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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政法学院毕业论文交什么

发布时间:2024-07-03 03:37:27

甘肃政法学院毕业论文交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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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一、法学院的基本情况及近几年的发展法学院成立于1985年,前身为甘肃政法学院法律系。2001年5月,为了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学校在原法律系和经济法系的基础上,组建了法学院。学院有法学和社会工作2个本科专业,在校全日制普高本科学生共2269人,其中法学本科专业2094人,社会工作本科专业 175人。近年来,法学院严格遵循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在学校的正确领导下,各项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一)硕士点建设和重点学科建设取得突破进展在学校的统一安排下,法学院全体教职工经过努力,于今年年初取得了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5个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权,实现了硕士点建设的重大突破。法学院已经建成1个省级重点学科——民商法学,5个校级重点学科——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二)师资队伍建设成效明显法学院在学校的支持下,通过引进、进修、培训、进行学术交流等各种方式,从数量和质量上加强师资队伍建设。2003年,法学院共有教师92名,2006年达到114名;2003年有教授、副教授34名,2006年达到44名;2003年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29名,2006年达到54名。师资队伍在数量上的增加和质量上的不断提高,保障了教学和科研的健康发展。(三)对外学术交流成绩显著法学院重视对外学术交流活动。自2003年以来,共承办全国性的法学学术会议5次。根据最近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的通知,我院还将承办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07年年会。在“请进来”的同时,我们还坚持“走出去”,每年派大量的教师,参加全国各种学学术会议。2004、2005、2006三年外出参加学术交流的教师到达70多次。(四)科研成果层次不断提高、影响不断扩大2004年以来,法学院教师共取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司法部项目1项,教育部项目1项,其他省部级科研项目近30项。近年来,法学院教师在《中国法学》、《政法论坛》等法学专业核心期刊上共发表论文近40篇;在法律出版社、兰州大学出版社等出版著作、教材近30部;获得省部级奖励15项。法学院教师的科研成果层次和在全国影响不断扩大。(五)办学特色鲜明在多年的办学过程中,我校形成了“充分发挥学科优势,主动为地方法治建设服务”的办学特色,这一办学特色主要依托法学院形成。法学院教师中有近50%受聘于国家机关和各种社会组织,绝大多数毕业生在基层就业,法学院也被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确定为“甘肃省地方立法研究基地”,有14名教师受聘担任甘肃省人大地方立法特邀研究员。面向基层和地方的师生社会服务活动成效显著。(六)发展目标进一步明确经过我们不断的探索和比较,我们确定了法学院的发展目标,这就是:经过几年的建设,把法学院发展成为在全国有重要地位的、特色鲜明的法学本科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基地,使法学院进入全国主流法学院的行列。二、法学院在本科教学中所做的主要工作和成效近年来,法学院以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为契机,在学校的统一安排部署下,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围绕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一)采取各种措施,努力加强优势专业建设,积极进行社会工作专业的建设近年来,法学院为强化法学优势专业的建设,分别在2005年和2006年修订和调整了专业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编写了法学专业课的教学大纲;建成民法学、宪法学等省级精品课程2门,校级精品课程3门,校级重点课程9门,取得省级、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优秀教学奖35 项。目前,法学本科专业已经成为甘肃省乃至甘、青、宁、新4省区的优势法学本科专业。同时成为我校公安学、管理学、政治学等专业的重要基础专业。在加强优势专业建设的同时,法学院还从充实师资、完善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加强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积极进行新办社会工作专业的建设:目前,社会工作专业的师资增加到8名,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日趋完善,社会工作实验室已经建成投入使用。(二)不断完善教学规章制度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规范教学活动,提高教学质量近2年来,法学院在执行学校教学规章制度的同时,结合专业特色共制定教学规章制度14个,通过教学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如,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制定的《法学院试题库建设和使用办法》、《法学院教师阅卷、登分规范》、《法学院学生查阅试卷规范》,完善了考试、考核制度,使考试、考核更加公正,受到广大师生的普遍欢迎。又如,通过《法学院学生评教办法》、《法学院领导听课评教办法》等,加强对教师课堂教学监督。)通过严格执行教学规章制度和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法学院教师的教学行为规范,教学秩序和效果良好。据2004-2005网上评教统计,我院教师30%为优秀、64%为良好、6%为合格。2005—2006网上评教,58%为优秀、41%为良好、1%为合格。(三)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学生实践能力法学院十分重视通过实践教学提高学生的基本技能。我院实践教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专业实习和实训:法学院实习内容、计划、组织安排有明确的规范。为加强实习工作,法学院先后和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等政法机关协商,确立了12家实习基地,保障了专业实习工作的正常进行。同时又建成了模拟法庭等校内实训基地,通过模拟审判和观摩审判等实训活动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近年来,共进行模拟审判40多场,观摩审判12场。2.毕业论文:法学院制定了详尽的毕业论文指导细则和规范要求,选派认真负责、经验丰富的教师指导毕业论文。2006年实现了本科生毕业论文全部答辩,使毕业论文的质量较前几年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四)开展以“明法讲堂”等各种学术活动,通过学术活动促进教学2005年4月以来,法学院开展了以“明法讲堂”为核心的系列学术活动,邀请省内外、国内外有名的专家学者、司法实践部门的工作人员到我校做学术讲座。这一活动在全校乃至甘肃省高校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近一年半来,共举办明法讲堂、校友论坛、律师论坛、法官论坛、检察官论坛等系列学术活动共 60余次,包括王保树、吴志攀、陈光中、江伟、沈四宝、朱慈蕴、叶林在内的一大批国内知名学者和司法实践部门的业务骨干到法学院讲学。在2006年调整教学计划时,我们总结经验,设置了律师论坛、法官论坛、检察官论坛等实践性强的课程,从而使这一活动走向了制度化和规范化。(五)开展形式多样的“第二课堂”教学活动,拓展学生的知识面法学院十分注重开展第二课堂活动。近年来,我们通过播放“商务礼仪”、“百家讲坛”等节目、通过组织学生进行专业辩论赛、专业演讲赛等活动,积极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共举行第二课堂活动40余次。这些活动,提高了学生的人文素质,增强了他们融入社会的能力。(六)采取各种措施,狠抓学风建设,为提高本科教学质量提供保障1.通过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学风建设。采取的措施有:第一,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干部的带头模范作用,采用先进带后进,党员干部包学生的“传、帮、带”方式,以点带面,做实思想政治工作;第二,通过多种形式,募集资金设立“院友助学基金”、“合睿律师助学基金”、“沈四宝奖学基金”、“贫困学生慰问基金”,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第三,经常邀请成功校友、法律界知名人士来校,通过座谈、讲座等形式,指导在校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择业,做活思想政治工作。2.在学校率先实行班主任和辅导员相结合的学生管理制度3.采用电子手段进行学生管理,避免了学生管理中的不公正现象。4.建立班级档案,对学生的学习等各种表现进行全过程跟踪。(七)法学院本科毕业生就业形势较好1.培养的学生专业基础扎实、吃苦精神强,能扎根基层,适应基层工作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2.学生就业情况良好,2005届本科毕业生的年底就业率近90%。 甘肃政法学院公安分院前身为甘肃政法学院公安系,初建于1989年,于1996年9月经公安部同意、省政府批准创建甘肃政法学院公安分院,由甘肃省公安厅和甘肃政法学院共同领导。公安分院下设党政办公室、教务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体改生管理办公室、分团委等五个管理机构;设有物证技术实验中心、甘肃省司法鉴定中心等2个研究机构;设有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治安学、警务技能、公安基础等5个教研室;有省级重点学科1门,校级重点学科3门;有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治安学、禁毒学等5个本科专业,其中,侦查学为教育部特色专业;省级精品课程5门,校级精品课程6门。分院现有教职工76人,其中专职教师58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体改生、计划外学历教育生等各种教育类型,现有各类在校学生2800余人。分院五千余名毕业生,就业覆盖全国公安、国家安全、海关、司法、军队、边防等系统。现为全国公安高等教育的重要基地之一。公安分院历任领导一览表 姓名 职务 任职时间王章合 公安系系主任 史忠基 直属党支部书记(副处) 薛禄辰 公安系副系主任 公安系系主任 公安分院副院长(正处) 郭万里 公安系副系主任 公安分院副院长 —刘炳灿 公安系副系主任 —魏克强 公安系副系主任 —公安系副系主任(主持行政工作) —公安分院副院长(副处、主持行政工作) —公安分院副院长(正处) —王志礼 公安系党总支副书记 .2—郝洪涛 公安分院院长(兼任) —董天良蔚振中王章合白瑞庆 公安分院副院长(兼任)杨正 公安系党总支书记 —公安分院党总支书记 —公安分院调研员 —姚华 公安系副系主任 —公安分院党总支副书记 —公安分院副院长 蔚振中 公安分院院长(兼任) —王肃元张浪亭薛秋生 公安分院副院长(兼任) 樊峰岗 公安分院党总支副书记 —赵聚忠 公安分院院长(兼任) 管理学院成立于1993年。经过16年的发展,现有专职教师49名,其中,教授7名,副教授10名,讲师17名,助教15名;有39名教师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现有专职管理人员7名,在校学生2000多人。学院下设工商管理、财会和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三个教研室,建有包括财务会计综合实验室、现代物流仿真实验室、商务电子模拟实验室(包括经济科学实验)、ERP实验室和商务谈判模拟实训室五大功能模块的商务实验实训中心,该中心拥有固定资产近500万元;另外,与省内工商企业联合建立了10个较为稳定的实习基地。现有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和国际经济与贸易等6个本科专业,具有管理学、经济学学士学位授予权。学院的“企业管理”、“会计学”和“国际贸易学”为校级重点学科,《管理学》为省级精品课程,《政治经济学》、《会计学原理》、《西方经济学》等为校级精品课程。通过近年来的教学改革实践,逐渐探索出了一套较为完整的人才培养方案。在人才培养目标上,以培养面向企业、服务西部的“法商结合”复合型、应用型工商管理专门人才。在课程体系设置上,开设了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三大教学模块。在相关课程的教学内容上,以“法商结合”为目标,进行改革,同时,形成了《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法》、《人力资源管理与劳动、社会保障法》、《技术创新管理与知识产权法》、《法务会计》、《国际贸易与国际贸易法律》、《统计学与统计法》、《税收与税法》等一批“法商结合”的特色课程,并自编了相关课程的讲义。近三年,全院教职工在省内外学术期刊上共发表学术论文160余篇,其中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30余篇,省级130余篇;主编或参编出版专著、教材10部,承担了省级项目5项,教育厅科研项目2项,校级科研资助项目30项。有2项科研成果分别获得甘肃省第九次优秀社科成果一等奖、三等奖,有3项成果获甘肃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另外还有3项成果获得校级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优秀教学奖、优秀教学成果奖5项。积极开展对外学术交流活动,三年来,共邀请40多名国内外专家、学者和企业家来我院讲学,极大地促进了我院的学术研究工作。经过多年的发展,管理学院现已成为甘肃乃至西部地区经济、管理类高级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之一。自建院以来,已向社会输送税务、审计、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国际贸易、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毕业生1500多人,为我省及西北地区的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近几年来,随着我院办学实力的进一步增强,我院毕业生在就业、考研等方面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有多名毕业生考取了上海财经大学、兰州大学、西北大学等著名高校的研究生,也有多名毕业生在公务员招考中成绩优异,分别被各地国税局、银行等单位招录。学院的发展目标是:立足甘肃,服务西部,面向企业;突显经管互补、法商结合专业特色;不断加强实践性教学,注重学生“动手、动脑、动口”能力的培养,培养具有应用性、复合型特色的专业人才;遵循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规律,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力量建设,按照甘肃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管理,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使学校办学特色更加突出,办学优势更加鲜明。力争成为甘肃省高校经济管理类本科专业教学的示范和典型,为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和省委区域发展战略,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工商管理专业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熟悉我国企业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国际企业管理的惯例与规则,掌握现代管理方法和技能,具有扎实的经济学和管理学理论基础及一定的法学理论知识,了解管理专业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能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富有进取意识及开拓精神,能在各类工商企业、金融机构、中介服务组织、经济管理部门、教育科研单位从事管理、规划、咨询、科研等工作的复合型、应用性专门人才。 本科,标准学制4年,弹性学制3~6年。文理兼收。学生毕业时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主要专业课程: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经济法、运营管理、人才资源管理、企业战略管理等。 主要实践活动:本专业结合课堂教学,组织学生开展课程实习、案例讨论、社会调查、计算机模拟实训、管理见习、企业实践、毕业论文等。财务管理专业(设公司理财方向、金融与投资管理方向)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经济学和管理学理论基础及一定的法学理论知识,具备理财和金融等方面的能力,能在工商企业、金融机构、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财务、金融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型、应用性专门人才。 本科,标准学制4年,弹性学制3~6年。文理兼收。学生毕业时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主要专业课程: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会计学原理、统计学原理、财务管理、财务会计、管理会计、项目评估、金融学、金融会计、投资学、管理信息系统、国家税收、经济法等。 主要实践活动:本专业结合课堂教学,组织学生开展课程实习、计算机模拟实训、实验、案例讨论、社会调查、企业实践、专业实习、毕业论文等。市场营销专业(设连锁经营方向、营销策划方向)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能适应21世纪社会经济发展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实际需要,具有战略眼光和富有现代思维与创新意识,具备管理学、经济学和营销管理和能力,基础知识深厚扎实,实际技能较强,具有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素质,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市场营销与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复合型、应用性专门人才。 本科,标准学制4年,弹性学制3~6年。文理兼收。学生毕业时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主要专业课程:政治经济学、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市场营销学、统计学原理、会计学原理、财务管理、营销策划、经济法概论、消费者行为、国际市场营销、市场调查与预测、广告学、管理信息系统、企业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国际贸易、国际金融等。 主要实践活动:本专业结合课堂教学,组织学生开展课程实习、案例讨论、计算机模拟实训、社会调查、管理见习、企业实践、毕业论文等。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能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的,系统地掌握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等方面的理论和知识,具备开发与管理人力资源的实际操作技能,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协调能力,熟练运用外语和计算机,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复合型、应用性专门人才。 本科,标准学制4年,弹性学制3~6年。文理兼收。学生毕业时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主要专业课程:政治经济学、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统计学原理、会计学原理、经济法概论、市场营销学、财务管理、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学、人才测评与业绩评估、薪酬设计与管理、社会保障理论与实务等。 主要实践活动:本专业结合课堂教学,专题调查、社会调查、企业实践、计算机模拟试训、专业实习、毕业论文等。物流管理(设供应链管理方向、物流信息管理方向)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经济学和管理学理论基础及一定的法学理论知识,系统掌握物流管理相关理论,能在各类企业从事物流管理的复合型、应用性专门人才。 本科,标准学制4年,弹性学制3~6年。文理兼收。学生毕业时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主要专业课程:政治经济学、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统计学原理、会计学原理、运筹学、经济法概论、物流管理概论、物流信息管理、采购与仓储管理、运输与配送、运营管理、市场营销学、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战略管理等。 主要实践活动:本专业结合课堂教学,组织学生开展课程实习、案例讨论、社会调查、计算机模拟实训、管理见习、企业实践、毕业论文等。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经济学和管理学理论基础及一定的法学理论知识,系统掌握国际经济、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了解当代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现状,熟悉通行的国际贸易规则、惯例和中国对外贸易的政策法规,熟练运用计算机,具有较强的外语书面和口语表达能力,能在涉外经济部门、外资企业以及政府机关等单位从事国际贸易和内贸营销工作的复合型、应用性人才。 本科,标准学制4年,弹性学制3~6年。文理兼收。学生毕业时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主要专业课程:政治经济学、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金融、世界经济概论、市场营销学、财政学、统计学原理、会计学原理、国际经济学、国际结算、金融学、国际投资与合作、财务管理、财务会计、国际市场营销、计量经济学等。 主要实践活动:本专业结合课堂教学,组织学生开展案例讨论、课程见习、社会调查、计算机模拟实训、企业实践、毕业论文等。

参考文献著录中的文献类别代码普通图书:M 会议录:C 汇编:G 报纸:N 期刊:J 学位论文:D报告:R 标准:S 专利:P 数据库:DB 计算机程序:CP 电子公告:EB 参考文献(即引文出处)的类型以单字母方式标识:M——专著,C——论文集,N——报纸文章,J——期刊文章,D——学位论文,R——报告,S——标准,P——专利;对于不属于上述的文献类型,采用字母“Z”标识。参考文献一律置于文末。其格式为:(一)专著示例 [1] 张志建.严复思想研究[M]. 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3] [英]蔼理士.性心理学[M]. 潘光旦译注.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二)论文集示例 [1] 伍蠡甫.西方文论选[C]. 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2] 别林斯基.论俄国中篇小说和果戈里君的中篇小说[A]. 伍蠡甫.西方文论选:下册[C]. 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凡引专著的页码,加圆括号置于文中序号之后。(三)报纸文章示例 [1] 李大伦.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性[N]. 光明日报,1998-12-27,(3)(四)期刊文章示例 [1] 郭英德.元明文学史观散论[J].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5(3).(五)学位论文示例 [1] 刘伟.汉字不同视觉识别方式的理论和实证研究[D]. 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心理系,1998.(六)报告示例 [1] 白秀水,刘敢,任保平. 西安金融、人才、技术三大要素市场培育与发展研究[R]. 西安:陕西师范大学西北经济发展研究中心,1998.(七)、对论文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性的注释,置于本页地脚,前面用圈码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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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收录甘肃政法学院学报》排名2008年度“复印报刊资料”法学期刊全文转载量第9位;《甘肃政法学院学报》荣获“第二届全国百强学报”称号并入选“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报核心期刊”;《甘肃政法学院学报》获“甘肃省优秀期刊”荣誉称号;《甘肃政法学院学报》入选2006年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甘肃政法学院学报》入选“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 2004年、2006年连续入选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目录,2008年入选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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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找到,应该就这个吧

如果不是英语系的话 这个能用

6000字。甘肃政法大学,位于甘肃省兰州市,是甘肃省属政法类普通本科院校,由中国政法大学对口支援。该校的商学院学生毕业论文需要字数达到6000字以上,而且全文采用word文档,格式有一定的要求。论文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

浅论公安管理应以人文为本 摘要:以人为本是现代管理的基本要求。以人为本就是要在管理中关怀人文。关怀人文是公安管理的深层主线,是现代警务革命的核心内容和价值目标追求。与群众路线和公安工作的宗旨具有内在的统一性。关怀人文既应重塑内在的深层次的管理理念,也应改革外在层面上的管理制度和方法。 关键词:公安 管理 关心 人文 公安管理是社会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管理的基本要求对是要国家、社会和人民负责。在我国,国家性质从根本上决定了三者之间具有内在的统一性。但在具体实施中,要想通过公安管理保持这种一致性,必须首先做到时时事事处处对人民负责。而要对人民负责就应该而且必须树立以人为本、关怀人文的管理理念。这既是公安管理应该关注的也是现代管理科学所重点强调的。由此观点出发、本文出发拟就公安管理为何和如何以人为本谈点粗浅认识。 一、人文关怀应该是公安管理的深层主线 公安管理是社会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管理主体——公安民警和做为管理对象重要范畴之一的民众都是社会重要的最具灵性的最根本的组成细胞。虽然从表面看来,管理做为一种协调、组织、指挥活动最根本的目的是服务服从于社会秩序的有序发展和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因而显得其与社会和国家之间具有某种天然的亲密联系。然而应该而且必须看到,这种特殊管理与个体之间却存在着直接的必然联系,甚至管理活动终极目的的实现也是通过与个体之间的联系得以发轫发展的。因而公安管理作为一种制度、规范、组织、建构始终都应以个体为核心展开。具体说就是应以个体的人性需求、个体的日常生活,个体的时空发展维度等内容构成的物质和精神两维世界为坐标体系并对之进行引导、疏通、限制、鼓励。由此,可以认为公安管理既是在个体基础之上形成的一种管理机制,构成了个体生存、发展的时空范围,是个体必需的生存环境和保障条件,同时也是个体生存、发展的基础。 二、关注人文是现代警务的核心内容,符合世界警务改革潮流。 世界范围内的警务革命已进行过三次,从其历程来看,尽管“革命”的内容在各国各个时期不尽相同,但其基本的走向是不断扩充警务管理的职能、权限、增加警员的数量,提高警队装备的现代化水平。然而在面临社会变化速度加快,现代化程度不断提高,治安形势依然严峻的当今时代,人们突然发现、上述措施仍难面对复杂多变的现实,而且警队内的腐败有不断升级的迹向。警务革命到底向何处去?在通过比较研究和历史研究后,一场全新的世界警务革命又启动了。目前的这场警务革命(或叫做第四次警务革命)波及范围更广,影响更大。其突出特点是以无增长改善论(指警队数量质量方面)和再造社会凝聚力(指警务与社会、公众关系方面)为理论基础,着重通过提高警员素质以增强警力,提高现代化装备水平与改善警民关系,警员职业修养以改善快速反应能力,强化主动提前式工作模式以治理治安根本,以科学综合指标体系取代单一评价体系来衡量警务工作水平,以多种巡逻守候取代单一快速的机械化巡逻。这种警务改革的核心实际上贯穿了以人为本的警务管理理念,一方面表现为警队要最大限度地挖掘警员的人本资源、提高其人文素质法,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将社区中的公民切实做为警察的最可信赖和依靠的盟友,也就是更加注重和强调了警务工作的社会属性,明确指出警员是服务者,公众是服务对象。要求警员“如果你没有为顾客服务,最好先找到你的服务对象。”警员要为顾客提供“绝对质量服务”(《二十一世纪世界警务发展战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4年4月版P219页)。这种带有极强商业性管理理念色彩的工作要求已经成为世界警务改革的潮流。因此,公安管理中关怀人、理解人、尊重人、保护人是一种世界潮流,不可逆转,不应忽视。 四、公安管理关怀人文与贯彻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本质具有统一性。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致胜法宝,是党一贯倡导的思想路线、组织路线、工作路线。贯彻群众路线就必然要求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要克服关门主义,神秘主义,官僚主义。这一理念体现在工作中就是要坚持公安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警队和警员要为人民管人汉安,而不能为治安管人民;要为人民谋利而不能与人民争利,要把人民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养活培育了警察,警察自然应为人民服务。也就是说公安管理必须以人文关怀为本,为此:第一,管理的指导思想必须向服务型转变。要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管理中贯穿服务思想。要加强对警队和警员的严格管理与教育,提高自身的人文素质。为此作为警队和警员要切实消除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的冷、横、硬现象,消除霸气、牛气等霸王遗风,不能把生活工作条件的艰苦,超负荷的工作量和角色痛苦作为“三难”“四冷”的理由。而应该通过进千家门、听百家言、解民众忧等方式凝聚人气增强双方的亲和感,赢得民心。应该说当警民关系不再是油水关系而真正成为鱼水关系时人文关怀才会具备基本的条件。周恩来同志在我国警察概念中冠以“人民”二字,就是为了体现我国警察关怀人民的本质属性。如再溯之长远,从警察的起源看这一职业也无不涵盖着人文关怀的深切意蕴。古人去:“警者敬言提醒,警钟长鸣”,察者:“祭祖察宗,究竟何风”。其中“敬言”就是尊敬群众,给群众言明有关事项。给群众“敬言提醒”在前,使群众“警钟长鸣”随后,体现了民为本,民在先的民本思想和关怀观念,古人尚且如此明确警民之关系,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能理解之,实践之呢?第三大力推行警务公开、简化办事程序,改革管理制度,提供便捷服务。警务公开是警务民主化的重要标志,没有警务公开就没有警务民主。公开的程度有多大,民主的成份就有多高。而且只有公开才能达到公正,也才能将纸上的监督变为现实的监督,防止腐败。而民主,公正恰恰是人文关怀中重要的具有较高层次的内容。所以缺乏公开的暗操做式的警务管理无法消弥与公众的隔阂,它更多关怀的可能是权力。而无法监督的权力除了极易走向专制,腐败之外,也不可真正关怀人文。简化办事程序是现代行政管理高效原则的必然要求。程序繁杂,办事拖拉,甚至在不给好处该办的不办给了好处不该办的乱办式的按油水关系为标志的办案理念指导下的工作,从根本上就是与关怀人文相悖的。必须摒弃。只有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效率,民众才会觉得公安机关可亲可爱可信,才会将不满厌恶,憎恨降到最低程度。同时对现有的警务管理制度要适时立、废、改。应以社会发展需求和个体权利、自由的最大满足为出发点、对户籍制度、交通管理制度、出入境管理制度等等进行改革,使其一方面解对社会变迁(如加快现代化,城市化进程,促进社会资源发挥效能,加快经济发展等)有益,另一方面能保障个人发挥才能,充分行使权利,自由。要千方百计地为民众个体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便其在公安机关和警员之中得到一个纳税人应有的尊重,为此,公安管理应该切实实践为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的原则,克服目前普遍存在的对各级行政首长和名类考核指标体系负责的误区。实践证明,这种管理极易导致利益驱动,导致与民众的对立,警察不能对指标负责,只能以人为本,为人民负责。 当前,我们所处的时代和社会正在快速发展,警务管理理念和模式应该而且必须适时做出反应,公安管理的业务范围已往显现出越来越宽泛的趋势,民众对公安工作和人民警察的依赖性比以往更强甚至会越来越强。与此相适应,警察服务于民众的领域也更为广阔,意义也更为重要。先进的公安管理模式和理念应该是最大限度地调动民警的积极性,创造性,而不是被动性反应,警务工作只有关怀人文,以人为本,才会有持久而旺盛的生命力,才会得到民众的支持。终取得相得益彰的双赢局面。 资料来源: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咋样

好像都是cssci扩展板。但是就个人的观察看,当然是行政法学研究。其一直是cssci,只是在这次2014-2015年的cssci的认定时,被降到了扩展板。

甘肃政法学院,我本人认为还是不错的。虽然学校的软硬条件设施可能比别的学校要差很多,但是我认为对于大学生来说,学校与专业固然重要,但是这只是外因,真正起决定性因素的就是个人本身这个内在因素吧。我是06年进入甘肃政法学院行政学院学习行政管理专业,起初自己也有好多不满和抱怨,但是当我毕业后顺利的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后,回顾大学四年,还是要感谢学校与学院的教育。在大学期间主要是学习如何去思考问题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所以只要自己努力也会在职场竞争中取得成功。我们班毕业后同学们的就业情况就相当的好,有考上国家公务员、省级公务员、司法系统的,也有进入大型国企如中石化、国家电网、中国电信工作的。希望大家能客观的来评价我的大学我的母校,反正我本人还是很怀念在大学四年在甘肃政法学院的生活的。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排名2008年度“复印报刊资料”法学期刊全文转载量第9位;《甘肃政法学院学报》荣获“第二届全国百强学报”称号并入选“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报核心期刊”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获“甘肃省优秀期刊”荣誉称号;《甘肃政法学院学报》入选2006年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甘肃政法学院学报》入选“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 2004年、2006年连续入选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目录,2008年入选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目录;2011年入选《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第6版);2015年首次入选“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综合评价AMI扩展期刊”。2015年再次入选《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第7版),被收录在“法律类核心期刊”之中。

随着法学硕士,特别是法律硕士的泛滥,越来越多的院校开办了法学、法律硕士,据不完全统计,开办院校高达近300所!部分法学院校的法学、法律硕士的招生名额远远多于本科生的招生。甚至一些以职业培训为主的,师资力量极度薄弱的高校也办起了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已经不再是关乎人与神的学科,已经泛滥成有几名教授或者副教授即可办起的普通学科。下面给大家介绍法学硕士比较好发表的核心期刊有哪些。1.人民检察杂志 北大核心期刊统计源期刊《人民检察》(半月刊)自1956年6月创刊至今已走过50余年的历程。是人民检察院的机关刊物、国家法律类核心期刊.

《人民检察》以“交流经验、指导业务”为宗旨,及时反映人民检察院的工作部署,交流推广各地检察机关工作经验,探讨法学理论、检察理论以及检察制度建设、法律适用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详实地记录我国检察事业及相关法学理论的发展历程。

2.甘肃政法学院学报杂志 北大核心期刊CSSCI南大核心期刊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双月刊)创刊于1986年,是由甘肃省教育厅主管、甘肃政法学院主办的法学类学术期刊,原名《政法学刊》,1994年改为现名,1995年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在国内公开发行。《甘肃政法学院学报》是法学类专业学术期刊,是我国重要的法学刊物,具有较为广泛的影响。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主编

1.《罪犯改造价值与冲突》,载《法学研究》,(被高校文科文摘转载),2001年第01期2.《对常见犯罪量刑基准的经验分析》,载《法学研究》,2009年02期3.《简论未成年人教养体制改革与立法》,载《现代法学》,1993年02期4 .《论刑罚配置中的法官裁量权》,载《中外法学》,2005年04期5.《多维视角下的犯罪评价 》,载《犯罪研究》,2003年第02期6.《秩序整合与法律示范》,载《中外法学》,2000年04月7.《论行刑教育化》,载《法律科学》,1999年第02期8.《刑法理性与规则意义》,载《人文杂志》,2002年第02期9.《制度性教养的命运与立法选择》,载《中外法学》,(《理性与秩序》转载,储槐植,陈兴良主编),2001年06月10.《依法治国与法文化传统.》,载《 探索》,1998年第02期11.《对推进中国法治的几点思考》,载《探索》, 1998年06期12.《中国社会转型期间的犯罪对策》,载《犯罪与改造研究》, 2001年01期13.《百年狱制改良的两大历史关联》,载《犯罪与改造研究》, 1999年05期14.《以权力制约权力》,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02年04期15.《完善并处罚金执行规则与制度的基本思考》,载《财产刑执行的调查与研究》,赵秉志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2007年11月16.《论行刑权的两种走势》,载《政治与法律》, 2001年第03期17.《劳教制度执行管理研究》,载《法学》, 2001年第06期18.《完善犯罪预防的重要尝试》,载《人民检察》, 2003年1月19.《寻找行刑法的原动力》,载《法学评论》, 2000年1月20.《关于“重返社会”的再探讨》,载《中国监狱学刊》,(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 , 2001年02期21.《只有创新,才有特色》,载《中国监狱学刊》 , 2000年01期22.《再谈假释适用》,载《中国监狱学刊》 , 2002年04期23.《宋代劳役监初探》,载《中国监狱学刊》,(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 , 1997年02期24.《我国行刑法制的现状与趋势》,载《刑事法评论》,陈兴良主编,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06卷25.《暂缓不起诉,并无不当》,载《社会科学报》,2003年4月1726.《从个案尝试看法律的生长点》,载《社会科学报》, 2003年7月1327.《也谈管制刑的法律调整》,载《中国刑事法杂志》,(被中国监狱学刊转载),2000年第04期28.《检察权与执行权的互动研究》,载《金陵法律评论》 ,2002年4月29.《减刑运作与刑罚的合理弹性》,载《云南法学》, 2002年2月30.《对非法经营罪的认定与处罚》,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02年3月31.《自由刑执行中的若干法律问题》,载《山东法学》,(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 1999年第01期32《减刑运作与刑罚合理弹性》,载《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1年01期33.《论刑事执行制度与法律的完善》,载《北京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2000年04期34.《完善未成年人教养制度的思路》,载《青少年犯罪研究》 ,(刊于《青少年犯罪问题》),1997年05期35.《抗日根据地的狱制特色》,载《现代法学》,1991年06期36.《劳动改造是中国行刑理论的核心》,载《探索》,1993年05期37.《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认定与处罚》,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1999年02期38.《从传统劳役刑看中国行刑制度的发展》,载《中外监狱史研究文集》,法律出版社,2002年07期39.《人性与刑罚 刑法适用问题研究》,长安出版社,2002年10月40.《关于金融犯罪认定的若干思考》,载《犯罪认定与刑罚研究》,重庆出版社,2000年07月41.《也谈完善刑事执行法制的基本思路》,载《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年01期42.《刑事执行中关键技术的运用和创新》(与聂宁、宗雄信合著),载《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3年01期43.《我国行刑权的合理构建》,载于《刑事法评论》,陈兴良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09卷44.《关于假释适用的若干认识》,载《广西政法干部管理学报》,2003年01期45.《论刑事执行监督的法律根据》,载《司法改革与理性选择》,重庆出版社2002年7月46.《完善犯罪预防的重要尝试——谈我国第一个“社会服务令”》,载《人民检察》,2003年03期47.《从司法预防视角谈社区矫正制度的发展思路》,载《法治论丛》,2004年02期48.《什么影响了我们的评判?——对一桩刑事案例的调查分析》,载《金陵法律评论》,2004年01期49.《刑罚、行刑法新解》,载《现代法学》 , 2001年第04期50.《社区矫正制度化的若干建议》(与万菁合著),载《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5年03期51.《普通累犯制度的法律解析》,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5年06期52.《犯罪学理论研究的现实困境》,载《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年05期53.《加强自由刑执行监督之我见》,载《人民检察》,2005年23期54.《推进社区矫正制度化的若干重要问题》,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6年04期55.《罪犯改造新模式的法理基础》,载《法学论坛》,2006年第04期56.《是历史清算,还是范式转换》,载《理性与秩序》,储槐植,陈兴良主编,法律出版社,2002年08月57《论量刑的合理性 》,载《西南大学学报》,2007年03月58.《解释犯罪与价值中立》,载《现代法学》,2004年02期59《 犯罪与法律责任的均衡之义》,载《法治论丛》,2008年05期60.《强制戒毒的现制调整与合理定位——实施<禁毒法>的两大要点》,载《犯罪学论丛》(第七卷),王牧主编,2009年09期61.《<违法行为教育矫治法>法案理应搁置》,[司法部重点课题《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刑法热点问题研究——惩治毒品犯罪的理论与实践》(07SFB1005)的部分成果],载《法学论坛》,2009年04期62.《也是犯罪与责任相均衡——对附条件“犯罪赔偿”的价值分析》,载《法律科学》,2009年04期63.《场所强戒由谁监督?》,载《中国刑事法杂志》 ,2009年05期64.《案外情节与人身危险性》,载《现代法学》,2006年04期65.《“组织涉黑”性质的界定及其引申》,载《重庆社会科学》,2010年01期66.《利用职务便利承揽设计业务获利的行为如何定性》,载《人民检察》,2010年14期70.《国际社会处罚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基本经验》(与范玉合著),载《中国审判》,2011年02期71.《社区矫正应向何处去——以重庆市试点情况为切入点》,载《刑事法评论》,陈兴良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01期72 .《再谈社区矫正制度方案的调整——以〈刑法修正案〉(八)的公布实施为视角》(合著),载《社会科学战线》(与郝川合著),2011年第04期。73.《涉黑犯罪财产之没收与追缴》,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11年第05期74.《限制死刑适用的司法途径――对内地某中等城市死刑裁量的考察分析 》,载《刑法评论》(第8卷),赵秉志主编 ,法律出版社,2005年12月75.《我国刑罚体系结构再协调问题之思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为分析样本》,载《中国检察官》,2011年13期76.《刑事执行中的检察监督》,载《中国检察》(书名),检察出版社,2003创刊卷77.《应确立常见犯罪的量刑规则——以许霆案为视角》,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8年第4期78.《我国刑罚体系结构再协调问题之思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为分析样本》,载《法商研究》,2011年03期79.《未成年人收容处遇的现实阻却——从向度关系视角》(与蔡伟文合著),载《青少年犯罪问题》,2012年02期80.《划分盗窃犯罪圈的基本规律》,载《现代法学》,2011年第04期81.《简谈劳教强戒模式》,载《犯罪与改造研究》, 2003年02期82.《合理调整长期自由刑执行的杠杆》(合著),[2010年教育部重点项目“文本何以承载其重——破解量刑合理性的路径”](项目编号:10XJA820004)的阶段性成果),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12年05期,转载《刑罚体系结构的改革与完善》,赵秉志主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07月83.《建立量刑规则体系与判罚说理机制》,载《检察日报》,2013年01月25日84.《记载量刑经验的制度方式——以〈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为分析样》(与张孟东合著),载《人民司法》,2012年23期85.《再谈监禁刑执行变更范式的转换.Reconsideration of the Conversion of Change Type of Imprisonment Enforcement》,载《政法论丛》,2012年06期86.《开启理性判罚之门——由公诉人建议量刑谈起》(与娄永涛合著),载《理论月刊》,2013年02期87.《社区戒毒康复机制研究——以贵州“阳光工程”为分析样本》(与张凯伦合著),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01期88.《专家学者谈瘦肉精与食品安全监管》(与李洁等合著),载《中国审判》,2011年05期89.《“慎罚”的当代诠释——由《刑法修正案(八)》展开.Contemporary Interpretation of Cautious Punishment:Comment on the Criminal Law Amendment (8)》,载《浙江社会科学》,2013年03期90.《为重构刑罚学说寻求新方法》,载《法学研究》,2013年01期91.《新增禁令于管制的理性诠释》,载《当代法学》,2013年06期92.《改写历史的两种手法:再论劳动教养制度改革》(合著),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3年03期 93.《修法视阈:证据犯罪罪名体系的重构》(合著),载《江苏社会科学》,2014年03期 94.《社区矫正语境中的观护与观察》(与程炀合著),载《海峡法学》,2014年01期 95.《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 着力化解涉诉信访》,载《人民法院报》,2014-05-01 96.《检视“打黑”对策》,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14年03期 97.《判罚结论的理性证立——由量刑说理切入》(与张孟东合著),载《法律科学》,2015年06期 98.《论量刑情节的侦查取证》(与揭萍合著),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5年05期 99.《后劳教时代预防犯罪资源的再利用》(与张凯伦合著),载《法律适用》,2016年03期 100.《毒品消费与供给关系实证分析——以江西省毒情为样本》(与揭萍合著),载《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6年01期 101.《对“运动式”治理毒品的反思——由N市“百城禁毒会战”的开展切入》(与揭萍合著),载《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6年01期

自1992年参加工作以来,已正式出版学术专著4部,译著4部,普法类专著2部,主编教材、杂志和论文集6部;主持2008年度司法部法治理论重点项目1项(《宗教活动法律化研究》)、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项目1项(《北京市地方立法的民主化和科学化问题研究:以实证分析与成本效益评估为中心》),主持完成国际横向交流课题2项(《中国欠发达地区农民法律意识调查》和《邯郸市电子政务和信息法制研究》)、200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项目1项(《全球化背景下的东亚法治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亚洲研究中心委托科研课题1项(《东亚法学研究和法治问题初探》)、中国人民大学2004年度青年科研课题1项(《法律与全球化一般理论研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青年课题1项(《法经济学课题体系与案例教学》),参与完成国家级课题6项、省级课题5项;在《新华文摘》、《中国法学》、《法制与社会发展》、《中国人民大学学报》、《法学家》、《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等国家和省部级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70余篇,参编教材和入选论文集10余部。 《法经济学范式》(个人专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年4月版。《法律与经济推理:寻找中国问题的解决》(个人专著),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年4月版。《全球化与中国法制的回应》(个人专著),四川人民出版社2002年8月版。《法律的成本效益分析》(个人专著),兰州大学出版社2000年4月版。《朝阳法律评论》第一期(主编),中国华侨出版社2009年4月版。《法经济学应用研究》论文集(主编),法律出版社2006年10月版。《法律硕士学位论文范例》论文集(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5月版。其中收录本人文章《中国法律硕士教育培养模式的改革》、《法律硕士学位论文写作笔谈》。《美国法学经典论文选:以最高引证率为依据)》(编选),法律出版社2008年5月版。《美国法律思想经典》(编选),法律出版社2008年5月出版。《公平与福利》,【美】路易斯·卡普洛 斯蒂文·沙维尔/著 冯玉军、涂永前/译,法律出版社2007年10月版。《发展进程中的国家与法律》,【美】安·塞德曼 罗伯特·塞德曼/著 冯玉军、俞飞/译,法律出版社2006年9月版。《银行法律基础知识》(主编),金融出版社2004年11月版。《证券法律基础知识》(主编),金融出版社2004年12月版。《保险法律基础知识》(主编),金融出版社2004年12月版。《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研究:概念、体系、结构》论文集,副主编,60万字,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9年2月版。《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前沿研究》论文集(副主编),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5年8月版。《正说明清九大奇案》(个人专著),黄山书社2009年1月版。《衙门里这些事儿——法律大讲堂》(个人专著),法律出版社2007年12月版。 1.《单双号限行与公民社会中的权利冲突及其解决》,载《法学家》2008年第5期。2.“中国都市住宅立退问题に関する法律的経済的分析”(日文),载日本国《山梨大学法学院学报》2008年第3期(2008年7月出刊),西村幸次郎、格日乐合译。3.“法律全球化的可能之道与东亚法治的建构”,载中国人民大学亚洲研究中心编《亚洲学术》(2007),人民出版社2008年7月版。4.“法律与发展的中国经验”国际研讨会综述,载《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年第5期。5.“在改革发展中体现中国特色——法律与发展的中国经验学术研讨会述要”,载《人民日报》(理论版)2008年6月30日07版。6.“西法东渐与学术自觉:中国移植外国法研究的回顾与展望”,载《甘肃社会科学》2008年第3期。转载于复印报刊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08年第9期。7.“保障人民的表达权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载《青年记者》2008年3月。8. “论东亚共通法的建构”,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8年第2期。9.“全球化背景下的公民文化与法治秩序”,载《社会科学研究》2008年第1期。10.“让人说话,天不会塌——解析‘表达权’”,载《人民日报》(理论版)2008年1月30日。11.“中国城市房屋拆迁问题与物权法的完善”,载《学术研究》2008年第2期。12.“公平还是福利?这是一个问题”,载《西部法学评论》2008年第1期。13.“如何走出拆迁纠纷的法律困境”,载《新华文摘》2007年第19期(10月5日)。14.“权利、权利与利益的博弈——中国城市房屋拆迁问题的法律与经济分析”,3万字,载《中国法学》2007年第4期。15. “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载《法制日报》2007-10-21。16.“借鉴国际法治文明成果,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载《光明日报》2007年12月17日第九版“法治”,15000字。17.“如何走出拆迁纠纷的法律困境”,载《光明日报》2007年5月26日。18.“当代美国法律思想的研究谱系”,载《法学家》2007年第6期。19. “历史”的幻象与超越——“法治”的历史阐释及其对亚洲的启示”,载《中美法律评论》2007年第2期。20.“政府信息公开尚存几大盲区”,载《人民政协报》2007年6月4日,B4版,2000字。21.“奥林匹克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初探”,载《法学论坛》2007年第4期。22.“法律发展理论的论证及其应用”,载《中国法学文档》第二辑(2006年)。23.“论体育法与人权保护”,载《华侨大学法学论丛》2006年第1卷。24.“略论全球化理论的研究语境”,载《法学家》2005年第2期(总第89期)。25.“法经济学范式的知识基础研究”,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5年第4期。26.“论体育法与人权保护”,载《西北师范大学学报》2005年第3期。27.“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法经济学分析”,载《首都师范大学学报》2005年第4期。收录于《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经济法学》。28.“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载《光明日报》(理论版)2005年1月5日。29.“略论法学研究范式的历史类型”,载《成人高教学刊》2005年第1期。30.“权利、权利与利益的博弈——《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法经济学分析”,载《洪范法律评论》2005年(总第3期)。31.“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发展报告:法学理论2005”,编入《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发展报告:精品与评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32.“法经济学范式研究与理论阐释”,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4年第1期。33.“法律与全球化的实现途径刍议”,载《求是学刊》2004年第1期。34.“主权与知识产权全球化”,弗莱德.H.凯特/著 冯玉军/译 周静/校,收录《法律与全球化:实践背后的理论》,朱景文主编,法律出版社2004年4月版。35.“‘法律与全球化——实践背后的理论’研讨会纪要”,收录《法律与全球化:实践背后的理论》,朱景文主编,法律出版社2004年4月版。36.“略论法学研究范式的历史类型”,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4年第5期。收录于《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04。37.“法律经济学研究的理论回顾”,载吕景胜等主编《法学理论前沿》,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版。38.“‘法治’的历史阐释及其对现实的启示”,载《法学家》2003年第4期(总第79期)。39.“法律全球化与本土化之争及其超越”,载《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季刊)2003年第1期。收录于《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法理学法史学》。40.“世界法的研究进路及其历史检讨”,载《金陵法学评论》2003年春季卷(总第5期)。41.“法理情深 终生求索”,载《高校理论战线》2003年第4期(总第79期)。42.《法律与全球化一般理论述评》,载《中国法学》2002年第4期。“‘法律与全球化——实践背后的理论’研讨会纪要”,载《法学家》2002年第6期。(第二作者)收录于《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法理学法史学》。43.“法律的交易成本分析”,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1年第6期。收录于《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新兴学科》2002年第4期。44.“法律市场论略”,载《烟台大学学报》2002年第4期。45. “法律与全球化一般理论述评”,载《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五),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出版。46.“世界法的学说史研究”,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2年第4期。47.“爱国与守法”,载2001年12月25日《光明日报》(理论版)48. “法律供给及其影响因素分析”,载《山东大学学报》(哲社版)2001年第6期。49.“合同法的交易成本分析”,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1年第5期。50.“后现代法学理论述评”,载《现代法学》2001年第2期。51.“西部大开发的法制研究视野”,载《发展》2001年第12期。52.“法制改革及法治化过程的成本效益分析”,原载《天府新论》2000年第2期,收录于.《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新思路》2001年第3期。53.“论法律均衡”,《西北师范大学学报》。54. “法律经济分析的理论前提”,载《甘肃理论学刊》2000年第3期。55. “合同法的经济学透视”,载《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00年第1期。56.“论西部经济发展的法制促进”,载《法学家》1999年第3期。57.“物权法的经济学透视”,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1999年第4期。58.“国家法与民间法的经济分析”,载《甘肃社会科学》1999年第2期。59.“法律经济学论略”,原载《西北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1999年第4期,收录于《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新兴学科》1999年第4期。60.“法律的成本效益分析导论”,载《甘肃社会科学》1999年第5期。61.“论西部法律文化与区域法制创建”,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1999年第1期。62. “西部法律文化的概念界定和研究方法”,载《天水师专学报》1999年第1期。63.“论经济法律效益的实现”,原载《兰州大学学报》1998年第1期,收录于《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经济法学》1998年第4期。64.“论经济法律成本函数及其降低方略”,《西北师范大学学报》1998年第5期。65.“中国西部社会法律意识变迁及其特征”,原载《现代法学》1998年第5期,收录于《高校文科学报文摘》1999年第1期。66.“西部法律文化的地缘特征”,载《发展》1998年第11期。67. “‘兰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经济分析”,载《发展》1998年第8期。68.“中央法与地方法的经济分析”,载《发展》1998年第7期。69.“‘严打’的经济学分析”,载《兰州大学学报》1997年第4期。70.“融资租赁的经济法律分析”,载《发展》1997年第7期。71.“试论经济立法与节约交易成本的关系”,载《科学、经济、社会》1997年第3期。72. “论经济立法中的交易费用规律”,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1997年第3期。73.“经济法律的效益功能分析”,载《兰州学刊》,1997年第6期。74. “当前的受贿和挪用公款犯罪初探”,载《发展》1997年第3期。75.“中国亟需建立特色法律援助制度”,载《发展》1997年第9期。76. “市场经济法制建设与效益法律观的确立”,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1997年第2期77.“典当业的法律思考”, 《发展》1996年第7期,收录于《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民商法学》。78.“法律经济学方法论研究”,载《兰州学刊》1996年第3期。79. “经济立法的效益浅论”,载《法律与社会》1995年第6期。80. “抗日战争时期的中美日三国关系评析”,载《奇观、壮举、伟业》,兰州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81. “民主社会主义理论特征分析”,载《挑战、机遇、改革》,甘肃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参编马长山主编《法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三章。参编朱景文主编:《法理学》(“十一五”规划教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两章。参编吕世伦主编《西方法律思想源流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一章参编徐孟洲主编:《实用法律基础》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前三章,并担任电视播讲。参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两课”示范教材《法律基础》(专科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一、三章。编写“法律硕士考试法理学测试题解”,载曾宪义总主编《2003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联考自测试题题解》,法律出版社2002年11月出版。编写“法律硕士考试法理学串讲讲义”,载曾宪义主编《2003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串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11月出版。参编石天杰主编大学用马列原理教材《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甘肃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论文“法律与全球化一般理论述评”、“主权与知识产权全球化”(译稿),载入朱景文主编《法律与全球化——实践背后的理论》,法律出版社2003年1月出版。论文“现代法治的价值追求:公正与效率的最佳结合”(孙国华 冯玉军),载入曹建明主编《公正与效率的法理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4月版。论文“西部法律文化的培植”,载王文学等编《中国西部开发与法律制度建设》,兰州大学出版社2000年10月版。论文“论西部发展的法律促进”,载《宏观经济法制文集》(北京市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编),2001年1月。论文“抗日战争时期的中美日三国关系评析”,载《奇观、壮举、伟业》,兰州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论文“民主社会主义理论特征分析”,载《挑战、机遇、改革》,甘肃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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