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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揽胜主题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5 10:05:13

文学揽胜主题论文

中国是诗的国度,其文苑中的诗词奇葩,为千百年来大众所喜爱,且至今不衰,如果我们把它与西方的诗并在一起,“以平情的观察,冷静的分析,科学的认识,理智的沉思,去进行比较研究”,也许能得出较多理性的结论。然而要在有限的篇幅内,对中西诗歌的各个方面进行一番综合的比较,就很难不泛泛而谈且流于肤浅。“与其要肤浅的全面,不如要深刻的片面”,基于这种想法,本文拟就中西爱情诗歌这个题材作一番考察。大家知道,爱情,曾被人们公认为文学中“永恒的主题”,它一经灵心善感的诗人吟咏挥毫,进行精湛的艺术加工,最易引起读者心灵的共鸣,中西爱情诗中那些情真意深,字字出自肺腑的佳句名篇,每每如刀刻石一般铭刻在读者的心扉,因此,研究中西爱情诗歌的理论是很多的。长期以来,人们一般都认为,中国爱情诗比之于西方的同类题材,要相形见绌得多。这种看法是失之偏颇的。实际上,中国与西方爱情诗歌之奇葩各自摇曳着独特的风姿,散发出截然不同的芬芳,闪烁着截然不同的民族色彩。从时间上看,中国爱情诗肇端于三百篇,产生的时间大约是公元前十一世纪到公元前六世纪。其首篇《关雎》便开门见山的道出了男子对窈窕淑女的恋慕与追求。再如《邶风·静女》中描述了一对青年男女在城隅幽会时的情景,并通过那姑娘“爱而不见”致使小伙子“搔首踟蹰”的细节描写,表现了他们爱情生活的甜蜜。《郑风·溱洧>描绘的是春暧花开之时,青年男女嬉戏游乐在河边,反映出他们爱情的和谐与欢悦。《诗三百》不仅写男子对女子的爱慕 ,而且还常有女子对男子的爱恋。试读《标有梅》标有梅,其实七兮。求我庶土,迨其吉兮!标有梅,其实三兮。求我庶土,迨其今兮!标有梅,顷筐暨之。求我庶土,迨其谓之!这首诗,以梅子的黄落比喻青春消逝,年华迟暮,表达了一个姑娘渴望及时成婚的心情。同样内容的在《周南· 卷耳》,《邶风·匏有苦叶》,《邶风·简兮》,《墉风·柏舟》,《郑风·狡童》,《郑风·子衿》这些名篇中也屡屡见到的。从情诗产生的早远,女子对男子的大胆爱恋这点看,西方古代希腊,罗马是无法与中国古代的相媲美的。值得遗憾的是,当社会进入封建社会后,由于三纲五常的伦理道德观念的束缚,“发乎情,止乎礼”的中和原则和“诗言志”传统的压制,这种女性直抒胸臆,热情奔放的倾吐和声音。就渐渐减弱了,甚至有的时期是一片沉寂,由此才带来那种中国缺乏爱情诗的读解。西方爱情诗源于公元前八世纪的希腊。略晚于史诗,而爱情诗史也和中国的一样起源于淳厚质朴的民歌,大都是用来歌唱的,歌唱时往往伴以乐器,并分独唱体与合唱体两大类。独唱体完全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丧失了氏族文学的集体性,被柏拉图称道为“第十位文艺女神”的萨福,是当时最富盛名的歌手,她的爱情诗多抒发恋人间的激情,悲伤,离别的痛苦,妒嫉的折磨,具有语言朴素,感情真挚,音乐性极强的特点,具有特别感人的世术魅力。以至后来伟大的卢梭在暮年时,希望自已唱着萨福美妙的情歌离开人世。然而历史传给今人的萨福的诗歌很少,且为断章残篇,真不得不令人惋惜。爱情诗在西方臻于完善,由于量多质高给人留下难以忘印象的,当是中世纪的骑士抒情诗。在中世纪,由于骑士制度的形成,产生了骑士阶层。骑士们有着各自追随的封建领主和崇拜爱慕的贵妇人。为了讨得贵妇人的欢心,他们甘愿昌险,作战,为她服务,虽九死而不悔,万死而不辞。对于卢梭说的“我宁肯为我所爱的人的幸福,而千百次的牺牲自已的幸福。”便有骑士思想的影子。骑士与贵妇的爱恋,和婚姻是两码事的,最终目标不是与其结婚,而是一种畸形的婚外“精神恋爱”,是柏拉图哲学中爱情理论在中世纪的积淀。“为着品德而去眷恋一个人总是很美的事”给人们的心态以很大的影响。以至有的人在心中假设一个女子来为之奋斗。骑士抒情的主要代表作“普罗旺斯抒情”中的《破晓歌》,它描写骑士和贵妇人在黎明破晓之时难分难解之情,不避讳肉欲的描写,这就有对封建道德和教会禁欲主义加以否定的意义,因为在当时封建和教会双重制度下,清规戒律,约束重重,男女合一,每每缺乏爱情基础,而追求自由,具有理想的骑士精神就起了一种变相弥补的作用。十二、三世纪的骑士情诗为以后欧洲的爱情诗的发展作出了贡献。许思园先生在其遗作《中国诗之特色》中认为,中国诗肇端于三百篇,发皇于建安,极盛于唐,自宋以后,格律题材几无所增益。中国诗生长过程约一千八百年,而西方诗导源于希腊,起于十二三世纪,在文世复兴时期和十九世纪初期,两度极盛,十九世纪末骤衰,前后只有七百余年,从这里我们似乎可以看到,伴随着中西各自诗歌成长的爱情诗的发展轨迹吧。爱情是个诱人的主题,美轮美奂的爱情诗令人目不暇接,常叫人如醉如痴,物我两忘,我们在绚丽多姿的中西爱情诗中探幽揽胜时,常常有这样的感受,中国诗作者男性假托女性之口写诗的甚多。如: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近试上张上部》(朱庆馀)众中不敢分明语,暗掷金钱卜远人。《江南曲》(于鹄)自家夫婿无消息,却恨桥头买卜人。《望夫词》(施肩吾)忽见陌头杨柳色,悔教夫婿觅封侯。《闺怨》(无名氏)何时倚虚幌,双照泪痕干?《月夜》(杜甫)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垂泪到天明。《赠别》(杜牧)从理论上讲,西方的封建社会和中国的封建社会,男女地位实质上都是男尊女卑的,但是中国的程度要历害得多。如:在中国,夫妻、夫妇、子女、男男女女等词序表明男先女后的原则不可颠倒,过去出嫁的女子要在姓氏之前冠以夫姓;在汉语中,不少坏字眼,也多以“女”字作偏旁部首,如:嫉妒、妖媚、奸淫等等。可见,女子地位低下。同时文人骚客十分看重功名事业,追求“立功、立法、立言”之三不朽。妇人在男人心中不占地位,择偶得命于父母媒妁之言,嫁后须“主中馈”“奉箕帚”,生儿育女,妇女受教育的条件很差很少,“女子无才便是德”,这就必然导致女性诗人的甚少。再加上男司外,女司内的分工,妇在家则“入厨下”,夫在外则“寄寒衣”,因而妇女一般内心痛苦,这个内心痛苦复杂情感的领域,自然为男性诗人所发觉,所利用。因此,中国爱情诗诗人常假托女子之口,来唱对男子,丈夫的恩爱情深,抒写远离的相思情苦,渲泄被遗弃的怨和恨。在西方,宗教色彩浓烈,人们对圣母圣婴的传说虔诚痴迷,加上又受中世纪骑士精神的影响。妇女地位比之于中国要高得多。比如在古代希腊传说中,人类本是一种四手四脚,圆脑袋,两张面孔的球状生物。万神之王宙斯害怕人类的力量过于强大,危及自已在奥林匹斯山上的君权统治,便举起雷电,手杖,将人类一劈为二,但分开的一半却拼命扑向另一半,想重新融合在一起,这就是人类与生俱来的爱情,因此西方男子传统称自已的妻子为“我那更好的一半”故而,女子的个性理想、智慧、才干,以至学识,常是男子景慕的对象,这样,就使得西方爱情诗多是男性对女性的仰慕。如本琼生的《给西莉亚之歌》:只须用你的眼波向我祝酒,我会报答你用我的眼波,或在杯盏上留下一个吻,我就无须寻找美酒来喝,灵魂深处引起的干渴,只能祈求一杯仙浆润喉,即使天神降下甘露,我也不肯换取你的眼波,我新赠你的玫瑰花冠,并不只为把你仰攀,却只为了给它以希望,叫它此后永不凋残。由于你嗅过的香气,然后把它再给我扔还。从此它成长吐香,就非出自它,而是出于你的,我敢断言。希腊著名悲剧家索福克勒斯说:“世界的奇物珍宝可真不少,象人这样的唯妙的却很难找。”作为天地之灵秀,万物之灵长的人。他必定有各种理想和要求,要求“在理性和感性上都要得到充分的满足”。要求生命的完美充盈。在人的诸多要求中,“事业情结”和“爱情情结”是不可忽视的两大点。不管是中国还是西方,男子一生的主导是“事业情结”,而女子则是“爱情情结”。一般说来,在事业与爱情发生矛盾时,西方文化的个体性使西方的男子常常舍弃事业而获得爱情。他们认为爱情是事业的动力,能促使事业成功;他们认为人生的最大幸福莫过于爱,人生的最大痛苦莫过于失爱,幸福是人生的追求,爱是人生的大事,在伏尔泰看来,人生有两次真正的死亡:“一个是不再爱,一个是不再被爱,这都是难以忍受的死亡,至于冥目咽气,倒没有什么。”“爱情激荡着活跃的情绪,它可以使死亡的人复活,它可以使沙漠有人居住,它可以使爱的人幻影重现。”(大仲马《红屋骑士》)。这些思想在西方是很普遍的。而中国,男子则往往以功名为重,爱情绝不会有与功名抗衡的分量。反之他们认为陷入情网,儿女情长是极不光彩的,会使人堕落沉沦,会使事业失败。正如俗语所说:“色字头上一把刀“所以夫婿抛妻别子,进京赶考,追求功名,镇守边防,为国为民,效命沙场,宦游南北,离家外出,商贾四方,是极普遍的,两地分居也就理所当然了;加之男子喜新厌旧,移情别恋,三妻四妾等情况。又注定中国爱情诗中以“怨情”诗特别多。无端嫁得金龟婿,辜负香衾事早朝。《为有》(李商隐)思君如流水,长闻呜咽声。《自君之出矣》(雍裕之)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锦瑟》(李商隐)但见泪痕湿,不知心恨谁。《怨情》(李白)象这类离情别绪,深宫闺怨的“怨情”诗,触目皆是。西方从中世纪以来,由于骑士风的影响,男子求荣誉骑士功勋竟不是为了自已的擢升,而是为了胜利情敌,赢得情人的青睐。拜伦写的“名声——我对你若有兴趣,并不是爱听你响亮的吹嘘;是为要看她灼灼的目光——她也懂得了:我并非配不上她!”这便是西方男子求得女子垂青时的写照,代表西方男子的群体的意识,所以西方爱情诗对女性的倾慕的表白比比皆是。其中,莎士比亚的十四行体,雪荣和勃朗宁等人的短诗便是“慕”的胜境。我们读马克思的《致燕妮》,也能充分地感受到这一点。正如前面所分析的那样,东西恋爱观相差甚远,西方人重视恋爱,有“恋爱至上”的口号,因此,爱情诗大多写于婚媾之前,又常常是称赞容貌诉申爱慕。彼特拉克对劳拉;斯宾塞对伊丽莎白;拜伦的唐璜对海黛;卢梭对菲尔松、戈登、华伦夫人、戴莱斯;但丁对雅特丽丝;白朗宁对其夫人,简直举不胜举。而中国重视婚姻而轻视爱情,爱情诗大半写于婚后。夫妇情爱,士大夫是每每讳言或不屑言的,“随着四婆裙转”在儒家看来是一种耻事,只有潦倒无聊悲观厌世的人才肯公然寄情于声色,如桀纣与隋炀帝李后主等,但都为世所诟病。中国真正的爱情的诗的精品往往是惜别悼亡。如苏轼的《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李清照的“谁怜憔悴更凋零,试灯无意思,踏雪没心情”,“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洗流”以及我们从陆游、李商隐、纳兰容著、陈曾寿等诗作中找到这方面的例证。朱光潜先生在《中西诗在情趣上的比较》中指“西方诗人要在恋爱中实现人生,中国诗人往往只求在恋爱诗中消遣人生。中国诗人脚踏实地,爱情只是爱情;西方诗人比较能高瞻远瞩,爱情之中都有几分人生哲学和宗教情操”。的确,西方诗宗教色彩很浓,翻开西方诗歌,我们就能感受到那浓浓的气息。在希腊神话中,美与爱的女神阿芙罗狄特主宰着人间的情爱,这情爱,犹如诱惑之酒,使人沉溺迷醉;使人痴迷疯狂,使人活力奔溢;使人心灵燃烧。正是在爱情的大胆追求上再加上一种虔诚痴迷的情感,就构成了广泛意义的宗教。试读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中第一百一十六首《爱是亘古长明的灯塔》:哦,决不,爱是亘古长明的灯塔,它定睛望着风暴却无不为之动;爱又是指引迷舟的一颗星,你可量它多高,它所值却无穷。爱不受时光的播弄,尽管红颜,和皓齿难免不受时光的毒手;爱并不因瞬息的改变而改变,它巍然矗立直到末日的尽头。这首诗它歌颂了爱情的永恒和伟大,具有浓厚的思辩色彩,阐发了一种近似教义的哲理,很耐人玩味和深思。又如斐多菲的:我愿意是树,如果你是树上的花;我愿意是花,如果你是露水;我愿意是露水,如果你是阳光;这样我们就永远能结合在一起。而且,姑娘,如果你是天空,我愿意成为天上的星辰,然而,姑娘你是地狱,我愿意永堕地狱之中。这首诗又表现出西方诗人对爱情的追求的执着和顽强,蕴藉着一种宗教的玄思和遐想,体现着一种哲学的理性。中国思辨哲学不发达,人为宗教观念淡薄,因而中国人重视现实生活米盐琐屑,衣服钱财成为一般夫妻关心最多的事情,不能向较高的地方发玄想,不能向高远处有所企及。所以中国爱情诗缺乏人生的思考和宗教的情操,这也导致了中诗不如西诗那么深广远大。在西方,女子地位较高,教育也比较完善,加之人文主义思想的启蒙。女性是男性附属品的观念很少,她们的“德”、“言”、“容”、“工”不是为男子的贤内助的标准。她们在人格上享有同男子一样的尊严。合则留不合则去的思想从古至今一直占上风。宁可离婚,而不迁就,因此,西方女子在学问和情趣上可以和男子进行朋友的默契欣合。男女相悦,婚恋合一的现象是比较普遍的。这方面动人心弦,当首称小葡萄牙人——白朗宁夫人的十四行组诗,那枯木逢春的喜悦,火焰般的激情,全展现在她那优美的十四行诗里。而中国,由于中国固有的社会情形和伦理思想,妇女无法与男子平起平坐,无法与情人感情交流。同时文人不屑围着女子的“石榴裙”转,与他们相处的不是妇女,而是同僚和文字友,因此,男女恋爱相悦的诗,能盘看来,不及朋友交谊,赠答酬唱的作品多。许多诗人的集子中,关于友谊诗,往往占了半多。建安七子、李杜、韩孟、苏黄、纳兰成德与顾贞观等的友谊古今传为美谈。在西方人中,歌德与席勒、华斯与柯勒律治、济慈与雪莱、魏尔兰与兰波等。虽然也以友谊著称,但他们集中畅叙友朋乐趣的诗却很多。严格说来,文学是人们生命的直接呈现形式。然而从它从产生开始就被套上了政治的桎梏,从那以来,一直有着诗乐政的传统,强调诗乐为政治服务,,加以诗言志,赋诗言志理论的形成,使得“文以载道”,使文学蜕变为“明道”;“征圣”;“宗经”的工具。因此,中国古诗中以男女之情来譬喻君臣之谊,使爱情诗常有政治的色彩。这种情况是为中国古典诗所常有,而这是西方诗所绝无的情形。开以男女之情来譬喻君臣手法先河的,是《楚辞》的《离骚》。如其间的“众嫉余之蛾眉兮,谣汤谓余以善淫。”“闺中既以邃远兮,哲王又不寤”,“何昔日之芳草兮,今直为以萧艾也”,“何离心之可同兮,吾将远逝以自流。”实际上,这是政治上的失意,被谗见疏,用男女之情之比。到了唐代,这种手段发挥得淋漓尽致。请看王昌龄的《长信怨》的“玉颜不及寒鸦色,犹带昭阳日影来。”白居易的《后宫词》的“红颜未老思先断,叙倚熏笼坐到明。”等等。甚至自已的文章合不合考官的口味,也要用新婚装束合不合公婆的眼来作比:“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因此,有的诗的主题到底与政治有关,还是与爱情有关,扑朔迷离,令人难以理清。正因为如此,从前注诗注词的人往往在爱情诗上贴上忠君爱国的徽帜。例如毛苌在《诗序》中毫无根椐的把诸如《关睢》《桃夭》等男女相悦的诗说成是赞美“后妃”的作品,又如张惠言把温庭筠的浓艳香软的《菩萨弯》十四章说成是“感士不遇之作”相反的是,近来有的人又走极端,把十足的忠君爱国的诗却贴上爱情的”“商标”。例如,《离骚》《远游》一类早有正确定论的作品,有人又认为是爱情诗,这可以说是乱作郑笺,穿凿解释,强牵附会之举。西方人是不会将政治主题与爱情主题相混淆的,但他们诗中宗教主题与爱情主题交叉渗透却又是常有的。以上笔者从几个方面谈了中西爱情诗思想内容的殊异,下面在浅析一下中西不同的艺术风格。刘勰说:“才有庸俊;气有刚柔;学有浅涤;可有雅郑;并性情所铄;陶染所凝,是以笔区云谲,文苑波诡者矣。”那么中西爱情诗风到底怎样呢?我们知道,西方文化是一个具有激进性、个体性、开放性和吸收性的文化,西方各民族的性格是以感情奔放和大胆坦露为其特征,表现在文学上是对英雄史诗的推崇,骑士精神的讴歌,昌险行为的肯定,掀起狂飚突进式的运动;在美学上崇尚阳刚之美;在哲学上不断以片面性的思辩,突破固有观念的平衡,取得新观念的跃进和突变;在艺术上崇尚震人心魄的戏剧冲突,用艺术形象对运动和角力精神加以张扬,这一切的一切,都使得西方爱情诗的手法是开放式的,笔调直率大胆,铺陈。每每带着激浪巨涛似的情感,狂飚闪电似的想象,惊世骇俗的夸张,而且还常用大自然的背景来衬托,那大海怒涛;狂飚暴风;峭壁悬崖;荒谷沙漠在中国诗中很难与爱情诗联系在一起。我们下面来读拜伦写的与海蒂的恋情描写:他俩信步漫游,手儿相携,在闪闪发光的卵石,贝壳上踯躅,踏过平滑坚实的滩头沙砾,这久经剥蚀的,荒凉的藏身之地,由风雨形成,却俨如匠心构筑,他们俩进来歇息,互挨着臂膊,顺从了绛紫暝色的撩人的魅惑。他们仰望天穹,那飘游的彩霞,有如玫瑰色海洋,浩瀚而明艳,他们俯眺那波光粼粼的大海,一轮圆月正盈盈的升上海面;听得见浪花在飞洒,轻风徐来。得见对方黑眸里射来的热焰——觉得四目交窥,他们的双唇,使互相凑近,黏接,合成一吻。提倡情感的宣泄提倡“日神”的崇高和“酒神”的狂欢,以便在情感宣泄中获得心灵的舒畅,在酒神的狂欢中去寻求审美的快感,是西方具有典型性的爱情诗,易使读者惊心动魄而有一泻无余之感。西诗的情调是刚性美,充分体现了爱情是生命的动力的观念。中国文学越礼纵欲,主张“乐而不淫,衰在而不伤,发乎情止乎礼”,因此,虽然中国诗主张抒情言志,但却又提倡节制情感,勿过勿滥,主张在克制中和,文质彬彬在安贫乐道中走向物我两忘的境界,所以中国爱情诗所呤咏的爱情是遮掩的。“千呼万呼始出来,犹抱瑟琶半遮面。”爱情只是生命的潜流。重柔性美,情调含蓄,隐约;绵长;委婉深沉;细腻;讲究“言近而旨远,辞浅而又深,虽发语已殚,而含意未尽”;使人“望表而知里,扪毛而辨骨,睹一事于句外,反三隅于字外。”男女相遇、相识、相见、相爱、相别、相逢,,以大自然的旷野景物为陪衬的极少,而常在小桥边、溪水侧、月光下、柳树旁、孤亭客舟里;四周的清风朗日;鸟语花香;小桥流水;湖光山色;幽谷小径;云霞虹霓给人带来艺术的感觉,情绪的感染,识读的底蕴。中国人的内心很多是锁闭式的,爱情的发生更多是在室内,所发爱情诗中的“小楼”、“锈阁”、“画堂”、“回廊”、“别巷”、“深宫”、“雕栏”以及亭、榭、轩、庙、塔等屡见不鲜,这在读者的生理和心理上不会出现,紧张,急迫和不可遏制的情绪冲动,符合中国人平缓、亲切、轻松随和、舒坦、闲适、宁静、愉快等心旷神怡和审美习惯。试读下面几首诗:惆怅梦馀山月斜,孤灯照壁背红纱,小楼高阁谢娘家。 暗想玉容何所似,一枝春雪冻梅花,满身香雾簇朝霞。《浣溪沙》(韦庄)小山重叠金明灭,鬓欲度香胆雪。懒起画蛾眉,弄妆梳洗迟。 照花前后镜,花面交相映,新帖绣罗襦,双双金鹧鸪。《菩萨蛮》(温庭筠)楼上黄昏杏花寒,斜月小栏杆。一双燕子,两行征雁,画角声残。 倚窗人在东风里,洒泪对春闲,也应似旧,盈秋水,读春山。《眼眉儿》(左誉)这些诗,兼有人物,情绪和背景,而意境深远开阔,蕴藉清逸淡远,感情疏淡悠长,有“曲终人不见,江上数峰青”的韵致。在中国,从诗歌的体裁上来看,最能表现爱情的浓丽旖旎的透骨艳语的莫过于词,它是比中国的四、五、七言古诗和律诗成就高的精口。缪钺先生在《论词》一文中曾提出了精辟的见解。“诗之所言,固人生情思之精者矣,然精之中复有更细美幽约者焉,于是不得不别创新体,词遂“肇兴。……要眇之情,凄迷之境,诗中或不能尽,而此新体反适于表达”。可见词与诗的内容是有区别的。词主要言“更细美幽约”的“人生情思——爱情”。此为“诗之所不能言也”。孔子在删诗时曾说:“诗三首,一言以蔽之,日:思无邪”。可见无邪之思,是礼教范围内的思想,是诗的主要题材。所以诗具有独特的功能,可以“经夫妇,杨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邪思”的爱情自然不再归入诗之正宗,即使能挤进,也是微乎其微,凤毛麟角了。于是,那诗中所不能言的“要眇之情”,也就在词中找到表现它的一席之地。同时词又具有其它诗体难有的灵活和精巧,它容量虽小,却令人小中见大,神游八方,并且能常以其石破天惊之魄力,冲破卫道者的禁区,大胆表现“正人君子”难以启齿,无人可诉的爱情,将爱情赤裸裸地披露于世人面前,无丝毫的掩饰,因而在言情上,它比诗具独异的生命力,更强的艺术魅力。请读下面两首词:夜夜相思更漏残,伤心明月凭栏杆,想君思我绵衾寒。咫尺画堂深似海,忆来唯把旧书看,几时携手入长安?《浣溪纱》(韦庄)春日游,杏花吹满头。陌上谁家年少,足风流?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纵被无情弃,不能羞。《思帝乡》(韦庄)这些“熏香掬艳,眩目醉心”是“清艳绝伦”的词句,若写入诗中,在一般人眼中便会显得轻薄,而在词中,不仅立意新颖,情真意切,力透低背,荡入魂魄,扣人心弦,而且对封建礼教具有很强反抗意识,表现了政治束缚的减弱,文学自觉时代的深入。西方诗以表达爱情为荣,不论是婚内恋,还是婚外恋。中国诗的主要功能是“言志”,爱情题材不能登大雅之堂,婚外恋尤所讳言,只有词在这个方面最能与西方爱情诗相匹敌。

年少时,苏东坡的名字,在心中代表着卓越绝美的诗词。 “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清新雅致,一副江南早春图;“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哲理隽永,一副移步换景、千姿百态的庐山风景;“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精妙比喻,成就了西子湖;“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的激昂豪迈;“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的深情款款,“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的人生哲思……  青春时,苏东坡的名字,在心中代表着洒脱飘逸的身姿。  享受生活,挥洒文字,自在洒脱。是“枝上柳棉吹又少,天涯何处无芳草”;是“长江绕郭知鱼美,好竹连山觉笋香”;是“与朋友诵明月之诗,歌窈窕之章,看白露横江,水光接天,感受飘飘乎如遗世独立,羽化而登仙”。 现在,对于苏东坡,固然欣赏其惊采绝艳的文学造诣,更多却想从他的身上找到自己在苦苦寻觅的一些人生答案 。因为,越来越多得了解苏东坡,却更迷惑一个问题。 这位几百年才能出现的一位旷世奇才,并没有像自己所想象的那样,人生之路一帆风顺,而是“一个落魄文人,一个被政敌迫害的政治家,一个终身颠沛流离的才子”,但他饱经忧患拂逆,人性却更趋温厚,而无尖酸刻薄,他如何具备了这种强大的灵魂和精神? 当代作家方方女士曾在一篇文章中说:如果上苍能给我一次完全自主的机会,让我不受时空的限制,自由地选择我要嫁的男人,那么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嫁给苏轼。 喜欢苏轼的人不止方方一人。 林语堂的《苏东坡传》是20世纪的四大传记之一。学贯中西的林语堂心中的苏东坡该是一幅怎样的模样?这两位名家共同打造出来的苏东坡会是一种怎样的风采? 他说东坡是“令人万分倾倒而又望尘莫及的高士”。满怀欢喜地看完此书,一段时间,脑海中东坡灵魂时时浮现,一种情感如鲠在喉,让人不得不一吐为快。 是什么让苏轼在诗、词、散文、书法、绘画,甚至在美食上都多有建树,是什么让苏轼汪洋恣肆,是什么让苏轼拥有天真烂漫之趣,是什么让苏轼有大漠长天般的挥洒自如? 林语堂认为“苏东坡的主要魔力,是熠熠闪烁的天才所具有的魔力——他身上显然有一股道德的力量,非人力所能扼制,这股力量,由他呱呱落地开始,即强而有力在他身上运行,直到死亡封闭上他的嘴,打断了他的谈笑才停止。”他“在中国历史上的特殊地位,一则是由于他对自己的主张原则,始终坚定不移,二则是由于他诗文书画艺术上的卓绝之美。他的人品道德构成了他名气的骨干,他的风格文章之美则构成了他精神之美的骨肉。”他如此感叹道:“我不相信我们会从内心爱慕一个品格低劣无耻的作家,他的文字再富有才华,也终归无用。” 惟有大视野才会有大境界才会有大才干。 21岁的青年苏轼从山清水秀之蜀地走出,才华横溢,主考官是宋代文坛的领军人物欧阳修,面对考卷,为苏轼淋漓的才华倾倒,误判是自己的弟子曾巩,为避嫌疑,判定苏轼为第二名。在皇帝主考的殿试中,苏轼批评朝政、指责后宫开销过大,甚至敢于说仁宗皇帝勤政不足。很快,他少年得志,踌踌满志,名满京华,名满朝野,鲜衣怒马,文章遍行天下,上至九五之尊宋仁宗,朝堂领袖欧阳修,下至庶民,对他无一不欣赏推崇。苏轼并未以此自衿。 政坛多风雨,此后宦海沉浮,他一贬再贬,由黄州而惠州,由岭南而海南,愈贬愈远。总观东坡一生,在京都的日子不足十年,其他时间都是在地方任上度过。流放当时天涯海角蛮荒之地海南岛时,“此间食无肉,病无药,居无室,出无友,冬无炭,夏无寒泉,然亦未易悉数,大率皆无尔。” 面对接踵而至的人生苦难,生命的激流遭遇到不可绕行的暗礁,冲天而起的是最美的雪浪,苏轼以一种全新的人生态度对待不幸,化解苦难,苦难成就了绝美诗篇,成就了他被后人敬仰的“精彩人生”。苦难面前,东坡的人生始终充满希望和浩然之气。 当别人在为困境中的自己的失意伤怀、哀叹抱怨时,苏东坡却把时间和精力放在希望上,放在创造上。他种菜耕田,酿酒做菜,研究草药,参佛学,炼瑜珈,自制墨,极苦而喜,做好眼前能面对的每一件事,做出了只有苏东坡能做出的超脱。 为官一方,造福一地,脚踏实地,务实求是。陕西凤翔东湖是东坡第一份政绩;徐州的“黄楼”筑堤防水;被贬杭州,他带领民众疏浚西湖筑美丽苏堤;海南儋州已经是山穷水尽了,他仍保持着“九死南荒吾不恨,兹游奇绝冠平生”的气魄,仍挖掘出了泉水。 他追寻自我,不逃不离,用一种最自然的方式接受一切。他把每一处流放地都当成家来热爱,使得他的敌人因为总是看不到他的痛苦而痛苦万分。 密州出猎,老夫聊发少年狂;黄州抒怀,大江东去,江山如画。一点浩然气,千里快哉风;杭州吟唱: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欲识潮头高几许,越山浑在浪药中;惠州赞叹:罗浮山下梅花村,玉雪为骨冰为魂……天香国艳肯相顾,知我酒熟诗清温;儋州叹曰:蛮唱与黎歌,余音犹杳杳……千山动鳞甲,万谷酣笙钟。 “人生到处知何似?应似飞鸿踏雪泥,雪上偶然留指爪,鸿飞哪顾计东西。”有人生的无奈,更有人生的超拔和飞扬。 “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笑且徐行。”有禅意,有不羁,更有一种智慧之声和勇往直前的无悔,履险如夷,泰然自若。 问汝平生功业,黄州惠州儋州,这是一份自信旷达和潇洒。 对一张琴,一壶酒,一溪云,再多忧愁,也一任它随着滚滚江水东逝。 他不懂为什么有人认为天空有云,有月光更美。他以为天空无云,正如一尘不染的良心。 无论处庙堂之高还是江湖之远,东坡都以一颗率真自然的赤子之心,活得生机盎然,波澜起伏,跌宕多姿,豪纵酣畅,坦荡旷达。 他是“不可救药的乐天派”,他接受、尝试着“捱过”苦难,然后越挫越勇,超越苦难。“开荒”创造成就了真正“东坡”,他耕耘收获着自己的生活,收获着自己的快乐。 这种执着于人生而又超然物外的生命范式中,蕴含着坚定、沉着、乐观、旷达的精神。 试问,文学史上,有谁能把儒家固穷的坚毅精神,“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勇者无惧,老庄轻视有限时空和物质环境的超越态度,任真自然、骋目游怀的顺从天道,以及禅宗以平常心对待一切变故的观念,“和光同尘,与俗俯仰”的自得,有机融合的如此浑然一体,从而做到了蔑视丑恶,消解痛苦。 世界上最宽广的是大海,比大海更宽广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宽广的是人的胸襟。 在那流放之地,他听说当地有溺死女婴的习俗后,大为惊骇,立即写信给当地太守,劝其阻止此杀婴恶俗。“佛言杀生之罪,以杀胎卵为重。六畜犹尔,而况于人。俗谓小儿病为无辜,此真可谓无辜矣。悼耄杀人犹不死,况无罪而杀之乎?公能生之于万死中,其阴德十倍于雪活壮夫也……”。拳拳之心,透纸而出,他创办了救儿会,捐款购买食品,养育那些被遗弃的婴儿。 苏东坡和王安石是政治上的夙敌,作为苏东坡的粉丝,林语堂狠狠地贬低了王安石,说他肮脏,囚首垢面,呆板,神情恍惚,不苟言笑,不近人情。可林语堂也不得不记下苏东坡的这句话:“这世上没有坏人,也没有让我记恨的人。”当王安石罢官落难,东坡专门探望,畅叙旧情,同饮同乐。 “同年”章惇,早年与东坡颇有情谊,但当权之后,屡次欲置东坡于死地,先以“讥刺先朝”的罪名将苏轼降职免官,贬置惠州,贬为琼州别驾,发配儋县,身为宰相的章惇还特别下了一道命令:不准苏氏兄弟在官舍居住。章惇不但在政治上对苏轼排斥、打击,而且在生活上也对苏轼加以设障、留难。两千多个苦熬的日日夜夜,东坡凄风苦雨,备受摧残。元符三年五月,苏轼遇赦,结束七年流放从海南北归,传闻要为相的时刻,章惇之子章援,请求他的宽宥,东坡回信坦诚到:“伏读来教,感叹不已。某与丞相定交四十余年,虽中间出处稍异,交情固无增损也。闻其高年,寄迹海隅,此怀可知。但以往者,更说何益,惟论其未然者而已。”好一个“更说何益”“未然者而已”。 这种胸怀度量是慈悲,是一览众山小的胸襟。 对待学生、晚辈更是真诚扶持,亲如兄弟,情同父子。当得知弟子秦观病故,他竟然星夜兼程折回百余里,凭吊感怀。 苏轼与苏辙是兄弟,是师生,是诗词唱和的良友,是政治上荣辱与共的伙伴,是精神上相互勉励安慰的知己,他们很好地诠释了中国古代孝悌文化中的“悌”字。 他对亲人一往情深,悼念亡妻“十年生死两茫茫”,千古绝唱,后无来者;写朝云“玉骨那愁瘴雾,冰肌自有仙风。海仙时遣探芳丛,倒挂绿毛幺凤。”凡此种种,举不胜举。 “圣人视天下之不治,如赤子在水火中”,苏轼爱民如子,体恤民情。他不以对方的地位高而奴颜婢膝,也不因为对方的地位低下而傲视目中无人。  二十余年仕途多舛,颠沛流离,苦痛磨难,终不改其人性本善的信念,始终怀有悲天悯人的情怀,他说:“吾上可以陪玉皇大帝,下可以陪卑田院乞儿。眼前见天下无一个不是好人。”他屹立于对大写的“人”的挚爱与坚信的磐石之上,人类情怀、人文情愫,如电光火石般划过千年夜空,照亮华夏。苏轼是浪漫、幽默的,苏轼又是兀傲、坚韧的。 林语堂这样写道:人的生活也就是心灵的生活,这种力量形成人的事业人品,与生而俱来,由生活中之遭遇而显示其形态。如同苏东坡《潮州韩文公庙碑》: 浩然之气,不依形而立,不恃力而行,不待生而存,不随死而亡矣。故在天为星辰,在地为河岳,幽则为鬼神,而明则复为人。此理之常,无足怪者。 苏轼的存在,就是一个了不起的生命形态的存在。 正如作者所言,在读《苏东坡传》时,我们一直在追随一个具有伟大思想,伟大心灵的伟人生活,这种思想和心灵,不过在这个人间世上偶然呈现,昙花一现而已。苏东坡的名字只是一个记忆,但他留给我们的,是他那心灵的喜悦,是他那思想的快乐,这才是万古不朽的。 隔了千年的仰望,仰之欲高,钻之弥坚。

党史文揽杂志

党史文苑是由中共江西省委党史研究室主管,江西省中共党史学会主办的省级期刊

党史学习流于讲故事的原因,既有主观态度上不认真,也有客观条件上达不到,但这绝不是把党史学习当成是讲故事的缘由。党史文汇杂志创刊于1985年,办刊以来,融指导性、实用性、知识性于一体,发行周期为:月刊,经过杂志社调整,不断提高了刊物的整体质量,

省级的,江西省的 《党史文苑》杂志是由中共江西省委党史研究室、江西省中共党史学会主办的全国第一家党史半月刊

排列顺序为:学科类别、级别、刊名、出版地、主办单位历史学国家级重点期刊北大史学北京大学出版社北大历史系历史学国家级重点期刊当代中国史研究北京当代中国史研究所,国史学会历史学国家级重点期刊档案学通讯《档案学通讯》杂志社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国家级重点期刊近代史研究北京·近代史研究杂志社中国社科院近代史年历史学国家级重点期刊考古北京·科学出版社中国社科院考古所历史学国家级重点期刊抗日战争研究北京中国抗日战争史学会历史学国家级重点期刊历史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中国社科院历史所历史学国家级重点期刊清史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中国人民大学清史所历史学国家级重点期刊史学理论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中国社科院世界历史所历史学国家级重点期刊史学史研究北师大史学所北师大历史学国家级重点期刊世界历史北京·世界历史杂志社中国社科院世界历史所历史学国家级重点期刊文献北京·图书馆出版社北京图书馆社历史学国家级重点期刊中国史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中国社科院历史所历史学国家级重点期刊中国农史南京农业大学农史研究室中国农业历史学会,中国农科院,南京农业大学历史学国家级重点期刊中国科技史料北京中科院自然学史研究所中国自然科学史学会,中科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历史学国家级重点期刊中国党史研究北京·中央党校出版社中共中央党史研究所历史学国家级期刊百年潮北京中共党史学会历史学国家级期刊出版发行研究出版发行杂志社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历史学国家级期刊档案学研究北京·该刊编辑部中国档案学会历史学国家级期刊东南文化南京博物院南京博物院历史学国家级期刊敦煌研究甘肃敦煌敦煌研究院历史学国家级期刊故宫博物院院刊北京·紫禁城出版社故宫博物院历史学国家级期刊胡适研究丛刊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中国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历史学国家级期刊考古学报北京·科学出版社中国社科院考古所历史学国家级期刊考古与文物西安·该刊编辑部陕西考古所历史学国家级期刊历史档案北京·历史档案杂志社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历史学国家级期刊历史地理历史学国家级期刊民国档案南京·民国档案杂志社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历史学国家级期刊明史研究合肥·黄山书社中国明史学会历史学国家级期刊农业考古江西中国农业博物馆历史学国家级期刊史学月刊开封·河南人民出版社河南史学会,河南大学历史学国家级期刊史学集刊长春·吉林大学该刊编委会吉林大学历史学国家级期刊史林上海·该刊编辑部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学国家级期刊苏联历史问题西安陕西师大历史学国家级期刊文博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陕西文物管理委员会,陕西省博物馆历史学国家级期刊文物北京·文物出版社文物编辑委员会历史学国家级期刊西北史地兰州·该刊编辑部兰州大学研究所历史学国家级期刊中国地方志北京·中国社科院历史所中国地方志领导小组历史学国家级期刊中国史研究动态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中国社科院历史所历史学国家级期刊中国档案北京国家档案局历史学国家级期刊中国经济史研究北京·经济研究杂志中国社科院经济所历史学国家级期刊中国历史地理论丛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历史学国家级期刊中国边疆史地研究北京·该刊编辑部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学国家级期刊中国历史博物馆馆刊北京·文物出版社中国历史博物馆历史学国家级期刊中国党史研究资料历史学国家级期刊自然科学史研究科学出版社中国科学自然科学史研究所,中国科学技术史学会

家乡的名胜古迹的主题论文

家乡的名胜古迹今年“十一”妈妈带着我去丹霞地貌游玩。丹霞地貌位于临泽县城东南倪家营乡。那天,天气晴朗,我们坐着小汽车大约有半个小时,就到了丹霞地貌景观。下了车远远望去,大大小小的山峰,重峦叠嶂,高耸云端,十分诱人,我真想一口气爬上山。在丹霞地貌的山峰中间夹着一条羊肠小道。那石阶小道像一架云梯,从天空中斜插而下。又窄又陡的石头台阶,只能容得下两个人走过去。我们顺着台阶先到东面,那儿有许许多多鹅卵形的小山丘,小山丘色彩斑斓,仿佛是画家有意画下的彩虹桥似的,各个山丘大小不同,色彩层层也不相同。然后又到了西面,那儿的山峰十分雄伟壮观,云雾缭绕,朦朦胧胧,仿佛仙境一般。我自己也感觉仿佛到了仙境,有一种飘飘欲仙的感觉。更为奇怪的是这座山上无树、无草、无花,这是为什么呢?我们下山的路上,听附近的一位老人说:“因为这是一座石头山,虽然经常会下雨、下雪,但是这座山质地坚硬,从来不长花、长草、长树,却形成了色彩斑斓的壮观景色。”我深深地为可爱的家乡有如此美丽的旅游景点感到自豪。我真心地希望全国小朋友到我的家乡来游览观光!

赴淮安瞻仰周恩来故居这个星期五,我校无年级师生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来到淮安,瞻仰周恩来的故居。进入大门,我立刻被这里的景色给迷住了:小路的两旁栽满了各种各样的树,有龙爪槐,杏树......小鸟抖动彩翼,在这里搭窝筑巢.每棵树上开满了密密层层的花,靠进还能闻到一股清香呢!我们跟着导游来到了周恩来故居的后院,在院中央有一座威风凛凛的铜像,仔细一看,原来是周总理的塑像,只见他双手叉腰,肃然伫立,眼睛炯炯有神地凝视前方,他是那样的高大,雄伟。接着来到总理的办公室,发现每样东西的前面都有一个脚踏垫。导游说,这是因为总理晚年患病,导致双腿无法走路,才这样设计的,主要作用是让他坐在那儿继续工作。接着,我们来到他的卧室,里面有一张双人床,上面有一幅很大的照片。照片上的周恩来夫妇面带微笑,仿佛对祖国的未来充满信心。我们一直向前走,突然发现一口井,这口井里的水导游告诉我们是仙水,我们听了一拥而上,争着里面的水。在井旁有一棵参天大树,这棵树是榆树,大约100多岁了,是周总理小时候栽的,现在是国家2级保护树木。周恩来是我国一代伟人,他为新中国的建设做出很大贡献。他一生正义凛然,对敌人,他横眉冷对;对人民,他满腔热忱。我们现在的生活来之不易,应努力学习,将来报效祖国!

决胜全面小康社会为主题论文

作为在校大学生应该满腔热根据十八大领导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积极奋斗。当代大学生是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生力军,作为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构建者,大学生应通过以下几点,积极投身于全面建设小会浪潮中。

一、认真学习十八大精神,充分了解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是:在优化结构和提高效益的基础上,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力争比2000年翻两番,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

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形成比较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科技和文化创新体系、全民健身和医疗卫生体系;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实现了这个目标,我们的祖国必将更加繁荣富强,人民的生活必将更加幸福美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将进一步显示出巨大的优越性,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将进入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这是一个振奋人心,鼓舞斗志的奋斗目标。

二、积极加入中国共产党,进一步提高个人思想素质和政治素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正日新月异的发展。大学生加入中国共产党,能更好的融入党的集体,学习党的思想,成为构建小康社会的主力军。

三、构建和谐校园环境,培养和谐思想观念好的校风,是构建和谐校园的基础和前提,是学习的有力保障。构建和谐校园需要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和谐的同学关系,更需要建立诚信、文明的作风。在和谐的校园环境里,大学生才能学习更全面的知识,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奋斗。

四、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传统,做到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艰苦奋斗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们党的优良品质。在大学校园里,不畏困难, 勇于创新,敢于吃苦,坚持艰苦奋斗,才是大学生应该保持的良好品质,以文化来丰富自己,以知识来体现自己的价值。

五、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培养正确的思想意识用科学的思想理论武装大学生的头脑,使当代大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信心和责任感。在多种文化思潮激烈碰撞的时代,社会主义高校要把当代大学生培养成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就需要对大学生进行主流意识形态的引导,需要用科学的思想理论进行指导。

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思想无疑应作为主流意识加以宜传,科学的马克思主义思想应成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程中,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下,也必须对大学生进行宣传和深化教育。

六、积极参加以建设小康社会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贯彻执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方针根据所学知识,通过社会实践活动,深入社会基层,宣传党的理论方针,弘扬先进的文化技术,以党的正确领导为核心,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作为未来社会建设的主力军,大学生的我们,应该站在发展建设的前沿,为建设小康社会做好充分的准备,肩负起民族的重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五点要求”努力奋斗。

扩展资料

正确理解

1、五位一体

党的十八大报告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新的阶段性特征,在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更具明确政策导向、更加针对发展难题、更好顺应人民意愿的新要求。

以确保到2020年全面建成的小康社会,是发展改革成果真正惠及十几亿人口的小康社会,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全面发展的小康社会,是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宏伟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了坚实基础的小康社会。

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报告从以下五方面充实和完善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

2、经济发展

主要是六点要求:

第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重大进展;

第二,在发展平衡性、协调性、可持续性明显增强的基础上实现两个“倍增”,即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第三,通过增强创新驱动发展新动力,使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大幅上升,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

第四,通过构建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使工业化基本实现,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城镇化质量明显提高,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效显著;

第五,通过继续实施区域总体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基本形成;

第六,通过培育开放型经济发展新优势,使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提高,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

3、完善民主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强政治建设,总的就是要在党的领导下,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使民主制度更加完善、民主形式更加丰富,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发挥。

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治的统一、尊严、权威,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

4、增强文化

主要是四点要求:

第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决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必须使之深入人心;

第二,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任务,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使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

第三,让人民享有健康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必须实现文化产品更加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第四,文化越来越成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元素,要不断增强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必须要使中华文化走出去,迈出更大步伐。

5、提高生活水平

要做到:

第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这是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普遍提高的重要标志;

第二,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育水平明显提高,进入人才强国和人力资源强国行列,教育现代化基本实现,这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础;

第三,就业更加充分,这是民生之本得到保障的具体体现;

第四,收入分配差距缩小,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扶贫对象大幅减少,这是发展改革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的重要体现;

第五,社会保障全民覆盖,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形成,这是实现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病有所医的必然要求;

第六,社会和谐稳定,这是人民安居乐业的必要前提。

6、社会建设

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要在以下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优化国土开发格局,使主体功能区布局基本形成;

二是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初步建成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三是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大幅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着减少;

四是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实现森林覆盖率提高,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报告在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出新要求的同时,还明确了深化各领域改革的目标。

窗外淅淅沥沥的小雨下个不停,给人一种凉凉的感觉,却似乎也有一些压抑,心几乎也要发霉了。好不容易,太阳冲破出云层,高高地挂在天空,明媚的阳光给我一丝丝的抚慰。走在林荫道上,梧桐叶打着旋儿落在地上,街道上稀稀疏疏有些人,道路与以前相比起来似乎更长,极目望去,却没有尽头。抬头望见一棵苍老的梧桐树,望着它几乎褪废的身体,显现出几分凄凉。或许,这就是秋天之所在吧!在树上,有一只被绊住的风筝十分显眼。那是一只蓝白相间的风筝,呈菱形,尾端挂着一根飘带,已经很久没有放风筝的我,才知道风筝也是宝贝啊!断了线的风筝就这样半死不活地挂在树上,无可奈何地摇晃着飘带。说它死了,它却在空中;说它活着,它又不能飞翔。它的无奈,谁都明白,但是谁都不会因为它,而爬着梯子取下它。此时,我已经震慑了,脑海里思绪万千:如果有一天树枝放开它,它还能自由地飞翔吗?不能,没有线的牵引,即使风再大,它,也是会坠落的。我们正如一只只风筝,在线的牵引下,风的吹拂下飞着,越飞越高''''''所谓线,是爬升的根本也是坠落的根本;所谓风,是这物欲横流的世界。它是爬升的动力,也会把你吹得找不到方向。谁都想获得成功。可是胜利的快乐和失败的痛苦过后,生活又将怎样呢?线断了,终究是断了,风筝还能怎样?还能飞吗?

大学生要加入这个社会的建设,才能为建设小康社会服务,如果你不能为这个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你怎么来建设这个小康社会的?所以首先把你自己的学习搞好吧!

大学生建设小康社会论文可以先总写小康社会的总体情况,然后写分段落写大学生在建设小康社会中应该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具体例文如下:

社会在不断地进步,人民的生活也不断得到改善。可以说,现在的中国正走在腾飞的小康之路上。小康,是指一种经济比较宽裕的生活状态。

小康作为一种社会影响,始终散发着诱人的魅力。古时,小康宣扬的是以“礼义仁让”精神为主导、有吃穿的社会形态。近代也有不少人借用这一思想,走上社会改良的道路,提出过许多美好的设想。

上世纪初,为了能将中国建设成一个强大的国家,孙中山先生耗费了毕生的精力撰写了《建国方略》一书,明确指出中国未来的发展方向。这些思想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古代思想家小康社会和大同社会的影响。小康是财产私有、生活宽裕、上下有序、家庭和睦、讲究礼仪的社会形态。中国古代思想家把小康社会作为比较现实的目标。

两千多年来这种美好的社会理想与进步的历史观念深入人心,并激励着无数仁人志士为之奋斗。因此,小康社会是两千多年来中华民族祖祖辈辈所追求的理想社会。

当今邓小平所使用的小康理论以及他使用“小康”这样一种实事求是的表述,唤起了中国人民对发展小康之路的广泛认同。二十多年来,中国人民朝着“奔向小康”这样一个实实在在的目标去不断努力奋斗。

中国这样一个有十亿人口的国家,进入小康社会是一件具有伟大意义的事。这将为国家的长久治安打下新的基础,是更加有力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起点。

在经济和社会得到全面发展,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的基础上,是中华民族发展史上的一个新的里程碑。它标志着从新世纪开始,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当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仅要看经济与社会基础指标与人均指标,还要看收入的分配状况。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的大国来说,如果存在着较大的贫富差距,就会出现数字庞大的贫困人口。这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都是一个潜在的威胁。

我国目前农村贫困人口约为3000万;在城市中,2020年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口有多万人。其中包括1400万下岗及失业人口中的很大一部分。根据目前情况来看,对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必须加以控制,才能确保我国小康之路顺利进行。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实践的发展,日新月异的科学技术对中国生产力的发展推动作用和对人类生活的影响,已经达到前人无法想象的地步。

中国要发展,离不开科学技术。实现全面小康,实现现代化,没有现代科学技术就不可能建设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工业、现代化国防。没有现代科学技术的高度发展,就不可能有国民经济的高度发展。可以这样说:科技是实现全面小康的第一生产力。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还必须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是我国立国立党的根本。要牢牢把握中国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这是弘扬先进文化的核心与灵魂。只有这样才能在世界各种思想文化互相撞击中,始终坚持正确方向,保证我国先进文化的发展。

青少年是未来的主人,要加强综合智力的开发,并通过科技教育、艺术教育等手段培养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成为新一代高层次、高素质的创造性人才。为把祖国建设成腾飞在小康大道上的科技强国而奋发努力。

承揽合同研究论文

八、民法~1. 论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2. 论民法对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意义3. 论民法对人身权的保护4. 论民法对财产权的保护5. 论我国人身权制度的完善6. 论我国物权法制定的原则^7. 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8. 论民法与商法的关系9. 论民法与经济法的关系10. 论民事法律关系的制度意义11. 论我国的民事主体制度12. 论法人制度对于我国企业改革的理论与制度意义13. 论合伙的法律地位14. 论合伙财产的法律性质15. 论法人内部治理制度16. 论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17. 论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18. 论意思表示19. 论法律行为的分类及其意义20. 论物权行为30. 论代理制度对于市场交易的意义31. 论表见代理32. 论代理中的连带责任33. 论代理权的取得与行使34. 论无权代理W|c35. 论民事权利体系'}36. 论人身权体系737. 论民法中的物权体系38.论诉讼时效制度的意义%DDwY39.论诉讼时效制届满的效力 ;T40.论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F41.论民法中的归责原则xI"z?[42.论过错责任原则*43.论无过错责任原则%A^bT44.论民事责任的特征与功能=Y45.论所有权在物权体系中的地位与功能s46.论所有权与所有制的联系与区别js]47.论所有权的取得方式U-H2[48.论所有权的限制o`{t49.论用益物权体系/50.论我国的不动产物权体系51.论我国的土地物权制度 .论我国农业土地物权制度的完善i53.论地役权$,(54.论典权w55.论担保物权体系!AF56.论抵押权的设定与效力&E!57.论质押的客体}{15n58.论权利质押的特征BlS 59.论留置权的特征的意义u60.论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n61.论相邻关系与地役权的比较A62.论共有vN63.论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的比较.论占有制度的意义p65.论物权的效力W66.论物权的支配效力muU{67.论物权的追及效力"yc68.论物上请求权ByPIR69.论物权与债权的区别BlsN70.论物权法定原则*w VM71.论一物一权原则Cj4,/72.论物权的公示公信原则与交易安全保障的关系fQ73.论债的特性F*74.论债权的相对性BR}a}75.论债权的效力&X76.论债权的履行原则|b2\;G77.论债的分类及其意义sOj}=85.论合同法中的鼓励交易原则k86.论合同的解除[?87.论缔约过失责任q,}!I=88.论违约责任制度的特征与功能0~89.论继续履行N)90.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91.论情势变更原则Q-3a;92.论合同中的第三人CIj93.论第三人侵害债权urnm[w94.论不当得利4IQ95.论无因管理xP(96.论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hOH97.论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Uim898.论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比较c/Wh99.论监护人的权利、义务与责任m<100.论民法的私法属性u#P101.论法人分类的意义'y102.论动产与不动产分类的意义f5sW3103.论财团法人7104.论取得时效制度-105.论动产的善意取得S?Bo|106.论悬赏广告的法律效力_No4d]107.论格式合同(标准合同)Pwu108.论合同解释原则YR?)~109.论有限合伙 L110.论隐名合伙NtU111.论买卖合同的特征与意义Ia@0112.论隐私权<,r113.论名誉权z&u114.论精神损害赔偿6ZK115.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1mU116.论无效民事行为G0,O117.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a;C118、试论格式合同%Z119、论缔约过失责任/120、论合同的生效')121、论无效合同}K`%uC122、论可撤销的合同zG1J123、论效力未定合同AB{cpi124、试论情势变更原则"4125、论不安抗辩权~{/#126、论债权人的代位权L127、论保证人的权利sZH3~N128、论保证人的保证责任7Tn)P129、论合同的解除g130、试论违约行为的形态=e131、试论各种违约责任形式的并用问题NkLjl132、论合同的解释3133、论预期违约+tlw134、论买卖合同中的瑕疵担保责任X135、论赠与合同arV;D<136、试论租赁权]u-137、论承揽合同:tc138、试论客运合同中承运人的义务和责任Qrn1=)139、论保管合同8X)UY140、论旅游合同w)8v141、论债权人的撤销权az\a 142、论合同的成立vq?143、论合同的效力)144.论第三人利益合同H3cE>145.论合同代位权7ub146.情势变更原则与合同落空之比较研究=APc147.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施工人优先受偿权研究(148.论第三人侵害合同的民事责任|}K149.论合同相对性原则A>4P150.论赠与合同s}S151.论竞争力待定合同g}`|z152.论无权处分Lt]G153.论惩罚性违约责任JfAXjG©网络国法论坛 -- 倾听你的观点,畅谈我的观点,沟通从这里开始…… $a©网络国法论坛 -- 倾听你的观点,畅谈我的观点,沟通从这里开始…… 2九、婚姻继承法?,Y1、关于遗产税的法律思考V&d{2、论遗赠扶养协议ky*^M3、论遗嘱自由及其限制VB54、论遗嘱能力MA5、论夫妻财产制b6、论离婚时的损害赔偿[{<7、论离婚的法定条件c$Ajt8、人工生育方式的法律思考V/MDfW9、论亲权与监护meV#[(10、论婚姻自由(@c[B11、论公民的生育权bqg12、论结婚法律制度、论夫妻人身法律关系N\KE14、论夫妻约定财产制M15、论婚姻法对家庭暴力的规制uHaG16、论一夫一妻制Y]P17、论无效婚姻制度O"#jJ18、论婚姻登记制度8V19、记生育法律制度与婚姻家庭的关系_[hSA20、论探视权,VVZ621、论婚姻法的立法思考p22、论法定继承制度DE&\23、论公民的继承权c0_x24、论事实婚姻的法律效力925、论对重婚的认定和处理`{'9十、民事诉讼法学-t1、关于民事诉讼法学若干基本问题的探讨2T2、关于民事诉讼若干基本问题研究&2eM2t3、关于网上名声诉讼方式的可能性探讨#@]4、论民事诉讼的基本模式及其理论基础35、论我国民事审判制度的变革E2nmu{6、论我国市场经济下的民事诉讼_L7、关于我国民事诉讼立法若干问题的探讨Ke8、我国海峡两岸民事诉讼程序比较tA9、一国两制下的民事诉讼特点:+nG10、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D,11、论民事诉讼上的法律事实PL'I12、论诉权OKY13、论诉@ZLIW14、诉讼标的及其识别标准研究+O15、论诉的成立要件FX@f29、共同诉讼研究Cxu{KP30、论第三人131、论代表人诉讼制度Z)ob_32、论诉讼代理制度]L0X33、论证据Dhfeh34、论我国民事诉讼证据制度"8E!35、论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dM36、举证责任免除问题研究c[fG`#37、证据的理论划分标准研究&238、证据保全问题探讨1Az39、关于强制措施若干问题探讨b+40、论民事诉讼中的送达制度D41、论财产保全~#8;42、论先予执行制度7buR43、诉讼费用问题研究044、若干不同类型案件审判程序问题研究Cwiez45、第一审程序研究 pO2t46、普通程序研究?Q}F2{47、简易程序研究_h~48、论起诉Y!wk49、第二审程序若干问题探讨e9y50、论上诉U~1D51、关于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研究W^52、论特别程序^e53、督促程序研究(或完善)5#(54、公示催告程序研究(或完善)>55、论破产程序1LH56、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研究257、执行难及其对象之我见%1[geu58、论民事诉讼中的国际司法协助HIV|B"59、论民事诉讼中的区际司法协助B^U60、论民事纠纷的地域特点x61、论民事纠纷的时代特点@{)t62、论民事纠纷的人群特点D63、论促裁制度的若干问题fnyP64、论人民调解`7(65、国际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探讨U366、公证在民事诉讼中的意义及作用问题研究 |a

八、民法~1.论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2.论民法对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意义3.论民法对人身权的保护4.论民法对财产权的保护5.论我国人身权制度的完善6.论我国物权法制定的原则^7.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8.论民法与商法的关系9.论民法与经济法的关系10.论民事法律关系的制度意义11.论我国的民事主体制度12.论法人制度对于我国企业改革的理论与制度意义13.论合伙的法律地位14.论合伙财产的法律性质15.论法人内部治理制度16.论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17.论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18.论意思表示19.论法律行为的分类及其意义20.论物权行为30.论代理制度对于市场交易的意义31.论表见代理32.论代理中的连带责任33.论代理权的取得与行使34.论无权代理W|c35.论民事权利体系'}36.论人身权体系737.论民法中的物权体系38.论诉讼时效制度的意义%DDwY39.论诉讼时效制届满的效力;T40.论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F41.论民法中的归责原则xI"z?[42.论过错责任原则*43.论无过错责任原则%A^bT44.论民事责任的特征与功能=Y45.论所有权在物权体系中的地位与功能s46.论所有权与所有制的联系与区别js]47.论所有权的取得方式U-H2[48.论所有权的限制o`{t49.论用益物权体系/50.论我国的不动产物权体系51.论我国的土地物权制度.论我国农业土地物权制度的完善i53.论地役权$,(54.论典权w55.论担保物权体系!AF56.论抵押权的设定与效力&E!57.论质押的客体}{15n58.论权利质押的特征BlS59.论留置权的特征的意义u60.论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n61.论相邻关系与地役权的比较A62.论共有vN63.论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的比较.论占有制度的意义p65.论物权的效力W66.论物权的支配效力muU{67.论物权的追及效力"yc68.论物上请求权ByPIR69.论物权与债权的区别BlsN70.论物权法定原则*wVM71.论一物一权原则Cj4,/72.论物权的公示公信原则与交易安全保障的关系fQ73.论债的特性F*74.论债权的相对性BR}a}75.论债权的效力&X76.论债权的履行原则|b2\;G77.论债的分类及其意义sOj}=85.论合同法中的鼓励交易原则k86.论合同的解除[?87.论缔约过失责任q,}!I=88.论违约责任制度的特征与功能0~89.论继续履行N)90.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91.论情势变更原则Q-3a;92.论合同中的第三人CIj93.论第三人侵害债权urnm[w94.论不当得利4IQ95.论无因管理xP(96.论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hOH97.论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Uim898.论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比较c/Wh99.论监护人的权利、义务与责任m<100.论民法的私法属性u#P101.论法人分类的意义'y102.论动产与不动产分类的意义f5sW3103.论财团法人7104.论取得时效制度-105.论动产的善意取得S?Bo|106.论悬赏广告的法律效力_No4d]107.论格式合同(标准合同)Pwu108.论合同解释原则YR?)~109.论有限合伙L110.论隐名合伙NtU111.论买卖合同的特征与意义Ia@0112.论隐私权<,r113.论名誉权z&u114.论精神损害赔偿6ZK115.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1mU116.论无效民事行为G0,O117.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a;C118、试论格式合同%Z119、论缔约过失责任/120、论合同的生效')121、论无效合同}K`%uC122、论可撤销的合同zG1J123、论效力未定合同AB{cpi124、试论情势变更原则"4125、论不安抗辩权~{/#126、论债权人的代位权L127、论保证人的权利sZH3~N128、论保证人的保证责任7Tn)P129、论合同的解除g130、试论违约行为的形态=e131、试论各种违约责任形式的并用问题NkLjl132、论合同的解释3133、论预期违约+tlw134、论买卖合同中的瑕疵担保责任X135、论赠与合同arV;D<136、试论租赁权]u-137、论承揽合同:tc138、试论客运合同中承运人的义务和责任Qrn1=)139、论保管合同8X)UY140、论旅游合同w)8v141、论债权人的撤销权az\a142、论合同的成立vq?143、论合同的效力)144.论第三人利益合同H3cE>145.论合同代位权7ub146.情势变更原则与合同落空之比较研究=APc147.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施工人优先受偿权研究(148.论第三人侵害合同的民事责任|}K149.论合同相对性原则A>4P150.论赠与合同s}S151.论竞争力待定合同g}`|z152.论无权处分Lt]G153.论惩罚性违约责任JfAXjG©网络国法论坛--倾听你的观点,畅谈我的观点,沟通从这里开始……$a©网络国法论坛--倾听你的观点,畅谈我的观点,沟通从这里开始……2九、婚姻继承法?,Y1、关于遗产税的法律思考V&d{2、论遗赠扶养协议ky*^M3、论遗嘱自由及其限制VB54、论遗嘱能力MA5、论夫妻财产制b6、论离婚时的损害赔偿[{<7、论离婚的法定条件c$Ajt8、人工生育方式的法律思考V/MDfW9、论亲权与监护meV#[(10、论婚姻自由(@c[B11、论公民的生育权bqg12、论结婚法律制度、论夫妻人身法律关系N\KE14、论夫妻约定财产制M15、论婚姻法对家庭暴力的规制uHaG16、论一夫一妻制Y]P17、论无效婚姻制度O"#jJ18、论婚姻登记制度8V19、记生育法律制度与婚姻家庭的关系_[hSA20、论探视权,VVZ621、论婚姻法的立法思考p22、论法定继承制度DE&\23、论公民的继承权c0_x24、论事实婚姻的法律效力925、论对重婚的认定和处理`{'9十、民事诉讼法学-t1、关于民事诉讼法学若干基本问题的探讨2T2、关于民事诉讼若干基本问题研究&2eM2t3、关于网上名声诉讼方式的可能性探讨#@]4、论民事诉讼的基本模式及其理论基础35、论我国民事审判制度的变革E2nmu{6、论我国市场经济下的民事诉讼_L7、关于我国民事诉讼立法若干问题的探讨Ke8、我国海峡两岸民事诉讼程序比较tA9、一国两制下的民事诉讼特点:+nG10、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D,11、论民事诉讼上的法律事实PL'I12、论诉权OKY13、论诉@ZLIW14、诉讼标的及其识别标准研究+O15、论诉的成立要件FX@f29、共同诉讼研究Cxu{KP30、论第三人131、论代表人诉讼制度Z)ob_32、论诉讼代理制度]L0X33、论证据Dhfeh34、论我国民事诉讼证据制度"8E!35、论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dM36、举证责任免除问题研究c[fG`#37、证据的理论划分标准研究&238、证据保全问题探讨1Az39、关于强制措施若干问题探讨b+40、论民事诉讼中的送达制度D41、论财产保全~#8;42、论先予执行制度7buR43、诉讼费用问题研究044、若干不同类型案件审判程序问题研究Cwiez45、第一审程序研究pO2t46、普通程序研究?Q}F2{47、简易程序研究_h~48、论起诉Y!wk49、第二审程序若干问题探讨e9y50、论上诉U~1D51、关于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研究W^52、论特别程序^e53、督促程序研究(或完善)5#(54、公示催告程序研究(或完善)>55、论破产程序1LH56、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研究257、执行难及其对象之我见%1[geu58、论民事诉讼中的国际司法协助HIV|B"59、论民事诉讼中的区际司法协助B^U60、论民事纠纷的地域特点x61、论民事纠纷的时代特点@{)t62、论民事纠纷的人群特点D63、论促裁制度的若干问题fnyP64、论人民调解`7(65、国际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探讨U366、公证在民事诉讼中的意义及作用问题研究|a

一先说一个案例,某建筑承包商在劳务市场找了一个劳工,给他的任务是给楼层的地面浇水,这活儿一天干完,干完后结帐走人。结果,此劳工在干活儿过程中,掉到上下运输材料的卷扬机上,造成残疾。对承包商与该劳工的关系,是劳动关系,雇佣关系,还是劳务关系,争议颇大。有必要弄清这个法律关系,因为不同的关系可能导致不同的解决程序和处理后果。关于劳动关系,似乎大家都明白,可一牵扯到它于雇佣关系、劳务关系的区别,大家似乎又不明白了,起码我不太明白了。关键是我不明白到底什么是雇佣关系,什么是劳务关系,这两个关系和劳动关系一样,都是一方为另一方提供有偿的劳动服务。我们先来看看雇佣关系。雇佣关系,泛泛地来说,是拿钱请别人干活儿。这是一个广义的意思。要说企业的劳动者就是老板的雇员,也是没有错的。这是社会意义上雇佣的概念。可法律上的雇佣,应该不是这样的,不然,《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解释》也不用规定雇佣关系下的有关权利、义务问题了。从这个司法解释中揣摩立法者对雇佣关系的认识,大概有两点:一、雇佣关系在法律上应该是一个狭义的概念,是和劳动关系相区分的,也就是说,雇佣关系并不是劳动法上的劳动关系。二、在雇佣关系下,雇员是秉承雇主的意志、接受雇主的指派、以雇主的名义去工作的。这有点类似于劳动关系,所以,在工作中雇员致人损害或自己遭受损害的法律后果,也和劳动关系情况下的后果相类似。如此说来,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点在那里呢?《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劳动关系有一个显著的特点是雇佣关系不具备的,那就是“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一个成员”。所以,一般来说,劳动关系是长期的、稳定的,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一个成员,接受用人单位的全面管理、服从全部规章制度,当然也享受和其他员工一样的权利。而雇佣关系,虽然也为雇主提供劳动服务,但一般说来,是暂时的、不固定的,更重要得是,雇员并未成为雇主组织的成员。一方面,雇主未这样接纳他、安排他,另一方面,自己也认为这是一个零工活儿。过去没有这样的法律规定,很多雇佣关系都被看作是事实劳动关系(为了保护雇员的权利)用劳动法来调整。现在不必如此了。例如,《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定劳动合同。那么,这些学生给用人单位干活儿,算什么性质呢?如果发生损害他人或自身的事情,如何处理呢?过去的法律没有给予回答,现在可说是雇佣关系,适用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我想是可以的。还有,对一些零碎活儿,即使企业雇人来干,也不应认为是事实劳动关系吧?现在再来分析一下劳务关系。从《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第二款的规定来看,(此规定为: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工作就是一项劳务服务,劳务关系的范围等于或大于雇佣关系。但能大到哪里去呢,不至于连劳动关系也包括在内吗?可见,劳务关系这个概念没有多大意义,不创设这个法律概念也许更好。至于建筑工程中的劳务合同,一般意义是指一个包工头带领一帮人,揽下了工程中一项技术含量不大的力气活儿,就好象把水电或门窗等活儿交给另外一个分包人一样。所以,其性质应是承揽关系。由于没有技术含量,只是出苦力,所以叫劳务合同。而且,往往由于这些包工头没有从事建筑行业的资质,为了这些劳工的工资及工伤利益得到保障,法律倾向于由分包商或总承包商按雇佣关系或劳动关系承担责任。这就使劳务关系更加扑朔迷离了。所以人们生活中所说的劳务合同,在法律上一部分应是雇佣合同,一部分应是承揽合同,没有单独法律性质的劳务关系。用上面的观点来分析本文开头的案例,我认为这是一个雇佣关系。雇工可按人身损害赔偿的有关规定主张权利,而不适用工伤条例和劳动仲裁的有关规定。在司法实务中,用人单位往往对“劳务关系”、“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混淆不清,导致适用法律概念错误,造成企业劳动法律风险。二 “劳动关系”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由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雇佣关系”指雇员向雇主提供劳务,而雇主向雇员支付报酬的民事法律关系。“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系同一法律概念。 本文拟就上述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予以剖析,以明确各自的适用范围。 一、“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系同一法律概念。 2007年10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合同纠纷”规定:“ 110、劳务(雇佣)合同纠纷”。 法院已经将劳务合同和雇佣合同视为同一民事法律关系,当作同一案由来受理。案由是指法院依据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所确定受理案件的类别,同一民事法律关系归入同一类别,属于同一案由。 由此可见,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于“劳务合同”和“雇佣合同”是按照同一法律关系对待的。 二、从“雇佣关系”到“劳动关系”的历史沿革 从法制史的角度来看,劳动合同关系作为雇佣关系的法律调整,经历了一个从民法到社会法的历史转变。 在罗马法(罗马法大约起源于公元前7世纪前后的古代罗马王政时代)中雇佣关系的两方主体是被作为完全的平等主体对待的。当然,这种雇佣关系是不包括奴隶主与奴隶之间的雇佣关系,而仅限于平等市民间。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从体例到内容都沿袭了罗马法,雇佣关系仍被当作民事契约的一种。雇佣关系被认为是两个独立人格之间就劳动和报酬之间的财产交换关系,这种交换关系受合同自由原则的规范,当事人具有充分的契约自由。 但在1900年实施的《德国民法典》中,突破了罗马法的模式,其617条至619条规定了雇主在安排组织劳动过程时,应保护劳工免于生命及健康的危险。劳动法对一方主体的强制性义务规定开始出现。而此后首先在德国发展起来的社会法,更是将劳动契约关系作为强调雇主义务保障雇员权力的特定的劳动法律关系。 民法局限于平等主体的调整模式,显然不能够适应现代雇佣关系。从雇主与雇员之间的这种强弱失衡的社会现实出发,劳动合同从民法中的合同法体系中独立出来而隶属于劳动法,便成为一个普遍的法律现象。(援引《论劳动合同法的立法依据和法律定位》常凯着) “雇佣关系“逐渐演变成为了“劳动关系”,但“雇佣关系”却没有因此而消亡。 三、“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 1、所属法律领域不同 “雇佣关系”属于私法领域中民法(狭义)的调整,包括《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 “劳动关系”属于社会法领域中劳动法的调整,包括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200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 2、法律关系主体不同 (1)“劳动关系”中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用人单位特”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劳动者”特指符合劳动年龄16(周岁)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没有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自然人。 (2)“雇佣关系”中的主体是雇主和雇员。 雇主的范围比较广泛,包括自然人和用人单位。雇员则不限于劳动者的范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自然人不能作为“劳动者”,但能够作为雇员。 3、是否具有隶属性不同 “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具有隶属性,劳动者要加入用人单位成为其一份子。劳动者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与指挥。 而“雇佣关系”中的雇员与雇主之间就不存在隶属关系。最为典型的案例就是保姆与雇主之间(非家政公司委派)就没有隶属关系,保姆不可能成为雇主的家庭成员。 4、纠纷处理方式不同 用人单位雨劳动者之间的纠纷属于劳动纠纷,应当首先劳动仲裁。而雇主与雇员之间的纠纷应当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支付报酬的方式不同 劳动关系以工资的方式定期支付报酬;雇佣关系多为一次性地即时清结或按阶段、按批次支付报酬。 四、用人单位作为雇主的法律风险 在法理上,用人单位与自然人之间可以成立雇佣(劳务)关系,但存在范围极其狭窄。例如:用人单位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自然人之间就是典型的劳务(雇佣)关系。 如果用人单位与自然人(符合劳动者特征)之间长时间存在管理、指挥关系,而且劳动者要遵守其规章制度,按时领取报酬的情况之下,只能是劳动关系,而非劳务关系。即使双方之间签订所谓的“劳务合同”,也无法改变不“劳动关系”的事实。上述行为可能导致法院认定用人单位雨劳动者之间没有劳动合同,而要求双倍赔偿。

要分清楚。不分清楚有什么后果要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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