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风险研究论文
提供范文:银行信用卡风险解析内容摘要:随着信用卡业务的长足发展和信用卡业务的不断增长,信用卡业务中的风险频率也随之增长,对发卡行、特约商户、持卡人之间造成的损失也越来越大,风险中的问题也日渐严重。发卡行中的风险主要是自身的问题,发卡行是一切问题的源头,银行自身操作上的漏洞为信用卡违法人员提供了机会,导致风险的不断发生,银行应加强信用卡的风险的管理,加强法律法规的监管,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以防止违法违规的现象发生,提高发卡行的权利,使之能正常的、高效的、合法的经营。特约商户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在上下连接的过程应十分注意,把好每一个关口,堵住每一个有可能发生的漏洞。另外,自身的风险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应提高人员的综合素质,以便更好的维护自身及他的权利。持卡人是三者之中的弱势群体,除自身应注意“自保”之外,还应注意一些不合理的法规条款等,应有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总之,我国信用卡业务的发展还不十分成熟,各种法规还不十分完善,应多借鉴国外的经验,更多地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保护消费者的角度出发,制定有关法律或规定,不能只做行业利益的保护者,不能以牺牲消费者的利益为代价推动银行业的发展。关键词:信用卡 风险 解析自从1985年6月中国银行珠江分行在国内发行第一张信用卡(中银卡)以来,由于其方便快捷,受到公众客户的青睐。我国的银行卡业务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发卡银行、发卡数量、交易金额都有了较大的增长,信用卡的用卡环境也有了银大的改善。就拿上海市来说,到2002年底,全市银行卡发卡总量达到3565万张,比上年增长。银行卡交易笔数 10750万笔,交易总金额1065亿元,布放ATM3282台,POS16938台。2002年全年银行卡联网商户数量从年初的2184家增加到 5780家,入网POS16234台,全年ATM和POS跨行总交易清算为笔。(据保守估计,到2007年,上海市银行卡产业建设总投资将超过100亿人民币,年总产值将达200亿人民币以上,从业人员也将高达3万人左右)信用卡业务已经成为商业银行最为盈利的部门之一。在西方发达国家,信用卡业务是许多国际大银行的主要业务和主要利润的来源。如花旗银行的信用卡业务收益就占其利润总额的三分之一,美国运通公司的运通卡业务利润业务更占了其公司全部利润的7成。一 信用卡风险的产生随着信用卡业务的进一步发展,信用卡风险发生也越来越频繁。在信用卡的发行、使用、结算的诸多环节都可能存在风险。而且,随着发卡行、特约商户和持卡人的增多,信用卡风险体现出涉及面广,风险种类多样、危害性大的特点,发卡们的利润逐渐减少,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些损失都是用银行的利润来弥补的,因此,信用卡风险的若干法律问题就突出了。我们知道,信用卡风险发生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发卡行自身造成的。比如说:各家商业银行除建行对信用卡消费来用的是密切和签字两种确认关系的方式之外,广东发展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等银行仍采用签名确认,持卡人持卡消费不需要输入密码。这些都是发卡行自身操作上的漏洞,也为信用卡违法人员提供了许多机会,从而导致了风险的发生。加强信用卡风险管理也是维护特约商户和持卡人利益的需要。信用卡风险发生是另一大原因是由于特约商户的违章操作、疏忽大意以及持卡人没有按规定使用信用卡等所造成的。发卡机构在加强风险管理过程中重视对特约商户的培训工作,向广大民众宣传信用卡的用卡意识。这对减少风险的发生以及维护特约商户和持卡人利益是有很大作用的。二、三方对于消费采用签名确认制还是密码确认制所持的不同观点但是,几年来,各银行对信用卡消费采用签名确认制还是密码确认制的态度和行为不一,社会各界对此也意见不一。支持密码确认制的认为:这是为了满足持卡人消费习惯和保障安全的需要,而且不少发卡银行也已经付诸实践。支持签名确认制的认为:签名确认制符合信用卡的国际习惯,密码信用卡会给消费者带来诸多方便,签名确认制能够保障持卡人的资金安全,不少银行仍采用签名确认制。中国人民银行于1996年1月26日发布的《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第43条:特约单位经办人员受理信用卡时,应审查下列内容:(1)确为本单位所受理的信用卡;(2)信用卡在有效期内,未列入“止付名单”;(3)签名条上没有“样卡” 或“专用卡”等字样;(4)信用卡无打洞、剪角、毁坏或涂改的痕迹;(5)持卡人身份证或卡片上上的照片为持卡人相符;(6)卡片正面的拼音姓名与卡片背面的签名和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这些法规可以看出,银行信用卡的漏洞之多。从目前来看,支持密码确认制的呼声越来越高,采用密码确认制的银行特别强调这是用户强烈的需要。根据深圳发展银行公布的资料,在其发行的近10万张信用卡中,的持卡人选择密码确认,只有的人选择签名确认。中国银联也表示对密码制的支持。似乎信用卡消费采用密码确认制是众望所归,大势所趋,是最为安全的手段。主张信用卡消费密码确认制的人提出的核心理由是:目前签名不能有效的确认“持卡人”(向特约商户提示信用卡的人)的身份,不能很好的防范信用卡盗用,保障持卡人(经发卡人同意而向其核发信用卡的,无其他特别约定时,包括主卡及附属卡持卡人)的用卡安全。消费者持卡进行消费时,信用卡特约商户需要对“持卡人”的身份进行核实,确认“持卡人”与持卡人的同一性,即“持卡人”是经发卡行同意而合法使用信用卡的持有人。究竟特约商户是如何确认“持卡人”的身份,依据是什么?我们从现在发行量较大,持卡人数较我,使用范围较广的信用卡发卡行的消费使用章程中来观察。中国银行长城信用卡章程规定:长城持卡人可凭长城卡及本人身份证证明(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在中国银行的特约商户直接消费购物,无需支付任何附加费用。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规定、持卡人使用龙卡时需要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彩色照片龙卡免示)并按本行规定在取现、消费、转帐等凭单上签具真实姓名。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章程:持卡人用牡丹卡购物、消费或支取现金,均同时出示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回乡证),在中国工商银行自动柜员机ATM上存取现金或在销售点终端POS上转帐结算,必须遵守发卡机构的有关规定。农行信用金穗卡单程:金穗卡持卡人凭金穗信用卡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在中国农业银行指定的机构存取现金,办理转帐,在特约商户购特消费。从以上列举的几家银行的信用卡章程和使用须知中分析不能得出,特约商户应该是通过“持卡人”出示的身份证件根据信用卡姓名拼音和签字与身份证姓名的一致性,身份证照片与“持卡人”形象一致性,或者信用卡照片与“持卡人”形象一致性来确认同一性的。如果签名是确认“持卡人”身份的方式,并且不需要持卡人的签名样式有特殊需要,甚至持卡人可以用惯用字体随便写几个字,通过书写习惯鉴定书写人的同一性。那么特约商户应具有鉴定签名的措施,这就包括一定的技术设备,一定要有良好的鉴定经验的人员,而事实上特约商户都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并且这样做也是不实际的,除了考虑现在鉴定技术本身发展的水平,从经济角度考虑,也是没有必要的,成本非常高,毕竟信用卡消费是一种交易,交易要求方便快捷,严格的笔迹鉴定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十分关键,而在民事活动中不是这样,民事活动总是建立在一定的信用基础上的,那当事人对一定事实的信任,法律给予一定条件下的推定。所以说,在国内,签字并非特约商户核实“持卡人”的身份,确认“持卡人”与样卡人同一性的手段。要求持卡人的签名一致,这真正的意义在于,签名是持卡人交易意思表示的证明。当我们用现金进行消费时,交易是及时清结的,消费者从商哀悼手中得到商品或服务,并向其支付现金,双方之间不需要一定形式的合同,因为合同其实是当事人对未来的买卖。商户只向消费者提供一定的小票,以各消费者报销,退货或用作商户承担产品责任的证据,或根不提供任何凭据。而信用卡消费是一种信用消费,当商户向持卡人提供了商品或服务之后,持卡人是没有向商户支付价款的,给驰一定的信用,之后由发卡行向商户进行支付,这样的商户必须保留自已已经向持卡人提供了商品或服务的证据,证明自己与持卡人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发卡行作为向持卡人授信的人负有向自己支付的业务。“持卡人 ”在签购单上的签名是“持卡人”对交易的认可的意思表示,此签购单是双方交易意思表示一致的证明。同时,“持卡人”签名与信用卡上签名一致,证明意思表示是由拥有发卡行授信的合法持卡人做出的,授信的关系在特约商户和持卡人之间建立,根据发卡行和持卡人之间的授信关系,发卡人即银行向特约商户支付价款,而后持卡人再向发卡人还款。可以看出,在整个信用消费交易关系中,特约商户与持卡人之间真实的交易关系是基础,没有这个基础,之后的发卡行与特约商户、持卡人与发卡行之间的关系都无法建立,而具有持卡人合格签名的签购单对双方来说都是这个真实交易关系的证明。另外,发卡行均规定为完全行为民事行为能力人才能申请信用卡并为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配偶或亲属申领附属卡,足见信用消费是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需要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意思表示能力。所以实际上,持卡人签名与信用卡上签的一致性是特约商户与发卡行的利益所在,他们对签名的致性进行确认是保障自己的权益,签购单是信用交易的有效凭证。这样一来,各种应注意义务和责任都被发卡行和特约商户转嫁给了持卡人,发卡人和特约商户没有承但起本身应该承担的义务与责任。信用卡是银行签发给那些资金状况良好的人士,用于指定的商家购物和消费,或在指定银行机构存取现金的特制卡片,具有消费信用,转帐清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是一种特殊的信用凭证。信用卡消费交易的过程是,持卡人在特约商户进行消费,发卡行向特约商户支付价款,持卡人再向发卡行还款,这涉及三方当事人,即持卡人、特约商户和发卡行,三个法律关系,信用卡消费中,发卡行承诺对其授信的合法持卡交易的特约商户承担付款义务,那么从民事上看,特约商户与“持卡人 ”进行信用交易时,必须首先确认“持卡人”是有发卡行授信的合法持卡人,否则它是不能要求发卡行付款的。其实这种注意义务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也并非为他人利益而额外负担的。从刑事上看,信用卡盗用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特约商户有确认“持卡人”身份,防止犯罪的义务,如果它没有尽到注意义务,或者故意不尽注意义务,在某种意义上它是信用卡罪的共犯。如果因为特约商户没有尽到注意义务,造成信用卡盗用,损失应该由它自己承担,发卡人不应该向其付款,持卡人没有向发卡银行还款的义务。但是这种注意义务都和损失都被银行和特约巧妙、不公和堂皇地转嫁给了老实的持卡人。发卡们都在信用卡章程中注明:“挂失24小时免责条款”。(在持卡人办理持失日24小时内及持失前发生的损失由持卡自己负责,持失次日24小时后发生的损失由银行负责)。如此“挂失24小时免责条款”似乎是银行对自己和持卡人风险和责任的分配,以挂失后一定时间为界,此单前信用卡被盗用和风险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之后的风险和损失由银行承担。当信用卡被盗后用发生在持卡人挂失后24小时之前,风险和损失由持卡人承担,银行向特约商户付款,持卡人向银行还款,另,央行颁布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逵妻卡银行有义务、应当向持卡人提供银行卡挂失服务,应当设立24小时挂失服务电话,提供电话和书面两种挂失方式,书面挂失为正式挂失。并在章程或有关协议中明确发卡行与持卡人之间的挂失责任。这似乎也是银行“挂失24小时免责条款”的法律依据。但是民法归责原则并非如此,它是以过错为依据的,有过错者要承担责任。持卡人负有妥善保管信用卡的义务,如果失去对信用卡的控制,有时确实存在过错,但如果这只是一般过错,并且积极履行了挂失义务,信用卡的“丢失---盗用---损失”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是不具有可归责性的,毕竟,为发卡行和持卡人所推崇的信用卡的特点之一就是“安全”,即信用卡不像现金那样---一旦丢失就是彻底的,确定的损失。所以不能因为持卡人失去对信用卡的控制就以持卡人有过错要求其承但损失。而在美国,联邦法律对持卡人的保护为:消费者对信用卡丢失后未经授权的消费最多只承担50美元的责任;可以说,美国的法律为持卡消费提供了充分的保障。如此说来,加强信用卡风险管理,能有效地促进发卡行业务人员依法经营,防止违法违现象的出现,提高发卡行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维护发卡行权利的能力,能促进银行建立规范有效的信用卡风险防范机制,使整个发卡行的信用卡风险防范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三、信用卡风险管理手段的具体分析1. 风险回避风险回避是发卡机构因发现从事某种经营活动可能带来风险损失,有意识地采取回避措施,放弃或拒绝某项业务。也就是说,发卡机构在对从事该项业务可能因风险而引起的损失及冒这种风险可获得的利益进行分析的基础之上,认为利益小于损失,则设法避免。可以说这是最简单的风险处理方法。如在信用卡申领过程中,由于发卡机构难以对申请人的资信状况作全面的调查或不能确信申请人所提供的情况的真实性,为避免以后风险的发生而主动拒绝授予该申请人信用卡的行为就属于风险回避。 风险回避的措施干净利落,发卡行对该项业务根本不需担心以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也就是成本非常小甚至是零成本。但是我们应该看到,伴随零成本的就是零收益。因为放弃或拒绝某笔业务也就放弃了从事该笔业务可能带来的收益。商业银行是企业法人,要以“三性”为经营方针,(((尤其是盈利性,没有盈利,银行就没有生命力。而且,目前信用卡业务的盈利率比较高,国内各大银行都在竞相开展信用卡业务,如果经常采用回避风险的做法,这将对他的业务开展有很大的影响,这就很难与其他的银行竞争。所以回避风险尽管极为有效,但却是很不经济的,在将风险挡之门外的同时,也将收益拒之门外。因此,回避带有消极御防的性质,是一种权宜之计。银行不能因噎废食,不论风险大小一律采用回避的方法。 2. 风险预防 预防策略是指信用卡风险尚未发生时,发卡机构事先采取的一定的防备性措施以减少或降低信用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预防策略与回避策略的最大不同在于它是一种主动、积极的策略,由银行主动通过采取措施减少风险发生的次数和损失规模。当前风险防范的手段大体有对持卡人风险防范、特约商户风险防范、发卡机构内部风险防范以及对利用信用卡的风险防范等。与信用卡风险的其他策略手段相比,预防具有安全可靠、成本低廉、社会效果良好等优点。尤其值得肯定的是它能有效地防患于未然,真正实现“防治结合、预防为主”的目的。预防措施做得好,信用卡违法行为发生的机会就大大减少,就能从源头上消除风险的发生,减少风险发生的概率。当然,我们也应注意如何正确面对风险。因为风险并不等于损失,有些风险未必会真正会发生。(((我们要权衡风险与可能带来的收益比例,如果确定收益会大于风险造成的损失就应该大胆去做。 在实践中,银行可采取的预防措施很多,如加强对特约商户的培训工作、对持卡人用卡知识的指导、加强对透支和挂失止付工作的管理等等。这里仅对透支和挂失止付管理进行具体分析。 (1)透支风险管理。“信用卡透支实质上是发卡行发放的一种贷款,但是与其他贷款不同,它一般是在支付结算与授权过程中形成和发现的。”(((信用卡透支可分为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善意透支是正常透支,一般不会有太大的风险。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并经发卡行催收无效的透支行为。恶意透支造成的损失直接构成信用卡业务成本。特别是我国电子化手段发展滞后,止付名单传递速度慢,自动授权设备不完善,加上业务管理部门管理的漏洞、特约商户审单不严等原因,恶意透支发生的频率越来越高,造成的损失也越来越大。但是能不能因为恶意透支会造成大的损失就对透支业务产生害怕心理呢?我们来分析一下。《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贷记卡透支按月记收复利,准贷记卡透支按月计收单利,透支利率为日利率万分之五,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此项利率调整而调整。可见信用卡透支利息率非常高。信用卡业务收益来源中主要有持卡人年费、信息交换收入、利息收入及其他手续费和所得等 ,其中占最大比例的就是利息收入(国外很多银行的透支利息收入占到了全部信用卡业务收入的80%)。 通过比较,很容易发现透支业务的开展是有利于发卡行的,纵然透支风险确实存在。所以我们不能轻易取消客户信用卡的透支功能,关键是要正确区分合理透支与恶意透支。要尽量增加合理透支的笔数,压缩甚至杜绝恶意透支的笔数。实践中我们要树立正确的风险观念(从某种意义上说风险大收益也大),将风险管理作为利润最大化的途径,加强对信用卡透支的管理,按照央行关于信用卡业务的有关规定,不搞协议透支,尽量减少信用卡交易资金结算环节,提高结算速度,从而及时核算信用卡透支,保障银行的正常收益。 (2)挂失止付的风险管理。信用卡止付是在信用卡业务中因持卡人信用卡遗失、被盗、恶意透支以及违反信用卡章程等,由发卡行实施的,为保护持卡人及发卡行自身利益的行为。止付可以提高发卡行和持卡人的资金安全,有效降低信用卡风险。实践中容易出现纠纷的是挂失时间的确定以及挂失止付后的风险责任承担问题。 挂失止付时间的确定对风险责任的承担具有重要意义。《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规定:发卡银行应当向持卡人提供银行卡挂失服务,应当设立24小时挂失服务电话,提供电话和书面两种挂失方式,书面挂失为正式挂失方式。并在章程或有关协议中明确发卡银行与持卡人之间的挂失责任。由于没有统一的规定,各发卡机构都有自己的挂失止付时间及责任承担规定。对于挂失止付前的损失,各发卡行章程都规定损失由持卡人承担。但对于挂失后的风险,规定不一。根据国内银行颁布的信用卡章程(参见王正中主编《信用卡业务经营管理通论》,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主要有以挂失当时、挂失后24小时、挂失的次日24小时、挂失后36小时等为时间点确定风险责任的承担。((((那么,银行规定挂失后一段时间内风险责任由持卡人承担是否就一定有利于银行呢?诚然,发卡行这样规定能减少由此带来的风险损失,降低运营成本。但是,从经济学角度来说,这是不符合效益最大化的目的的。根据法律的实证性经济分析,“是要把损失分配给能以最低成本承担这种损失风险的一方。”((((也即先要判断双方各自预测和防范这一风险的成本的高低,然后决定由花费较少的一方承担这一风险及责任。从持卡人与发卡行两者来看,无疑发卡行最容易预测和防范这种风险。发卡行在开办此项业务时就应该预见到信用卡容易丢失以及容易被冒用的风险,而且也只有发卡行才能有效地预防信用卡被冒用。再者,即使损失真的发生了,发卡行也可通过向保险公司投保等措施来转移风险,从而有效地避免由此带来的损失,而这持卡人是很难做到的。可见,发卡行在预防挂失后的风险成本明显要低。 而且,实践中当发生争议诉诸于法院时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还有疑问,况且国内信用卡业务正蓬勃发展,如果发卡行果断地承担挂失后造成的损失风险,能有效地吸引客户和发展特约商户,这对树立良好的银行形象有重要意义。深圳发展银行的做法无疑是具有前瞻性的。 3.风险的分散转移。分散转移方法是信用卡风险管理经常采用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是指发卡行通过某些合法的交易方式或业务手段将自己所面临的信用卡风险分散转移给其他经济主体承担的一种策略。风险转移的对象一般是保证人、持卡人和保险公司等。但是我们应该清楚地看出这种策略的一个重要特征是风险的分散转移必须要以有人承担为条件。正是基于这个原因,分散转移应该是正当合法的。 风险转移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成本不同,收益也不同。只有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才能正确运用它们。 (1)向担保人转移。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发卡机构会要求申领人提供担保人或单位,并在签订协议的基础上明确彼此的权利义务关系。当持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承担责任,从而把风险转移给担保人。但是担保人承担责任的时间、数额及担保的范围经常发生争议,特别是在持卡人恶意透支的情况下更是如此。有些发卡行规定从担保确定之日起担保人须承担透支的全部数额,这是值得商榷的。虽然担保人与发卡机构签订了合同,愿意承担持卡人的付款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担保人愿意承担恶意透支的全部损失,尤其是信用卡挂失止付后被冒用后的损失,因为这个数额是难以确定的。正因为如此,国内有学者提出担保人承担的是最高额担保责任。也有学者认为应该根据银行在技术上是否能预防和制止恶意透支来分配责任。((((我们估且不去讨论发卡机构的做法是否符合《合同法》的规定以及在实践中是否会受法院判决的支持,至少这样规定会损害担保人的积极性,甚至发卡机构的社会形象,这对担保业务的开展无疑是一个负面影响。 因此,银行发卡行应注意的是应该怎样来设计担保人担保责任的时间、数额及担保的范围才是最经济的,花费的成本较小,收益较大。 (2)向持卡人转移。如在申请信用卡的过程中,要求申请人用存单、有价证券等以抵押、质押等方式向银行申领信用卡并要求申请人交纳一定的保证金。此外,还有常用的方法是通过透支帐户的管理以及挂失止付方式把风险尽可能向持卡人转移。 (3)向保险机构转移。这是指发卡机构通过向保险公司投保,在发生风险损失时,由保险公司补偿,从而避免或减少实际损失的一种形式。保险作为一种风险管理策略,在金融风险管理中已有很久的历史,早在上个世纪30年代经济大萧条过后,美国就开始了存款保险制度。如今在信用卡风险管理中运用也越来越多,是分散风险、补偿损失的一种重要手段。发卡机构可以把开展信用卡业务的一些难以预料的意外损失,通过少量的保险费的支出而获得及时、满意的补偿,从而降低或减少风险,这对发卡行来说是非常经济的。这里要注意的是风险损失的划分、保险的期限、保费以及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等 4.风险的补偿。所谓信用卡风险补偿是指发卡行通过一定的途径,对业已发生或将要发生的金融风险损失寻求部分或全部的补偿,以减少或避免信用卡风险损失的一种管理方式。常用的方法是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也就是在信用卡业务开展过程中,发止机构主动将信用卡风险纳入日常的管理工作中,定期从信用卡业务所获的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建立风险准备,对准备金进行专户管理,以弥补风险损失或坏帐,结余部分冲转利润。 在实际中,总有一部分损失不能避免,要由发卡行承担这部分责任。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就能有效处理这种风险损失。而且这种手段花费的成本不大,尤其是它可以与前述预防、分散转移等措施共同使用。在信用卡透支纳入贷款管理后,在其他风险管理手段无效时,可以核销冲减。 四、 几点建议 通过上面对信用卡风险管理经济分析后,我们可以看出,信用卡风险管理部门应该特别重视风险的预防工作,制订严密的风险管理规章制度;应重视对业务人员及特约商户的培训工作,尤其要加强发卡机构内部的管理。在信用卡申领过程中,要求客户交存备用金、提供担保。要加强对透支及挂失止付的管理,制定合理的透支和挂失止付操作规章,加强与保险机构的联系,尽量向保险机构投保。同时要树立正确的风险意识,建立风险准备金帐户。实在没把握的,要果断采用风险的回避策略。总之,有效地降低成本,增加收益是信用卡风险管理的宗旨。参考文献:1、上海《文汇报》2003年4月15日,第14版。2、上海《国际金融报》2003年3月26日,第五版。3、《民事诉讼法》4、《商业银行信用卡运作》 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9年版5、中国银行信用卡章程 网上摘录6、建设银行信用卡章程 网上摘录7、工商银行信用卡章程 网上摘录8、农业银行信用卡章程 网上摘录
信用卡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信用卡风险管理的经济分析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信用卡风险管理消费信用卡对货币政策的影响关于完善我国信用卡运转体系的若干思考
信用卡风险管理的经济分析论文随着信用卡业务的发展,信用卡风险发生的频率越来越高,造成的损失也越来越大,因此,对信用卡风险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信用卡风险管理措施一般有风险的回避、风险的预防、风险的分散转移和风险的事后补偿等。为了在信用卡风险发生前,发卡机构能以较低的成本得到最佳的风险控制效果,在风险发生后能保证发卡机构稳键经营,发卡机构应在分析各种风险管理手段的成本、收益的基础上作出正确的选择,从而尽量避免或减少信用卡风险的发生,实现发卡机构经营的稳定增长。关键词:信用卡;信用卡风险;风险管理 ;作用 ;经济分析一、问题的提出自从1985年6月中国银行珠江分行在国内发行第一张信用卡(中银卡)以来,我国的银行卡业务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发卡银行、发卡数量、交易金额都有了较大的增长;信用卡的用卡环境也有了很大的改善。就拿上海市来说,到2002年底,全市银行卡发卡总量达到3565万张,比上年增长%。银行卡交易笔数10750万笔,交易总金额1065亿元,布放ATM3282台,POS16938台。2002年全年银行卡联网商户数量从年初的2184家增加到5780家,入网POS16234台,全年ATM和POS跨行总交易清算为笔。(((据保守估计,到2007年,上海市银行卡产业园建设总投资将超过100亿人民币,年总产值将达200亿元人民币以上,从业人员也将高达3万左右。(((信用卡业务已成为商业银行最为盈利的部门之一。在西方发达国家,信用卡业务是许多国际大银行的主要业务和主要利润的来源。如花旗银行的信用卡业务收益就占其利润总额的三分之一,美国运通公司的运通卡业务利润业务更占了其公司全部利润的7成。但是,随着信用卡业务的进一步发展,信用卡风险发生也越来越频繁。在信用卡的发行、使用、结算的诸多环节都可能存在风险。而且随着发卡行、特约商户和持卡人的增多,信用卡风险体现出涉及面广、风险种类多样、危害性大的特点。发卡行的利润逐渐减少,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些损失都是用银行的利润去弥补的,因此,对信用卡风险进行管理就显得尤为必要。目前发卡行进行风险管理的手段很多,但是在哪种情形下用哪种管理手段才能有效地降低银行运营成本,增加银行收益呢?笔者想从经济学的角度对信用卡风险管理手段进行成本、收益分析,从而为银行风险管理者提供一个决策的参考。二、 信用卡风险管理的必要性和作用由于信用卡业务风险的发生具有涉及面广、种类多样、危害性大等特点,使得加强信用卡风险管理对发卡行具有重要作用。不论是在信用卡风险发生前还是在风险发生后,加强信用卡风险管理都很有必要。(((笔者认为,加强信用卡风险管理对社会、对信用卡当事人特别是对发卡行具有重要意义。1.我们知道,信用卡风险发生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发卡行自身所造成的。发卡行自身操作上的漏洞为信用卡违法人员提供了许多机会,从而导致风险的发生。加强信用卡风险管理,能有效地促进发卡行业务人员依法经营,防止违法违规现象的出现;提高发卡行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维护发卡行权利的能力;能促使银行建立规范有效的信用卡风险防范机制,使整个发卡行的信用卡风险防范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2.加强信用卡风险管理是维护银行自身经济利益的需要。风险的发生大大增加银行经营的成本,从而影响银行利润的增加。如果能对信用卡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银行就能在科学分析风险管理的成本上找到最经济可行的管理方法避免或减少风险,从而将风险损失降到最低,以至实现发卡机构收益的稳定增长。3.加强信用卡风险管理能维护银行自身形象,进而创造一个良好的用卡环境,达到最佳社会效益。风险发生率低的银行自然能在公众中留下好的印象,银行在扩大业务量的同时也为广大民众着实提供了不少方便。发卡行按章办事、特约商户不违规操作且数量不断增加以及现代科学技术的采用等等都能增强持卡人用卡的数量和安全感,整个社会的用卡环境也就会明显改善。4.加强信用卡风险管理也是维护特约商户及持卡人利益的需要。信用卡风险发生的另一大原因是由于特约商户的违章操作、疏忽大意以及持卡人没有按规定使用信用卡等所造成的 。发卡机构在加强风险管理过程中重视对特约商户的培训工作,向广大民众宣传用卡常识,这对减少风险的发生以及维护特约商户和持卡人利益是有很大作用的。三、 信用卡风险管理的经济分析(一) 信用卡风险管理的成本、收益分析信用卡风险管理是指发卡机构在信用卡业务运作过程中,对信用卡风险进行识别、分析的基础上有效地控制与处理其风险,用最低成本,即用最经济合理的方法来实现最大安全保障的行为。“风险管理者用最经济节约方法为可能发生的风险做好准备,适用最合适、最佳技术手段来降低管理成本。……通过尽可能低的管理成本达到最大的安全保障,取得控制风险的最佳效果。总之,只有注重各种效益与费用支出的分析,严格核算成本和费用支出,才能实现这一目标。”(((信用卡风险管理的目的在于避免可能发生的损失,达到利润最大化。但是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发卡行往往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这一代价就是金融风险管理的成本。信用卡风险管理的成本主要体现在其执行成本、机会成本、声誉成本及风险成本等方面。1.执行成本。执行成本是指发卡机构管理信用卡风险所必然要花费的不可避免的成本。如果没有进行必要的投入,就很难防范信用卡风险的发生。如银行为转移风险向保险机构投保需要交纳保险费以及采用先进设备所需要的付出。又如银行为确定信用卡申领人的资信状况进行的大量的调查工作所必须付出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2.机会成本。机会成本是发卡机构所应考虑的成本,是指发卡机构投入到信用卡风险防范上的,从而丧失了将这笔资金投入用到其他业务上所产生的效益。实践中一些银行不愿或无力将大笔资金投入到改善软件、硬件设施上就是出于这个原因考虑的。3.声誉成本。银行形象是现代商业银行竞争的重要内容,努力塑造良好的银行形象,既是为了在竞争中求生存、发展,也是避免声誉风险的有效举措之一。社会对银行的总体评价高,对银行的信心就高,有利于银行业务的开展。如果发卡机构的信用卡风险频频发生,自然会影响信用卡业务的成本与利润、银行的整体形象以及其他业务的开展。4.风险成本。在信用卡风险管理中,发卡行有可能通过其他衍生性金融工具来管理他们面临的金融风险,然而这种金融工具本身又可能引发新的信用风险。此外,银行在信用卡风险管理中有时也得考虑短期成本、长期社会成本问题。我们应该看到的是不同的策略有着不同的成本,如果将那些放弃意外收益的情况存而不论,则在采用某些金融风险管理策略时,人们也许根本不需要付出任何成本,如风险回避就是这样的一种策略。当然,现实生活中,并非每一种金融风险都可预防的;相反,大多数金融风险正在于无法预防才发生。对于这样的防范策略有不同,而且又有不同的成本,那么,选择适当的策略人们就可用较低的成本达到一定的管理风险的目的。因此,在选择管理手段时,人们首先必须考虑的一个因素就是要在保证金融风险管理效率的条件下,尽可能将金融风险管理的成本降到最低的水平。另一方面,我们要考虑的是风险管理的效率、效益。所谓效率是指采用一定风险管理手段能使自己所面临的金融风险减少或消除的程度。有时我们往往只追求效率,但效率与成本往往从正比,因此,就要正确估计其成本与收益,以求各种备选策略的净成本或净收益。效益就是采用一定的风险管理手段所能带来的收益或者可能避免的损失。在一般情况下,人们应尽量选择那些既能避免可能的损失,又能保护可能带来意外收益的策略。风险管理的成本和效益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种可能的投入与产出,而且随着各种因素的变化及估测结果的准确与否,都对成本与效益有较大影响。下面就对一些常用的风险管理手段进行具体的经济分析。(二) 信用卡风险管理手段的具体分析1. 风险回避风险回避是发卡机构因发现从事某种经营活动可能带来风险损失,有意识地采取回避措施,放弃或拒绝某项业务。也就是说,发卡机构在对从事该项业务可能因风险而引起的损失及冒这种风险可获得的利益进行分析的基础之上,认为利益小于损失,则设法避免。可以说这是最简单的风险处理方法。如在信用卡申领过程中,由于发卡机构难以对申请人的资信状况作全面的调查或不能确信申请人所提供的情况的真实性,为避免以后风险的发生而主动拒绝授予该申请人信用卡的行为就属于风险回避。风险回避的措施干净利落,发卡行对该项业务根本不需担心以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也就是成本非常小甚至是零成本。但是我们应该看到,伴随零成本的就是零收益。因为放弃或拒绝某笔业务也就放弃了从事该笔业务可能带来的收益。商业银行是企业法人,要以“三性”为经营方针,(((尤其是盈利性,没有盈利,银行就没有生命力。而且,目前信用卡业务的盈利率比较高,国内各大银行都在竞相开展信用卡业务,如果经常采用回避风险的做法,这将对他的业务开展有很大的影响,这就很难与其他的银行竞争。所以回避风险尽管极为有效,但却是很不经济的,在将风险挡之门外的同时,也将收益拒之门外。因此,回避带有消极御防的性质,是一种权宜之计。银行不能因噎废食,不论风险大小一律采用回避的方法。2. 风险预防预防策略是指信用卡风险尚未发生时,发卡机构事先采取的一定的防备性措施以减少或降低信用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预防策略与回避策略的最大不同在于它是一种主动、积极的策略,由银行主动通过采取措施减少风险发生的次数和损失规模。当前风险防范的手段大体有对持卡人风险防范、特约商户风险防范、发卡机构内部风险防范以及对利用信用卡的风险防范等。(((与信用卡风险的其他策略手段相比,预防具有安全可靠、成本低廉、社会效果良好等优点。尤其值得肯定的是它能有效地防患于未然,真正实现“防治结合、预防为主”的目的。预防措施做得好,信用卡违法行为发生的机会就大大减少,就能从源头上消除风险的发生,减少风险发生的概率。当然,我们也应注意如何正确面对风险。因为风险并不等于损失,有些风险未必会真正会发生。(((我们要权衡风险与可能带来的收益比例,如果确定收益会大于风险造成的损失就应该大胆去做。在实践中,银行可采取的预防措施很多,如加强对特约商户的培训工作、对持卡人用卡知识的指导、加强对透支和挂失止付工作的管理等等。这里仅对透支和挂失止付管理进行具体分析。(1)透支风险管理。“信用卡透支实质上是发卡行发放的一种贷款,但是与其他贷款不同,它一般是在支付结算与授权过程中形成和发现的。”(((信用卡透支可分为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善意透支是正常透支,一般不会有太大的风险。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并经发卡行催收无效的透支行为。恶意透支造成的损失直接构成信用卡业务成本。特别是我国电子化手段发展滞后,止付名单传递速度慢,自动授权设备不完善,加上业务管理部门管理的漏洞、特约商户审单不严等原因,恶意透支发生的频率越来越高,造成的损失也越来越大。但是能不能因为恶意透支会造成大的损失就对透支业务产生害怕心理呢?我们来分析一下。《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贷记卡透支按月记收复利,准贷记卡透支按月计收单利,透支利率为日利率万分之五,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此项利率调整而调整。可见信用卡透支利息率非常高。信用卡业务收益来源中主要有持卡人年费、信息交换收入、利息收入及其他手续费和所得等 ,其中占最大比例的就是利息收入(国外很多银行的透支利息收入占到了全部信用卡业务收入的80%)。通过比较,很容易发现透支业务的开展是有利于发卡行的,纵然透支风险确实存在。所以我们不能轻易取消客户信用卡的透支功能,关键是要正确区分合理透支与恶意透支。要尽量增加合理透支的笔数,压缩甚至杜绝恶意透支的笔数。实践中我们要树立正确的风险观念(从某种意义上说风险大收益也大),将风险管理作为利润最大化的途径,加强对信用卡透支的管理,按照央行关于信用卡业务的有关规定,不搞协议透支,尽量减少信用卡交易资金结算环节,提高结算速度,从而及时核算信用卡透支,保障银行的正常收益。((((2)挂失止付的风险管理。信用卡止付是在信用卡业务中因持卡人信用卡遗失、被盗、恶意透支以及违反信用卡章程等,由发卡行实施的,为保护持卡人及发卡行自身利益的行为。止付可以提高发卡行和持卡人的资金安全,有效降低信用卡风险。实践中容易出现纠纷的是挂失时间的确定以及挂失止付后的风险责任承担问题。挂失止付时间的确定对风险责任的承担具有重要意义。《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规定:发卡银行应当向持卡人提供银行卡挂失服务,应当设立24小时挂失服务电话,提供电话和书面两种挂失方式,书面挂失为正式挂失方式。并在章程或有关协议中明确发卡银行与持卡人之间的挂失责任。由于没有统一的规定,各发卡机构都有自己的挂失止付时间及责任承担规定。对于挂失止付前的损失,各发卡行章程都规定损失由持卡人承担。但对于挂失后的风险,规定不一。根据国内银行颁布的信用卡章程(参见王正中主编《信用卡业务经营管理通论》,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主要有以挂失当时、挂失后24小时、挂失的次日24小时、挂失后36小时等为时间点确定风险责任的承担。((((那么,银行规定挂失后一段时间内风险责任由持卡人承担是否就一定有利于银行呢?诚然,发卡行这样规定能减少由此带来的风险损失,降低运营成本。但是,从经济学角度来说,这是不符合效益最大化的目的的。根据法律的实证性经济分析,“是要把损失分配给能以最低成本承担这种损失风险的一方。”((((也即先要判断双方各自预测和防范这一风险的成本的高低,然后决定由花费较少的一方承担这一风险及责任。从持卡人与发卡行两者来看,无疑发卡行最容易预测和防范这种风险。发卡行在开办此项业务时就应该预见到信用卡容易丢失以及容易被冒用的风险,而且也只有发卡行才能有效地预防信用卡被冒用。再者,即使损失真的发生了,发卡行也可通过向保险公司投保等措施来转移风险,从而有效地避免由此带来的损失,而这持卡人是很难做到的。可见,发卡行在预防挂失后的风险成本明显要低。而且,实践中当发生争议诉诸于法院时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还有疑问,况且国内信用卡业务正蓬勃发展,如果发卡行果断地承担挂失后造成的损失风险,能有效地吸引客户和发展特约商户,这对树立良好的银行形象有重要意义。深圳发展银行的做法无疑是具有前瞻性的。3.风险的分散转移。分散转移方法是信用卡风险管理经常采用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是指发卡行通过某些合法的交易方式或业务手段将自己所面临的信用卡风险分散转移给其他经济主体承担的一种策略。风险转移的对象一般是保证人、持卡人和保险公司等。但是我们应该清楚地看出这种策略的一个重要特征是风险的分散转移必须要以有人承担为条件。正是基于这个原因,分散转移应该是正当合法的。风险转移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成本不同,收益也不同。只有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才能正确运用它们。(1)向担保人转移。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发卡机构会要求申领人提供担保人或单位,并在签订协议的基础上明确彼此的权利义务关系。当持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承担责任,从而把风险转移给担保人。但是担保人承担责任的时间、数额及担保的范围经常发生争议,特别是在持卡人恶意透支的情况下更是如此。有些发卡行规定从担保确定之日起担保人须承担透支的全部数额,这是值得商榷的。虽然担保人与发卡机构签订了合同,愿意承担持卡人的付款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担保人愿意承担恶意透支的全部损失,尤其是信用卡挂失止付后被冒用后的损失,因为这个数额是难以确定的。正因为如此,国内有学者提出担保人承担的是最高额担保责任。也有学者认为应该根据银行在技术上是否能预防和制止恶意透支来分配责任。((((我们估且不去讨论发卡机构的做法是否符合《合同法》的规定以及在实践中是否会受法院判决的支持,至少这样规定会损害担保人的积极性,甚至发卡机构的社会形象,这对担保业务的开展无疑是一个负面影响。因此,银行发卡行应注意的是应该怎样来设计担保人担保责任的时间、数额及担保的范围才是最经济的,花费的成本较小,收益较大。(2)向持卡人转移。如在申请信用卡的过程中,要求申请人用存单、有价证券等以抵押、质押等方式向银行申领信用卡并要求申请人交纳一定的保证金。此外,还有常用的方法是通过透支帐户的管理以及挂失止付方式把风险尽可能向持卡人转移。(3)向保险机构转移。这是指发卡机构通过向保险公司投保,在发生风险损失时,由保险公司补偿,从而避免或减少实际损失的一种形式。保险作为一种风险管理策略,在金融风险管理中已有很久的历史,早在上个世纪30年代经济大萧条过后,美国就开始了存款保险制度。如今在信用卡风险管理中运用也越来越多,是分散风险、补偿损失的一种重要手段。发卡机构可以把开展信用卡业务的一些难以预料的意外损失,通过少量的保险费的支出而获得及时、满意的补偿,从而降低或减少风险,这对发卡行来说是非常经济的。这里要注意的是风险损失的划分、保险的期限、保费以及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等4.风险的补偿。所谓信用卡风险补偿是指发卡行通过一定的途径,对业已发生或将要发生的金融风险损失寻求部分或全部的补偿,以减少或避免信用卡风险损失的一种管理方式。常用的方法是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也就是在信用卡业务开展过程中,发止机构主动将信用卡风险纳入日常的管理工作中,定期从信用卡业务所获的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建立风险准备,对准备金进行专户管理,以弥补风险损失或坏帐,结余部分冲转利润。在实际中,总有一部分损失不能避免,要由发卡行承担这部分责任。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就能有效处理这种风险损失。而且这种手段花费的成本不大,尤其是它可以与前述预防、分散转移等措施共同使用。在信用卡透支纳入贷款管理后,在其他风险管理手段无效时,可以核销冲减。((((四、 几点建议通过上面对信用卡风险管理经济分析后,我们可以看出,信用卡风险管理部门应该特别重视风险的预防工作,制订严密的风险管理规章制度;应重视对业务人员及特约商户的培训工作,尤其要加强发卡机构内部的管理。在信用卡申领过程中,要求客户交存备用金、提供担保。要加强对透支及挂失止付的管理,制定合理的透支和挂失止付操作规章,加强与保险机构的联系,尽量向保险机构投保。同时要树立正确的风险意识,建立风险准备金帐户。实在没把握的,要果断采用风险的回避策略。总之,有效地降低成本,增加收益是信用卡风险管理的宗旨。 此论文仅供参考...
信用卡风险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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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研究论文从经济风险及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一般理论出发,阐明经济风险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之一,而银行信贷风险是整个经济风险的集中反映。风险的本质在于收益与损失的可能性并存,因而对经济主体有激励效应与约束效应。商业银行经营的本质就是在风险的这种双重效应的制衡下,回避与防范风险,使风险降到自身可接受的程度,同时获取尽可能大的利润。由于信贷业务在银行经营及经济运行中的重要地位,银行的信贷风险控制就具有了特别重要的意义。目前,西文经济学界运用信息不对称理论,对银行信贷风险产生的原因, 已取得共识,即信息不对称下的逆选择和道德风险以及信息不完全的客观风险。文章还讨论了信贷风险管理与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资本充足率管理、内部控制的关系;并澄清了信贷风险管理认识上的一些误区。以上内容构成了本文的第一章。 文章的第二章首先比较了各种外部组织形式与风险管理效率的关系,指出外部组织形式并非影响信贷管理效率的决定性因素,而内部组织结构才是其中的关键因素。设计信贷风险管理组织结构的重点在于形成各部门之间的横向牵制和各级分支机构的纵向控制机制。西方商业银行经过长期经营发展,内部组织结构逐渐固化为三大功能块:市场块、操作块、管理块,分别行使市场开拓、业务操作、集中管理的职能,三者相互牵制、相互配合。这种组织设计思想体现在信贷业务上,就是审、贷、查三程序在组织结构上的彻底分离,即公司业务部、信贷评审部、风险管理部分别实施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职能,并且三个部门分别属于不同功能块,以此实现部门间的横向牵制。纵向控制主要是通过贷款决策权在上、下级机构之间进行分配实现的,即对集权型决策与分权型决策的选择;同时也包括在同一机构内,贷款决策权在个人与集体之间的分配,即对个人决策权与集体决策权的选择。文章用运组织管理学的基本原理,详细讨论了这两组共四种决策体制的优劣,指出单纯使用上述任何一种决策机制都存在明显的缺陷,因此现代商业银行都倾向于将集体决策与个人决策、集权型与分权型结合起来,采取以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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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信用卡风险论文开题报告
一、我国区域机构信用卡业务的发展与问题分析 自1985年中国银行发行国内第一张信用卡——中银卡以来,信用卡业务在我国经过最初的市场培育阶段后,迎来了迅速上升的发展阶段。截至2007年底,中国信用卡发卡量达到9976万张,较2006年增长,用户规模为3177万,同比增长。基于银行的推广力度逐渐加强,用卡环境的不断完善,社会群体对信用卡的认知度的增强,便利支付、还款渠道的拓展,银行风险控制能力的加强等因素的影响,2008年中国信用卡用户量有望达到4500万,信用卡市场规模将达到1亿4千万张。在信用卡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国内发卡机构大量增加,竞争也趋于白热化,截至2007年10月末,中国信用卡发卡机构达15家,信用卡发卡量已超过5000万张。在我国信用卡业务爆发式增长的同时,我国区域性银行机构(以下简称“区域机构”)的信用卡业务却处于起步阶段,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 我国区域机构主要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5类金融机构。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中小企业的数量大量增加,这为区域机构信用卡业务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市场基础。信用卡的产生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中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农村区域性金融机构信用卡业务受到资金和技术上的制约。近年来,区域机构发展信用卡业务过程中突出地显示出资本金不足、从事信用卡业务的专门人才缺乏、产品和服务创新能力不足、社会对其信用产品认同度低、营业网点少客户资源相对较少、难以形成规模经济等问题。目前,我国许多区域性银行业机构在资本充足率、不良资产比例、流动性等方面也不能完全符合开办信用卡业务的要求,这些因素都成为其发展信用卡业务的“瓶颈”。 此外,由于业务规模等原因,致使区域机构在信用卡业务和技术方面往往得不到卡组织的有效支持。区域机构的信用卡业务与四大商业银行、招商银行和广东发展银行相比,其市场占有比例仍然很低。 二、我国区域性银行机构发展信用卡业务的实施策略 1.依托银联体系,降低发卡成本 首先,中国银联已经建立了强大的新型电子支付服务平台,依托这一平台,区域机构可以为其客户提供更为多样化的支付服务,弥补其网点不足的缺陷。其次,区域性银行业机构可以通过委托第三方专业化服务机构,开展发卡数据处理外包、主机托管和灾难备份等业务,以减少信用卡发卡系统投入,降低发卡成本。目前,国内已有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南京商业银行、宁波商业银行等几十家银行,通过第三方服务解决了信用卡发卡系统一次性投入过高的问题,有效降低了信用卡经营成本。再次,同地方政府、其他区域机构、企业发行联名卡,将成为区域机构信用卡业务发展的一种趋势。区域机构应加强与相关方面的业务合作,并借助中国银联自身的各类资源,努力促成上述合作的展开。 2.发挥自身优势,提供个性化信用卡产品 当前,我国区域机构营业网点占全国银行网点数的一半左右,具有贴近消费者的特点,其很大一部分客户是中小企业、农民和农村外出务工人员。首先,在外观设计上要展示其个性化特征,如有的银行推出了透明的信用卡和照片卡。这些发行带有独特个人印记的信用卡除了可以造就产品的差异化,也可以进一步保障信用卡的安全性。银行在信用卡营销中还应重视品牌的树立与维护, 通过创立品牌来吸引消费者,加强产品的差异性。其次,提供个性化产品的前提需要先有针对性准确地进行市场细分,区域机构应根据各个细分市场的特点设计出个性化产品并制定相应的营销策略。例如,当前有些银行推出的“农民工信用卡特色服务”、“柜面通”、“奥运主题的信用卡”等,都受到了欢迎。 3.加快技术创新,完善信用卡服务体系 当今,银行卡客户服务已经完全依赖于计算机、网络和通讯技术。首先,利用 IT 系统对业务人员和业务过程进行整顿,对企业的客户资源进行管理,对客户的构成和历史交易进行系统分析。其次,开拓新兴办卡渠道,随着信用卡产业的快速发展,信用卡的办理渠道呈现多样化,诸如我爱卡网站这样的网上办卡渠道以其方便快捷的特点吸引到的用户,成为重要的新兴办卡渠道。再次,区域机构经营信用卡的业务基础比较薄弱、客户资源相对有限,应加强客户关系管理。为此,区域机构要收集市场信息和客户需求,找出真正的盈利客户,对其进行市场营销,为之提供互动式和人性化的服务,进而了解客户的真实需求,并提高客户的忠诚度,进而提高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4.完善治理结构,进行专业集约化经营 首先,专业化发展为区域机构在不必付出巨额投资情况下进入发卡市场提供了条件,如2002年进入中国市场的美国第一数据公司、2003年成立的中国银联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他的一些外包服务公司开始在制卡、账单打印、数据资料录入、销售代理、账款催收等领域向银行提供服务。其次,集约化经营是我国信用卡业务业务的发展趋势,目前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广发银行等专门设立了自己的信用卡中心,通过引进国外的软硬件设备和专家队伍初步实现了信用卡业务从卡申请到授权、结算等业务的集中批量化处理。总而言之,我国区域机构应抓住改革和重组的机遇,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建立良好的经营管理机制,促进信用卡业务的全面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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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课题意义(包括课题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中等生是在班级中成绩中等,平时表现不突出(既不特别优秀也不特别差),也没有突出特长吸引老师、家长注意的学生。单从心理健康教育 这一点来说,中等生是学校家长和老师最需要关注的群体,其原因其实很简单:相对于优等生和后进生,中等生面临的升学压力和精神压力更大。他们是班级的主体,学习 上有一定基础,将来班级升学率的高低主要取决于他们,所以老师对他们抱有极大的期望,同样家长对这部分学生也怀着极大的期望,往往在有意无意中给他们加压。而他们自己也同样怀着较大的希望,希望自己能不断进步,力争摆脱中等生的位置。为此他们往往表现得十分懂事,学习上特别刻苦用功,甚至废寝忘食。但由于学习基础、方法、能力和先天素质等多方面的原因,往往使得他们的学习效果欠佳,一次次冲击都不能如愿,甚至倒退,最终使他们彻底丧失了信心,把一切失败的根源都归结为一个字:笨,从而产生了严重的自卑心理以及其他常见的心理问题。
更要命的是,这些学生的性格往往内向,平时安分守已,表现良好。所以他们的心理问题更具有隐蔽性,不易被人发现,班主任 老师为其表面现象所迷惑,再加上受“抓两头,带中间”的传统教育 格局的影响,往往没有对中等生普遍存在的心理问题引起足够的认识和重视,更谈不上及时的心理疏导,导致这些学生的心理问题越来越严重,严重影响了他们的学习和生活。有极少数学生甚至发展成为精神病患者。
本论文在学生学习生活中常见的心理状态上,立足于中等生的常见心理问题,对不同性别、年级的中等生进行调查,根据其教师、家长的教育 方法,研究对他们成长的影响,从而找到适合中等生的教育,促进青少年成长。
(一)理论渊源及其演进过程:
皮格马利翁效应,也有译“毕马龙效应”、“比马龙效应”,由美国著名心理学家罗森塔尔和雅格布森在小学 教学上予以验证提出。亦称“罗森塔尔效应(robertrosenthal effect)”或“期待效应”。这是一次期望心理实验。他们提供的名单纯粹是随便抽取的。他们通过“权威性的谎言”暗示教师,坚定教师对名单上学生的信心,虽然教师始终把这些名单藏在内心深处,但掩饰不住的热情仍然通过眼神、笑貌、音调滋润着这些学生的心田,实际上他们扮演了皮格马利翁的角色。学生潜移默化地受到影响,因此变得更加自信,奋发向上的激流在他们的血管中荡漾,于是他们在行动上就不知不觉地更加努力学习,结果就有了飞速的进步。
父母教养方式是父母的教养观念、教养行为及其对儿童的情感表现的一种组合方式。这种组合方式是相对稳定的,不随情境的改变而变化,它反映了亲子交往的实质。早在 19 世纪末,弗洛伊德就注意到了不同养育方式对孩子的影响,他对父母的角色做了简单的划分:父亲负责提供规则和纪律,母亲负责提供爱与温暖。50 年代,parsons发展了弗洛伊德的观点,并把这个问题与家庭角色及性别特征联系起来,认为女性善于表达,情绪比较敏感,所以适于处理与孩子间的各种关系;而男性指导性强,负责制定规则更好。sears 把这些思想与学习理论相结合,提出了教养方式中的两个重要概念:温暖和控制。baumrind 以此为基础提出常见的三种教养方式:专制型、权威型、放纵型。
(二)国内外对本课题的研究现状:
关于学生教育方式的研究国内外许多专家学者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层次,采取各种方法进行过多方面的相关探索和研究。学生教育方式研究所涉及对象非常宽泛,在年龄段的选择上从以中学生为主,逐渐扩大到小学生 、初中生和高中生以及大学生 。从人群的选择上,研究者选取了正常人,强迫症、神经症、焦虑症、抑郁症、精神分裂症、社交恐怖症患者,成年罪犯,少年犯,吸毒者等不同的人群探讨教育方式的作用。教育方式研究领域从宏观、笼统走向微观、具体。研究者开始从宏观、笼统的理论上的评述逐步地通过多种实证研究探讨家教育方式对学生发展的各个方面具体的影响。在学生的应对方式问题上,很多研究表明良好的教育方式与学生积极的应对方式呈显著正相关。
中等生长期不能收到老师重视及家长的认可容易产生各种心理问题:
一、孤僻和抑郁心理状态
少数学生抑郁寡言心烦意乱,脑力迟钝,学习感到吃力,学习成绩也一直在中下游徘徊,对未来感到茫然而无信心,忧心忡忡,人际关系很差,不想与人说话。经过调查了解,我们发现,产生这种心理状态都是由各种主、客观因素引起的。其中以家庭变故和教育不当两种情况最为典型,对此,我们必须进行心理矫正。教师要主动找这些学生谈心,通过主题班会、集体活动等方式,有意调动其参与,并告诉他,产生此种环境并非自身的错误引起的,而是家庭和教师错误对待的结果,教育其勇于面对挫折,战胜消极情绪,克服自卑心理,以投入正常的学习生活中去。
二、对抗和逃避心理状态
在管理中,时常发现有极少数学生,长期由于家长或教师对其要求过份严厉,使其感到精神上或自卑上受到伤害,一种情绪上变得烦躁、抑郁、狂燥,经常与家长、老师发生激烈冲突,甚至伤人;另一种情况是逃避,诸如离家出走等。这种心理状态产生,主要是教育方法不当引起的。这就是要求家长和教师必须彻底反思自己的教育方式,坚持正面教育,要循循善诱,以情感人,注重平时教育,不要等问题发展到很严重时采取过激行为。同时,要教育和引导学生,按照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来严格要求自己,正确理解校长和教师的良苦用心,使其正确认识自我,正确认识他人,不致于采取极端行为。
三、焦虑、恐惧心理状态
这种心理状态的形成,主要是由于紧张的学习压力、社会压力、家庭压力和旧压力等因素引起的。尹某是高二一位女生,学习成绩较好,家长及学校对其期望较高,自己也希望高考时能考出好成绩。于是,她学习非常刻苦,平时除了学习还是学习,很少有其他活动,也不同学交流,生怕自己学习成绩会掉下来。由于过分的压力,使她成绩反而有所下降。她感到前途无望,整天胡思乱想,神经高度紧张,时常认为有人想谋害她,恐惧不安,经医院检查属轻度精神分裂。诸如类似的例子在高中学生中为数不少,这就给教育者提出了一个重要唯一的出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各种类型的人才,帮助其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学校要加大实施素质教育力度,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 负担,使其各方面素质得到全面提高。
三、嫉妒心理状态
嫉妒通俗说法就是所谓“红眼病”,这在学生中相当普遍,尤其在女同学中更是如此。当某些同学因表现好,成绩好,得到老师表扬,同学们尊重时,少数同学则会产生嫉妒心理。譬如想方设法贬低他人的优点和长处,想方设法抹去他人的成果,想方设法算计他从,甚至通过搜集他人的“隐私”将他人思想搞乱,搞臭。他们总希望自己强于他人,而当他们不如别人时,他们会常常因嫉妒而产生敌意。当他们认为不被人喜欢、欣赏和尊重时就气急败坏等。嫉妒心理对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干扰很大,因此,我们必须通过心理健康教育,使具有这种心理状态的人认识到,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命运只能靠自己把握,帮助他们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坚决克服其不良心态。
综上所诉,近年来国内外许多专家学者从多角度、多层次对教育方式进行过研究。关于教育方式的研究主要是涉及到学生身心发展的各方面,但是对于中等生的关注,就国内而言,还远远不够,特别是在教育事业比较落后的地区。教育是致力于培养大部分未成年人,而不是让少数人受到特别待遇,不论家庭教育还是学校教育。本研究就是力求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从心理健康的角度对中等生的教育方式进行调查研究,找出中等生教育方式是否存在特殊性,并分析原因,提出对策,以求能对中等生的教育方式的改进有所帮助。
毕设开题报告(二)
一 、选题背景和意义
与国外相比,我国的信用卡业务起步较晚。信用卡在我国流通领域中出现始于八十年代初期。随着改革开放,大批外国人士来华旅游或公干,传统的现金结算方式无法满足国外来宾的需要,中国银行先后与国外七家信用卡公司签订了办理这七家公司发行的七种国际主要信用卡的取现和直接购货。1986年中国银行又率先发行了中国第一张信用卡——人民币长城卡。1988年又推出了中国第一张长城万事达卡,1990年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也开始发行万事达卡。1995年广东发展银行发行了我国第一张具有循环信用功能的信用卡。信用卡在中国从代理到发行,经历了大约XX年时间,从无到有,并逐渐成为一种重要的支付方式。
近年来,由于我国信用环境建设不完善,银行与持卡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持卡人违约等问题日益突出,加之法律法规不健全,发卡机构在经营和管理过程中风险控制乏力及银行间的无序竞争,致使该业务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逐步显现,突出表现在信用卡持卡人违约和欺诈行为出现攀升的势头。因此,商业银行在大力拓展信用卡发卡过程中,必须对信用卡业务风险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以便采取措施,这对于商业银行防范和化解信用卡风险从而增加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XX年1月,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系统在全国正式运行,可以查询到个人在商业银行的借还款、信用卡、担保等信用信息,以及相关的身份识别信息。我国绝大部分商业银行已将查询个人征信系统纳入信贷管理流程。根据信用报告上的个人信息,在信贷审批和贷后管理时能够甄别出高风险客户群体,然后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风险损失。
目前,个人信用报告已成为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过程中的重要依据。但是,由于信用报告上的信息量大,审批人员做决策时需要一定的时间综合考虑各类信息,同时审批工作难免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和片面性。为此,有必要根据个人信用报告开发征信局信用评分,为商业银行提供决策支持,帮助其有效防范风险。
在美国,征信局信用评分主要由三大个人征信公司提供,分别是益百利(experian)、艾可飞(equifax)和美国环联公司(trans union)。他们从各个银行和信用卡公司获取消费者的数据,并对数据进行汇总,按照规定的格式向外界提供个人信用报告,报告中有一项是个人信用评分,同时还提供信用等级并给出比例。这三家公司的评分都由评分科技公司fair isaac提供,称作fico系列信用评分。
三、设计(论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
通过信用评分的方法来分析个人客户的信用状况,可以增强个人信贷决策的科学性与公正性,并且提高个人信贷决策的效率。因此越来越多的数学方法被引入到了信用评分中,概括来看,主要分为统计和非统计两大类。统计方法主要包括判别分析、回归分析、分类树和最近邻法,非统计方法包括神经网络、遗传算法、专家系统和数学规划方法。从发展过程来看,虽然统计方法应用最早并且现在仍然是非常重要的方法。但是采用传统的评估方法对企业客户进行信用评价时,判断失误的例子经常发生,给信贷机构带来巨大损失。而采用神经网络评价系统不仅评价结果具有较高的可信度,而且可以避免信贷分析人员的主观好恶和人情关系造成的错误,它以客户的信用资料为输入,将实际的信用情况作为评价结果输出。bp神经网络的网络结构简单,算法易于编程实现;bp网络用最小均方差学习方式,只要有足够的隐层和隐结点,可以逼近任意的非线性映射关系;实证结果表明,在众多建议型神经网络算法中,bp网络具有很好的评估效果。
毕设开题报告(三)
1.课程设计的意义
通过本次的课程设计,使自己拥有一定的暖通空调设计能力;了解一些相关的规范和条例;熟悉并掌握暖通空调设计流程;同时使自己的思维更加的严谨,态度更加的认真,为以后的社会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2.文献综述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持续发展,作为支柱产业之一的建筑业也得到迅猛发展。而作为建筑业的重要组成部份的暖通空调业,其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更是层出不穷。暖通空调业发展所遵循的原则,概括起来就是:节能、环保、可持续发展,保证建筑环境的卫生与安全,适应国家的能源结构调整战略,贯彻热、冷计量政策,创造不同地域特点的暖通空调发展技术。因此,如何结合设计的需要,重视相关技术,并有选择而合理的应用在我们的设计中,满足业主要求,提高设计水平,是我们必须努力做到的。
.暖通空调变工况点优化控制及能量管理探讨
.工况点优化控制
在回路控制方面,江大勇等人论证了应用人工神经元网络( ANN) 对暖通空调负荷能耗进行建模的可行性,并指出可以利用 ANN 模型识别输入输出从而实现空调系统的优化控制[8];孙英等人采用基于 BP 神经网络的预测控制算法,实现蓄冰空调的蓄冷量控制,解决了PID 控制中超调和波动时间长 抗干扰能力弱及解耦控制效果差的问题,从而降低了空调系统的能耗;曹国庆等人将参数自整定的 PID 控制引入空调系统的控制过程中,实现了PID参数自整定,可以把温度的变化范围控制在±0. 5℃;吴柳波等人研究了变风量空调系统送风段静压控制的实现,并分别用带积分分离的增量型 PID 控制算法和模糊控制算法编制了应用程序。根据空调实验室实际控制效果指出了这两种控制方法的优缺点:由于暖通空调系统的控制回路非常多,并且各对象的特性各不相同,因此,所采用的回路控制器参数整定和控制方法也不相同,控制器的研究成果也较多。
.能量管理
随着计算机的普及应用,计算机系统逐步取代常规仪表而成为暖通空调系统的智能化监测控制和管理设备在暖通空调系统的控制管理中,应用计算机技术可以有效地改善系统运行质量,减少运行能耗,并降低运行管理劳动强度,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江亿研究了各种空调系统的计算机监测控制,通过启/ 停中央控制管理机器来修改参数的设定值。翁史俊探讨了空调冷热源和输送部分的空调自控节能方法,该方法通过接受现场智能操作台的指令对制冷热泵机组水泵和风机实现联锁、逻辑、顺序启停和节能控制,根据冷水机组的冷水供回水温度和温差等信息控制冷水机组冷却塔风机等设备台数和组合最佳以达到节能的目的;曹秋声基于变频技术,结合最优控制和模糊控制,研制了具有负荷随动跟踪特性的专用管理系统软件,实现了暖通空调节能控制钟玮采用根据冷热负荷计算选择COP值适合的冷热源机组和末端设备,以节约冷热源,采用变频技术等手段使水泵变流量运行,以减少水风系统的输送能耗晋欣桥在对多区域变风量空调及其控制系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根据ASHRAE通风标准对新风量的要求,针对混合送风系统仿真分析了4种新风分配方案的控制方案,综合考察了各方案的新风分配以及系统能耗情况。结果表明,通过VAV末端再热控制并结合AHU送风温度优化的控制方案,可以较好地解决多区域VAV 空调系统的新风分配问题,同时能有效地降低系统的能耗。总之,能量管理系统体现在设备组合优化工作时序优化以及各种能量指标的统计计量考核方面。
.暖通空调优化控制及能量管理技术的发展方向
(1) 现有的暖通空调控制系统以提高自动化水平为主要内容,采用的是以传统PID为控制策略的回路控制和设备顺序、逻辑控制开关量构成的.基础控制单元器,CPU 核心处理以8位单片机为主随着嵌入式系统和智能控制理论的发展,以及嵌入式微处理器价格越来越便宜,基于16 位及以上的嵌入式微处理器系统,采用高级控制策略,具有自适应自学习功能的单元控制器必将成为单元控制器的主流,它可以实现使控制对象在变负荷多工况,任何初始条件下逐步学习达到回路最优控制,实现各环节最佳控制的目的。
(2) 目前暖通空调系统都是以定工作点的方式实现各设备的温度压力流量等参数的控制,每个设备( 或环节) 各自在某一条件下有最佳设定点。但这样处理的结果对于整个暖通空调系统不一定是最佳的, 在各工况条件下不能保证以最节能方式运行。如何在各个负荷下,以整个系统的能耗为最优性能指标,寻找每个设备( 或环节) 的最佳设定值是优化控制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节能的关键。
(3) 现有暖通空调系统管理功能更多体现在监控,即对基础控制单元的信息进行集中管理报告、报警、状态监测的设备的调度等。如何在现有基础上增加能量管理功能,监测暖通空调各个环节的末端用户能量使用情况是必须研究的。
(4) 网络技术的应用目前的暖通空调控制系统存在不同的控制协议,不同的控制系统具有不同的开发环境和技术标准。但随着企业信息化程度的提高,不仅需要暖通空调各控制系统集成,而且,系统的能量管理和设备的运行信息也要纳入到以Internet和Intranet构成的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中 实现异构计算机系统的数据共享和信息交换,是暖通空调能量管理与优化控制的又一个发展方向。
(5) 基于人体状态的智能化系统笔者通过对已实施的酒店、餐厅、办公楼、服务大厅等不同使用功能的空调控制进行调查和研究,发现无论采用何种控制技术和管理技术,仍然有许多用户对空调控制不满意,即同样的温湿度条件下不同人感受不同,有人觉得冷,有的人觉得不冷;,有人觉得舒适,有人觉得不适。这种个体感觉的差异将引领现有空调控制和能量管理技术的重大变革。笔者认为,以现有控制方法和技术为基础,充分利用传感技术和感应技术,通过对人体状态的模拟,以人的状态改变轨迹为主轴,建立一种以人的感受和状态为输入,以空气温度、湿、流速为主要输出的空调控制和能量管理系统将是未来发展的主要研究方向。
.浅谈环保节能技术在暖通空调系统中的应用
从十九世纪二十年代,压缩式制冷机获得可空前的发展,暖通空调技术也已经普遍运用在各种公共建筑与商用建筑之中,对室内环境起到了改善的作用,也对室内空气质量的舒适感和高品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纵观国内外建筑业,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开始大范围的实验中央空调,它的广泛运用标志着一个地区的科技与经济水平的发展程度,也从本质上对企业的管理水平起到了完善的作用。暖通空调系统的节能问题也受到了人们的广泛关注。由于现代人们的生活理念与方式的多样化细节化程度的提高,对于建筑物内的环境需要逐步加强。本文就暖通空调系统中环保节能技术的应用及其可发展运用的自然资源,进行深入探讨。
.暖通空调的作用
安装暖通空调的目的是对室内工作和生活环境的舒适度进行调整。其作用主要为了调整空气的温度与湿度、气流速度和洁净度等。在常规的空调舒适性要求中,以可以满足人体保持热均匀而产生舒适感为目标,在恒温恒湿或有清洁要求的工艺性空调室内,重要的是以满足生产工艺为正常标准[9]。
.暖通空调对人体的影响
由于建筑物的密闭性普遍的增强,装修的工序越来越繁琐,从而致使室内污染物的大量增加并且停留时间也相应延长。怎样才可以有效地改善空调房间存在的空气品质问题,已获得了各界的高度重视。采取通风换气,使室内获得足够的新鲜空气,是目前改善空气质量的最有效手段[10]。
.各种新兴环保能源的利用
(1)采用天然气作为空调制冷设备的能源,天然气是继煤炭和石油之后的第三大常规能源,能够有效控制二氧化碳和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减少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危害降低。使用天然气为能源的制冷空调市场前景广阔。
(2)利用各种可再生资源,如地源热、地下水、太阳能、自然风、海洋能等自然资源。地源热泵空调,是利用在冬季吸收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等天然资源的能量,向建筑提热能,夏天向天然资源释放热量,给建筑物供冷的一种高效节能的空调系统。主要用于居民住宅、别墅、学校以及商业建筑。太阳能空调利用太阳光的辐射为能源进行制冷工作。它的使用,弥补了供电不足的缺口,缓解了供电压力,也非常环保,不会带来传统电空调使用过程中所带来的城市热岛效应,并且由于太阳能空调的使用原理中并不包括氟利昂,就不会产生相关的有害物质致使大气环境遭受破坏。是名副其实的绿色节能空调。
.新的环保节能技术应用
(1)蓄冷空调,一般主要利用冰和水两种介质。由于许多大城市白天供电紧张,为了限制用电,白天和晚上的电收费水准不同。一般晚上定点以后,电价低廉,就可以采用冰冷空调。此种空调正是在夜间电价低廉时,开启一部分制冷机组进行制冰,并储存总能量。在白天电价较贵的用电高峰期,再进行融冰用以提供低温水,释放出所储存的能量,用以应对大量的用电需求,这样的方式能够有效降低用电成本。
(2)热回收技术,是将空调机组排放出的热量进行回收,避免排风系统直接将空调房内的空气排出室外,造成能量的浪费。此种技术可以有效减少热污染,对热量的回收再利用,也获得了变废为宝的效果。
(3)低温地板辐射采暖技术,是在地板中直接埋设热水管用以加热地板,由地面辐射产生的热来加热室内空气。使用这种方式,常用热水做介质,辐射体表面温度不大于45摄氏度。低温地板辐射采暖过冲中,热量均以对流的方式向上方传递,致使室内温度下高于上,让人们感受到脚暖的同时保持头顶的凉爽,感觉舒适。低温地板辐射采暖,地板供热不仅舒适性和私密性好,而且能减少扬程,有效节省空间,方便计量改造,从各方面节省了维修费用。
.空调系统技术进步和展望
(1)新风预处理系统分为热回收式新风预处理系统和除湿式新风预处理系统。热回收式新风预处理系统能回收排风中的能量对新风进行预处理,以降低系统的部分制冷量和除湿量,减小系统容量,用于温、湿度要求、湿度控制不太严格的场合。除湿式新风预处理系统避免了冷热抵消和低机器漏电的缺点,减少了制冷量,实现温、湿度独立控制,调节方便,精度高。
(2)冰蓄冷低温送风系统是将冰蓄冷系统与低温送风空调紧密结合在一起,将冰蓄冷技术与低温送风相结合,明显改善室内空气品质,有效节省能源。冰蓄冷低温送风系统能够降低室内的相对湿度,使人感觉更加舒适、凉爽和干燥。
(3)独立新风系统简称为 DOAS,其新风机组采用低温送风机组,将100%的新风直接送到空调房间,承担新风负荷和室内全部潜热负荷和部分显热负荷。其显冷设备均无回风系统,能大大提高建筑物的环境安全性而不会造成不同房间的污染传播:新风和排风之间采用全热交换器,能够降低空调能耗。
暖通空调系统的发展源自于建筑业,近年来飞速发展的建筑业带给空调制造业良好的发展机遇。在暖通空调制造中大力使用环保节能技术,是相关行业走向辉煌的必行之路。不断研究和发展新的环保节能技术,才能保证暖通空调系统与时俱进。
信用证结算风险研究论文
二、信用证的防范措施信用证方式的使用给卖方、买方及银行都带来一定的风险.必须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才能化险为夷,使各方得益。1、进口商的防范措施(1)必须事先调查出口商的资信资产及经营道德是衡量一个企业好坏的两把尺子.一般来说.资产雄厚的企业信用比较信得过.而资产薄弱或无资产的企业即皮包公司.根本谈不上什么信用。对出口商进行资信调查是进口企业防范商业风险的关键。资信调查.包括企业概要 企业性质企业历史、经营状况 付款记录、公共记录 财务状况、银行往来、经营作风等内容。不能凭出口商的第一印象.也不能片面地轻信出口商自己的介绍。应采用多种方法和渠道调查出口商的资信:A、通过中国银行及其海外分支机构、代表处或代理行.了解客户的账户等情况.这是一条重要的资信调查途径 B 通过专业资信调查机构调查:C、相关客户调查。可以对其贸易往来、合资、合作的客户侧面了解对方的有关资力 信用等情况;D、通过国内贸易、国内外产业协会或商务机构调查。(2)选用恰当的贸易术语进口时如果使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进口商最好选用FOB或FCA贸易术语。因为 这两种贸易术语是进口方负责租船订舱.进口商可以租赁一些资信良好的航运公司 这样.可以预防出口商与航运公司勾结或船公司的不守信用而造成的风险。2、出口商的防范措施(1)必须认真 仔细地审核信用证出口商采用信用证收取货款能否顺利进行.关键在于出口商所作的单据能否与信用证表面上一致 而单证是否一致又取决于信用证与合同是否一致。因此 出口商只有认真 仔细地审核开证银行开来的信用证是否与合同一致 是否可以接受。如果发现证同不一致 又不能接受的.出口商必须要求进口商修改信用证证.不能急于交货和做单:如果发现证同不一致 但又可以接受的 出口商可以不用要求改证.在做单时一定要按信用证的要求.而不是按合同的要求.这样才能做到单证一致.顺利地取得货款。同时.还要做到严格按照合同交货.才不会违约,不会遭受进口商索赔。(2)必须认真审查开证行的资信能力在出口业务中.使用信用证方式结算时.开证银行和保兑银行(如已保兑)的资信对出口商能否及时安全地收到货款关系重大.因此.必须认真审查。对于资信较差或来证金额与其资信不相称的,可分清情况采取适当安全措施.如:要求加列电报索偿条款.以加快收汇,减少风险:要求代付行确认偿付 要求可靠银行加保兑 在允许分批装运情况下.分批发货.分批收汇.以减少风险。(3)加强出口企业业务人员对信用证专业知识的培训很多案例告诉我们:出口企业不能用信用证方式顺利取得货款.主要是因为业务人员对信用证的专业知识不是很熟悉造成的。因此.加强业务人员对信用证专业知识培训很有必要。3、银行的防范措施(1)加强对进出口企业的资信调查在信用证方式下.开证银行一旦应进口商的申请向出口商开出信用证.就要替进口商支付货款。若进口商资信出现问题.开证行就要承担收不回货款的风险。因此.开证银行应该在开证之前,对进口商的资信进行详细调查。在进口商资信不可靠的情况下.要求其交纳全额开证押金,以防范其欺诈。如若进口商资信不存在问题.也要要求进口商交纳5O%以上的开证押金.以防信用证到期时进口商无能力赎买单据对开证行造成的损失。议付银行在对出口商的汇票进行贴现或议付货款之前,也要加强对出口商的资信调查.以防资金流失。(2)加强银行内部的管理和监控从一些进出口商合谋签订假合同、利用信用证支付方式.取银行货款的案例 可以分析到:进出口商合谋取银行货款之所以得逞,主要是因为银行内部的管理和监控不严.造成银行的有些实权人物被进出口商利用。因此.加强银行内部的管理和监控是银行防范风险的重要举措。参考文献:[1]袁永友等:国际商务经典案例[M].经济日报出版社,2001年[2]梁树新等:国际贸易实务案例评析 .山东大学出版社,2000年[3]陈红蕾:国际贸易实务[M].暨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4]錾孝先等:国际贸易实务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0
信用证是现代国际贸易结算的主要方式,属于银行信用,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进出口双方互不信任的矛盾,大大降低了交易风险,故在国际上得以广泛应用。但是,信用证业务自身的复杂性以及银行审单时强调信用证的独立性加大了信用证风险防范的难度,一旦出口商出现违约或者欺诈行为,进口商将承担很大的风险。因此,面对信用证结算的风险,进口商认清欺诈行为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1 信用证的定义及特点⒈1 信用证的定义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2007年修订本)》,即国际商会第600号出版物 (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2007 Revision, ICC Publication ,简称UCP600))对信用证所作的定义是:“信用证意指一项约定,无论其如何命名或描述,该约定不可撤销并因此构成开证行对于相符提示予以兑付的确定承诺。”简言之,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这里所说的一定条件,是受益人提交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 信用证的特点 信用证的特点表现为三方面: 开证行负第一性付款责任。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开证行以自己的信用做出付款保证,负第一性付款责任。只要出口商递交的单据满足“单证相符、单单相符”,开证行必须付款,其付款不以进口商的付款为前提条件。 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信用证的开立虽以买卖合同为基础,但一经开立就成为独立的法律文件,不受合同的约束。银行审单只审核单据与信用证一致,不过问合同。如果开证申请人对合格单据付款后,发现货物与单据不一致,只能根据买卖合同和收到的相关单据与受益人和有关责任方交涉,与银行无关。 信用证是纯单据业务。UCP600规定:“银行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单据所涉及的货物、服务或其它行为。”2 信用证支付方式下进口商的风险信用证交易的特点使它经常成为被分子利用、从事活动的主要工具。 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银行的付款责任同买卖双方合同项下的履约责任相分离,银行无法对基础交易过程进行有效的监控。银行履行付款责任的前提是出口商提交的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的规定“表面”相符,正如UCP600规定:“银行对任何单据的形式、充分性、准确性、内容真实性、虚假性或法律效力,或对单据中规定或添加的一般或特殊条件,概不负责;银行对任何单据所代表的货物、服务或其他履约行为的描述、数量、重量、品质、状况、包装、交付、价值或其存在与否,或对发货人、承运人、货运代理人、收货人、货物的保险人或其他任何人的诚信与否,作为或不作为、清偿能力、履约或资信状况,也概不负责。”当开证申请人付款赎单后提货时才发现无货可提,或货物与合同不符,而此时出口商早已安全收汇。进口商已不能要求开证行退回货款或要求开证行向出口方追索,只能依照货物买卖合同的规定向出口商追索货款,而行者早已销声匿迹,索赔很难成功。进口商可能遭到的欺诈有以下几种: 伪造单据。欺诈者利用信用证凭单付款独立于合同的性质,通过伪造信用证项下所要求的全套单据,取货款。其典型特征是无基础交易存在、“假买假卖”、“假单无货”,旨在套取银行融资或不知情的第三方的定金或预付款。信用证通常要求受益人提交商业发票、保险单和提单等运输单据。其中商业发票由出口商制作,容易伪造;保险单据虽然由保险公司签发,但是保险公司在签发时完全依赖于投保方的诚实告知,不可能实地了解。因此,如果卖方不作诚实说明,保险单中的内容也不真实;承运人一般根据包装物上的说明和外表来签发运输单据,托运人的不诚实陈述会导致运输单据内容的不真实,例如出口商收到信用证后,将残次品或废物载入假造的提单中,却使提单表面上符合信用证的要求,所以开证行必须付款,其结果导致进口方遭受损失。⒉2 凭保函换取清洁提单。UCP600规定银行只能接受清洁运输单据,清洁运输单据是指未载有明确宣称货物或包装有缺陷的条款或批注的运输单据。如果货物存在瑕疵,应该在提单上做出不清洁批注,但有的出口商向承运人出具保函,保证补偿承运人签发清洁提单可能造成的损失,要求其不做出上述不良批注,以便顺利收汇。从法律角度讲,这是出口商与承运人串通共谋对收货人的欺诈行为。 倒签提单、顺签提单和预借提单 倒签提单、顺签提单和预借提单的概念①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都是承运人或代理人应托运人的要求,以早于货物实际装船的日期作为提单签发日期的提单。倒签提单是在货物装船完毕后签发,预借提单是在货物还未装船或未装船完毕的情况下签发。②顺签提单是指在货物装船完毕后,承运人或代理人应托运人的要求,以晚于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作为提单签发日期的提单。这些提单的签发方式都属于违法行为。 托运人换取倒签、顺签和预借提单的目的。托运人要求承运人这样做,是为了使提单上记载的签发日期符合信用证关于装运期的规定,以便能结汇。承运人通过伪造装运日期以掩盖出口商违反信用证装运条件的行为。 倒签提单、顺签提单和预借提单对进口商造成的危害。在订立合同时销路较好的货物,由于到货期晚了,在货物运抵后价格下跌,造成进口商无利可图甚至有可能亏本;对于应节货物,如果不能在进口商预计供货的节前运抵,进口商的损失会很大,除了金钱上的损失外,进口商还要花大量的时间和人力来处理倒签提单所造成的货物补给不及时等情况。对于进口商来说,提单的签发日期是装船时间的证明,承运人应出口商的请求提供倒签提单,进口商如果找不出证据证明此提单属于倒签,就会失去向出口商提出索赔或取消合同的权利。可见,倒签提单是对进口商的一种侵权行为。 倒填交单日期。受益人应在信用证规定的期限内提示单据,若受益人未能在此期限内提示单据,则开证行有权拒绝支付信用证项下的货款。因此,受益人可能要求出口地银行倒填付款、承兑或议付的日期。这是利用了《UCP600》上所说的:“银行应有一个合理的工作时间,即从收到单据的翌日起算五个工作日来审核单据”。例如,某信用证规定“6月30日到期”,但是受益人将单据送达银行议付的日期是7月4日,该信用证已经逾期交单四天了。银行应在其面函上批注:“LATE PRESENTATION”或者“L/C EXPIRED”,(迟交单,或信用证已逾期),但是这样做就造成了“单证不符”,会对出口商安全收汇造成障碍。因而,少数受益人就要求议付行倒填日期,即在银行的面函上将受益人的“交单日期”仍写成6月30日,而银行的“寄单日期”写成7月4日,从而使单证的表面相符。这种作弊行为难免会使进口商受到损失。 短装或冒装货物。UCP600规定:“载有诸如‘托运人装载和计数’或‘内容据托运人报称’条款的运输单据可以接受。”一些不法之徒便利用承运人不清点集装箱内货物之机,以次货、假货、短装货行。其特点是有基础交易存在,“真买真卖”,但“真单劣货”、卖方存在欺诈行为。而银行只管单据,不管与单据有关的货物出现了问题,买方的利益会受到损失。在这种欺诈行为中,卖方往往以低于市场价格出售货物为诱饵,取买方上当。3 进口商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的风险防范我国的进口企业在使用信用证支付方式时,应采取的防范措施主要有: 慎重选择交易对象,做好资信调查。可以通过贸促会驻外机构、中国银行驻外办事处或外国合作银行、协作律师事务所和协作调查机构、出口商所在国的资信评估机构、商业行业协会等组织机构,对外商在当地注册情况、实际办公情况、通讯情况及银行信用情况进行全方位的调查,并建立完备的供方档案,以供今后查询。对开证行应有所选择,以防止国际威望不高、国际结算水平较低的银行碰到问题缺乏处理能力。 严格审单。进口商除应审核单证、单单是否相符外,更应侧重单货是否相符、单据所填日期与货物到达时间是否合理,如果发现提单有倒签的可能,可以查询航海日记,把握证据后向出口商和承运人索赔。⒊3 针对不同的客户,申请开立不同条款的信用证。签订大宗商品进口合同时,在信用证中应对提单、保险单、商业发票、商检证书等提出明确而具体的要求。例如,要求出口商提供由权威的商检机构出具的商检证书,以保证货物的质量。对于不太了解的出口商,合同金额不宜过大,尽量采用远期支付方式,即使欺诈情形暴露,只要出口商尚未获得偿付,进口商便有足够的时间取证以申请法院的止付令,同时也令欺诈者心虚、知难而退。 选择适当的贸易术语,力争己方对船公司的选择权。在选择价格条件时尽量以F组贸易术语成交,由己方租船订舱。这样,进口商可以选择自己熟悉的且信誉良好的船公司送货,防止出口方和船方相互勾结,也可以派人到装货港检查货物是否符合合同的要求,杜绝卖方的货物欺诈。在非己方办理运输的情况下,如对运输船只存有疑问,应委托船公司、银行或国际组织协助调查船只情况。 制定严格的企业内部操作制度,提高企业人员的业务素质。企业应向业务人员提供各种培训机会,积极了解银行新出台的政策和法规,并提倡以电子提单进行交易。业务人员自身也要不断学习和了解各方面的信息。
大规模推广国内信用证的可行性分析我们认为国内信用证在技术含量、灵活性、风险控制、对交易各方综合效能等方面优于银行承兑汇票,其在我国大规模推广的条件也日臻成熟,发展前景光明,未来有望在国内贸易结算中取得与银行承兑汇票并驾齐驱的市场地位。随着我国加入WTO过渡期的临近、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国内金融生态环境日益改善,一些符合国际惯例的结算工具将逐步被国内企业接受。 1.有利于信用证成长的市场和信用环境正在形成 一是卖方市场正向买方市场渐变,在博弈中更多的交易将采用这一工具;二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交易双方逐渐认识到既能控制交易风险、又能平衡双方权利义务的国内信用证独特功能;三是银行在发展低风险、低资本消耗的中间业务过程中将更加关注信用证。 2.科技进步将推动国内信用证的创新自招商银行将国内信用证与网上银行相结合后,现有多家银行声称可通过网上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国内贸易与国际贸易的互动及网络技术的应用必将掀起国内信用证产品创新的热潮。 3.先行银行的市场推广活动将减少其他银行和企业参与成本 有关银行经过近四年的努力已培育了一个初具规模的市场,在社会上普及了国内信用证知识。 4.立法的加强将逐步解决发展国内信用证的法律环境瓶颈加入WTO后,信用证的国内规则将与国际规则并轨,弥补了国内立法的不足;即将出台《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有望成为国内最高层次的信用证立法,为交易各方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护;《物权法》、《商法》等一批基本法律正在起草过程之中,也将为国内信用证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货权控制环境。 5.基本具备适宜的成长土壤 此外,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诚信水平参差不齐,在不考虑贸易壁垒的情况下,国内贸易与国际贸易联系日益紧密,两者发展的环境具有很多相似之处,国内信用证在国内的推广具有与国际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不断成长类似的适宜的贸易条件。推动国内信用证发展的政策建议 不可否认,在市场经济发育阶段的卖方市场条件下,银行承兑汇票是交易各方博弈均衡的必然结果,对提高交易效率、促进商业发展做出不可磨灭的贡献。然而,在我国市场经济逐步成熟并向买方市场过渡的条件下,交易各方在新一轮博弈中,将充分认识到国内信用证的灵活性、高效能、对商业信用的培育有助增进各方福利。综上分析,我们认为国内信用证的春天即将来临。为此,我国应站在培育国内贸易信用的高度,除了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步伐,应加大国内信用证制度建设的力度,为交易各方采用国内信用证特别是为银行创新提供激励。 1.加强国内立法及司法保护国内信用证权利义务关系仅靠WTO规则和以UCP500为主的国际惯例进行调整远远不够,其健康发展有赖于制度创新和完善法制。 (1)加快立法步伐。按照WTO的要求,将WTO规则和相关国际惯例转化为国内立法,建立完善的国内信用证法律体系。要吸收国际信用证的优点和最新发展,结合国内贸易特点,充实、完善《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过去,监管部门制订有关部门规章时往往没有考虑到国内信用证这种结算工具和授信形式的存在,今后在修订或制订相关规章时,应明确将国内信用证纳入调整范围。 (2)提升国内立法的层次。信用证与票据有重大区别,其介入贸易的程度比票据要深入,应与票据分别立法,可借鉴《美国统一商法典》(UCC)分章管辖信用证、票据等金融产品的经验,将国内信用证作为《商法》调整的范围,同时在《物权法》中明确信用证项下的货权凭证及其可抵押性。 (3)加大信用证欺诈和行为的惩处。要尽快出台有关司法解释,为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提供依据,为当事人有关国内信用证行为提供法律边界。 (4)为国内信用证的发展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在政策层面,监管部门应从培育商业信用的高度,出台措施,积极推广国内信用证;在价格方面,应较大幅度提高银行承兑收费标准,缩小与信用证开证收费标准的差距,通过价格激励解决信用结算工具保证金比例要求过高、不利银行良好信贷文化培育等问题。 2.商业银行应善于抓住商机,加快创新步伐,为拓展国内信用证这一新型中间业务做好准备 (1)加强培训,先内后外,培育市场。作为市场跟随者的银行可学习先行银行的经验,优化流程、简化手续,重视业务人员知识培训和法律培训。先在本银行系统内开展此项业务(这有利于对买卖双方的信用控制,有效防范信用证)。已有一定业务规模的银行,可尝试国内信用证的审单与国际信用证的审单合并在一个操作中心进行,实行业务联动和专业化批量操作。国内市场成熟并形成规模市场后,再探索联行合作的方式,开办跨行的国内信用证业务。 (2)准确定位目标客户,加大营销宣传和市场推广的力度。三资企业、跨国公司和外贸、工贸企业对国际信用证较为熟悉,比较容易接受国内信用证,银行可重点在这些企业的国内贸易结算推广。对同在本银行系统开户的陌生交易伙伴之间的交易,或买方的谈判能力强于卖方的交易,银行应积极推荐交易双方使用国内信用证控制交易风险。 (3)将国内信用证有机嵌入企业的供应链。以大型企业为核心,重点开发其下游企业即供应商、经销商或产品消费厂商,改变其传统思维方式,实行替代战略,逐步用国内信用证替代银行承兑汇票。 (4)加强本外币、境内外、离在岸信用证业务的联动。我国对外开放的程度在不断深入,国内贸易与国际贸易的联系也越来越紧密,客观上存在巨大的转手贸易市场,这给国内背对背信用证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天地。中间商在出口业务中,可先与进口商签订第一份合同,要求对手开出原信用证(Original L/C),再与制造商或供应商签订第二份合同,开出本地信用证(Local L/C)或国内信用证。在进口业务中,要求进口商开出原信用证,再向出口商发出国际信用证。同理,在关联离、在岸企业之间,母子信用证均可在一家银行不同分支机构操作。中间商可利用信息不对称,赚取丰厚的利润或佣金;银行只承担一份信用证的风险,达到了既有效降低组合业务风险、又收获两份信用证费用的目的。 (5)培育基于企业信用等级的信贷文化。银行是通过经营和管理风险获利的行业,但由于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普遍低下,社会诚信水平有待极大提高,一味回避风险或过分依靠担保成为不少银行信贷文化的教条,在某种意义上银行由开放的“长板凳”沦落为壁垒森严的“当铺”。而信用证是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结合得比较完美的结算工具,在信用等级比较高的企业推行国内信用证结算,不仅有助于培育企业信用观念,而且有利于银行风险文化的完善,使商业银行从变异状态回归本质——通过配置风险资源获利的信用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