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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杂志社

发布时间:2024-07-06 04:06:36

水利水电杂志社

水力发电杂志是中文核心期刊吗?

水力发电杂志社是国家电力公司主管、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主办的中央级综合性技术月刊,创刊于1954年,国内外公开发行,现由水力发电杂志社负责期刊的编辑出版工作。《水力发电》是水利水电系统发行最早的科技杂志,具有权威性高、信息量大、可读性强的特点,受到广大读者的欢迎。读者对象主要是从事水电建设的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科研、监理、生产运行和建设管理等方面的人员,以及大专院校师生。主要栏目水电发展战略、建设管理、水电规划与动能经济、水文计算、水库与移民、地质与勘测、设计与施工、基础处理期刊信息

比如工业工程方面的又快又水的核心期刊:

1、《工业建筑》。《工业建筑》是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主管,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主办的综合性建筑科学类科技期刊;报道内容涵盖土木建筑领域的主要学科,包括建筑学、建筑结构、岩土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施工五大专业。据2018年5月《工业建筑》编辑部官网显示,《工业建筑》编辑委员会拥有顾问17人,编委65人。

2、《建筑经济》。《建筑经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中国建筑学会、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亚太建设科技信息研究院主办的建筑经济与管理领域主流理论期刊。《建筑经济》创刊于1980年,为季刊;中国知网显示,1982年改为双月刊,从1985年开始改为月刊。 据2018年5月《建筑经济》官网显示,《建筑经济》编委会拥有43位编委。

3、《中国农村水利水电》。《中国农村水利水电杂志》(China Rural Water and Hydropower)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主管,水利部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武汉大学、 中国国家灌溉排水委员会主办的学术性期刊。《中国农村水利水电杂志》创刊于1959年。据2018年5月《中国农村水利水电杂志》官网显示,《中国农村水利水电杂志》编委会拥有编委29人。

《水力发电》现为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已被“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科技论文与引文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美国“剑桥科学文摘”、美国“化学文摘”等评价与检索系统收录。

水利工程类核心期刊表1、水利学报 2、水科学进展 3、泥沙研究 4、水力发电学报 5、水利水电技术 6、水电能源科学 7、水力发电 8、人民黄河 9、长江科学院院报10、水利水运工程学报 11、中国水利 12、水利水电科技进展 13、人民长江

甘肃水利水电杂志

论文发表一般过程是: 根据评审的条件,选定合适级别的的专业期刊,进行投稿,等待期刊编辑的文章审核,审核通过收到编辑部发放的录用函,和编辑部沟通版面费和版面安排及具体发表见刊日期,等待文章见刊,期刊社邮寄样刊给作者本人。整个过程就是如此。 一般论文发表有两种方法,一是自己投稿期刊的编辑部,过程如上所述;还有一个方法那就是让论文代理联系期刊社,由他们代表你本人将文章在期刊上发表,就个人经验而言,我还是觉得后者能顺利发表成功率更高。 电力专业的国家期刊我知道有《机电信息》《中国水运》《电力信息化》《电源技术应用》《电力建设》《陕西水利》《甘肃水利水电技术》《水利科技与经济》等等都是很不错的电力专业期刊,以供你作为发表期刊的参考。如果需要论文代理,我推荐论文时代网办的很不错,在网上点击率很高,相当有人气的。

职称论文需要注意这么几点,首先论文的专业需要和自己需要评的职称专业相符合。如果涉及到期刊发表,那么所发表的期刊专业需要和职称专业统一。另外还有以下注意事项。

一)申报评审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聘任副高级职务以来,须有由本人独立撰写或作为第一撰写人、执笔人(以期刊中标注为准),在国家权威学术刊物(不含增刊、副刊、专刊、专辑)全文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二)申报评审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聘任中级职务以来,须有由本人独立撰写或作为第一撰写人、执笔人(以期刊中标注为准),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不含增刊、副刊、专刊、专辑)或在正式出版的全国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三)申报评审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是否要求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由各部门、各单位自行确定。学术技术性较强的部门和单位,一般应该要求有正式发表的论文。不要求正式发表论文的人员,必须提交l篇本人撰写、有一定学术价值的技术指告或专业技术工作经验总结。应鼓励申报评审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钻研专业理论,撰写学术论文,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正式发表论文者优先晋升中级职务。(四)独立完成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公开出版了本专业专著、教材,可视为已达到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要求。在1部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教材中撰写3万字以上,可视为已达到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要求。(五)由于技术保密等原因,国家有关部门规定不得公开发表论文的部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用在本部门、单位内部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或在有关学术技术会议上交流的论文代替公开发表的论文,并附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我国对职称论文的一些规定就是要求职称论文发表在正规正刊上,如果论文投稿在增刊或者论文集上的话也是无效的,在评审职称的时候是不能用的。具体如下:下列情况一般不作为学术论文对待:1.评论、文摘、短篇报道、科普文章、科技新闻等,以及不足一个印刷页的资料;2.会议简报、动态、讲座等资料性质的材料。关于职称论文的基本介绍小编就给大家总结这么多,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详细咨询本站编辑相关问题。甘肃省优秀期刊推荐:《甘肃水利水电技术》《甘肃水利水电技术》(月刊)

期刊名称 甘肃水利水电技术 期刊CN号 62-1094/TV 主管单位 省水利厅 主办单位 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省级期刊 :“省级 ” 期刊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所属部、委办、厅、局主办的期刊以及由各本、专科院校主办的学报(刊)。如《陕西教育》主办单位为:陕西省教育厅

水利水电杂志有哪些

TV水利工程类核心期刊表(17种):水利学报;水利水电技术;水利发电;人民黄河;人民长江;中国农村水利水电;河海大学学报;水文;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学报;泥沙研究;岩石力学与工程学报;岩土工程学报;水利发电学报;长江科学院院报;水科学进展;水利水运科学研究;水动力学研究与进展.A辑。

主要有三类:1.水利各类学会的会刊: 水利学报 水力发电学报 水力发电 还有水利水电技术、水利水电建设、农村水利水电之类的,个人觉得没什么分量。2.各流域机构和水利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如红水河、陕西水利之类的。3.各大水利相关院校的学报: 武汉大学学报理工版 天津大学学报 清华大学学报 河海大学学报 等等 高深一点是1和3,实用一点的是2和我说的那些没什么分量的杂志,不知道你要发表文章还是找资料,发文章尽量发1和3。

主要有三类:1.水利各类学会的会刊:水利学报水力发电学报水力发电还有水利水电技术、水利水电建设、农村水利水电之类的,个人觉得没什么分量。2.各流域机构和水利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如红水河、陕西水利之类的。3.各大水利相关院校的学报:武汉大学学报理工版天津大学学报清华大学学报河海大学学报等等高深一点是1和3,实用一点的是2和我说的那些没什么分量的杂志,不知道你要发表文章还是找资料,发文章尽量发1和3。

核心期刊:

水利水电技术、人民黄河、人民长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学报、水利水运科学研究等等

广东水利水电杂志官网

《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w keyi

自2011年5月1日起,向《水利水电技术》杂志投稿者请登陆的作者中心,注册投稿。

可以评高工职称的的水利类期刊有哪些,水利类期刊介绍《中国水运》 :  中国水运杂志创刊于197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主管、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水运行业综合性期刊、全国优秀科技期刊、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入编期刊、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入网期刊。国内统一刊号:CN42-1395/U ,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6-7973。 《广东水利水电》 : 《广东水利水电》创刊于1972年,是由广东省水利厅主管,广东省水利学会技术主管,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主办的水利水电工程类期刊。 《水利水电技术》 :核心期刊 《水利水电技术》杂志是水利部主管、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的水利水电行业的综合性技术刊物,创刊于1959年,现对国内外公开发行,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以介绍我国水利水电工程的勘测、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和科学研究等方面的技术经验为主,同时也报道国外的各项先进技术。是我国水利水电科技刊物中创刊较早、影响范围较大、发行量较多的刊物。 ………… 水利科技论文是水利信息交流、传播、储存的有效载体,不仅为水利事业的发展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且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增长起着媒介和催化作用,在大量的水利类论文写作的背后,出现了很多问题,很多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在撰写论文的时候不太注意文学方面的提炼、总结和加工,有的干脆把自己的试验报告或者是阶段性性质的工作报告直接投递给编辑,没有按照论文的格式要求来,不仅加大了编辑的工作量,又降低了论文的利用率,这其实也增加了自己文章发表的难度。 论文的题目字数要求以及各方面的要求都要提前了解清楚,论文能够顺利的发表这些细节都需要去做好。论文题目是一篇文章的重要信息,能够很准确的表达论文主要内容。一般的题目的字数不宜太多,不要超过20个字。一篇文章好的题目能起到很关键的作用,很多的时候作者往往不是很关注这个方面的内容。 关于论文发表的更多的详情,可联系征诚期刊,联系方式在文章的下方。

湖南水利水电杂志投稿

湖南水利甲级监理公司有湖南德江监理有限公司和湖南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承包总公司两家。湖南德江监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乙级资质,湖南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承包总公司成立于1993年10月,是由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全额出资、按现代企业制度运作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

办公室1、协助厅领导对厅机关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组织厅机关日常工作。2、负责厅机关公文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档案、保密、机要、密码、信访、督办等工作,并指导全省水利系统相关工作。3、负责厅召开的综合性大型会议、厅务会议和厅长办公会等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厅机关行政会议计划管理工作。4、组织厅宣传、新闻发布工作,指导全省水利系统宣传工作。5、指导厅政务信息化规划与建设工作,负责监管厅网站及政务网的建设、运行管理和内容保障工作。6、组织草拟厅综合性重要政务文稿,组织重大水利问题的调研。7、负责管理水利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工作,承担行政许可窗口的工作。8、负责厅值班工作,组织厅重要接待工作,承担厅印章的管理,归口厅直属单位的印章管理工作。9、组织协调和督办省人大建议和省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10、负责管理《中国水利报》湖南记者站,指导《湖南水利水电》编辑发行工作。11、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规划计划处1、研究提出全省水利发展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水利发展和改革的重大专题研究。2、组织编制全省水资源综合规划、省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流域防洪规划,拟订全省和跨市州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归口管理水利专业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3、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负责重大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和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的组织实施。4、组织审查、审批全省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5、归口管理水利工程投资计划,负责提出水利建设投资(含专项资金)的规模、方向和项目安排的意见,负责提出水利建设年度投资建议计划,负责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水利建设投资项目,负责投资水利基建项目和水利前期工作投资计划管理。6、组织水利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指导水利建设项目后评估工作。7、负责协调流域开发、联村扶贫、水利扶贫、援疆援藏等对口支援项目资金的计划安排工作。8、负责全省水利综合统计工作。9、指导协调省水利水电重点工程办公室相关业务工作。10、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水资源处(省节约用水办公室)1、负责全省水资源统一管理,承担水资源管理、配置、节约和保护工作。2、组织指导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制度。3、负责水权制度建设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水量分配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4、负责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实施和监督;组织指导水资源信息发布,组织编制水资源公报。5、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全省节水型社会建设,负责编制全省节约用水规划,负责组织全省用水定额和指导行业用水定额并监督实施。6、指导城市供水、排水、节水、污水处理回用等水资源开发有关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城市供水水资源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水利行业供水有关工作。7、负责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指导水功能区的划分并监督实施,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生态保护工作,组织审查江河湖库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组织指导水量水质监督、监测工作,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8、组织指导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指导水利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水利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负责水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预审工作。9、承担省节约用水办公室的日常工作。10、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财务处1、归口水利资金的管理,编制省级水利部门预算、决算并负责预算的执行。2、研究拟订水利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等水利资金管理方面的制度并组织实施。3、研究拟订全省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厅属水利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厅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及管理工作。4、研究提出水利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信贷政策建议,承担厅非税收入统一管理工作。5、承担全省水利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省水利项目利用外资的财务管理工作。6、负责厅机关行政经费支出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厅部门预算单位和厅属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工作。7、负责省级水利事业费的安排和管理。负责全省水利建设资金(含防洪保安资金)的征收管理工作,配合做好省级水利建设基金的安排工作。8、承担省水利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全省水利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9、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建设管理处1、指导全省山丘区水利枢纽工程的管理和保护。2、指导全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省管水利工程开工审批、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3、指导水库、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和确权划界工作。4、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市州及四水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5、指导四水重要堤防与城市防洪工程以及重要病险水库、水闸的除险加固工作,并负责省管水利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6、指导全省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建设市场准入、项目法人组建、工程招标投标、建设监理等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7、指导协调水利建设与管理总站(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的相关业务工作。8、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水土保持处1、指导全省水土保持工作。2、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3、负责审核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组织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工作。4、负责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5、组织指导水土流失监测及其管理工作,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6、负责省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管理工作,组织省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7、负责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制度的实施。8、承担省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9、负责管理省水土保持监测总站。10、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科技外事处1、负责全省水利科技工作,研究拟订水利科技政策与水利科技发展规划。2、组织指导全省水利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负责水利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与科技推广工作。3、归口管理全省水利科技项目的立项、审查工作,负责全省水利科技成果的审查和申报工作。4、指导厅属科研院所的科研工作。5、指导并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拟定省水利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6、负责厅机关及厅直单位的外事工作,协调水利系统涉外活动。7、指导水利系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及引进国外智力工作。8、负责选派厅系统因公出国(境)人员并办理有关手续,负责因公出国人员、涉外人员外事政策和外事纪律教育及外事接待等工作。9、承担水利厅科学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10、指导湖南省水利学会的日常工作。11、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安全监督处1、指导全省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2、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和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安全的监督检查,组织或参与重大水利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3、组织水法律和水行政法规、规章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参与省人大、省政府组织的水利法律、行政法规的执行检查。4、起草地方性水利法规、规章,承办地方性水法规规章立法中的协调等有关工作。5、负责水法律法规和水利政策的研究工作,指导水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订水利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6、拟订水利政策研究与制度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综合性水利政策。7、组织协调水利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厅系统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法制监督。8、负责厅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和清理工作,承担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厅直属单位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工作。9、承担厅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诉讼工作。10、承担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11、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人事处1、组织拟订全省水利系统人才规划,指导全省水利系统队伍建设。2、组织指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负责队伍建设和干部管理、考核、监督工作,承办厅管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3、负责厅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4、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水利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指导厅直属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专家管理工作,负责水利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5、负责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厅社团归口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6、负责人才工作,承担军队转业干部、退伍士兵安置,专家管理工作及人才引进工作。按权限管理干部职工的人事档案,指导厅直属单位人事档案工作。负责干部人事统计工作。7、指导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工资管理工作,指导厅直属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组织指导厅直属单位职工劳动保护、保险福利、卫生保健工作。8、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厅系统水利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厅系统专业技术教育,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各层次学历再教育工作,归口管理厅培训工作。9、组织协调绩效评估和目标考核工作,归口管理厅奖惩工作。10、负责联村扶贫、水利扶贫、援疆援藏等对口支援工作。11、负责厅管干部因公出国(境)的政审和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备案工作。12、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离退休人员服务处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离退休人员工作的方针、政策。2、组织落实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政治和生活待遇。3、承担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管理工作。4、负责厅机关离退休人员日常管理服务工作。5、组织厅机关离退休人员开展文化体育活动。6、指导厅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7、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机关党委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指导厅直属单位和负责厅机关党群工作。3、组织指导厅机关及在长直属单位党员政治理论学习,编制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4、负责党务干部的培训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承担党员管理、监督和发展工作,维护党员的权利,协同纪检部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5、指导全省水利精神文明创建和厅直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工作。负责厅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统战工作以及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6、指导厅直属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委员会的工作。7、承办厅党组和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事项。(厅监察室)省纪委驻省水利厅纪检组1、监督检查驻在单位及所属系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省委省政府决定、命令的情况。2、监督检查驻在单位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3、经批准,初步核实驻在单位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参与调查驻在单位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调查驻在单位处级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4、协助驻在单位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5、受理对驻在单位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单位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6、承办省纪委、省监察厅和省水利厅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总工程师室1、负责全省性流域规划、区域规划、各类专项规划的技术指导。负责各类规划初步审查的技术把关工作。2、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的技术审查把关工作。3、归口管理、指导和协调厅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及厅直单位的有关技术工作。4、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机关后勤服务中心1、负责厅机关院内基建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2、负责厅机关综合治理工作并指导厅直属单位相关工作,负责厅机关大院建设管理、治安、保卫、安全、消防等工作。3、负责厅机关人武、人防、国防动员等工作。4、负责厅机关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管理。5、负责厅机关固定资产、房产等物业管理工作。6、归口厅机关机动车辆的调度管理等相关工作。7、负责厅机关计划生育、保健服务、卫生宣传等工作。8、负责管理厅机关职工集体户口、联系办理职工适龄子女入学、入托手续。9、负责管理厅机关幼儿园。10、负责联系社区。11、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其他行政机关湖南省洞庭湖水利工程管理局湖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湖南省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湖南省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中心)湖南省水利工程管理局湖南省水利厅综合事业局湖南省水利水电重点工程办公室湖南省水政监察总队湖南省水利厅信息中心湖南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湖南省水土保持监测总站

中建五局好!

我也去收到湖南省院的二面通知了,不知道到底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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