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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经贸大学学报

发布时间:2024-07-03 22:44:41

首都经贸大学学报

主要读者对象为政府经济部门干部、经贸科研工作者、企业管理人员、大中专师生、人力资源管理者、经贸爱好者等。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不属于211大学。 学校简介: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创建于1956年,是由原北京经济学院和原北京财贸学院于1995年3月合并、组建的北京市属重点大学。建校65年来,学校秉承“崇德尚能,经世济民”的校训精神,坚持内涵、特色、差异化发展道路,发展成为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为重要特色和突出优势,法学、文学、理学和工学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北京市重点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学校校本部位于丰台区花乡,以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为主,占地面积293246平方米。红庙校区位于朝阳区红庙,以贯通培养和留学生教育为主,占地面积58376平方米。学校党委下设25个二级党组织,其中二级党委14个、党总支8个、直属党支部3个;党支部211个,其中在职教职工党支部102个,学生党支部83个,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26个;党员4859名,其中在职教工党员1173名,学生党员2913名,离退休教工党员773名。学校共设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经济学院、会计学院、劳动经济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管理工程学院、财政税务学院、法学院、金融学院、统计学院、外国语学院、华侨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经济管理学院、体育部、国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商务学院、数据科学学院(筹)等20个教学单位。学校目前有47个本科专业(方向),其中包含7个大类招生专业;18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9个专业获批北京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会计学、金融学、经济学、工商管理等4个专业获批北京高校重点建设一流专业。经济学、劳动与社会保障、统计学、人力资源管理等4个专业获批国家级特色专业;经济学、统计学、劳动与社会保障等3个专业获批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学校现有一批国家级和北京市级一流课程和一流教材,其中《政治经济学》《劳动经济学》《社会保障学》获批国家级精品课程,《政治经济学》《社会保障学》获批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财务会计》《国际经济学》《国际商务》获批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走进管理的世界》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创业团队建设与管理》被评为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财政学》《金融学》《财务管理学》被评为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客户关系管理》(精要版)被评为全国优秀教材奖,共12门课程获批北京高校优质本科课程、12种教材获批北京高校优质本科教材课件。

首都经贸大学论文答辩时间

每个学校安排时间都不一样,一般是五月上旬答辩,论文的终稿到四月十日之前上交。

具体时间每个院校都是不同的,遵循学校的通知,会提早通知,给足准备时间。

毕业论文答辩在教师指导下进行的,选定课题然后撰写并提交论文,是很正规的对学生科学研究训练。

拓展资料:

毕业论文的基本教学要求是:

1、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巩固与扩展所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养学生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培养学生处理数据和信息的能力。

2、培养学生正确的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

3、培养学生进行社会调查研究;文献资料收集、阅读和整理、使用;提出论点、综合论证、总结写作等基本技能。

毕业论文是毕业生总结性的独立作业,是学生运用在校学习的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去分析、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的实践锻炼过程,也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果的综合性总结,

是整个教学活动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撰写毕业论文对于培养学生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提高其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有着重要意义。

毕业论文在进行编写的过程中,需要经过开题报告、论文编写、论文上交评定、论文答辩以及论文评分五个过程,其中开题报告是论文进行的最重要的一个过程,也是论文能否进行的一个重要指标。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毕业论文答辩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科毕业论文

1、论文封面

文头:封面顶部居中,宋体3号加粗,上下各空两行。固定内容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本(专)科毕业论文”。

论文标题:黑体2号加粗,文头下居中。

论文副标题:黑体小2号加粗,紧挨正标题下居中,文字前加破折号。

姓名、层次(高中起点本科、专科升本科专科等)、专业、年级、学号、指导教师、成绩项目名称在正副标题下居中依次排列,各占一行。以上内容均用黑体3号加粗。指导教师和成绩两栏内容留空,由指导教师和学院毕业论文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填写。

以上所有内容均需打印在一页中。

2、中文内容摘要及关键词

“中文摘要”用黑体小3号加粗,顶部居中,上下各空一行;内容用宋体小4号,每段起首空两格,回行顶格。关键词三字用黑体小3号,内容用黑体小4号;关键词单占一行;各个词中间空一空格。

中文内容摘要及关键词打印在一页中。

3、目录

“目录”用黑体3号加粗,顶部居中;内容用仿宋体小4号。

4、正文文字

论文标题用黑体3号,顶部居中排列,上下各空一行;正文文字用宋体小4号,每段起首空两格,回行顶格,行间距1。25倍。忌用异体字、复合字及一切不规范的简化字,除非必要,不使用繁体字。

正文文中标题:

一级标题:标题序号为“一、”,黑体小3号;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符号。

二级标题:标题序号为“(一)”,黑体小4号;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符号。

三级以下标题:三、四、五级标题序号分别为“1。”、“(1)”和“①”,与正文字体字号相同,可根据标题的长短确定是否独占行。若独占行,则末尾不使用标点;否则,标题后必须加句号。每级标题的下一级标题应各自连续编号。

5、注释

正文中加注之处右上角加数码,形式为“①”或“⑴”,同时在本页留出适当行数,用横线与正文分开,空两格后写出相应的注号,再写注文。注号以页为单位排序,每个注文各占一段,用5号楷体。

注释文献为期刊时,书写格式为:序号作者。题目。期刊名,年份(期数):起止页码。例如:

王健。高额储蓄与国际收支顺差的利弊及对策。《经济与管理研究》,XX(2):5—10

注释文献是图书时,书写格式为:序号作者(和译者)。书名。出版地:出版单位,年份:起止页码。例如:

王众托。《企业信息化与管理变革》。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20—30

引用互联网站上的.文章时,著文的格式为:序号作者、文章题名、网址、发布时间。

6、附录

项目名称用黑体小3号,在正文后空两行顶格排印,内容编排参考正文。

7、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用黑体小3号,在正文或附录后空两行顶格排印,另起行空两格用宋体小4号排印参考文献内容,具体编排方式同注释。

8、指导教师评语

项目名称用黑体2号,第一行居中编排。内容由指导教师打印或手写并在指定位置签署姓名和日期。

9、答辩委员会评语

项目名称用黑体2号,第一行居中编排。具体内容由学院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打印或手写,由答辩委员会负责人在指定位置签署姓名和日期。

论文的格式要求

在日常学习和工作生活中,大家都有写论文的经历,对论文很是熟悉吧,借助论文可以有效训练我们运用理论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的能力。那么一般论文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论文的格式要求,欢迎阅读与收藏。

(一)编排式样及字体字号

1、论文封面

文头:封面顶部居中,宋体3号加粗,上下各空两行。固定内容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本(专)科毕业论文”。

论文标题:黑体2号加粗,文头下居中。

论文副标题:黑体小2号加粗,紧挨正标题下居中,文字前加破折号。

姓名、层次(高中起点本科、专科升本科专科等)、专业、年级、学号、指导教师、成绩项目名称在正副标题下居中依次排列,各占一行。以上内容均用黑体3号加粗。指导教师和成绩两栏内容留空,由指导教师和学院毕业论文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填写。

以上所有内容均需打印在一页中。

2、中文内容摘要及关键词

“中文摘要”用黑体小3号加粗,顶部居中,上下各空一行;内容用宋体小4号,每段起首空两格,回行顶格。关键词三字用黑体小3号,内容用黑体小4号;关键词单占一行;各个词中间空一空格。

中文内容摘要及关键词打印在一页中。

3、目录

“目录”用黑体3号加粗,顶部居中;内容用仿宋体小4号。

4、正文文字

论文标题用黑体3号,顶部居中排列,上下各空一行;正文文字用宋体小4号,每段起首空两格,回行顶格,行间距1。25倍。忌用异体字、复合字及一切不规范的简化字,除非必要,不使用繁体字。

正文文中标题:

一级标题:标题序号为“一、”,黑体小3号;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符号;

二级标题:标题序号为“(一)”,黑体小4号;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符号;

三级以下标题:三、四、五级标题序号分别为“1。”、“(1)”和“①”,与正文字体字号相同,可根据标题的长短确定是否独占行。若独占行,则末尾不使用标点;否则,标题后必须加句号。每级标题的下一级标题应各自连续编号。

5、注释

正文中加注之处右上角加数码,形式为“①”或“⑴”,同时在本页留出适当行数,用横线与正文分开,空两格后写出相应的注号,再写注文。注号以页为单位排序,每个注文各占一段,用5号楷体。

注释文献为期刊时,书写格式为:序号 作者。题目。期刊名, 年份(期数):起止页码。例如:

[2] 王健。高额储蓄与国际收支顺差的利弊及对策。《经济与管理研究》,XX(2):5—10

注释文献是图书时,书写格式为:序号 作者(和译者)。书名。出版地:出版单位,年份:起止页码。例如:

[3] 王众托。《企业信息化与管理变革》。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20—30

引用互联网站上的.文章时,著文的格式为:序号 作者。文章题名。网址。发布时间。例如:

[15]王金营。中国和印度人力资本投资在经济增长作用的比较 年8月9日发布

6、附录

项目名称用黑体小3号,在正文后空两行顶格排印,内容编排参考正文。

7、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用黑体小3号,在正文或附录后空两行顶格排印,另起行空两格用宋体小4号排印参考文献内容,具体编排方式同注释。

8、指导教师评语

项目名称用黑体2号,第一行居中编排。内容由指导教师打印或手写并在指定位置签署姓名和日期。

9、答辩委员会评语

项目名称用黑体2号,第一行居中编排。具体内容由学院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打印或手写,由答辩委员会负责人在指定位置签署姓名和日期。

(二)论文中的图、表和公式

1、表

正文或附录中的表格一般包括表头和表体两部分,编排的基本要求为:

表头:表头包括表号、标题和计量单位,用黑体5号,在表体上方与表格线等宽度编排。其中,表号居左,格式为“表1”,全文表格连续编号;标题居中,格式为“××表”;计量单位居右,参考格式为:“计量单位:元”。

2、图

文章中的图应统一编号并加图名,格式为“图1××图”,用黑体5号在图的下方居中编排。

3、公式

论文中的公式应居中编排,有编号的公式略靠左排,公式编号排在右侧,编号形式为“(1)”。公式下面有说明时,应顶格书写。较长的公式可转行编排,在加、减、乘、除号或等号处换行,这些符号应出现在行首。

(三)标点符号和计量单位

1、标点符号

论文写作中应正确使用标点符号,忌误用、混用,中英文标点符号应区分开。

2、计量单位

论文中所用单位一律采用法定计量单位,单位名称和符号的书写方式,应采用国际通用符号。

(四)用纸规格和装订

毕业论文一律用a4打印纸,于右下角加页码。页面设置为:上、下厘米,左、右2.厘米,页眉厘米、页脚厘米,装订线位置左侧1厘米。

(五)毕业论文由学生自己装订,上交一份。

拓展: 论文的研究方法

文献阅读法。

通过网络资源、高校图书馆网络数据库资源、校图书馆馆藏图书等方式,获得与研究课题相关的文献资料。网络资源一般使用CNKI,万方。通过大量文献的阅读和学习,吸取了国内外专家学者的研究精华,形成了自己研究的理论框架。

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

一些如经济总量分析、人员迁徙、消费结构等涉及量化指标的分析,需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相结合的方式。对于行业和企业则多以官方统计数据和年报季报为基础,采用经济模型进行了定量分析。

微观与宏观分析相结合。

从宏观处着手,找到各类影响因素,然后再以某一行业为例,即从微观的角度,进一步论证其准确度。在此基础上,微观与宏观相结合的分析更加能够印证某一领域的发展状况和进展情况等。

理论与实际分析相结合。

论文研究必须经过一定的理论基础,但只有理论,论文显得枯燥,加上一些实际案例,比如以公司、实例为例,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使研究结果建议更具有科学性。

调查法。

调查法是科学研究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调查法中最常用的是问卷调查法,它是以书面提出问题的方式搜集资料的一种研究方法,即调查者就调查项目编制成表式,分发或邮寄给有关人员,请示填写答案,然后回收整理、统计和研究。

系统科学法。

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等横向科学的迅猛发展,为发展综合思维方式提供了有力的手段,使科学研究方法不断地完善。而以系统论方法、控制论方法和信息论方法为代表的系统科学方法,又为人类的科学认识提供了强有力的主观手段。

现在的学生都懒成猪了!难怪毕业找不到工作活该

呵呵,高分却求不到高人哟!这种题不自己做,别人怎么可能写给你呀!好好写吧,别来高分求高人了!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论文格式要求

毕业论文格式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统一用A4纸打印。

页边距一般设置为:上,下,左3cm,右2cm具体按学校毕业论文格式要求。

封面:使用学校统一的封面格式,题目使用宋体,一号,加粗,居中,题目是对毕业论文(设计)的高度概括,简明、易读,字数应在20以内学生姓名、学号、专业等用宋体。

毕业论文中文题目字体:黑体,字号:小二,加粗,居中。

段落:段前为2行,段后2行。行距固定值23磅。

样式:标题+黑体。下面空一行。

摘 要字体:黑体,居中,字号:三号,段落:段后行.

摘要正文字体:宋体,字号:四号。

段落:左对齐,首行缩进2个字符,倍行距。300字左右摘要应简要说明毕业论文(设计)所研究的内容、目的、实验方法、主要成果和创新点。

论文写作技巧:

1、写论文前先做好规划

无论做什么,都要有一个规划,写论文也不例外,有了规划,就能知道自己每天要完成的事情,以及完成的程度了,就不会糊里糊涂地开始,又糊里糊涂地结束了。

2、先完成论文初稿,再来追求完美

写毕业论文,先不要过分纠结,过分追求完美,我们要先完成论文初稿,然后再来追求完美。在写论文初稿的时候,要记住一个字,那就是“快”了。

1、论文封面

文头:封面顶部居中,宋体3号加粗,上下各空两行。固定内容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本(专)科毕业论文”。

论文标题:黑体2号加粗,文头下居中。

论文副标题:黑体小2号加粗,紧挨正标题下居中,文字前加破折号。

姓名、层次(高中起点本科、专科升本科专科等)、专业、年级、学号、指导教师、成绩项目名称在正副标题下居中依次排列,各占一行。以上内容均用黑体3号加粗。指导教师和成绩两栏内容留空,由指导教师和学院毕业论文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填写。

以上所有内容均需打印在一页中。

2、中文内容摘要及关键词

“中文摘要”用黑体小3号加粗,顶部居中,上下各空一行;内容用宋体小4号,每段起首空两格,回行顶格。关键词三字用黑体小3号,内容用黑体小4号;关键词单占一行;各个词中间空一空格。

中文内容摘要及关键词打印在一页中。

3、目录

“目录”用黑体3号加粗,顶部居中;内容用仿宋体小4号。

4、正文文字

论文标题用黑体3号,顶部居中排列,上下各空一行;正文文字用宋体小4号,每段起首空两格,回行顶格,行间距1。25倍。忌用异体字、复合字及一切不规范的简化字,除非必要,不使用繁体字。

正文文中标题:

一级标题:标题序号为“一、”,黑体小3号;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符号。

二级标题:标题序号为“(一)”,黑体小4号;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符号。

三级以下标题:三、四、五级标题序号分别为“1。”、“(1)”和“①”,与正文字体字号相同,可根据标题的长短确定是否独占行。若独占行,则末尾不使用标点;否则,标题后必须加句号。每级标题的下一级标题应各自连续编号。

5、注释

正文中加注之处右上角加数码,形式为“①”或“⑴”,同时在本页留出适当行数,用横线与正文分开,空两格后写出相应的注号,再写注文。注号以页为单位排序,每个注文各占一段,用5号楷体。

注释文献为期刊时,书写格式为:序号作者。题目。期刊名,年份(期数):起止页码。例如:

王健。高额储蓄与国际收支顺差的利弊及对策。《经济与管理研究》,XX(2):5—10

注释文献是图书时,书写格式为:序号作者(和译者)。书名。出版地:出版单位,年份:起止页码。例如:

王众托。《企业信息化与管理变革》。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20—30

引用互联网站上的.文章时,著文的格式为:序号作者、文章题名、网址、发布时间。

6、附录

项目名称用黑体小3号,在正文后空两行顶格排印,内容编排参考正文。

7、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用黑体小3号,在正文或附录后空两行顶格排印,另起行空两格用宋体小4号排印参考文献内容,具体编排方式同注释。

8、指导教师评语

项目名称用黑体2号,第一行居中编排。内容由指导教师打印或手写并在指定位置签署姓名和日期。

9、答辩委员会评语

项目名称用黑体2号,第一行居中编排。具体内容由学院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打印或手写,由答辩委员会负责人在指定位置签署姓名和日期。

论文格式要求如下:

1、字体:黑体,加粗,三号。

行距:单倍行距。

段前:24磅。

段后:18磅。

对齐方式:居中对齐。

大纲级别:正文文本。

2、关键词的格式:黑体,常规,小四。

关键词内容的格式:宋体,常规,小四。

3、目录:黑体,加粗,三号。

前言和一级提纲:黑体,常规,四号。

二级提纲:

字体:宋体,常规,小四。

首行缩进:2字符。

三级提纲。

字体:宋体,常规,小四。

首行缩进:4字符。

段落:单倍行距。

4、前言(中间空四格)。

字体:黑体,常规,三号。

段落:单倍行距。

5、一级提纲。

字体:黑体,加粗,三号。

段落:对齐方式:居中对齐。

段前:24磅。

段后:18磅。

行距:单倍行距。

大纲级别:1级提纲。

6、二级提纲。

字体:宋体,加粗,四号。

段落:对齐方式:两端对齐。

段前:24磅。

段后:6磅。

行距:单倍行距。

大纲级别:2级提纲。

7、三级提纲。

字体:黑体,常规,小四。

段落:对齐方式:两端对齐。

段前:12磅。

段后:6磅。

行距:单倍行距。

大纲级别:3级提纲。

8、正文内容。

字体:宋体,常规,小四。

段落:对齐方式:两端对齐。

段前:0磅。

段后:0磅。

行距:单倍行距。

大纲级别:正文文本。

表格和图。

内容:宋体,常规,小四。

标题:黑体,常规,五号。

9、参考文献。

标题:与一级提纲格式一致。

字体:宋体,常规,小四。

段落:首行缩进:2字符。

段前:0磅。

段后:0磅。

行距:单倍行距。

大纲级别:一级提纲。

10、页眉和页脚。

奇数页:

页眉:论文题目。

页脚:页码在右下角。

偶数页:

页脚:页码在左下角。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毕业论文查重率

肯定查啊,没有学校不查的

好 点我用户名,空间博文有介绍详细各种论文检测系统软件介绍见我空间各种有效论文修改秘籍、论文格式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以及国家相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细则。第二条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按照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或备案的学科门类及专业授予学位,所授学位分为学士、硕士、博士三级。第三条 依据本细则申请学位者,应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并具有相应的学术水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在职研究生报名 第二章 学士学位第四条 我校攻读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生,在我校规定的最高修业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学分要求,德、智、体达到毕业标准,经考核合格取得毕业资格并达到下列学术和外语水平者可申请学士学位:(一)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所修全部课程有效考核成绩均达到合格标准且平均学分绩点达到及以上。(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毕业论文成绩达到及格标准。(三)外语成绩须达到学校规定标准:在校期间(或证书有效期内)非英语类专业本科生学位英语课程成绩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或取得下列成绩之一:雅思成绩及以上;托福成绩65分及以上;英语类专业本科生参加全国专业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或取得下列成绩之一:雅思成绩及以上;托福成绩80分及以上。其他语种亦应达到相应水平。第五条 参加辅修专业学习的本科生,主修专业须首先达到主修专业的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申请主修专业的学士学位;辅修专业也同时达到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且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属于不同的学科门类时,还可以同时申请辅修专业的学士学位。第六条 各院(系)根据教务处、学生处下发的通知,审核本院系本科毕业生的成绩和毕业鉴定材料,对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及有关规定的,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并签署审核意见,报教务处、学生处复查核对后,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第七条 我校成人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参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关于授予成人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实施细则》执行。第三章 硕士学位第八条 在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需在我校规定的最高修业年限内通过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位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取得毕业资格或达到研究生毕业水平,并达到下列学术和外语水平者,可申请硕士学位:(一)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课程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学术硕士学位申请人须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同等学力人员应在申请学位前2年内),在学校认定的学术刊物上(增刊、论文集不计)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专业硕士学位申请人须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参加8周以上(含8周)全日制实习,并提交1篇实习报告。实习报告应由相关学院(系、中心)组织专家评审通过。(三)通过国家研究生统一考试入学和推荐免试入学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外语成绩须达到学校规定标准:非英语类研究生学位英语课程成绩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工科照顾专业成绩达到405分及以上,或在校期间(或证书有效期内)取得下列成绩之一:雅思成绩及以上;托福成绩80分及以上;或研究生课程全部修完,单独参加北京市研究生学位英语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英语类研究生参加全国专业英语八级考试,成绩合格,或取得下列成绩之一:雅思成绩及以上;托福成绩90分及以上。其他语种亦应达到相应水平。(四)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须参加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在获得学士学位三年后方可申请硕士学位。第九条 硕士学位的考试课程和要求:(一)马克思主义理论课。要求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二)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要求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三)一门外国语。要求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般水平的听说和写作能力。攻读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课考试,按上述课程要求,结合培养方案进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课考试由我校统一组织进行。1门学位课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2门或2门以上学位课考试不合格的不能申请硕士学位。第十条 硕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硕士学位论文选题须符合专业培养方向,论文所研究的内容应有新的见解,对学术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专业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必须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可采用调研报告、应用基础研究、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等形式。论文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由本人独立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应按照我校规定的基本要求与书写格式撰写,重复率不得高于学校规定的标准。第十一条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学位论文,由指导教师审阅同意,并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后,送同行专家评阅,评阅专家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在所有申请硕士学位论文中随机抽取一定的比例进行双向匿名评阅,评阅专家为2人,均为校外专家。其余论文由各学院(系、中心)组织论文相关学科的专家评阅,论文评阅专家为2人,其中至少有1位校外专家。评阅专家应对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并对可否组织论文答辩提出明确的意见。送出评阅的论文评阅书应全部收回,在全部收回的论文评阅书中如有一名评阅专家持否定意见,应增聘一名评阅专家进行评阅;在全部收回的论文评阅书中如有2名或2名以上评阅专家(含增聘评阅专家)持否定意见,本次申请无效。对通过评阅的论文,评阅专家的学术评语应提交到论文答辩委员会供参考。第十二条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应由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专家3至5人组成,成员中一般应有1名校外专家。指导教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并应在答辩时回避。答辩委员会设主席1人,答辩秘书1人。答辩委员会名单由相关学院(系、中心)提出,并在组织答辩前提交所在学院(系、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备案。答辩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是否通过答辩和是否建议授予学位进行表决,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方为通过。论文答辩应有详细记录,答辩委员会决议应由全体委员签字,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除涉密论文外,论文答辩应当公开举行。第十三条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定期审查本学科范围内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材料,并进行表决,根据表决结果作出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或者不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确定授予硕士学位人员的建议名单,报送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对论文评阅、重复率检查、答辩委员会表决未通过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未通过者,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还应再次审议,对是否同意其修改论文、重新提交学位申请进行表决,确定同意重新提交学位申请的人员名单。重新提交学位申请的有效期限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之日起半年后一年内。第十四条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是否同意授予硕士学位进行表决,根据表决结果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或者不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第四章 博士学位第十五条 我校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在我校规定的最高修业年限内通过培养方案规定的博士学位课程考试、预答辩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取得毕业资格并达到下列学术水平的,可申请博士学位:(一)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课程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二)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三)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取得创造性的成果。博士学位申请人须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在学校认定的学术期刊上(增刊、论文集不计)至少发表3篇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其中至少2篇为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第十六条 博士学位的考试课程和要求:(一)马克思主义理论课。要求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二)基础理论和专业课。要求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三)外国语。第一外国语要求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有较强的听说和写作能力;第二外国语不做具体要求。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课程考试,按上述课程要求,结合培养方案进行。1门学位课考试不合格的,可以重修或补考一次;2门或2门以上学位课考试不合格的不能申请博士学位。第十七条 博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博士学位论文选题须符合专业培养方向,论文所研究的内容应当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取得创造性的成果,在某一方面有创新性,对学术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论文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由本人独立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应按照我校规定的基本要求与书写格式撰写,重复率不得高于学校规定的标准。第十八条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预答辩,应在提交论文评阅前2个月进行。各专业应成立由3至5名专家组成的预答辩委员会,对拟申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进行预答辩,并对论文的进展情况、论文水平,以及论文写作提出修改意见。如预答辩委员会认为博士生不能保证论文写作质量,应推迟论文答辩。第十九条 博士学位论文评阅申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学位论文,由指导教师审阅同意,并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后,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进行双向匿名评阅,评阅专家应由5名相关学科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原则上均为校外人员。评阅专家应对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并对可否组织论文答辩提出明确的意见。送出评阅的论文评阅书应全部收回,在全部收回的论文评阅书中如有一名评阅专家持否定意见,应增聘一名评阅专家进行评阅;在全部收回的论文评阅书中如有2名或2名以上评阅专家(含增聘评阅专家)持否定意见,本次申请无效。对通过评阅的论文,评阅专家的学术评语应提交到论文答辩委员会供参考。第二十条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应由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5至7人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指导教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并应在答辩时回避。各答辩委员会设主席1名,应由本学科的博士生指导教师担任;设答辩秘书1名,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答辩委员会名单应由申请人指导教师和所在学科负责人协商提名,并应在组织答辩前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答辩委员会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是否通过答辩和是否建议授予学位进行表决,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方为通过。论文答辩应有详细记录,答辩委员会决议应由全体委员签字,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除涉密论文外,论文答辩应当公开举行。第二十一条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对本学科范围内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的材料,逐一进行审核,对是否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进行表决,根据表决结果作出建议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或者不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确定授予博士学位人员的建议名单,报送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对论文评阅、重复率检查、答辩委员会表决未通过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未通过者,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还应再次审议,对是否同意其修改论文、重新提交学位申请进行表决,确定同意重新提交学位申请的人员名单。重新提交学位申请的有效期限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之日起半年后两年内。第二十二条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是否同意授予博士学位进行表决,根据表决结果作出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或者不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第五章 授予学位的其他规定第二十三条 在我校攻读学位的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学位授予参照本工作细则和学校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的其他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 除履行经审批并在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的我校与境外大学联合培养协议约定条款之外,申请学位人员不得以同一篇学位论文向两个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第二十五条 对于已经授予的学位,如发现有违规招生、学术不端、舞弊作伪等情况,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核准,予以撤销。第二十六条 非授予学位单位的学生向我校申请学位,应根据与我校签署的相关协议,参照本细则执行。第二十七条 公告、公示与复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和分委员会的学位授予相关决议应在决议作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获得学位的日期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之日为准。被批准授予博士学位的名单需公示三个月,公示期自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颁发博士学位证书。学位申请人要求复议的,由本人书面申请,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分委员会。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分委员会根据各自的权限,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复议,有重大异议的应以会议表决的方式进行复议。复议结果为最终结果。第六章 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二十八条 学校成立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一般由具有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相关学校领导和教学、研究人员20至25人组成,任期3年。学位评定委员会设主任1人,主任由校长担任,副主任2至5人,秘书长1人,秘书长由学校研究生部主任担任。学位评定委员会各分委员会的主任应是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委员。第二十九条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若因工作变动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工作,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调整。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调整名单由研究生部提出,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会议通过。第三十条 学位评定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通过申请硕士和博士学位的人员名单。(二)审议通过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考试科目、门数和其他要求。(三)通过学士学位获得者名单。(四)作出授予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决定。(五)作出撤销违反规定而授予学位的决定。(六)研究和处理授予学位的争议问题和其他事项。(七)审议通过增列和调整硕士、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八)审议通过学位点设置等学位工作相关的其他事项。第三十一条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按各学院(系、中心)设置分委员会,分委员会由7至15人组成,任期3年。由学院(系、中心)领导,具有副教授、教授等职称的专家,教师担任委员。分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主任应由院长(系主任、中心主任)担任。分委员会成员名单由学院(系、中心)审批,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分委员会委员若因工作变动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工作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调整,并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分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一)拟定本学院(系、中心)硕士、博士学位的考试科目、门数和其他要求,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二)审查通过本学院(系、中心)申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建议名单,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三)审查答辩委员会的决议,提出授予学位的建议名单,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四)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事项。第三十二条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和分委员会的表决事项须通过会议进行,会议须有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表决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通过,通过的结果应达到全体成员的半数以上。会议不能采用通讯方式。会议应有文字记录。第三十三条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常设工作机构为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部。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在学位评定委员会休会期间,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第七章 附 则第三十四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试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授予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工作细则(暂行)》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实施细则》同时废止。第三十五条 本工作细则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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