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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与法律智慧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5 00:33:20

社会生活与法律智慧论文

[原文]从社会学角度讲,我国正在融入法治社会。对置身于未来社会的任何一个人,是无法摆脱法律而生存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和加入WTO,所有市场主体都得遵循统一的规则或制度,在这种高度规则化的社会里,“法制手段”将越来越广泛地运用于我们的现实社会关系中。这意味着,从个体人的日常生活行为到丰功伟业之创造,均离不开一定的法律知识或法律技能。当我们以审思发展和关切生活的态度来判断实践视域时,自然会发现,必备的法律素养,已成为现代市民特别是青年学生们立足社会的不可或缺的基本要件。 何为法律素养,简言之,是指认识和运用法律的能力或素质。一个人的法律素养如何,是通过其掌握、运用法律知识的技能及其法律意识表现出来的。法律知识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制定法中关于规则的知识,即所谓的法律条文体系;二是法律学问中关于原理的知识,即所谓的法律原理或法律理论。一般意义上的学法、懂法,就是要求既熟知一些基本的法律条文,同时又掌握一定的普遍适用的法律原理。而法律意识,它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 [1] 良好的公民法律意识能驱动公民积极守法。公民只有具有了良好的法律意识,才能使守法由国家力量的外在强制转化为公民对法律的权威以及法律所内含的价值要素的认同,从而就会严格依照法律行使自己享有的权利和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就会充分尊重他人合法、合理的权利和自由;就会积极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和争议,自觉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就会主动抵制破坏法律和秩序的行为。另外,良好的公民法律意识能驱动公民理性守法,实现法治目标。理性守法来自以法律理念为基础的理性法律情感和理性法律认知。法律意识,一般由法律心理、法律观念、法律理论、法律信仰等要素整合构建,其中,法律信仰是法律意识的最高层次,也是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核心。所谓法律信仰,就是人们对法律的无限信服与崇拜,并以之为行为的最高准则......

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使我们更进一步懂得了法律的意义,真正领会了法律的精神,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以维护一方平安为目标,真正做到把矛盾控制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为促进经济发展,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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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这里所说的规矩不就是法律吗?在社会中必须有一定的约束才能让社会和谐发展,那么法在现实生活中究竟起什么作用呢?这个看似很深奥的问提就让我们来探讨一下 法的作用泛指法对社会产生的影响。法的作用可划分为法的规范作用和法的社会作用。这是根据法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的形式和内容对法的作用的分类。从法是一种社会规范看,法具有规范作用,规范作用是法作用于社会的特殊形式;从法的本质和目的看,法又具有社会作用,社会作用是法规制和调整社会关系的目的。这种对法的作用的划分使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相区别,突出了法律调整的特点;同时,又明确了各个时期法律目的的差异。 法的规范作用可以分为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五种。法的这五种规范作用是法律必备的,任何社会的法律都具有。但是,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在不同的法律制度中,由于法律的性质和价值的不同,法的规范作用的实现程度是会有所不同的。 人类社会自从有法律以来,就对发的本质进行了诸多的探讨和研究。但只有在马克思斯主义产生之后,才有了科学的解释。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剖析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时指出“你们的观念本身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和所有制关系的产物,正想你们的法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一样。”这一论断虽然是针对资产阶级法律而言,但是对于正确理解和把握一切类型的本质和特点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虽然法在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作用,但是,法律不是万能的,原因在于:法律是以社会为基础的,因此,法律不可能超出社会发展需要“创造”或改变社会;法律是社会规范之一,必然受到其他社会规范以及社会条件和环境的制约;法律规制和调整社会关系的范围和深度是有限的,有些社会关系(如人们的情感关系,友谊关系)不适宜由法律来调整,法律就不应涉足其间;法律自身条件的制约,如语言表达力的局限。在实践活动中,法律必须结合自身特点发挥作用。 综上所述:法律的作用可以分为四点1.法律具有明示作用,主要是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告知人们,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不可做,此作用是实现知法和守法的前提。2.法律具有预言作用,此作用可以及时有效的警示人们,可以在每个人的心底建立一道坚不可摧的防线。3.法的校正作用,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的强执行力来校正社会行为中出现的一些不法行为。4.法律具有扭转社会风气,净化人们心灵,净化社会环境的社会效益。这是法律的目的和根本性作用。

法律与社会生活3000字论文

古语云:“欲治其国者,必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必修其身;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平天下”。"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我们要通过“格物、致知、诚意、正心”来“修身”,并进而通过“修身”来“齐家、治国、平天下”。 目前大学校园里的“人逢喜事、请客连连”、当选学生干部搞“贿选”、考试作弊、论文作假等现象已经在一定程度上玷污了大学这块人生路上的最后一块净土。小不洁致大腐败。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规范自己的行为,遵守社会道义,是大学生廉洁修身的重要课题。但是,有些大学生却不在意自身修养,自我行为失当——背离社会道德准则和正确价值观念的现象时有发生,表明廉洁修身尚未成为大学生的普遍的自觉行为。其原因主要有: 第一、社会价值意识的不健全对大学生廉洁修身的误导,造成一些大学生不同程度上地存在政治信仰迷茫、廉洁信念模糊、价值取向扭曲,甚至道德人格分裂等问题。 第二、社会各方面的差距对大学生廉洁修身的阻碍。社会转型、金融危机带来的就业压力、生存压力、贫富差距的压力、父母望子成龙的压力困扰着大学生,很多大学生刚步入社会,就想有所作为。但又恰恰由于急功心切,他们往往被社会上的一些不良现象迅速同化,对一些丑恶腐败现象缺乏抵抗力和免疫力,不能正确认识和处理,有时甚至还会不知不觉地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 第三、消费主义倾向对大学生廉洁修身的阻滞。大学生作为当代最敏感、最活跃的消费群体,其价值观念也在消费过程中发生变化。许多学生对父母辛苦挣来的血汗钱并不珍惜,无节制地放大自己的生活消费,无计划消费,消费结构不合理、攀比消费、奢侈消费恋爱支出过度等问题普遍存在与当今大学生的生活。 第四、金钱放大效应对大学生廉洁修身的侵蚀。有的以为金钱代表这享受和幸福;有的将金钱理解为一种个人能力,代表这个人的形象;有的甚至认为金钱是智慧、美德的象征。 大学应该是社会的良心,应该成为道德的灯塔。我们应该要做到: 第一、树立科学的消费观、金钱观。个人消费应该符合实际,而不是和别人的攀比,也不是为了自己的一时的贪欲而无顾自己的实际情况,也不是“用过即扔”、“追求高消费”、“超前消费”。闲暇时,积极参加一些社会实践,做些兼职,自己去了解,钱财来之不易,以此来引导自己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并要敢于同贪污受贿、权钱交易、纸醉金迷等一切丑恶腐败现象做斗争。并引以为戒,敬洁崇廉,树立正确的德财观,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修养,全面提高我们大学生的道德修养,为今后走上工作岗位,过好权力关、美色关、亲情关打下坚实的道的德基础。 第二、保持诚信、节俭的优良传统。谎言再美丽,总是害人害己,终究也被人识破;诚实是做人的根本,这种美德好比盛开的鲜花,只会越开越灿烂。奢侈,只是美在一时,而不是一生,何必为了一时而让自己一生悔恨呢。 第三、同时,学校也应加强诚信教育,加强对大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作用,促进理论的实践。 奥斯特洛夫斯基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说道:“一个人的生命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忆往事的时候,他不致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至于碌碌无为而羞愧。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觉得上面的这句话最能概括整本书所展现的精神,也觉得非常适合作为当代大学生的座右铭,虽然现在不必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但处在大浪淘沙,经济高度发展,信息高度发达的今天社会,我们面临人类社会从没有的严峻问题。在此,我们是否开始迷茫,开始怀疑人类是什么生物。 人类终究是贪婪的。谚语讲:“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当然这只是自私自利者为自己辩护的托词,但也不无反映当今社会存在严重的公权私用问题。成克杰案、肖作新案让我们震惊,也让我们深思,每个人都会对腐败深恶痛绝,随便举个例子就会让人咬牙切齿,这说明我们对腐败没有麻木,我们都崇尚廉洁,那我们又何以什么来阻止腐败的诞生呢?办法是有的,那就是修身。 修身,就是指个人对自己的思想意识和道德品质进行主动的、自觉的锻炼和修正,按照社会道德标准的要求,不断的消除、克制自己内心的各种非道德欲望,努力将自己的品德修养提高到一个尽善尽美的境界。 修身要从小时做起,莫以恶小而为之,莫以善小而不为。一个人要有“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抱负,那么他的人生将是美丽的,他也将得到人们尊重。 “如果眼泪是一种财富,徐本禹就是一个富有的人,在过去的一年里,他让我们泪流满面。从繁华的城市,他走进大山深处,用一个刚刚毕业大学生稚嫩的肩膀,扛住了倾颓的教室,扛住了贫穷和孤独,扛起了本来不属于他的责任。也许一个人力量还不能让孩子眼睛铺满阳光,爱,被期待着。徐本禹点亮了火把,刺痛了我们的眼睛。”这是2004年感动中国十大杰出人物徐本禹的颁奖词,也是对他本身的真实写照。徐本禹出身于一个贫穷的农民家庭,他1999年考入华中农业大学农业经济专业,作为一个特困生,他得到了很多人的帮助。2003年他顺利考取了华中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然而他却放弃了深造的机会,毅然去到条件艰苦的贵州省大方县大水乡大石小学支教,他用他的行为告诉我们,生命也可以这样的有意义。 贪婪是人类的本性,而奉献也是人类的本性,廉洁修身不是空话也不是高不可攀,在奉献中修身,在奉献中陶冶情操,每个人都应当“日三省自身,为人某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而不习乎”,那么离“圣人”的距离就不远了。 所以,大学生不仅应该是高级的“知识人”、高级的“技能人”,更应该是比普通人水准更高的“道德人”,走一条益己、益民、益国的“廉洁人生路”。作为国家未来高素质人才的后备力量,不能辜负多年来党和国家对我们的培养和教育。在大学中,我们既要掌握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丰富知识和扎实的本领,又要用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指导自己的一言一行。培养自律自强的廉政意识,绝不互相攀援,绝不自甘堕落,绝不为自己的私利追求不当的利益,自我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提升道德修养的境界,做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最后一言以敝之:淡泊名利,清风拂袖身自正;曲直分明,正气在胸威自生。 追问: 没3000字诶 回答: 没有其他的

论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这里所说的规矩不就是法律吗?在社会中必须有一定的约束才能让社会和谐发展,那么法在现实生活中究竟起什么作用呢?这个看似很深奥的问提就让我们来探讨一下 法的作用泛指法对社会产生的影响。法的作用可划分为法的规范作用和法的社会作用。这是根据法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的形式和内容对法的作用的分类。从法是一种社会规范看,法具有规范作用,规范作用是法作用于社会的特殊形式;从法的本质和目的看,法又具有社会作用,社会作用是法规制和调整社会关系的目的。这种对法的作用的划分使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相区别,突出了法律调整的特点;同时,又明确了各个时期法律目的的差异。 法的规范作用可以分为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五种。法的这五种规范作用是法律必备的,任何社会的法律都具有。但是,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在不同的法律制度中,由于法律的性质和价值的不同,法的规范作用的实现程度是会有所不同的。 人类社会自从有法律以来,就对发的本质进行了诸多的探讨和研究。但只有在马克思斯主义产生之后,才有了科学的解释。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剖析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时指出“你们的观念本身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和所有制关系的产物,正想你们的法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一样。”这一论断虽然是针对资产阶级法律而言,但是对于正确理解和把握一切类型的本质和特点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虽然法在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作用,但是,法律不是万能的,原因在于:法律是以社会为基础的,因此,法律不可能超出社会发展需要“创造”或改变社会;法律是社会规范之一,必然受到其他社会规范以及社会条件和环境的制约;法律规制和调整社会关系的范围和深度是有限的,有些社会关系(如人们的情感关系,友谊关系)不适宜由法律来调整,法律就不应涉足其间;法律自身条件的制约,如语言表达力的局限。在实践活动中,法律必须结合自身特点发挥作用。 综上所述:法律的作用可以分为四点1.法律具有明示作用,主要是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告知人们,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不可做,此作用是实现知法和守法的前提。2.法律具有预言作用,此作用可以及时有效的警示人们,可以在每个人的心底建立一道坚不可摧的防线。3.法的校正作用,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的强执行力来校正社会行为中出现的一些不法行为。4.法律具有扭转社会风气,净化人们心灵,净化社会环境的社会效益。这是法律的目的和根本性作用。

法律与生活论文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检索结果1 试论我国的同性恋立法 沈赵 理论观察 2007/022 同性恋者如何维护权益——访婚姻法专家杨大文教授 江淮法治 2006/103 中国对同性恋以及同性婚姻立法的必要性和思路 何东平 玉林师范学院学报 2006/024 各国(地区)同性恋立法与司法概况 刘国生 法律与医学杂志 2005/045 同性恋:在伦理与法律边缘游荡 水木 政府法制 2005/226 施瓦辛格再否同性恋婚姻法 法律与生活 2005/207 妻子向同性恋丈夫索赔 文健 法律与生活 2004/058 欧洲同性恋立法动态的比较考察 M·克斯特尔 比较法研究 2004/029 宣扬同性恋是媒体的失职 严平 新闻三昧 2003/10<<<<<<<<<<<<<<<>>>>>>>>>>>>>>>>>>>>>>><<<<<<<<<贴上一篇供参考另外在我帮你存了两篇PDF格式供参考<<<<<<<<<<<<<<<<<<<<<<<<<<<>>>>>>>>>>>>>>>>>>>>>>试论我国的同性恋立法沈 赵( )南京师范大学 法学院, 南京 210097[摘 要]在国外, 伴随着同性恋解放运动的开展, 不少国家和地方政府已经用法律明确了同性恋者的权利和地位。针对我国同性恋者权益受侵害, 同时又带来社会危害的现状, 笔者主要从必要性和可行性两方面来论证为同性恋者立法, 用法律来约束他们的权利对我国社会的稳定发展所具有的重要意义。[关键词]同性恋; 必要性; 可行性( )[中图分类号] 920. 0 [文献标识码] [文章编号]1009- 2234 2007 02- 0079- 02D A一、同性恋在历史上的社会地位同性恋作为一种游离于主流文化之外的亚文化现象,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都曾存在过: 古埃及人曾把喜好男色看得很正常; 古希腊人认为同性恋与武德、理智、审美及道德等方面的某些美好品质相联系, 因而特别推崇; 我( )国远在商代就有“比顽童”的说法, 还有“分桃而食”春秋 、“龙阳君”战国 、“断袖”汉 等历史人物和故事的记载。虽然同性恋现象从古至今都客观存在着, 但在人类数千年的历史上, 其社会地位却经过了复杂的变迁。总体说来, 人们对同性恋的认识经历了三次转变 :第一次转变使得同性恋从宗教意义上的罪人和法律上的罪犯转变为病人。根据《圣经》中的“原罪说”: 同性恋是一种罪恶, 它违反了婚姻是两性的结合、违反了生育和繁衍的原则, 因而它应当受到歧视和惩处。早在公元4 世纪, 罗马成文法就明确规定同姓恋是违法行为, 有些国家还规定同性恋者要受到长期监禁和苦役, 甚至要用火刑、绞刑等方法处死。著名的神学、法学家圣·托马斯·阿奎那也认为同性恋是“违反天性”的行为, 应该受到社会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至此之后, 随着基督教成为欧洲各国的国教, 同性恋行为便被普遍地列为犯罪。直到19 世纪, 西方发达国家的精神病研究人员才把“同性恋”归类为疾病, 认为它其实是一种性心理障碍。“同性恋” 这一术语也是在Homosexuality这个时期 1869 由德国医生 正式提出。Benkert第二次转变是从认为同性恋是身体或心灵的病态, 转变为认为它不是病, 只不过是一种异于常人的违反社会行为规范的个人倾向。早在1948 年, 美国金赛博士的《男性性行为研究》报告中, 他就对同性恋病理化的观点提出了质疑; 50 年代初, 人类学家克利夫兰·福特和弗兰克·比齐在通过对跨文化人类行为的研究后, 得出结论:“同性恋和异性恋都是文化训练的产物, 人类原始的模糊状态中包含了同性恋和异性恋两种性倾向能力……将它视为与异性恋并行的正常的行为方式” ; 1973 年, 美国精神病学会率先作出了将同性恋剔除疾病分类的决定; 1994 年, 世界卫生组织也将同性恋从“ - 10 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名单上ICD删除; 2001 年4 月, 在第三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中, 我国也作出了类似的规定。至此,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完成了“同性恋非病理化”最为关键的一步。第三次转变即是随着同性恋解放运动的发展和在许多国家合法地位的获得, 人们认为它不过是一种与众不同的生活方式而已。遗憾的是: 这一转变在我国还未实现。二、为“同性恋者”立法的必要性一 社会现状根据1991 年至1992 年上海中医院和一些香港学者在上海对2190 例大学生的调查发现, 男女大学生有过同性恋行为的分别占男女大学生总数的8. 3%、9. 2%。 李银河博士也曾根据国内外的权威调查推测出: 在中国, 同性恋者有3900 万至5200 万左右。 2004 年12 月, 中国卫生部门的一项研究调查显示: 处于性活跃期的中国男性同性恋者, 约占男性人群的百分之二至四, 以此估算, 中国约有五百万至一千万男性同性恋者。这些数据表明: 在中国社会确实存在着一定比例的同性恋者, 而且, 随着社会的发展, 这个比例已呈现出上升趋势。一般认为, 同性恋者可能造成的危害表现为: 1 同性恋者的性行为通常较为混乱, 性对象多变, 容易感染各种性传播疾病 包括艾滋病 ; 2 在现有主流文化下, 同性恋者大多具有道德罪感, 其心理压力大, 承受能力不佳, 一旦遇到一些情感问题, 容易表现出一些失控行为, 如自杀、自伤、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 3 一些同性恋者为了满足自身欲望, 会采取欺、利诱乃至暴力、胁迫等手段, 严重侵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4 一些同性恋者在公共场所 包括监动教养场所等 公然进行同性恋行为, 同性恋者卖淫活动在一些地区屡禁不止, 这些都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 5 同性恋本身给自己及其家属带来很大的精神痛苦, 同性恋者所缔结的婚姻则更为不幸。因而, 从法律上关注这类特殊群体, 不仅对其本人, 对其家庭, 而且对全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二 法理依据1. 平等地关怀与尊重德沃金在其名著《认真地对待权利》一书中写道:“政府不仅要关怀和尊重人民, 而且要平等地关怀和尊重。这就意味着政府绝不能以某些公民更值得关心而有权获得更多的理由来分配各种利益或机会; 绝不能以某团体中某些公民〔6〕的美好生活概念比他人优越或高贵而限制自由。” 据此,针对社会上同性恋者受侵害、受歧视的现象, 政府应当通过( )权力行为 尤其是立法行为 来赋予同性恋者与普通人同样( )的权利, 不能因为同性恋者关于美好生活的概念 性取向不符合一般人的评判标准就去限制其权利。然而, 个人利益与社会中大多数人的利益即一般利益并非总是一致的, 一般利益的强大, 足以使个人权利的要求落空。因此, 在判断个人究竟是否有权利的问题上, 德沃金又提出了一个著名的表述:“在对个人希望有或希望做的事情上, 集体目标已不足以成为否认的理由时, 或对个人所加的损失或伤害上, 集体目标也不足以成为支持的理由时, 个〔7〕人就有权利。” 根据李银河教授的调查, 人们不接受“同性恋”的理由无非就是觉得恶心, 觉得这种现象不符合普遍的( )道德标准 虽然同性恋与道德无关 。然而, 我们也不得不承认, 同性恋爱、结婚并没有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也没有扰乱公共秩序, 更不会造成社会风气的道德沦丧。所以,“集体( )目标”所谓的不符合道德标准 也不足以成为否认同性恋者权利的理由。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那样:“如一个人的所作所为不会影响他人的自由, 那么他便享有这个权利。大多数人的喜恶不能作为否认个人权利的唯一立法依据……要认真看待少数人的权利; 只要少数人的同性恋行为不有伤风化或损害社会秩序, 就应予以宽容与保护, 不诉诸刑法,〔8〕舆论上也不予谴责, 生活上不加歧视。”2. 法不禁止即自由“法不禁止即自由”原则是在古希腊的政治准则中最早得以表达。古希腊人把“法律之下的自由”视为城邦的基本要素, 并从道德的角度加以奉扬。所谓“法律之下的自由”就蕴含着“法不禁止即自由”的要义。霍布斯在《利维坦》中认为, 某些自由是依法律无明文规定而存在的, 人们可自酌而行之; 英国哲学家密尔在《论自由》中也规定了人类自由的( ) ( )三个领域:“ 1 良心的自由, 思想的自由。 2 生活方式的选择自由, 它‘要求趣味和志趣的自由; 要求有自由订自己生活计划以顺应自己的性格; 要求有自由照自己所喜欢的去( )做, 当然也不规避会随来的后果。’3 个人相互间联合的自〔9〕由。” 目前, 我国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对同性恋行为加以禁止, 从法理的角度来说, 既然法律没有明文禁止, 同性恋爱、结婚又属于公民私权利的范畴, 那么法律就应当对此给予宽容、国家权力也不应当不当干涉。诚然, 法律不禁止的行为, 并非都具有积极的功利意义; 有些法律不禁止的行为还可能导致消极的后果。但是,任何事情都具有两面性, 有利必有弊, 当利弊发生抗衡时,立法只能“两害相权取其轻, 两利相权取其重”, 针对其中的弊端, 法律也只能尽可能地采取措施予以避免。三、立法的可行性分析及建议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思想的转变, 同性恋者的法制环境会越来越好:首先, 2001 年4 月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分会颁布了《中国( )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以下称《标准》, 其中的同性恋者已不再归类为精神病人, 这虽然比美国晚了 28年, 但毕竟是一种进步。《标准》的颁布不仅显示了我国对同性恋有了更为科学的认知, 而且也为我国的司法实践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支持。其次, 中国的立法通常会比较、考察国外法学界的做法。目前, 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对同性婚姻等问题做出了规定: 荷兰《家庭伴侣法》规定, 登记的同性伴侣将会和婚姻中的夫妻双方一样, 在退休金、社会安全保障、继承和扶养方面享有同样的权利; 德国的《生活伴侣登记法》规定, 同性伴侣也可以在婚姻登记处登记结为“生活伴侣”, 其社会和法律地位与传统的异性婚姻类似; 芬兰的法律规定, 登记注册的同性伴侣可获得部分同合法异性夫妻同等的权利义务关系。从严格意义上讲, 目前只有在荷兰和比利时承认同性婚姻, 其他很多国家只是赋予同性伴侣不同程度的权利, 虽然有些国家的规定已与异性婚姻伴侣的权利十分接近, 但并没有使用“婚姻”这一概念。李银河教授针对同性婚姻的这一问题曾提出过两个方案: 一是修改婚姻法的个别字句。凡是出现“夫妻”两个字的时候就改成“配偶”, 第一次出现( )配偶这个词的时候加一个括弧 性别不论 。另一个方案是搞专门的同性婚姻法案。相比较而言, 笔者认为, 第二个方案更具有合理性:首先, 人类社会从古至今, 都是在男女结合的婚姻制度下繁衍, 尽管随着社会的发展,“婚姻”这一概念逐渐淡化了宗教色彩, 但是, 世界各国无论信仰如何, 都没有改变一男一女结合的婚姻定义。对于我国这样一个传统思想根深蒂固的国家而言, 社会上绝大多数人还不能接受同性婚姻这一现象, 如果国家强制用一部《婚姻法》来同时调整同性婚姻与异性婚姻, 势必导致绝大多数人的抵制。所以, 从我国的文化土壤出发, 在大多数人还未接受同性恋现象之前, 不宜用婚姻法来调整同性伴侣之间的关系。其次,《婚姻法》中的某些权利义务也是不宜赋予同性伴侣的, 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有关“收养子女”的规定。笔者认为, 同性家庭对子女的成长极为不利。曾有研究结果表明: 同性恋者主要受童年环境、青春期经历、环境因素等方面的影响而造成性取向出现偏差。长期与同性恋者亲密相处的子女, 其身体、情绪必将受到严重影响, 这些子女甚至会认为同性恋是很正常的现象, 久而久之, 这些本不该具有同性恋倾向的人便成为又一批同性恋者。此外, 在目前的社会背景下, 由于主流文化对同性恋仍然持排斥态度, 而这种排斥或多或少地会影响到子女, 使这些子女在受教育、就业等方面受到歧视。这些歧视对子女自身而言, 将会造成其人生观、价值观的扭曲, 对社会而言, 便造成了犯罪、社会秩序混乱的根源之一。综上所述, 国家应权衡各方面的利弊关系, 本着对“同性恋者的权益”采取“不歧视更不提倡”的态度, 制定专门的《反歧视法》, 其内容至少应当包括: 第一, 明确《婚姻法》中的有关规定不适用于同性伴侣之间, 除非《反歧视法》有明确规定; 至于同性婚姻, 该法也应设置专门的“婚姻篇”, 规定同性伴侣在结婚、离婚、财产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二, 设置专门的“人格篇”, 明确规定同性恋者的人格不受歧视、个人隐私受保护等权利, 具体地来说, 也即同性恋者有权同普通人一样, 公平地获得学习、劳动就业、参加社会活动等权利。禁止任何单位、组织、个人以任何方式对同性恋者进行侮辱; 各类传播媒体不得恶意披露某同性恋者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该同性恋者的资料; 第三, 由于同性恋毕竟不是婚恋关系的常态, 所以, 从人类繁衍、社会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 国家应在此法中设置专门的“防治篇”, 明确规定对于自愿治疗的同性恋者, 有关卫生部门应给予一定的优惠; 有关单位特别是学校、军队、监管场所等也应加强防治、宣传措施, 从源头上尽可能减少同性恋者的人数。至于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的同性性犯罪无法可依的情况, 立法机关应出台相应的刑法解释。对于此,《反歧视法》没有必要设置专门的一篇来调整, 原因在于该法仅是规定同性恋者的民事权利义务, 并不涉及刑罚领域, 而且如果在该法中规定刑事责任, 势必削弱刑罚的统一性和威慑性。[参 考 文 献]〔1〕李慧波. 国外同性恋者生存状态和法律地位〔〕. 电J( )脑校园, 2001 4 .〔2〕何东平. 同性婚姻合理性的研究〔〕. 乐山师范学院J( )学报, 2005 8 .〔3〕刘达临. 中国当代性文化〔 〕. 上海: 上海三联书店M出版社, 1995: 113.〔4〕李银河. 同性恋亚文化〔 〕. 北京: 中国友谊出版公M司, 2002.〔5〕王延光. 同性恋与艾滋病预防对策〔〕. 浙江学刊,J( )2001 1 .〔6〕 . , ,R Dworkin Taking Rights Seriously Harvard, 1978, niversity Press page〔7〕同上, 〔8〕党永辉, 等. 刍议中国同性恋的立法〔〕. 中国性科J( )学, 2005 9 .〔9〕王人博, 程燎原. 权利及其救济〔 〕. 济南: 山东人M民出版社, 1998: 230.<<<<<<<<<<<<<<<>>>>>>>>>>>>>>>>>>>>>>><<<<<<<<<贴上一篇供参考另外在我帮你存了两篇PDF格式供参考<<<<<<<<<<<<<<<<<<<<<<<<<<<>>>>>>>>>>>>>>>>>>>>>>

1、法律伴我成长: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 青少年时期是一个人成长的关键时刻,辨别是非能力薄弱,有强烈的好奇心,另外青少年模仿能力很强,易受到外界的影响。有这样的一个少年犯张XX,16岁,是看了很多港台警匪战片和武侠小说,对其中“老大”的任务和打打杀杀的场面很羡慕,总想着几个人组成团伙,占领一条街,称王称霸,一次竟在光天化日之下拦路抢劫,结果被判4年. 学习法律知识是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的需要。有些青少年由于不懂得法律,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伤害的时候,不能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是用“私了”,或者采用违法犯罪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有的人一辆自行车被人拦路抢走了,这个人不去向公安机关报案,而是叫上了几个朋友去向坏人索要,并将对方打伤致残,结果这个青少年倒犯了故意伤害罪。 此外,学习法律知识也是强化社会主义道德意识,提高道德修养,促进自己健康成长的需要。道德是人们关于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公正与偏私、光荣与耻辱、诚实与虚伪等观点,以及与此相适应的行为规则的总和。道德和法律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补充的两类社会规范,都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则和尺度,也是广大青少年必备的基本要素。 我国法律的实施一方面要靠国家的强制力,另一方面也要靠人民群众的自觉遵守。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也是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好公民的起码条件,每一个公民都要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法律,引领我们成长。2、我的社区生活我的社区生活 在这光阴似箭的生活里,总有许多事令人难忘。而在这次的寒假生活里,最令我难忘的就是我们的两次社区活动。

河北唐山7名民警涉嫌刑讯逼供制造冤案实录 -------------------------------------------------------------------------------- 2005年01月25日07:56 法制日报 涉嫌刑讯逼供制造冤案 唐山7民警受审 本报河间1月24日电 (记者马竞 曹天健) 1月23日、24日,震惊全国的河北省唐山市南堡公安分局民警刑讯逼供案,在河北省河间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7名涉嫌刑讯逼供的民警接受法庭审判。2002年7月12日凌晨2时许,河北省冀东监狱转业干部郭某和妻子唐某被蒙面入室歹徒刺成重伤,歹徒行凶后逃走。时任冀东监狱二支队政治部主任的李久明因与唐某的妹妹曾有暧昧关系,在办案人员的刑讯逼供下,被迫编造了杀人经过。同年11月26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李久明死刑,缓期2年执行,附带民事赔偿人民币元。李提出上诉。2004年8月11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以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为由,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不久,温州警方向唐山警方发出协查通报,温州市瓯海公安分局看守所在押人员蔡明新供述了2002年7月12日凌晨在冀东监狱家属区入室抢劫伤人的事实。2004年11月28日,被关押两年多后李久明被无罪释放。 目前此案庭审已结束,将择日作出宣判。 冤狱是怎样铸成的 ———河北唐山七民警涉嫌刑讯逼供案实录 《法律与生活》杂志记者 王健 本报记者 马竞 2005年1月23日是星期日。然而,早上8点还不到,河北省河间市人民法院门口已挤满了人。震惊河北乃至全国的唐山市公安局民警刑讯逼供案在此开审。接受法庭公审的是包括唐山市公安局南堡公安分局局长王建军、副局长杨策、唐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一大队大队长聂晓东、刑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张连海、南堡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卢卫东、教导员黄国鹏、刑警支队一大队民警宋金全在内的7名民警。此次刑讯逼供案所涉及的人数之多、级别之高,全国罕见。 庭审分两天举行第一天受审的是卢卫东、黄国鹏、张连海、宋金全4名民警,第二天出庭受审的是王建军、杨策、聂晓东3名民警。在第一天的庭审中,可容纳300人的大审判庭座无虚席,一位面容清瘦,略显憔悴的中年人默默地坐在法庭的后面。他就是这次特大刑讯逼供案的受害人李久明。 2004年7月8日,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流窜大半个中国盗窃、抢劫、强奸、杀人的“天生罪犯”蔡明新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宣判后,蔡明新表示认罪服判。然而,就在执行死刑的前夕,蔡明新却道出了一个“惊天秘密”:2002年7月12日,他曾蹿入河北省唐山市南堡开发区冀东监狱家属院友爱楼6号楼309室盗窃并杀人后成功脱逃。 这一“坦白”供述,使得温州警方不得不决定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打报告请求“枪下留人”。而在此时,唐山市公检法机关侦查、指控并判处死刑的“7·12”特大杀人案的“凶手”,原冀东监狱二支队政治部主任、二级警督李久明已被关押在看守所达两年之久。 二级警督婚姻越位 认识李久明的人都说,李久明为自己的这次“婚姻越位”付出的代价太惨重了。 1987年,李久明和妻子刘涛经人介绍携手走进了婚姻的殿堂。几年后,另一个女人唐小萍出现在李久明的面前。接下来,李久明毫无悬念地出了轨。 不久,唐小萍就要求李久明和妻子离婚,和自己结婚,李久明一口回绝了。但唐小萍不断在半夜三更打电话给李久明。 在李久明正和唐小萍闹矛盾的时候,2002年7月12日凌晨,唐小萍的姐姐唐姝丽和姐夫郭忠孝被歹徒刺伤。唐小萍得到消息后急了,首先想到的是打手机给李久明。听唐小萍说了大致情形,多年在监狱从事政治工作的李久明警觉起来:“呆会儿警察来了,你可别乱说,千万别把咱俩的关系说出来。”唐小萍回答得很干脆:“晚了,警察已经来了,我已经把咱俩的事都说了。” 当天上午,和往常一样在单位上班的李久明被警方带走,理由是涉嫌故意杀人。 警督被判死刑的前前后后 在被抓进公安局后,有整整9天时间,李久明一直不承认向同为监狱干警的郭忠孝、唐姝丽夫妇下了毒手。 但是,在7月21日的预审中,李久明却承认是自己谋杀了郭忠孝、唐姝丽夫妇。 在李久明的有罪供述中,作案细节又几乎无一例外地与案发现场勘验笔录、物证鉴定报告记载及受害人陈述相矛盾。在接下来的几次提审中,李久明又推翻了7月21日的有罪供述,表示自己“没有杀人”。 在法庭上,李久明也坚决否认自己杀害郭忠孝、唐姝丽的犯罪事实,并提出在自己被关押期间,公安机关几次变换提讯地点并采取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手段,他不得已才作出了有罪供述。 2003年11月26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李久明犯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审判处李久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久明不服,提起上诉。 2004年8月11日,在经过8个多月的审理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李久明上诉案作出裁定。裁定书中写道:案件事实尚有不清楚之处,故裁定发回重审。 据李久明的辩护律师李树亭介绍,李久明涉嫌杀人案的证据链存在严重不足。李树亭律师还指出,郭忠孝、唐姝丽夫妇的陈述都表明,他们认为凶手是李久明,纯粹是出于猜测,而非目击。但是,正是从郭、唐二人的猜测出发,公安人员对李久明进行了刑讯逼供和诱供,他最终作出了有罪供述。 然而,公安机关坚决表示没有对李久明逼供和诱供。为此,2003年4月29日,警方还专门作了内容如下的说明:我分局在侦破、审理李久明故意杀人、私藏枪支一案的过程中,严格按法律程序讯问犯罪嫌疑人和询问证人,无违法行为。特此说明。 但曾与李久明共同被关押在河北省玉田县看守所5号监所的代守宝等人看到的李久明在5号监所中的情形则是:李的脸、大腿和脚面浮肿,手指上有糊痂,有的手指还往外渗着鲜血,脚趾头缝流着脓,有的脚趾头缝甚至露出了白骨,看后让人不寒而栗。 如果真如警方所作说明,李久明身上的这些伤从何而来? 正是李久明案中的这些疑点,使得李久明案中的证据不能“卡死”,案件难以办成“铁案”,所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将李久明涉嫌故意杀人案发回重审。 死刑犯揭出秘密洗冤情 2003年4月3日晚,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发生了一起特大抢劫、强奸、杀人案件。2004年7月8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犯罪嫌疑人蔡明新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然而,就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蔡明新抢劫、强奸、杀人案进行死刑复核的过程中,蔡明新在看守所却道出了一个“惊天秘密”:2002年7月12日,他曾蹿入河北省唐山市南堡开发区冀东监狱家属院友爱楼6号楼309室盗窃并杀人后成功脱逃。 2004年8月17日晚,李久明的亲友纪桂林突然接到了一位自称是“唐山市公安局南堡开发区分局知情人”的男子的匿名电话。电话中称:唐山市公安局接到了从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分局发来的一份协查通报。通报上说,羁押在该分局看守所的一名叫蔡明新的犯人供认,2002年7月12日凌晨发生在冀东监狱家属区友爱楼6号楼309室的盗窃、杀人案是其所为,请予以查证。为核实消息的真伪,第二天上午,李树亭律师就赶到了温州。 费尽周折,李树亭终于与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分局取得了联系。警方表示,在该分局看守所确有一名叫蔡明新的犯人曾供述其于2002年7月12日凌晨在冀东监狱家属区友爱楼6号楼309室进行盗窃并杀人后逃走。至此,李树亭心头的一块石头才落了地。 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分局的一位办案人员说,尽管唐山市公安局南堡开发区分局两位民警曾赶赴温州,对蔡明新进行了提审。但是,此后就再也没了下文。如果唐山警方再不能把查证情况及时反馈回来,我们将把相关情况整理后上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请求对蔡明新暂缓执行。 2004年8月30日,李树亭将调查了解的全部情况整理成《情况反映》,紧急寄往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请求对蔡明新“枪下留人”,提审蔡明新并对蔡明新案进行彻底审查。 2004年9月,蔡明新的“坦白”供述被查证属实,河北省检察院迅速成立了两个专案组。一组赶赴温州,对蔡明新进行了提审。另一组赶赴唐山,对李久明案的全部案卷进行封存。2004年10月,河北省公安厅就唐山“7·12”特大杀人案成立了专案组,开赴唐山展开全面调查。2004年11月,在被关押两年零四个月后,李久明的冤情终于得以洗脱。 两天来,河间市人民法院门口停满了悬挂唐山牌照和公安牌照的车辆。震惊冀东乃至全国的唐山市公安局民警涉嫌刑讯逼供案在此开审,7名民警接受法庭公审。目前庭审已结束,该案将择日宣判。

生活哲学智慧论文

参考一下:关于马哲的论文:寻找生活中的快乐哲学作者:严晓婷 寻找生活中的快乐哲学 ——读《罗素论幸福》有感 内容摘要:罗素作为生活的哲人,把快乐作为人生重要的追求。用平实的语言深刻论述人在生活中为什么不快乐,并根据这些不快乐的的因素提出了怎样才能快乐。读了《罗素论幸福》让我受益匪浅,哲学不是学者专门的研究,哲学是生活的体验。关键词:快乐 竞争 厌烦 刺激 社会 罗素,20世纪的哲学巨匠。他的一生几乎经历了整整一个世纪,领略过黄昏时分的维多利亚时代的晚霞,品味过铁窗风味和失去自由的苦楚,也曾为人类的自由和幸福而奔走呼号。我个人是很喜欢罗素的作品,他的哲学亲切而娓娓道来,许多观点与论述深入浅出,明白晓畅甚至妙语连珠。正如爱因斯坦说的:“阅读罗素的作品,是我这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哲学的理论如果艰涩难懂、枯燥乏味那么它只能是那些学者的哲学,但是哲学的目的不正是让人更好的生活吗?在我看来,哲学应该是生活的哲学,它不应该专属于某一小部分的人,而应该是大众的。同时哲学要应用到现实生活中才能实现其理论的价值。罗素的哲学智慧就在于此,让大众都能读懂哲学的意义。 文豪托尔斯泰说:“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我们似乎也可以反过来说:“不幸的人都是相似的,幸福的人页各有各的幸福。”于是各人也就有了各人的“幸福之路”。罗素告诉我们的,就是这种路:“希望那些遭遇不幸而并未享受幸福的众多男女,能够诊断出自己的症状,并找出摆脱的方法。” 自由与幸福,是罗素认定的人类的两大基本生存价值,我们若能在生活中寻找到幸福的“指南”和“导向”,也许我们就可以成为一个快乐哲人。一个幸福的人,以客观的态度安身立命,他具有坦荡宽容的情爱,和丰富广泛的兴趣,凭借这些情爱与兴趣,他便成为许多别人的情爱与兴趣的对象,他便获得了幸福。这是罗素非常著名的一句话。渴望生存的愉悦,追求生命的快乐,是人的天性,也是人的权利。但是一个人生活在大千世界,难免遭受种种忧虑、烦恼和痛楚。特别是在现代社会生活中,我们日益面临经济胁迫,生存竞争,观念冲突和社会变动等严重挤压,无论你处于何种社会地位获思想境界,这都不是不得不面对的。那些不快乐的因素来自哪里呢?一部分源自于外在社会环境,一部分来源于内在个人心理。而个人心理因素造成的不快乐,在相当程度上源于错误的世界观,伦理观念和习惯,从而使自己毁掉了对一般事物的热忱和嗜好。毕竟事物是内因和外因共同做作的结果。内因是事物发展的内在源泉。在通常情况下,个人改变社会环境是无能为力的,但自己是可以改善个人人心理素质的,如观念,习惯这些东西,在个人的权利范围内,是可以通过个人努力加以改变的。人具有主观能动性,我们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来为我们更好的服务。 竞争,在这个当今社会流串于社会每一个角落的词语,它可以是天使亦可以是魔鬼。我们都知道事物总是有两个方面的,我们要用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因此竞争也有积极与消极两个方面。一个从事某项事业的人,不是真心期望成功,、追求成功,那么他是可怜的。成功的体验使人领会到人生之乐,也不否认成功可以带来相应的报酬,而这报酬也就是所谓的金钱,在某种程度上很能增进人生的快乐,但是超过了那个程度就不然了。如果他在生活中过于重视竞争的成功,把它当作人生快乐的主要源泉,这便是烦恼的病根。成功不能为造成人生快乐的唯一因素,倘若牺牲其他一切因素去赢得成功,那代价似乎太高了。当然,在竞争也和特定的领域和特定的环境有关。例如,有高深才学的人是受人尊敬的;除了少数的小国以外,海路军人又是受到尊敬的人。虽然无论干什么事业都有一种取得成功的竞争,但同时,使人尊敬的并非只是成功的本身,而是成功赖以实现的那种特性。一个科学家可能挣钱也可能不挣钱,他挣钱时受到的尊敬并不会比他不挣钱时更受尊敬。发现一个优秀的将军或海军大将并不富有是没有人会惊奇的。的确,在某种情况下的贫穷,在某种意义上还是一种令人尊敬的原因。而在美国情况就会大大不同。人们常常从生活水准来推测他人的收入,再用收入来判断他人的才学优劣。在整个富有阶级中,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消除那种为金钱上的成功而进行的偏狭而赤裸的争斗。可见竞争这个病根不仅仅潜伏在个人身上,所以无法单独克服这种现象。太过于重视就竞争的结果,这种人生观太过于注重培养意志,而牺牲了感觉和理智。可以说这种做法是一种因果倒置。因此,竞争是必要的。不过不要把它视为人生的主要内容或视为人生的基础。遵循一种保持生活平衡的观念,领受心智健全而恬静的享受吧。 在罗素看来,厌烦是人类行为的一个因素,是人类特有的激情。动物被拘捕固然会无精打采,踱来踱去,躁动不安,但在自然的情态中,他不信它们有类似厌烦的经验。罗素这样说是有一定道理的,人是自然界的产物,也是社会的产物,而动物则是自然的产物,因此人类比动物多了一个属性——社会属性。而厌烦这种情绪来自于客观社会的,不是自然界。罗素说:“一种快乐的认识,在相当程度上是恬静淡泊的,因为唯有在一种恬静淡泊的氛围中,真正的欢乐才能常在。”生活中的一些琐碎的事情都能够引起我们的一种情绪——厌烦。厌烦大体来说有两个。第一:面对着眼前的现状,心里却想着另一些令人愉快的情形,两者之间有一种鲜明的冲突;第二:一个人的官能没有充分调动起来,专注于一事物。厌烦在本质上是一种渴望发生某种事件的期待,所渴望的并不一定是令人愉快的事情,只要一些事情,能使厌烦的牺牲者觉得这一天和凌厉天有所不同就行。厌烦的对立面不是快乐而是刺激。因此可以这样认为,厌烦并非一个人生命本质的部分,而是可以避免的,而避免的方法便是相当强烈的去追求刺激。当我们在社会阶梯上越往上爬时,刺激的追求越来越强烈。越是昨夜玩的快乐的人,早晨起来越是显得无聊。凡是有能力追求刺激的人,永远马不停蹄的到处奔波着,随时寻欢作乐,跳舞饮酒。把一个人的生命资源像经济资源那样消费是不明智的。一个用惯了麻醉剂的人在缺乏麻醉剂时所感到的厌烦,认为只有时间来消除。从某种意义上讲,各种各样的刺激也和服用药品进行麻醉剂一样。刺激过度的生活乃是使人精疲力竭的生活,一个惯于过度刺激的人,正如一个有胡椒瘾的人一样,谁都忍不住的胡椒力量,对她来说似乎连味道都没有尝到。可见,厌烦的要素之一是和逃避过度的刺激不仅损害健康,而且自己的官能对一切的快乐都变得麻木,只要皮肉刺激不求心灵的满足,活络代替了智慧,表面的惊奇代替了真实的美感。当然在相当程度上的刺激是有益的,几乎像所有的东西一样,分量对于利弊有极大的关系。量变是质变的基础,要把握好度。现代都市的民众所感到的厌烦和脱离自然生活有密切的关系。不要让自己身上少了自然属性,应该偶尔回归自然,放下生活的种种包袱。 我们是整个社会发展潮流中的一部分,而不是像台球般的一个独立的个体,除了撞击之外,和其他个人无关系。一切快乐都出自于某种对立,或缺乏一致。意识与无意识之间缺乏相互的联系,就会促成自我分裂。没有客观的兴趣和情感之力的维系,自我与社会之间就会缺少一致性。快乐的人不会遭受这种分裂的任何一种所带来的痛苦。他的人格既不分裂出来于自己对抗,也不会分裂出来和世界对抗。这样的人觉得自己是宇宙的公民,自由自在的享受着世界所赐予的美好和换了,设置不会因想到死亡而感到忧愁,因为他感到自己并未真和后来人分离,一个人若能将个人的生命与人类的生命激流深刻地交融在一起,便能欢畅地享受人生至高无上的快乐。 那么如何获得真正的快乐你饿?罗素认为,其中最重要的在于:一:合理的理想信念,即对理想生活的希望、追求与肯定。怀疑一切、思想无依托的人,人生是难以快乐的,我们应在生活中经过自我选择,确立对生活的合理的思想信念。二:对人对物的友善兴趣,人生根本的快乐,最重要的是依赖于人对物有一种友善的兴趣。一个人感兴趣的事情越多,快乐的机会就越多,而受命运摆布的可能性就越小。凡是无害于他人的兴趣,均是有价值的。因为兴趣可以丰富人生。三:爱的情感,克服以自我为中心的恶习。在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中,太强的自我是一座牢狱,倘若你想在这个世界上充分的享受人生,就得从牢狱中逃出来,而能够真心的爱,便表明一个人已逃出了自我的牢狱。当然,单单得到爱是不够的,得到爱时,应当释放出你所要给予的爱,唯有得到爱和给予爱平等时,才有可能达到最好的结果。四:建设性的工作。工作是人生的快乐取之不尽的最要源泉,工作的益处在于排除生活的烦闷,给予人成功机会和满足意志的条件。建设性的工作工作完成时,看了令人高兴,并且这工作是永无上境的过程。五:闲情逸趣。它能够帮助人保持平衡的意识,对世界有真实、生动的整体感,体验与欣赏多样的人生。六:学会忍受。一个快乐的人,应当既懂得为一个崇高的目标努力,又善于忍受生活中的平凡、单调和不如意。许多人为每一件稍不如意的小事而烦恼或善怒,以致浪费了许多可用于更有益处的精力,这是很不值得的。

楼上的朋友说的都很好,我们每个人都要去感悟人生。人生智慧学而不尽。

哲学 人生

你想 做 好 人,你的前途就是光 明的;你想 做坏人,你的前途就是黑 暗的。很多人想 做 好 人,他就接 触好人;很多人想学佛,他就会见到很多善良的人;而有些人想钻空子,通 过一些不合法的手段来达到他赚 钱的目的,他就会去接 触那些吸毒者、贩毒者和抢 劫者,他最后的结果就是进监狱。那么这条路是谁给他的呢?就是他的心造成了他的果。师父经常讲一点人间的哲学给你们听,师父又跟你们讲佛法,佛法是融会在现实生活当中的,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听啊?这就是原因。

人所处的现实,实际上是由人的心念而来,其实你的心和念头在被现实所吸引住,那你就会进入这个现实当中。如果你的心念在正能量的照耀下,你的心念会处于正能量的状态;否则,你就会处于负能量的状态。

为什么有人会得忧郁症?因为他恐惧,他恐 慌,他觉得世界上的一切对于他来说都是一个陷阱,所以,慢慢地他就会待在家里不出去了,他害怕,他甚至害怕阳光。人家说阳光是正能量,他说阳光下有罪恶。

要懂得,有时候人的心念和事实上的吸引力,是在一种没有办法觉察的情况下下意识地进行的。也就是说,我有时候想一件事情,是在我自己不知道的情况下,我没有感觉,我就做了这件事情,那到底对不对啊?有时候得罪人也是下意识的,讲一句粗话,你自己都不知道你在骂人、在讽刺别人,这都是心念所造。如果一个人的心念是消极、或者丑恶的,那他所处的环境也是消极和丑恶的;如果一个人的心念是善良的,那他所处的环境也是积极和善良的。这就是我们佛法所说的,种瓜得瓜,种善得善,种恶得恶啊。

如果一个人能够控 制自己的心,就是自身思维,专注于有利于自己的积极、善良的人和事情上,那么这个人就会把有利的、积极的和善良的人和事物吸收到自己的生活当中去。所以,控  制好你的思想、心念是命运修造的基本思路。也就是说,你一个人的好和坏完全是受于你自己的控 制之下,你想 做 好 人,你的前途就是光 明的;你想 做坏人,你的前途就是黑 暗的。很多人想 做 好 人,他就接 触好人;很多人想学佛,他就会见到很多善良的人;而有些人想钻空子,通 过一些不合法的手段来达到他赚 钱的目的,他就会去接 触那些吸毒者、贩 毒者和抢 劫者,他最后的结果就是进监狱。那么这条路是谁给他的呢?就是他的心造成了他的果。师父经常讲一点人间的哲学给你们听,师父又跟你们讲佛法,佛法是融会在现实生活当中的,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听啊?这就是原因。

有一位老居士问一位心灵法 门的佛友:“你们的师父好在哪里啊?”这位佛友回答道:“我们的师父讲的佛法我听得懂,而有些师父讲佛法我听不懂,我不知道什么是好,什么是坏,因为我没有比较,所以我就是找那些听得懂的佛法听。如果我听不懂,我怎么能够学习佛法呢?”事实就是这样的,佛法要让人听得懂啊,师父跟你们讲话,你们要明白啊,如果不明白,师父跟你们讲什么?

师父最后跟你们讲,要深信因果定律。如果你们深信,我坚信某一件事情会发生,你不管这件事情是善的、还是恶的,是好的、还是坏的,这件事情一定会发生在这个人的身上。所以不要去相信不好的,要相信好的。我相信观世音菩萨一定会救我的,这件事情一定会有善果发生在你身上;如果你今天相信警

察会来抓你,你想着想着,总有一天警 察真的会来抓你。人的心念很重要,一个人深信好的事情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好事就会发生;如果一个人深信自己的生命很快就要结束,那么这个人很快就会死去。

其实师父平常也跟你们讲了这些,师父为什么叫你们不要准备寿衣啊?不要准备 棺 材啊?不要去刻墓碑啊?因为人一看这些不好的东西,心态就不一样了。师父告诉你们,人的心是很怪的,回到家里看到一盆花,心情就好起来;看到家里地方很大、环境好,心情会好起来;回到家看到老婆开心,你的心情会好起来……这些全部都是受控于你的心。

那么很多人会把一些不好的事情看成是好的,那么这个人一定是有修的人,而一般的人只能看到现实所给他的反馈,让他从心中再反射 出一种爱和恨,高兴和悲伤。你们一定要懂得这些道理,学会调节自己的心态。人的心态完全靠自己调节,今天你说你不开心,你完全有可能让你自己变得开心,问题是你们有没有本事去扭转乾坤啊。

用好的心念去取代不好的心念,这就是修心。你们有好的心念在脑子里,这就是福气,这就是一种福。没有福气的人,脑子里整天想着不好的事情;有福气的人,脑子里整天想着好的事情。

要记住,人要在心态很放松的情况之下,才能取得好的修心效果,要放松,什么事情都无所谓。为什么师父讲佛法人家爱听?几万 人的法 会现场,那么多人激动欢呼,因为他们是从心里感恩,为什么?因为师父讲到人家心里去了。有些人弘 法讲得再好,他讲不到人家心里去啊, 师父现在是讲到人家心里去了, 你们听得懂吗?放松学佛,任何心态、任何环境的变化,你都不能懈怠,就是说,如果你的心态不好,你马上就要调整。我今天不开心了,要有感觉,如果控 制不住,我会急躁,我会闯祸的,要马上调整心态,让自己开心,那么你会带来善的果。

师父问你们,什么样的心态是最佳心态呢?师父把佛 学和人生的哲学放在一起讲给你们听。师父告诉你们,最佳的心态就是清净无念,我很安静,我没有念头,把目光瞄准在你想要的理想的人格和境界上。你到底想 做什么样的人?你肯定说,我要做一个好人,做一个修心的人。那你就像好人那么去做,那你就像修心人那么去做,去瞄准你的目标,去争取你 的 人格。然后,你用自己的人格和这种境界去处理人和人的关系,以及现实生活中的问题,然后放松心态,精进努力,该做的就去做,不该做的,就不要惦记着去做。这句话很有哲理啊。

很多人问师父:“师父,这件事情我能做吗?”师父说:“不能做。”过一会儿,他绕着问:“师父,这件事情我可以做吗?”他连续问三次。这种人就是不听人家的,没有用的。很多人看医生时就是这样的:“医生,我这个药一定要吃吗?”医生说:“当然要吃的。”过一会儿又问医生:“我能不能只吃一点点?”医生说:“不行。”病人待会儿又问:“医生,这种药我能不吃吗?”医生被问烦了:“随便你了,你爱吃就吃,你的病不好,不要来找我了。”师父经常也是这样的。要懂得,不要老惦记着不该做的事情。已经不做了,就不要再去做了,就不要再去想它了,你还惦记着要去做,那你等到这些果来的时候,你会吃惊的,明白了吗?

你在想问题的时候,如果你对结果非常的急躁:哎呀,我今天做这件事情,为什么还不来啊?我今天已经投入进去了,为什么还不回报啊?我今天已经讲了这句话,为什么他对我还没有好感啊?你等啊,你越是着急,你就越是不能得到理想的结果。不能着急,要放掉它,有时候你一着急,会得到相反的结果。

师父跟你们举个例子,大热天的时候,晚上停电了,你躺在床

上汗流浃背。这个时候,你已经很难过了,你受够了,热得不得了,可是没有办法,不想想也会想,所以无所谓了,最后你就自然而然地清净了,清净之后,你反倒觉得凉快了。这就是师父曾经跟你们讲过的,一个人越是急躁,越是做不成事情。一个人掉到水里了,不会游泳,双手双脚乱踢乱 蹬,身 体会沉得很快,等到他快沉下去了,感觉要死了,反而无所谓了,双手双脚没力气动了,他的身 体反倒慢慢地浮起来了。做任何事情都不要着急,着急的话,什么事情都做不成的。

师父最后告诉你们,要懂得念《准 提神 咒》。《准 提神 咒》 为什么有的人念了灵验, 有的人念了不灵验呢?很简单,念《准 提神 咒》要念到无念的地步,就是嘴巴里念,心里在念,念到后来我没有感觉到自己在念经,就是无念,你就成功了。无念,就是没有念头,没有说“我在求某一件事情,我要成功”,你就成功了,这就是无念。

所谓的无念,并不是心里一个念头也没有,而是有念头,但是念头没有住在心中。想想看,你在念《准提神咒》的时候,你肯定是有目的的啊,但是念了之后,就不要再去想了,你就一直坚持念,你的功 力就增强了。你不能念一遍,想想你要达到什么目的,念一遍,想想自己的痛苦快点解决,这样你就住念了。

师父跟你们讲,要念到“无所住而生其心”,我没有什么事情住扎在心中,我哪生得“其心”啊,那才是真正的心啊。

哲学,即是 方法 论。哲学源自于生活,自然适用于生活。对于哲学与生活之间的关系,一直有很多的论文加以描述。以下是我整理分享的哲学与生活的关系论文的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摘要:哲学,即是方法论。它源自于生活,自然适用于生活。它是一种先进的思想,永不过时。它指导人们由已知的,去了解、认识未知的。它的矛盾囊括宇宙万象,存在于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懂得这些后,就应该把它应用于生活,从而减少生活中少犯错误的次数。哲学一词源出希腊语philosophia,意即爱智慧,爱上智慧,并运用智慧来提高生活质量。

摘要:哲学,生活

哲学就是理论化、系统化了的世界观,是人们对整个世界的根本看法的理论体系,是对自然知识和社会知识的概括与 总结 。哲学是一门给人智慧,使人聪明的学科,它能指导人们追求美好的幸福的生活。哲学的智慧产生于人类的实践,哲学源于人们对实践的追问和思考,哲学总是自觉或者不自觉地影响着我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哲学是美好生活的向导,是指导人们生活的更好的艺术。

从哲学的任务上看,哲学能在人类生活的路途上点起前行的明灯,指导人们正确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真正的哲学可以使我们正确看待自然、社会和人生的变化和发展,用睿智的眼光看待生活和实践,正确对待社会进步与个人发展,正确对待进与退、得与失、名与利,从而为生活和实践提供积极有益的指导。由哲学的定义可以知道,哲学是对生活的高度提炼、抽象出来的理论体系。这个世界上的所有哲学观点都是由人提炼出来的,而人都是在生活中成长起来的,所以他们的哲学观点也是生活作用于他们的大脑的主观印象,都是生活的烙印。 哲学是源自于生活的。17、18世纪,当时自然科学的发展揭示了自然界的各种事物都是不同的元素组成的,元素是组成化合物的基本单位,各种元素的分子又可以分解为原子。原子是当时科学所达到的对物质结构最深层次的认识,因而,人们就认为原子就是最小的物质单位,原子的属性就是一切物质形态的不变的属性,各种元素的原子既不能分割,也不能转化。哲学家用这一理论来研究世界的本原于是得出了:物质就是原子,原子就是世界的本质的结论。例如伽森狄和霍尔巴赫,他们关于物质的观点可以概括为:原子是世界的本原,原子及其属性都是不变的,世界上形形色色不同性质的事物和现象,都是原子的结合和分离在空间位置的变化所造成的。哲学家从近代自然科学的成果中研究出了世界的本源,这足以说明哲学是源自于生活的。

哲学的思想是随着生活的不断进步而不断发展的。例如原子论,早在古希腊时期就已经有人提出来了。徳谟克尼特是第一个提出原子论的,当然在当时的古希腊并没有近代的科学仪器来发现原子,所以他说的原子并不是现在我们现在经常所提到的原子。徳谟克尼特认为“真正的存在由无数微粒构成,这些微粒在虚空中运动”,而这种物质微粒就是原子。他认为原子是微小的物质粒子,是不可分得;在时间上是永恒存在的;数量上是无限存在的;从空间上说,这无数的原子在虚空中运动着。随着近代自然科学的发展,科学家发现物理学上的原子,当时的哲学家用这一自然发现来研究世界的本原于是得出了:物质就是原子,原子

就是世界的本质的结论。从古代的原子论到近代的原子论,随着社会生活的不断进步,哲学思想也在不断进步。

哲学对生活具有指导作用。哲学是照亮人们生活路途的明灯,真正的哲学可以使我们正确看待自然、社会和人生的变化和发展,用睿智的眼光看待生活和实践,正确对待社会进步与个人发展,正确对待进与退、得与失、名与利,从而为生活和实践提供积极有益的指导。 我个人认为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能够给我们的生活提供有意义的指导,他提出一下几个观点:第一,幸福是终极目的。他认为只有幸福才有资格称作绝对最后的,我们永远只是为了它本身而选择它,而绝不是为了其他别的什么。第二,幸福是心灵合于完全德性的现实活动。 第三,德行非生于天性。亚里士多德认为德性包括理智的德性和道德的德性:如智慧、理解、明智是理智德行;宽大和节制是道德的德性。第四,要获得幸福,必须奉行中庸之道。第五,幸福是实践的果实。亚里斯多德认为,一个人光有德性还不够,还必须要把德性付诸现实活动。第六,幸福不是一时一事的事,终身幸福才能算作真正的幸福。第七,幸福还需要好的外在条件为助。亚里士多德认为许多高尚的事情,需要朋友、财富、政治权力才能做到,借助这些条件比较容易获得幸福。但是亚里士多德并不赞成以外在的好处作为追求幸福的目的。他强调财富、名誉、门第、闲暇等外在好处并不是幸福的原因。他还明确表达了一种利他主义的道德准则。在他看来,一个真正幸福的人是那种为了朋友和国家尽其所能,在必要时甚至献出生命的人;是抛弃财富、名誉和人们普遍争夺利的利益,保持着自身高尚的人;是宁可要短暂的强烈的快乐,也不要长期的平和的快乐,宁可高尚地生活一年,也不要庸庸碌碌生活多年的快乐的人。

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告诉了我们要在德性的指导下追求幸福,在生活中要通过学习来增长智慧、加深理解、使自己明智,要用德行来调适情感和行为的,因为情感和行为都存在着过度与不及的可能,只有德行才能使情感和行为保持适中。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为人们追求幸福指明了道路,这体现了哲学对生活的指导作用。 哲学与生活密切相关,从哲学与时代的关系上看,哲学反作用于时代,是社会变革的先导。真正的哲学可以通过对社会的弊端、对旧制度和旧思想的批判,更新人的观念,解放人的思想。哲学还可以遇见和知名社会的前进方向,指出社会发展的理想目标,指引人们追求美好的未来,同时能够动员和掌握群众,从而转变为变革社会的巨大物质力量。

现在我们中国遵循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系,它是以往哲学和科学发展的思想结晶,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人生的根本指南,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发挥哲学的思想库作用,有利于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有利于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胜利。

参考文献:

[1]杨敏姣,万小龙.伽利略的原子论思想——近代科学革命的形而上学基础[J].自然辩证法通讯,2012,05期

[2]赵敦华.西方哲学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89—90

[3]周华.论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05

[4]罗洪铁,徳谟克尼特的原子论[J].西南师范大学学报,1981,02期

哲学与生活的关系

一 哲学和哲学的基本问题

二 哲学源自、适用于生活

三 哲学在生活中的应用

四 结论

一 哲学和哲学的基本问题

哲学就是理论化、系统化了的世界观,是人们对整个世界(包括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的根本看法的理论体系,是对自然知识和社会知识的概括与总结。

哲学的基本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思维与存在哪个是第一性,哪个是第二性的问题,这是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客观标准。在哲学史上,凡是主张存在第一性,思维第二性的,即认为物质是世界的本源,意识是有物质派生的,是对的,属于唯物主义派别。凡事主张思维第一性,存在第二性的,即认为意识是世界的本源,物质是有意识派生的,是错误的,属于唯心主义派别。

二 哲学源自、适用于生活

由哲学的定义可以知道,哲学是对生活的高度提炼、抽象出来的理论体系。

就拿伏羲氏的《连山》来说,据曾仕强教授的观点:“当年伏羲氏看到了太阳从东边升起,西边落下,就仔细思考啊,通过各种推理假设,虽然不怎么科学,但是是哲学的概括,提炼出了阴阳---太极。一个作用力把太阳拉上去---阳;一个作用力把太阳拉下来---阴。一上一下,一阴一阳,才能是太阳东升西落。上下组合、阴阳组合才能使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万物正常生长繁衍,生生不息”。阴阳融合极为太极,太极---象征着每个正常运行的“小宇宙”,在生活中推而广之,“小宇宙”可以是一个人的心情,喜(阳)和忧(阴)组合才能形成一个正常人的心情(太极);“小宇宙”可以是一个人身体的成长、衰老过程,同化作用(阳)和异化作用(阴)相互作用,使人的身体呈现出成长、衰老的外在形态(太极);“小宇宙”可以是逻辑判断,真(阳)和假(阴)的组合,才会出现精彩的逻辑世界(太极)。“小宇宙”也可以是一对相互作用的力、可以是数学里面的一对互逆运算、可以是一个人的思想、可以是一对恋人、可以是丰富多彩的网络世界(其本质就是0和1)、可以是阶级斗争、可以是敌对国家…你说他是什么他就是什么,因为他是矛盾的统一体。

接下来用“小宇宙”来分析一下人类的繁衍。

精子(阳)和卵细胞(阴)相遇、互动,就形成了受精卵(太极),“小宇宙”形成,就往下发展,一个受精卵,分裂成两个,两个变四个…最后就形成了婴儿(新太极)。

婴儿体内的同化作用(阳)大于异化作用(阴),所以婴儿呈现出来的是生长和发育;发展到青年或中年的时候,同化作用基本上等于异化作用,停在生长;人到老年时,异化作用大于同化作用,呈现出衰老,最后死亡。

这个世界上的所以哲学观点都是由人提炼出来的,而人都是在生活中成长起来的,所以他们

的哲学观点也是生活作用于他们的大脑的主观印象,都是生活的烙印。哲学是源自于生活的。

三 哲学在生活中的应用

哲学一词源出希腊语philosophia,意即爱智慧。当你爱上智慧,并懂得运用智慧来提高你的生活质量。本人对生活的体味太浅,加上现阶段的同龄人对恋爱比较感兴趣,所以只能拿生活中的爱情的某一方面来开始说事。

一对恋人是一个“小宇宙”,他们是相互作用的一对矛盾,但都统一于爱情这一主题下。现在大部分的人啊,只要一谈恋爱,都爱分分秒秒,时时刻刻地黏在一起,或者是熬电话粥既影响生活,又影响学习。他们无原则地黏在一起或者太深地介入了对方的生活,本是想与对方亲近,舍不得对方的离去,但实际上他们是适得其反的。我曾在火车上问过一些人,他们都不喜欢熬电话粥,但是迫于形势或者不好向对方说明,他们的感觉是累的。我也见过一对恋人由于没有了私人空间,最后选择了分手。 累的感觉、分手的结果,都是他们不懂得物极必反的哲学思想,要懂得控制矛盾的发展。一旦两个人成为了恋人关系,他们间就少了很多顾虑,为了对方他们可以做某些牺牲,影响了个人生活,最终导致了分手。问题的症结就出在少了顾虑,为了对方可以做出某些影响生活的让步。懂哲学的人大概都知道,这就为事物向相反方向发展提供了条件,潜在的分手结果在孕育着。明智的人就不会那样,他们知道“掉线的风筝是飞不高的”所以他们还是有所顾虑的,而对于自己不想做的事也敢大声地说出来,他们看似无情、不懂恋爱的规则,但是他们的恋爱会更长久,因为他们内心深处没有隐藏疙瘩。物极了,就容易反;两个人异性的关系太好了,好到了恋人关系的程度上来了,这时就容易反、出问题(无顾虑是关系太好造成的),所以要特别小心,注意控制矛盾互化的条件,从而把握矛盾的发展方向。

大部分人的人生轨迹也是如此。通过不断地努力,获得了一定的社会地位和个人财富,后便开始自翊、飞扬跋扈起来,自以为已获得的社会地位和个人财富是他骄傲的资本,殊不知,正是这些他的个人成就,才使他的人生向反的方向发展,最终跌入人生低谷。 你自翊、飞扬跋扈的时候,是目中无人的,自然就会得罪你身边的人,当然对于忠告你根本听不进去,因为你正被光环所包围,更不用说“吾日三省吾身”、注意个人修养和能力的不断提升。这样,能力被限制了,承担不起大事;关系弄僵了,承担不到大事。很自然,跌入人生低谷。

问题同样是出在“极”了。物极(相对于以前没有获得地位和财富来说)后,必然导致心理变化(正常人来说),行为变化,反向发展,跌入低谷。我还是那句话,看清事物的本质,控制矛盾互化的条件,把握矛盾的发展方向,才能使你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四 结论

哲学,即是方法论。它源自于生活,自然适用于生活。它是一种先进的思想,永不过时。它指导人们由已知的,去了解、认识未知的。它的矛盾囊括宇宙万象,存在于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懂得这些后,就应该把它应用于生活,从而减少生活中少犯错误的次数。哲学,爱智慧,才会爱生活。

浅谈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生活的关系

【摘要】马克思主义哲学最重要的理论特征是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下的世界观与方法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结论与问题是可以被批判并最终超越的,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一种科学的方法论这一原则是无法超越的,这是因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一种思考和研究的方式,其并不会随着内容而改变。同时,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于人们生活的关系也是密切而复杂的。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哲学 生活 联系 影响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 文章 编号】2095-3089(2016)11-0033-01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现实生活的关系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马克思与恩格斯于上个世纪初期根据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斗争的事实基础上,结合了自然科学的成果,吸取了历史上优秀有价值的思想成果而创建的。

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践也是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现实基础与理论源泉。单纯的理论与概念只是一种抽象的概括,即使这理论与实践是来源于实践的积累。理论如果脱离了现实的实践就会变得空洞而无内涵,当然也就没有了实际的价值。马克思主义是一门实践的科学,不仅在于其理论的论述,同时也体现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指导思想,这足以体现出其实践的价值与作用。

首先来看,马克思主义哲学具有显著的实践性,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以实践为核心的,这既体现在理论的阐述中,也能够在人们生产生活中的历史过程得到验证。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关注与实践的,而实践的最直接参与者就是人,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所关注的显然即是人的活动。但马克思主义所关注的人的活动与黑格尔的唯心主义所不同的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强调了的是现实存在的,现实的在人们的生产生活中的活动。人类的历史源远流长,这段历史的早就则是归功于一代又一代的人的不断付出与劳动,是人们的不断的实践活动创造了历史,创造了社会与文明,纵观人类历史,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实践的唯物主力理论,是以物质为独享的,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必然会涉及到人类生产生活过程的各个方面。综上所述,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是一门严肃的实践的理论,但其不局限于理论的研究,其哲学范畴放大了。

其次,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是一门严谨的科学,并且其自称体系。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种严谨的科学的世界观与方法论,这是一种底层的理论与方法,这一特征决定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使得其能够适用于人的日常生活,这也恰恰验证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性。因此,在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进行研究时,不仅仅需要马克思主义相关的经典理论开始,同时还要充分结合新时代的现象、问题与矛盾,只有不脱离现实的研究与阐释,才能够使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得到新的发展。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在生活中的应用

通过前文的论述,我们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仅是理论,也是科学,同时更是方法,其显著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特性能够使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人的生活中得到相当广泛的应用。在我们现实的生活实践中,比较突出的问题就是生活中会遇到的矛盾与问题的复杂性和多样性等问题。对于生活中问题的复杂性,则需要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中的理论联系实际和批判性方法,这样能够尽可能的严谨分析复杂问题中的本质现象,从而为做出做正确的决定提供最为正确的支持;而对于问题的多样性来说,则要运用理论联系实践来帮助解决,通常认为,生活中虽然有许多的问题,但是,很多问题都存在一定的联系和相似性,通过对这部分联系与相似性的考量与把握,人们能够将多样的问题归类化简,是的负责多样的问题群类得到简化,更加便于人们的实际生活。

第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功能是通过指导人们理想信念体现出来的。可以说,哲学发展的历史即是具有 反思 精神的人类不断向自己提出问题的历史。正是在不断地追问和反思的旅途中人类创造着自己的文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功能也就主要通过给人们提供理想信念体现出来的,但这绝不意味着马克思主义哲学只能为人们提供有关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马克思主义是建立在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及其趋向基础上的,因此,它在任何时候都更重视实际和行动。但是,由于人们的任何行为和活动都是有意识有目的的,都离不开人们的思想和精神。

第二,马克思主义哲学可以提高人们的思维能力,为人们的行动提供方法。人们也许永远不可能像技术那样使哲学直接实用,但是,它对于人们精神上的助益已足以使它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占有一席之地。哲学的应用,绝不是哲学的庸俗化和功利化。马克思主义哲学主要对我们进行唯物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 教育 ,使我们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立场和方法,帮助我们掌握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我们的政治理论素质和思维水平,为我们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确立崇高理想信念打下坚实的基础。

综上所述,在人们的现实生活中,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生活中的问题会显著的多样化和复杂化,但是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运用则能够提供有力的帮助。将马克思主义哲学运用于人们的生活之中并不是简单的提上理论的标签,而是需要充分利用马克思主义哲学这一世界观与方法论的底层性,做出相应的理论支撑与指导作用,这样在我们面对新问题新环境时,能够在生活中获取巨大的帮助;此外,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也能够在这个时间的过程中得到一定的完善与丰富。

参考文献

[1] 李昕桐. 施密茨身体现象学视域下的马克思感性活动思想[J]. 学术交流,2014(03) .

[2] 罗许成. 马克思对自由的感性活动理解[J]. 浙江社会科学,2013(12) .

辩证法与人生智慧论文

议论文写作的好坏不仅仅关系到学生在高考中得分的高低,还关系着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及写作能力的培养,因此重视议论文写作是教学大纲的要求,更是时代发展的需要。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辩证分析议论文范文,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人生,它像是一杯香浓的咖啡,开始会有些苦涩,但总会苦尽甘来。

人生,它像是一艘漂流着的小船,开始会迷失方向,但总会漂回海岸。

人生,它像是一个不倒翁,开始总会摇摇晃晃,但却能笑对人生。

佛经教给我们许多做人的道理,但如果不了解人生的意义又怎会懂得做人的道理,了解做人的乐趣呢?

佛经中的语录其实十分简单,但却意味深长。

笑对人生,再大的风浪也不怕。苏轼展示给我们的就是这样的精神风貌。苏轼的一生十分坎坷,仕途的不顺让苏轼的一生都活在奔波之中。一路的被贬,让苏轼也学会在逆境中笑对人生,体味人生的真谛。不信,你听听,“门前流水尚能西,休将白发唱黄鸡”——在被贬的生活中,年迈的苏轼仍能对人生充满希望,也懂得笑着面对人生。

在坎坷的人生中,苏轼找到了自己的做人道理。笑着面对人生,任何困难都将烟消云散。

笑对人生,再大的挫折也不怕。贝多芬已经用震撼人心的《命运交响曲》给我们证明了。是啊!人的一生总是挫折与成功相伴。贝多芬小时候就耳聋,人生的考验却未让贝多芬低头。他反而能笑对人生,做出了影响后世的音乐。他能在“欢乐颂”中快乐地活着,在旋律中谱写着他美妙的人生。

在挫折的人生中,贝多芬找到了自己的做人道理。笑着面对人生,用音乐谱写他的人生。

笑对人生,再大的困难也不怕。老子的辩证法思想一直影响着我们,其中的深邃也体现着对人生的乐观精神,如“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这句鼓励着我们的话不也体现着这种辩证的人生观吗?人生的挫折无处不在,在幸福时可能隐藏着危机,在困难时可能隐含着成功的契机。所以,生活是充满着乐观与向上的。在生活中寻找自己的人生之道吧。在多变的人生中,我们要学会寻找自己的做人之道。而笑对人生则是最佳之道。

人生,很漫长,需要我们去完成。人生,也很艰辛,需要我们去探索。如果笑着面对人生,笑着过好属于自己的人生,人生会更有意义。

微笑面对你的人生吧!

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基本法则。列宁常称这个法则为辩证法的本质和核心。我们研究这个问题时,常常涉及到许多哲学问题。这些问题是两种宇宙观,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矛盾诸方面的统一性和斗争性,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矛盾的主观能动性。

毛泽东曾在1937年发表了矛盾论,但对于初学者来说理解起来比较困难,故在这里将其概括,以便让大家更好的理解矛盾。

当然,我们首先要解决一下什么是矛盾,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对矛盾并不陌生。但这并非哲学上所说的矛盾。矛盾是两种事物之间即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又相互对立,相互排斥的对应关系。比如数学中的正数与负数,物理中的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如果是正数就不会是负数,没有正数负数不复存在。

我们先拿正与负为例,之所以说相互依存,是因为没有正数,负数不复存在。之所以相互对立,是因为一个数只要是正数就不可能是负数。作用力与反作用力也是如此。

其实,在我们身边有很多矛盾,只要认真寻找。我们研究矛盾是因为我们要追求真理和生存的智慧,使我们的思想深邃具有时代精神,使我们的国家和民族有先进的思想武器。

我国古代两大禅师寒山和拾得,有这样一段对话,寒山问拾得:“世间有人欺我、辱我、笑我、轻我,如何处治了?”拾得日:“只有您让他避他,由他耐他,不要理他,再过几年,你且看他!”

我喜爱极了这句话,真是,当痛苦、误解、仇恨、冷漠等人生不幸包围我们时,我们不妨容忍。倘若我们以生命是一般逆风启航的航船,我们无法避免大风大浪和同一岸线航船的竞争,但我们可以调整方向。都说忍地时风平浪静,让三分海阔天空,风浪过后必是碧波荡漾的妩媚风光。

容忍不是懦弱,不是退让,不是逃避,而是一种隐形的坚强,一种积极的进取,一种平静的突破,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剐,忍让呈现了灵魂极为广阔的一面也展示了人格高尚的一面,更张扬了一种无声的风度。

大音稀声,大智若愚。没有谁能永远不幸,也没有谁能永远幸运。在生活中,有时忍者总是不得志,总是吃亏,这只是暂时的。暂时的得意并不能代表长久的风光,暂时的得利并不意味着长入的幸福。人生的辩证法总是由时间来证明,时间是最好的检验师。我想说:忍者无敌。

“忍”是悬挂在心上面的一把锋利的刀。如果不处理好刃与心的距离,我们必然流血,受到伤害。而心是阻挡这种伤害的盾牌。刃与心保持一定的距离,世界就美好了,天地就变宽了。在忍者的心底,时间总会磨去刃的光芒。心多了一份广度,刃就少了一份亮度,心多了一层厚度,刃就薄了一层利度。

因为忍让,我们会受到嘲笑、讥讽、打击和误解;因为忍让我们却得到了乐观、豁达、信念和力量。失去了花瓣,得到了果实;失去了严寒,迎来了温暖;失去了成功,得到了教训。因为果实如不容忍花瓣凋零,就无法成熟;寒冬不容忍温暖就无法换来季节轮回;成功不容忍失败,就无法寻得突破和转折。

1】生活充满着辩证法:工作忙说明你还没有失业,竞争失败说明你雄心犹存,恋爱失意说明你还在追求,误入歧途说明你还在奔走。 】生活中可以没有诗歌,但不能没有诗意;行进中可以没有道路,但不能没有前进的脚步;工作中可以没有经验,但不能没有学习,人生中可以没有闪光,但不能有污迹。2】如果你想快点成名,那么就得慢点睡觉;如果你想快点长智,那么就得慢点骄傲。如果你想慢点老化,那么你就得快点学习;如果你想慢点淘汰,那么就得快点迈步。3】生活加减法:知识要递增,烦恼要递减;友情要递增,怨恨要递减;善心要递增,灰心要递减;自信要递增,失信要递减;肚量要递增,妒量要递减。脚步要递增,烟酒要递减。5】不怕路远,就怕志短;不怕缓慢,就怕常站;不怕贫穷,就怕惰懒;不怕对手悍,就怕自己颤。6】生命不是一场赛跑,而是一次旅行。比赛在乎终点,而旅行在乎沿途风景。7】如果事前多些思考,那么事后就会少点遗憾;如果少年多些努力,那么年老就会多点欣慰;如果人生多点自信,那么事业就会多点成功;如果头脑多点创意,那么生活就会多些色彩;如果对别人多些爱心,那么你就会多些朋友;如果在谈笑中多点幽默,那么朋友就会多点笑声;如果对事业多点奉献,那么你就会多点伟大。8】好心情才会有好风景,好眼光才会有好发现,好思考才会有好主意。9】安乐给人予舒适,却又给人予早逝;劳作给人予磨砺,却能给人予长久。10】人可以不美丽,但要健康;人可以不伟大,但要快乐;人可以不完美,但要追求。15】没有激情,爱就不会燃烧;没有友情,朋就不会满座;没有豪情,志就难于实现;没有心情,事就难于完成。16】我们缺少的不是机遇,而是对机遇的把握;我们缺欠的不是财富,而是创造财富的本领;我们缺乏的不是知识,而是学而不厌的态度;我们缺少的不是理想,而是身体力行的实践。17】有了成绩要马上忘掉,这样才不会自寻烦恼;有了错误要时刻记住,这样才不会重蹈覆辙;有了机遇要马上抓住,这样才不会失去机会;有了困难要寻找对策,这样才能迎刃而解。19】生活需要游戏,但不能游戏人生;生活需要歌舞,但不需醉生梦死;生活需要艺术,但不能投机取巧;生活需要勇气,但不能鲁莽蛮干;生活需要重复,但不能重蹈覆辙。20】把工作当享受,你就会竭尽全力;把生活当乐趣,你就会满怀信心;把读书当成长,你就会勤奋努力;把奉献当快乐,你就会慷慨助人。 21】最美的不一定是最可爱的,最可爱的才是最美的;最好的不一定是最合适的;最合适的才是最好的;最高大的不一定是最受尊敬的,最受尊敬的才是最高大的;最优美的不一定是最动听的,最动听的才是最优美的。 24】有一个清醒的头脑比有一个聪明的头脑更重要;有一种良好的习惯比有一种熟练的技巧更实用;有一股青春活力比有一副健全的臂膀更有力;有一身勇气和胆识比有一门知识更强劲。25】感动往往发生在一刹那间:一个眼神可能让你忆念一世;一次资助可能让你感动一生;一句祝福可能让你温馨一世;一点宽容可能让你感激终生。26】健康的才是美丽的,合适的才是最好的,常新的才是迷人的,平凡的才是伟大的,坚韧的才是长久的,真实的才是永恒的。27】世间的事情都是如此:当你刻意地追求时,它就像蝴蝶一样振翅飞远;当你专心致志之时,意外的收获已悄悄来到你的身边!29】虽然我们不能决定自己生命的长度,但可以拓宽它的宽度;虽然我们不能改变容貌,但可以展现笑容;虽然我们不能控制他人,但可以掌握自己;虽然我们不能预知明天,但可以把握今天;虽然你不能样样顺利,但你可以事事尽力。 30】梦虽虚幻,却是自己的梦想;位虽低微,却是自己的岗位;屋虽简陋,却是自己的家;志虽渺小,却是自己的追求。32】生活的真谛在于创新,生活的理想在于远大,生活的艺术在于选择,生活的步履在于踏实,生活的乐趣在于追求,生活的安乐在于平淡。33】过于欣赏自己,就发现不了别人的优点;过于赞赏别人的优点,就会看不见自己的长处。34】如果你盼望明天,那必须先脚踏现实;如果你希望辉煌,那么你须脚不停步。35】每一个人都拥有生命,却并非每个人都能读懂生命;每一个人都拥有头脑,却并非每一个人都能善用头脑。只有热爱生命,善于动脑的人,才算得上真正拥有生命。36】拥有了一颗赤城的心,便拥有了朋友;拥有了一颗善良的心,便拥有了友爱。38】财富是一种寄存,你不能将其带走;荣誉是一道亮光,你无法将其留住;成功是一颗硕果,你无法四季品尝;生命是一种过程,你不能让其停步。39】事物是辩证的,当你得到一些东西时,同时也会让你失去另一些东西;当你失去一些东西时,同时也会让你得到一些东西。40】弱者只有千难万难,而勇者则能披荆斩棘;愚者只有声声哀叹,智者却有千路万路。42】在人之初,别拿人当幼欺;在人之暮,别拿人当弱辱;在人之前,别拿己当众扬;在人之后,别拿人当猴谤;在人之上,别拿人不当人;在人之下,别拿己不当人。43】当你习惯过一种日子,那么,你的一生只过上一天;如果你生活常新,那么你每一天都会过得很精彩。44】什么都可以丢,但不能丢脸;什么都可以再来,唯独生命不能再来;什么都可以抛去,唯有信仰不能抛去;什么都可以接受,唯独屈辱不能接受。45】你可以忘掉失败,但不能忘掉教训;你可以忘掉昨天,但不能忘记历史;你可以忘掉苦难,但不能忘却艰辛;你可以忘掉伤疤,但不能忘却耻辱。46】一切皆可以变,唯有我们的理想不能变;一切都可以长,唯有我们的傲气不可以长;一切都可以老,唯有我们年轻的心不能老;一切都可以退,唯有我们前进的脚步不能退。47】失去的我们不妨让其失去,因为它可让我们少些惆怅;得到的我们不妨少些满足,因为它可让我们多些清醒。48】如果你的童年不游乐,少年不好学,青年不立志,中年不创业,那么,你的生命就将随着年老而逝去。50】生命因运动而精彩,生活因乐趣而充实,学习因思考而深刻,交友因真诚而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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