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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的研究对象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1 06:41:36

美学的研究对象论文

第一章 美学,从何而谈 (一)美学与美感的概述 什么是美学? 简单地说,美学是研究人与现实审美关系的学问。它既不同于一般的艺术,也不单纯日常的美化活动。 美学这门科学的渊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奴隶制社会。古代思想家对于美与艺术问题的哲学上的探讨,对于艺术实践经验的研究、总结,可以看作是美学理论的萌芽和起点。 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则是近代的产物。在十八世纪资产阶级哲学和科学蓬勃发展的时期,美学在德国古典哲学中作为一个特殊部问开始确立起来。鲍姆加登[1]在1750年第一次用“美学”(Asthetik)这个术语(其含义是研究感觉和感情的理论),并把美学看作哲学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随后,康德、黑格尔等赋予美学以更进一步的系统的理论形态,使之在他们的哲学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十九世纪一些资产阶级美学家在实证主义精神的支配下,力图使美学摆脱哲学而成为所谓“经验的科学”。当然,以所谓“经验的科学”自命的实证美学,并没有、也不可能脱离哲学的支配,但美学在这一时期是更加广泛地和独立地发展了。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给美学研究提供了真正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改变了美学研究的面貌。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们也提出了许多重要的原则性的美学观点,然而他们没有来得及使之系统化。因此,建立科学的马克思主义美学体系仍是一个有待努力完成的任务。应该说,运用马克思主义观点来研究美学,至今还处于探索阶段。 美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是在社会的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是研究美、美感、美的创造及美育规律的一门科学。 而美感人对客观事物的外在美或内在美的特征的一种情感体验。它是由具有一定审美观点的人对外在客观存在事物的美的特征进行评价时产生的一种肯定、满意、愉悦、爱慕的情感。美感体验有两个鲜明的特点:1、对审美对象感性面貌特点、如线条、颜色、音韵、谐调、鲜艳、匀称等的感知,是产生美感的基础。2、对美的对象的感知和力量。美感是人对审美对象的一种主观态度,是审美对象是否满足主体需要的关系的反映。审美就是对美与丑进行鉴赏,只有通过认识、评价、鉴赏活动,才可能产生美感。由于每个人的审美需要、观点、标准、能力和文化背景的不同,因而对同一对象的美感体验也不相同,不仅对美与丑的评价鉴赏能引起人的美感,而且对善恶的评估也会影响人的审美感受与体验。 (二)美与美感 什么是美?尼采的理解,除“外观的幻觉”[2]说和“生命力的丰盈在对象上的投射”说之外,还有以下几点什得注意的提法: 第一、美是强烈欲求之所系。尼采认为,自康德以来,一切美学理论都被“无利害关系”这个概念败坏了。他厌恶所谓“无欲的静观”,而主张:“美在哪里?在我须以全意志意欲的地方;在我愿意爱和死,使 意象不只保持为意象的地方。爱和死:永远一致。求爱的意志:这也就是甘愿赴死。” 第二、美是强力的形象显现。“当强力变得仁慈并下降为可见之时,我称这样的下降为美。” 尼采对美感心理主要有以下几种分析: 第一,联想说。美的判断“赋予那个少许发它的对象以一种魔力,这种魔力是以各个美的判断之间的联想为条件的,却与那个对象的本质完全无关。”把一个对象感受为美的,是因为这个对象激活了主体无意识中对以往种种美好体验的回忆,所有这些体验相互少激励,集结在这个对象周围了。所以,美感是以无意识联想为基础的一种错觉。 第二,动物性快感混合说。我们身上存在着性部动、醉、残酷等动物性快感状态,当一个对象少许起这些快感状态所寓区域的兴奋之时,“动物性的快感和欲望的这些极其精妙的细微差别的混合就是审美状态。” 第三,同感说。在远古时代,人受恐惧的训练,在一切陌生者身上看到危险,于是学会了在心中迅速领司和模仿对主感情的本领,即学会了同感 。人甚至把这种看法从人、动物推广到了自然事物,以为一切运动和线条都蕴含着意图。由恐惧而练习同感 ,由同感而产生了各种类型的美感,包括对自然的美感。此说相当于移情说,不过尼采指出了移情起源于原始人的恐惧。 第四,距离说。美感有赖于一定的空间或时间距离。 (三)由美感而产生的美学构想 由费希纳开始的“自下而上”[3]的美学所提供的所有启发就在于此。 我们既然已经有了人类真实的审美体验作为美学理论框架的逻辑起点,作为讨论一切美学问题的最本原的基础,那么关于美的客观存在的假说,立即就成为一种奢侈,而且绝对是一种碍手碍脚的奢侈。从美感出发的美学所面临的最重要的课题,也不复是美的所谓本质,不复是关于美是否是一种客观存在的本体论证明,而是美感的本质,美感过程的本质,是人类主体审美地感知和把握对象的过程本身。这就意味着美学已经从一门关于“美”的科学转化成了一门关于“美感”和“审美”的科学,美学的立足点也就从本体论层面上迅速地转移到了认识论层面,从对本体的形而上的研究转化为对认识的形而下研究。 有位哲人说过,当人们异口同声地称赞某个对象很“美”时,他们说的可能完全不是一回事。每个人的心理感受都有其独特的个人特征,而且同一个人的心理感受,也总是处于不间断的变化过程之中。更何况人们在审美活动中所用以判断对象的价值标准不同,面对同一对象时会产生不同的感受,并不值得大惊小怪。但是,如果我们将这个问题放到更广阔的背景下加以考察,将它放到整个审美发展史中加以考察,我们就会发现,不同个体的审美体验的差异,甚至还不仅仅是因为他们所持的价值标准的不同。我们在观照一片清淡平和的风景时产生的怡然自如的愉悦固然总是被美学家们称之为“美感”,然而我们在剧院里观赏莎士比亚的悲剧《哈姆雷特》时心灵有可能经受到的巨大震撼也可以称之为“美感”吗?还有,我们在阅读南美作家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时经历的怪诞无比的复杂心情,应该不应该也称之为“美感”呢? 这样的问题,我们从历代美学家们汗牛充栋的文献中,根本就找不到令人满意的答案,人们总在喋喋不休地谈论美感,却似乎很少来谈论那些被称之为“美感”的人类的具体感受本身。 第二章 由美学而发的审美感受 (一)审美感受 审美是一种人类精神活动,是一种给活动主体以丰富而复杂的心理感受的精神活动,并且还是一种通过这些主体的心理感受而获得其意义的活动。因而研究审美,首当其冲应该研究的,就是人类在这种特殊的精神活动中获得的各种各样的心理感受,人们将这种感受称之为“美感”。 研究“美感”,我们却很难直捷地用一两句话给出“美感”的定义。这不仅是因为在漫长的美学发展史上,就此曾经有过许多的争论与异议,而且还因为美感的定义其实也与美的定义一样,涉及到美学领域里几乎所有重要方面的重要问题。对“美感”的理论界定,与此前美学家们致力于对美的界定一样,实际上正是美学中有限的几个最核心的问题中的一个。 美学中所有不同理论、不同观点的争辨,只要是具有理论意义的争辨,大致只能出于两种最基本的分歧。其一是缘于各人欣赏趣味的不同,其二,则是缘于理论出发点的差异甚至对立。 不同风格与流派的代表人物经常互相攻讦。古典主义者看不起罗可可风格,现实主义诋毁流漫主义,托尔斯泰极不喜欢莎士比亚,其间的是是非非,更不能一言而尽。纵然我们能够找出许许多多理论上的根据,来证明某一种艺术风格比起另一种风格来更有生命力,或者说某种风格在某个特定的场合显得更加适合时宜,我们亲身的审美感受却好象并不受这些理性的证明的左右,它似乎超越于理性的思考之外,而直接在心灵中与对象产生碰撞。面对这样一些不受理性控制的审美感受,如果我们不想变成为感性领域里的暴君就只能这样说,因趣味不同而产生和出现的感受的不同之间,恐怕并没有正确与错误之分,只要是真实的而非虚伪的审美体验,就是正确的。在真正的审美感受领域里,没有错误可言。正因为此,休谟才说“趣味无争辨”,因为在审美的领域里真正值得争辨的不是感受的真伪,而是某种感受是否属于审美的范畴,应该将哪些心理感受归之于审美的范畴之内,而又应该将一些怎样的心理感受剔除出审美的领域。然而这样的讨论,早就已经超出了趣味的差异。 这样的分歧与趣味不同而产生的美学分歧之间,存在着根本性的区别。用一个也许不那么恰当的比喻,出于趣味不同而产生的美学争辨,就象是地理大发现时代的欧洲人为了打破回教徒对东西方贸易的封锁,四处寻找通向东方的海路,沿着不同的道路前行的他们始终都未能真正到达传说中那个神秘而诱人的黄金之都,然而在这个探险过程中,从每个方向前进的人们却都或多或少地得到了他们梦寐以求的财富;而因为理论基点的不同出现的争论,则象是那个古老的盲人摸象的传说所描述的那样,那位摸到腿的盲人说大象是柱子形的,那位摸到耳朵的盲人说大象就象一把蒲扇,那位摸到大象腹部的人说它就象是一块平板……不同的摸索者都会根据他们各自的立场出发推导出他们不同的理论,于是难免会从中产生出关于大象形状的“柱子学说”、“蒲扇学说”,甚至可能更振振有辞的“平板主义”。 然而就像要解决摸象的盲人们的争论,我们有可能做到的最根本的解决办法,就是找出他们各自的理论出发点之后,比较这样几种不同的出发点对于完整的大象而言究竟意味着什么。就象某个三段论如果最终推导出了荒唐的结论,而它的推理过程本身又正确无误的话,我们就应该到它的前提中去发现与寻找错误的根源。一个自完备的理论体系如果最终得出了错误的结论,那么很有可能其错就在它的理论出发点。 (一)审美价值与评价 艺术的审美价值是建立在实践价值基础上的,具有客观性。在欣赏中,由于地区和民族等文化差别,会出现价值观的差异,甚至会有完全不同的价值标准。但这不意味审美价值无客观性,因价值不等于评价,它们之间可以统一,也可以对立。文化习俗和个人特殊经验是造成不统一的主要原因。在对某一作品实际判断中,不同主体会出现不同感受。如,一个人在丧失亲人时,热烈欢快的形式也不会被其感知为愉快的东西。反之,一个时逢喜事的人,在阴雨连绵的天气里也会感受到欢庆的气氛。由于文化习惯的差异,一幅山水国画也难以被一个西方人所接受,主体的评价与价值客观性符合与否,还要看主体所操持的欣赏媒介是否符合主体的欣赏习惯,一个不会下围棋的人,无论其有多少美学方面的知识和经验,也很难感知到棋盘中形式之美。同时,还要看主体能否在理智的作用下将普通情感升华至审美情感。一个具有欣赏水平的人,能感知和体验各种媒介的审美现象,甚至能将日常信息转换成审美信息进行体验。 在美术欣赏中,对作品的审美感知具有社会功利性。一方面,审美意象和信息在激发主体审美经验的同时,也可能激发起个人的现实意识,即审美判断中潜伏着利害判断。如,对画中苹果的色彩和形状产生美感时,也可以作为“望梅止渴”的情感体验。即是纯粹几何形所传达一种普遍情感也能激起个人无意识的利害判断。另一方面,美感中包含着人类社会有益的内容,如果将壮观的战争场面看成是一种总体艺术,那么人们是不会想往那种艺术的。因为审美价值的判断要受认识价值和伦理价值的制约,即对人类社会有益的内容制约着审美价值判断。如,有时代和地区风格的作品或为某集团的个人情感所认可的形式规范,都可以作为审美评价的标准。 (三、)对美学的分析 上世纪90年代后,曾占中国美学主流的实践美学话语开始衰落,美学界或是拒斥形而上学而转向审美文化的实证研究,或是仍在传统模式内以生命本体置换实践根基从而倡导生命美学或后实践美学。然而,美学基本理论要获得真正的发展,最终还在于思想范式的转换。曹俊峰的《元美学导论》就是这一转换的初步成果,它无疑是90年代以来最有创造性的美学原理著作之一。在批判传统和当代美学的缺陷的基础上,作者发现它们共同的病因在于语义含混、概念不清,对于美学陈述的性质认识不够准确,在讨论美学问题时缺乏自觉的逻辑意识。由此,他提出以语言分析作为对美学痼疾的“较好的诊疗术”,其所谓的“元美学”(metaaesthetics)实质上就是语言分析美学,“它以一般的美学陈述为对象,以更高层次的语言对美学陈述作语义和逻辑分析”。根据他提出的诊治方案,首先要从审美和美的分析转变为用语的分析,从而把美学陈述或语句作为解析对象,进而还要考察美学陈述的内在逻辑问题。显然,这一方法论来自于欧美的从弗雷格、罗素到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分析哲学,它体现出将这一思维范式具体落实到美学领域的本土化的努力。在具体操作中,作者先是从美学概念的分层(对象描述层、心理描述层、艺术技巧的评价层、审美评价层和美学原理层)入手,考察了这种鉴赏性概念的语义上的模糊性多义性、不可定义性,以及随审美心理而不断创新的开放性。接着,又着手对不同的审美命题分别进行语义分析,从而推导出一系列的结论:所有审美对象描述句都带有主观情感性,都非客观准确描述,越是不可证实就越有审美特性;审美心理描述句不能把个人的内省经验的描述普遍化。如此等等。 毋庸质疑,《元美学导论》深受现代西方哲学的整体的“语言学转向”的影响,它突破了以往美学原理研究(深受黑格尔主义浸渍)仅囿于人文主义一脉相承的传统,力图在语言分析哲学的基础上构建出元美学的理论轮廓,为中国美学的多元发展指出了一条全新的思路。 结论:千百年来人们很少真正从具体的人的真实的感受出发来研究美学,从人性的角度来研究美学。离开了人的感受,离开了人性及其人性的发展变化过程,美就永远是一个不解之谜。这样的研究,永远不可能看到随着人本身的变化,随着人类所赖以生活其中的自然与社会背景的变化,随着人的精神需求的变化,艺术与人的审美感受本身都在发生着不停顿的变化。所以我只能说,我们既然生在这个人们思想境界还不高的年代,我们就只能通过相当的定义来结实我们所谓的美学,可是,我多么希望,我们所说的美学,不仅仅是艺术家眼中的美丽,它可以走进千家万户,走入平常百姓啊!审美活动则是象征地面对世界、超越世界.

艺术学与美学的关系问题探讨论文

摘要:美学与艺术学虽然是两门相对比较独立的学科,但是二者也并不是完全被隔离开来。我们研究美学与艺术学的关系,并不是明确的将二者之间建立起不可逾越的鸿沟,而是对二者进行更深刻的认识和了解,从而对于两门学科的发展有更强的推动作用。我们通过对艺术学和美学的研究,清楚的明确这两种学科自成体系的特点,因此我们就将针对艺术学和美学的关系问题进行简单的分析和思考。

关键词:艺术学 美学 关系 问题探讨

自从有了美学和艺术学这两门学科,二者之间就产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许多的学者提出二者之间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可是似乎二者又有着完全不同的属性和特点。每一门学科都有自己的体系和研究领域,我们只有更加深入的对此进行分析,才可以推动学科的研究脚步,进而对学科进行有针对性的研究与分析。

一、艺术学的研究

(一)艺术学的范畴

艺术学所包含的内容非常的广泛,从古至今,古今中外的研究学者对艺术学的定义众说分坛,始终都没有明确的概念范畴。一般来说,艺术学所包含的内容包括艺术评论、艺术原理、艺术美学、艺术鉴赏、艺术教育学、中外艺术史等等,所以我们对艺术学的研究也比较困难,研究的领域也比较广泛。另外与艺术学相关联的学科和内容也是非常多的,他们大多数都和艺术挂钩,但也并不完全归于艺术学的范畴,这类学科大致分为:艺术文化学、艺术伦理学、艺术社会学、宗教艺术学、环境艺术学、建筑艺术学等等,从一级学科来进行分类,美学、电影学、影视学、音乐学等等也是艺术学的分支。艺术学是一门包罗万象的学科。

(二)艺术学的研究理论

艺术学的研究理论是相关的专家和学者对艺术进行综合研究分析,并且科学的探讨其规律的学科。艺术学所涉及的门类很多,无论是形式和题材、题目和体裁等等都形成了其独特的学科特点。并且近些年艺术学发展不断的创新,越来越多的边缘学科也出现在了其中,我们要区别其个性与共性,将他们的共性归纳和构建完整的体系,总结特点,解释艺术的性质发展,明确艺术的功能和社会作用,对于个性我们也要进行区分和认识,不断的对艺术学进行理论研究。

二、美学的研究

(一)美学的范畴

美学范畴自古以来就有着众说分坛的结果,最终被定义为丑、崇高、悲剧性、喜剧性等范畴的审美特性、发展规律及其同美的关系等等。这也是我们对于美学范畴比较客观的认识和思考。在中国美学的概念和内涵始终都与社会形态和意识文化特点相结合,深深的植根于历史文化当中,例如古代儒家认为以道德做为衡量美的准绳和标准,进而提出了“中和之美”的言论。这实际上就是对美学的最初认识,但是美学的真正提出并且成为一门独立的完善学科则是近代社会发展过程当中的产物和结果。

(二)美学的研究理论

我们对美学的研究主要就要从美学理论形态方面入手,当代中国美学也大致可以分为三种形态:一是认识论美学;二是实践论美学;三是价值论美学。这三种是我国对于美学的基本定义和思考,也是在美学发展的过程当中不断总结和完善,并且吸收西方美学思想而获得的新的理论研究。我们对于美学理论的研究目标主要就是要建立属于中国的、科学的美学思想体系,当然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新美学”。另外就是认识论美学提出了人的审美活动是一种认识活动,这种理论就在很大程度上靠近了哲学的研究范畴。

三、艺术学与美学的关系

(一)艺术学与美学的关系辨析

艺术与美并没有必然的联系,艺术宣扬善,赞扬美,而美则是一种与生俱来的特点,是不需要后期的完善和加工才形成的。艺术在很多时候与哲学相似,是挖掘世界深处的审美享受和精神追求,而美学自身则是一种属性和特点,美学研究一切艺术种类中所具有的普遍艺术创作规律,而艺术学则涉及具体的内容,成为特殊的艺术门类。

(二)艺术学与美学的交错

艺术学与美学二者之间是独立存在的个体,谁也不能够代替谁和存在。美只是做为人们独有的一种感受,与艺术学有了一些交错和重叠,美实际上是具有感情色彩的,是人们情感的体现。而艺术学则是人们情感体验的结果和结晶。例如我国的传统主流思想就是儒家思想,儒家提倡的“仁义礼智信”始终都是美的最高代表也是道德的最高体现。而艺术学产生之后则是提出“助人伦”的说法,二者的交错使得彼此有了更深入的联系。

(三)艺术学与美学的研究差异

艺术学就是人们能动方式进行美的表现和创造,引发美的意境和情感,从而对美进行的完善和研究。美学是哲学的`分支,在艺术学的推动之下发展更为深入,同时也为艺术学的研究而服务。从二者的研究对象上来分析,实际上也有着较大的不同。美学比艺术学的范围相对更加宽泛些,美学不仅仅研究艺术审美,还研究更为现实存在的一些美的体现。然而, 美学研究的并不是艺术中的所有问题, 它研究的只是其中和审美,美学,美的感知相关联的那部分。

(四)艺术学与美学的界限

自从艺术学和美学两门学科独立存在之后,艺术学和美学的关系就始终都模糊不清,很多的研究学者对此也并没有给出明确的定义和区分,实际上美学与艺术学无法独立的隔离开来的原因,主要就是同为对艺术的感性认识这一问题上。即便美学是哲学的分支,可是正因为有美的存在,美学才应运而生,同样艺术学也是在研究美好事物或者美的集合体的过程当中,通过艺术的表现和装扮,形成的一种主观意识上的审美体验。

(五)艺术学与美学的哲学差异

美学与艺术学不仅仅在自身的定义上存在差别,在哲学范畴也有着完全不同的差异。美学是哲学的分支,是与哲学有着相关联的学科,而艺术学实际上是社会哲学的对立一面,艺术学在很多时候体现的是人的主观情感,也是人们对于客观世界当中无法满足的一些现象提出的心理愿望和慰藉,在或者说是人们通过艺术夸张的手法形成的一种独特的情感体验,这是人主观心理的表现,同样也是主观唯心主义的体现。而哲学主要就是反映客观唯物世界,是客观唯物主义的最佳体现。因此艺术学与美学二者有着本质的不同,这也是两门学科不可以混为一谈的理论依据。

结束语:

艺术学与美学二者关系的讨论始终都是学术界争论不休的话题,也是众说分坛始终没有结果的一种言论。所以我们必须要从根本上区分二者的关系,不要混为一谈,明确二者独立的特点和研究领域,从而更好的开展对于两门学科客观,严谨的分析和探讨。(作者单位: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范琳琳. 试论艺术学与艺术美学的关系. 北方音乐,2012,12:17.

张贤根. 论艺术、艺术学与艺术哲学. 美与时代(下),2014,03:14-18.

成乔明. 美学与艺术学的分与合――兼论二者关系. 南京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01:26-30.

姜耕玉. 艺术学与美学的界限. 江苏社会科学,2012,04:182-188.

关于美学的研究对象的论文

日常生活中的审美活动 美学在20世纪80年代曾经风行一时,当时一本美学著作一版常常能够销售到几万册,这在世界学术史上都是罕见的。后来市场经济时代到来,人们渐渐失去了对于纯学术的兴趣,更多人趋于务实。这一方面反映了人们多元的价值趋向和多元兴趣,是一个好的现象,另外一方面过于务实,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漠视美学也是偏颇的。到了新世纪,我们对于美学的研究,不但要继承前人的学理研究,而且要面对现实的问题,回答日常生活中的审美问题。 我的一位前辈师长几年前说过,美学不应该庸俗化,美学从来不是教人如何梳妆、打扮、抹口红的。我认为这种看法也对也不对。 任何学术,不管多么艰深,都要落实到具体、纷繁复杂的现象。作为一门学科,美学当然不能只是停留在各种现象的浅层和表面,而必须上升到理论层次,但它同时也必须能够解释日常生活中的各种具体、感性的现象。我的一位前辈师长几年前说过,美学不应该庸俗化,美学从来不是教人如何梳妆、打扮、抹口红的。我认为这种看法也对也不对。美学作为一门科学确实不能庸俗化,它是研究学理性问题的,不是一门指导人们如何获取感官享受的庸俗化科学。但是,美学的学理研究也必须面对现实的时尚,必须能够指导具体的审美活动,指导人们的梳妆、打扮、抹口红和日常生活中的审美欣赏。美学的原理必须与审美现象相适应,必须能够解释日常生活中的审美现象。 对日常生活中的审美问题的关注是很重要的。日常生活中的审美现象虽然不像艺术中那么专门,那么自觉,显得比较零散、随意和偶然,但却是原生态的,而且音乐、绘画、舞蹈等本身就起源于日常生活中的休闲。日常生活中的许多现象,通俗的文学艺术与文化现象,也常常具有极高的审美价值。在日常生活中,有许多精彩纷呈的审美现象,以其精妙绝伦的姿态,给最广大的民众带来审美的享受,诸如家居的装潢、环境的绿化、小礼品的包装等等,都在显露出艺术化、审美化的追求,这是任何精英文化所不能替代的。随着网络传媒的迅速发展,日常生活中的审美趣味获得了迅速的传播和交流,为日常生活的艺术化提供了越来越便利的条件。在这样的背景下,有些学院派学者只把自己封闭在书斋里,只以文化经典从事审美研究,做概念的游戏,完全漠视日常生活中的审美现象,是不能完整地把握审美现象的,其研究也是缺乏生命力的。因此,对于审美问题的研究,必须重视日常生活中的审美现象,把审美活动和对它的研究推向崭新的领域和境界。 审美问题在我们青少年中显得特别受关注。一位女生听说我是搞美学研究的,就问我到底什么是美?我当时觉得一两句话说不清楚,就随口说“delicious”,是“美味的”、“有滋味”的。其实我们古人就常常用味觉的快感来比拟和形容视觉和听觉的快感,我们今天还经常说某人“有味道”。所以中国古代的文学和艺术理论,常常用“滋味”或“味”来形容美的作品,以“滋味”或“味”作为文学艺术的评价标准。 人们在现代都市生活中的情感诉求,对温情的强烈渴望,展示自我的个性化的追求,看二人转的休闲娱乐方式,对一束温情脉脉的红玫瑰或康乃馨的期待等等,同样都是日常生活中的审美问题。丰富多彩的审美现象,包括日常生活中的审美现象,与精英艺术等并没有本质的区别,与学院派的书斋研究并非格格不入,审美价值从来就不是精英艺术的专利。 大亨富翁们的豪华装饰可以作为审美的对象,但美学家们不能蜕变为大亨富翁们或纨绔子弟们的装饰美容的师爷。 目前,对日常生活中的审美研究存在着泛化和庸俗化的倾向,以单纯的感官快适取代美感,导致美学学科的不确定,以为是在颠覆传统的审美价值,面向未来,建立了前所未有的新的美学原则。这其实是一个误解。美学的泛化,乃至失去自我,从而使经典美学被解构,不是一个值得称赞的现象,而应该引起深刻的反思。泛化在某种程度上是美学研究的一种堕落行为。日常生活中的审美现象并没有颠覆美学研究中的思辨价值,也没有让数千年积淀下来的阅读会员限时特惠 7大会员特权立即尝鲜美学理论在一朝之间发生表达的困难。我们不可能在一朝一夕,蓦然回首,就发现既往的文化传统都如同过期的船票一样。我们也要有足够的理性去避免日常生活中的审美研究所存在的泛化和庸俗化的倾向,认清日常生活审美化和庸俗化的不同。 2001年我在韩国期间,见有店面用“美学”两个繁体汉字,粗看以为是书店、学术讲座或美学研究所一类,走近一看,才知道原来是理发美容店。美容固然与美化和审美活动相关,但美学研究的对象如果仅仅停留在理发给人带来的形式美感是不够的。豪华轿车要让人从形式上获得愉快,豪宅别墅、美女也都让人心旷神怡。但是,如果将对轿车、别墅和美女的占有性的享受看成是日常生活中的审美活动,那么,这种庸俗化的审美趣尚便是要不得的。 我们首先应该将审美的愉快与感官的享乐区别开来。审美的心灵在体验中通过情理统一净化情色、狭隘的功利和纯粹的技术,并使其内涵得到升华。庸俗化的审美倾向对于穷奢极欲的生理的满足,永远不能上升到审美享受的境界。那种将感官的快适等同于美感的做法,显然是违背美学常识的。物质享乐的欲求只有在与精神相关联时,才可能具有审美的价值。因此,审美活动永远不能停留在视听感官的层面上,视听的魅力最终要感动心灵,必须实现眼与心、耳与心的贯通。孤立地讲“眼睛的美学”、“耳朵的美学”,将视听感觉与心灵割裂开来的做法,无疑是不当的。 审美活动最早起源于修饰,修饰与爱美密切地关联着,但如果修饰的目的仅仅停留在视觉的生理快感效果上,显然还不是审美活动。在现实生活中,享乐是多层次的,审美愉悦也是一种享乐。但审美愉悦是感官享乐和精神享乐的统一,而且只有实现了感官与精神愉悦的统一,感官的快适才可能是审美的愉悦。康德认为真和善是有自己独立地盘的,而美没有自己独立的地盘,实际上也就是说,审美的领域是没有限制的。任何对象都可以进入审美的领域,获得审美的正价值或负价值的评价。日常生活也不例外。不过,一旦进入到审美活动,日常生活就跳出了现实的领域,进入到理想的境界。它至少在想象中与寻常的生活相分离了。以舞厅为例,舞厅作为一个娱乐环境一旦进入审美领域,便可以在想象中超出日常生活环境,独立地构成一个理想的艺术化的境界。但是,如果将生活与审美融为一体的大众休闲视为日常生活审美化的最新理想去追求,那只能是一种审美乌托邦。在日常生活中追求审美趣尚,乃是对既有美学原则和基本规律的运用,而不可能是一种颠覆传统美学原则的新的美学原则的崛起。 中国人过去常常把俏丽当作恶魔,强调它的负面影响。比如说某某女子是妖精、狐狸精,当然这狐狸精也不是随便叫的,都是要有几分姿色的,没有丑陋无比的女子被叫作狐狸精的。每个人都爱美,打扮得艳丽,当别人艳丽、魅力超过自己时,就把她说成是狐狸精。赵树理的小说《小二黑结婚》,里面有一个三仙姑,小芹她妈,是个中年妇女,爱打扮,赵树理说她“宫粉涂不平脸上的皱纹,看起来好像驴粪蛋上下了霜”,现在的年轻人可能不太理解,为什么中年就不能打扮?她也有爱美的权利啊!赵树理为什么要讽刺她?这就是时代不同所造成的文化上的差异。当然,现在的情况就有了很大的不同。 魏晋以飘逸为美(如貂蝉),唐人以肥硕为美(如杨贵妃),明代甚至以五短身材为美(如西门庆所宠爱的李瓶儿、孙雪娥等),这些和我们今天的趣味可能有所不同。总之,一个时代日常生活中的各种审美现象,是体现着这个时代的审美活动规律的。 审美对象是一种精神食粮。正如苏轼《於潜僧绿筠轩》诗里说:“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无肉使人瘦,无竹使人俗。” 到底什么是美的问题是个很复杂的专业问题。我想简单提一下,美是通过健康的情调对对象作诗意体验的结果。诗意来自日常的生活中,怀抱着理想,把自己的情感移注到对象之中。在这当中对象和主观感受是互动的,比如为什么会出现“情人眼里出西施”?是因为人因钟爱,而在想象中淡化了情人的缺点,强化了优点,心心相印的互动更增添了魅力。 审美还取决于人们对对象的看“法”,审美地看待对象,和认识地看待对象是不同的。与认知相比,审美始终不脱离对象的感性形态,而认知则是透过现象看本质。在认知的眼光里,朝阳和夕阳不过是地球自转的不同阶段与太阳的所处的不同空间关系;而在审美的眼光里,喷薄欲出的旭日令人振奋,而洒满晚霞的落日却显得色彩斑斓,令人陶醉。因此,自然山水的感性风貌所激发的感官快适,是审美感受的基础,它与认知的感官印象是迥然有别的。 只有具有特定心境的人,才能对特定对象有深切的体验。春风得意的人对西风劲吹,长空雁叫的景致是很难激发出相应的情感体验的;而身处逆境、备尝人间炎凉的人,对寒冽的冷风则自有一番感慨。杜甫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对秋风的感受,与高尔基《海燕》中所说的“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的感受是截然不同的。同一个月亮,不同气质、不同心境的人,对它的感受大相径庭。有人感到它的清冷幽静,有人感到它的晶莹灿烂,有人则感到它的哀伤凄凉。对于比翼双飞的蝴蝶,热恋者见之会感到欢欣,失恋者则更加伤感。 审美活动具有非现实性的特征,主要是在心灵层面上的一种活动。尽管主体精神性的理想是在现实关系中生成的,但它不同于现实活动,是一种理想化、艺术化的活动,它超越了现实及其约束,走向心灵中理想与自由的境界。我们生活在喧嚣的世界里,受着现实生活的各种牵制和打击,为生计而奔波忙碌,过着一种异化的生活,难免会感到人生如梦,到头来一切却归于虚无。于是,人生便需要一个理想的境界安顿心灵。 审美对象是一种精神食粮。古人所谓“秀色可餐”(陆机《日出东南隅行》有:“鲜肤一何润,秀色若可餐。”),乃是说美貌或自然景色作为主体的精神食粮对人心的陶冶和造就,如同物质食粮之于主体的感性生命一样。正如苏轼《於潜僧绿筠轩》诗里说:“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无肉使人瘦,无竹使人俗。”竹子的魅力除了自然的绿以外,是拟人化的,它虚心、有节,文化把它变成了精神性的对象。很多人喜欢听音乐,正是音乐之中有那种激励人们展开想象的翅膀的东西。 总之,大千世界虽然千姿百态,但审美现象是一本万殊的。纷繁复杂的审美现象只有一个本质,不同层次、不同境界的审美现象共同体现了这个本质。审美的大众化和普及化,只在层次上有别于精英文化,而在审美的质的规定性上,雅、俗之间是一致的,否则就无法统一在美的旗帜下了。高雅艺术和通俗文化之间,只有量的区别。而日常生活中的审美境界与非审美境界之间,则是截然不同的感受角度,甚至有着质的区别。 纯感官的世俗享乐,包括视听之乐,以及味觉甚至嗅觉的快感,必须具有精神性或社会性的价值,方可能成其为审美的快感。美女明星的脸蛋和煽情的表演,如果只具有情色的特征,与审美的本质是毫不相关的。因此,时下有人把日常生活的审美化,只是理解为生理快感和声色之乐的层面,这就犯了根本性的错误。日常生活的对象在生理快感的层面上与审美有相通的地方,但并非是真正的审美。后现代中的颓废思想把人生看成是一种享受消费的游戏,以对抗日益异化的现实世界,宣扬奢侈挥霍,情色泛滥,但这与审美的本质是背道而驰的。Aesthetic(美学)在词源上是指对感性经验的研究,本是侧重于感官的体验和享乐,但它们与伊壁鸠鲁式的及时行乐思想,与单纯的感官快适是有着根本区别的。在中国人的文化精神和传统中,审美活动更是基于感性而不滞于感性的生命体验,是一种出神入化的对道的体验。因此,日常生活的审美化与奢华的物质享受并不能简单地等同,奢华的物质环境有利于创造视听享受的氛围,成为审美享受的基础,但它不是直接的审美活动自身。大亨富翁们的豪华装饰可以作为审美的对象,但美学家们不能蜕变为大亨富翁们或纨绔子弟们装饰美容的师爷。陶醉于日常的物质生活本身,是美学家作为一个都市人角色的权利,在日常生活中享受审美的趣味,是美学家作为一个审美欣赏者角色的权利,而对日常生活中的审美现象作出冷静的思考并且进行积极的引导,才是美学家们应尽的义务。 在中国古代戏曲作品中,杜丽娘、崔莺莺等,就有了对自由爱情的大胆、自主的追求,她们就是当时的“野蛮女友”,要把她们放到精神解放的层面和背景下去理解,就不存在什么女性审美中性化的问题。 前些年,苏州电视台因为苏州外语学校的一个学生获得法国精英模特大赛中国赛区的冠军而来采访我,要我谈谈看法。因为有不少人认为这西方人所评价的美女根本不符合我们时下的标准,当然也不符合西方的那种性感的标准的。从画面上看起来,她好像皮肤黑黑的、小眼睛、小嘴巴、塌鼻梁。这也许就是西方人眼中和想象中的东方美女。 类似的情形还有来自江西的一位超模。西方人大都是双眼皮、高鼻梁、立体感很强,看惯了习以为常。而中国人则相对平面,有些单眼皮,物以稀为贵,当然就觉得美了。中西审美趣味的差异是很明显的。再比如说,我们现在很多女孩子追求骨感型的瘦的效果。其实瘦在我们民族文化里也是有传统的,它有闲愁、优雅、高超,是一种病态的美,是少妇的情调,由此引申到对自然的文化评价,什么“红肥绿瘦”啦!水灵灵的女孩要把那具有青春活力的水分给挤了,为什么呢?自身瘦便瘦了,瘦得过了头就生病了。 又例如对青蛙的评价,根据俄国近代学者车尔尼雪夫斯基的说法,俄罗斯觉得青蛙的形状“使人不愉快”,何况这种动物身上还覆盖着冰冷的黏液。而中国人长期以来都认为它姿态优美,动作敏捷,更有那清脆的叫声,从中可以联想到丰收之景。历史上就有很多名句传颂:“蛙声十里出山泉”(查慎行《次实君溪边步月韵》)、“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辛弃疾《西江月》)。我们不能说美只是对象的自然属性,因此中国人和俄罗斯人必有一者是错的。从客观上说,青蛙的确能使中国人获得精神享受,又的确使俄罗斯人讨厌、反感。类似的还有对狐狸等动物的审美评价,中西方也是迥然不同的。 从日常生活中,我们看到了美的民族性特点。同一个现象,由于不同民族的审美角度和审美尺度的不同,因而对对象的美丑评价也就不同。蒲松龄曾在《聊斋志异》里虚构了一个罗刹国,我们认为美的,他们却视为丑的。他们见到中国的美男子马骥的形象时,认为他极丑陋,吓得到处逃跑。而罗刹国的美男子,却双耳生在背后,鼻子三只孔,睫毛覆眼似帘等,马骥觉得非常丑陋。这种美丑颠倒的审美趣味虽然是虚构的,但在现实中却一定程度地客观存在着。例如,白种人和黄种人以肤白为美,而非洲摩尔族人则对白皮肤不寒而栗,西海岸的黑人还认为皮肤越黑越美。塔希提人把鼻子的隆起视为丑的,所以一定要把颜面压平。这些审美趣味中所体现出的民族和文化差异,是我们应该尊重的。 不过,从社会发展的潮流来说,进步的审美观念总是在取代过去错误的审美观念。在本民族的范围内,乃至世界范围内,对审美趣味进行优胜劣汰是应该的。例如从南唐李后主时代开始的中国封建社会妇女缠足,在当时蔚为风气,今人则一致认为是丑陋的、病态的。随着时代的发展,经济的交流和相互的影响,各民族审美趣味的差异越来越小,而且在审美趣味有差异,各美其美的同时,应该说追求美的终极目标是一致的。 曾有一位学生报纸的记者要我谈谈对“超级女声”的看法,说她们中不少人是中性化的,至少是野蛮女友,怎么会获奖的呢?我对“超级女声”的情况了解不多,没有太多的发言权。但是作为审美现象,我没有理由回避它。其中所体现的审美趣味与传统审美趣味的差异,我想可以这样理解:这既体现了时代的进步,也是一种流行时尚,还打上了眼球经济时代商业操作的烙印。 首先,从淑女型向野蛮女友的转变,反映了时代的进步,说明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自我意识和自主意识更为觉醒,使得贤惠、顺从的传统淑女性格变成了相对自主的性格,当然也有过头的,但都是正常的,是常态。在中国古代戏曲作品中,杜丽娘、崔莺莺等,就有了对自由爱情的大胆、自主的追求,她们就是当时的“野蛮女友”,要把她们放到精神解放的层面和背景下去理解,就不存在什么女性审美中性化的问题,所谓中性化的说法是以传统的伦理道德和妇女观作为思想基础和审视坐标的。 其次,这种“超级女声”还体现了时尚,而时尚常常是求新求怪的,时尚不一定很稳定,因为时尚常常随风而逝,不一定有持久的生命力,却能吸引眼球。而在这商业操作无孔不入的眼球经济时代,商家就是利用时尚进行炒作。

第一章 美学,从何而谈 (一)美学与美感的概述 什么是美学? 简单地说,美学是研究人与现实审美关系的学问。它既不同于一般的艺术,也不单纯日常的美化活动。 美学这门科学的渊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奴隶制社会。古代思想家对于美与艺术问题的哲学上的探讨,对于艺术实践经验的研究、总结,可以看作是美学理论的萌芽和起点。 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则是近代的产物。在十八世纪资产阶级哲学和科学蓬勃发展的时期,美学在德国古典哲学中作为一个特殊部问开始确立起来。鲍姆加登[1]在1750年第一次用“美学”(Asthetik)这个术语(其含义是研究感觉和感情的理论),并把美学看作哲学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随后,康德、黑格尔等赋予美学以更进一步的系统的理论形态,使之在他们的哲学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十九世纪一些资产阶级美学家在实证主义精神的支配下,力图使美学摆脱哲学而成为所谓“经验的科学”。当然,以所谓“经验的科学”自命的实证美学,并没有、也不可能脱离哲学的支配,但美学在这一时期是更加广泛地和独立地发展了。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给美学研究提供了真正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改变了美学研究的面貌。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们也提出了许多重要的原则性的美学观点,然而他们没有来得及使之系统化。因此,建立科学的马克思主义美学体系仍是一个有待努力完成的任务。应该说,运用马克思主义观点来研究美学,至今还处于探索阶段。 美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是在社会的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是研究美、美感、美的创造及美育规律的一门科学。 而美感人对客观事物的外在美或内在美的特征的一种情感体验。它是由具有一定审美观点的人对外在客观存在事物的美的特征进行评价时产生的一种肯定、满意、愉悦、爱慕的情感。美感体验有两个鲜明的特点:1、对审美对象感性面貌特点、如线条、颜色、音韵、谐调、鲜艳、匀称等的感知,是产生美感的基础。2、对美的对象的感知和力量。美感是人对审美对象的一种主观态度,是审美对象是否满足主体需要的关系的反映。审美就是对美与丑进行鉴赏,只有通过认识、评价、鉴赏活动,才可能产生美感。由于每个人的审美需要、观点、标准、能力和文化背景的不同,因而对同一对象的美感体验也不相同,不仅对美与丑的评价鉴赏能引起人的美感,而且对善恶的评估也会影响人的审美感受与体验。 (二)美与美感 什么是美?尼采的理解,除“外观的幻觉”[2]说和“生命力的丰盈在对象上的投射”说之外,还有以下几点什得注意的提法: 第一、美是强烈欲求之所系。尼采认为,自康德以来,一切美学理论都被“无利害关系”这个概念败坏了。他厌恶所谓“无欲的静观”,而主张:“美在哪里?在我须以全意志意欲的地方;在我愿意爱和死,使 意象不只保持为意象的地方。爱和死:永远一致。求爱的意志:这也就是甘愿赴死。” 第二、美是强力的形象显现。“当强力变得仁慈并下降为可见之时,我称这样的下降为美。” 尼采对美感心理主要有以下几种分析: 第一,联想说。美的判断“赋予那个少许发它的对象以一种魔力,这种魔力是以各个美的判断之间的联想为条件的,却与那个对象的本质完全无关。”把一个对象感受为美的,是因为这个对象激活了主体无意识中对以往种种美好体验的回忆,所有这些体验相互少激励,集结在这个对象周围了。所以,美感是以无意识联想为基础的一种错觉。 第二,动物性快感混合说。我们身上存在着性部动、醉、残酷等动物性快感状态,当一个对象少许起这些快感状态所寓区域的兴奋之时,“动物性的快感和欲望的这些极其精妙的细微差别的混合就是审美状态。” 第三,同感说。在远古时代,人受恐惧的训练,在一切陌生者身上看到危险,于是学会了在心中迅速领司和模仿对主感情的本领,即学会了同感 。人甚至把这种看法从人、动物推广到了自然事物,以为一切运动和线条都蕴含着意图。由恐惧而练习同感 ,由同感而产生了各种类型的美感,包括对自然的美感。此说相当于移情说,不过尼采指出了移情起源于原始人的恐惧。 第四,距离说。美感有赖于一定的空间或时间距离。 (三)由美感而产生的美学构想 由费希纳开始的“自下而上”[3]的美学所提供的所有启发就在于此。 我们既然已经有了人类真实的审美体验作为美学理论框架的逻辑起点,作为讨论一切美学问题的最本原的基础,那么关于美的客观存在的假说,立即就成为一种奢侈,而且绝对是一种碍手碍脚的奢侈。从美感出发的美学所面临的最重要的课题,也不复是美的所谓本质,不复是关于美是否是一种客观存在的本体论证明,而是美感的本质,美感过程的本质,是人类主体审美地感知和把握对象的过程本身。这就意味着美学已经从一门关于“美”的科学转化成了一门关于“美感”和“审美”的科学,美学的立足点也就从本体论层面上迅速地转移到了认识论层面,从对本体的形而上的研究转化为对认识的形而下研究。 有位哲人说过,当人们异口同声地称赞某个对象很“美”时,他们说的可能完全不是一回事。每个人的心理感受都有其独特的个人特征,而且同一个人的心理感受,也总是处于不间断的变化过程之中。更何况人们在审美活动中所用以判断对象的价值标准不同,面对同一对象时会产生不同的感受,并不值得大惊小怪。但是,如果我们将这个问题放到更广阔的背景下加以考察,将它放到整个审美发展史中加以考察,我们就会发现,不同个体的审美体验的差异,甚至还不仅仅是因为他们所持的价值标准的不同。我们在观照一片清淡平和的风景时产生的怡然自如的愉悦固然总是被美学家们称之为“美感”,然而我们在剧院里观赏莎士比亚的悲剧《哈姆雷特》时心灵有可能经受到的巨大震撼也可以称之为“美感”吗?还有,我们在阅读南美作家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时经历的怪诞无比的复杂心情,应该不应该也称之为“美感”呢? 这样的问题,我们从历代美学家们汗牛充栋的文献中,根本就找不到令人满意的答案,人们总在喋喋不休地谈论美感,却似乎很少来谈论那些被称之为“美感”的人类的具体感受本身。 第二章 由美学而发的审美感受 (一)审美感受 审美是一种人类精神活动,是一种给活动主体以丰富而复杂的心理感受的精神活动,并且还是一种通过这些主体的心理感受而获得其意义的活动。因而研究审美,首当其冲应该研究的,就是人类在这种特殊的精神活动中获得的各种各样的心理感受,人们将这种感受称之为“美感”。 研究“美感”,我们却很难直捷地用一两句话给出“美感”的定义。这不仅是因为在漫长的美学发展史上,就此曾经有过许多的争论与异议,而且还因为美感的定义其实也与美的定义一样,涉及到美学领域里几乎所有重要方面的重要问题。对“美感”的理论界定,与此前美学家们致力于对美的界定一样,实际上正是美学中有限的几个最核心的问题中的一个。 美学中所有不同理论、不同观点的争辨,只要是具有理论意义的争辨,大致只能出于两种最基本的分歧。其一是缘于各人欣赏趣味的不同,其二,则是缘于理论出发点的差异甚至对立。 不同风格与流派的代表人物经常互相攻讦。古典主义者看不起罗可可风格,现实主义诋毁流漫主义,托尔斯泰极不喜欢莎士比亚,其间的是是非非,更不能一言而尽。纵然我们能够找出许许多多理论上的根据,来证明某一种艺术风格比起另一种风格来更有生命力,或者说某种风格在某个特定的场合显得更加适合时宜,我们亲身的审美感受却好象并不受这些理性的证明的左右,它似乎超越于理性的思考之外,而直接在心灵中与对象产生碰撞。面对这样一些不受理性控制的审美感受,如果我们不想变成为感性领域里的暴君就只能这样说,因趣味不同而产生和出现的感受的不同之间,恐怕并没有正确与错误之分,只要是真实的而非虚伪的审美体验,就是正确的。在真正的审美感受领域里,没有错误可言。正因为此,休谟才说“趣味无争辨”,因为在审美的领域里真正值得争辨的不是感受的真伪,而是某种感受是否属于审美的范畴,应该将哪些心理感受归之于审美的范畴之内,而又应该将一些怎样的心理感受剔除出审美的领域。然而这样的讨论,早就已经超出了趣味的差异。 这样的分歧与趣味不同而产生的美学分歧之间,存在着根本性的区别。用一个也许不那么恰当的比喻,出于趣味不同而产生的美学争辨,就象是地理大发现时代的欧洲人为了打破回教徒对东西方贸易的封锁,四处寻找通向东方的海路,沿着不同的道路前行的他们始终都未能真正到达传说中那个神秘而诱人的黄金之都,然而在这个探险过程中,从每个方向前进的人们却都或多或少地得到了他们梦寐以求的财富;而因为理论基点的不同出现的争论,则象是那个古老的盲人摸象的传说所描述的那样,那位摸到腿的盲人说大象是柱子形的,那位摸到耳朵的盲人说大象就象一把蒲扇,那位摸到大象腹部的人说它就象是一块平板……不同的摸索者都会根据他们各自的立场出发推导出他们不同的理论,于是难免会从中产生出关于大象形状的“柱子学说”、“蒲扇学说”,甚至可能更振振有辞的“平板主义”。 然而就像要解决摸象的盲人们的争论,我们有可能做到的最根本的解决办法,就是找出他们各自的理论出发点之后,比较这样几种不同的出发点对于完整的大象而言究竟意味着什么。就象某个三段论如果最终推导出了荒唐的结论,而它的推理过程本身又正确无误的话,我们就应该到它的前提中去发现与寻找错误的根源。一个自完备的理论体系如果最终得出了错误的结论,那么很有可能其错就在它的理论出发点。 (一)审美价值与评价 艺术的审美价值是建立在实践价值基础上的,具有客观性。在欣赏中,由于地区和民族等文化差别,会出现价值观的差异,甚至会有完全不同的价值标准。但这不意味审美价值无客观性,因价值不等于评价,它们之间可以统一,也可以对立。文化习俗和个人特殊经验是造成不统一的主要原因。在对某一作品实际判断中,不同主体会出现不同感受。如,一个人在丧失亲人时,热烈欢快的形式也不会被其感知为愉快的东西。反之,一个时逢喜事的人,在阴雨连绵的天气里也会感受到欢庆的气氛。由于文化习惯的差异,一幅山水国画也难以被一个西方人所接受,主体的评价与价值客观性符合与否,还要看主体所操持的欣赏媒介是否符合主体的欣赏习惯,一个不会下围棋的人,无论其有多少美学方面的知识和经验,也很难感知到棋盘中形式之美。同时,还要看主体能否在理智的作用下将普通情感升华至审美情感。一个具有欣赏水平的人,能感知和体验各种媒介的审美现象,甚至能将日常信息转换成审美信息进行体验。 在美术欣赏中,对作品的审美感知具有社会功利性。一方面,审美意象和信息在激发主体审美经验的同时,也可能激发起个人的现实意识,即审美判断中潜伏着利害判断。如,对画中苹果的色彩和形状产生美感时,也可以作为“望梅止渴”的情感体验。即是纯粹几何形所传达一种普遍情感也能激起个人无意识的利害判断。另一方面,美感中包含着人类社会有益的内容,如果将壮观的战争场面看成是一种总体艺术,那么人们是不会想往那种艺术的。因为审美价值的判断要受认识价值和伦理价值的制约,即对人类社会有益的内容制约着审美价值判断。如,有时代和地区风格的作品或为某集团的个人情感所认可的形式规范,都可以作为审美评价的标准。 (三、)对美学的分析 上世纪90年代后,曾占中国美学主流的实践美学话语开始衰落,美学界或是拒斥形而上学而转向审美文化的实证研究,或是仍在传统模式内以生命本体置换实践根基从而倡导生命美学或后实践美学。然而,美学基本理论要获得真正的发展,最终还在于思想范式的转换。曹俊峰的《元美学导论》就是这一转换的初步成果,它无疑是90年代以来最有创造性的美学原理著作之一。在批判传统和当代美学的缺陷的基础上,作者发现它们共同的病因在于语义含混、概念不清,对于美学陈述的性质认识不够准确,在讨论美学问题时缺乏自觉的逻辑意识。由此,他提出以语言分析作为对美学痼疾的“较好的诊疗术”,其所谓的“元美学”(metaaesthetics)实质上就是语言分析美学,“它以一般的美学陈述为对象,以更高层次的语言对美学陈述作语义和逻辑分析”。根据他提出的诊治方案,首先要从审美和美的分析转变为用语的分析,从而把美学陈述或语句作为解析对象,进而还要考察美学陈述的内在逻辑问题。显然,这一方法论来自于欧美的从弗雷格、罗素到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分析哲学,它体现出将这一思维范式具体落实到美学领域的本土化的努力。在具体操作中,作者先是从美学概念的分层(对象描述层、心理描述层、艺术技巧的评价层、审美评价层和美学原理层)入手,考察了这种鉴赏性概念的语义上的模糊性多义性、不可定义性,以及随审美心理而不断创新的开放性。接着,又着手对不同的审美命题分别进行语义分析,从而推导出一系列的结论:所有审美对象描述句都带有主观情感性,都非客观准确描述,越是不可证实就越有审美特性;审美心理描述句不能把个人的内省经验的描述普遍化。如此等等。 毋庸质疑,《元美学导论》深受现代西方哲学的整体的“语言学转向”的影响,它突破了以往美学原理研究(深受黑格尔主义浸渍)仅囿于人文主义一脉相承的传统,力图在语言分析哲学的基础上构建出元美学的理论轮廓,为中国美学的多元发展指出了一条全新的思路。 结论:千百年来人们很少真正从具体的人的真实的感受出发来研究美学,从人性的角度来研究美学。离开了人的感受,离开了人性及其人性的发展变化过程,美就永远是一个不解之谜。这样的研究,永远不可能看到随着人本身的变化,随着人类所赖以生活其中的自然与社会背景的变化,随着人的精神需求的变化,艺术与人的审美感受本身都在发生着不停顿的变化。所以我只能说,我们既然生在这个人们思想境界还不高的年代,我们就只能通过相当的定义来结实我们所谓的美学,可是,我多么希望,我们所说的美学,不仅仅是艺术家眼中的美丽,它可以走进千家万户,走入平常百姓啊!审美活动则是象征地面对世界、超越世界.

审美对象研究论文

审美心理学是研究和阐释人类在审美过程中心理活动规律的心理学分支。所谓审美主要是指美感的产生和体验,而心理活动则指人的知、情、意。因此审美心理学也可以说是一门研究和阐释人们美感的产生和体验中的知、情、意的活动过程,以及个性倾向规律的学科。审美心理学也是美学与心理学之间的边缘学科。有人把审美心理学作广义的理解,使它等同于心理美学、文艺心理学等。按照这种广义的理解,审美心理学还要研究和说明人类从事各种文学艺术活动时的心理活动和特征。阐述审美心理过程的理论观点有多种,其中有代表性的是有:审美经验就是形相的直觉。所谓直觉是指直接的感受,不是间接的、抽象的和概念的思维。所谓形相是指审美对象在审美主体大脑中所呈现出来的形相,它既是审美对象本身的形状和现象,也要受到审美主体的性格和情趣的影响而发生变化。这个理论的代表人物是意大利美学家克罗齐以及德国心理学家闵斯特伯格和叔本华等;审美者与审美对象之间要保持一定的心理距离才能产生美感体验。所谓心理距离是指审美者不要去注意和思考与审美对象的美学价值无关的事情,例如对象的科学性质或经济价值等,也不要抱有功利的和实用的打算 ,亦即把主客体之间的种种其他现实的关系,在心理上拉开距离。要防止或削弱这些方面的活动进入审美意识。这个理论是由瑞士心理学家布洛提出的;审美的心理过程是移情或外射。在审美或欣赏时,人们把自己的主观感情转移或外射到审美对象的身上,然后再对之进行欣赏和体验。例如诗人把自己的不畏强暴的风格和情感投射到菊花身上,然后再讴歌菊花的不畏严寒和美丽,这就是中国诗坛上对菊花的“千古高风说到今”的心理机制。当审美者把自己的情趣外射到欣赏对象又把对象的形象情趣吸收到自身时,就出现了审美中的“物我同一”的境界。此时,主客体之间的心理距离已被取消。这是个与“距离说”相反的过程。前者缩短或消除了审美关系的心理距离,或者拉开了非审美关系的心理距离。移情论的倡导者是德国美学家菲舍尔和李普斯。审美的生理基础和过程对于审美对象的内模仿。例如审美者以自己的身体内肌肉的紧张收缩来模拟审美对象的动作或姿态——奔跑、飞翔或拔地而起。模仿常常是一种比较轻微地对局部细节的模仿,因而主要是一种象征性的模仿。此说的倡导者是德国心理学家格罗斯;弗洛伊德认为,美感产生于性欲的替代性满足,艺术活动是人类性欲的升华行为。性欲常常是被压抑在个人的无意识之中的一种本能。由于涉及个人的深层的无意识心理,因而审美者本人并不知道自己的美感与性欲之间的关系。这点常常是引人注目和引起争论的一个原因;荣格提出审美经验和艺术创造取决于人类的集体无意识,美感来源于艺术幻想,幻想来源于集体无意识中的神话原型和意象,来自人类心灵深处的某些陌生的东西,它们象是来自人类史前时代和原始经验,通过遗传存在于个人的无意识的最深层。当审美对象能够唤醒、触发或符合了审美主体中深藏的集体无意识的原始经验或意象时,社会即可得到强大持久的美感和美学效果。布洛通过实验把人对颜色的审美心理特征和个性倾向分为四类:客观类。这一类型的人对颜色的审美态度是只进行客观的理智的分析和评论;生理类。这一类型的人注重颜色所引起的生理感觉,如冷、暖或轻重的感觉;联想类。这一类型的人在对颜色的审美过程中常常产生丰富的联想。例如从蓝色联想到天空或海洋;性格类。这一类型的人认为颜色像人一样是有性格的。如认为红色本身具有热情的性格。 布洛认为属于性格类的人们在对颜色的审美体验中水平最高。因为性格类的人赋予每种颜色以拟人的性格,对颜色能产生感情上的共鸣,不像客观类者只进行理智的分析;性格类者觉得颜色自身能表现性格和感情,不像生理类者只觉得颜色能引起人的感觉;性格类者对颜色的审美感受有很深的客观性,因为他们之间的具体看法常是一致的。而联想者多凭个人的主观经验而定,缺乏客观的一致性。英国美学家迈尔斯与布洛一样通过实验把人类对音乐的审美体验也分为四个类型:即主观类(注重音乐对感觉、情绪和意志的影响)、联想类(注意音乐所引起的联想)、客观类(专用一种客观的标准来评价音乐本身的技巧)、性格类(把音乐拟人化,乐调各有各的性格和情感)。迈尔斯与布洛一样,认为四个类型中以性格类对音乐的审美感受水平最高。还有人按照在对艺术的欣赏过程中,知觉侧重的不同,把审美心理分成感觉型、想象型和思考型三类。又按在欣赏时感情活动的不同,把审美心理分为陶醉型、共演型和旁观型3类。按照对新奇感的态度分为“保守”型和“进步”型两类。荣格把人的性格分为八个类型。他认为,审美水平较高的艺术家大多属于“内倾感觉型”或“内倾直觉型”。并且认为作家在创作过程中可以显示出他们所属的性格类型或显示出与其性格相反的类型。心理学中对美学影响较大的学派是精神分析学派、格式塔学派、行为主义学派、信息论学派和人本主义学派 ,它们分别从不同的方面对审美心理学的形成和发展作出重要的贡献。精神分析学派的贡献在于审美过程的动力方面。认为审美经验的源泉存在于无意识之中,揭示出审美心理的深层结构。弗洛伊德用艺术和神话中的生动故事来说明他的心理学理论,如恋母情结。又用这种理论去解释文学艺术中的奥秘,如莎士比亚、达·芬奇的作品和创造心理。弗洛伊德和荣格关于文学艺术方面的论述是审美心理学中最深刻的部分。格式塔学派的贡献在于运用格式塔心理学的原理和“力”与“场”的概念去解释审美过程中的知觉活动,代表人物是阿恩海姆,其论述主要在视觉艺术中的审美方面。行为注意学派对于审美经验的研究集中在观赏者对艺术品及其要素的喜好的实验,主要是观赏者对艺术品刺激所作出的生理性反应。艺术品的典型特征是唤起欣赏者的兴奋并出现先强后弱的变化。这种兴奋的变化就是产生愉快、兴趣和审美经验的原因和机制。信息论心理学通过对审美知觉的研究认为,知觉者欣赏艺术品时会唤起一种期望模式,当期望得到肯定时就会产生愉快和美感。人本主义心理学认为美感是一种高峰经验,是对自我的观照,自我不停地追求在创造中实现自己的潜能,在达到了自我实现时就会出现高峰经验和美感。审美心理学的研究方法有两大类,一是用主观内省的方法,去观察、体会和研究自己的审美心理体验;二是用科学的主要是自然科学的实验方法,客观地观察、分析实验的结果,创始人是德国心理学家费希纳,他所提倡的这种研究已经形成了一门学科——实验美学。实验的方法在理论上的主要问题是在研究时要把审美的完整经验打破,去研究部分,这就破坏了美。并且各部分之和并不能等于全体,因此结果不十分可靠。另一个困难问题是,作为实验对象的一般被试,不能把美感和快感清楚地区别开来,常把二者混淆。随着实验技术和仪器的发展和完善,上述困难问题已经得到部分解决。当代审美心理学的研究方法趋向于两类方法的结合并用。

【摘要】

艺术是现实生活中的审美艺术,是生活的美化、生活的充实、生活的发展、生活的创造等。生活之美是艺术审美的本质,是艺术审美的主色调,是艺术审美的基本要求。艺术审美与现实生活紧密联系,使得艺术审美一定散发出光彩的光芒。

【关键词】

艺术;审美;现实生活;艺术形象;艺术特征

车尔尼雪夫斯基从唯物主义观点出发提出了“美是生活”的著名美学理论,与艺术的审美观点不谋而合。车尔尼雪夫斯基认为:人感觉有趣的事情中是有一般性的,人们感觉世界上最有趣的事情是生活。第一是人们意愿、人们喜欢的这种生活:第二是任何一种生活都是活着比死去要好。活着的在本质上都是恐惧死亡的;恐惧如果不存在了,而活着就是死亡。只有这样,才能定义:美才是生活。

一、什么是艺术与审美

艺术是一种社会性的意识形态、是一种创造性的审美对象的精神意识。它是一种生产性、客观的、有目的性的社会实践;它是一种精神意识,是再现与表现的和谐统一,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并且具有能动反作用性和一定的意识形态性的。它是一种特殊的精神意识。它是创造审美对象和满足人们的审美要求的特有目的性。它是一种通过艺术创作实践,来把现实生活中的自然加工和提取集中表现在艺术作品中的审美特性。艺术的审美是人类创造的,是人类审美实践的结晶,是现实生活的经典总结,等等。所以它比现实生活中的美更突出、更准确。艺术的`审美具有鲜明的形象性,它不仅要反映社会和自然中的美,还要显示艺术家自我内心的火花。艺术的审美源于生活之中,但是它又不等同于生活,它是艺术家内心的独特创造,是具有一定社会内容的感性思维。

二、艺术的基本特征

主体性、形象性和审美性是艺术的基本特征。主体性是艺术的基本特征之一。艺术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的产物,艺术生产是一种特殊的精神生产,它决定了在艺术生产中必然具有主体性特征。艺术运用生动的形象反映客观社会生活,但是这种具体反映绝不是单纯照搬照抄,它是融入了创作者主观欣赏的思想情感和创作特征,并体现出十分详细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它作为艺术的基本特征之一,主要体现在艺术生产活动中的全过程,即艺术的创作、艺术的作品和艺术的欣赏。

形象性是艺术的基本特征之一。哲学和社会科学都是以抽象的、概念的形式来反映客观世界的。文学和艺术都是以具体的、生动的艺术形象反映社会现实和表达艺术家的思想情感。各种艺术类别,都是因为它们所创造的艺术形象具有各自不同的特征,比如绘画、雕塑等艺术形象,大众可以通过感官直接感受到。而音乐、文学等艺术形象,大众必须通过音响、语言文字等媒介才能感受到。不管怎样,艺术不能没有形象,艺术的形象必须是客观和主观的统一、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共性与个性的统一。审美性是艺术的基本特征之一。在艺术生产中,任何艺术作品都必须具有两个基本条件:第一,必须是人类活动生产的作品,即功能性;第二,必须具有审美价值,即审美性。这两点,才能使艺术作品和其他一切非艺术作品分开。艺术的审美性是人类审美意识的表现,是真、善、美的结晶,是内容与形式的和谐。

三、艺术与现实生活的关系

(一)艺术是现实生活的反映

根据对现实生活反映方式的不同,艺术作品可以分为两类:再现性艺术作品,如写实的绘画、雕塑等,直接呈现了客观事物的形貌色彩。再现性艺术作品是人们在生活中有了情感,又把情感还原为社会生活中的客观事物表现出来:表现性艺术作品,如音乐等。表现性艺术作品是人们在生活中有了感情,不是直接还原为事物的形貌色彩,而是表现为人们的思想观念和感情。

以上两类艺术作品的前提是人们在现实生活中有了思想感情。没有现实生活就没有思想感情,也就没有再现性和表现性艺术作品。所以一切艺术作品都是现实生活中的反映。

(二)艺术反作用于现实生活

1.优秀的艺术作品能促进现实生活的发展2粗劣的艺术作品则阻碍现实生活的发展

四、艺术形象的特征

艺术形象是能够正确地反应客观社会生活的载体,是通过主观审美与客观审美的相互融合,并主动创造的艺术效果。艺术形象的基本特征体现在三个方面:个性与共性的统一、感性与理性的统一、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个性与共性的统一是艺术形象的基本特性。艺术形象应该是个别的、特殊的、具体的、历史的等,它应具备独特的个性,又要具有一定的概括性,还要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能体现出一定范围的共性。用艺术形象的方式反映客观世界,就应体现出客观世界的本质和规律,在特殊性中展现一般性,以个别表现特殊,只有这样,成功的艺术形象才能集个性与共性的和谐、统一。

艺术形象是感性与理性的统一。艺术形象以具体的形态反作用于欣赏者的视觉。在创作和欣赏的过程中,是感性到理性和理性到感性的统一,也正是理性认识才能变现艺术的意义和具备深刻认知性。

艺术形象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艺术形象客观地反映社会的生活、自然的心灵、情感的融合。艺术形象的情感一方面来源于作品描绘的形象,另一方面源于艺术家主观情感的投入。艺术家在进行艺术创造时,往往把客观的背景事物作为作者的感情载体来表现。艺术形象是客观事物的重现,又是艺术家的感情寄托,所以它是客观与主观的统一。

五、审美的本质

审美是感受或领悟客观事物的现象本质所呈现的美。它是人在社会生产实践活动中与客观事物的现象发生建构的一种特殊的表现形式。现实生活的美是艺术家审美认识的根源。事物只有以其形象真实的方面表现出其本质的内涵,只有以其形象的个性显示出其种类的普通。这种现象、这种具体、这种形象必须是非常突出、明确、震撼,它才是美的并具有审美本质的。

审美本质的理解在于对客观事物存在的现实世界的审美反映和艺术创造。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宗教伦理关系的道德比较。艺术的审美对象包括宇宙、人生、自然科学等。它在艺术创作中经常以艺术审美的方式来表现,审美的本质是艺术对象的本质属性,是人与社会现实生活的价值需求,它是在一定社会关系下的价值理解,或以审美的方式来表现。

结语

艺术的审美必须符合道德要求、必须包含道德内容才能引起美感,是美与善的统一、文与质的统一。“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即“和”的审美标准。艺术包含的感情是一种节制、有限度的情感,符合“礼之用,和为贵”的审美情感,“中和之美”是美的最高境界。一切艺术的美,以至于人格的美,都趋向于玉的美,内部有光泽,含蓄而光彩,这种光彩是极其绚烂而又极其平静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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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玉花,王树良,艺术概论[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13.

[5]凌继尧.艺术设计概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

现象学对文学现象的研究论文

现象学(phenomenology),20世纪在西方流行的一种哲学思潮。狭义的现象学指20世纪西方哲学中德国犹太人哲学家E.胡塞尔(E. Edmund Husserl,1859~1938)创立的哲学流派或重要学派。其学说主要由胡塞尔本人及其早期追随者的哲学理论所构成。广义的现象学首先指这种哲学思潮,其内容除胡塞尔哲学外,还包括直接和间接受其影响而产生的种种哲学理论以及20世纪西方人文学科中所运用的现象学原则和方法的体系。

代表人物

胡塞尔(E. Edmund Husserl,1859~1938) 德国哲学家、20世纪现象学学派创始人。生于现属捷克斯洛伐克的普罗斯涅兹城,系犹太族后裔。他早先攻读数学、物理,1881年获博士学位,1883年起在维也纳追随德国哲学家、心理学家F.布伦塔诺(1838~1917) 钻研哲学,先后在德国哈雷、哥丁根和弗赖堡大学任教,1938年病逝于弗赖堡。

胡塞尔哲学思想的发展可分为 3个时期:前现象学时期(1900年以前)、现象学前期(1901~1913)和现象学后期(1913年以后)。前两个时期主要是批评19世纪各种经验论的心理主义,发展布伦塔诺的意识意向性学说,建立了从个人特殊经验向经验的本质结构还原的 “描述现象学”。他提出了一套描述现象学方法,即通过直接、细微的内省分析,以澄清含混的经验,从而获得各种不同的具体经验间的不变部分,即“现象”或“现象本质”。这一方法又被称作本质还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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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由“寻虎老师讲胡塞尔”的讲座整理而来的,喜欢哲学的朋友可以读一读。哲学不像别的东西,它的师承是非常重要的,尤其到近现代之后,一个业余哲学家是很难的。美学课里面,只讲了一点点胡塞尔,并不是他不重要,他非常重要,但是胡塞尔的现象学,实在是太复杂太难了。他从认识论着手,实际上跟康德一样,但是他开创性地发展了一个现象学的方法,同时这个方法也不只是一个方法论,不只是个认识论,它实际上也是一个本体论,或者说存在论。他是以现象学的方法来解决认识论的。因为他的开创性,他在著作的时候,遇到非常多的问题,不断的修改,写了无数的导论,他的著作也非常多,可能也接近100本,跟海德格尔差不多。海德格尔的论文基本上都已经出版了,胡塞尔的著作却还没有完全出版,包括德文版都没有。大家看和哲学相关的东西,都稍微注意一下哲学家年代,大概知道就可以。他是1859到1938,大概生于19世纪60年代,然后到1938,二战开始,希特勒上台。希特勒上台这个期间,他已经遭受到了迫害,剥夺了他很多的教学资格。这本书叫《意义的本体论》。我们知道作为本体的很多,上帝,神,这是宗教或者宗教哲学的本体,还有唯物唯心,本体各不相同。胡塞尔看来本体就是意义,意义是怎么来的?怎么发生?胡塞尔那个时候,有了几个大的变化。从叔本华到尼采,对黑格尔进行了批判。大家又提出重新回到康德,康德是最大的一个哲学门派,和海德格尔差不多。康德的哲学有前瞻性,像是未来的蓄水池,你想学哲学,总得从这个蓄水池里面取水,无论你是同意他还是反对。胡塞尔当时,新康德主义盛行,他也深受影响。胡塞尔发现康德哲学的一些问题,康德的一个最基本的出发点就是主客二分。胡塞尔对康德哲学进行研究,当然包括他原来的基础,他是数学博士,又跟随布伦塔诺学心理学,布伦塔诺本身也是哲学家,他再结合康德哲学。他所做的一步步的探索是非常艰辛的,一个一个不断修正,所以他的著作每个版本都不太一样,一个严肃的哲学就是如此。你一开始说什么,后来一直都是这个,成了一种教义的话,作为一个哲学可能就有点问题了。你是不是一种设定,然后就往下解释,一环套一环很严密,恰恰说明你的思考可能没有什么发展。我们从第一页意向性学说开始,现象学是一种研究方法。我们怎么从现象学着手去研究,因为它是关联的,一旦方法论变了,认识论就变了,认识论变了,本体论就变了。胡塞尔也说现象学不论是作为意识的哲学理论,作为方法,还是作为对人类意识提供描述的特殊形式,简单说就是意向性的理论。意向性表现了意识的基本性质,这种特殊的意识,不是我们通常说的我意识到什么东西,我去认识什么东西,我看什么东西。而是一种纯粹意识,是抛去了纷繁复杂的表现的东西,或者说抛离了一些设定的东西,所以他有个悬搁。不是说心理学的一个机制,我认识我怎么看一棵树,我看到了开心不开心,他不是说这个意思,而是说你这个意识本身的基本性质和结构,就像生产线一样的,我不是说一道道的工序是怎么的。第一道工序是怎么装配第二套工具怎么装备?不是说这个,而是说这个生产线本身。他说的就是纯粹意识的基本性质,包括结构基本性质,全部现在学的问题都来自于此,都来自于这个意向性的学说或者意向性理论。所以胡塞尔的这个现象学,入门很头痛,首先要抓住意向性学说,然后才是现象学还原性,悬搁,本质直观。跳过去意向性学说,你后面根本就看不懂。很多人本末倒置了,什么是本体论?本这个字,他不是在下面的一个东西,是木字里面加一横,他就是核心的东西,并不是说树根是它的本,树的本质才是他的本,我们可以说种子是树的本,但我们不能讲树根是树的本。本就是很核心。哲学也一样,它的本体,并不是说下面有一个地基。意向性一词来自于拉丁文intender吧,出自于中世纪哲学,15世纪之前,胡塞尔从布伦塔诺那里接受了这个概念。布伦塔诺认为,全世界各类现象分为两类,物理现象和心理现象,人外在的东西是物理现象,人内在的东西就是心理现象,物理现象有颜色声音等等,我们后来发现,红色实际上是一个光波,无论是粒子还是光波,他不是红色,声音更是如此,声音是声波的震动,它不是声音。这些外在之物怎么就变成了意识里面的东西呢?比如拍照,摄像头跟人眼球差不多,它有个曝光,曝光之后变成了一连串的数字。电子数字记录到这个硬盘里面,它并不是说拍到一个树,手机和电脑,它显然不知道拍到的是一个树,对它来说就是一串数。包括人工智能,它都不知道那是一棵树。我们人看到才会有树就个意义,就是我知道了什么东西,这就是意义,最广义的意义,知道不就是知道了意义嘛。中国的学者多认为胡塞尔现象学是关于意义的哲学,西方的反而很少这么说,我觉得是一个东西方角度的问题,中国人很容易这么去理解,我认为也没错啊,因为你说来说去,你要认识就是这个意义是最重要的啊,绝对的无意义,它不进入人的认识。绝对的无意义,他也没有任何存在,就相当于一个颜色对一个瞎子一样,没看见就不存在,所以这就是关于意义的。西方反倒没有,科学,思维好像更凝固一些。但是胡塞尔肯定是非常清楚,他一而再再而三地提关于意义的问题,他没有直接去论述,但处处都有这个东西。包括海德格尔,他老说存在,他不是要说存在是什么说,是存在的意义是什么?胡塞尔也一样,如何认识认识的意义,这个关于认识的意义显然不是心理学,我认为它是一棵树,或者我认为它是一棵草,不是这样的,而是直接呈现给我的,到底是什么一个意义。比如一棵树,在我这里呈现的显然不是一系列的光点,不是一系列的光波,在我这里呈现了什么呢?你说在我的思维里面,意识里面呈现了一棵树,胡塞尔说,请你稍等,不要急于这么去说。你这样说,就是因为拿一些未经清理的东西去认识,比如说你是一个植物学家,你说这是一棵松树,假如你是一个木材商,你说这是一块好木料,这都是主观的东西。那么就追问纯粹的意识现象,直接被给予我们的到底是什么?他一定不是木材,也不是松树,甚至是什么纲什么目什么属的一个树种。一定还有个更源初的东西,所以胡塞尔现象学把现象还原的那个最直接给予我们意识的东西,叫纯粹的意识,给予到纯粹的意识了,还原就是这个意思,彻底的还原。你别先下判断,我们好好看看到底有什么东西出现了。我们面对一棵树的时候,你不要急着说那是一棵树,看看到底我纯粹意识里面出现了什么,这是最纯粹的,是绝对不会看错的,它是绝对自明的,出现了什么那就是什么,它就是100%的真。这个作为一个研究的起点,才是最可靠的,而不是说要么是主体,要么是客体。什么叫主体客体,主体就是我当然看到那是一棵树了,我是有一定知识的人,没知识我也知道那是一个物,这叫主观。客观是什么呢?树就是树,你认不认识它都是树,这叫客观。胡塞尔说你这两种说法都不对,我们先看看最源初的东西。最直接地被给予的绝对自明的绝对的真的东西是什么?胡塞尔和他学生发展出来很多很多的相关的现象学的研究,形成了一个现象学的运动,声势浩大,一股思潮,席卷思想界到方方面面甚至是建筑界艺术界,就是因为它的这个革命性,它的彻底性就体现在这个地方,他把它还原到最自明的一个东西,就是我纯粹意识里面直接显现了什么,直接被给予了什么。这个既不是主观去看,也不是客观的,而是就是最自明绝对被给予的东西,我们从这里开始。严格说没什么颜色和声音,只有看颜色者和听声音者,心理现象是内知觉的现象,是意识里面自明性知觉的现象,这就是布伦塔诺很有价值的一个想法,只有心理现象才是真正的存在,从逻辑上说,物理世界不能有真和非真。他特别举了那个石头和树,它无所谓真和假,他没有真不真的问题,当然也就没有假不假的问题,他只能是实在的和非实在的。他心里经验上来说有可能看错一棵树,你却把它看成一个怪物,但对于树本身来说,他无所谓真不真,所以也无所谓假不假。因此这里既不存在客观世界,也不存在于先验的主观世界,而是存在于心理现象之中。康德哲学说的主体认识客体,比如我认识一个树,我是只能看到颜色的那个波长,是吧,那我怎么认识的呢?我确实是认得出那是一个树啊,主要是我有个先验的东西,人人有先于经验的这个东西,先天的一个东西。然后往那上一套就认识了,这叫先天的东西,先于经验的东西,康德的判断力就来自来于这里。那个先天的东西到底怎么去认识的呢?那些波长,声波啊,几种感觉,康德认为是先验想象力把它们整合在一起了。想象力又怎么去整合呢?是一个图示的方式把它整合在一起的,康德是这么一个说法。康德哲学的立论基础不是很严谨,这里不详细说。胡塞尔从布伦塔诺这里进一步发展,布伦塔诺指出了这个意向性自明性,但是从心理学角度来说。布伦塔诺认为普遍正确性是内在经验自明性的自然结果,心里在我这里呢,所以它就自明了,粗糙了一点。它还有个还原啊,因此就必然属于心理学研究。心理现象总特征就是意向性及意向对某物的关系,你一旦起心动念认识任何东西,它一定是有一个意往的朝向,也是物对我朝向,双向的朝向,所以才意识到才认识到,这个意向实际上也是向意,是我向着它,它向着我。但是胡塞尔更进一步了,他认为这个还不够自明,因为你还是一个主体,超出了你之外。比如我看树,我朝向树。胡塞尔说,你首先你在意识里面被给予了什么,然后你在这个基础上才有超出,超出我的意识之外,确实有个树。我们要还原,不要急于判断我之外有颗树,而是说首先我意识里面有什么东西出现,然后在这个基础之外,才说在我之外有颗树,这两个必定是联系,但你不能笼统的就说我看到一个树,就是因为我朝向一棵树,所以我就知道了,你不可以这么说。胡塞尔把这种由内到外的意向性改掉了,改成直接被给予纯粹意识,意识里面是有两块,一个自我意识,反思。胡塞尔改造的意向性就是意识朝向意识,意识把意识当作对象,这是绝对被给予的。以此为出发点,这样我们能找到作为这种现象学方法,是真正的不受任何干扰地把一切设定的东西都排除掉。我再把前面小结一下,就是说纯粹意识里面被给予了什么,这叫现象,被给予的那个东西叫现象,这个现象是绝对经得住任何推敲的,因为它是自明的,我这里突然有了个东西,就从这个入手,而不是我去看我之外的一个东西,那样的话就已经有个设定了。无论康德哲学还是布伦塔诺的这种心理学哲学都有问题。胡塞尔的现象学的现象,是指纯粹意识的现象,而不是我们一般讲的生活现象,社会现象。报纸新闻里,有很多现象,我们上街也能看到很多现象,他说的不是这些现象,也不是说我吃饭的现象,我的孩子上学的现象。表现好不好都不是,而是一种纯粹意识里面绝对被给予的现象,是一切哲学的起点。海德格尔对它做了进一步改造。大部分同学觉得胡塞尔这个现象学还原的方法比较彻底,确实有道理,为什么海德格尔要破除。胡塞尔的现象学,包括康德的这些都是从认识论着手,必定就会出现一个主客体对立的问题,也就是我们通常讲的对象化的问题。胡塞尔说的绝对被给予在纯粹意识里的现象,没有主体也没有客体。但是这套哲学再往后就有问题了,还是设定了一个隐形的我,他称之为先验自我。限于这个经验之外的自我。既然是有这么一个现象,不能不去认识吧,那得要有个我来认识,虽然是意识对意识的认识。第一个意识,胡塞尔说它是先验自我,也叫先天自我,相当于一个虚拟的自我,那总要有一个东西才能有意识对意识的认识。先验自我,说到底,它其实就是个主体,和外物相对,这样最终还是走到主客体对立。我和树不一样,始终有一个对立,你是可以认识现象了,也通过现象又能认识到我,在我之外有个树,这是没错,但是主体和客体怎么去统一呢,树不能认识,是死的,人是活的,能认识。怎么去统一呢,这就埋下了一个很大的问题,反正只要主客体对立,隐蔽的或者是直接的,康德他就是直接的,我就是主客体对立,他就始终有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难以跨越的问题,所以海德格尔进一步发展。第二页的最后一段,胡塞尔的意向性理论,首先采用了布伦塔诺关于所有意识都有指向对象或是意向的见解,就是指向对象它一定要有意义,否则你等于没看到,什么也没看到,就看到一些光点,动物也能看到光点,有什么区别呢,胡塞尔不是指向的真实对象,比如我之外的那棵树,胡塞尔说我不是指向那个东西的,或者指向伴随意识指向动作的实际精神观念,这句话有点费解啊,反正是我之外的有个观念,比如说数学公式,我不是指向那个。胡塞尔的意向性,不是那个意向性,而是根据意识所指经的抽象的内涵结构,那就是纯粹意识,他后面有个括号语言意义的模拟,他在这里实际上跟我们所讲的意象,有挺接近的地方,我们经常也说意象是意象的语言,没有语言的意象,还不是真意象。语言是意象的语言,没有意象的语言不是真语言,不是纯粹的语言,意思差不多。他这里也涉及到语言的问题。这种意向性的结构,他也把这个跟语言挂钩,他认为这两者是很接近的,你没有,这个东西就说不出来,你说出来一定有东西,你不是凭空说的,不是痴人说梦,胡言乱语。胡言乱语也有意向,没有绝对的胡言乱语,那就不叫语言了。比如说一个梦很恐怖,你啊的那一声,有意义,因为你害怕了,你已经有意向了,不管是他那个意向还是我说的意象,他也把这个联系起来了。如果说布伦塔诺的意向性是一种心理的意向性,我去认识外面的一棵树,而胡塞尔的意向性则是一种意义的意向性,是绝对被给予的,内在的,从本质上说,它的意向一词与通常含义的意图无关,意图就是对外的,我要认识我之外的一个东西,叫意图,我想去看,想去知道,我对面那个黑乎乎的是什么,那不是这个东西,所以跟意图无关。意向性在这里涉及一个根本的认识论的问题,胡塞尔的意向性学术的目的是描绘意识的性质,当然也包括结构,就是这种纯粹意识。在日常语言表达方式中,挖掘深层的意义或者观念性结构,我怎么喜欢,我怎么期望,我怎么怀疑这类的日常语言,都包含了这个东西,为什么你会这么说,胡塞尔也涉及到生存的一些问题,很实际的,比如说我没有看到美国总统,但是我可以想象,或者说,我可以进行判断或者进行怀疑,怎么判断,比如美国总统,可能三个月之后就下台,这就是我的一种判断,我也可以怀疑,我怀疑下一任总统是白人。那我说这个话的时候,实际上那个总统是谁都不知道,我在怀疑什么,我难道是空转吗?不是,也有它的意向性结构,简单提一下,他为什么会涉及到日常语言,所以胡塞尔的哲学看似非常难懂,但也是很接近的,也是从比较日常的地方着手。但是他一定会跳出来,一定不是我们通常讲的那种现象,一定要从这些我们讲的通常的日常现象,很快转入他的纯粹的现象,否则,又变成了一种心理学了,那就不叫哲学了。这一段的最后一句,很重要,大家也可以去记一下,否则一堂课听了可能什么也没说。就说胡塞尔,现象学的主要研究对象还是意识,也就是纯粹意识,它的研究对象是这个,并不是我之外,我之外他也会说。后面如果读他的一些理论或者是相关的哲学史的话也会知道,他必然也要伸出外面,否则你怎么去解释这个世界呢。但是他主要的研究对象,起点,核心,都是意识或者说纯粹意识,或者说纯粹意识的现象来着手的,没现象,什么叫纯粹意识呢,又是空啊,他的主要研究对象,是这个纯粹意识。我稍微小结一下。胡塞尔的一个很核心的东西,起点就是意向性学说,这个意向性学说,涉及的是纯粹意识,就是说并不是我之外的意识之外的东西,而是意识之内的东西。现象学所说的现象是纯粹意识的现象,而不是一般的主客体对立的现象,第三点,就是我所讲的意象,也是纯粹意识的现象,实际上也是纯粹意识,但是我们所讲的这个意象不同于他这个,就是说不是认识论,而是一种本体论,更接近于海德格尔的存在论。这一套写作理论,意象流写作理论,简单的说就是海德格尔这个存在论的汉化版和改造版,改造就是我把他的存在改造成意象。我们中国传统的美学也好,哲学也好,包括文学也好,意象是一个常用的词,也是一个比较核心的概念,因为中国哲学美学文学几个核心的词差不多就是意象,意境,气韵或者说气。哲学经常会讲气,道,理,道是中国哲学的本体,理是中国哲学的逻辑,所以叫道理,我们现在文理科,理是理性的一个东西,文是纹路,是一种天文,那是天的文,天道的一种特征,它的特征你说出来才叫理,这叫纹理,它就是一回事,就是它显现出来是它的纹理纹路,这叫天文,这个纹路到底是什么,结构把它描述出来,这叫天理,一定也就是理性,这点跟西方哲学很多东西都是相通的,人的思维一定是这样的,西方哲学也是这样,那个绝对永恒的东西,无论它是上帝也好,神也好,还是什么理念也好,还是说是本体论本体存在它都要显现,它显现的话,他就要有纹理,那他显现了什么,这就是文啊,要把它说出来,这就是理。胡塞尔就讲到这里。

论文的研究对象

研究对象,是研究的分析单位和内容,分析单位是研究者所要描述和分析的对象,是研究的基本单位,是所收集到的资料的汇总层次。研究内容是分析单位的属性与特征,是研究者需要调查与描述的具体项目,也有人指出,管理学研究的内容可以概括为,特征意向和行为。

论文

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lùn wén,古典文学常见论文一词,谓交谈辞章或交流思想。

当代,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之为论文。它既是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一种手段,又是描述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它包括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学位论文、科技论文、成果论文等。

论文研究对象是什么问题一:什么是论文的研究对象?10分论文需要有一个主体,也就是说你研究的论文是针对哪个群体或人或物来研究的,这就是研究对象问题二:论文的研究对象怎么确立?占有的资料越多越好,更重要的是要典型。即占有面要广,更重要的要典型。问题三:求助,论文研究对象是什么比如你的论文主题是教师自我评价研究,那研究对象就是教师,你的论文题目是学生的学习态度研究,那研究对象就是学生问题四:如何界定研究对象与研究问题参加了两篇博士论文的预答辩,一个是关于行政问责制度的研究,一个是关于乡镇领导人责任的研究。两篇都做了大量的数据分析或者长期的田野调查,让人惊喜,也有很多启发。但是,他们的论文是否还有点问题。于是,答辩以后接到另一位同学的来信:今天下午旁听了博士论文的答辩,也听到了您的点评,你在点评中提到研究问题与研究对象的区别,但是我不明白研究问题与研究对象的区别到底在哪?什么是研究问题?怎样找到研究问题?在第一个博士论文答辩的时候,您说行政问责制只是研究的对象,而委托-代理关系的制度设计、制度实践成果才是研究的问题,那么是不是就是行政学当中某一个理论就是研究问题,在这个研究问题的指导下(某个理论的指导下,构建一个理论的解释框架),选择一个研究对象就行了。我的回答是:基本上你的理解是对的。在很大程度上,研究问题可以将论证的层次提升。第一个同学,只有研究的对象(问责制度),但没有可以在学科发展中找到对话的问题。他的选择有两种:一是简单点,最后将问题提升到委托代理关系层面。因为其论文最重要发现是:在中国的问责制度框架下,委托者与代理者实际上处于同一科层体系内,因此,代理权实际上被内化而变得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二是直接将这一研究问题贯穿全文始终,而问责制度只是他需要论证的问题的承载工具而已。后者更难把握。第二个同学:实际上是有研究问题的,只是他没有厘清到底论证权责结构、还是责任机构、还是权力结构,还是国家与社会关系。这个不清楚,因此论文看起来讨论非常集中,但实际上比较分散,而且前后表述也很难统一。研究问题实际上是一种问题意识,其提出有赖于理论的积累。当然,在很多时候,我们的研究问题可能是“内隐的”而不是“外显的”。问题五:论文开题报告中的研究对象怎么写如题谢谢了写1些研究内容、研究的方向、研究渊源、研究的目的、研究现状查看更多答案>>问题六:毕业论文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怎么写研究方法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研究对象你的研究对象是什么,以及人口学变量。二、研究工具调查采用的问卷、实验使用仪器工具等。三、研究程序研究的具体操作过程,如何调查、如何实验等。四、研究假设你所研究的题目所要得到的结果,预期结果就是你所要的假设。问题七:研究对象与研究内容的区别是什么?3、进行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推广的重要形式。(跨越时空)4、深化原有研究成果、提高自己研究水平、发展自己的研究能力的又一次重要实践活动。二、研究报告的类型和结构(一)类型1、实证性研究报告2、文献性研究报告3、理论性研究报告(二)结构题目、署名、内容提要和关键词、前言、正文、结论、注释和参考文献、附录1、实证性研究报告:如教育调查报告、实验报告、经验总结报告等。主要是用事实说明问题,材料力求具体典型,翔实可靠、格式规范。这类报告要求通过有关资料、数据及典型事例的介绍和分析,总结经验,找出规律,指出问题,提出建议。这种研究报告既注重理论,又重视实践,往往跟接触性的研究方法有关。2、文献性研究报告:主要以文献情报资料作为研究材料,以非接触性研究方法为主,以文献的考证、分析、比较、综合为主要内容,着重研究教育领域某一方面的信息、进展、动态,以述评、综述类文章为主要表达形式。一般在教育史学、文献评论研究中用得较多。3、理论性研究报告:狭义上的论文。以阐述对某一事物、某一问题的理论认识为主要内容,重在研究对象本质及规律性认识的研究。独特的看法、创新的见解、深刻的哲理、严密的逻辑和个性化的语言风格是其内在特点。理论性研究报告没有实证研究过程,因此对研究者的逻辑分析能力和思维水平有较高的要求,同时还要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素养。论文有三个最基本的要素:一为论题,即真实性将被验证(论证)的命题、观点。论题的主要来源就是研究课题提出的假设及研究对假设验证的结果。论文最终是要论证论题的真实性而提出明确的论点。二为论据,即证明论题真实性的依据。论据的来源应该是研究过程所获得的信度、效度高的事实材料包括定性和定量的材料。三为论证,即以论据证明论题的论述过程。论证是文章的结构层次、材料组织的逻辑性和严密性、文章思想观点的正确性和科学性与深刻性、语言表达的准确性、有效性和技巧等各方面的综合体现。论文与实证性研究报告有区别,它一般将科研工作中最主要,最精彩和具有创造性的内容和结果加以提炼,用较简明精炼的语言加以表达,论文不包括过多的具体研究方法和过程,而更强调内容的创新和学术价值。任何研究课题的成果都可以用论文来表达。三、写作内容和要求(一)题目1、题目的内容类型、定位、作用2、写作要求标题要准确标题要新颖题式可多样标题要简洁(二)署名1、署名的方式集体署名个人署名2、署名的规则贡献大小:提出研究设想、承担研究工作、解决关键问题。惯例(三)内容提要和关键词(四)前言(三)内容提要关键词1、内容摘要:中心内容、结构及主要论点和评述;要求重点突出,内容精练,观点明确、一般不用第一人称,以200---300字为宜。学术论文也不宜超过1000字,有关刊物要有中英文摘要。2、关键词:必须是规范科学的名词术语,一般每篇文章有3~5个关键词(主题词)。属于支柱性概念。(四)前言1、内容:问题的由来;文献综述:课题的界定(概念术语的解释)及问题的陈述;课题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2、写作要求:课题阐述要清楚准确,中心突出;客观公正、科学准确评价他人的研究成果;简明扼要介绍课题研究的动机和意义。(五)正文1、内容:它必须对研究的内容和方法进行全面的阐述和论证,对研究过程中所获取的资料进行全面系统的整理和分析,通过图表、统计结果及文献资料,或以纵向的发展过程,或横向类别分析提出论点、分析论据,进行论证。研究报告又分:1、研究的对象和方法2、研究的内容和假设3、研究的步骤及过程4、研究结果的分析与讨论:研究报告的重点部分。A.结果的定性定量分析,B.研究结果的讨论。结果......余下全文>>问题八:科研论文研究对象与方法的内容包括可以去搜下国淘论文写作,希望能帮到你!驳论文是议论文常见的论证文体,在对一些社会丑陋现象的批判与揭露上价值尤为突出,但学生在写作中往往感到不知从何驳起,无从下笔。其实,这类文章写作有一个思路,那就是:1、列现象,2、示弊端,3、探根源,4、指出路。本文适宜高中课文,鲁迅先生的名篇《拿来主义》为例,对驳论文的这一特征予以探析。列现象对现实中不合道德、有碍社会健康发展的现象进行列举。事例选取的典型性,以求警醒人们;罗列的丰富性,以求引起读者共鸣;修辞的多样性,以求彰显行文文采,增强气势。问题九:论文研究对象所属领域,范围,性质是什么意思就是您写的论文是什么专业的,再围绕您本专业所属类型来进行论文的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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