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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稿时编辑说我一稿多投

发布时间:2024-07-03 12:50:14

撤稿时编辑说我一稿多投

首先我申明论文一稿多投不对,可造成这些情况的原因是也与某些期刊编辑不负责任的态度关系很大。前年往某校学报投了一篇文章,属于化工计算范畴,过了将近5个月,催着问了一下,回应说“论文没有代码”,拒了,感觉很奇怪,没有代码我可以给你提供代码呀,不能直接从文章本身找原因,找这些莫名其妙的缘由去拒绝,耽误时间,去年往另一所高校校报投,4个月中催了3此,可能是催的不耐烦了,编辑来了一句“对不起,我们不刊登教改论文”,其实我的文章也不属于教改论文,又郁闷了很长一段时间,去年10月份,一个校报说我的论文已经被录用了,可以刊登在今年的2月份,但3月份来了封邮件,说我的论文需要大幅度压缩,需要修改,否则另投他稿,我的天,过了4个月把原来的”可以录用“意见变为”需要大幅度压缩“,这不是害人吗?好多编辑不负责任的对稿件的处理态度真是让人伤心,拒绝稿件理由莫名其妙,更重要的是时间超长,浪费别人的时间!今年于是投了一篇文章给3个杂志,很不幸,其中一个说我一稿多投,我很害怕,也知道自己确实不该,于是道歉撤稿,现在有点担心,怕这家把我列为黑名单,因为研究领域与这家杂志很近的,虫友们可否帮我出出主意,如何消除这些不良影响?

通常不会。一般而言,都是公开发表后被人发现部分抄袭,然后被举报,这说明存在学术侵权,而已经主动撤稿的,可以说自己提交错误等等原因,反正已经主动撤了,内容自然不再属于侵权。民法典规定,著作权人投稿的行为属于邀约,出版单位同意发表是承诺。但是对于报纸与期刊,往往无法与每个著作权人订立专门的出版合同。在一稿多投后,如果不从其他期刊主动撤稿,那么在论文被重复录用后就会造成重复发表。重复发表一旦被发现,将导致被动撤稿。主动撤稿(withdrawal)是指由作者在论文发表之前的撤稿行为。被动撤稿(retraction)是指由作者或期刊编辑在论文发表之后的撤稿行为。由于被动撤稿和由一稿多投引起的主动撤稿构成学术不端,并给期刊造成损失,这两种撤稿都将对作者产生不利影响,包括被期刊列入不准再投稿的黑名单、被期刊通报作者单位予以惩戒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五条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编辑发现一稿多投

首先我申明论文一稿多投不对,可造成这些情况的原因是也与某些期刊编辑不负责任的态度关系很大。前年往某校学报投了一篇文章,属于化工计算范畴,过了将近5个月,催着问了一下,回应说“论文没有代码”,拒了,感觉很奇怪,没有代码我可以给你提供代码呀,不能直接从文章本身找原因,找这些莫名其妙的缘由去拒绝,耽误时间,去年往另一所高校校报投,4个月中催了3此,可能是催的不耐烦了,编辑来了一句“对不起,我们不刊登教改论文”,其实我的文章也不属于教改论文,又郁闷了很长一段时间,去年10月份,一个校报说我的论文已经被录用了,可以刊登在今年的2月份,但3月份来了封邮件,说我的论文需要大幅度压缩,需要修改,否则另投他稿,我的天,过了4个月把原来的”可以录用“意见变为”需要大幅度压缩“,这不是害人吗?好多编辑不负责任的对稿件的处理态度真是让人伤心,拒绝稿件理由莫名其妙,更重要的是时间超长,浪费别人的时间!今年于是投了一篇文章给3个杂志,很不幸,其中一个说我一稿多投,我很害怕,也知道自己确实不该,于是道歉撤稿,现在有点担心,怕这家把我列为黑名单,因为研究领域与这家杂志很近的,虫友们可否帮我出出主意,如何消除这些不良影响?

说实话 很多都是这个现象!只不过一稿的换成多稿了!就是那种换汤不换药的!!我做这行时间也不短了,这都是我做这么久以来的总结。

杂志社怎么发现一稿多投:

杂志社初审会知网系统检测文章,凡是知网查重都有记录,如果你投了A期刊,A期刊检测了文章;同时你又投了B期刊,B期刊也会检测文章。知网查重报告出来后,会提示文章已经提前检测并且显示检测时间,如果时间间隔时间短,那就是说明一稿多投了,杂志社编辑一眼就能看出来。

为什么不能一稿多投:

一稿多投是学术界明令禁止的学术不端行为,同时投稿或者在一家杂志社还没有明确拒稿的情况下再投稿这些都是一稿多投,一稿多投对杂志社来说影响非常不利,因为涉及到版权问题,严重的会给杂志社惹来官司,所以杂志社对于这种行为向来是严查的。

各个专业内的学术期刊之间也有一定的关系网,杂志社与杂志社并不是完全孤立存在的,有的可能就是兄弟期刊,有着密切的联系,一旦作者上了一家杂志社的黑名单,结果可能就是本专业的其他期刊也都会拒收该作者的文章,这个后果可以说是非常严重的。

杂志社发现一稿多投的行为后,还可能会通报作者单位,对作者的个人发展是极为不利的,所以一稿多投的行为作者一定要杜绝。

撤稿再投稿属于一稿多投么

通常不会。一般而言,都是公开发表后被人发现部分抄袭,然后被举报,这说明存在学术侵权,而已经主动撤稿的,可以说自己提交错误等等原因,反正已经主动撤了,内容自然不再属于侵权。民法典规定,著作权人投稿的行为属于邀约,出版单位同意发表是承诺。但是对于报纸与期刊,往往无法与每个著作权人订立专门的出版合同。在一稿多投后,如果不从其他期刊主动撤稿,那么在论文被重复录用后就会造成重复发表。重复发表一旦被发现,将导致被动撤稿。主动撤稿(withdrawal)是指由作者在论文发表之前的撤稿行为。被动撤稿(retraction)是指由作者或期刊编辑在论文发表之后的撤稿行为。由于被动撤稿和由一稿多投引起的主动撤稿构成学术不端,并给期刊造成损失,这两种撤稿都将对作者产生不利影响,包括被期刊列入不准再投稿的黑名单、被期刊通报作者单位予以惩戒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五条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一稿多投及时撤稿也可能会被认定为一稿多投。

只要作者的文章同时到达两个或以上杂志社的投稿邮箱或投稿系统,即便编辑还没有打开文章,也算是一稿多投。

或者说作者在还没有确定文章被拒稿的情况下就改投其他刊物,也是一稿多投的行为,又或者说作者及时撤回了文章,也是一稿多投,只要文章达到过系统或者邮箱就会被认定为一稿多投,所以一稿多投的界定是非常严格的。

简介:

“一稿多投”是指作者把自己的作品同时或者先后发给不同的出版社或其他媒体发表(同时或者先后发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三条有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编辑投稿

现在这个时代,我们给编辑投递书稿无非就是两种途径:一是手写稿,二是电子稿。前者日趋少见,后者愈发普遍。 先来说手写稿。在我六年多的编辑工作经历中,也收到过不少手写稿,一般都是老先生的大作。因为老先生年龄已大,不会使用电脑,而习惯于手写,白纸黑字。但一般这样习惯的老先生都比较严谨,书稿很清爽,编辑审稿也不是很累,只是要辛苦排版公司的工作人员了,他们又多了一遍录入书稿的工作,但这也不是白忙活的,每一个工作程序都是要收费的,所以从这个角度,也就不难理解,无论从哪个角度说,编辑都是希望你投来的是电子书稿。还有少数作者不会使用电脑,但手写稿也很不利索,涂涂改改,随意勾画,像这样的东西,我就强烈建议你不要投给编辑了,反正我作为编辑,对于这样的书稿是扔到一边的,爱咋咋地。 好在,现在绝大多数写书人,都已经很熟练地使用电脑和网络了。在我的作者中,也有七十多岁的电脑用的呱呱叫的。比如湖北蕲春的一个基层中医。 如果用电子邮件的方式给编辑投稿,强烈建议作者按照如下两点要求操作:1.尽可能地将书稿放到一个WORD文档上发给编辑。因为如果没有图片的话,一个文档可以放很多很多的字数,至少三五十万字翻阅点击打开等操作都是非常方便的。作为一个邮件发送也非常方便快捷,也有利于编辑统计字数。有的朋友喜欢按照章节来分成文档,即一个大的章节一个文档,然后分期分批发给我,这无形中就给增添了额外的麻烦。尽管,编辑就是不能怕麻烦,但现在生活节奏都很快,生存的压力也不小。忙来忙去就很耽误时间。所以希望得到广大投稿朋友的体谅。当然,现在有很多书稿,都配有图片,因为图片容量一般都非常大,有一些图片放在文字中,想一封邮件全部搞定就很困难,这个时候,你就要和编辑说明,尽可能少分几个部分,压缩之后发给编辑,总之,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尽可能地方便编辑快速阅读全部书稿,这都他能否尽早给你答复乃至是否能青睐书稿都很有作用。所以,请写书人不要等闲视之。2.直接投递全部书稿,而不能是部分或简单的几页文字,然后问不厌其烦地问编辑这个选题如何如何,能否有兴趣。当然,作者朋友的心思我也能理解,担心对我不够了解,一下子把书稿全部发过来,会不会有什么风险。其实,朋友们大可不必多虑。只要是国家正规设立的出版社,我们的一切行为都是要受到单位和我们的主管单位约束和制约,并不是我们随意就能处理作者的书稿的。况且,现在信息量如此丰富,查询比对任何信息都非常的便捷,除了极少数文化流氓,谁又敢随随便便剪切粘贴别人的文字。而且,我本人也经常写点东西,也经常向各类媒体的朋友和出版社的编辑投稿,我从来都是全部的文本一次性发过去,到目前为止,没有看到任何人对我本人的文字做任何不适当的处置。江湖上有一句话:出来混,欠下的总是要还的。任何人胆敢有非分之想,都是要付出沉重代价的。3.书稿投递的邮件中,可以适当地写上几句话,比如你的基本情况,以及书稿的大体内容,最好在附上能够便捷联系到你的联系方式比如手机。出版社各不相同,编辑也各不相同,有的是急性子,有的是慢性子,有的正好赶上社里要讨论选题,他急需知道更多关于书稿的信息,或许他会很急切地与你联系。但也有与之相反的情况,出版社店大欺客,编辑高高在上。几个月过去都音讯全无,这个时候,你倒是可以再发邮件客气地询问一下。但总体上来说,不要追得太急。本人就曾经有一部书稿,投给了业内一家很牛逼的出版社,或许因为太牛逼了,大约半年时间过去了,一直都没有明确消息,中间我发过短信问过,也没有正经回复。到最后,也就不了了之了。当写书人遇到这样的情况,也不要怨天尤人,俗话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不可能千人一面,我们要学会包容。 当然,也有一些比较有经济实力的作者,写好书稿之后,打听到哪里有非常大牌的编辑,就自己坐着飞机直接登门了。我一个山东威海的朋友就曾经这样干过。我并不反对这样的投稿方法,但要知道,无论是多么大牌的编辑,他也不可能当时就给你明确答复,总是要回去之后认真翻看书稿之后,才有答案的。

首先分清自己的投稿的内容属于那个类,其次就是先电话联系编辑部负责人投稿时间。

小说投稿可以一稿多投吗

不能喔~ 比如你给一个杂志投了 要等你没选起才能另投

投稿主要注意:1,独创性(原创,也可以翻译外国小说,如果转载必须注明稿件作者及所载刊物)2,首发性,(一定要在其他刊物上没有发表的,如果发表过也要注明首发**杂志)一稿多投,原则上是不行的。投杂志的话,在发稿三个月而未见刊出,自己就可以随便发了。

楼主你好!看那个杂志或者网站的要求,不要嫌烦不看,这个真的很重要,版权问题嘛~像萌芽的为期3个月,你就要等他3个月之内有没有联系你,3个月后没有才能投另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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