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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类论文的参考文献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4-07-02 15:05:53

离婚类论文的参考文献有哪些

我国离婚过错赔偿制度之缺陷及其完善内容摘要: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因家庭暴力、非法同居、重婚等原因导致的离婚案件逐年增多,严重影响着家庭和社会的稳定。为此,《婚姻法》重新修改并颁布实施,并确立了离婚过错赔偿法律制度。但由于我国离婚损害赔偿法律制度存在诸多缺陷,还不能对离婚时无过错方或受害方的权益予以有效保护,还需要通过立法加以修改和完善。关键词:离婚 过错赔偿 完善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婚姻家庭等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离婚案件逐年增多,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每年约有40万个家庭解体,家庭暴力、婚外情、通奸、重婚是导致婚姻破裂的主要原因。面对以上现状,人们一方面渴求婚姻自由,追求着婚姻的质量,另一方面又对导致婚姻破裂的各种不道德的和违法的行为深恶痛绝,希望国家立法加以制止。正基于此,2001年《婚姻法》重新修改并颁布实施。新《婚姻法》与过去相比,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便是确立了离婚过错赔偿制度。人们对此寄予厚望,希望借此维护婚姻的纯洁、稳定,或者至少要使离婚时无过错方的利益保护。然而,该法律制度的实施效果与人们的期望相去甚远,并不乐观。究其因,我国离婚损害赔偿法律制度在具体设计上还存在许多缺陷,还需要通过立法加以修改和完善。一、问题的提出:一则经典案例简介及评析。2002年,某男之妻生育一子,该男怀疑其子并非自己亲生,于是瞒着妻子做了DNA亲子鉴定,鉴定结果不出所料,“儿子“非己所出,而是妻子与他人通奸所生。一年后,该男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妻子给予精神损害赔偿2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被告妻子与他人通奸并生育一子属实,但丈夫不能证明妻子有重婚或非法同居的事实,丈夫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不符合《婚姻法》之相关规定。于是判决准予离婚,但驳回原告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显然,以上判决从现行《婚姻法》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具体规定看是合法的,但笔者认为该判决又明显存在问题,其一,不符合社会主流的道德判断和价值判断;其二,有悖于民事侵权的一般理论和原则。因为按照民法的侵权理论规定,只要侵权人实施了不法行为,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利,并导致了不法侵害后果,且不法侵害行为与损害后果有直接因果关系,侵权人就应当承担侵权法律责任。本案中,妻子与他人通奸并生育一子,违反了《婚姻法》,侵害了丈夫的配偶权、生育权已及名誉等权利,导致丈夫精神受到损害以及婚姻关系破裂,完全具备一般民事侵权的构成要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可见我国现行《婚姻法》有关离婚损害赔偿法律制度存在较大缺陷,需要修改和完善。二、我国离婚过错赔偿法律制度的具体规定及缺陷所在。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法律制度,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的,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失予以物质赔偿的法律制度。我国新《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下称《解释(一)》)第二十八条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以上规定基本确立起了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法律制度,该制度体现了惩罚、保护与补偿的功效,实施以来对进一步保护公民特别是妇女的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仍存在一些缺陷,主要表现如下:(一)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义务主体范围规定过窄,致使权利主体权益不能得到充分保护。《婚姻法》第四十六条将有权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主体范围限制为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即请求权主体只能是无过错的夫或妻,这一规定严重限制了赔偿权利主体的范围。1、根据该规定,有过错者、不管其过错大小、过错性质是否严重,都无权请求赔偿的。但在现实生活中,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很难说全是一方过错、另一方毫无过错。如夫妻一方可能因另一方不关心自己、懒惰、与自己的父母相处不和睦等原因而产生婚外情或实施家庭暴力并最终导致离婚,如果一方仅仅因为不关心、懒惰这类相对较小的过错就丧失对具有重婚、非法同居、家庭暴力等重大过错一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这不能不说有失公允。这样的情况在现实生活和审判实践中是大量存在的,如果在离婚案件中出现大量过错相对较小的一方丧失请求赔偿权的状况,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作用就很难正常发挥,很难取得立法本意上良好的预期效果。2、该规定将赔偿权利人仅限于夫或妻,并不包括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然而《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三)、(四)两项即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行为的侵害对象并不仅限于夫或妻,还有可能是与婚姻关系当事人共同生活的其他家庭成员,如子女、岳父母、公婆等。在现实生活中,因婚姻当事人一方暴力侵害、遗弃、虐待其他家庭成员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不在少数,如丈夫虐待岳父母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妻子起诉离婚,在此情况下,岳父母可否对女婿提起损害赔偿?若不可以,则《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第(三)、(四)项就无存在必要,或者说应当合并、并修改为“(三)过错方对无过错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行为的”,因为其他家庭成员不能因为离婚关系当事人的暴力、虐待或遗弃行为而在离婚诉讼中提起损害赔偿。但这显然是与立法意图相悖的。3、《婚姻法》及其《解释(一)》的有关条款把赔偿义务人限定为无过错方的配偶即过错一方,排斥了婚姻当事人以外的、破坏合法婚姻关系的第三者。虽然,《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没有明确规定无过错方可以向谁提出赔偿请求,即未明确规定赔偿义务主体,但从该条所蕴涵的语意不难看出立法者心中的赔偿义务主体就是有过错的配偶一方;而《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则明确把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限定为无过错方的配偶即过错一方。笔者认为,损害赔偿义务人限制在夫妻双方的范围之内,这使得受害人在权利保护上受到影响,实际上是免除了共同侵权人的连带责任。若第三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非法同居、重婚导致离婚的,合法婚姻关系的无过错方应有权在离婚诉讼中向其主张损害赔偿,如第三者的违法行为得不到法律制裁,显失公平正义,且与社会公德相悖。(二)离婚损害赔偿以赔偿权利人无过错为前提条件,不符合民事侵权的基本归责原则 。在我国传统民法侵权理论中,民事侵权的归责原则一般有两种,即过错归责原则和无过错归责原则。过错归责原则以侵权人主观有过错为其承担民事侵权责任的要件之一,与之相反,无过错归责原则不要求侵权人主观上存在过错。但无论是过错归责原则和无过错归责原则,它们都是以加害人有无过错作为判断其是否承担侵权责任的标准,而不是以受害人有无过错作为判断加害人是否承担侵权责任的标准,受害人有无过错只能作为是否可以减轻加害人侵权责任的因素。婚姻关系属民事关系的一种,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应当适用民事法律的基本归责原则,即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应当以侵权人有无重大过错、而不是以受害人有无过错作为决定侵权人是否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依据。而我国现行《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无过错方“才有权在离婚时要求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有过错者是无权提出请求和获得赔偿的,这明显违背我国民法中有关民事侵权的基本归责原则规定的。事实上,导致离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很多离婚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只是过错程度不同而已。如果仅仅允许“无过错方“才可请求损害赔偿,这将使得离婚案件中过错较小的“弱势一方“失去损害赔偿请求权,甚至被重婚者、同居者、实施家庭暴力者以此作为抗辩,使受害者赔偿请求落空。(三)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过于局限,大量致使婚姻家庭破裂的过错行为得不到法律的制裁。《婚姻法》第四十六条列举了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四种情形,但现实生活中,情况是复杂的,重大过错行为不可能为列举的四种情形所能全部涵盖,如前面案例介绍的那样,发生婚外性行为但未达到“非法同居“或重婚程度而对配偶一方造成严重伤害的,应不应赔偿?严格地说,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对过错行为破坏婚姻家庭关系并导致婚姻破裂结果的赔偿制度。这种过错,不论是何种形式,只要违背了婚姻法的基本原则,达到一定程度导致婚姻破裂,都应承担赔偿之责。《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以示例的方式对众多的过错予以了较大的限制,仅列举了四种情形,那么这四种情形之外的其他较为严重的过错只能由道德规范来调整。事实上,这种将其它过错行为推归于道德规范调整的限制不仅在理论上缺乏支撑,在现实生活中也难获公众认可。比如日常生活中并不少见的通奸、吸毒、赌博等现象,就是一个很典型的问题,如果夫妻一方有这些行为,给另一方所造成的损害在某些程度上并不亚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四种情形,它同样会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成为离婚的直接原因。三、完善我国离婚过错赔偿法律制度的建议建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鉴于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简略及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的上述不足,笔者认为,有必要对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完善:(一)放宽赔偿权利主体限制,拓宽赔偿义务主体范围。对于赔偿权利主体,笔者认为,首先在审判实践中不能拘泥于该条所限制的“无过错者“,而应依照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和民法原则,采取区别过错、过错相抵的原则来裁判案件。只要一方存在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赔偿情形,另一方不论有无过错及过错大小,都允许其提出赔偿请求。同样,也应允许另一方提出相应的抗辩,并在审判中查清损害的事实,区分过错的有无、大小和程度,在过错相抵之后,由过错大的一方予以赔偿。这样,才能体现审判的公平和公正,才能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其次,赔偿权利主体也不应仅限于夫妻,要真正发挥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应有功效,就应当扩大赔偿权利主体,使其包括与婚姻当事人双方共同生活的、受婚姻过错方暴力侵害或虐待、遗弃的其他家庭成员。例如,因暴力侵害、虐待、遗弃婚姻关系当事人以外的其他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应允许受害者独立请求损害赔偿,或者在离婚诉讼中以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者名义要求过错方赔偿,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具体在实践中如何操作,还有待于最高院进一步作出司法解释。对于赔偿义务主体,笔者认为也应拓宽其范围。对于第三者虽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应根据实际情况考察第三者是否“明知“,若为“明知“,则第三者应作为共同侵权者,承担连带责任。瑞士、美国、日本等国和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即有类似的规定。我国《婚姻法》也应把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同居的故意侵害合法婚姻关系的第三者纳入离婚损害赔偿的义务主体范围之内,以在赔偿主体上趋以完备。(二)离婚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应当适用民法理论中的过错赔偿原则。对于目前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笔者认为,离婚损害赔偿的提出不应要求赔偿请求权人无过错,而应适用民法理论中的过错赔偿原则和责任相抵原则,只要一方存在婚姻法规定的过错情形,另一方不论有无过错及过错大小,都有权提出赔偿请求。同样,也应允许另一方提出相应的抗辩,由法官在审判中查清损害的事实,区分过错的有无和大小,在过错相抵之后,由过错大的一方赔偿过错较小的一方,如果双方过错相等,则可以不予赔偿。这样,才能体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意图也才能得到充分体现。(三)增加有权提起离婚损害赔偿之法定情形,扩大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适用范围。对于离婚损害赔偿适用的法定情形和范围,笔者以为,除了新《婚姻法》第46条已经规定的四种情形外,还应当增加诸如通奸、长期吸毒、赌博等重大的、情节严重的其他过错行为,以体现法律的尊严、公平和正义。在法律条文的表述上,可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中增加一项:“(五)通奸、长期吸毒、赌博等其他严重过错行为。“司法实践中可由法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自由裁量。参考文献[1]赵旋.“试论《婚姻法》中离婚赔偿制度”.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第三期,2002年9月。[2]夏韦.“保护离婚无过错方合法权益问题探讨”.遵义师范学院学报,2002.03期。[3]吴晓芳.“登记离婚后的损害赔偿问题”.法律适用,2004.06期。

divorce damages systemDivorce damages system is the spouse of one spouse against the law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others, led to the breakdown of the marriage at the time of divorce, the spouse at fault for the innocent spouse suffered material and moral damage to bear civil liability legal 28, 2001 for implementation of the revised "Marriage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provisions of the new system of divorce 46 of the Act provides that: as a result of bigamy, cohabitation with others in the spouse, domestic violence, abuse, abandonment of family members as a result of divorce, the innocent party has the right to claim is adapted to the new situation of China's adjustment to divorc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needs of new situations, reflecting the wishes of the broad masses of the people and is conducive to safeguarding the legitimate marriage, the protection of the innocent party's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innocent party of sanctions damages the system reflects the country's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have entered a new period after the marriage and family relations of the practical establishment of a divorce damages is to strengthen the socialist legal system, improve China's legal system needs a divorce is a divorce under the new circumstances to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parties needs of the judiciary to make laws damages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system, is of great practical significance, it reflects the essential requirement of the obligations of marriage, a marriage party a clear commitment by the moral obligations and responsibilities of marriage; marriage for the innocent party's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provided legal protection Effectively curbed bigamy, cohabited, and other illegal acts, and thus achieve the maintenance of marriage and family stability and social stability of purpose; improve its legislation to make marriage law from a different perspective on marriage violated the rights of the regulation violations, norms and sanctions As a result, China's divorce legislation more scientific and feasible, and with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into line with , civil liability for damages shall be constituted at the same time there is a legal offense, the fact that there is damage, there is a causal relationship, there are four elements of subjective fault. To assume responsibility for damages is the fault of the principle of attribution of responsibility for violations and the fact that damage to the causal link between presumed to as a civil liability for damages and relief measures for divorce, the main function is to fill the damage, mental Wei Fu, prevention and sanctions damages the legal reasons, including bigamy, cohabitation with others in the spouse, domestic violence, abuse, abandonment of family members as a result of divorce, and so damages claim is limited to the main body of the innocent damages the exercise of the right to request time, in favor of the author, not only can be made at the time of divorce, or after a divorce, but the statute of limitations to 1 basis of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on the application of the several issues (a)" of Article 30 provides that in reality the exercise of the right to request a divorce damages should distinguish between the following circumstances:First, in line with the "Marriage Law" Article 46 provides that the innocent party to the People's Court as a plaintiff's damages request must be filed with the divorce proceedings at the same time, that is, claims to be in the clear, the people's court ruling in divorce Together to make a the People's Court accepted the divorce cases have been associated with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the parties in writing inform the parties, not the plaintiff's request, as for the right to give up on and lose the right to claim plaintiff in the divorce proceedings, even made a request for damages, but the ruling People's Court allowed the divorce, the parties request the right to exist as a result of the loss can not be the basis of , in line with the "Marriage Law" Article 46 provides that the innocent party as a defendant in divorce cases, if the defendant agreed to a divorce, in divorce proceedings for damages; If the defendant does not agree to divorce, which is not based on prejudice against The request for compensation, after a divorce can be on this year filed a separate , the innocent party as a defendant in divorce cases, the first trial was not based on the "Marriage Law" Article 46 provides for damages at the request put forward by the second instance, should be the people's court mediation, conciliation fails, the parties may, after a divorce During the year further assume the main responsibility for damages can only be illegal and result in the implementation of legal divorce, the spouse at regard to divorce damages the application process, the new "Marriage" author believes that divorce damages not only apply to the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s for registration of divorce, but also in the process of divorce , based on the private nature of the marriage law, divorce, the couple agreed that the administrative cases, if the two sides on the issue of damages divorce agreement has been reached, the law should respect the will of the parties do not have to intervene; if the two sides on the issue of divorce damages can not reach an agreement , Through divorce proceedings, the people's court ruling in accordance with the damages should include physical damage and mental , civil liability for damages should be the way Jiancai property and responsibility of non-responsibility of the property in two damages by the amount of the couple consult if they fail to reach consensus, at the discretion of the damages payment of the way, I believe that the couple may be consulted if they fail to reach consensus, the people's court damages should in principle be a one-time payment. If there is a one-time payment difficulties can be paid in of installments, the right to request, the court may order the obligation to provide collateral or guarantee the signing of the contract guarantee to guarantee payment short, divorce damages in the Chinese system of divorce as a measure of relief system is to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a marriage party needed a final damages the establishment of a system so that no-fault divorce when one spouse to be in material compensation, fully embodies the "Marriage Law" on the side of the victims of concern and , China's divorce compensation for the damage is still a lack of practical experience, in theory, many related issues can not form a unified opinion, the legislative inevitably order for the divorce damages the system more fully to fill the moral damage, to console the injured party to fill the loss of property, the function of sanctions innocent party in a divorce damages the way of evidence, as well as damage to the spirit of the solatium provisions in areas such as the need to further supplement And the increase in judicial practice and in-depth study of the theory, China's divorce compensation for damage to the system will become more perfect marriage of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parties will be more comprehensive protection.

论文常被用来进行科学研究和描述科研成果的文章。它既是探讨问题进行科学研究的一种手段,又是描述科研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论文格式封面论文常指用来进行科学研究和描述科研成果的文章。它既是探讨问题进行科学研究的一种手段,又是描述科研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它包括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学位论文、科技论文、成果论文等,总称为论文[1]。论文格式就是指进行论文写作时的样式要求,以及写作标准。直观的说,论文格式就是论文达到可公之于众的标准样式和内容要求。结构论文一般由题名、作者、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附录等部分组成,其中部分组成(例如附录)可有可无。论文各组成的排序为:题名、作者、摘要、关键词、英文题名、英文摘要、英文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附录和致谢[2]。题目1.题名规范题名应简明、具体、确切,能概括论文的特定内容,有助于选定关键词,符合编制题录、索引和检索的有关原则。2.命题方式简明扼要,提纲挈领。3.英文题名方法①英文题名以短语为主要形式,尤以名词短语最常见,即题名基本上由一个或几个名词加上其前置和(或)后置定语构成;短语型题名要确定好中心词,再进行前后修饰。各个词的顺序很重要,词序不当,会导致表达不准。②一般不要用陈述句,因为题名主要起标示作用,而陈述句容易使题名具有判断式的语义,且不够精炼和醒目。少数情况(评述性、综述性和驳斥性)下可以用疑问句做题名,因为疑问句有探讨性语气,易引起读者兴趣。③同一篇论文的英文题名与中文题名内容上应一致,但不等于说词语要一一对应。在许多情况下,个别非实质性的词可以省略或变动。④国外科技期刊一般对题名字数有所限制,有的规定题名不超过2行,每行不超过42个印刷符号和空格;有的要求题名不超过14个词。这些规定可供我们参考。⑤在论文的英文题名中。凡可用可不用的冠词均不用。摘要摘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3]。摘要的规范摘要是对论文的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要求扼要地说明研究工作的目的、研究方法和最终结论等,重点是结论,是一篇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的短文,可以引用、推广。关键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计算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分析,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参见《汉语主题词表》和《世界汉语主题词表》)。

婚礼策划论文参考文献有哪些类型

您好,您是指西式婚礼,还是中式婚礼呢? 东西方文化的差异吗,所以婚礼一些习俗和风俗是不一样的。中式的礼记、唐律、明律等;西式的话,参考圣经就可以了

参考文献的类型有哪些

参考文献是在学术研究过程中,对某一著作或论文的整体或部分的参考借鉴。著作中征引过的文献须在文中注明出处,并列于文后参考文献中。下面是我整理的参考文献的类型有哪些,欢迎大家阅览。

参考文献的类型

1、根据GB3469 规定,各类常用文献标识如下:

①期刊〔J〕

②专著〔M〕

③论文集〔C〕

④学位论文〔D〕

⑤专利〔P〕

⑥标准〔S〕

⑦报纸〔N〕

⑧技术报告〔R〕

2、电子文献载体类型用双字母标识,具体如下:

①磁带〔MT〕

②磁盘〔DK〕

③光盘〔CD〕

④联机网络〔OL〕

3、电子文献载体类型的参考文献类型标识方法为:〔文献类型标识/载体类型标识〕。例如:

①联机网上数据库〔DB/OL〕

②磁带数据库〔DB/MT〕

③光盘图书〔M/CD〕

④磁盘软件〔CP/DK〕

⑤网上期刊〔J/OL〕

⑥网上电子公告〔EB/OL〕

参考文献的'格式

1 、期刊作者.题名[J].刊名,出版年,卷(期)∶起止页码

2、 专著作者.书名[M].版本(第一版不著录).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3、 论文集作者.题名[C].编者.论文集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4 、学位论文作者.题名[D].保存地点.保存单位.年份

5 、专利文献题名[P].国别.专利文献种类.专利号.出版日期

6、 标准编号.标准名称[S]

7、 报纸作者.题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

8 、报告作者.题名[R].保存地点.年份

9 、电子文献作者.题名〔电子文献及载体类型标识〕.文献出处,日期

一、举例

1、期刊论文

[1] 周庆荣,张泽廷,朱美文,等.固体溶质在含夹带剂超临界流体中的溶解度[J].化工学报,1995(3):317—323

[2] Dobbs J M Wong J M. Modification of supercritical fluid phasebehavior using polor coselvent [J]. Ind Eng Chem Res 198726:56

[3] 刘仲能,金文清.合成医药中间体4-甲基咪唑的研究〔J〕.精细化工,2002(2):103-105

[4] Mesquita A C Mori M N Vieira J M et al . Vinyl acetate polymerization by ionizing radiation[J].Radiation Physics and Chemistry2002 63:465

2、专著

[1] 蒋挺大.亮聚糖[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

[2] Kortun G. Reflectance Spectroscopy[M].New York: Spring-Verlag1969

3、论文集

[1] 郭宏,王熊,刘宗林.膜分离技术在大豆分离蛋白生产中综合利用的研究[C].//余立新.第三届全国膜和膜过程学术报告会议论文集.北京:高教出版社,

[2] Eiben A E vander Hauw J 3-SAT with adaptive genetic algorithms[C].//Proc 4th IEEE Conf Evolutionary : IEEE Press

4、学位论文

[1] 陈金梅.氟石膏生产早强快硬水泥的试验研究[D].西安:西安建筑科学大学,2000

[2] Chrisstoffels L A transport as a mechanistic tool in supramolecular chemistry〔D〕.The Netherland:Twente

5、专利文献

[1] Hasegawa Toshiyuki Yoshidaet Coating composition[P].EP

[2] 仲前昌夫, 佐藤寿昭. 感光性树脂[P]. 日本, 特开平

[3] Yamaguchi K Hayashi growth promotor and productionthereof[P].Jpn Jp1290606.

1999-11-22

〔4〕厦门大学.二烷氨基乙醇羧酸酯的制备方法〔P〕.中国发明专利,

6、技术标准文献

[1] ISO 1210-1982,塑料——小试样接触火焰法测定塑料燃烧性[S]

[2] GB 2410-80,透明塑料透光率及雾度实验方法[S]

7、报纸

[1] 陈志平.减灾设计研究新动态[N].科技日报,1997-12-12(5)

8、报告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密相气力输送技术[R].北京:1996

9、电子文献

万锦柔.中国大学学报论文文摘(1983-1993)[DB/CD].北京:中国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

. 不少期刊在第几期之上有第几卷标志

期刊以内容分种,以时间分卷和期。卷是在期之上的一个时间分类。这里“期”为1个年度中依时间顺序发行的期数的编号;而“卷”是此刊物从创刊年度开始按年度顺序逐年累加的编年号。

如1981年创刊的《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4年12月为第二十四卷第六期,是什么意思呢?

答:《中山大学学报论丛》 是 双月刊,故12月出来的是第六期;而这个“二十四”就是卷号,1981年全部《中山大学学报论丛》为第一卷,2004年的全部6期《中山大学学报论丛》,依序就为第二十四卷。

离异家庭的参考论文文献有哪些

单亲家庭教育论文篇3 浅谈单亲家庭子女教育策略 [摘要]单亲家庭的学生多会表现出悲哀和无助感。这与学校、家庭和同龄人都有关系。在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加强对单亲家庭儿童的教育,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家长的积极配合、学校的实际行动、同龄人的团结友爱和社会的高度重视。 [关键词]单亲家庭;心理状况;学生教育 单亲家庭,这一社会问题已成为普遍现象,一般人直觉认为是离异家庭。但随着家庭、社会结构的多元化,单亲家庭的形成因素也有很多,比如,夫妻双方的离婚、配偶的死亡等。本文所指单亲家庭子女也包括因夫妻两地分居而长期随父亲或母亲一方生活的孩子。 一、单亲家庭学生现状及心理特点 一个家庭以单亲的家庭形式存在的现象自古以来便有。然而,从真正意义上对单亲家庭以概念的形式提出却源于西方国家。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文化的迅速发展,我国的离婚率迅速上升。因离婚而最终造成的单亲家庭大量涌现,其比重也在逐渐增加。由于单身父母在生活、经济、心理等各个方面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单亲家庭子女在其成长的过程中遭受了不同的心理问题。对于这些单亲家庭子女的心理问题,越来越多的社会学家、心理学家乃至政府的相关部门纷纷开始关注。相关的调查资料显示,目前我国有将近25%的单亲家庭或离异家庭的子女在父母离婚后的半年里,常常有强烈的恐慌、愤怒等情绪发生。并且,有近50%的单亲家庭的孩子会出现哭闹等不良的情绪反应,甚至还有些孩子会对他人产生敌意或攻击的心理。而将近34%单亲家庭的孩子在其父母离异后容易患上抑郁症。总的来说,单亲或离异家庭的孩子往往存在以下几个心理特点: 第一,抑郁逆反心理。表现为:从不向人表露自己的真实想法,过分地自我封闭,或心理抑郁,或行为粗暴。他们常常会把父母的离异作为参考,以此评价人和事,因此不轻易相信别人,从不表达自己的内心,不爱和同学接触,不善言谈,出现矛盾不能和老师沟通。 第二,怯懦自卑心理。表现为:他们常常感到自己不如别人,对自己的评价过低,不认为命运可以被自己掌握,认为生活中充满了无奈和辛酸,对待任何事物都没有情趣和激情,极少参与集体活动。 第三,放任懒散心理。表现为:由于个别家长补偿式的极端娇惯,孩子无论在家还是在学校都以自我为中心,任性放纵,意志力薄弱,自律性差,自学能力差等。不能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 规章制度 ,行为懒散,精神涣散,无视管制,经常出现迟到、早退、旷课、打架等现象。 二、造成单亲家庭子女不良心理的主要因素 (一)学校因素的影响 受我国传统社会文化的影响,单亲家庭子女一直以来便被众人视为比较弱势的群体。尤其是在学校,当一个学生是以单亲家庭子女的身份出现时,某些教师常常以不良的心态对待,对这类学生的教育方式更为粗暴或者采取强制性的制裁手段。为此,教师在对此类学生教育的过程中,往往容易使得事情再次升级,而最终促成家长与教师之间矛盾的进一步加深。而另一方面,对于单亲家庭子女而言,由于受到家庭因素的影响或是缺乏父母对其学习状态的监督,他们常常难以集中精力投入到学习当中。而在学校中,由于我国教育水平有限,部分地区的学校由于教师所要顾及的学生人数较多,很难顾全每一个学生的心理状态问题,从而导致单亲家庭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遭遇了种种困难而无人给予正确的引导,使其对学习的兴趣大大降低,进一步造成其学习状况的恶性循环。 (二)家庭因素的影响 在利益的驱使下,大部分的单亲家庭往往忽略了对子女的责任。尤其是离异家庭,在离婚的时候父母由于某些情绪因素影响而没有理性地处理好子女的相关问题。比如,对自己的子女置之不理,甚至是将自己的子女当作婚姻不幸的出气筒,从而更容易对子女的心理状况造成不良影响,使子女产生深深的抛弃感及抑郁等不良情绪。 (三)同龄人的影响 对于大部分学生而言,他们还没有从真正意义上了解“社会”。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学校乃至家长越来越重视学生的成绩,加之,学生班级职务以及学生自身人际关系的不断变化,学生群体中也出现不同人群的“分层”。而对于大部分的普通家庭子女而言,单亲家庭子女存在着一定的特殊性,部分单亲家庭子女无心向学,成绩不理想,甚至思想品德不端正。因此,对于生活在普通家庭的子女而言,这些学生明显与他们处于不同的“层次”。对于单亲家庭的学生而言,这显然存在一定的歧视性和攻击性,容易引起单亲家庭学生的自卑感和孤独感,对其学习和成长产生不利影响。 三、单亲家庭子女的教育策略 综上所述,如何在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尤其是在心理辅导的过程中加强对单亲家庭儿童的教育,已成为广大教育工作者研究的一项内容。 (一)家长的积极配合 首先,在父母离婚的“战争”中,孩子的心灵已经非常脆弱,作为父母首先要在生活上给予孩子以非常的呵护;在学习上也要非常关心,给孩子创造一个和谐的家庭;要了解他们在想什么,学什么,忧虑什么,希望什么。时间久了,孩子就会感到心情愉快,从而在学习上也会努力。 其次,在单亲家庭中,孩子不是缺乏父爱就是缺乏母爱。在一般家庭中,父母是有角色分工的。所谓“严父”加“慈母”就是较普遍的类型。而单亲家长要一肩挑起两副担子,自己要把握平衡。 最后,在应试教育仍盛行的今天,分数仍然是衡量学习成绩的主要依据。有些父母就以分数高低作为奖罚的标准。实际上,父母要正确认识分数与能力的关系,正确认识智商和情商的关系。摆正了素质与分数的关系,奖惩才不会失当。 (二)学校的实际行动 首先,学校可以对单亲家庭的学生进行一定的心理测试,并根据相关的测试水平以及学生在学校的实际表现状态来为单亲家庭的学生建立相关档案,以便对学生有效监护。在必要的时候还可以根据单亲家庭学生的不同心理情况,及时给予他们相应的心理辅导。 其次,鼓励单亲家庭的孩子积极参加各种班级活动。对于教师而言,可在班级内组织朗诵、歌唱、舞蹈等各种比赛,从而使学生更好地展现出自己的优点,并借助这些活动为单亲家庭的孩子能够在众多同龄人的面前展现自我的价值提供机会。同时,对于部分有能力组织活动的单亲家庭孩子,班主任可以将活动的组织权交给他们,这样不仅可以提高孩子的自信心,还可以培养这些单亲家庭孩子的责任感。 (三)同龄人的团结友爱 同龄人的价值观会对单亲家庭的学生的心理状态造成极大的影响。由于受到各个方面因素的影响,单亲家庭的学生往往容易产生孤僻、自卑的性格,从而在班级中容易出现不受同龄孩子欢迎的情况。为此,在班级里,营造良好的班级氛围就显现得极为重要。 首先,学校要充分重视学生与教师之间的情感交流。在对学生进行教育时,对于单亲家庭的学生,应该根据他们自身的特殊状况进行特殊教育,给予他们更多精神上的鼓励和支持。其次,加强班级、宿舍的综合性的建设,鼓励孩子相互帮助、团结友爱,学习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避免学生对单亲家庭学生的歧视和攻击,让更多的单亲家庭学生感受到同龄人乃至集体的温暖,从而弥补他们在家庭中的情感缺失。 (四)社会的高度重视 对于部分单亲家庭子女而言,在其遭遇家庭的破裂时,由于父母的关心甚少,他们往往在生活上会遭遇到各种困难。为此,相关的部门首先应该加强单亲家庭子女的社会保障工作,保证单亲家庭子女基本的物质生活条件,以及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和不受歧视的人格保障等。 其次,应该动员全社会关心和爱护单亲家庭的子女。可以通过媒体、文艺作品等方式来呼吁全社会来为他们提供需求,从精神上给予他们一定的鼓励和支持。 最后,要根据单亲家庭的实际情况,为单亲家庭的子女开展一些相关的咨询活动,并要求相关的司法部门加强对离婚者的要求,尤其是要重视对离异家庭子女抚养和监督的工作。 总的来说,对于大部分普通家庭的孩子而言,单亲家庭的孩子更具特殊性。在学校中,他们也属于比较特殊的一个群体。为此,家长要担当起子女教育的重任;学校要关心、呵护单亲家庭的学生;社会要呵护我们祖国的花朵;教育工作者更要多关注他们,担当起教师“传道授业”的重任,让单亲家庭孩子也能像每一个同龄的孩子一样,拥有同一片蓝天! 参考文献: [1]魏知超,邹庆宇.单亲家庭子女的心理健康问题[J].高校保健医学研究与实践,2005(2). [2]刘媛,姜潮,林媛,李纯,赵岩.单亲家庭子女心理健康的研究现状[J].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3). [3]徐建平.对单亲家庭女子教育的建议[J].现代家教,1998(9). [4]员丽萍.论单亲家庭子女人格的培养[J].长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4). 单亲家庭教育论文篇4 浅析单亲家庭孩子的教育 【摘要】中国的离婚率逐年上升,产生了越来越多的单亲家庭。这些生活在单亲家庭中的孩子有的自卑、敏感、行为举止怪异、暴力倾向,有的孝顺懂事,心智成熟,独立自强,这种种的表现与家庭的教育方式、单亲父母的性格有着密切的关系。本文旨在通过分析单亲孩子的优点与问题,提出相关建议,帮助单亲家庭正确地引导孩子。 【关键词】单亲 性格 问题 优点 建议 中国的离婚率已经连续七年逐渐上升,不断攀升的离婚率产生了越来越多的单亲家庭。婚姻的破碎,家庭的解体,或许对成人来说是一种解脱,但对孩子来说,无论如何进行弥补,都将是缺了边的月亮,那么做为一个单亲父母,当你的婚姻不得已画上句号时,如何将离异带给孩子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这些都是每个单亲家庭、单亲父母所面临和必须解决的问题。 单亲家庭的孩子由于家庭方面和社会方面的原因,在性格和脾气方面大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不容我们忽视。我所带领的三年级一班,共有42名学生,其中,父母离异的有6人,寄养或领养的有3人。这几个孩子,有优秀的地方,也有很多令人担忧的问题。 一、自卑、敏感 每当暑假过后回到校园,孩子们总是热衷于谈论爸爸妈妈带自己去哪里旅游了,买了什么样的好东西。每每这时,含含常常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或是时而露出艳羡的目光,或是时而低头不语,发愣出神。我知道,这孩子又想爸爸了。她三岁的时候,父亲就出车祸去世了,就剩下母亲一个人照顾她。母亲在超市打工,所挣不多,自己带着孩子在这边租房子住,生活很是拮据,很少看到含含穿新衣服。每次听到“爸爸”这个字眼,她便眉头一紧,露出淡淡的哀伤,有一次,在班里独自落泪。同学们谈论的很多问题,她都插不上嘴,慢慢地就很少和其他孩子一起聊天了,她总是略显孤僻。 二、对异性表现出极大的兴趣 “老师,菲菲亲左晨亮了!”又是菲菲,这个令我头疼的孩子。她的家庭很特殊。妈妈和爸爸离异,她被干爸干妈收养。她聪明伶俐,活泼好动,干爸干妈对她呵护疼爱有加。进入小学后,她又被亲生母亲接了回去。离开了干爸,又接触了这么多同龄的男孩,这些男孩们活泼、友善、优秀,令她很是喜欢,并且喜欢用拥抱和亲吻表达这种喜欢。先是缺少父爱,后来的干爸对她特别疼爱,这样的经历促使她产生了对异性感兴趣的倾向。 三、爱说脏话,有暴力倾向 麟麟,这个小男孩,急性子,下课和放学总是第一个冲出教室;爱说脏话,嘴里总是说屎啊、尿啊的;爱打架,总是容易和别的孩子打起来,每次都是别人受伤。每次他闯祸之后,我除了生气,更多的是难过,因为我知道,这孩子小时候目睹了太多爸爸妈妈之间的争吵与打架。从他的日常表现来看,我认为很多打架伤人他并不是有意为之,而是和小朋友们推推挤挤的过程中,不自觉得就伤了别人,闯下了祸,甚至在和他最好的伙伴一起玩时,他一推,另一个男孩就撞破了额头,缝了好几针。每次看到自己闯的祸,他都不禁流下来眼泪。 四、行为怪异,想吸引更多目光 菲菲有个外号,叫作“小喇叭”,班里的任何风吹草动,她都会发挥她那特有的高音嗓门,在全班广而告之。她在上课时的一些表现,总会吸引大家的眼球。上一年级时,菲菲有次拿了自己的压岁钱包来到学校,里面有很多张一百或五十面值的人民币,她将这些钱分给了小伙伴,想交更多的朋友。她总是显得和其他孩子有所不同,我认为,这不仅仅是因为这孩子有性格,更是因为缺少亲生母亲和父亲关爱的她,想通过这些不寻常的举动,获取关注。 以上种种,仅仅是家庭特殊的孩子性格不好的典型表现,但这并不是说所有单亲孩子都有问题。我认为,单亲家庭容易导致孩子性格和心理上的问题,但并不是说,单亲家庭的孩子必定有问题。事实上,很多单亲家庭的孩子在某些方面是很优秀的。 一、孝顺、懂事、有一颗感恩的心 “我长大了一定要给姨姥姥、姨姥爷做好吃的东西,买新衣服,孝顺他们。”这是张雨同学的一篇 日记 里提到的。张雨并不是单亲孩子,但是父母却常年在外打工,将他丢给了姨姥姥和姨姥爷照顾。“不是自己亲生的孩子啊,就得特别小心,出了什么差错,不好交代啊!”这对憨厚的中年夫妻总是这样跟我讲。张雨的父母虽然不负责任,但所幸的是,他的姨姥姥、姨姥爷对他关爱有加,不仅在学习上,生活上更是如此。这孩子虽然有些内向,但是却十分懂事,每每谈到姨姥姥和姨姥爷,脸上总是露出幸福的神采。 二、生活自理能力强 “我们思渝啊,特别乖巧懂事。每天早早就自己起床梳洗了,很爱美,自己挑衣服、扎辫子,把自己收拾地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的才出门。我工作比较忙,每次她放学回家,不仅自己完成作业,还帮我收拾屋子,我回到家,还跟我讲学校里的事,逗我开心。”这位母亲,脸上泛着幸福和自豪的光芒。她的孩子的确特别优秀,让人省心。 这些孩子的性格里,不管是有问题的方面,还是好的方面,都和家长的性格、为人处世、教育方式有着密切的关系。离异的家庭已经不完整了,我们无法改变,但是我们能够为孩子做到的,就是改变我们的生活态度和教育方式,给孩子传递正面的能量,让孩子尽可能健康地成长。我给出了一下几点建议: 1.离异的家长要自信自强、不要心生怨怼,总是唉声叹气、怨天尤人。 2.不要将孩子作为泄气的对象,不要在孩子面前诋毁另一方。 3.不要因为内心觉得亏欠孩子,就过分溺爱。 4.引导孩子积极向上地面对生活,多参加集体活动,培养多种 兴趣 爱好 。 单亲家长既要挣钱养家,还有抚养孩子,经济压力可想而知。但是任何时候家长都不可只顾挣钱,忽略了孩子的心理活动。单亲家庭的孩子往往比较敏感,有些事情会使他们产生微妙的心理变化。家长要多注意孩子的言行,发现有异常的苗头,及时跟孩子谈心,了解情况之后,及时疏导。 单亲家庭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家庭成员不能正确面对自己的生活,只要端正心态,正确地引导,单亲的孩子一样可以成才,一样可以健康成长。 孩子的心灵,正如荷叶上的露珠,虽然美丽可爱,但也脆弱,一不小心,就滚落破碎,不复存在。单亲家长一定要小心翼翼地呵护这晶莹但却脆弱的露珠。 猜你喜欢: 1. 浅谈家庭教育学相关论文 2. 单亲家庭孩子教育论文 3. 单亲家庭教育学论文 4. 单亲家庭教育子女心得 5. 浅谈对单亲家庭学生的教育

《试论家庭教育对儿童性格形成的影响》

关键词:家庭 教育 儿童性格 性格形成

摘要:提及孩子成才问题,人们会立即想到学校的重大作用。孰不知在成才过程中,家庭教育显得尤为重要,特别是中小学阶段的家庭教育。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一个人自呱呱坠地到会说会跑,无不与父母息息相关。幼儿时期,孩子连父母的说话、走路姿势都在模仿,当孩子长大一些,则受父母的思想、行为、处世方法、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的影响。许多家长为了孩子,可以说是呕心沥血,煞费苦心,但由于缺乏正确的育人观,往往得不到预想的效果。家庭对一个人的性格形成和发展具有重要和深远的影响。父母应赋予孩子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这个良好的家庭环境不只是物质上的,重要的是一个使孩子赖以健康成长的学习、生活环境。家庭是孩子生活和接受教育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他们的第一任老师,父母对孩子的身心健康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家庭影响在人的一生中起着奠基的作用,特别是儿童阶段,孩子思想尚未定型,有很强的可塑性,他们对周围的一切都感兴趣,并善于模仿,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分辨是非的能力差,家庭和周围环境的各种影响,他们往往都不加取舍地去接受。因而父母的思想、作风,平日的行为习惯、待人接物的态度以及对子女的教育方式等,都会在孩子身上留下深刻的印痕。

一、父母的教养方式

家庭和睦美满对幼儿形成健全的性格有种特殊的作用,幼儿生活在一个和睦的家庭中,他会感到一种安宁,更有利于健康性格的成长,然而,由于各种原因,有些父母会离异,这样就会形成单亲家庭,不同性格的父母对待幼儿的情感态度不同,对幼儿的控制程度也不同,现根据父母对待幼儿的情感态度和控制程度将他们分为以下几种:威望型,独断型,放纵型,忽视型。

1、父母威望型教养方式对幼儿性格的影响

对幼儿高度接受又严格要求的父母属“威望型”:他们有威望,但不独断,也不过分放纵幼儿,其行为有利于幼儿积极的情绪,社会认知的发展。

2、父母独断型教养方式对幼儿性格的影响

许多父母因为工作繁忙或其他的缘故,对孩子的生活和学习采取了独断的方式,忽视了孩子也是一个有思想的个体的因素,对孩子要求严厉又在情感上排斥,他们是武断、粗暴的,并且对孩子的需要缺乏反应性。独断型父母教养下的孩子,他们对他们的环境毫无控制,也从来得不到什么满足,他们通常感到拘束和愤怒,但慑于敌对的环境而不敢表露,这些孩子常常表现出不愉快,对压力很敏感,缺乏目标。在独断方式教养下的幼儿,通常自卑,易激动,缺乏目标.。

3、父母放纵型教养方式对幼儿性格形成的影响

现实中常有这样的情形:当孩子因某种愿望得不到满足而以各种方式胡闹,甚至躺倒在地撒野时,父母没有加以制止,反而无条件地满足他。然而我们的家长没有意识到这种顺从、宠爱会一次次地滋长孩子的坏习惯,也许他们认为,孩子的要求他们是能满足的,因为他们是孩子,孩子的错误也是可以原谅的,同样因为他们是孩子,然而,有朝一日,他的要求不能满足,那将会是怎样?尽管他们与孩子有着挚爱的关系,但他们极端的放纵和无约束的纪律要求,以及对孩子自由地表达冲动的鼓励,都与孩子的缺乏控制和冲动行为的发展相关联,他们认为这些冲动的自由表达是健康的,合理的,而正是这种观念纵容了他们的孩子。所以,在宽容、放纵型父母教养下的幼儿性格一般表现为冲动、攻击型儿童,对成人反抗,不顺从,缺乏自控,专横,冲动。

二、家庭结构的完整性

随着家庭、社会结构的多元,家庭可能因为各种因素而造成单亲,如离婚、配偶死亡、配偶工作居住两地、甚至未婚先孕等。对于尚未成年的孩子来说,家庭是安全的代名词,是快乐之源,是健康人格的发展之端。而当父母双方离异或夫妻

双方只剩一方时,对孩子来说,就意味失去了一方的庇护,在心理上必将承受巨大的痛苦,甚至对生活也失去勇气,对社会充满敌意。单亲家庭子女心理健康主要存在着以下一些问题。

1.自闭和自卑

家庭的破裂仿佛是“天降横祸”,对年幼的孩子来说,他们缺乏必要的心理准备,因而他们遭受的打击比父母更大,而且孩子比成人敏感、脆弱,他们还不完全具备自我调整心理的能力,一时还难以面对家庭破裂的严酷现实,因而会感到无所适从。孩子也懂得比较,他们会拿自己的现在与过去比,拿自己与健全家庭的孩子比,因而滋生出自卑的心理,做事变得胆怯,缺乏自信,缺乏进取和积极向上的精神,这些孩子由于被父母疏远,不愿与人接触,对周围的人常有戒备、厌烦的心理。他们总怀疑别人会在背后议论自己,不愿外出活动,不愿与人打交道,表现出自卑自闭的特征。

2.自我评价偏低

单亲家庭的子女有较为强烈的自卑感,他们感到自己不如别人,自我责备、自我鄙视,将一切的不如意归因于自己不好,对自己所做的事抱有恐惧倾向。由于对自己的评价偏低,因此他们把工作和学习的失败归因于自己的无能,产生不安、内疚、失望等消极情绪,从而导致自己的整个心理失去平衡。久而久之,他们对自己失去了信心,甚至对那些稍加努力就可以完成的任务,也往往因自叹无能而轻易放弃。许多单亲家庭子女受到批评后,总认为是自己不好,总认为是自己做错了什么事。

3.焦虑和抑郁

在单亲家庭中成长的孩子易产生恐惧心理或抑郁、焦虑情绪或敌对情绪,对别人的关心表现的极为冷淡,在挫折面前非常脆弱,稍有不顺心就容易冲动,对生活中的小小摩擦反应非常强烈,自我保护意识过强,极易产生极端行为。这种倾向在女孩身上表现为想痛哭或离家出走,在一些男孩身上则表现为攻

击行为。如果不处理好,很容易走向极端,无论对同学,还是老师或家人都将产生极大的攻击性和报复心理。

4.妒忌和逆反

单亲家庭的孩子,无论在物质上还是精神上,所能获得的享受,往往不容易得到满足,他们的心理就容易从最初的羡慕演变成妒忌、憎恨。在心理上他们会表现出对父母一方特别依恋,希望能从父母一方获得双倍的回报,在物质享受上,如果他们不能正确对待这种差距,就容易导致偷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由于单亲家庭中的孩子在“孩子圈”中地位不高,容易成为别的孩子奚落和欺负的对象。然而却异常渴望被他人欣赏,于是在言行上便刻意地表现出与众不同,有时甚至喜欢“顶牛角,对着干”,以显示自身的存在价值。由于家庭破裂,导致家庭教育残缺不全,生活在单亲家庭中的孩子往往缺乏较好的生活教养和学习上的指导。

三、儿童在家庭中的地位与角色

独生子女在家庭中有着特殊的地位,扮演着特殊的角色,家长在教育态度与方式上稍有放纵或不一致就很容易造成子女性格上的不良后果。现在,独生子女的教育问题已引起教育儿童在家庭中所处的地位及扮演的角色,也会影响其性格的形成与发展。如父母对子女不公平时,受偏爱的一方可能有洋洋自得、高傲的表现,受冷落的一方则容易嫉妒、自卑。艾森伯格研究认为,长子或独生子比中间的孩子或最小的孩子具有更多的优越感。孩子在家庭中越受重视,其性格发展越倾向自信、独立、优越感强。如果其地位发生变化,原有的性格特征往往会随之产生不同程度的变化。苏联一位心理学家对同卵双生子的姐妹进行研究,发现姐姐处事果断、主动勇敢,妹妹较为顺从、被动。经了解,在这对双生子出生后,她们的祖母指定一个为姐姐,一个为妹妹。从童年时起,姐姐就担当起保护、照顾妹妹的责任,所以形成了前面所说的性格特征,而妹妹由于被照顾和保护,就形成了依赖、顺从的性格特征。

总之,家庭环境对儿童性格的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应。家长应当根据时代和孩子年龄特点,创造良好的家庭心理环境,培养孩子良好的个性,发展他们的智能。这样的家庭就会始终充满亲切、友爱、平等、欢乐的气氛,孩子就会在轻松、温暖的环境中受到影响和教育,从而健康而活泼地成长。家庭物质条件好,并不等于心理环境好,从某种意义上讲,家庭心理环境对孩子具有更大的影响作用。家庭心理环境是由多种因素构成的。例如,家长的性格、兴趣、才能以及情绪状态等,时刻表现在家庭生活中,影响着家庭心理环境,对孩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如果家长有健全的品格,爽朗、乐观、豁达,那么这个家庭就会充满欢乐;如果家长对生活充满热爱,兴趣广泛,勤于学习和钻研,那么这个家庭定会充满学习的气氛;如果家长有音乐、美术方面的才能,那么这个家庭则会充满艺术的气息。无疑,这些对塑造孩子的个性是十分重要的。一个家庭的心理环境如何,还取决于家长的教育能力的高低和对子女的态度。父母若有较强的鉴定、教育能力,那么教育方法就易为子女所接受,发现问题也能及时处理好。反之,父母教育能力低,平时不会管教,那么出了问题便会束手无策,不是唉声叹气,就是打骂孩子,这样的家庭气氛肯定会很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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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类参考文献有哪些

文献检索论文参考文献有:

1、各类常用文献:专著(含古籍中的史、志论著),论文集,报纸文章,期刊文章,学位论文,研究报告,标准,专利,专著、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其他未说明的文献类型。

2、电子文献类型:数据库、计算机程序、电子公告。

3、非纸张型载体电子文献类型:联机网上的数据库、磁带数据库、光盘图书、磁盘软件、网上期刊、网上电子公告。

参考文献注意事项:

1、文献数目要求:引文数目不能太少也不要太多,可以通过引用综述性论文或者引用含有文献综述的论文来减少参考文献数目,一些常识和通用知识(如水的沸点是100摄氏度)可以不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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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引与他引:不能过多引用自己的文献,在一般情况下,不要只引用一组学者的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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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的类型有哪些

参考文献是在学术研究过程中,对某一著作或论文的整体或部分的参考借鉴。著作中征引过的文献须在文中注明出处,并列于文后参考文献中。下面是我整理的参考文献的类型有哪些,欢迎大家阅览。

参考文献的类型

1、根据GB3469 规定,各类常用文献标识如下:

①期刊〔J〕

②专著〔M〕

③论文集〔C〕

④学位论文〔D〕

⑤专利〔P〕

⑥标准〔S〕

⑦报纸〔N〕

⑧技术报告〔R〕

2、电子文献载体类型用双字母标识,具体如下:

①磁带〔MT〕

②磁盘〔DK〕

③光盘〔CD〕

④联机网络〔OL〕

3、电子文献载体类型的参考文献类型标识方法为:〔文献类型标识/载体类型标识〕。例如:

①联机网上数据库〔DB/OL〕

②磁带数据库〔DB/MT〕

③光盘图书〔M/CD〕

④磁盘软件〔CP/DK〕

⑤网上期刊〔J/OL〕

⑥网上电子公告〔EB/OL〕

参考文献的'格式

1 、期刊作者.题名[J].刊名,出版年,卷(期)∶起止页码

2、 专著作者.书名[M].版本(第一版不著录).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3、 论文集作者.题名[C].编者.论文集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4 、学位论文作者.题名[D].保存地点.保存单位.年份

5 、专利文献题名[P].国别.专利文献种类.专利号.出版日期

6、 标准编号.标准名称[S]

7、 报纸作者.题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

8 、报告作者.题名[R].保存地点.年份

9 、电子文献作者.题名〔电子文献及载体类型标识〕.文献出处,日期

一、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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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电子文献

万锦柔.中国大学学报论文文摘(1983-1993)[DB/CD].北京:中国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

. 不少期刊在第几期之上有第几卷标志

期刊以内容分种,以时间分卷和期。卷是在期之上的一个时间分类。这里“期”为1个年度中依时间顺序发行的期数的编号;而“卷”是此刊物从创刊年度开始按年度顺序逐年累加的编年号。

如1981年创刊的《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4年12月为第二十四卷第六期,是什么意思呢?

答:《中山大学学报论丛》 是 双月刊,故12月出来的是第六期;而这个“二十四”就是卷号,1981年全部《中山大学学报论丛》为第一卷,2004年的全部6期《中山大学学报论丛》,依序就为第二十四卷。

铝类论文参考文献有哪些

摘 要:电阻点焊的组织决定焊接接头熔核的性能,熔核的性能决定焊接的质量。通过模拟 点焊接头的组织,可预测在不同点焊参数下接头的组织形态和力学性能等,从而实现通过寻 求最佳焊接工艺来改善焊件性能的目的。研究铝合金点焊相变组织的分布规律,对优化点焊 设计和工艺参数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本文通过应用有限元模拟软件进行数值模拟,对6082 铝合金电阻点焊过程中的组织转变进行模拟与研究,并通过实验进行验证,从而得出电阻点 焊对6082铝合金的组织转变的影响。试验验证表明,数值模拟与试验结果吻合良好,为铝合 金点焊基础理论研究提供了一种有效的分析手段。 关键词:数值模拟;金相组织 ;铝合金;电阻点焊 Abstract Te microstructure of resistance spot welding decide performance of nuclear fusion in welded joint, the performance of nuclear fusion decide welding quality. By simulation, we can predict microstructure and mechanical properties of spot welding in different parameters, so as to achieve the best welding performance by seeking to improve the welding processes. Research on the distribution of microstructure in aluminum spot welding, have an important role in on the design and optimization of process parameters of spot welding. The paper through the application of finite element simulation software to simulate and research the resistance spot welding of aluminum alloy of 6082, and verify it through experiments, so as to know affection resistance spot welding to aluminum alloy of 6082. Experiments show that numerical simulation and experimental results are consistent, providing an effective analysis for spot welding on aluminum alloy. Key words: Numerical simulation; Microstructure; Aluminum alloy; Resistance spot welding 1、铝合金在航空航天、船舶制造、机车和汽车制造业等领域获得了广泛的应用。轿车采用 铝合金制造车身较采用钢板制造车身可减轻车体重量6O%左右,能显著降低燃料消耗和减少 环境污染。但是,铝合金点焊所存在的问题限制了点焊在铝合金汽车生产中的应用,铝合金 点焊的熔核形状不规则,尺寸大小不一,熔核在凝固时极易形成缩孔、缩松和气孔,由于冷 却速度较快,熔核的结晶组织主要是从熔合线向内生长的柱状晶。在这方面,吉林工业大学 的赵熹华等人通过采用熔核的孕育处理技术做了详细的研究,将柱状晶组织变为等轴晶组 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1]。但是,该技术如何工程化的问题还正在研究之中。如果能对点焊 的相变组织进行有限元模拟计算,得到铝合金点焊过程温度场和相变组织的分布规律,从微 观上改变焊接质量,对提高和稳定点焊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铝合金点焊是一个高度非线性的力、热、电相耦合的复杂过程,随着焊接研究的深入, 温度,相变和热应力之间的耦合效应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等人曾提出温度,相 变,热应力之间的耦合关系式, 等人利用该耦合模型对焊接接头进行了有限元计算。 Ronda 等[2]用统一的方法推导了相变规律和相变塑性,建立了相容的 TMM 模型,并形成了系 统理论。Yang 等[3]在热冶金耦合方面也作了深入的研究。他们在模拟温度场、速度场、热循 环以及熔池形状时,采用瞬时、3 维、湍流条件下的热传输和流体流动模型。 本文基于有限元专业焊接模拟软件动态模拟焊接的全过程,进行数值模拟时,考虑了材 料热物理性能与温度的非线性关系,以及相变潜热对温度场的影响,实现温度场和应力应变 场的耦合计算,揭示了铝合金点焊过程温度场和相变组织的分布规律,其结果有助于更好地 了解焊接过程中熔体的运动状态、凝固组织细化和产生缺陷的原因,为正确选择点焊工艺参 数等提供理论指导。 2 点焊相变原理熔核、塑性环及其周围母材金属的一部分构成了点焊接头。在良好的点焊焊接循环条件 下,接头的形成过程是预压、通电加热和冷却结晶三个连续阶段所组成。 (1)预压阶段:在电极压力的作用下清除一部分接触表面的不平和氧化膜,形成物理触点,为焊接电 流的顺利通过及表面原子的键合作准备。(2)通电加热阶段:在热与机械力作用下形成塑性环、熔核,并 随着通电加热的进行而长大,直到获得需要的熔核尺寸。通电刚开始,由于边缘效应,使焊件接触面边缘 处温度首先升高,接着由于金属加热膨胀,接触面和电流场均扩展并伴有绕流现象,而靠近电极的焊接区 金属散热较有利,从而在焊接区内形成了回转双曲面的加热区,其周围产生了较大的塑性变形。随着通电 加热的持续,电极与工件接触表面增加,表面金属的冷却增强,而焊接区中心部位由于散热困难温度继续 升高,形成被塑性环包围的回转四方形液态熔核。继续延长通电时间,塑性环和熔核不断长大。当焊接温 度场进入准稳态时,最终获得椭圆形液态熔核,周围是将熔核紧紧包围的塑性环。(3)冷却结晶阶段:使 液态熔核在压力作用下冷却结晶。由于材质和焊接规范特征不同,熔核的凝固组织可有三种:柱状组织、 等轴组织、“柱状+等轴”组织。 由于点焊加热集中、温度分布陡、加热与冷却速度极快,若焊接参数选用不当,在结晶过程中会出现 裂纹、胡须、缩孔、结合线伸入等缺陷,可通过减慢冷却速度和段压力等措施来防止缺陷产生。 3 点焊熔核有限元仿真点焊是一个多因素及多重非线性的复杂问题。在进行数值模拟时,考虑其可作为轴对称问题,对等厚 板的焊接取l/4平面进行分析。为简化计算,本文假定电极压力恒定。 本文采用简化的轴对称2D模型建立6082铝板点焊的简化模型。出于简化模型的目的,假设上下两块铝 板在与电极端面直径对应的中心部分以及电极端面是粘连的,假设电极-工件间及工件间的接触行为属于无 滑动接触。焊接电流为恒流,材料的热物理性能随温度变化,忽略电流的趋表效应、接触面的热电效应和 接触热阻[4,5]。模型的网格采取自由划分,共含1996个固体单元,2120个节点。被连接材料为6082铝合金, 板厚 mm,采用Cu~Cr合金电极,端部直径6 mm,端部曲面半径40 mm。 材料属性 材料的热物理性能参数是温度的函数,在模拟中,材料的热物理性能除了密度和潜热外,其他如比热、 导热系数、电阻率等均随温度变化。材料在相变和熔化时存在潜热,模拟中将潜热在相变温度区间均匀折 算为比热容,以模拟其产热效果。 6082铝合金是Al-Mg-Si系铝合金,该合金的组织比较简单,主要合金元素为Mg、Si ,另外还有少量的Fe 、Zn 、Cu 、Mn,主要组织组成物为Mg2Si,Mg/Si比为,大部分合金不是含过量镁就是含过量的硅。当镁过量时,合金的抗蚀性好,但强度与成形性能低;当硅过量时,合金的强度高,但成形性能及焊 接性能较低,抗晶间腐蚀倾向稍好。 工艺参数 采用直流焊接电源,焊接电流为14 KA,电极压力为 KN,焊接时间为15个周波(相应频率50 Hz)。 具体方案见表1: 焊接温度场的模拟 焊接温度场的准确计算是焊接冶金分析、残余应力与变形计算以及焊接质量控制的前提,焊件在快速 加热和冷却过程中温度场的正确描述是进行组织转变和焊后接头力学性能分析的前提条件。焊接温度场的 准确计算必须建立起准确的热传递数学模型和符合焊接生产实际的物理模型,并应用有限元 软件的校正工 具,根据具体的焊接工艺和条件对热源进行校正;考虑了材料热物理性能参数与温度的非线性关系,建立 了焊接过程的数学模型和物理模型[6,7]。 在焊接过程中,由热源传给焊件的热量,主要是以辐射和对流为主,而母材和焊接材料获得热能后, 热的传播则是以热传导为主。焊接传热过程中所研究的内容主要是焊件上的温度分布及其随时间的温度变 化问题[8]。因此研究焊接温度场,是以热传导为主,适当地考虑辐射和对流作用。 焊件上某点瞬时的温度分布称为温度场,可以表示为: T  T ( X , Y , Z , t ) 式中 T 为焊件上某点的瞬时温度,(x , y , z)是某点的坐标,t是时间。 因此非线性瞬态热传导问题的控制方程可以表示为: 式中 c、ρ为材料的比热容、密度,T为温度场的分布函数,t为时间,kx , ky , kz分别为x , y , z方向 上的导热系数; Q是内热源。 温度场计算时, 将模型的对称面定义为绝热边 界条件, 即 其他周围表面定义为换热边界条件, 即 式中  是材料的热导率,n是边界表面外法线方向,α是表面换热系数,Ta是周围介质温度,Ts是物体表面 温度。 点焊相变组织的模拟 相变潜热 焊接过程中伴随着相的转变,在有限元计算中其产生的相变潜热以焓的形式表示[9],即 式中  (T )c(T ) 分别为材料的密度和比热,均为温度的函数。 在某一温度增量区间,所产生的总的相变潜热表示为各相值的叠加,即 式中:Aj为第j 相的相变潜热,V j 为第j 相的转变体积比,且 å V j = 1 ;n是材料中相的个数。相的转变体积比,且 ;n是材料中相的个数。 相变模拟原理 对于铝合金的相变模拟,主要通过铝合金的回复与再结晶原理,如图1。如果材料有经过温度循环,当 最高温度高于重结晶温度时,重结晶开始发生并产生影响。材料重结晶的比例不仅取决于最高温度,也取 决于热循环过程。可以用如下公式来计算: 等温反应动力学: 非等温反应动力学附加规律: 模拟计算结果 温度场的模拟结果 如图 2 为焊接时间 250ms 时 l/4 平面所成的温度分布,再通过 sysweld 有限元软件,分别在熔核区 中心,熔合线,热影响区,母材组织上取四个固体单元,形成如图 3 所示的温度曲线。由图 2,3 可以看出 在焊接过程中,熔核中心的最高温度可达 720℃,且长时间温度维持在 700℃左右;熔合线附近可达 600℃, 也长时间维持在这个温度;热影响区最高温度可达 500℃左右;而母材最高温度只达到 300℃左右。 相变组织的模拟结果 通过有限元模拟可得到如图4所示结果,6082铝合金点焊结果会出现明显不同的三相分布分别为:母 材、热影响区和熔核区组织。 4 结果分析和讨论由模拟分析结果可以看出, 6082 铝合金点焊会出现比较明显的三种组织的分布,再根据模拟所用的 焊接参数进行试验验证,然后进行金相组织观察(试样用凯勒试剂浸蚀)。可以得到图 5-图 9 的微观组织 图。 由图 5 可见,6082 铝合金点焊组织有着明显的三个组织相分布,中间的小圆为熔核部分,外圆为热影 响区,外边即为母材,与模拟的相变结果(图 4 所示)完全相同。 铝合金的主要热处理方式是固溶处理和时效处理,通过第二相的沉淀硬化来提高强度、硬度等性能。 6082 铝合金为 T4 状态(固溶处理+自然时效)是经固溶、时效后的合金,其主要强化相是 Mg2Si。在焊 接热循环的影响下,铝合金基体中的这些沉淀相粒子将发生再次固溶、析出和长大过程,对焊接前的基体 产生或多或少的破坏。它们的熔点为 595℃,焊接加热温度超过这一熔点时,部分强化相就会熔解[10]。 图 6 为母材组织,其铝合金基体上分布着粗大且呈长条形的析出相;图 7 为熔核中心组织,其内组织 主要为细小的等轴晶粒;图 8 为处于塑性环熔合线周围的组织,靠近熔合线的熔核区主要是柱状晶粒和部 分等轴晶粒,靠近熔合线的热影响区为粗大的晶粒;图 9 为热影响区中心组织,其铝合金基体上的析出相 细小且呈圆粒状。 从图 4 可以得知,在塑性环内的熔核区中心最高温度远远高于 595℃,可达 720℃左右,且比较长时间 的维持在 700℃,这个温度使熔核区中心的晶粒完全的熔化,在铝合金基体上的第二相重新熔化和固溶, 化合物因固溶而进一步减少。在铝合金基体上分布着弥散的,细小的第二相对晶界移动起着重要的阻碍作 用,第二相质点越细小,数量越多,则阻碍晶粒长大的能力越强,所形成的晶粒也就越细小,且在熔核区 内合金元素溶入的比较多,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晶界的移动,焊接为快速加热,金属内存在的晶格畸变现 象来不及回复,自扩散系数增加,使合金再结晶晶核增多,造成晶粒细小,所以在熔核中心冷却后形成的 组织为细小的等轴晶粒;由于点焊冷却速度较快,靠近熔合线的熔核区的结晶组织主要是从熔合线向内生 长的柱状晶。运用图 1 描述的铝合金重结晶现象可以发现,靠近塑性环的热影响区的晶粒处于长大阶段, 晶粒生长方向与热流方向一致,有着明显的粗大晶粒且在晶界上分布一些析出相,应为晶粒长大区;6082 合金母材组织为板材组织,其析出相方向与板材成形方向一致,也有少量析出相呈三角形,在晶界上析出, 由于其含有 Cu,Mg,Al,Si,Mn 等合金元素,析出相比较复杂,主要为 Mg2Si。图 6 中的母材组织为退 火组织,所以其部分析出相变的相对细小和一定的圆形状。对于热影响区,其析出相明显比母材组织细小, 且没有方向性,但已经开始出现圆粒状,分布也比母材组织均匀,但还是有一部分为粗大的析出相,且呈 长条形,没有完成再结晶,由图 1 铝合金重结晶原理可知其组织应为回复区和回复再结晶区,晶界基5 结 论1、本文采用数值仿真手段预测熔核的组织,运用sysweld的相变模拟原理,完成对6082铝合金点焊组织的 模拟和预测。 2、采用本文提出的有限元点焊模型,运用相变模拟软件,可以模拟出与实际焊接结果十分吻台的结果,因 此可作为选择和优化点焊参数的一个有效工具。 3、6082铝合金熔核区晶粒细小,组织分布均匀而且弥散,热影响区有着比较明显的回复区,回复与再结晶 区和晶粒长大区,母材组织为板材组织,晶粒方向为轧制方向,且铝基体上分布大量粗大的第二相质点。 4、点焊接头相变组织的模拟是一项新技术,它尚处于起步阶段,在理论上还存在着尚未澄清问题,另外在 计算方法上也有改进余地,其应用更接近空白,因此,有必要从理论和计算方法上进行系统而有深入的 探索,以使新兴方法尽快用于工程实践。 参考文献:赵熹华,姜以宏,薄件点焊熔核凝固组织分析,焊接学报,1994(2):8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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