纷。土地仍然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和最主要的生活来源,这样,曾经一度缓和的土地承包纠纷又再度突出。2、立法方面的不足。目前我国法律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面的规定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土地承包法》)的第五节第三十二条至第四十三条,共十二个条文。内容比较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对于各种流转方式应当履行的程序性要求,缺乏具体详细的规定。如第三十七条中“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的规定,在实践中没有起到约束当事人流转的作用。原因是《土地承包法》中对不依法履行上述程序性要求,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没有相应的规定。所以农民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很随意且不受拘束。2005年1月19日国家农业部公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均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作出了比《土地承包法》更为细化的规定,但对本文提及的上述问题仍未能给出具体的解决依据。 3、证据方面的尴尬。在面对大量涌出的、直接关系到所涉当事人“命根子”的利益和农村社会的稳定的这一类纠纷,镇、村领导尽管非常慎重,但仍然难以避免这样的尴尬:纯粹要求当事人举证就难以保证结果公正,因为很多流转户之间根本没有流转协议,举不出证据来,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是也难以保证事实公正和法律公正的社会效果,同时考虑基层社会稳定又可能侵害农民的合法权益,还可能因基层组织的不理解不配合导致裁判难以顺利执行;有些案件尽管法院裁判并无不公,但败诉的当事人会不断上诉、申诉、上访.这样一来,法院不仅没有解决纠纷,还成了被信访的对象.而且当事人也因为自身的行为,使纠纷解决的成本不断上升,成为基层稳定的隐患. 4、流转行为的不规范。《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但实践中,流转行为存在严重不规范的现象: (1)以农户自行流转为主,极少履行报批、报备案或申请变更登记等法定手续,流转任意性大. 按照《土地承包法》报村里同意或备案的流转只占到全部流转面积的不足5%。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多次,几经转手,原承包经营权人外出回来后不知向谁要地,而村里也不尽了解,容易产生矛盾。 (2)农户流转以口头约定为主。由于特殊的历史背景,承包人在流转时原本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太重视,所以一般情况下流转约定都不是很明确。有些流转虽有明确的口头约定,但因没有书面记载,流转双方容易产生矛盾,一旦形成纠纷,还难以查证约定内容。 (3)为数不多的书面流转协议,大多也不同程度地存在概念不清、约定不明、权利义务不确定等问题。如不少协议上有某甲将土地“给”某乙种植或养殖的条款,形成纠纷后,双方当事人对这些含糊的文字,均按照有利于自己的原则进行解释,流转方解释为“转包”或“代耕”,受流转方则解释为“转让”。 5、镇、村管理服务的欠缺。 我镇没有行之有效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制度,没有真正发挥作用的服务组织,相关管理部门和人员因为身兼多职无法履行这方面的管理职能,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处于一种无序、失控的状态。镇干部忙于本职工作,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既无管理服务的动力亦无压力,因而使组织形同虚设。而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面的管理也近乎空白,不少村干部没有管理的意识, 认为村里中心工作都忙不过来,群众自愿流转不必操那闲心。因此也就没有这方面的管理措施和管理行为.调查中镇、村干部对所在镇、所在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实际流转面积和农户的情况,心中无数,没有一个村建有完整规范的土地流转情况台帐。镇、村调委会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的调处也是草草的应付了事。 6、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不到位。土地二轮承包时,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上记载的土地没有清晰的四至界畔,2004年完善土地二轮承包后,有的村因农户相互之间存在矛盾也将矛盾户的证书暂且扣留后又忘了发放,这些情况在各村均不同程度地存在。 7、农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的严重缺乏。调查中有100%的农民不知道法律规定的流转方式有哪几种,其法律后果怎样,绝大部分农民认为土地三十内承包权是自己的,流转与村里没有关系,不必报村里批准或备案,认为流转无需签订书面协议,都是邻里家边的,平时相互也了解,口头说一下就行了,立书面协议显得见外,甚至认为,只要自己持有证书,无论签订什么样的协议,土地使用权都是自己的。 8、村级干部法律素质较低。各村干部对《农村土地承包法》一知半解,不完全知道法律规定的流转形式及其相应的法律后果。90%的村干部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农户自己的事,村里不必管,不必建立流转台帐。有些村干部对农户报到村里的流转行为的管理也不依法进行,既不要求农户签订书面协议,也不按规定办理批准转户或备案手续。 9、没有土地仲裁机构发挥纠纷仲裁作用。我县今年才设立土地仲裁机构,几乎没有群众知道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可以申请仲裁以及向谁申请仲裁,各村干部对如何申请仲裁也说不清楚。这使得流转纠纷集中在基层政府和法院。 三、预防和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的对策思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能否有效地预防和处理好流转纠纷,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因此有必要从立法、行政、村民自治以及司法各个层面,思考应对策略。 (一)立法建议 1、建议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尽快制定《土地承包法实施细则》,对《土地承包法》中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面的规定进行细化,特别是增加对违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定的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方面的具体内容。 3、建议农业部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进行必要的增补和修正,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费用的计算标准和方法以及违反法律、法规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4、建议国务院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仲裁办法》,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的设立、仲裁的范围、仲裁的程序、仲裁的原则及其他仲裁事项作出明确的规定。该办法所设定的仲裁程序应简便、快捷于诉讼程序,既便于当事人解决纠纷,也减轻法院受理案件的压力。 5、建议省人大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在充分调查本地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纠纷状况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地方性法规。 (二)行政对策 在目前流转纠纷较多的情况下,应充分发挥并主要依靠行政手段,以达到减少和处理纠纷的目的。 1、依法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县级人民政府对尚未发证的农户,应尽快进行调查核实,并填写证书向农户发放。县级人民政府若委托村委会具体负责发证,应明确下列要求:(1) 确保户户有证。无论过去基于何种原因,现在有什么理由,一律不得扣留农户证书。 (2)保证土块、面积、承包合同及承包经营权证书四者的记载内容要相一致。 (3)加强纠纷调解。对发证过程中发现的因流转或其他原因产生的农户间或农户与村之间的矛盾,要加强调解,保证补发证的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2,有关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管理,规范土地承包行为,对承包中发生的各种纠纷及时协调解决。指导村组公开发包、合理确定承包基数。规范承包合同内容,必要时可采用格式合同,但格式合同的起草要符合法律和政策的规定,条款要平等、具体、全面。加强对承包合同的管理,坚持稳定和完善相统一的原则,制止随意撕毁合同的现象。3、加强对流转行为的管理。在对流转行为的管理中,县、镇人民政府应各司其职。 县人民政府对变更、撤销、更换、补发承包经营权证书的申请,应依法及时审查办理。我镇大堰三社2005年8月向綦江县府法制办申请撤销居民张某的承包经营权证书,至今半年多了仍无任何结果。镇人民政府应当明确专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部门,做到人员、经费、制度、工作成果四保障,不流于形式。 县、镇两级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均应加强对流转纠纷的调解,充分发挥矛盾纠纷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纠纷。应重视流转纠纷引起的上访接待工作,及时妥善安排调处。两级政府同时还应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的调查研究,以全面掌握流转情况,并制定有效预防和处理纠纷的相关措施。 4、大力宣传法律。县司法行政部门和各镇、村应充分发挥法制宣传的作用,不能流于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土地流转及流转纠纷处理方面的法律和法规规定,尽可能做到家喻户晓。让农民真正了解农村承包经营权的性质、流转的方式及相应的法律后果,懂得流转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当载明流转标的、流转用途、流转方式、流转期限及流转费用等内容,告知农民该报批准、备案的要报批准、备案,不能自行其事,倡导农民多采取转包、出租方式流转,少采取转让方式流转,为防止将来情况发生变化时产生矛盾,多进行短期流转,少进行长期流转。 法制宣传的另一个重点,应当提高村级干部的法律素质。对其中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较为薄弱的以及经常处理土地问题的村干部,要组织专门培训。这对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健康运行,预防和减少流转纠纷的发生有着重要的意义。 5、纠正违法流转行为。对在承包期内违法收回农民承包经营权,或未经发包方同意,将其承包经营的转让给其他人的行为,应当予以纠正。 (三)村民自治对策 流转纠纷大多发生在同一村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之间,因此应当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的作用,通过村民自治规范管理好流转行为,以减少流转纠纷的发生。并尽可能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减轻农民解决矛盾的成本负担。村民委员会要在提高村干部自身法律素质和加强法制宣传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流转台帐,完善流转批准和备案手续。 1、完善并登记已发生的流转行为,建立台帐。对本村内部已经发生的流转行为,要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调查中发现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流转户,动员并指导其按约定内容补签流转合同,补办报村批准可备案手续。流转合同应一式三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村收执存档。村委会根据当事人补签的合同的补交的申请,办理批准可备案手续,并将上列情况记入台账。调查、补办手续的过程中,不仅可以弄清本村流转情况,也可发现并调处部分已经发生的纠纷,还可消除许多纠纷隐患,可谓一举三得。 2、规范并登记今后的流转行为。对今后发生的流转行为,村委会应当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指导流转户签订书面流转合同,批村批准功备案或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变更登记。做到每一起流转均符合手续,每一起流转均有帐可查。这样必然大大减少纠纷的发生率,即使发生纠纷也处理有据。 (四)司法方面的对策 司法部门加强对土地承包关系的法律调整。对破坏、干扰新一轮承包的犯罪行为要依法严惩。对发包过程中产生的民事纠纷,妥善处理,维护农村稳定。对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本着稳定农村生产关系的原则认真处理,维护生效合同的严肃性,通过办案,保护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由于开题报告是用文字体现的论文总构想,因而篇幅不必过大,但要把计划研究的课题、如何研究、理论适用等主要问题说清楚,应包含两个部分:总述、提纲。 1 总述 开题报告的总述部分应首先提出选题,并简明扼要地说明该选题的目的、目前相关课题研究情况、理论适用、研究方法、必要的数据等等。 2 提纲 开题报告包含的论文提纲可以是粗线条的,是一个研究构想的基本框架。可采用整句式或整段式提纲形式。在开题阶段,提纲的目的是让人清楚论文的基本框架,没有必要像论文目录那样详细。3 参考文献 开题报告中应包括相关参考文献的目录 4 要求 开题报告应有封面页,总页数应不少于4页。版面格式应符合以下规定。 开 题 报 告 学 生:一、 选题意义 1、 理论意义 2、 现实意义 二、 论文综述1、 理论的渊源及演进过程 2、 国外有关研究的综述 3、 国内研究的综述 4、 本人对以上综述的评价 三、 论文提纲 前言、 一、 1、 2、 3、 ··· ··· 二、 1、 2、 3、 ··· ··· 三、 1、 2、 3、 结论 四、论文写作进度安排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提纲 一、开题报告封面:论文题目、系别、专业、年级、姓名、导师 二、目的意义和国内外研究概况 三、论文的理论依据、研究方法、研究内容 四、研究条件和可能存在的问题 五、预期的结果 六、进度安排开题报告范文 ·英语开题报告范文 ·论文开题报告格式 ·会计开题报告

摘 要:中国加入WTO将推动农业参与全球化竞争,在为中国农业发展提供更多机遇的同时也将使中国农业面临巨大的挑战和风险。当前,在国际贸易中绿色贸易壁垒问题已不可回避,农业作为一种弱质产业更容易受其影响。本文绿色贸易壁垒的概念入手,对绿色贸易壁垒理论进行概述,接下来,联系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现状,剖析了我国农产品受阻绿色贸易壁垒的国内和国际原因。最后,从我国农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针对绿色贸易壁垒,从政府和企业两个角度,提出了一些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绿色贸易壁垒;农产品;绿色产品 一、绿色贸易壁垒理论 1、绿色贸易壁垒的概念 从广义讲,绿色贸易壁垒指的是一个国家以可持续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为理由和目标,为限制外国商品进口所设置的贸易障碍。从狭义上说,绿色贸易壁垒实际上是一种市场准入的障碍,是指进口方通过制订严格的环保技术标准,复杂的卫生检疫制度或采用绿色环境标志、绿色包装制度,以阻止或限制某些外国商品的进口。 2、绿色贸易壁垒的基本类型 绿色贸易壁垒的内容比较广泛,大致包括以下五种类型: (1)绿色技术标准。绿色技术标准是通过立法手段制订严格的强制性环保技术标准,限制国外不符合环保技术标准的产品进口,对贸易实施限制。这些标准都是根据发达国家生产水平和技术水平制订的,对发达国家来说,是可以达到的,但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是很难达到的,因而势必导致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被拒在发达国家之外 。 (2)绿色环境标志。绿色环境标志是一种在产品或其包装上的图形,是由一国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按照一定的环境标准颁发的,用来表明该产品不但质量符合标准,而且在生产、使用、消费、处理过程中符合环保要求,不危害人体健康,对环境无害或危害极 小。其基本目的是引导消费者进行绿色消费,从而引导企业自觉调整产品结构采用清洁的工艺。 (3)绿色包装制度。“绿色包装”也称环境之友包装或生态包装。绿色包装一般是指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无害,能循环复用和再生利用或降解腐化,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包装。 (4)绿色卫生检疫制度。绿色卫生检疫制度是建立在现代科学技术基础上的。各种检疫措施不仅极为严格,而且繁琐复杂。基于保护环境和生态资源,确保人类和动植物的健康,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制订了严格的环境与技术标准。由于各国环境和技术标准的指标水平和检验方法不同,以及对检验指标设计的任意性,而使环境和技术标准可能成为绿色贸易壁垒 。 (5)绿色补贴。它是指一种将资源环境费用内在化以降低外部经济效果使成本与效益尽可能在生产和经营者身上得到统一的一种手段。为了保护环境和资源,有必要将环境和资源费用计算在成本之内,使环境和资源成本内在化,发达国家还将严重污染环境的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以降低环境成本,使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成本因此而提高。 3、绿色贸易壁垒的特点及实施条件 (1)绿色贸易壁垒的特点 绿色贸易壁垒具有其他非关税壁垒所不具有的特征: 第一,表现内容上具有合理性。贸易保护主义者抓住消费者的心理,以保护人类、动物的生命或保护环境与资源为理由,表面上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历史潮流,也迎合了绿色消费的需要,以达到其贸易保护主义的目的。 第二,保护对象上具有广泛性。绿色贸易壁垒具有广泛的保护倾向,不仅对产品本身的质量,而且对产品从生产前的设计一直到消费后的最终处理都有限制。近年来还从产品贸易扩展到服务贸易、技术贸易等领域,呈现出无所不包的态势。 第三,保护方式上具有隐蔽性。一些国家对某些商品质量、规格、性能和安全等规定了极为严格、繁琐和特殊的标准,检验手续繁琐复杂,而且经常变化,使外国商品难以对付和适应。其目的是利用环保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使出口方难以预见其内容及变化而难以对付和适应,但又不易产生贸易摩擦。 第四,制订形式上具有合法性。大多数非关税壁垒不是通过公开立法来加以规定和实施,而国际贸易中的绿色贸易壁垒则有相应的法律为依据,如1994年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简称TBT协议)和《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简称SPS协议),同时,各国还制订有本国关注的一些法规,如1989年美国实施的609条款。 第五,动态性。发达国家所制订的绿色贸易壁垒措施会随着其贸易伙伴经济和技术水平的进步而调整,从而使得绿色贸易壁垒出现不断提高的趋势。如近年来,日本对进口大米检验的量化指标已经从1993年的20多项增加到2000年的104项。有些国家规定,当某种具有绿色标志的产品在其市场的占有率超过2096时,该国对其环境标志的要求就会做出提高的调整。 (2)绿色贸易壁垒的实施条件 绿色贸易壁垒这种贸易保护措施,虽然能有效地阻止外国商品进入本国市场,但并不是所有国家都具有实施壁垒的条件。到目前为止,实施壁垒的主要是发达国家如欧盟、日本、美国,而受影响的主要是发展中国家如中国。这主要是因为: ①绿色贸易壁垒主要是通过规定高药残标准来提高农产品的市场准入门槛,如欧盟对氯霉素残留量的标准规定为——,这个标准不仅是我国就是欧盟本身也很难达到标准。 ②实施绿色贸易壁垒要具有完善的检测体系。仅有高药残标准是不够的,必须辅以先进的检测设备、检测技术以及高素质的检测人员。具有先进的检测技术、设备可以增加应检农药的种类,以及最大限度的提高限量标准,这样就可以对低检测水平的国家形成壁垒。 二、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1、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现状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农业生产国,我国己经具备相当的农产品竞争力,在水稻、蔬菜、水果和畜产品、水产品、茶叶等方面具有较大的比较优势。我国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加入WTO后,良好的制度条件为我国扩大出口、发展开放型经济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然而,“走出去”的道路上并非阳光灿烂,作为我国具有相对优势的农产品出口首当其冲,频频受挫。近年来虽然我国农产品的出口额一年比一年高,但农产品出口增长速度一直低于出口总增长速度,究其原因,除了我国出口的农产品主要是初级产品、产品附加值低以外,农产品出口屡遭国外绿色贸易壁垒是另一大重要原因 。 自1996年8月起,欧盟成员国相继停止从我国进口禽肉和部分水产。我国有关部门和企业按欧盟法规进行了全面整改,并于1997年接受了欧盟兽医代表团的考察。代表团考察报告对我国的相关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但欧盟只做出了恢复从我国3家工厂进口兔肉的决定。1998年9月、1999年6月和1999年10月,欧盟兽医代表团先后三次来华考察。2000年5月,欧方公布决议,认可我国山东、上海可以对其出口禽肉,但未批准我国加工厂注册。2001年欧方专家来华考察我国动物及动物源性产品残留物质监控体系,随后向欧委会提交了一份关于我国残留监控体系的片面的、不切实际的考察报告,导致我国冻鸡出口下降了41%,保鲜蔬菜和暂时保藏的蔬菜的出口分别下降了20%和29%。 近年来,许多进口国更是加大了对我国出口农产品的检测、检疫力度,这又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我国农产品出口的难度。2002年日本对我国青岛的肉鸡产品检疫项目增加了10个指标,对蔬菜农药残留化验检测项目,由入世前的4项增加到46项;韩国对我国出口蔬菜的检测仅农药残留的检测指标最高时就达200多项;欧盟对我国茶叶的检测项目从过去的6种农药残留检测增加到62种;据《中国新闻网》报道,美国以担心输入病虫害为由,自2005年4月1日起,禁止进口中国的人造圣诞树等人工木制装饰品,仅此一项禁令将会影响中国对美国上亿美元的出口。 2、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原因分析 使我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资源浪费、环境污染、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异常严重。因此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农产品的生产环境,同时由于各种卫生、农药标准也因耕作方式不当而常常不合格,从而使中国成为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大国。 (1)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国内原因分析 ①我国环保意识淡薄,缺乏绿色经济观念。我国在向现代农业转化的进程中,尽管农作物的产量不断提高,但由于我国环保意识淡薄,没有及时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致使农业的污染也日趋严重。工农业造成的19各种污染,通过周围的环境(土壤、水等)作用于农作物,使农产品受到污染,导致“问题蔬菜、问题粮食”的产生。此外,由于食品加工、包装、储运等环节设施落后,导致食品后续污染问题严重,造成食品生产前期污染未消除,后续污染依然存在的状况。然而,目前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都已建立了环境标志制度,国际标准化组织也推出ISO14000标准认证,其环境管理体系成为世界各国企业跨越绿色贸易壁垒的重要跳板,但我国企业并没有作出积极的反应 。 ②我国环境标准过低,农业生产企业认证能力薄弱。环境标准是有关控制污染、保护环境的各种标准的总称。在我国已有的国家标准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不足50%,高新技术标准严重缺乏。此外,国外标准在产品研发阶段就已开始制定,而我国的标准制定却相对滞后,周期也长,没有严格的标准制约严重影响了我国农产品的品质。另一方面,我国农产品要进入国外市场,就需要获得国际上公认的和特定进口国家的绿色认证,一些企业担心认证会降低价格竞争能力,造成认证不积极,普遍存在侥幸的心理 。如在绿色标志认证方面,我国外贸企业要获取国外认可的绿色标志,不仅要支付大量的检验、测试、评估等费用,还要支付不菲的认证申请费和标志的使用年费,使一些企业望而生畏。 ③农产品检疫系统不健全。从中国近年来发生的假大米、有毒奶粉、冠生园劣质月饼事件到最近被查出的“苏丹红一号”等事件,“苏丹红一号”在十年前就已经被禁了,为什么在今天又查出它存在于大量食品中,在其他国家关注食品安全之际,我国的卫生检疫系统却还形同虚设,更为可气的是,还有一部分官员在开绿灯,使中国农产品生产者对其产品本身的质量要求不高而导致农产品受阻国外的绿色贸易壁垒,因此中国的检疫系统建设势在必行 。 ④环保法律规范不健全,执法力度不够。正是由于我国法律中有关农产品各种标准的规范不健全,才使发达国家常常钻我国法律的漏洞。目前我国引进外资、进口等环节中的环境条款还不完善,对国外进口产品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环境保护要求不严,对外国产品和污染密集型企业的进入管制较为宽松。且在事实上,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2)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国际原因分析 ①国际社会对保护生态环境和食品安全的关注日益强烈。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迅速提高,生态价值观被广泛接受,人们对自己的生存环境和卫生食品安全日益关注,追求高品位生活的意识也越来越强,对衣、食、住、行的要求越加严格,“绿色”成为了一种时尚,一种健康的代言。这促使发达国家政府通过立法满足国内居民的绿色需求,保护本国产品在国内市场的竞争力。为此,发达国家政府便在国内推行绿色生产、绿色营销和绿色消费,实施绿色管理,通过制定相关法律与政策,约束和限制国外未达到本国或国际环境标准的农产品进入本国市场。 ②将同一标准使用在处于经济与科技发展不同阶段的国家。发达国家的科技水平较高,处于技术垄断地位,同时有强大的经济实力作后盾,它们制定了众多的环保技术标准和环境标志,是想利用生产和销售绿色产品,发展绿色科技和相关服务,控制未来的世界市场。而发展中国家面临着极为迫切的经济增长甚至是温饱问题,在环保领域的缺口较大,它们既无雄厚的资金,又无可以利用的高科技手段,其环保水平尚处于初始阶段,在短期内缺乏实施同一环境标准的能力。而在两个发展水平不相等同的阶段适用同一标准,这本身就是不合理的。这就使发展中国家在环保上始终处于被动局面,导致发中国家的产品被排斥在发达国家之外,极大的制约了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环保步伐的加快。 三、我国应对农产品出口中的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 1、强化国民绿色经济意识,完善国内环保法规 (1)加大传媒宣传环保的力度。21世纪经济的主旋律将是绿色经济,政府应呼吁提高国民的可持续发展意识,开展环境教育。环境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将环境意识化为公众自觉的环境行为,因而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作用,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事业,使其知晓我国经济的“绿化”是一项公益事业,受益的应是整个国家和每一个公民。同时,政府要注重发挥职能指导作用,提倡绿色生活方式,把绿色贸易、绿色生活的思想融入我们社会经济发展的全过程,这既可从根本上冲破绿色贸易壁垒,又可保持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使之适应全球一体化浪潮,并与国际贸易体系接轨 。 (2)制定和完善国内相应的环保法规。在国内立法方面,应加快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与国际接轨的步伐,缩小与发达国加环保水平的距离。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国际社会在处理贸易与环境争端案件时,与贸易有关的国际环境法和国内环境法往往倍受重视。从已处理的贸易与环境争端的一些案例的裁决来看,只要引用的国内环保法律规定准确、有权威性,维护环境利益的一方往往胜诉,而对环境保护不利的一方则往往败诉。因此,必须加速与贸易有关的环境立法。 2、改善我国农产品生产的外部环境 (1)整治农业环境,治理农业污染。主要是加强对农业环境、渔业水域、草原牧区、特别是土壤环境的监测。一是要定点、定期对主要农(畜)产品污染情况开展例行监测;二是开展对大中城市郊区、工矿企业周围等重点区域土壤环境例行监测;三是定期对重要水源进行常规性监测。及时掌握农业环境受污染损失状况,提出相应的治理对策,调整产业结构(例如受污染的土地种植花草等),进行植物修复。 (2)控制农业水源污染,解决湖泊、大中型水库的富营养化问题。首先要纠正或扭转偏施、重施氮肥的习惯,推广节氮施肥技术。调整肥料结构,实行配方平衡施肥,大力发展多元高效肥,推广专用复合肥,积极推行有机无机肥配套施肥体系,同时应加强改善生态环境的新技术的研究。其次,要推进有机肥工程,以减少化肥的用量,采用多种形式使秸秆还田,集中处理加工畜禽养殖基地的鸡粪、猪粪等使之成为商品有机肥料。结合疏浚河道开发利用丰富的河泥资源,大力开展河湖清淤工作,同时实施河湖岸植树,减少水土流失 。 (3)加强对农业环境科学的研究。政府应增加农业环保科技的投入加强农业保护宣传培训,提高各级农业管理与技术人员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农业环境保护意识,增加科技投入,引进国外先进的农业环境保护技术模式,引导农业结构合理化,逐步建立起农业经济、生态环境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农业结构体系,努力做到生产技术生态化,生产过程清洁化,农业产品无害化。 3、实施扶持绿色产业的政策措施 (1)制定绿色产业倾斜政策。一是要在税收上给予优惠,在一定时期内,对绿色产业企业可以减征或免征增值税,对企业新开发的绿色产品也可以缓征所得税。二是要对绿色产业企业在贷款利率、贷款额度上实行优惠,鼓励其上市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三是要在工商注册上对绿色产业企业给予照顾,并赋予一些规模较大的绿色产业企业以出口经营自主权。 (2)建立农产品国际绿色贸易壁垒预警机制。大量事实表明,绿色贸易壁垒之所以能起到限制与障碍作用,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企业对进口国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不了解。我们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组成专门的机构,收集研究我国主要出口农产品可能在哪些国家遇到什么样的绿色壁垒,提出需要采取的应对措施,形成预警机制,以改变目前这种遇到壁垒就无所适从的状况 。 4、积极推行IS014000标准 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IS014000系列国际标准己于1996年正式公布。该标准以改善全球环境、促进国际贸易为目标,涉及从原材料的开发生产到产品制造使用及报废处理的所有环节和活动。对于任何不符合该标准的产品,任何国家都可以拒绝进口。因此,为了适应国际市场对出口产品环保标准的要求,我国应制定和实施与IS014000环境体系国际标准配套的国内法律法规以及适合我国国情的环境标志法律法规,通过立法程序把IS014000环境体系国际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 5、大力发展绿色农业,开发绿色食品 面对绿色贸易壁垒,开发绿色农业、发展绿色食品将有益于我国农产品出口、提升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具体方法: (1)实行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目前,我国出口的部分绿色农产品多为农户零星生产,这种小规模分散经营阻碍了农业技术的改进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难以降低产品成本,参与国际竞争。要想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采取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是必然选择。只有企业联合起来,才能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增强实力、实现规模效益,从而扩大经营范围,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应考虑扶持一批绿色农产品出口企业,实行贸工农一体化和企业集团化效益。可采取“公司+农户”的组织形式或者新的生产经营方式“公司+农场”,实现绿色农产品出口生产的规模化经营。 (2)建立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我国具有生产绿色农产品的自然条件、技术条件和社会环境条件,可以建立一批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利用科技成果优势,实现绿色农业加工增值。 6、积极推行农业标准化工作、推广绿色技术 农业标准化工作就是以农业科技和实践经验为基础,按照简化、统一、协调、选优的原则,把先进科技成果和绿色技术转化为标准,并加以监测、实施,使业生产、加工、管理和服务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活动。实施农业标准化,既可提高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推动我国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又可以促进农产品优质化,增强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能力。我国要加强对国际农业标准的研究,而在这一过程中,就需要企业自主研究和引进先进的环保技术、生态技术,并将其大力推广,使绿色技术上升为“农业标准化”中重要一部分的。我国根据农产品国际市场的需要,不断更新农业标准,并使农产品品质标准与安全卫生、分级、包装、运输标准相配套,通过逐步完善,形成与国际标准接轨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 。从而为我国农产品顺利进入国际市场创造有利条件。 参考文献 1.《国际贸易理论》,龚关,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65页。 2.《贸易与环境》,赵玉焕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42页。 3.《如何应对贸易技术壁垒》,李志军著,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01年版,第56页。 4. 《如何积极应对农业绿色贸易壁垒》,李一南著, 中国财政,2006,年9月。 5.《浅析绿色贸易壁垒及其对策》,余鹏著,世界经济情况,2006年7月。 6.《我国出口农产品突破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刘翠萍著,山东财政学院学报,2006年4月。 7.《国际绿色贸易壁垒及其突破对策探析》,谭蓉娟著,特区经济,2006年5月。 8.《如何应对农产品绿色贸易壁垒》,于宝苹著,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6年6月。

土地供给论文开题报告

论文开题报告基本要素

各部分撰写内容

论文标题应该简洁,且能让读者对论文所研究的主题一目了然。

摘要是对论文提纲的总结,通常不超过1或2页,摘要包含以下内容:

目录应该列出所有带有页码的标题和副标题, 副标题应缩进。

这部分应该从宏观的角度来解释研究背景,缩小研究问题的范围,适当列出相关的参考文献。

这一部分不只是你已经阅读过的相关文献的总结摘要,而是必须对其进行批判性评论,并能够将这些文献与你提出的研究联系起来。

这部分应该告诉读者你想在研究中发现什么。在这部分明确地陈述你的研究问题和假设。在大多数情况下,主要研究问题应该足够广泛,而次要研究问题和假设则更具体,每个问题都应该侧重于研究的某个方面。

开题报告 200字

开题报告中的选题是关键,选题即选择适当的题目,提出做什么。

一、选题依据(包括选择课题的背景、选题研究的理论及实践意义)

早在十九世纪中末叶,世界上就出现了旋耕机,1910年左右才达到实用水平,1922年首先在澳洲和英国推广实用,以后扩展到以欧洲为主的许多国家。1930年以后,日本又将欧洲旱地使用的旋耕机成功地运用到水田。所以旋耕机在近几十年内有了较大的发展。目前,从国外的旋耕机使用情况来看,多数安有安全离合器,有两种以上刀滚转速,三四种刀型,配有铁轮或者胶轮限深装置。我国旋耕机的发展,是先有与手扶拖拉机配套的旋耕机。轮式拖拉机的配套旋耕机是从1959年开始研制的,到1963年已有十几种不同型号的旋耕机 用于生产。

近些年来,由于国家对农业生产越来越重视,粮食生产产量从而得到稳步提升。但是在很多地方,人们仍习惯采用传统的耕作方式进行农业生产,造成春冬季节地表的长期裸露,这样就会导致我国许多地区耕地的土壤表层有机物质和水分的严重流失,从而加剧土壤贫瘠化和生态环境恶化。同时,由于长期对土地营养物质的大肆吸收,导致农田土壤肥力日趋下降,土地得不到很好的休养生息,进而导致农业生态系统逐渐恶化,严重制约我国粮食产量的进一步提高。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生产发展的基本方向。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不断改革深入,小型农机现在已经无法满足农业生产的要求,合理有效地组装各种功能的工作部件和装置形成的多功能旋耕机越来越成为研究方向,这样, 结 构 紧 凑,功 能 齐 全,机 动 性 、操 作 性 好,能 提 高 经 济 效 益。 旋耕机是拖拉机的主要配套农机具之一,对土壤进行旋耕作业,将犁和耙二道工序合为一体,适合水田和早地耕作,尤其适合北方旱地作业,主要用以完成耕整碎土作业;专门设计的灭茬机主要用以打碎浅土里的留茬根部;专门设计的秸杆还田机主要是对留在地里的秸杆(例如麦杆、棉花杆、玉米杆等)进行粉碎后还田。上述三种作业机具,工作原理相同,结构也相差不大,不同的是旋耕刀具工作转向与前进的驱动轮同向,灭茬机及秸杆还田机的刀具工作转向与驱动轮前进相反,且这三种作业机要求的刀具转速相差较大。

如何实现旋耕、灭茬、秸杆还田三种作业功能在同一机具上完成,一直是急待农机科研工作者解决的设计难题。因此,设计一种能方便变换刀具旋向和转速,可以按照需要完成旋耕、灭茬、秸杆还田三种作业功能为一体的多功能旋耕机,能够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实现农业机械化进程。

二、选题研究现状(包括目前国内外对本选题的研究情况和有待解决的问题) 国外旋耕机的发展至今已有150多年的历史,起始于英、美,由3一4 kw内燃机驱动,主要用于庭院耕作,直至IJ型旋耕刀研制成功后,旋耕机才进人大田作业川。旋耕机切土、碎土能力强,一次旋耕能够达到一般犁耙作业几次才能达到的碎土效果,而且旋耕后的地表平整、松软,更能满足精耕细作的要求。使用旋耕机能有效缩短工序时间,从此成为现代农业的象征。旋耕机的样式,不是一成不变。旋耕机的发展,伴随着技术的改进,而随着每一次突破性的技术革新,旋耕机得到更大范围的推广应用。上世纪初,日本从欧洲引进旱田旋耕机后,经过大量的试验研究,研制出适用于水田耕作要求的弯刀,解决了刀齿和刀轴缠草问题。二战以后,新式旋耕机在日本全国迅速普及,日本农业,得到长足的发展。中国约一半的耕地是水田,日本研制新型旋耕机并大范围使用的成功经验,对我国而言,很具有借鉴性。当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在研究和应用旋耕技术。诸如美国、法国、日本、澳大利亚、瑞士、芬兰、 南斯拉夫、匈牙利等国家,在果树和蔬菜地上已经十分广泛地使用各种小型旋耕机械进行旋耕、犁耕、开沟、起垄、中耕、培土、铺膜、打孔、播种、灌溉和施肥等作业项目。荷兰、以色列、日本、美国等国家对温室用作业机具进行了系统的开发、研究、推广和应用,许多作业项目如耕整地、播种、间苗、中耕和除草都已实现了机械化。

中国对旋耕机的研究,始于20世纪50年代末。当时主要研制与手扶拖拉机配套使用的旋耕机,后来又研制出了与中型轮式拖拉机配套的旋耕机。70年代初,我国终于完成了与当时国产各类拖拉机配套的系列旋耕机的设计,旋耕机开始在北方平原旱田得到大面积的推广应用。旋耕机在我国的发展,经历了单机研制、发展系列产品、新产品的开发和换代三个阶段。随着现代种植、耕作农艺的发展,在旋耕机基础上,还产生了多用途的联合复式作业机。新型系列旋耕机采用新型旋耕刀,综合了合理的速度参数、幅宽和复式作业功能,满足不同的耕作用途与农艺要求。新型的自走式驱动型旋耕机,强化土壤耕作过程,满足不同条件下的不同土壤类型,一次耕作可以联合作业,有自身动力驱动,作业时不需要牵引功率,减少了功率的消耗,更加节能环保。当前,我国旋耕机的使用范围不断扩大,从应用最广的北方旱地,逐渐蔓延到南方水田,牧场、荒地和果林等都有使用旋耕机进行耕耘作业。

目前,在国内成型的旋耕机械产品中,以卧式旋耕机为主流,该种旋耕机对土壤适应性强、混土效果好,一次性作业可达到翻土、碎土和平整地表的要求。但一般耕深较浅,漏耕严重,工作部件易缠草堵泥且作业时消耗功率较大,为此,

近几年推出了立式和斜置式旋耕机。立式旋耕机主要适用于灭茬作业,斜置式旋耕机是一种综合了犁耕与旋耕的特点,功耗低,耕作质量好的新型耕作机具。在卧式旋耕机中,按旋耕机切刀轴与拖拉机轮子的转向可分为正转和反转两种。旋耕机切刀轴与拖拉机轮子转向一致的正转旋耕机,反之,为反转旋耕机。反转旋耕机是在正转旋耕机的基础上提出的,后来又推出了潜土反转旋耕机和正反转旋耕机。反转旋耕机可作为大中型联合收割机的主要配套机具,能形成土壤埋茬,有利于秸秆还田,实现增加土壤有机质的目的。潜土反转旋耕机可加大深耕,还可有效地解决刀轴前方壅土问题。正反转旋耕机通过传动机构和工作部件的结合,能使切刀轴正反转,同时完成灭茬和旋耕作业,实现一机多用。旋耕机入土深度一般小于旋耕部件半径的10%~20%,考虑到旋耕部件半径大小所需的相适应的单位能耗,应使旋耕机刀轴距地面较深。有的设计依据旋耕部件与耕深的相对关系,把中央调速器直接安装在旋耕部件的轴上。这样可保证农具的最小能耗,最小的材料消耗和较好的工作质量。旋耕机刀刃口曲线大多采用阿基米德曲线,另外等角对数曲线、正弦指数曲线等也有所应用。近几年,我国学者提出了多种刃口曲线,如节能型刃口曲线设计、平面型和曲面型正切面的设计、放射螺线作为生成过渡面的曲导线设计等。近些年来,为适应当前生产需要,还开发出~幅宽多种型号的旋耕机。如南昌旋耕机厂生产的1GN系列和1G系列多种型号的旋耕机;江苏省连云港旋耕机集团公司生产的1GE2 210型旋耕机和1GQN 250S 型耕机。目前我国使用的联合作业机型有1GH 280 型松旋起垄机、1GSZ 210/280型组合实旋耕多用机、1GZJ 210型旋耕灭茬联合整地机、1GLT4型松旋灭茬起垄通用机及1QH 280D型灭茬旋耕多用机等.

但是,我国旋耕机任然存在以下主要问题:1、拖拉机动力输出轴容易损坏;

2、十字万向传动轴使用寿命短;3、缺少与大功率拖拉机配套的.旋耕机;4、作业性能满足不了当今农业要;5.缺少与大功率拖拉机配套的旋耕机。除此之外,由于设计材质及生产工艺等方面的原因,国产的旋耕机械在工作时易发生十字万向传动轴损坏、拖拉机动力输出轴容易损坏、整机作业性能不稳定和易缠草堵泥等问题。这些都有待于今后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去解决。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公允价值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应用研究

任务书包含以下方面的内容:

(一) 设计(论文)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引言。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的现状、本文的主要内容、本文的创新和不足。

第二部分,公允价值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相关理论。

第三部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计价基础选择的变迁。

第四部分,公允价值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应用的现状。

第五部分,公允价值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运用中的完善建议。 姓名: 刘永兵 学号: 0121003920804

(二) 完成的主要任务及要求:

主要任务:首先对课题有总体的认识,包括查询文献了解公允价值引用历史和局限性以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复杂性,分析公允价值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的应用所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与对策,从而为今后规范财会从业人员会计操作提供依据。

具体要求:

1)认真科学地收集、整理、分析文献资料;

2)根据研究分析文献资料的结果,详细分析公允价值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的应用局限并探寻解决方案;

3)用事实说话,且数据准确、可靠,论据充分;

4)语言通顺,逻辑性强 。

(三) 完成任务的时间节点:

~ 准备开题报告,撰写第一稿大纲。

~ 完成开题报告,交指导老师审阅。

~ 修改开题报告、毕业论文大纲、英文翻译,并定稿。

~ 撰写论文第一稿交指导老师审阅,并进行修改。

~ 撰写论文第二稿交指导老师审阅,并进行修改。

~ 根据论文定稿格式要求,完成论文定稿。

~ 准备好毕业设计所有相关材料;准备答辩。

(四) 必读参考文献:

【1】田春晓. 关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适用范围的思考[J]. 中国管理信息化. 2011(17)

【2】徐文娟.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涉及的税种探析[J]. 企业家天地(理论版). 2011(07)

【3】李忠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国际比较与启示[J]. 中国证券期货. 2011(07)

【4】杨继明.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处理疑点解析[J]. 审计月刊. 2011(07)

【5】吕继英,王竹南,余红. 不等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处理之完善[J]. 财会月刊. 2011(17)

【6】马悦,邵颂豪.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资产定价方法比较[J]. 财会月刊. 2011(16)

【7】陈立波,李谷音.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润操纵影响分析[J]. 财会通讯. 2011(13)

【8】黄媛. 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资产交换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及对策[J]. 商业文化(下半月). 2011(04)

【9】高玉红. 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重难点解析[J]. 财经界. 2011(02)

【10】周炳伟.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现状与改进[J]. 会计师. 2011(01)

【11】高春连. 对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思考[J]. 现代商业. 2010(36)

【12】周玉清. 浅析《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准则[J]. 商场现代化. 2010(34)

【13】赵艳.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思考[J]. 财会通讯. 2010(28)

【14】金永,玄立平.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换入资产入账成本探析[J]. 财会通讯. 2010(28)

【15】翁玉良.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公允价值计量的应用[J]. 东方企业文化. 2010(12)

【16】段晓宇,章新蓉.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确凿证据”操作化的探讨[J]. 商业会计. 2010(11)

【17】卢梅华. 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变化对企业的影响[J].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 2010(06)

【18】潘焕娣. 关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认定问题的研究[J]. 商品与质量. 2010(S5)

【19】徐擘. 公允价值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的应用[J]. 科技创新与生产力. 2010(05)

【20】FASB, APB29, Accounting for Nonmonetary Transac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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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属论文开题报告

内容摘要:随着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绿色贸易壁垒”逐渐形成并对我国农产品出口造成很大影响。本文对我国农产品出口遭受绿色贸易壁垒阻碍的原因进行了分析与综合,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旨在降低绿色贸易壁垒对现行我国农业的不利影响并推动我国农业朝着可持续性的绿色农业方向发展。关键词:绿色贸易壁垒 环境保护 农产品 出口我国农产品出口屡遭绿色壁垒阻碍随着整个社会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国际间的农产品贸易已成为各类环保规则及标准所涉及的主要领域。一个例子就是WTO框架下的《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及《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规定成员国政府有权采取适当措施,确保人畜食物免遭污染物、毒素、添加剂影响,确保人类健康免遭进口动植物所携疾病的损害。这些例外条款赋予成员国根据本国环保水平制定对本国产品和进口品同时生效的环保标准的权力。这些制度层面的变化客观地支持了绿色贸易壁垒的形成。绿色贸易壁垒是指各世贸组织成员为保护环境和国民健康,对进出口商品制定的技术、安全和卫生标准。但须遵循两个原则:非歧视性原则;对发展中国家成员设立这些措施时应予特殊考虑。在此基础上,世贸组织对于“正当绿色贸易壁垒”予以肯定。然而,由于各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且对所谓“正当绿色贸易壁垒”并无规范和公正的评判标准,这一权力不可避免地被许多进口国滥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运输、销售到最后的消费都与环保问题息息相关,绿色贸易壁垒必然对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贸易产生重大影响。一般说来,绿色贸易壁垒只对发展中国家起作用。发达国的经济基础好、技术水平高、环保意识强,环保标准比较严格,而发展中国家经济基础薄弱,生产技术落后,环保水平和环保标准在短期内无法与发达国相比。为了竞争的需要,发达国家常常制定过分苛刻的环保标准。绿色贸易壁垒成为发达国家利用世贸组织协议下允许的游戏规则限制进口、保护国内市场的不公平竞争手段。其结果是发达国家的农产品能顺利进入发展中国家的市场,而发展中国家的农产品往往因难以达到发达国家的环保标准而被拒之于发达国家之外。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农业大国,农业生产的环保水平还比较低,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方法及过程、包装贮运、产品成分及性能等与先进国家相比都有较大差距。因此我国是受绿色贸易壁垒影响较大的国家。据联合国统计,2002年我国约有包括农产品在内的价值74亿美元的出口商品因绿色贸易壁垒受阻。以养蜂业为例,我国是世界蜂业大国,蜂蜜产量和出口量均居世界第一。但今年年初,欧盟以我国蜂蜜所含氯霉素等抗生素超标为由,中止进口中国蜂蜜。欧盟国家的许多商场陆续将中国产蜂蜜撤下柜台,停止出售;已运抵欧盟国家的中国蜂蜜被执行退运。欧盟甚至全面禁止进口中国的动物源性食品和水海产品。另外,中国成为受到美国“绿色贸易壁垒”限制进口最多的国家,甚至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对我国的许多农产品实施了绿色贸易壁垒。绿色贸易壁垒给我国农产品出口带来了巨大损失,严重削弱了我国出口企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因此,合理应对国际贸易中日益苛刻的绿色贸易壁垒,是走出我国农产品出口困境和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迫切要求。我国农产品出口受绿色壁垒阻碍的成因分析客观地分析,我国农产品出口所陷绿色贸易壁垒困境,其原因来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竞争压力下产生的贸易保护主义;另一方面则来自于我们自身。外部因素世贸组织中许多有关环境保护的协议和规则,缺乏规范性和统一性,存在诸多漏洞,争端解决机制不完善,例外规则滋生机会主义行为。如关于食品卫生安全的规定就比较模糊。在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形势下,一些国家把这些并不完善的规则当作制定歧视性政策的依据,为限制进口的手段带上合理合法的面具。在WTO目前的框架下,缺乏应有的双边或多边的非正式的协调沟通机制,一旦出现某种变化,进口国往往无法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而遭受巨大损失。如青岛海关2002年1至3月被退运冻鸡吨,就是因为进口国实行了新的检疫标准。内部因素我国环境标准与国际标准相比过低,缺乏一套统一的环境认证体系。在现有的19278项国家标准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不足50%,高新技术标准严重缺乏。此外,国外在产品研发阶段就已开始制定标准,而我国的标准制定却存在滞后期,周期也长。国内较低的环保标准和落后的环保贸易法律体系,使得我国在应对绿色贸易壁垒方面陷于被动地位。农产品外贸体制不完善。改革开放后,国有外贸公司进出口专营的垄断局面被打破,但我国农产品出口还没有建立起行之有效的体制。通常的做法是,拥有进出口权的贸易公司通过收购或者事先签订的订单从农村获得货源,经过进一步的加工和包装,然后出口。其弊端是生产与出口主体分离,负责生产的管不到出口,负责出口的也难以参与生产。这种分离造成了主体利益的不一致性,致使交易双方掌握的信息不对称和机会主义行为的滋生。缺乏服务于农产品生产、销售的中介组织,造成农产品市场信息无法及时获取、传递和扩散。经常出现某家企业在遭遇绿色壁垒后的一段较长时间内,国内其他企业重蹈覆辙的现象。如2002年欧盟禁止进口我国动物源性食品,由于信息不畅,企业各自为战,以至接二连三地遭遇退运,损失惨重。土地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作为一项产权制度安排,在改革开放初期,曾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使农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然而随着我国生产力的不断提高,经济环境发生很大变化,其弊端也逐步显示出来。联产承包责任制对农产品出口的最大障碍就是其生产分散性。这种以家庭为单位的分散生产方式缺乏协调统一性。如造成病虫害防治的不同步性,导致防治的不彻底,从而增加农药喷洒的次数和数量,使得我国农产品的农药残存量超标。缺乏规模经济效应以及农业投入不足,难以生产出高标准的绿色环保产品。农产品生产的税收和财政制度不完善。如当前农业补贴采取的常用方式是直接把补贴款交到农民手里,其实施效果与目的产生了偏差。对农户来说,人均分得少量的补贴款并不能对其生产带来多大的支持,农户更缺乏的是技术,更急需的是市场。因此,在税收和财政补贴上,应该向从事农业一体化生产和经营的企业及中间组织倾斜,向绿色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户倾斜,对从事农业技术研究和绿色无公害产品开发的机构给予财政支持。目前我国对农业科研投入和农业技术推广的财政支持很少。据统计,1996年我国政府对农业科研投资强度不及发达国家平均数()的1/10,也不及30个最低收入国家简单平均数()的1/3,大大低于印度、墨西哥等发展中国家。对绿色技术研发和绿色产品生产缺乏金融支持。二元经济下的农村金融制度不完善导致大量资金通过金融系统流出农业部门,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推算,1979-2000年,通过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的金融资金净流出量为10334亿元。其中农村信用社净流出8722亿元,邮政储蓄净流出1612亿元。从事绿色产品开发和生产的中小民营企业缺乏抵押资产,很难获得信用贷款;就直接融资来看,我国资本市场不完善,从事绿色技术研发的投资的风险资金也没有退出的渠道,限制了绿色产品研发的风险资金投入。跨越农产品绿色贸易壁垒的政策建议以上笔者从国际贸易规则、环保标准、外贸体制、中间组织、农业土地制度及财政金融制度等方面,对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关税壁垒的原因进行了分析。笔者认为:针对内因转变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将农业生产导入绿色农业的轨道。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应起主导作用,对不利于环境保护的农业生产实施收缩战略;对符合环保潮流,采用新型先进的环保生产技术的生产进行大力扶持。我国入世后,在绿色农产品生产方面进行了初步尝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的绿色食品生产总量达到1000多万吨,基地4000多万亩,产值100多亿元,这些绿色食品的出口还没有被退回的案例。 在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和运输过程中推行全程质量控制技术,建立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体系,建立与国际质量标准接轨的农业质量标准体系。改革农产品外贸体制,进一步扩大农产品生产企业进出口经营权,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使出口企业能够从生产、加工到包装、销售等各个环节,控制农产品的质量和环保标准。建立和完善行业协会、农产品出口商会等中介组织,通过它们反映企业的要求和问题,收集企业所需的信息,使之成为农产品出口绿色标准、技术成果等相关信息交流和发布的平台。此外中介组织还应协调行业内企业之间关系,以民间组织角色与国外有关部门交涉和协商,为行业会员提供优良服务。改革农村土地制度。包括重新构造农地产权制度,明晰土地产权;建立承包土地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农民的根本利益;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实现农业的规模化、产业化经营。通过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以及金融支持来增加农业投入。完善农村财政金融制度,对绿色农产品生产农户、绿色农业经营企业、绿色农业技术开发单位增加财政补贴并实行税收减免;通过农村信用合作社、农业发展银行对其进行信贷支持;鼓励和扶持有潜力的绿色农业经营企业通过二板市场上市,从资本市场获取资金支持。针对外因按照世贸组织《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迅速设立我国的“绿色贸易壁垒”,建立和完善国内环保贸易法律体制。同时,积极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新体系。引入ISO14000系列国际环境标准,以规范企业等组织行为,达到节省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促进农产品出口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目的。积极参与国际间的绿色贸易规则的制订及建立同外国贸易管理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政府应积极开展“环境外交”,参与国际环境公约和国家多边协定中环境条款的谈判。在国际的多边贸易组织中,充分发挥贸易大国的作用,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协调与合作,制定一些有利于发展中国家或发展中国家能承受的国际环保标准,或者在一些国际标准中附加保护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免受发达国家歧视的保障条款。积极与他国交涉协商,争取建立有效的双边或多边的非正式协调沟通机制,使我国可以及早获得进口国的新环保标准,及时通报相关企业和出口商采取补救措施,并且估计本国所受影响程度以及达到新标准的能力的速度,与进口国进行协商谈判,争取有利于我国的实施标准和时间安排。

我也是这个题目~~唉,写的头都大了

处理房地产纠纷中行政与民事交叉问题的正当程序一、房地产纠纷中与行政行为有关的民事诉讼 民事审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在对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和认证的基础上,对案件事实进行判断并对民事主体争议的民事权益作出裁判的司法行为。行政审判是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在对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和认证的基础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判断并作出裁判的司法行为。房地产纠纷中既有民事行为又有行政行为,而且这两类行为相互关联、互为因果,有效的民事行为具有约束力;合法的行政行为具有公信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合法的行政行为应当建立在有效的民事行为的基础上。民事行为受私法调整,行政行为受公法调整,根据法的统一性原理,房地产权利关联的民事行为与行政行为的目的与指向应当是一致的,产生纠纷后两类审判的结果也应当是一致的。完整的房地产权利属于对世权,应当进行公示,公示即具有排他性。因此法律规定房地产登记机关对房地产所有权、居住权、他项权登记进行公示,这种公示行为系行政确认行为,体现了浓重的行政干预色彩。房地产权属登记是房地产管理机关应申请人的申请作出的行为,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主要是有效的民事行为的相关材料。因此,房地产权属登记行为属于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它成为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同时它的关联行为大多属于民事行为,而民事行为必然存在一些纠纷,这些纠纷属于民事诉讼受案范围是毋庸置疑的。显然,由于民事行为与行政行为关联性的客观存在,导致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也必然存在交叉,即民事审判会涉及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审判必将涉及民事行为。房地产纠纷中与行政行为有关的民事诉讼主要存在以下形式: 第一,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是因为房地产买卖合同签定后在履行中产生纠纷,主要包括:一房多卖、房屋的面积分歧、房屋的性质分歧等。例如某开发公司与张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一套房屋以50万元的市场价格卖给张某,而后该开发公司为了融资,又将该房屋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40万元卖给李某,且李某明知房屋已经出售便迅速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张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开发公司交付房屋,被告开发公司以房屋已经出售并办理所有权证为由,抗辩无法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此时,法院应当行使阐明权,告知原告作为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请法院判决撤销登记机关给李某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本案中李某属于恶意取得,其民事行为损害了善意第三人张某,属于无效民事行为,房屋登记机关颁发房屋所有权证属于违法行政行为,应当予以撤销。 第二,继承纠纷诉讼。被继承人依法拥有的房地产在继承中常常发生纠纷。这种纠纷有些发生在权属转移登记之前,也有的发生在转移登记之后。如果纠纷发生在转移登记之前,那么就属于单一的民事诉讼;如果发生在转移登记之后,就存在两类诉讼的交叉。 第三,抵押合同纠纷诉讼。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房地产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房地产的占有,将该房地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房地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实践中,一旦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第三人作为抵押人主张抵押无效,于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民事诉讼中抵押权人便提供具有公信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的他项权证。这样,民事审判必然面对行政行为。 第四,侵权诉讼。实践中,原告起诉被告侵害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案件理所当然属于民事案件,但是,在审理土地侵权民事纠纷中会遇到《宅基地批准通知书》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具体行政行为,在审理房屋侵权民事纠纷中会遇到房屋所有权证等具体行政行为。 第五,离婚财产分割纠纷诉讼。随着新婚姻法的出台,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有了明确的法律保障和规定。而和我国房地产事业的发展相比,不动产的立法相对落后。由于多种原因,家庭成员相互之间权利意识淡薄,配偶之间对房屋大都以一方的名义进行权属登记,在和谐的家庭中当然不存在任何问题。然而,在夫妻感情出现危机时,夫妻中署名的一方便持证处分该房产,并办理转移登记。在离婚诉讼中就难免涉及财产分割争议,如何确认权属登记这一具体行政行为就成为民事诉讼中不可回避的问题。 第六,析产诉讼。房地产权共有包括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在共有中,以共有人的名义向房地产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领取《房屋共有权证书》。但在民事诉讼中,常会遇到出资事实的判断和权属登记行为的认定问题。 第七,赠与纠纷诉讼。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除公益捐赠外属于实践性合同,即以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不动产以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为生效要件。然而,随着二手房交易税赋的加重,一些人为了规避税收,便采取虚假赠与的手段,在民事诉讼中必将会遇到究竟是买卖还是赠与的判断以及权属登记行为效力的认定问题。 第八,互换纠纷诉讼。不同的房地产所有权人基于对房地产面积、位置、楼层、朝向、用途的不同考虑,常常进行差价或无差价交换。这种交换也是通过合同约定,然后向房地产登记机关申请转移登记。之后,可能因为差价、房屋质量、共有人异议等问题产生合同纠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中必将涉及权属登记行为效力的认定问题。 二、房地产纠纷中与民事行为有关的行政诉讼 第一,诉房地产登记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登记机关应当对权利人(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30日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注销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15天内核准注销,并注销房屋权属证书。”显然,进行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地产登记机关的法定职责。为了依法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文件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国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时应当对原告申请时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这些申请材料包括相关的民事行为,所以,该类行政诉讼就需要对相关的民事行为进行审查。 第二,诉房地产登记机关的初始登记行为。房屋初始登记是指对于国有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和集体土地通过征用转化为国有土地后,对土地上的房屋权利进行登记。对房屋权属的初始登记是房屋登记机关的法定职责。房屋初始登记也是对与之相关的前置行为合法性的认可,对于房地产开发公司而言,进行初始登记是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前提条件。因为进行初始登记造成当事人损失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此时,便涉及两类诉讼的交叉。 第三,诉房地产登记机关的转移登记行为。房屋转移登记是指在总登记以后,所有权发生继承、买卖、赠与、交换、分割、转让等法律行为之后,房地产登记机关依照申请人的申请作出的登记行为。转移登记一般是基于前述的民事行为,当事人如果因为民事行为产生纠纷而诉诸法院,可能是民事诉讼,也可能是行政行为。此时,民事诉讼如何对待转移登记行为是本文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第四,诉房地产登记机关的变更登记行为。房屋变更登记是指在总登记以后,因房屋发生扩建、翻建、添建、改建、部分拆除、院落用地使用范围的增减、房屋的性质、房屋的面积以及家庭成员内部人员的变化,房地产登记机关依申请对上述项目的变动予以登记的行为。例如,某被拆迁房屋在补偿没有解决之前为拆迁人违法拆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中记载的房屋性质为住宅,被拆迁人申请登记机关将其房屋的性质变更为经营性用房。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该房屋属于经营性房屋,于是便进行了变更登记。之后,拆迁人作为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变更登记行为。此时,被拆迁人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如何处理好两类诉讼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 第五,诉房地产登记机关的他项权登记行为。房屋他项权登记行政行为是指房地产登记机关对于设定房屋抵押权等他项权利,应申请人的申请作出的行为。抵押权的取得是在抵押合同有效的基础上进行他项权登记,因此,房地产他项权登记是取得抵押权的条件。实践中抵押权人以主张抵押合同有效提起民事诉讼,而抵押人常常以抵押合同无效进行抗辩,于是就出现了抵押权人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抵押合同有效,而抵押人提起行政诉讼主张撤销他项权登记。两类诉讼同时存在,处理好合同与登记的关系尤为重要。 第六,诉房地产登记机关的注销行为。注销行为是指房地产登记机关依法办理权属登记之后,经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对已经进行的权属登记行为进行否定的行为。例如甲公司用其自有的房屋设定抵押,向某建设银行贷款5000万元,房地产登记机关依法为其办理抵押登记并颁发了他项权利证书。一个月后,甲公司伪造债务已经履行的证据并谎称他项权利证书丢失,向房地产登记机关申请注销他项权利证书,房地产登记机关经审查便注销了他项权利证书。10天后甲公司又以该房产设定抵押,向某工商银行贷款5000万元,该工商银行向房地产登记机关查询并了解该抵押物没有权利负担,经申请房地产登记机关进行了他项权登记并颁发了他项权利证书。该工商银行于是便向甲公司发放了贷款。一个月后,建设银行知道了上述事实后便向登记机关交涉,房地产登记机关于是撤销了注销行为。 第七,诉房地产登记机关的撤销注销行为。房地产登记机关依职权或根据申请对违法的权属登记行为予以撤销,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恢复到违法权属登记行为作出之前的状态。行政行为一经撤销,原则上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即自始丧失效力,但如果自始丧失效力对于公共利益、整体利益和善意第三人利益不利时,也可以确定自撤销之日起失去效力。如果因该行政行为使行政相对人的信赖利益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国家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上述案例中,建设银行申请房地产登记机关撤销了注销行为后,工商银行认为自己的抵押权受到损害对撤销注销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三、我国法院处理此类纠纷程序的多样性 涉及房地产纠纷的诉讼方式可能是行政诉讼也可能是民事诉讼,由于法律规定的两类诉讼的分工并非十分明确,作为法官也并非能够准确确定,因此,原告在进行判断时难免存在偏差。解决这种偏差,可以通过人民法院阐明权的行使,告知原告进行正当程序的救济,无论如何人民法院应当尊重原告的诉讼选择权,不能违背原告诉讼自主的意愿。无论原告选择民事诉讼还是选择行政诉讼,只要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人民法院都必须受理。 对法院受理这种房地产行政、民事纠纷争议重合案件后,适用哪种程序以及两种程序的先后,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审判实践中各自为政,理论界也是见仁见智。其一,认为权属登记行为是相关民事行为的一部分,于是将纠纷作为民事案件审理,并以相关的行政行为的公定力为基础认定权属登记行政行为合法,作出民事判决;其二,认为权属登记行为是相关民事行为的一部分,于是将纠纷作为民事案件审理,并以司法权优于行政权原理直接将相关的行政行为作为优势证据进行审查,甚至直接认定权属登记行政行为无效,作出民事判决;其三,采取先行政后民事的程序,如果原告先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应当先中止民事诉讼,等行政判决生效后,再恢复民事诉讼;其四,采取行政附带民事,在行政判决时一并对民事争议作出判决;其五,原告分别提起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法院分别作出行政判决和民事判决。 笔者认为第一种做法是程序的“大民事”,对权属登记行为不予审查而直接套用,并在民事判决中予以确认,使得按照正当程序即行政诉讼审理可能会出现司法不统一,或者出现难以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局面。 第二种做法是程序和实体的“大民事”思想在作怪。完全通过民事审判解决房地产纠纷的局限性表现在房地产所有权通过登记进行公示,通过公示使该所有权具有对抗力,即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能力。这种登记是行政机关在对相关民事行为进行有效性确认的基础上的行政确认行为,该确认行为具有公定力。这样必然存在两类行为,也会因此产生两类诉讼,传统的处理方式普遍采取民事诉讼解决争议。然而,民事审判解决房地产纠纷具有局限性,表现在:(1)将权属登记的行政行为作为证据进行审查,与将该具体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按照正当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存在冲突,有时甚至出现同一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与行政判决相矛盾,造成司法混乱,导致司法公信力下降。直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正当程序原则。(2)不能将行政机关作为第三人纳入诉讼,在房地产权属登记损害赔偿诉讼中一般为多因一果,房地产登记机关违法登记也是造成损害的原因之一,特别是在“责任政府”理念的传统下,相对人对行政机关的信赖是执政者最为宝贵的资源,理所当然,登记机关应当为其违法行为“埋单”,但民事诉讼无此功能。(3)不能判决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前述第三种做法具有合理性,笔者支持该种观点,因为它可以保证司法统一原则、正当程序原则、责权一致和司法权优先原则得到全面贯彻。该做法即使法律不作任何修改,在法律逻辑上也没有任何障碍,因为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具体行政行为证据是否确凿是合法性审查的重要内容,对具体行政行为证据是否确凿的审查必然包括对相关民事行为的审查。在行政诉讼法颁布之前,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在行政诉讼法颁布之后,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才是正当程序。 第四种做法在立法的层面上应当属于上策,它符合正当程序原则、司法统一原则和公正效率原则,也可以解决民事案件办不完、行政案件不够办的问题,有利于有限司法资源在法院内部的有效配置,是立法的发展方向。就现行法律、司法解释来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1条规定:“被告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违法,民事争议当事人要求人民法院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即行政附带民事判决。目前,对于涉及权属登记的行政案件进行行政附带民事审理没有法律依据。 第五种做法容易出现相互矛盾的司法判决,无论在目前的司法中还是在将来的立法中都是不可取的。

论文开题报告基本要素

各部分撰写内容

论文标题应该简洁,且能让读者对论文所研究的主题一目了然。

摘要是对论文提纲的总结,通常不超过1或2页,摘要包含以下内容:

目录应该列出所有带有页码的标题和副标题, 副标题应缩进。

这部分应该从宏观的角度来解释研究背景,缩小研究问题的范围,适当列出相关的参考文献。

这一部分不只是你已经阅读过的相关文献的总结摘要,而是必须对其进行批判性评论,并能够将这些文献与你提出的研究联系起来。

这部分应该告诉读者你想在研究中发现什么。在这部分明确地陈述你的研究问题和假设。在大多数情况下,主要研究问题应该足够广泛,而次要研究问题和假设则更具体,每个问题都应该侧重于研究的某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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