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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教师的研究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5 07:32:17

虚拟教师的研究论文

大数据面面观 何克抗 电化教育研究 2014-10-01 期刊 从“翻转课堂”的本质,看“翻转课堂”在我国的未来发展 何克抗 电化教育研究 2014-07-01 期刊 混合式教师专业发展学校(B-PDS)的思考与实践 赵可云; 陈武成; 何克抗 电化教育研究 2014-05-01 期刊 如何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的“深度融合” 何克抗 课程.教材.教法 2014-02-01 期刊 让信息技术对教育发展真正产生革命性影响——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的“深度融合” 何克抗 教育信息技术 2014-01-05 期刊 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发展历程回顾与评述 何克抗 中国教育信息化 2013-12-10 期刊 对美国《教育传播与技术研究手册》(第三版)的学习与思考之六——对本《手册》存在的主要缺陷与不足的分析 何克抗; 赵文涛 电化教育研究 2013-12-01 期刊 对美国《教育传播与技术研究手册》(第三版)的学习与思考之五——由“技术研究取向变化”所引发的关于“教育技术本质及未来发展”的争论 何克抗 电化教育研究 2013-11-01 期刊 对美国《教育传播与技术研究手册》(第三版)的学习与思考之四——关于“首要教学原则”与“四成分教学设计模型(4C/ID)” 何克抗 电化教育研究 2013-10-01 期刊 对美国《教育传播与技术研究手册》(第三版)的学习与思考之三——关于“情境理论”与“九种情境化教学策略” 何克抗 电化教育研究 2013-09-01 期刊 教育信息化成败的关键在哪里——如何认识信息技术对教育发展具有革命性影响 何克抗 中国教育科学 2013-08-31 期刊 对美国《教育传播与技术研究手册》(第三版)的学习与思考之二——关于“复杂性理论”与“技术支持的复杂学习” 何克抗 电化教育研究 2013-08-01 期刊 新课改 新课堂 新跨越——教育系统如何实现信息技术支持下的重大结构性变革 何克抗 现代远程教育研究 2013-07-25 期刊 中国特色教育技术理论的形成与发展 何克抗 北京大学教育评论 2013-07-10 期刊 对美国《教育传播与技术研究手册》(第三版)的学习与思考之一——对“建构主义学习原则”和“建构主义教学设计”认识的深化 何克抗 电化教育研究 2013-07-01 期刊 多媒体资源的词汇识别支持对于小学生英语听说学习的影响研究 梁文鑫; 何克抗; 赵美琪 电化教育研究 2013-05-01 期刊 概念图在小学作文教学中应用的实验研究 曹培杰; 王济军; 李敏; 何克抗 电化教育研究 2013-05-01 期刊 显著提升对外汉语教学质量的途径与方法探索——关于对外汉语教学的深层理论思考 何克抗; 王冰洁 电化教育研究 2013-02-01 期刊 学习“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对“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的解读 何克抗 中国电化教育 2012-12-10 期刊 写作文本中的意义逻辑及其计算 赵兴龙; 何克抗 中国电化教育 2012-12-10 期刊 教育技术学视野中的写作文本分析 赵兴龙; 周序; 何克抗 现代远程教育研究 2012-11-25 期刊 国际上教学观念存在的弊端及原因剖析 何克抗 教育研究 2012-10-15 期刊 对语文、英语学科新旧课标的学习与思考 何克抗 中国电化教育 2012-10-10 期刊 促进高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的思考 徐世东; 姚远; 袁磊; 何克抗 中国电化教育 2012-09-10 期刊 关于“对外汉语教学”的深层理论思考——显著提升对外汉语教学质量的途径与方法探索 何克抗 汉语国际教育人才培养理论研究 2012-07-20 国际会议 读写结合教学模式培养语文思维能力的实证研究——以儿童诗类选文《雪地里的小画家》为例 刘丽丽; 姚远; 何克抗 中小学电教 2012-07-05 期刊 TPACK——美国“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途径与方法研究的新发展(下) 何克抗 电化教育研究 2012-06-01 期刊 TPACK——美国“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途径与方法研究的新发展(上) 何克抗 电化教育研究 2012-05-01 期刊 “设计研究”视角下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思考 赵可云; 何克抗 中国电化教育 2012-01-10 期刊 基于儿童思维发展新论的语文教学创新 何克抗; 马宁 语文建设 2011-12-01 期刊 多媒体资源的语音辨析支持对于小学生英语听说学习的影响研究 梁文鑫; 何克抗 电化教育研究 2011-10-01 期刊 教育信息化是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必由之路 何克抗 现代远程教育研究 2011-07-25 期刊 当前我国“教育技术学”界的一场重大争议 何克抗 现代教育技术 2011-05-15 期刊 海原教育新跨越——“跨越式”课题促进宁夏海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曹培杰; 何克抗; 王宗龙 中国信息技术教育 2011-05-08 期刊 关于《美国2010国家教育技术计划》的学习与思考 何克抗 电化教育研究 2011-04-01 期刊 关于中国特色教育技术的自主创新 何克抗 现代远距离教育 2011-02-15 期刊 我国教育信息化理论研究新进展 何克抗 中国电化教育 2011-01-10 期刊 基于课堂视频分析对信息技术深层整合教学结构的研究 张海; 王以宁; 何克抗 中国电化教育 2010-11-10 期刊 对美国“建构主义教学:成功还是失败”大辩论的述评 何克抗 电化教育研究 2010-10-01 期刊 向我国电教界的光辉榜样南国农先生学习 何克抗 电化教育研究 2010-09-01 期刊 提升区域内农村教师专业技能的六维途径 吴娟; 何克抗; 余胜泉 中国教师 2010-08-01 期刊 关于发展中国特色教育技术理论的深层思考(下) 何克抗 电化教育研究 2010-06-01 期刊 关于发展中国特色教育技术理论的深层思考(上) 何克抗 电化教育研究 2010-05-01 期刊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新思路 何克抗 基础教育参考 2010-04-01 期刊 美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与措施 何克抗; 赵兴龙 基础教育参考 2010-04-01 期刊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途径选择 赵兴龙; 余胜泉; 何克抗 基础教育参考 2010-04-01 期刊 建构主义学习环境的国际前沿研究述评 王永锋; 何克抗 中国电化教育 2010-03-10 期刊 教育技术专业人员如何创新?——2009全国教育技术学博士生论坛上的讲话 何克抗 现代教育技术 2010-03-01 期刊 基于学科教育整体视角的OAG设计原则——以PSMS系统为例 冀付军; 何克抗 中国电化教育 2010-02-10 期刊 杜威实用主义思想对教育技术实验研究的启示 赵可云; 何克抗; 王以宁 开放教育研究 2010-02-05 期刊 运用“新三论”的系统方法 促进教学设计理论与应用的深入发展 何克抗 中国电化教育 2010-01-10 期刊 由教育技术学的学科性质谈教育技术学研究 赵可云; 何克抗 现代教育技术 2010-01-01 期刊 e-Learning时代教育公平观的新发展 赵兴龙; 何克抗 电化教育研究 2010-01-01 期刊 教学设计自动化语义模型及其实现方法 魏顺平; 路秋丽; 何克抗; 李宇翔 开放教育研究 2009-12-05 期刊 基于区域协作的课题实施模式研究 贾建荣; 梁文鑫; 何克抗 现代教育技术 2009-12-01 期刊 21世纪以来教育技术理论与实践的新发展 何克抗 现代教育技术 2009-10-01 期刊 我国数字化学习资源建设的现状及其对策 何克抗 电化教育研究 2009-10-01 期刊 对国内外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途径与方法的比较分析 何克抗 中国电化教育 2009-09-10 期刊 基础教育信息化路在何方——基础教育信息化发展新阶段面临的挑战及对策 何克抗 中国教育信息化 2009-07-20 期刊 作文教学的五“重”五“轻”现象 何克抗 中华活页文选(教师版) 2009-07-15 期刊 基于信息技术的数学问题解决教学策略 王光生; 何克抗 开放教育研究 2009-04-05 期刊 促进知识分享的教师合作机制探究 齐媛; 何克抗; 刘志波; 张生 现代教育技术 2009-04-01 期刊 教学设计电子绩效支持系统设计研究 魏顺平; 何克抗 中国电化教育 2009-03-10 期刊 农远工程教学应用症结的调查研究 赵兴龙; 张雯; 何克抗 现代教育技术 2009-03-01 期刊 运用信息化教学创新理论大幅提升农村中小学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研究 何克抗; 余胜泉; 吴娟; 马宁; 赵兴龙; 袁磊; 齐媛 电化教育研究 2009-02-01 期刊 21世纪以来教育技术理论与实践的发展 何克抗 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 2009-01-01 期刊 信息技术环境下问题解决教学实证研究 王光生; 何克抗 当代教师教育 2008-12-15 期刊 网络环境下以语言运用为中心的三效识字教学法研究 马宁; 何克抗 电化教育研究 2008-12-01 期刊 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教学模式研究之六——“适时教学(JiTT)”模式 何克抗; 刘春萱 现代教育技术 2008-12-01 期刊 JiTT——Blending Learning理念下的信息化教学模式 马萌; 何克抗 中国教育信息化 2008-11-10 期刊 数学问题解决学习的人际交互环境设计 王光生; 赵兴龙; 何克抗 电化教育研究 2008-11-01 期刊 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教学模式研究之五——“WebQuest”教学模式 何克抗; 曹晓明 现代教育技术 2008-11-01 期刊 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切实提高农村中小学教育质量 促进教育公平创新试验研究 何克抗; 吴娟; 赵兴龙 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 2008-11-01 期刊 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之旅——阐释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模式 魏顺平; 何克抗 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 2008-11-01 期刊 基于文本挖掘的领域本体半自动构建方法研究——以教学设计学科领域本体建设为例 魏顺平; 何克抗 开放教育研究 2008-10-05 期刊 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教学模式研究之四——“研究性学习”教学模式 何克抗; 吴娟 现代教育技术 2008-10-01 期刊 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教学模式研究之三——“探究性”教学模式 何克抗; 吴娟 现代教育技术 2008-09-01 期刊 低年级小学生用字情况调查与分析——以广东、北京两地6所小学为例 魏顺平; 傅骞; 何克抗 语言文字应用 2008-08-15 期刊 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教学模式研究之二——“传递—接受”教学模式 何克抗; 吴娟 现代教育技术 2008-08-01 期刊 对美国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理论的分析思考和新整合理论的建构 何克抗 中国电化教育 2008-07-10 期刊 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教学模式研究之一——教学模式的内涵及分类 何克抗; 吴娟 现代教育技术 2008-07-01 期刊 论学习与创新——2007全国教育技术学博士生论坛上的讲话 何克抗 电化教育研究 2008-04-01 期刊 用实际行动促进教育的均衡发展 何克抗 中国信息技术教育 2008-04-01 期刊 新版学生教育技术标准与信息技术课程改革 王永锋; 马萌; 王以宁; 何克抗 中国电化教育 2008-03-10 期刊 数学教学支撑软件的研究设计与模型建构——以小学数学相遇问题探究工具的开发为例 冀付军; 何克抗 中国电化教育 2008-03-10 期刊 新版ISTE美国学生教育技术标准及启示 王永锋; 马萌; 何克抗 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 2008-03-01 期刊 聚焦跨越式 何克抗 信息技术教育 2008-01-01 期刊 从“学习使用技术”到“使用技术学习”——解读新版美国“国家学生教育技术标准” 王永锋; 王以宁; 何克抗 电化教育研究 2007-12-01 期刊 教育技术专业培养的人才应具有的知识能力结构及课程体系 何克抗 中国电化教育 2007-11-10 期刊 信息时代教育技术学本科教学的改革与创新 何克抗 现代教育技术 2007-11-01 期刊 教育信息化与高校教学深化改革 何克抗 中国大学教学 2007-10-15 期刊 教育反思视界的技术努力与时代拓展——以网络教育形态为例分析 王永锋; 王以宁; 何克抗 现代远距离教育 2007-10-15 期刊 网络环境下基于学习活动的形成性评价——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个案研究 张生; 何克抗; 齐媛; 丁楠 现代教育技术 2007-10-01 期刊 关于教育技术公共课精品课程的共建与共享 何克抗 中国电化教育 2007-08-10 期刊 文本智能处理技术在远程教育元研究中的应用 魏顺平; 何克抗 中国远程教育 2007-08-06 期刊 从“建构性学习”到“学生有效参与”——论课堂教育技术之正业 王永锋; 何克抗; 王以宁 开放教育研究 2007-08-05 期刊 教学结构理论与教学深化改革(下) 何克抗 电化教育研究 2007-08-01 期刊 教学结构理论与教学深化改革(上) 何克抗 电化教育研究 2007-07-01 期刊 推进教学结构的变革 何克抗 中小学校长 2007-06-15 期刊 小学语文教学语料库的设计与开发 魏顺平; 何克抗 中国电化教育 2007-06-10 期刊 多媒体课件及网络课程在教学中的运用 何克抗 中国大学教学 2007-05-15 期刊 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中的形成性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张生; 何克抗; 韩骏 中国电化教育 2007-05-10 期刊 以行动研究法探索英语教学——信息技术环境下交际式英语会话材料的应用 乔爱玲; 何克抗 现代教育技术 2007-02-01 期刊 多媒体课件及网络课程在教学中的运用研究 何克抗 软件导刊 2007-01-30 期刊 Microsoft Student Graphing Calculator支持下的函数学习 王光生; 何克抗 中国电化教育 2007-01-10 期刊 网络环境下小学英语教学设计型研究及效果分析 张文兰; 何克抗 教育信息化 2006-12-20 期刊 当代教育改革路在何方(三)——孔子教育思想给我们的警示 何克抗 电化教育研究 2006-12-01 期刊 孔子的教学方法与教学思想给我们的启示 何克抗 中国大学教学 2006-11-30 期刊 正确理解“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的目的、意义及内涵 何克抗 中国电化教育 2006-11-10 期刊 当代教育改革路在何方(二)——孔子教育思想给我们的警示 何克抗 电化教育研究 2006-11-01 期刊 认知负载理论及其在E-Learning中的应用 袁磊; 何克抗 现代远距离教育 2006-10-15 期刊 当代教育改革路在何方(一)——孔子教育思想给我们的警示 何克抗 电化教育研究 2006-10-01 期刊 迎接教育信息化发展新阶段的挑战 何克抗 中国电化教育 2006-08-10 期刊 发达地区的教育信息化问题及其战略对策——以首都教育大战略促进首都教育信息化的跨越式发展 冀付军; 安宝生; 何克抗 开放教育研究 2006-08-05 期刊 教育技术能力等同信息技术能力吗? 北京师范大学现代教育技术研究所 何克抗 中国教育报 2006-06-19 报纸 支持新课改的区域性网络教育资源建设研究 区建峰; 何克抗 课程.教材.教法 2006-04-30 期刊 学习设计和学习管理系统的新发展 曹晓明; 何克抗 现代教育技术 2006-04-01 期刊 信息技术与课程深层次整合的理论与方法 何克抗 中国信息界 2006-02-28 期刊 非网络环境下小学英语跨越式教学的策略研究 赵兴龙; 王光生; 郑良栋; 何克抗 电化教育研究 2006-02-01 期刊 构建数字化教学环境——何克抗教授谈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核心内涵 王晓波; 魏宁; 何克抗 信息技术教育 2006-02-01 期刊 从绩效的角度出发建立科学的培训体系 任秀华; 何克抗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2006-01-21 期刊 “基础教育跨越式发展创新实验”实施理念与策略 余胜泉; 张文兰; 何克抗 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 2006-01-01 期刊 基于儿童思维发展新论的语文教育跨越式发展创新试验 何克抗; 马宁 中国电化教育 2005-12-10 期刊 基础教育跨越式发展创新实验(二) 何克抗 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 2005-12-10 期刊 关于教育技术学逻辑起点的论证与思考 何克抗 电化教育研究 2005-11-30 期刊 建设三维立体化的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教材 刘志波; 何克抗 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 2005-11-10 期刊 基础教育跨越式发展创新实验(一) 何克抗 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 2005-11-10 期刊 儿童思维发展新论和语文教学改革 何克抗 中国电化教育 2005-10-10 期刊 教师教育技术培训的定位与实施 乔爱玲; 何克抗 开放教育研究 2005-10-05 期刊 基于绩效技术的企业培训 任秀华; 何克抗; 马宁 继续教育 2005-10-01 期刊 培训中学习与绩效的整合 任秀华 ; 何克抗 现代企业教育 2005-09-30 期刊 从Blending Learning看教育技术理论的新发展 何克抗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 2005-09-20 期刊 基于绩效的企业培训教学设计 任秀华 ; 何克抗 中国培训 2005-09-18 期刊 语觉论与大学英语教学改革 何克抗 中国大学教学 2005-09-10 期刊 人类绩效技术与教学系统设计的比较分析 吴娟; 马宁; 何克抗 电化教育研究 2005-08-30 期刊 面向应用的区域资源建设支撑环境探析 曹晓明; 何克抗 中国电化教育 2005-08-10 期刊 以绩效为核心的企业培训教学设计 任秀华; 何克抗 职业技术教育 2005-07-01 期刊 关于《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 何克抗 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 2005-06-10 期刊 信息技术与课程深层次整合的理论与方法 何克抗 中国大学教学 2005-05-10 期刊 关于《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 何克抗 电化教育研究 2005-04-30 期刊 绩效技术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 林君芬; 马宁; 林涛; 何克抗 中国电化教育 2005-04-10 期刊 计算机辅助测评(CAA)研究新进展——技能性非客观题的自动测评 何克抗; 许骏 开放教育研究 2005-04-05 期刊 基于计算机仿真的实验技能测评自动化研究 傅骞; 何克抗; 马晓强 中国远程教育 2005-03-10 期刊 信息技术与课程深层次整合的理论与方法(下) 何克抗 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 2005-03-10 期刊 《标准》制定的思路与意义 李克东; 邱玉辉; 王珠珠; 何克抗 中国教师 2005-03-05 期刊 《标准》的主要内容及其实施 何克抗 中国教师 2005-03-05 期刊 协同工作支持在虚拟实验室中的研究与实现 傅骞; 何克抗; 曲朝霞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05-02-28 期刊 现代教育技术和优质网络课程的设计与开发 何克抗 课程教材教学研究(中教研究) 2005-02-10 期刊 信息技术与课程深层次整合的理论与方法(上) 何克抗 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 2005-02-10 期刊 信息技术与课程深层次整合的理论与方法 何克抗 电化教育研究 2005-01-30 期刊 现代教育技术和优质网络课程的设计与开发 何克抗 中国大学教学 2005-01-10 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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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现实的研究生论文

虚拟现实(VR)是一种由计算机和电子技术创造的新世界,是一个看似真实的模拟环境,下面是我为大家精心推荐的关于虚拟现实的科技论文2500字,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直觉交互界面与虚拟现实

摘要:为了研发更高水准的直觉交互界面,有必要引入虚拟现实技术,借助具备沉浸性、交互性和想象性的人机交互环境来获得真正意义上的直觉体验。通过特定的物理器件装置,以及先进的手势识别技术,使用者不必学习专门的操作命令,就可以与计算机进行交流并获得实时的反馈,而独特的沉浸式环境更能创造出人机一体的融合感。结果表明,虚拟现实技术有效地提升了用户的体验度,大大简化了操作的复杂性,而且可以应用于从娱乐到专业制造等各种场合,是直觉交互界面的有力驱动平台。

关键词:直觉交互;人机交互;虚拟现实

中图分类号:J0-05 文献标识码:A

本文是在“人―计算机” 交互(Human-Computer Interaction)的意义上来谈论“交互”。随着计算机技术几十年来突飞猛进的发展,计算机已经完全进入了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其影响无处不在,人机之间的互动操作问题也越发显得重要。由于计算机尚未能摆脱冯・诺依曼体系的根本制约,与人类思维模式之间的鸿沟依然如同天堑,人机交互问题的一个重要着眼点就在于如何尽量地缩小人类使用者的操作模式与计算机的操作模式之间的差别。这意味着我们仍在不断地摸索和探讨,去提供更优秀的交互界面,使人可以顺畅地、高效率地与计算机进行对话。

一直以来,交互设计思维首要强调的就是以人为本,换而言之就是让设计物适应人,而非人适应设计物。这种观点在计算机还是国防机密的年代中显得有些奢侈,人们只能痛苦地训练自己去迎合机器(例如,使用完全机器式的编程语言与计算机交谈)。在当下,相对廉价的个人计算机都可以提供可观的计算能力,因此交互界面的设计原则也就顺应了这样的思路,去尽可能地将界面做得人性化,让人用得舒服,而繁重的计算则交给计算机在幕后默默地处理。

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直觉”一词吸引了大家的目光。毕竟相对于日常物件,计算机的交互界面还是太不人性了,依旧保持着冰冷的面孔。如果能将我们习以为常的动作引入与计算机的交互之中,在不知不觉中将完成与计算机的沟通,那么这样的人机界面才能称得上是以人为本。而在呈现直觉界面方面,新兴的虚拟现实技术则提供了最有价值的工具。

本文正是拟探讨直觉交互界面及其与虚拟现实技术间的关系,为了完成这样的任务,首先我们要对人机交互意义上的直觉作出一个明确的定义,它实际上与大众文化中的“直觉”概念有着相当的差别。之后我们将谈论如何将上述意义上的直觉与虚拟现实结合起来,并提供具体的案例分析来支撑我们的探讨。

一、直觉交互界面

直觉(Intuition)这个概念属于大众词汇,但实际上不同的学科对直觉都有着不同的定义。本文研究的对象是人机交互,因此将在“凭着直觉去与计算机进行交互” (interaction with computer by intuition)这个上下文中去探讨它。首先要注意到,交互是双方面的,也即人与计算机在进行着双向的互动,但直觉却是人才能拥有的,也是仅仅用来修饰人的判断与感觉的,因此直觉人机交互关心的是以人为中心的交互场景中各参与元素对人是否直觉。从人的角度考虑交互界面,这实际也就奠定了“以人为本”在理论上的基础性质。

一般而言,人们对直觉的交互有着如下诉求:它不需要经过有意识的思考便能做出。例如在翻动一页书的时候,人不需要去有意识地考虑该用多大的力气,手指该走怎样的空间路线,或有意识地等待书页翻动之后出现的非常规情况并作出反应,等等。在这个意义上,一本实体书的交互界面是直觉的。依据以上诉求,Blackler等人的研究指出,直觉是“基于已往经验的无意识的反应”[1]。这个定义强调了两个要点:基于以往经验和无意识。关于直觉往往是无意识的(下意识的)举动,这一点几乎已成共识,这里就不再展开论述。需要厘清的是“基于已往经验”这一点。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或许并不认为直觉与已往经验之间会有什么关联。相反,许多人会认为,如果不需要经验就能进行某种操作,那么这种操作显然更符合直觉。特别地,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直觉”概念充满了反智主义的特征,直接将“直觉”与“本能”联系起来,往往意味着“不需要通过知识或经验便可以下意识地完成”。但这实际上是一种错误的观点,它不但误解了人的本能,而且未能认识到已往经验的真实存在及其影响。事实上,现代理论表明,人类绝大多数行动――简单的或复杂的――都是后天习得的,并非先天刻印于脑中。如果仅凭本能,人几乎无法完成什么人机交互操作:拿按钮这种最简单的人机界面元素来说,如果没有事先通过各种例子认识到存在按钮这种东西并且按下它之后会启动某些关联反应,使用者甚至都无法做出按下按钮的行为。或者用[2]的话来说,所有行动都承载着理论――后天习得的理论。

将直觉与已往经验联系起来,这不仅揭示了直觉在人机交互中的真正面貌,而且指出了设计人机交互界面时的一条基础准则:由于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生活经验与知识水平,那么他们的已有经验也是不同的,这也就意味着每种类型的人都有着他们对“直觉交互界面”的不同衡量标准。有一个简单的例子可以说明这一点。

考虑一款在电脑上运行的收音机软件,它的作用是播放网络上的各类实时音频流(包括传统电台的在线音频流)。图 1模拟半导体收音机的调频指针窗口,从传统眼光而论这样的界面便是直觉的。然而,对于没有用过半导体收音机的新一代年轻人而言,他们由于频繁地接触电脑,反而会觉得图2的界面是直觉的,因为这样的界面使用的是为电脑用户所熟知的UI(User Interface,用户界面)元素,包括菜单、按钮、列表框和滚动条等等。

习惯半导体收音机操作的用户多半用不惯新式界面,而习惯新式界面、没使用过半导体收音机的用户却很可能对传统界面不知所以。这个例子充分说明了,在考虑直觉交互界面的时候,必须考虑用户群体的已往经验,依据不同的已往经验去断定直觉因素。并不存在唯一的、普适的、通用的直觉界面,这给了设计师以极大的挑战,但同时也是极大的创新动力。 此外,虽然直觉的定义没有直接体现对审美的考虑,但审美和直觉显然是互有关联的[3]。由于直觉使用与交互过程中唤起的先前知识有关,那么审美判断作为人类感知过程的起点之一,恰是诱发直觉的重要因素。一个富于美感的界面,可以抵消用户使用过程中的不安感和隔膜感,并在潜意识上促使和鼓励用户做出交互行为并保证交互行为的持续性和统一性。上面的例子也表明,对于传统用户,设计精美、极富质感的模拟界面有效地抵消了传统用户对电脑软件的不适感,方便他们使用,并且大大降低了潜在的学习成本。而对于年轻用户,他们也可以在自己熟悉的控件界面中运作自如,拉近了老技术(传统流媒体)与新技术间的距离。简而言之,具备良好审美特性的直觉界面具有重要的价值与意义,体现了人机交互界面的发展趋势。

二、直觉界面与虚拟现实

自上世纪70年代起,虚拟现实(Virtual Reality)技术的发展异常迅猛,从专业研究到商业应用乃至家用娱乐都可见其身影。从根本上而言,虚拟现实恰是交互界面直觉化的总趋势的一个反映,因为人机交互演进的内在逻辑在于,呈现和交互手段总在致力于让用户以更直观、更自然、更简便的操控方式去获得更丰富、更多态、更实时的数据资源。

简而言之,虚拟现实提供了一个具有沉浸性(Immersion)、交互性(Interaction)和想象性(Imagination)的虚拟数字富媒体环境;用户不仅可以如同设身处地一般沉浸在它所提供的丰富多彩的虚拟环境中,更可以通过各种创新的途径来与环境中的元素进行互动。沉浸性、交互性和想象性,正是虚拟现实的三个基本特征[4]:一是沉浸性,通过各种技术手段让用户产生“身临其境”的感觉,包括视觉(利用人的立体视觉原理产生虚拟的三维纵深感)、听觉(利用立体声产生虚拟物体的方位感)、触觉(通过力觉设备使用户以为在与真实的物理实体打交道)等等;二是交互性,用户可以实时地与虚拟现实系统中的各种物体进行互动操作,用户的操作不再局限于传统的键盘、鼠标或游戏杆,还包括先进的数据手套、穿着式回馈服等等;三是想象性,给用户呈现的虚拟现实场景具有超越现实场景的特殊魅力,真正做到某种意义上的“心想事成”。

从虚拟现实的上述特征可以看出,它的基本出发点就是要超越传统人机交互界面的非人性化的一面,不仅要让用户尽量溶入整个交互场景中(沉浸性),而且要让用户以更直觉的方式去操作计算机(交互性):首先,虚拟现实技术能够有效地将计算机交互界面直觉化,提供与日常场景尽量类似的界面,完全基于人类日常的视觉直觉。其次,虚拟现实技术能够有效地消除人机交互之间的阻隔,让用户能够通过日常的动作和行为与计算机交互。

从上文的概念分析可知,判定直觉程度要看与使用者本身的已知经验,而且使用情境和审美等其他因素也要考虑在内。虚拟现实技术本身提供了多种多样的方法,但具体的构建和应用也要遵循这样的准则。下一节将提供几个应用案例来说明这些,并综合讨论如何真正地利用虚拟现实技术去设计直觉交互界面。

三、应用案例及讨论

以虚拟现实技术为基础的直觉交互界面被广泛应用于各种层次、各种领域的实践应用之中,其目标用户群体不仅包括非专业人士(普通民众),也包括熟悉计算机但希望寻求更直观的交互操作方式的专业人士。对于前者,他们需要能够尽量降低学习和记忆成本、兼或附带娱乐趣味性的人机界面。而对于后者,操控感良好的直觉界面可以大大提升生产率和成品率,并推动整个生产流程的优化。

日本大阪大学人机工程实验室的伊藤雄一等人研发了ActiveCube(动态积木)[5],这个作品将直觉界面引入儿童和青少年认知学习及娱乐之中,并辅以虚拟现实或增强现实设备以提升其应用价值。每个积木都是一个边长五厘米的塑料立方体;积木里面有一块可编程集成电路,控制着一系列可选的感应器或小型设备,包括超声感应器(感知外界物体的接近)、坐标感应器(三维坐标的相对角度)、触觉感应器(最多可装两个,每个可以感应八个方向的触觉)、红外感应器、灯和电动机等。因此,每个积木实际上已经是一个独立的玩具,可以感知环境并产生相应的动态行为。更绝妙的是,这些积木还能彼此连接,连接起来的各个部分之间也可以互相通信,构成整体行为。儿童使用者不需要额外教学就可以通过直觉使用它们。这样的直觉操作界面,很好地避免了其内部的复杂结构对使用者的影响,小学低年级学生就可以独立操作。

ActiveCube的一大特色在于可以在虚拟现实场景里使用。在这种情形中,红外感应器捕捉搭建好的积木形态,并将符合此形态的虚拟物品显示出来。应用了虚拟现实技术之后,规整的积木可以任意变换成为植物、动物、日常器具等,不仅视觉效果有可观的提升,还借此允许用户进行进一步的玩耍和操控。

ActiveCube还可以在虚拟现实场景里使用。在这种情形中,红外感应器捕捉搭建好的积木形态,并将符合此形态的虚拟物品显示出来。由于ActiveCube本身只是一个简单的立方体,其六面自由连接功能限制了表面的装饰性,最后的拼装效果不一定能吸引儿童用户的兴趣。而应用了虚拟现实技术之后,古板规整的积木可以任意变换成为植物、动物、日常器具等,不仅视觉效果有可观的提升,还借此允许用户进行进一步的玩耍和操控。在上面的例子中,外表相对简陋的十字架形积木摇身一变,可成为精美的飞机,并随着积木在实际环境中的位移而在现实设备上呈现相应的飞行轨迹。

另一个实例来自于工业设计领域。当下的设计师一般都有较高的学历和较专业的计算机技能,但进行三维产品建模的时候,复杂的软件界面依然是最重要的阻碍因素,更遑论键盘加鼠标的操控方式根本就与人手的自然行为大相径庭,严重干扰了设计师的思维和创作习惯。荷兰Delft大学工业设计工程团队在这方面进行了大量研究,提出了新的解决方案,其关键就在于引入直观的手势来与计算机交互,于虚拟现实环境中完成建模工作[6-7]。

一般而言,手势比面部表情和眼动更易于捕捉和识别,又比全身姿势更易于实施(特别是在狭小空间中),因此比较受直觉界面研究者的青睐[8]409-420。但手势也分为几个细类,不一定都适合用于人机交互。Hummels指出了三类手势,第一类是从计算机角度去定义的手势,因而非常便于计算机识别,但需要使用者去刻意学习和掌握,称不上直觉。第二类与之相反,指的是人类日常生活中的手势,优点是非常直观,但计算机程序需要特别的设计才能对其进行识别。综合了以上两种类别之优点而又尽量规避其不足的第三类手势称为描述性手势,原本自身也有着应用范围过窄的缺憾,但辅以虚拟现实技术,便可以成为有效的途径以联通设计师和计算机。 为了提高描述性手势的效果,研究人员特地设计了一个虚拟现实实验环境,见图3。在此环境中,普通设计师作为被试,不受拘束地使用他们惯常的手势进行设计创作,而这些以直觉为基础挥舞出来的手势被动作感应器记录下来,最后进行统计分析。通过这样的过程,研究人员能够采集到和分析出最适合虚拟现实环境的直觉手势。最后,对设计师而言非常直觉、对计算机而言又是相当便于识别的手势方案即可得到确定。设计师在此系统中,可以像往常操作日常物体(胶泥或板材等)一样与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进行人机对话,不仅直觉高效,而且得益于虚拟现实环境,整个设计流程形同真实体验,大大提高了设计效率。

四、结论与展望

一直以来,“以人为本”都是人机交互设计领域的核心口号之一。但本文的分析指出,这绝不能是一句抽象的口号,而必须落实到具体的应用情境之中。另一方面,近年来关于“用户体验”的声音不绝于耳[9],它本质上也是“以人为本”的精神的一种体现,但这个提法也存在着过于含糊的缺点,导致了许多不同的理论都以它为逻辑基础。实际上,只要明确了“人”(也即“用户”)的特定性,问题也就解决了。既然不同的人和不同的用户其自身情况多有差异,同样着眼于“以人为本”或“增进用户体验”的产品,也就必须随着人/用户的不同而给出不同的解决方案,提供不同的交互界面,才能在交互过程中让使用者满意。

直觉概念得到了厘清,但这显然并不意味着直觉交互设计的种种问题也就有了答案。如何让某种交互界面更少地占用使用者的逻辑意识(也即做到“无意识地或下意识地被使用”),以及如何明确地定性定量分析特定用户的已往经验,并以之支持交互界面的设计,这依然是非常复杂的问题。幸而在各领域学者的努力下,此领域已有许多成功的理论或实践得以依循。在这方面最重要的一项就是关于直觉交互中的手势问题,它旨在解决人机交互场景中用什么有效的手势去操作计算机。由于手势不受传统输入设备的限制,它天然地与虚拟现实技术结合在一起[8]409-420。此外,针对现在方兴未艾的商业以及家用娱乐虚拟现实应用,直觉交互界面也是其中的研发热点。限于研究的深度及文章篇幅,本文遗憾地未能在这些方面展开论述,希望能在后继研究中逐步展开。

最后要强调的是,随着普适计算(ubiquitous computing)这个概念在强大的计算机硬件的支持下渐渐变为现实,设计和实现各种直觉交互界面已成为人机交互的核心任务。普适计算要求计算机设备可以感知周围环境的变化并执行相应的任务,在这一过程中如果交互界面做不到直觉易用,那么其计算机人性化的核心价值也就无从体现了。由此,直觉交互界面的理论与实践必将日益凸显其无比的重要性和关键性。

[参考文献]

[1] Blackler A,Popovic V,Mahar users' intuitive interaction with complex artefacts[J].Applied Ergonomics,2010,41(1):72-92.

[2] 波普尔.猜想与反驳:科学知识的增长[M].傅季重,纪树立,周昌忠,等,译.杭州: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2003.

[3] Naumann A,Hurtienne J,Israel J H,et use of user interfaces: defining a vague concept[M]∥HARRIS Psychology and Cognitive :Springer-Verlag,2007:128-136.

[4] Alonso M A G,Gutierrez M A,Vexo F,et Into Virtual Reality[M].New York: Springer-Verlag New York Inc,2008.

[5] Watanabe R,Itoh Y,Kawai M,et of ActiveCube as an intuitive 3D computer interface[M]∥Butz A,Olivier Graphics. Berlin: Springer,2004:43-53.

[6] Hummels C,Overbeeke C J. Kinaesthesia in synaesthesia:the expressive power of gestures in design[C]∥Design and semantics of form and :Eindhove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2006:34-41.

[7] Hummels C,Smets G,Overbeeke Intuitive T-wo-handed Gestural Interface for Computer Supported Product Design: International Gesture Workshop[C].Bielefeld:Springer Verlag,1998.

[8] Nielsen M,Strring M,Moeslund T B,et procedure for developing intuitive and ergonomic gesture interfaces for HCI[M]∥Gamurri A,Volpe Communication in Human-Computer :Springer,2004:409-420.

[9] Garrett J elements of user experience[M].Berkeley,CA:New Riders,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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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现实即Virtual Reality ,简称VR,是一门崭新的综合性信息技术,下面是我为大家精心推荐的关于虚拟现实的科技论文1400字,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虚拟现实技术初探

【摘要】 本文通过定义、系统构成、特征、应用及发展前景等几个方面对虚拟现实技术做了一个的简要介绍。

【关键词】 虚拟现实 3I 应用

虚拟现实即Virtual Reality ,简称VR,这个名词始创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由美国发明家Jaron Lanier提出,是一门崭新的综合性信息技术,而且已经成为当今计算机科学界最振奋人心的研究课题之一。

一、什么是虚拟现实

VR是指利用多媒体计算机技术生成一个具有逼真的视觉、听觉、触觉及嗅觉等的模拟现实环境,利用人的自然技能对这一虚拟出来的现实环境进行交互体验,体验的结果(即该虚拟的现实反应)与在相应的真实现实中的体验结果相似或完全相同。

二、虚拟现实技术的系统构成

如图所示,VR的系统由以下模块构成:

1.检测模块:检测用户的操作指令,并通过传感器模块作用于虚拟环境。

2. 反馈模块:接受来自传感器模块的信息,为用户提供动感、触觉、力觉等多方面感受的实时反馈。

3. 传感器模块:一方面接受来自用户的操作指令,并将其作用于虚拟环境;另一方面将操作后产生的结果以各种反馈的形式提供给用户。

4. 控制模块:对传感器进行控制,使其对用户、虚拟环境和现实世界产生作用。

5. 建模模块:运用知识库、模式识别、人工智能等技术,获取现实世界组成部分的三维表示,通过音响制作实现对现实世界的声音模拟,并由此构成对应的虚拟环境。

6. 三维模块:通过三维技术实现对虚拟环境的视觉模拟。

此外,在开放式的虚拟现实系统中,还可以通过传感装置与现实世界构成反馈闭环,在用户控制下,利用虚拟环境对现实世界进行直接操作或遥控操作。

三、虚拟现实技术的特征

虚拟现实技术具有如下四个特征,即:多感知性、沉浸感、交互性、想象性。

1. 多感知性(Multi-Sensory)――所谓多感知性,是指通过多种媒体,产生视觉、听觉、触觉、力觉、和运动等的感知。理想的虚拟现实技术应该实现人所具有的一切感知功能。由于科技发展的局限性和不成熟,目前的虚拟现实技术所开发的感知功能仅限于视觉、听觉、力觉、触觉、运动等几种。

2. 沉浸感(Immersion)――又称临场感,指用户感到作为主角存在于虚拟环境中的真实程度。理想的虚拟环境应该达到使用户难以分辨真假的程度。当用户全身心地投入到计算机创建的三维虚拟环境中时,眼睛看到的、耳朵听到的、鼻子闻到的、嘴巴尝到的、还有身体触摸到的等等,都跟在现实世界里体会到的感觉是一样的。

3. 交互性(Interactivity)――指用户对虚拟环境内的物体进行操作时,对象将给用户以感觉上的反馈。例如,在虚拟环境中参加足球比赛,当用户用脚去踢虚拟环境中的足球时,会产生触觉和力的反馈。

4. 构想性(Imagination)――强调虚拟现实技术应具有广阔的可想象空间,可拓宽人类认知范围,不仅可再现真实存在的环境,也可以随意构想客观不存在的甚至是不可能发生的环境。

一般来说,“身临其境”般的沉浸感,友好亲切的人机交互性,和发人深思的构想性是虚拟现实的三大主要特征,亦即我们常说的“3I”特性。

四、虚拟现实技术的应用

虚拟现实技术创建伊始,就承载着巨大的应用价值,它涉及科研、军事、航天、医学、教育、工程技术、影视娱乐等众多领域。典型的应用领域有:

1. 医学方面

虚拟现实技术在医学上的应用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虚拟人体,也就是数字化人体,可用于构造人体模型,便于医生对人体构造和功能的辨识;另一类是虚拟手术系统,可用于指导高难度手术的进行。

2. 教育方面

在教育领域,虚拟现实技术具有广泛的作用和影响。基于虚拟现实技术带来的崭新的教育模式,使我们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也在随之变革,授课内容以大量详实、生动、直观的虚拟情节出现,寓教于乐。

3. 娱乐方面

娱乐领域是虚拟现实技术的一个重要应用领域。它能够提供更为逼真的虚拟环境,借助于头盔显示器、数据服、立体声耳机、数据手套等传感装置,使人们能够享受到强烈的感官刺激,带来更好的娱乐感觉。

4.军事科研领域方面

军事和科研都是需要巨额资金投入的领域,而且难度大、危险系数高,在某种情况下,利用虚拟现实技术进行虚拟实验,既可以节省人力物力资源,打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又可以缩短开发周期、提高生产效率、削减项目经费。

五、虚拟现实技术的发展前景

虚拟现实技术是许多相关学科领域集成、交叉的产物,它融合了人工智能、电子学、数字图像处理、计算机图形学、多媒体技术、传感器技术、心理学等多个技术分支,大大推进了计算机科学软硬件技术的全面发展。虚拟现实技术的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了人们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将劳逸真正结合了起来,而且虚拟现实技术与美术、音乐等文化艺术的结合,将诞生出人类的第九大艺术,前景一片光明。而且虚拟现实技术继理论分析、科学实验之后,成为人类探索客观世界规律的又一手段和方式。

虽然虚拟现实领域的技术潜力是巨大的,应用前景也是很广阔的,但仍存在着许多尚未解决的理论问题和尚未克服的技术障碍。客观而论,目前虚拟现实技术所取得的成就,绝大部分来说,还只是扩展了计算机的接口能力,刚刚开始涉及到人的感知系统、肌肉系统与计算机的集合作用问题。只有当真正开始涉及并找到针对这些问题的技术实现途径时,人和信息处理系统间的隔阂才有可能被彻底地克服。

六、小结

综上所述,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虚拟现实技术在各行各业都将得到不同程度的发展,并且越来越显示出广阔的应用前景。虚拟城市、虚拟战场、虚拟校园、甚至“数字地球”都会不断涌现,带给我们一种全新的视觉、身心体验。虚拟现实技术将使众多传统行业和产业发生颠覆性的变革,给我们的生产和生活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 刘锦德,敬万钧. 关于虚拟现实 ― 核心概念与工作定义. 计 算机应用,

[2] 刘惠芬. 什么是虚拟现实. 父母必读

[3] 周炎勋. 虚拟现实技术综述. 计算机仿真,

[4] 曾建超,俞志和. 虚拟现实的技术及其应用. 清华大学出版 社,1996

[5] 周红军,王选科. 虚拟现实系统概述. 航空计算技术,2005(1)

[6] 谢晶妮,张茂军. 虚拟现实发展趋势展望. 计算机工程,2002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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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主播研究论文

我觉得是未来的一种趋势已经代替了人,那么这种虚拟的这种直播间将会迎来一个新的市场,未来将会有很多这样的一种直播模式。

我觉得是未来趋势,因为现在真人直播的话真的特别的劳累,而且很多真人直播带货容易和顾客吵架。

我觉得不是的;因为虚拟人直播的模式是模板化的,消费者在观看虚拟人直播的时候会非常没有动力。

虚拟人代替真人不是必然趋势,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是虚拟人的直播比较模式化,不如真人灵活多样;第二是观看虚拟人直播更多的是为了追求新鲜感,时间一久就会失去兴趣;第三是虚拟人注定无法胜任一些特殊的工作。

相比起真人主播,虚拟人拥有成本低、工作时间长等优势。它们可以24小时不停地在直播间进行产品的宣传,状态也能够始终如一。商家为了节约开支,自然会开始更多地尝试虚拟主播,但真人主播同样有着不可替代的优势。更何况当下的虚拟人技术还远远不够成熟,未来的道路依然十分漫长,谈替代为时尚早。

虚拟人可以把需要的内容进行存储,然后完整地复述出来。所以对于读稿子、介绍产品这一类的工作,它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但虚拟人说话的语气通常是比较固定的,而且面部的表情变化也不多,看多了就会感觉千篇一律。虚拟人也不可能真的去使用一款现实中的产品,所以由它说出来的使用体验会让人感觉特别不真实。

第一次见到虚拟主播,不少观众出于好奇都会在主播间多停留一会,看看它具备哪些功能。玩了一会发现虚拟人对自己的发言没有太多的回应,就会逐渐失去兴趣。

正如前面所提到的,虚拟人在当下的直播带货行业能够替代的部分十分地有限。真正优秀的主播不仅需要好的口才,还需要通过互动拉近和观众间的距离。特别是当有观众在直播间反映产品质量问题时,主播需要和商家一起及时处理,否则很容易影响产品的口碑。

你有没有见过让你印象深刻的虚拟主播呢?

论文网络虚拟财产的研究

浅析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哈尔滨商业大学法学院 隋东平【内容摘要】随着网络游戏的出现和发展,针对网络游戏出现的纠纷频繁发生,特别是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成为纠纷的焦点之一。而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针对此问题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加快进行相关的法律制度建设以保护具有中国特色的网络游戏业的健康发展,已成为网络游戏产业发展的重要课题。笔者在文中对虚拟财产的提出,虚拟财产的财产属性、价值,虚拟财产的特征、举证责任、游戏终止运营时关于虚拟物的责任和义务以及相关的重点问题进行了论述。希望对虚拟财产的法律研究以及相关立法起到参考作用。【关键词】 网络虚拟财产 虚拟财产价值 举证责任 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党的十六大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并提出“互联网站要成为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阵地”。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有关调查报告,2003年,我国网络游戏用户达1380万户,比2002年增长;消费市场规模达亿元,比2002年增长,同时带动电信服务、IT设备制造等关联行业增长近150亿元。网络游戏产业高速发展的同时,网络游戏所引发的一些法律问题和社会问题也相继出现,网络虚拟物品和游戏装备的法律地位、运营商法律责任、玩家的权益保护等诸多法律问题和社会问题直接阻碍了我国网络游戏业的健康发展。加快进行相关的法律制度建设以保护具有中国特色的网络游戏业的健康发展,已成为网络游戏产业发展的重要课题。但是我国法律,甚至世界各国法律的规定都相对滞后,都在网络游戏财产方面显露出巨大空白。网络“窟窿桥”急需法律堵“漏”。随着网络游戏产业的快速发展,关于网络虚拟财产的纠纷不断出现,国内外关于网络虚拟财产的案例层出不穷。关于网络虚拟财产,至今仍然没有一个明确统一的定义。而在目前我国已经颁布和实施的《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当中,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仍是一片空白。据悉,韩国规定,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角色和虚拟物品独立于服务商而具有财产价值,网络财物的性质与银行账号中的钱财并无本质的区别。我国台湾有关部门也作出规定,确定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物和账户都属存在于服务器的“电磁记录”,在罪及盗窃罪中均可看作“动产”,被视为私人财产的一部分。在网络游戏中窃取他人虚拟财物将被视为犯罪,最高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我国虚拟财产的保护现状小吴玩某网游已经两年了,两个月前,他终于升到了32级道士,这意味着他的角色有了较高的战斗力,小吴着实为此高兴了几天。但没过多久,小吴就发现,32级道士的“道袍”不见了,战斗力也因此大打折扣。而让小吴心疼的是,炼成这个32级道士不但耗费了他许多时间,还为此花了不少钱。算上购买游戏点卡的费用和上网费,升到这个32级道士需要1000多元。小吴找到游戏运营商要求追查,得到的答复是先到公安机关报案,但公安部门却以找不到法律依据为由拒绝受理。而我国现有法律,如《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均未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予以明确规定。四川一名青年男子利用高科技软件在网络上盗窃了100多个《传奇》游戏的ID号,并把号上的虚拟装备挂在网上进行现金交易,被众网友当场抓获并送到成都黄瓦街派出所,警官只对该男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武汉3名男子在网上卖“兵器”,收到对方“寄”来的游戏币3000元“钱”,不料还未下网,“钱”已被盗。他们怀疑是被接替其上网的两名男子所窃取,要求对方还“钱”,遭到拒绝后遂报警。民警称,网络游戏中虚拟的“钱”,不能等同于真正的钱,不受法律保护,遂对此类“盗窃案”拒绝立案侦查。在我国,网络上的虚拟财产并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究其原因在于现行法律包括《宪法》和《民法通则》只对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予以认可,并没有对虚拟财产的合法性作出明确规定。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网民对虚拟财产的权利也不属于现有的消费者权利中的任何一项,因此出现了很多玩家在丢失财物后投诉无门的现象。因而为了保护网络游戏者的合法利益,促进网络事业的健康发展,加快解决“网络虚拟财产的合法性认定、制定保护网络虚拟财产的相关性法律法规等关键问题”迫在眉睫。由此可见,当前我国并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对网络虚拟财产进行有利的保护,现实生活中,关于网络虚拟财产的纠纷日渐增多并且出现了一系列的恶性案件。网络“窟窿桥”急需法律堵“漏”。第二、虚拟财产的范围、特征及其财产属性网络虚拟空间里含有多种虚拟财产,笔者认为主要包括:1、游戏账号等级2、虚拟金币3、虚拟装备(武器、装甲、药剂等) 4、虚拟动植物5、虚拟ID账号及角色属性等笔者认为,随着网络事业的发展以及关于网络虚拟财产纠纷的不断增加,各种形式的纠纷的不断出现,网络虚拟财产已经不在完全“虚拟”,侵犯虚拟财产已经突破虚拟空间而向现实空间过渡。具有一定的现实性虚拟财产不只是虚拟的或者独立存在于虚拟社会中的,而是逐渐与现实社会的真实财产建立了对应或者换算关系。因此,虚拟财产已经具备了现实社会中真实财产的价值。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只是在保护的方式以及手段方面做出不同的规定而已。网络虚拟财产是随着网络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它具有以下特点:1、无形性(客观性),虚拟财产在本质上只是一组保存在服务器上的数字信息,台湾的相关立法称作“电磁记录”,其以电磁记录形式存储于游戏服务器上。2、可转让性,虚拟财产既可以通过买卖的方式在玩家和游戏服务商之间转让也可以通过离线交易的方式在玩家间转让,现实中也存在很多网站进行这种交易活动3、有价值性,网络虚拟财产也是有价值的,网络虚拟财产的价值包括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4、时限性,网络虚拟财产只存在于游戏运营阶段,游戏一旦停止运营,虚拟财产也会随之消失,因而具有明显的时限性。5、依附性,虚拟财产基于特定的虚拟社区空间而存在,基于特定的网络游戏而存在。同时笔者认为之所以在概念中使用“虚拟”二字,不是指这种财产的价值是虚幻的,更不是指此种财产的法律性质是虚幻的,而是为了与传统的财产形态提供适当的区分,表明虚拟财产因网络虚拟空间而存在。虚拟财产与传统形态财产的价值来源存在着巨大差别,存在于不同的形态领域。虚拟物品的交易,直接表现出了虚拟物品在现实世界中的价值。我们应该承认虚拟财产的价值并予以保护。对于财产的定义以及其特点,向来有争议,但是大体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特征:1、财产可以是有体物,也可以是无体物。2、财产并不限于绝对权,可以包括各种权利和利益。3、财产作为有经济价值的利益,表现形态可以多种多样,即可能是权利人直接享有的不能转让的利益,也可能是权利人可以转让的利益。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财产的核心在于其价值属性,同时我们主张虚拟财产又是具有价值的,因而虚拟财产也具有财产属性。财产之所以具有财产属性是由于:⑴ 虚拟财产是有价值的,虚拟装备、有一定级别的帐号以及其它虚拟财产在网络世界中是具有价值的,能够满足虚拟人物在虚拟空间的发展,同时获得这些财产也是需要耗费一定的劳动的(一般是通过做任务打怪取得)。⑵ 虚拟财产是可以进行交易的,法律并未禁止虚拟财产的买卖,现实生活中进行网络财产交易非常普遍,各大网站也都有专门的栏目进行网上交易。第三、虚拟财产纠纷的表现形式1、因游戏数据丢失损害到虚拟财产而引起的纠纷。2、因使用外挂账号被封引起玩家与游戏运行商的虚拟财产纠纷。3、因虚拟物品交易中欺诈行为引起玩家之间的纠纷。4、因运营商停止运营引发的虚拟财产方面的纠纷。5、因虚拟财产被盗引发的玩家与盗窃者之间、玩家与运营商之间的纠纷。第三、关于对虚拟财产进行立法保护的迫切性与必要性自2003年“中国网络游戏第一案”――李宏晨诉北极冰案以后,因网络游戏纠纷引起的诉讼不断。但是我国法律,甚至各国法律的规定都相对滞后,不论学理界还是实体法律,都在网络游戏财产方面显露出巨大空白。网络游戏财产问题,亟待讨论;关于保护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相关法律法规也急需制定。2003年12月25日,一份《保护网络虚拟财产立法建议书》,连同19名律师的联合署名,通过邮政特快专递从成都寄往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该《建议书》建议制定一部《网络虚拟财产保护条例》。据悉,法律界人士联名上书呼吁保护网络虚拟财产,这在全国还是首例。《建议书》中认为,网络游戏目前在中国的年收入已达到10亿元人民币,已经形成了一项庞大的产业,拥有数千万的消费者。同时,网络虚拟财产本身附着了价值,已经具备了一般商品的属性,“理应立法进行保护”。随着网络和网络游戏的普及,包括虚拟财产在内,网络虚拟世界中的一些现象,应该尽快由立法机关制订相应的法规加以规范和保护。为维护网络秩序,网络游戏的经营者也应当自觉规范行为,维护网络用户的合法权益。这种权益不仅包括物质利益,也包括精神利益。虽然此前曾有过玩家因虚拟财产丢失起诉运营商并最终获赔的案例,同时还有法院“特殊的网络游戏环境,令虚拟物品具有了无形财产的价值,可以获得法律上的适当评价和救济”的司法解释,但我国的现行法律只对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予以认可,并没有对网络虚拟财产的合法性做出明确规定,而这种状态势必还将持续很长一段时间。我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刑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从以上法律条文可以看出,在我国的法律体系内,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无论是在民事领域还是在刑事领域,都受到了法律的保护。2004年《宪法》经过修改后,更是将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的保护明确的列入宪法,体现了我国对公民私权的日益尊重与现代文明社会的法治精神。那么,网络虚拟财产作为用户的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是否可以将其纳入到我国法律体系内的财产概念的外延,决定了司法部门是否可以直接适用我国的法律来保护网络游戏者的网增多,同时,因网络游戏纠纷而导致的恶性案件不断“命丧网吧”的事件不断,“屠龙刀”是一种稀有的网络游戏装备,谁拥有了它就拥有了绝对的“攻击力”。邱魏将自己的“屠龙刀”借给游戏迷朱晓元后,朱却高价卖给了另一名网友。2004年10月,邱魏向朱屡屡索要出售钱款不成,竟用尖刀捅死了朱晓元,当晚他向警方投案自首。笔者认为,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我国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虚拟财产予以明确的届定,也没有对网络虚拟财产进行有效的保护,在司法上出现了无法可依的现象。因而笔者呼吁为了我国网络游戏业的健康发展,加快进行相关的虚拟财产法律制度建设以保护具有中国特色的网络游戏业的健康发展,已成为网络游戏产业发展的重要课题。第四、虚拟财产的价值评估网络虚拟财产只存在于特定的网络环境中,其价值也只对特定的游戏玩家而有意义,因而在确定其价值上具有非常大的难度。目前来说虚拟财产的价格主要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来确定:一是游戏开发商在出售虚拟财产时的自定价格,二是玩家之间私下的交易价格。但是,将这两种价格作为判断虚拟财产价值的标准都存在一定问题。首先,游戏开发商作为企业经营者,在制定价格时主要考虑的是销售量,因此其所制定的价格并不能作为虚拟财产价值的确立标准。其次,玩家就虚拟财产进行的私下交易易受感情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具有无序性和不稳定性的特点。玩家之间所进行的私下交易是自发产生的,没有相关有权部门的价格监督和指导,具有极大的随意性,所以作为标准也是有问题的。对于虚拟财产价值的认定笔者建议应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1、由我国信息产业部牵头,组成一个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游戏开发商、游戏高手等共同参与的机构,制定一套虚拟财产的认定和评估体系。2、通过计算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计算虚拟财产的价值,虚拟财产的取得必须是玩家经过一定的劳动而取得的,网络虚拟财产中凝结着人类的劳动,通过游戏高手以及运行商的合作共同计算出虚拟财产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确定其价值。3、根据玩家的投入成本计算出具体虚拟财产的价值,其中玩家必须出示合法的具有说服力的证明。4、由于大多数的虚拟财物并不直接体现现实价值,具体到不同游戏中的虚拟财物的价值,应当跟游戏本身的性质、运营状况、运营商的运营成本密切相关的,因此需要综合各项因素对虚拟财物的价值进行各案分析后确定。”笔者认为,应当将网络虚拟财产价值的评估,交由独立于服务商与用户自发市场外的专业机构来进行,这样才能给网络虚拟财产的价值有一个公正而准确的认定。第五、关于虚拟财产主体的划分与确认(虚拟财产的归属)网络虚拟财产的主体到底是谁的问题也是当前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之一, 对于这一问题的回答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有一种观点认为虚拟财物是玩家在游戏中取得的,其取得方式与状态由游戏的规则所确定,属于游戏内容的一部分,网络虚拟财产本身是由游戏开发商开发和设计出来的,而游戏软件和程序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因此网络虚拟财产的所有权主体是游戏开发商,而玩家所拥有的仅仅是根据网络游戏服务合同本身所代表的网络虚拟财产的使用价值。因此其所有权属于运营商,而玩家只享有使用权。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虚拟财产的主体应为游戏玩家,网络虚拟财产的取得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可以通过个人的劳动,虚拟财物、经验值等是玩家通过自身努力所取得,而经营商只是存储这些数据。通过玩家在游戏中升级攻关获得;玩家在这个过程中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并且还伴随着大量购买游戏装备的费用;另一种就是玩家直接从游戏运营商手中购买,或者从虚拟的“货币”交易商场以及私下交易上获得。因此虚拟财产的所有权是玩家,这些虚拟财物的所有权是属于玩家的。笔者认为,虚拟财物虽然作为一种“电磁记录”产生于特定游戏运营商的服务器,并且通常只能存储在该特定服务器上,但是虚拟财物的产生和变化并不由运营商控制,而是玩家在接受运营商服务时自身特定行为的结果,具体虚拟角色和财物的种类和数量则是完全取决于玩家自身的活动。运营商只是提供游戏时段的服务及相应的保管工作。从这个角度来看,虚拟财物的所有权应当归属于玩家。同时笔者认为:当一款网络游戏开发出来时游戏开发者对整个系统拥有知识产权,但游戏一旦投入运营以后,玩家就可以通过参与游戏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游戏中的虚拟财产的所有权。这时,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角色和虚拟物品独立于服务商而具有财产价值, 而运营商只是在服务器上保存这些数据,并没有对其任意修改的权利。这样规定也有利于保证游戏的稳定性,规范运营商的行为和保护玩家的合法权益。第六、关于虚拟财产纠纷中举证责任的分担在现存的网络财产纠纷中,普遍存在着网络中取证难的现状,突出的就是双方的举证责任问题。在网络游戏中,玩家是消费者,相对服务商来说,玩家是弱势的。服务商在网络游戏合同中,不但具备了经济、技术上的优势,而且在游戏的维护经营中也起着操控全局的作用。在实际生活中,玩家一旦发生网络虚拟财产丧失的情况,因为技术上与经验上的弱势,玩家根本无从判断自己的网络虚拟财产的灭失是因为服务商外的第三人侵权还是因为服务商的过失操作所造成的,玩家无法判断对自己利益的侵害是由于服务商的违约还是第三人的侵权而导致的。这时,玩家往往将诉求本能的投向服务商。此时,根据公平原则,服务商基于技术、人力、财力、游戏运营控制上的优势,应当对其自身不存在游戏维护、管理上的过错而承担举证责任,若举证不能,应当推定服务商存在过错,要承担败诉的后果。相反,若服务商可以证明自己不存在任何过错或证明用户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则相应的应该免责。在这种情况下,服务商承担的是一种类似“过错推定”的责任。同时,对用户而言,其也要就自身的债权的合法性,以及债权受到侵害的事实,而尽一般的举证责任,服务商也应当予以必要的协助和配合。通常玩家在提起诉讼请求前都要面临着两项基本的举证义务:第一,网络中的ID与现实中的你是否是同一个人?第二,你所诉称的装备、等级、程度等等信息是否是真实存在过?对于第一个主体身份的确认问题,比较容易解决。因为一般玩家在加入某款网络游戏的时候,都会拥有相应的用户名和密码,而且此用户名和密码是非公开的,在注册时需要填写相应的能够证实自己真实身份的资料,比如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地址等信息,而这些信息网络游戏运营商一般都会妥善保管,不易丢失。对于第二个信息真实性的举证问题,却是相对困难的。因为玩家在进行游戏的过程中,所有的数据资料都记录于游戏运营商的服务器上,自己并没有保存。目前,我国相关游戏运营商大都不会定期保存玩家的游戏历史数据,也很少协助玩家重现游戏数据。正因为如此,大量的网络游戏纠纷中的玩家与游戏运营公司很难协调一致来处理纠纷,往往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玩家把游戏运营商告上了法庭。笔者认为,从技术上来看,游戏运营商有能力协助玩家保存历史数据,防止数据丢失;而从法律上来看,游戏运营商由于收取玩家的费用,也有义务保存历史数据,防止数据丢失并重现游戏数据。所以,笔者建议今后应该通过制定一定的游戏规则对网络游戏进行规范,并明确网络游戏运营商应负担的法律义务。笔者认为:(1)对涉及虚拟物的诉讼,服务商应配合法院取证工作、提供相关的电磁记录数据; (2)对玩家证明其游戏主体身份的证据,服务商否认的,由服务商负责举证; (3)因虚拟物灭失引起的玩家起诉服务商的侵权诉讼,由服务商就其致使虚拟物灭失的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第七、关于游戏运行商终止游戏运行时的责任与义务任何事物的均有其产生、发展、灭亡的过程,不可否认的是,网络游戏产业仍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甚至可以说网络游戏产业仍处于起步时期。然而为了更好的维护广大玩家的利益,促进我国游戏产业的健康发展,对于游戏运行商终止游戏运行时的责任与义务的设定,笔者认为是非常重要的。对于游戏终止现在通常的做法是,在游戏结束前,运营商向所有玩家统一提供若干免费的游戏时间。这种统一的解决方法并没有体现出运营商对玩家个体的赔偿责任,只是完全从运营商自身利益出发,节省了运营商的时间和金钱。更重要的是,免费的游戏时段仅仅给玩家提供了补偿预付款失效时段内游戏服务的可能而并没有真正的赔偿,而对玩家因虚拟财物的丧失而蒙受的经济损失更是没有的弥补。这种做法显然损害了游戏玩家的合法权益。随着网络游戏运营变化、终止等事件的不断发生,在法律上规范网络游戏运营各方的行为,保障玩家的合法权益已经确确实实成为立法界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1)网络游戏产品的期限性决定了网络虚拟财产的期限性,在合同未约定期限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服务商一旦决定终止游戏的运营,那么需要根据诚实信用原则,要对用户尽提前的告知义务,否则服务商要对用户承担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服务商应当赔偿用户因合同终止而导致的直接债权利益的丧失,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价值衡量应该以用户利益被侵害时为标准进行计算,尽管在度量上可能难以把握,但是不能以此为由不予赔偿。(2)网络运行商必须对游戏终止的原因做出合理合法的解释,有关部门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介入调查。(3)成立相关的价值评估部门,对因游戏运行终止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认定,同时督促游戏运行商对玩家的损失进行赔偿。(4)可以由游戏运行商开发其它游戏同时将即将终止的游戏的玩家的所有资料在自愿、公平的原则下进行平移。第八、结语网络游戏产业的飞速发展,迫切要求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有关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任何权利的实现都离不开法律的保障与救济,即只有通过法律禁止与制裁侵犯权利的行为的发生,权利才可以得到真正的实现。为了减少私力救济事件的发生,将侵犯虚拟财产的行为纳入法律的调整范围极其必要,制定保护虚拟财产的法律势在必行。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的网络游戏市场正在迅速的扩张发展。由规模不断扩展的游戏产业带来的一系列法律问题与立法的滞后性之间的矛盾,在网络游戏产业领域内得到了较为明显的体现。只有加快对网络虚拟财产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立法步伐,在司法上得到认识上的统一并积极引导,才能全面,有效的调整网络虚拟财产这一特殊的法律关系,使网络游戏产业在社会主义法治的轨道内实现平稳、健康、有序的发展。正如网络游戏需要游戏规则一样,服务商与玩家(用户)这两大群体间的利益也需要规则。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与网络虚拟财产这一新事物相关的、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一定会应运而生,游戏玩家的合法权益必将得到法律的维护,中国的游戏产业也一定会得到健康、长足的发展。【参考文献】[1] “红月”玩家李宏晨在2003年2月17日发现自己一个ID中所拥有的装备全部丢失。虽然他与运营商多次联系,但都被拒绝。为此,他提出代理商北极冰公司赔偿他丢失的各种装备,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0元等诉讼请求。2003年8月27日和11月5日,北京朝阳区法院分别开庭审理了此案。[2] 参见王利明著,《物权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00-204页。[3]《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及其各方关系问题之分析》邓张伟、戴斌、谢美山 出处:[4]寿步在虚拟物品法律保护圆桌会议上的主题发言提纲?no=1289[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大的背景是人类进入了大数据时代,手机、电脑、各式各样的数据终端衍生了数字产品和财产,如网游游戏币、Q币等。这些虚拟财产急需要立法的保护,但是当今电子产业更新换代太快,法律规范远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潮流和方向。研究意义可以从公民合法的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一宪法规定入手,探讨虚拟财产也属于个人合法财产的一部分,以及对时代的有序、健康、和谐的推动等。

确定题目时应注意用词恰当,使用正确的专业术语,并尽可能流畅易懂,避免使用空泛和华丽的词藻,避免错别字、俚语和已淘汰的术语。下面是我带来的有关刑法毕业论文题目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有关刑法毕业论文题目(一) 1. 论想象竟合犯——兼与法条竟合犯相区别 2. 再论牵连犯 3. 我国刑法溯及力若干问题研究 4. 完善我国刑法空间效力立法的思考 5. 浅析刑法条文中涉及的暴力犯罪 6. 刑法上的不作为研究 7. 不作为犯罪的行为性 8. "重大"道德义务应当成为不作为犯罪作为义务的来源 9. “见死不救”行为定性的法律分析 10. 刑法因果关系研究——兼评不作为犯的因果关系 11. 论不作为犯罪中的先行行为 12. 先行行为可以为犯罪行为 13. 法益状态说——作为犯与不作为犯的区别标准新探 14. 论作为犯罪客体的法益及其理论问题 15. 针对网络犯罪之认定探讨——兼评刑罚相应立法的完善 16. 网络中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及其刑法保护 17. 计算机犯罪之犯罪客体再研讨 18. 论我国网络犯罪的界定:兼论我国网络犯罪的立法现状 19. 论计算机网络犯罪 有关刑法毕业论文题目(二) 1. 关于刑法修正案的思考 2. 侵占不法原因受托之物的行为定性 3. 支付11万,劝退竞标者 五人围标串标获刑 4. 累犯从严量刑适用实证研究 5. 解构与续造:民事合同欺诈与合同罪的区分研究 6. 也玩大数据 你遭遇信息了吗 7. 从一起案例看职务侵占罪的构成 8. 简议虐童行为的刑法规制 9. 刑法中从业禁止的具体适用 10. 刑法报应主义之正当性研究 11. 共同犯罪与构成身份新论 12. 论胁从犯不是法定的独立共犯人 13. 吸收犯之生存空间论 14. 试论网络共同犯罪 15. 关于网络空间中刑事管辖权的思考 16. 论“黑哨”的立法定性 17. 我国刑法中无限防卫权的再思考 18. 我国刑法未设立无限防卫:对新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定性 19. 论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限 20.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兽药违法行为判定条件及处罚规定 21. “埋”不住的罪行上海食品犯罪走向“链式作业” 有关刑法毕业论文题目(三) 1. 中立的帮助行为 2. 窃取网络虚拟财产行为定性探究 3. 关注海南首例污染环境罪 4. 黑社会性质犯罪的政治影响、政治空间与防范 5. 破坏性不当注册行为及其刑法应对--以互联网信息商务平台的经营模式为例 6. 合肥求职女连喝四场酒身亡 老板被批捕 7. 无力支付只要逃匿便可成罪 8. 广州设立食品相关犯罪侦查支队 9. 被索财未获不正当利益的定性 10. 网销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犯罪的形态认定 11. 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窃电的行为定性 12. 私分国有资产并侵吞其收益的行为定性 13. 合同与合同纠纷刑民界分的规范性思考 猜你喜欢: 1. 刑法专业毕业论文选题 2. 刑法专业毕业论文选题目录 3.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题目刑法 4. 刑法热门毕业论文 5. 刑法本科毕业论文

虚拟现实研究论文4000字

虚拟现实即Virtual Reality ,简称VR,是一门崭新的综合性信息技术,下面是我为大家精心推荐的关于虚拟现实的科技论文1400字,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虚拟现实技术初探

【摘要】 本文通过定义、系统构成、特征、应用及发展前景等几个方面对虚拟现实技术做了一个的简要介绍。

【关键词】 虚拟现实 3I 应用

虚拟现实即Virtual Reality ,简称VR,这个名词始创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由美国发明家Jaron Lanier提出,是一门崭新的综合性信息技术,而且已经成为当今计算机科学界最振奋人心的研究课题之一。

一、什么是虚拟现实

VR是指利用多媒体计算机技术生成一个具有逼真的视觉、听觉、触觉及嗅觉等的模拟现实环境,利用人的自然技能对这一虚拟出来的现实环境进行交互体验,体验的结果(即该虚拟的现实反应)与在相应的真实现实中的体验结果相似或完全相同。

二、虚拟现实技术的系统构成

如图所示,VR的系统由以下模块构成:

1.检测模块:检测用户的操作指令,并通过传感器模块作用于虚拟环境。

2. 反馈模块:接受来自传感器模块的信息,为用户提供动感、触觉、力觉等多方面感受的实时反馈。

3. 传感器模块:一方面接受来自用户的操作指令,并将其作用于虚拟环境;另一方面将操作后产生的结果以各种反馈的形式提供给用户。

4. 控制模块:对传感器进行控制,使其对用户、虚拟环境和现实世界产生作用。

5. 建模模块:运用知识库、模式识别、人工智能等技术,获取现实世界组成部分的三维表示,通过音响制作实现对现实世界的声音模拟,并由此构成对应的虚拟环境。

6. 三维模块:通过三维技术实现对虚拟环境的视觉模拟。

此外,在开放式的虚拟现实系统中,还可以通过传感装置与现实世界构成反馈闭环,在用户控制下,利用虚拟环境对现实世界进行直接操作或遥控操作。

三、虚拟现实技术的特征

虚拟现实技术具有如下四个特征,即:多感知性、沉浸感、交互性、想象性。

1. 多感知性(Multi-Sensory)――所谓多感知性,是指通过多种媒体,产生视觉、听觉、触觉、力觉、和运动等的感知。理想的虚拟现实技术应该实现人所具有的一切感知功能。由于科技发展的局限性和不成熟,目前的虚拟现实技术所开发的感知功能仅限于视觉、听觉、力觉、触觉、运动等几种。

2. 沉浸感(Immersion)――又称临场感,指用户感到作为主角存在于虚拟环境中的真实程度。理想的虚拟环境应该达到使用户难以分辨真假的程度。当用户全身心地投入到计算机创建的三维虚拟环境中时,眼睛看到的、耳朵听到的、鼻子闻到的、嘴巴尝到的、还有身体触摸到的等等,都跟在现实世界里体会到的感觉是一样的。

3. 交互性(Interactivity)――指用户对虚拟环境内的物体进行操作时,对象将给用户以感觉上的反馈。例如,在虚拟环境中参加足球比赛,当用户用脚去踢虚拟环境中的足球时,会产生触觉和力的反馈。

4. 构想性(Imagination)――强调虚拟现实技术应具有广阔的可想象空间,可拓宽人类认知范围,不仅可再现真实存在的环境,也可以随意构想客观不存在的甚至是不可能发生的环境。

一般来说,“身临其境”般的沉浸感,友好亲切的人机交互性,和发人深思的构想性是虚拟现实的三大主要特征,亦即我们常说的“3I”特性。

四、虚拟现实技术的应用

虚拟现实技术创建伊始,就承载着巨大的应用价值,它涉及科研、军事、航天、医学、教育、工程技术、影视娱乐等众多领域。典型的应用领域有:

1. 医学方面

虚拟现实技术在医学上的应用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虚拟人体,也就是数字化人体,可用于构造人体模型,便于医生对人体构造和功能的辨识;另一类是虚拟手术系统,可用于指导高难度手术的进行。

2. 教育方面

在教育领域,虚拟现实技术具有广泛的作用和影响。基于虚拟现实技术带来的崭新的教育模式,使我们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也在随之变革,授课内容以大量详实、生动、直观的虚拟情节出现,寓教于乐。

3. 娱乐方面

娱乐领域是虚拟现实技术的一个重要应用领域。它能够提供更为逼真的虚拟环境,借助于头盔显示器、数据服、立体声耳机、数据手套等传感装置,使人们能够享受到强烈的感官刺激,带来更好的娱乐感觉。

4.军事科研领域方面

军事和科研都是需要巨额资金投入的领域,而且难度大、危险系数高,在某种情况下,利用虚拟现实技术进行虚拟实验,既可以节省人力物力资源,打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又可以缩短开发周期、提高生产效率、削减项目经费。

五、虚拟现实技术的发展前景

虚拟现实技术是许多相关学科领域集成、交叉的产物,它融合了人工智能、电子学、数字图像处理、计算机图形学、多媒体技术、传感器技术、心理学等多个技术分支,大大推进了计算机科学软硬件技术的全面发展。虚拟现实技术的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了人们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将劳逸真正结合了起来,而且虚拟现实技术与美术、音乐等文化艺术的结合,将诞生出人类的第九大艺术,前景一片光明。而且虚拟现实技术继理论分析、科学实验之后,成为人类探索客观世界规律的又一手段和方式。

虽然虚拟现实领域的技术潜力是巨大的,应用前景也是很广阔的,但仍存在着许多尚未解决的理论问题和尚未克服的技术障碍。客观而论,目前虚拟现实技术所取得的成就,绝大部分来说,还只是扩展了计算机的接口能力,刚刚开始涉及到人的感知系统、肌肉系统与计算机的集合作用问题。只有当真正开始涉及并找到针对这些问题的技术实现途径时,人和信息处理系统间的隔阂才有可能被彻底地克服。

六、小结

综上所述,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虚拟现实技术在各行各业都将得到不同程度的发展,并且越来越显示出广阔的应用前景。虚拟城市、虚拟战场、虚拟校园、甚至“数字地球”都会不断涌现,带给我们一种全新的视觉、身心体验。虚拟现实技术将使众多传统行业和产业发生颠覆性的变革,给我们的生产和生活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 刘锦德,敬万钧. 关于虚拟现实 ― 核心概念与工作定义. 计 算机应用,

[2] 刘惠芬. 什么是虚拟现实. 父母必读

[3] 周炎勋. 虚拟现实技术综述. 计算机仿真,

[4] 曾建超,俞志和. 虚拟现实的技术及其应用. 清华大学出版 社,1996

[5] 周红军,王选科. 虚拟现实系统概述. 航空计算技术,2005(1)

[6] 谢晶妮,张茂军. 虚拟现实发展趋势展望. 计算机工程,2002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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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网络,一个形形色色的虚拟世界。面对这个虚拟世界,许多人慌了手脚,站在尔虞我诈,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虚拟与现实议论文作文(通用6篇),欢迎大家分享。

谁,蔑视高山大川环绕中崎岖的道路,钟情于信息高速公路的畅通无阻?

谁,鄙视寒酸破烂的纸质书信,独爱指尖一点的方便email?

谁,热衷于网上偷菜种花,却不愿料理现实中的花草?网络给予我们虚拟,不是让虚拟包围湮没现实。相反,是为了丰富现实。

现实生活可能很残忍,但他真实得让人跃跃欲触。敢于直面现实,才能担负起社会责任,才能撑起国家的脊梁。太史公没有虚拟网络可以逃避残酷现实,也没有和屈子选择饮恨投入汨罗江。他坚毅的步伐迈着方步在君子的棋盘上驰骋。太史公,你该是放下了怎样的不安与躁动,是怎样的心如止水才喝退了刑罚的猖狂,吓散了沉重的脚链?有时,现实强大而刺眼,如果你抬头微笑,乌云也为你消散。现实的脚步要迈得轻快坚定。

虚拟世界轻松自由,他让你的原则往下滑、在滑至谷底时却毫无防备。多少沉溺于网络中不能自拔的人毁掉一生,多少戒除网瘾的机构充斥着人们燎乱而急切的目光!正如影片《新警察故事》那样,阿祖们逃离现实,在现实中上演刺激的杀人游戏,最终玩火自焚。这种悲剧还少吗?不该引起我们深思吗?诚然,虚拟不一定真正服务我们的生活,“网桑偷菜热”刮起的不是一场网瘾风,而是释放压力、排解孤独的寂寞风。如果人们网游适度,只是为了安放急躁情绪缓解压力。这样的网游正是服务丰富了现实。

适度进入虚拟也能为现实提供动力。

网上问政的流行,使服务型政府加快进程。网民网上帮扶传递爱心成为一种时尚。无助恼怒时在qq头像点击,便舒缓紧张神经,诸如此类,不胜枚举,好好利用虚拟,为现实服务才是硬道理。

在信息高速传播的时代,网络确实提供了便捷。他延展了交流的视野,拓宽了生命的长度。合理应用虚拟实在是必要,让虚拟装扮现实让把现实闪亮。

巍峨的高山发出浑厚低音“要积极的乐观面对现实生活”;陶然亭的芦花莞尔一笑“固守心灵圭臬永不放弃”;寒山寺的孤江波涛翻滚“合情合理的为现实服务”。是啊,做到采撷虚拟的琼汁玉液浇灌现实的花朵,收获的一定是绽放无期花蕊。

云水苍苍,江水泱泱。让“偷菜”抚慰无聊心,让种花带给你高雅情操。让虚拟装扮你丰富的现实。

网络,一个形形色色的虚拟世界。面对这个虚拟世界,许多人慌了手脚,站在尔虞我诈,但又不缺乏真情的虚拟世界中,我这个刚接触网络不久的人还是有些感想的。

网上的世界是丰富多彩的。

什么游戏、电影、作文、聊天……只要现实生活中我们体验过,拥有过的东西,几乎在网络上都能找到它们的影子。风靡全国的QQ,为人们提供了交友平台。遇到不开心的事,找几个知心又善良的网友诉说,他们不会骂我傻,笑我笨,会静静得听,然后开导我们正确的做法。这样的良师诤友,也许是在现实生活中找不到的。

再说说游戏,是许多人上网的原因之一。游戏的魅力是无穷无尽的:它拥有生的活力,美的韵味,峰的巍峨,川的柔情;宇宙的空间任它遐想,历史的长河随其奔涌;上古的宝剑斩豪情侠气的绳索,文明的武器炸平战火硝烟的禁锢。身临其境,我穿越时空,形居身外,我品味人生。游戏以其独特的人生模式,独霸一方水土,一片遐想的空间。曾几何时,《移民宇宙》奏响了宇宙间深沉而浩淼的交响乐章;时光越动,《三国志》比博大精深的古典名著更早地唤醒我傲视三国百万雄兵、骏马宝剑驰聘沙场的冲动;忆叹、经久不衰的《大富翁》系列是怎样巧妙的引导我辩识资本的价值,金融的玄机。无论是海誓山盟,情真意重的角色扮演类,还是白手起家、纵横四海、叱咤风云的经营经验策略,游戏无一不是浓缩人生体验与磨练。但是,万物具有两面性,沉迷于游戏也是非常不好的行为!

网上的世界是博大精深的。

名著、作文、小说……灌注着网络文学。总是视论坛为家。那是一个心灵的好去处,不必担心发表自己独特的观点人被他人孤立,可以大胆地说出自己的想法。这里没有勾心斗角,只是属于每个人的家。

在作文网,我喜欢看文,催文,偶尔自己也发几篇“得意之作”上去。我在这里,可以发表一些自己的看法,而不用被死板的老师、父母打低分,反而会得到更多人的鼓励、加油。现在追求创新思维,我们写作找不出创新来,就可以来网上搜搜作文指导,高级教师为我们服务。同时,在网上也可以找到厉害写手的作文,也可以增长自己的写作能力……

网上并非所有人都善良。有些正利用了网民的虚荣心、贪小便宜来。使网络这片蔚蓝的天空出现污垢。轻信他人的网民便容易,有些厉害的甚至8、9万元。哎!网络也是勾心斗角的地方。我们要适当地学会伪装自己,做网"里快乐、健康的鱼。

在网络这个虚拟的世界里,人们彼此熟悉,而又互相陌生。在那虚拟的空间中充满了人们真实的情感,于是明白真爱存在于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网络无处不在,网络无时不在!在当代网络纵横的世界里,有网络是必要的,没有网络是万万不行的。网络渗透着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从日常的生活到学习与工作,离开了网络我们变得被动、变得迟缓!

网络让我们的学习更加丰富多彩。随着网络的普及,网上远程授课成为了可能,我们坐在电脑前可以聆听来自远方的教授的精彩演讲,这样不仅丰富了我们学生课余时间,更是拓宽了我们的知识面,让我们能够汲取不同老师的见解,形成属于我们自己的观点,从更深的角度理解理论知识。网络还为我们提供了万能宝典,我们可以查找不同方面的知识,无论是专业知识,还是社会热点、新闻等,我们可以足不出户享受来自世界各地的信息材料,不仅为我们的学习提供了取之不尽的资料宝库,更是拓宽了我们思考问题的角度。总之网络为我们的学习找寻了广阔的平台,为我们广泛的学习提供了可能!网络让我们的日常学习更加灵活,可以说拥有网络我们可以随时随地地学习!

现在社会上流行着“网购”、“博客”等,都是随着网络的产生而出现的,网络为我们的生活添加了许多鲜亮元素。新闻的获取更加的便捷,不需要等待第二天的报纸,也不需要老等着电视的转播,只需轻轻地点击键盘,你可以得到世界范围内的所有新闻;我们的购物也不需要在超市经过长时间的排队等待才能购得,我们只需点击所要购买的商品输入你的银行账号与家庭住址,你的商品就能马上送到家来;我们也不需要经过长途跋涉到另一城市或国家签订商业合同,我们只需通过网络达成双方的合作与交易。网络就是这么方便,网络就是这么魅力无穷!网络是我们生活工作的好助手,有了网络我们的生活不再繁忙,我们的生活更加闲逸舒适!

当然网络也不是“完人”,它也有其不足与弊病。由于网民日趋增多,网络堵车现象更加频繁,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生活、学习与工作,也正是因为网民太多,网速变慢,我们无法正常访问网站,甚至无法正常联网,有时会突然掉线,让我们的学习无法进行,严重的影响学习进程。

随着网络的普及,网络安全问题又成为当今社会的一大难题,青少年上网成瘾问题、网络犯罪问题、网络语言攻击问题等无不刺激着人们的神经。对人们危害最大的,给人们带来的损失最为严重的就是网络犯罪,它不仅包括现实中的身体与经济上的伤害,还包括对我们信息资源的攻击,迫使我们的网络资源不能正常使用。网上盗取他人信息资料、网上交友、网络黑客攻击等网络犯罪问题屡见不鲜。最为典型的实例就是发生的“熊猫烧香”事件,“熊猫烧香”病毒严重影响了个人电脑的使用,波及范围广,损失之严重历史罕见,尤其是在网络的时代之中,信息的缺失就意味着损失的到来。网络犯罪不可小觑,作为学生的我们缺少应有的辨别力,更易成为网络犯罪的受害者。远离网络犯罪,增强自我网络保护常识成为我们中学生的当务之急。

当然网络成瘾也是中学生中最为普遍的问题之一。网络给我们提供了虚拟的世界让我们发泄来自现实世界的压力,表达对现实的不满,让我们找到一些心灵上的慰藉,但我们要明白一点,我们是现实世界中的人,我们不能因为现实的不如意而沉溺于网络之中,网络只是我们生存应用的一种工具,而不是我们的生存之所。

社会是永不停息地向前发展着,作为21世纪的中学生接触与掌握网络成为必然之势,我们借助它丰富发展自己,但我们又要学会保护自己,在网络世界里每个人都是主人,使我们获益,但我们随时都可能变成受害者,使我们遭受损失!

网络与我们同行,我们生活在网络纵横的21世纪,但我们又独立于网络之外而生活,网络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但不是全部!

进入虚拟的网络世界,我只是想逃脱一下现实的一切不愉快与残忍,让心灵在另一个世界得到一种放松。现实生活中大家总是彼此了解的。而网络,是隔着一层解不开的神秘性,也许是让人醉生梦死的境地。大家都知道它具有双重性,但多数人认为它是祸害,至少我身边的人。

今天,偶然地在qq上撞见“格格”(我们语文老师)。她说了很多,我也懂了很多。她一定羡慕我能呆在父母身边,但我还羡慕她能在一个陌生的城市工作、生活。只是,可悲的是她选择了一个不能叫做城市的城市。我说我认为网络不错,她说我可以考“浙江什么大学的计算机系”。但是,我的理想根本不是考计算机,我只当电脑是种消遣的工具,而且我想我不会选择南方的大学。

我认为自己总是爱幻想的,有时自己也觉得可笑。我想我在北方的繁华城市的街上看漫天飞舞的雪花,在街角彷徨,因为我迷了路。但是我并不紧张。我独自欣赏着这个城市的倪红,在天桥上听着《樱花草》,看往来的车辆和行人,然后是很美的未来。

妻美的故事总会有个残缺的局末,烂漫的樱花总得有个完美的幻想。我想“格格”的哥哥是幸福的,他能在厦门生存、创业,那是他的本事,是他奋斗的结果。

其实现实并不都是残忍的,主要是看个人的人生态度怎样。学业,也并不可怕,只要调整好心态,战胜我想不难。我问一个网友她在年段排名多少,她说一般前10吧。“哦”,我用这个字掩盖了心中的羡慕。我问一个同学他这次期中考总分多少,他说500多分。“哦”,我又用这个字演示了心中的自责。人性的懦弱也许在此。总不能坦诚。什么事一次都不敷衍,我尚且做不到。

别人总是做的比我好,但我又不服输,所以我在网络世界总是要胜于他人。这或许是两码事,不能混为一谈。其实,我学习一是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二是为了不让父母难过。因为每当我考好时,他们甚至比我还高兴的,大概我心里素质不过关,我无法看到他们失望的'眼神。我的普通话不准,我很爱听北方人的说话口音,不知为什么。这或许就是人性的贪婪,没有什么就喜欢什么

其实我挺喜欢文字的,它有种空灵的感觉,把心情写于笔尖,可以放开很多。

只是我太爱幻想,幻想着残缺的局末变成完美的结局。

斯派克·琼斯编导的“她”讲的是作家西奥多偶尔使用了由操作系统虚拟出来的萨曼莎,她睿智,幽默,敏感,使作家深深迷恋,不能自拔。这提出了一个严肃而深刻的命题,虚拟与现实之间的关系。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我们的虚拟越来越成为现实。

或者说,那些曾经的虚拟变成了现实走向我们。

柏拉图的洞穴比喻为虚拟找到了一个量身定制的描述。有一群囚犯在一个洞穴中,他们手脚都被捆绑,只能背对着洞口。他们面前有一堵白墙,他们身后燃烧着一堆火。他们只看到了自己以及身后到火堆之间事物的影子。有一个人挣脱了枷锁,并且摸索出了洞口。他看到了真实的事物。他返回洞穴并向其他人解释,那些影子只是虚幻的事物,并向他们指明光明的道路。但是对于那些囚犯来说,那个人似乎比他逃出去之前更加愚蠢,并向他宣称,世界上只有墙上的影子而已。

我们认识的世界和现实未必是现实,就像几千年前人们其乐融融地生活在地球为中心的世界里,他们享有神明和信仰,一点也不相信原来我们处在茫茫宇宙中的一个小小的角落,并且把哥白尼等人当成了,当成了虚拟。

我们比任何人都依赖现实,像是楚门的世界里的主人公一样,哪怕放弃一切都想要往现实走。可是我们也知道我们的生活充斥着虚拟,调查表明周围人每三句话里就有一句是谎话。我们生活在一个悬空的世界里,明明以为真实,却又恰恰充斥虚拟。

曾经有人提出质疑,你现在的生活究竟是真实的还是电脑控制着你的大脑让其幻化出来了一切感官,我们都不得而知。如果终于有一天你像那个囚犯或者楚门一样有机会穿透出去,你就让你的虚拟变化成了真实。这就是一个自然而然,水到渠成的童话。我们相信现实来的很自然,虚拟与现实如果非要有一个明确的界限,那就是我们站的地方,站成了一条线,把虚拟与现实分开。

当新世界到来,我会朝着光亮那方,就像曾经哥伦布开辟新大陆归来一样,迎接新的时代。当虚拟成为现实,它就是我们的现实,有血有肉的真理。

假如我们不存在,虚拟与真实也许从来就没有界限。

不过只是听闻虚拟现实技术罢了,还没能切身地体会它的便利,但仅仅在脑中做一个设想,躺在家里购物看病、足不出户就环游世界,岂不美哉!我们仿佛已经看见VR技术所构建的美好未来。

然而所谓的便利就是我们一直追求的吗?如果VR技术普及,如果虚拟不再是虚拟,如果人们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我不禁怀疑它的价值与意义了。我所以为的“适当远离”,是认可它、接受它但不依赖它,一如我对于VR技术的态度。

人类对于超出他们认知的事物总是怀疑大过好奇的。手机、电脑、汽车、飞机,哪一样诞生的前后不是充斥着质疑声。可这些在当时看起来了不起的以至于令人无法相信的新新产品,现已全面覆盖了我们的生活。那我是不是可以进一步推论,VR技术也终将融入我们,成为日常生活中司空见惯却也无法缺少的一部分。

这种想法令人激动,但激动过后难免涌上担心。担心是两方面的,一是技术的难以掌控,二是人心的难以预料。三月人机大战的余热还未完全褪去,世界级的围棋大师李世石以1:4惨败给人工智能。这似乎是个警示,技术纵然美妙,却宛如带刺的玫瑰。虚拟现实技术会有怎样的突破尚不明确,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未知与风险一直存在。

当然,对于VR技术,我本身是始终认可并支持的,但谈不上依赖。它确实能为我的生活带来便利,甚至当它应用于医学教学及军事模拟等领域时,其益处远大于弊端。可凡事都要讲究“度”。如果喜爱上升到了依赖,其性质将大大改变。在虚拟世界里待太久,便再也分不清虚拟与现实了。沉溺网游的少年,一旦接触VR游戏,便会掉入万劫不复的深渊,永远逃不出虚拟世界;执着于足不出户的青年,物质上的便捷与满足只会增添精神上的空虚与寂寞,时间一长,便郁郁寡欢。所以说,评价VR技术的好坏还是取决于个人。在虚拟中成就一个人,往往意味着在现实中毁掉一个人。

不仅仅是VR技术,虚拟世界早已悄然步入我们的生活。显然,我们不能只活在现实里,但更不能沉溺于虚拟中。所以退后半步吧,让它在你伸手可及的范围内,既能享受它带来的便利,又不至于过分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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