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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旅游三千字毕业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4 22:05:09

关于旅游三千字毕业论文

旅游管理专业毕业论文 摘要:旅游治理毕业论文: 内容摘要:随着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旅游消费心态的日益成熟我国旅游业已经出现了由较低层次的观光旅游向更为高级的消费模式体验旅游逐步过渡的趋势。本文通过对体验旅游和我国导游现状的分析提出了适应体验旅游发展的导游发展方向。 关键词:体验旅游 导游 新型要求 随着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旅游消费心态的日益成熟在经历了多年“黄金周”的培育之后我国旅游业已经出现了由较低层次的“观光旅游”向更为高级的消费模式—以情景化、体验化为特征融高品味吃、住、行、游、购、娱活动为一体的“体验旅游”逐步过渡的趋势。美国两位闻名学者约瑟夫?派恩和詹姆斯?吉尔姆在《体验经济》中认为以后世界经济已经步入“体验经济”时代。所谓“体验”是以服务为舞台以商品为道具围绕消费者创造出值得消费者回忆的活动。“体验旅游”是在体验经济规模不断膨胀的大背景下产生的一种崭新旅游产品其最大的特征是注意旅游者的体验效能本质是“以人为本”终极目标是快乐感、亲切感、自我价值。因此“体验旅游”特殊强调游客自身的积极参与和自身体验使游客真正感受到旅游中的乐趣。 旅游从本质上讲就是人们离开常住地到异地去寻求某种体验的一种活动。“体验旅游”将“体验”的概念单独提炼出来意在突出“体验”的强烈性。从旅游业的发展表明近年来随着人们旅游观念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认为现代旅游更多的是一种旅游心情的分享一种生活方式的体验一种自我价值的实现。体验旅游已成为现代旅游最具开发潜力的部分它强调游客对旅游地文化的、生活的、历史的体验强调参与性与融入性。体验旅游将是体验经济时代旅游消费的必然需求。 体验旅游与观光旅游是在体验经济和服务经济两种不同的经济形态下的产物二者在产品形态、消费心理、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之间的关系等诸多方面都有着不同。体验旅游用个性化旅游产品代替原来的标准化旅游产品。面对同样的景区景点或娱乐设施不同的游客亦可能有完全不同的体验;即使为了同样的一种体验(犹如样的道教旅游的体验)不同的游客也会选择不同的实现方式、地点等。因此体验旅游时代旅游者将不再满意被动接受设计好的、标准化的旅游产品而是希望能亲自参与设计自己的旅游线路和旅游经销商共同完成其所需旅游产品的生产。个性化特征由此凸现。 从游客追求的价值目标看体验旅游不仅重视旅游结果更重视旅游过程。观光旅游阶段游客的旅游观念尚处于较低水平基本是“白天看庙晚上睡觉走到景点拍拍照”旅游体验不深重游率不高。体验旅游时期的旅游者不仅关注得到什么样的旅游产品而是更加重视在哪里、如何得到这一产品。 在体验旅游中旅游消费心理转向更高级的情感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马斯洛需要层次中提出“自我价值的实现”是人类的最高需要。注重以人为本的体验旅游将使人们的旅游消费心理从消极的逃避转向积极的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 体验旅游更加强调与旅游者的沟通并以此触动其内在情感加强旅游体验。体验旅游的第二个终极目标是使游客产生亲切感而亲切感产生的首要条件就是与旅游者的沟通。只有导游与游客之间有了良好的互相沟通才能使游客全身心的放松充分融入到景物中情景交融从而加强旅游体验。 导游行业现在是一个颇有争议的行业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现在导游的社会声誉不佳普遍印象是“素质不高”工作雷同。根据国家旅游局人教司对全国导游队伍人力资源状况的调查截止2002年8月底全国已有人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但导游队伍内部结构不合理。从等级结构来看低等级(资格和初级)导游人员占导游队伍的绝大多数为;中、高、特级导游员人数尚不到4%。从学历结构来看我国导游人员的学历普遍偏低其中高中、中职、中专学历者占大专学历者占本科以上学历者占。外语类导游人员的学历比中文导游员稍高但大专及以下学历仍占52%。此种现状直接导致的后果是“导游就是导购”以及宰客、甩团、强行索要小费等不文明行为屡见不鲜。而千篇一律的导游辞、线路安排、游玩项目等等使得游客在旅游过后对导游工作的认同更无从谈起。 尽管如此不论导游自身或旅行社对体验旅游时代导游环节都未引起充分重视。导游作为连接旅游主体和旅游客体的中介因素是旅游目的地、旅行社、旅游者三者之间的桥梁和纽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体验旅游时代的到来导游的作用会越来越重要对高素质的新型导游的需求也会越来越大。 体验旅游对导游的详细要求 大学生论文写作指导论文的选题方法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格式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注意... 毕业论文格式 毕业论文注意事项(一)提升文化素养 从景区景点的层面看体验旅游是观光游更深层次的挖掘和更广层面的拓展;从游客的层面看日益成熟的游客消费心态以及日益提高的游客文化品味是“体验旅游”迅速发展的主要原因。在体验旅游阶段导游应该让游客体会到美在其中乐在其中轻松在其中感悟在其中。由此导游就必须针对景区景点所需要、所能够传递给游客的体验自己先停止的深入思索并揣摩不同游客的审美特点、心理习惯、消费观念乃至身体状况来“量身定做”旅游产品(包括景点选择、导游辞的选择、线路的选择、景点停留工夫的选择景区内互动项目参与程度的选择甚至导游自己组织开展的小活动的选择等等)。 “体验旅游”呼唤高素质的导游也只有高素质导游能够让游客深刻理解旅游景区的文化内涵使“体验”更深。 (二)自身素质专业化 传统观光旅游阶段旅游者还未挣脱“眼睛旅游”的方式;体验旅游阶段随着旅游者对个性化旅游产品的购买对高品质旅游体验的需求他们希望通过导游的穿针引线来深刻了解、感受旅游区的人文环境和历史脉络从而加深对景点的印象提高旅游体验层次。有学者提出“一流的导游应该是博士水平”。但是目前我国大多数的导游只能千篇一律的复述相同的导游词真正能深入了解旅游目的地风俗习惯、文化渊源的高素质导游极少。这些现象的出现直接导致了游客感慨不深更别说获得某种终身难忘的体验。其实不论从景区景点的角度还是从游客的角度都希望导游能够在深入了解、发掘景区特色的基础上将景区景点的优势贯穿旅游过程的始终并不断发挥到极致。因此培育专业化导游的时机已经成熟如专业的红色旅游导游专业的宗教旅游导游。知识的专业化会使导游对某一类旅游资源、某些旅游景点有更深层次的理解甚至有创新的见解这样就克服了传统导游什么景点都讲但都讲解不深不能给游客留下深刻旅游体验的缺点。因此可以设想在不久的将来熟知中国革命史的红色导游将大量出现在井冈山、延安;熟读道教、佛教经典的宗教导游将带领游客领略武当山、普陀山的道义、佛文化;而九寨沟、张家界是山水导游大显身手的地方。同时景区自身也应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定点导游并把此纳入旅游景区规划中这样便可以在最快的工夫以最高水平的讲解来向旅行社、旅游者宣传本景区并以此扩大景区的知名度。 (三)重视差异化服务 这主要是从游客的社会角色来考虑。前面已经提到体验旅游时代游客要求个性化那么具有不同的社会角色的游客参与其中时即使针对同一旅游项目也应有不同的服务侧重点。比如同样的山水旅游对于一群老年朋友来说在游玩过程中就应该多留些工夫给他们悄悄的品味、欣赏;而对于一群青少年而言导游则应充分调动他们的感观和四肢与大自然“亲密接触”这样才让他们真正体会到放松的感觉。同样即使是同一个人重游同一个景点导游也要因其扮演的具体的社会角色而采用不同的讲解。 (四)具备强健的体魄 体验旅游阶段从“走马观花”到“下马看花”个性化旅游产品要求导游更多的亲身参与身体力行的引导游客融入景物中并和他们一起体验。导游只有在和游客一起经历的过程中才能激发游客的兴致并在思想上达到共鸣使两者之间产生信任感产生如同朋友之间的情谊最终实现体验旅游的第二个目的——亲切感。

旅游,从个人活动、群体行为发展到当今的现代旅游业,已经成为涉及旅游资源、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活动等的社会生活方式。旅游包括行住吃游购娱六大要素,又有消闲性、考察性、游学性、商贸性等多种类型,与政治、经济、文化、科学均有关系。单就审美而言,它是对自然美、艺术美、社会美的综合性审美实践活动。故从人文角度看,旅游具有多元性文化意义。本文将情、理与知识相结合,从旅游与人的爱美天性、人类文明、人才成长、精神需求、身心健康等方面论述旅游的文化意义。一、旅游与爱美天性人是离不开大自然的。人之依存大自然而生存、发展,除了向自然索取不可须臾离开的动植物与空气、阳光、水等物质资料外,还常从自然美中获得审美享受的精神食粮。马克思对此作过精辟的论述。他说:“人比动物愈具有普遍性,他靠来过活的无机自然界的范围也就愈普遍。在认识领域里,例如植物、动物、矿石、空气、光线之类组成人的意识的一部分,时而作为自然科学的对象,时而作为艺术的对象,它们就组成人的精神方面的无机自然界,即精神食粮。”大自然作为物质资料,只给人生命生存的条件,而作为精神食粮,则给人生命的美的升华,让人获得“极视听之娱”,以愉悦身心的美的享受,获得摇荡性情、产生艺术灵感的心灵激动。它有如音乐的旋律美、绘画的形象美、诗歌的意境美,绘人以意味无穷的美感。这是人不同于动物,也不同于原始人的高级精神享受。所以,到大自然中去旅游审美,是人类认识美与享受美的一种高尚的活动。大自然和社会历史,是人类生存与活动的两大环境。社会环境中,有真善美,也有假恶丑,社会工作有欢乐,也常有忧愁与烦恼。而自然环境(除了应避免的灾害)作为审美对象,却以它纯真朴实而丰姿多彩的美给人无限的快乐,使人获得生命的和谐。对此,恩格斯深有感触他说过:“大自然是宏伟壮观的,为了从历史的运动中脱身休息一下,我总是满心爱慕地奔向大自然。”(《致乔治·威廉·兰普卢》,见《马恩全集》39卷63页)这说明,到大自然中去接受美的熏陶,是人类生活张弛相济、劳逸结合的需要,是使人脑得到精神保健、生命获得和谐运动的重要方式。欣赏自然美,还能得到美的巨大感染力。它能陶冶性情,净化心灵,使人忘忧去烦,消除杂念,到达纯净自由的精神境界。恩格斯在这方面有过真切的体验与启人深思的精壁见解:“你抓住船头桅杆的缆索,望一望那被龙骨冲开的波浪,它们溅起白色的泡沫,远远地飞过你的头上。你再望一望远方的碧绿的海面,波涛汹涌翻腾,永不停息。阳光从无数闪烁的镜子中反射到你的限里,碧绿的海水同蔚蓝的镜子般的天空和金色的太阳熔化成美妙的色彩,——于是你的一切忧思,一切关于人世间的敌人及其阴谋狡计的回忆,就会烟消云散,你就会溶化在自由的无限的精神的骄傲意识中。”(《风景》,见(马克思思格斯论艺术》第四册393页)的确,大自然天造地设的超乎鬼斧神工般的美的形象、美的神魄、美的风格,能使人为之心胸开阔,品性崇高,心灵纯洁,养成美的情操。范仲淹写的见“春和景明”而“心旷神怡,宠辱皆忘”,刘禹锡写的“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都是表现美景感人性情的明证。所以,到大自然中去旅游赏美,是美化心灵与激发艺术灵感的一大乐事。爱美是人的天性,对自然美的热爱尤其如此。鲁迅说:“曙日出悔,瑶草作花,若非白痴,莫不领会感动。”这反映了对自然美人皆爱之的客观事实。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人的这种爱美天性,也作过生动的描述:“在大自然的怀抱中,资产阶级的锁链脱去了,玛丽花可以自由地表露自己固有的天性,因此她流露出如此蓬勃的生趣、如此丰富的感受以及对大自然的如此合乎人性的欣喜若狂……”(《神圣家族》,见《马恩全集》2卷217页)为什么自然美有如此强大的魅力激发人的爱美天性呢?因为自然之为美,除了自然物的客观性,也有审美者的主观感受在起作用,它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可见,人的爱美的天性与自然美的和谐合拍,这就是自然美产生怡情作用的本质所在。所谓爱美天性,是人类长期审美实践形成的本性。马克思关于“劳动创造了美”的著名论断,也包含了劳动创造了审美能力这层意思在内。他说:人的五官能感受美,如耳朵能欣赏音乐,眼睛能感受形式美,是长期得到环境美熏陶的结果。人的爱美天性,就是在代代相传中逐渐形成发展的。所以,我们应该更多地走向自然,以激活接受遗传而来的爱美天性,在获取自然美无私赐与的精神食粮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人类的审美能力,让生命的价值得以升华。愿人们迈开双脚奔向大自然,拥抱自然美,提高欣赏美的文化素质,重塑人的文化形象,并由此促进创造美的伟大事业。二、旅游与人类文明什么是旅游?著名经济学家于光远认为:“旅游是现代社会中居民的一种短期的特殊的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的特点是:异地性、业余性和享受性。”(转引自乔修业主编的《旅游美学》)这种“享受性”,主要是旅游观光中的审美享受。随着文明程度的提高,人们有了业余时间与消费支出去满足这种精神享受,故旅游活动日兴,旅游人数剧增。旅游正是从外出经济消费中获得精神愉快的一种现代生活方式。旅游的作用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文明程度较高的审美享受。美学家叶朗认为:“旅游,从本质上说,就是一种审美活动。离开了审美,还谈什么旅游?旅游涉及审美的一切领域,又涉及审美的一切形态。旅游活动就是审美活动”。(《旅游离不开美学》)的确如此,旅游涉及自然美、艺术美、生活美的丰富内容。它以旅游风景为中心,广涉奇丽的山光水色、花木虫鱼、日月云雾等自然风光,亭台楼阁、寺院宝塔,现代建筑等人文景观,雕刻绘画、诗词楹联等文学艺术,民情风俗、集市、建设等社会风貌……从多方面获得美感。旅游还在吃、住、行、购、娱诸方面获得生活乐趣,实在是综合性的审美享受。旅游与人类文明是相互促进连带发展的。旅游业的勃兴是近百多年现代文明发展的结果。随经济的迅猛发展,旅游业不断繁荣。相反过来,旅游业的发展又极大地推动着经济腾飞。因为旅游业的三大要素——旅游资源的开发建设、旅游设施的现代化、旅游管理的科学化与高效能,必然带动多种经济部门与文化行业的协同发展,产生综合效应。要使旅游的六大要素吃.住、行、游、购、娱配套发展,形成旅游大文化的三个层面——物质层面、制度层面、精神文化层面的立体结构,必然牵动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诸多方面,产生整体效应。由此,我国提出了“旅游促进社会的发展与繁荣”的方针,好些旅游城市提出了以旅游业为龙头带动全行业大发展的口号。可见,旅游是随现代文明而发展,又推动着现代文明建设的社会活动。现代旅游对提高整个民族的现代意识有积极的意义。它在拓宽视野、解放思想、涵养文化等方面有深层次的意义,无论在提高民族素质与个人生存价值方面都是如此。旅游有利于改革开放,为促进经贸发展用旅游搭台唱经贸戏,为促进内地落后地区到沿海发达地区开扩眼界,为利用旅游资源以脱贫致富,为提倡适度消费以加快资金周转,政府提倡旅游,人们办旅游业与参与旅游的意识增强,旅游不再被视为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了。商品经济的观念与文化消费观念,被旅游之风吹到落后地区人们的心中。在其它方面难以冲破的禁锢意识,通过旅游的渠道冲破了。出国旅游热带来的观念更新与文化精神觉醒的潜在功能是难以估量的。大量外国游客的来华,大批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的回大陆旅游,带来了海外经济文化中的新鲜营养。这种由旅游形成的国内大循环与国际大循环,在拓展经济新观念与吸收现代文化意识中产生的弹性功能,对深化改革开放无疑有催化作用。旅游是宏扬民族文化建设富有民族特色的精神文明的有效途径。旅游景观中积淀着丰富的民族文化。各种古建筑的结构形式、建造工艺、图案雕饰等,都反映着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内涵。文物古迹直接展示出历史文化。作为旅游流动资源的民情风俗,有关景物的诗文与神话传说等旅游文学,承载着民族的性格、心理、精神、伦理道德。观赏这些旅游审美对象,自然会接受民族立化的熏陶,培养民族精神、爱国情感。这是建设现代精神文明的深厚土壤。香港作家华莎在《母女浪游中国》一书中写到:“我要踏着祖先的足迹,细味五千年文化的灿烂辉煌,我要凭身上‘传人’的胎记,拜认金色的矫龙,古老的东方。”这表明反映着历史文化、凝聚着先人精神性格与聪明才智的旅游景观,会给人以思想启迪、精神鼓舞与文化艺术的营养。

1、先确立一个论点。全文围绕这一论点展开论证。对“开卷有益”这种说法,既不能全盘否定,写驳论文;也不宜全盘肯定,写成立论文。因为这种说法既有它正确的一面。又有它不够全面的地方,所以对这个看法要采取“一分为二”的方法进行分析,肯定其有益的一面,否定其有害的一面,从中总结出正确的论点来。只有这样才能对这一说法作出合乎事实的评价,最终达到以理服人的目的。2、运用“一分为二”的方法进行分析,要防止出这样一个毛病:自相矛盾。一会儿说开卷有益,一会儿说开卷有害,令人不知所云。为了避免这种现象,文章中还要将二者的联系点明,才算把道理真正说透。3、从论证方法看,如果所读的书是坏书,则开卷未必有益,这里可以采取例证法,并辅之以引证法和喻证法,用前几年社会上黄书泛滥成灾毒害青少年作为事实论据,用名人名言作为理论论据,充分论证黄书的害处和读好书的益处。在此基础上,再把这两者辩正地统一起来。说明我们中学生既要多读书,又要慎重地加以选择、读好书。这样从正反两方面进行论证,就将问题说得比较全面而深刻,文章也就具有了不可辩驳的逻辑力量。导思:这是一篇给材料作文。该题虽然规定了作文题目,但仍给学生思维留下了很大的空间,从文体来看,写议论文是最好的选择。学生可以从是非观、处世态度、治学精神等方面谈自己的看法,阐述自己的见解和主张。要写好议论文,必须做好以下三点:1、确定论点。根据命题提供的材料,可从不同角度提炼出诸多观点,但短短600字的文章不可能面面俱到。因此,一定要选准一个论点充分论证。2、选好论据。论据能起到充分证明论点的作用,论据选择要遵循两个原则:①真实确凿,不能有虚假成分;②具有典型性,有说服力,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3、组织好论证结构。最常用的结构一般为“提出问题(引论)——分析问题(本论)——解决问题(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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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是我们首次采取自助的形式出游,因此不像从前跟团那样省时省力,凡事都需要亲力亲为,好在有网络,给我们提供了许多快捷的帮助。首先我们通过网络查询了旅游当地的许多相关资料,如天气情况、景点分布,食宿介绍等等,然后再参考一些去过该地的游客所写的游记及相关书籍,再搜集几个旅行社的出行线路安排,对要去的地方在心中有个大致了解后,再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好相应的出行工具,制定了具体的出行路线。并根据当地天气准备了所需要的衣物,带上充足的食品、水、现金和银行卡以及一此常用的如感冒、肠胃、跌打酒之类的药品。OK,一切准备就绪,炎炎夏日,开始我们期待的旅程。石林之旅我们这次的第一站是石林,从柳州到昆明我们先选定了两趟车,即上海----昆明,桂林北----昆明。前者从乘坐环境来说比较好,但相对较贵。从时间上考虑,我们选择了后者。由于当时正值学生放假,我们只买到了坐位票。上车时经过一番搏斗与混乱后方能安然就坐。而最痛苦的是上车好长一段时间以后,准备吃饭时才知道,因为人员太多,列车无法正常供应开水,这就使我们所准备的方便面成了摆设。(在此提醒各位,去的时候最好要买卧辅票,因为能休息一个晚上,精神状态会好许多。而且卧辅的服务条件相对好一些,另外,如果你不打算吃列车上难以下咽的盒饭的话,最好准备多元化一点的食品。)。忍受着饥肠辘辘,日晒雨淋的折磨,在穿越了无数个深远幽长的隧道,16小后,在隆隆声不绝于耳中我们终于到达了石林火车站。清晨5点的石林火车站静谧一片,我们的到来让它暂时的热闹起来。乘坐站外搭客的面包车我们来到了石林景区附近的青年旅行社的宾馆,稍事休息、填饱肚子、寄存好行李。等到7:30景区开门后我们便开始了今天的旅程。石林的天气要比柳州凉了许多,带来的厚衣服正好派上用场。在这里,我们结识了两个也是自助游的女孩子。特别有一个是从俄罗斯来的女孩子,在一句中文不懂的情况下居然独自游了中国的许多地方。真是不得不佩服外国人的独立性。石林号称天下第一奇观,俗称“李子箐”,整个景区包括大石林、小石林、外石林、步哨山、李子园箐等。游览此地也有一种套票(面值100元),可以游包括石林在内的三个景点,而且还包括一年的会员费(即你或者你的朋友在一年内持此票来游览石林就再不需要再购买门票了)。如果单游石林的话门票是80元,人多的话在石林湖畔的街上请个导游也是不错的选择,大约60元左右,保证让你在充分游览石林的同时少走不少冤枉路。石林以喀斯特地形为主,形成于古生代时期。但这对于我们生长于南方的人来说算不上是很奇特的地貌,只是这里相对集中一些。步行其间,四周怪石嶙峋,群峰壁立,造型千姿百态。峰回路转间,步步有景,或如利剑,或如母子同游,或如唐僧入定,令人浮想联翩,不禁惊叹于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从高处望去,只见一只只巨大的灰色石峰、石柱拨地而起,直刺云宵,如一片莽莽森林,蔚为壮观。石林间不时有身着民族服装的导游在为游客讲解,为石林增添了不少民族风情。远处,似有若隐若无的歌声传来,让人不禁想起传说中美丽的阿诗玛和情深一片的阿黑哥之间凄婉动人的爱情故事。我们从望峰亭到双鸟渡食,穿大石林到小石林,反反复复,兜兜转转的花了将近四个小时才出了景区大门。从石林到昆明白天有三趟火车经过停靠,最后一班是13点钟到。我们吃过午餐时间也就正好合适。因为听说这个期间昆明到大理的票非常紧缺。所以我们通过联网售票,直接在石林火车站就把车票买好了。后来我们才知道,我们的决定是正确的,这是最后的6张票了,而且还是昆明站因为旅客太多,加了一节厢的结果。

1、先确立一个论点。全文围绕这一论点展开论证。对“开卷有益”这种说法,既不能全盘否定,写驳论文;也不宜全盘肯定,写成立论文。因为这种说法既有它正确的一面。又有它不够全面的地方,所以对这个看法要采取“一分为二”的方法进行分析,肯定其有益的一面,否定其有害的一面,从中总结出正确的论点来。只有这样才能对这一说法作出合乎事实的评价,最终达到以理服人的目的。2、运用“一分为二”的方法进行分析,要防止出这样一个毛病:自相矛盾。一会儿说开卷有益,一会儿说开卷有害,令人不知所云。为了避免这种现象,文章中还要将二者的联系点明,才算把道理真正说透。3、从论证方法看,如果所读的书是坏书,则开卷未必有益,这里可以采取例证法,并辅之以引证法和喻证法,用前几年社会上黄书泛滥成灾毒害青少年作为事实论据,用名人名言作为理论论据,充分论证黄书的害处和读好书的益处。在此基础上,再把这两者辩正地统一起来。说明我们中学生既要多读书,又要慎重地加以选择、读好书。这样从正反两方面进行论证,就将问题说得比较全面而深刻,文章也就具有了不可辩驳的逻辑力量。导思:这是一篇给材料作文。该题虽然规定了作文题目,但仍给学生思维留下了很大的空间,从文体来看,写议论文是最好的选择。学生可以从是非观、处世态度、治学精神等方面谈自己的看法,阐述自己的见解和主张。要写好议论文,必须做好以下三点:1、确定论点。根据命题提供的材料,可从不同角度提炼出诸多观点,但短短600字的文章不可能面面俱到。因此,一定要选准一个论点充分论证。2、选好论据。论据能起到充分证明论点的作用,论据选择要遵循两个原则:①真实确凿,不能有虚假成分;②具有典型性,有说服力,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3、组织好论证结构。最常用的结构一般为“提出问题(引论)——分析问题(本论)——解决问题(结论)”。

旅游业的脆弱性三千字论文

进入80年代以来,我国旅游业蓬勃发展,旅游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新的增长点,越来越多的旅游城市提出将旅游业发展成为支柱产业。下面是我整理的旅游学术论文,希望你能从中得到感悟! 旅游学术论文篇一 国际旅游岛需要生态科普旅游 1生态科普旅游是注重生态保护的科普旅游 生态旅游注重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的多样性、维持资源利用的可持续性,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生态科普旅游是把生态旅游与科普旅游结合起来的旅游形式,让公众在旅游过程中,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的多样性、维持资源利用的可持续性,接受关于自然资源与生物多样性相关的科学知识,以及维护生态环境的科学方法,实现生态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2海南生态科普旅游发展现状 海南作为我国的生态旅游省,国际旅游岛建设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两周年来,海南旅游市场的突飞猛进:2011年海南全年接待游客量突破3000万人次,同比增长可达15%;旅游收入将突破300亿元,同比增长将达20%!这是一个里程碑式的年份。海南建省初期游客年接待量不足100万人次,2000年突破1000万人次, 2008年突破2000万人次,2011年突破3000万人次!事实证明,旅游业已经成为海南最具特色、最具潜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产业,根本原因在于海南具有生态旅游优势。2011年10月,海南省生态学会2011年学术研讨会在海南大学召开。专家学者们均强调了海南在生态旅游、热带生态资源等方面的得天独厚的优势。 海南的自然环境遭受现代工业的污染较小,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和优良自然环境,具有不可取代的热带海岛旅游资源优势,全岛绿地面积占60%以上,森林覆盖率40%以上,四季郁郁葱葱。海南有全国面积最大、保护最完整的热带雨林区,蕴藏着丰富的生物资源,被誉为“生物物种基因库”。世界环保组织2003年公布的空气质量十佳城市中,三亚排名第二,海口排名第五,称得上是中国真正的生态省。海南怎样才能够保持自己的生态优势,发展科普生态旅游,是一条有效的发展途径。 根据国内外专家对生态科普旅游的界定,生态科普旅游应该具有三个特点。其一是保护性。生态科普旅游是根据传统旅游活动对旅游资源和环境的负面影响而提出的,生态科普旅游保护性的实质,要求旅游业和旅游者坚持生态科普旅游,用科学发展观约束自己的行为,保护旅游资源和旅游环境。其二是科学性。生态科普旅游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内涵,要求旅游管理部门加强对旅游设施、旅游项目、旅游路线、旅游服务,围绕生态科普旅游,进行科学设计和科学管理,使游客自觉地保护旅游生态资源和环境。其三是普及性。由于生态科普旅游是以了解旅游文化、地理历史、自然科学知识为旅游目的,生态科普旅游让旅游者能够自觉地保护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使普通游客成为生态旅游者与科普旅游者。 3海南生态旅游、科普旅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早在100多年前,恩格斯发出了警告:“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于大自然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我们要防止大自然的报复,务必重视生态平衡与环境保护。 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被破坏 最近二十年来,海南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带来了一些环境问题,如环境污染、破坏问题等,这导致了人与自然的不和谐。建国初,海南热带雨林面积有125万公顷,最少的时候,只有35万公顷,破坏得最严重的,是建省以来的二十来年。典型例子是金光集团在海南大面积造桉树林,严重破坏了保护区的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海南鹦哥岭省级自然保护区是东南亚最大的原始热带雨林,是中国热带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在保护区内大规模造林,严重破坏了保护区的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为进一步保护好该区的原始森林和生物资源,国家林业局保护司已经于2006年7月下文,要求海南省林业局调查处理此事。 游客流量大大高于景区的合理容量 科普生态旅游强调环境的承载力或环境容量。海南以海岛生态和热带雨林生态等自然风光为特色的旅游资源比较脆弱,属于易损型资源。游客的大量涌入,给海南旅游带来了活力的同时,给资源和环境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对一些重点保护景区,必须防止太多的游客进入。 海岸线与防护林遭到破坏 随着海南大量的港湾被房地产商开发,海岸线、海岸带遭到破坏,热带雨林也危机重重。由于防护林遭到破坏,海岸遭受破坏。例如,龙栖湾本是一个天然良港,上千村民过着衣食无忧的富足生活。龙栖湾港有100米宽的马尾松海防林,海防林后是一道200米宽的海滩,弧形的海湾对出海停船十分方便,可以有效躲避台风的侵扰。然而,在过去的17年中,这里的海岸线向前推进了200多米,28间房屋被毁,牛羊牲畜死亡丢失不计其数。 海水与海滩遭到污染 2011年的10月,笔者随着高校的教师去临高附近的一个渔港去考察,发现有的饭店就开在渔船或者是渔排上,感觉这是一道别致的风景线。我们上船去吃海鲜,发现游客与经营者不爱惜海水,将塑料碗、玻璃酒瓶以及吃剩的贝壳鱼刺等东西,全倒进海水里。我们给经营者提意见——这不是污染吗?经营者说,大惊小怪,每天不都这是这样倒吗! 科普生态旅游缺乏和谐环境 由于旅游管理跟不上,生态科普旅游缺乏和谐环境。一些部门和地方,从自己的局部小利益出发,在滨海及温泉地区大量兴建度假村、游乐城以及不伦不类的文化村,结果不但破坏了生态环境,淡化了风情,影响了观瞻,还加剧了不正当竞争,使整个行业处于低效益状态。还有规划管理不严,低俗景点泛滥,景区建设的理念不符合时代要求,旅游景点没有海岛特色。 对科普生态旅游的内涵认识不足 虽然海南拥有宝贵的生态旅游与科普旅游资源,如热带雨林、红树林、野生动物园、珊瑚礁、黎苗生态村寨、火山口公园等,但生态科普旅游在海南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首先,生态科普旅游是旅游者为自然区域本身所吸引,以科普的视觉去研究和欣赏其自然特征,并对野生生物和自然资源进行非消耗性的利用。其次,生态旅游是一种计划性活动,依赖于严格的科学管理以防止环境遭到危害。海南的生态旅游与科普旅游尚未制订生态旅游的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体系,也没有引起海南开发商和旅行社足够的重视。 4发展生态科普旅游是建设国际旅游岛之途径 生态科普旅游推动可持续发展 海南的热带海滨和热带森林旅游资源,在休闲度假旅游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但是,生态是容易破坏的。近年,吊罗山林业局调研发现,吊罗山林区山体滑坡的地点均为槟榔园,暴露了生态脆弱的问题,为了进一步改善林区的生态环境,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吊罗山林业局组织对6720亩槟榔地逐步进行改造,改种乡土树种。生态旅游在海南省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将继续加大,结合文明生态村的建设和中部黎、苗山寨的扶贫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小城镇建设和生态农业示范工程的建设,规划推出系列开发的科普生态旅游项目。我们必须把握开发速度,控制接待人数,增强环境意识,加强环境管理,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使海南省旅游业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否则,过多的游客会对目的地的环境造成过大的压力,破坏自然旅游资源赖以生存的环境,生态旅游也就不可能持续发展。 生态科普旅游要重视自然旅游产品转化 海南是中国独有的热带海岛旅游区域,即将建成中华民族的四季花园和奥林匹克村,这种优势是不可替代的。为保证科普生态旅游环境质量的高品位,每个项目都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估,要从生态角度严格控制服务设施的规模、数量、色彩、用料、造型和风格,提倡以自然景观为主,就地取材,依景就势,体现自然之美。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关键问题,是充分考虑与旅游业息息相关的科普生态环境因素,生态科普旅游是一种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与自然环境相和谐的旅游。海南省生态科普旅游发展的目标应该是在全省范围内,将现有的自然旅游产品升级或转化为科普生态旅游产品,从而奠定生态科普旅游产品的基础。 生态科普旅游要坚持生态教育 生态旅游与科普旅游结合的科普生态旅游,可以使旅游者在大自然中接受生态环境教育和生态道德教育,对生态旅游景点而言,应该促进科普科考旅游开发。在硬件建设方面,海南应该在海洋生态旅游方面突出新的人文特色,大兴海洋生态博物馆、海洋科技知识馆和海洋生物多样性博物馆;大力发展冬令营、夏令营,在林区、山区、湖区、小岛地区设立永久性营地,完善营区配套设施,实现可进入性,通过营地活动,促进青少年科普旅游发展。在软件建设方面,海南应该以宣传海洋文化,培养海洋意识为主导形成海南特色的海洋生态旅游品牌。在主要生态旅游景区建立解说中心,吸引专业人员参加科普旅游的选线、选点与编制解说词。以此作为科普生态旅游的宣传窗口,传播爱护生态、保护环境理念,推行生态文明旅游规则。 生态科普旅游要坚持生态保护 以旅游规划为依据,以产业政策为引导,进一步优化海南旅游产业中的地区结构、行业结构、产品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严格禁止那些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旅游项目开发。扩大生态旅游区的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共绿地;加强垃圾处理、污水处理设施;旅游城市的工业应该是较低投入、低消耗、无污染、高效益的生态工业;农业应该是无公害良田、无公害果园、无公害蔬菜基地构成的生态农业。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加强预防体系和扑救体系建设,提高扑火快速反应能力,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科普生态旅游要强化法制观念 鉴于旅游作为一种产业对环境的特殊影响和累积性的破坏,生态旅游一定要加强环境立法和管理。各个部门严格执法和遵守我国的《环境保护法》、《森林法》、《文物保护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与旅游密切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和法规。要坚决打击占用林地、蚕食林地等一切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对违法侵害自然资源者,加大执法力度,使其承担相应民事和刑事责任。并针对旅游业对环境影响有潜在性、持续性和累积性的特点,增加补充规定。海南省已通过并正在实行的地方旅游法规有《海南省旅游条例》。这部法规为海南旅游发展起了指导规范作用。此外,要保证旅游主管部门依法管理的职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旅游学术论文篇二 对海南培育旅游管理特色专业的思考 摘要:海南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呼唤着大量旅游管理特色人才的涌现,而且海南高校旅游管理专业的发展已经呈现出多样性特征,海南高校将旅游管理专业作为特色专业建设是一个必然的选择。海南应当通过培育各层次的旅游管理特色专业,并在此基础上遴选出符合国家级特色专业要求的高校,进行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提高海南高等教育的水平和质量,提高海南高校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在国家的“旅游业改革创新实验区”创办出一批富有特色的旅游管理专业,使海南的高等教育更好地服务于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服务于海南社会经济发展。 关键词:旅游管理;特色专业;社会经济 作者简介:朱沁夫(1963-),男,湖南华容人,海南大学三亚学院旅业管理分院,副教授。(海南 三亚 572022)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1)34-0070-03 一、概况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明确指出:“促进高校办出特色”,“引导高校合理定位,克服同质化倾向,形成各自的办学理念和风格,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高校的特色是通过其特色专业显现出来的。在一定意义上说,高等学校的特色专业是竞争力、品牌和文化的集中体现,是一所学校办学经验趋于成熟的标志,是提高办学水平的重要途径。进行特色专业建设,是高等学校获得持续竞争力、影响力,增强竞争优势的重要战略手段。特色专业的多寡,也是衡量一所高校、一个地区高校综合水平和竞争力的一项主要指标。海南高校怎样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正确识别和遴选一批特色专业并大力进行特色专业的建设,成为海南高校面临的一大任务。 二、海南应将旅游管理专业作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的缘由 1.现有国家级旅游管理特色专业建设点的布点情况与分析 自2007年至今,教育部、财政部公布了七批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共3454个,其中,有23所高校的旅游管理专业被确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如表1)。 注:本表数据系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公布的各批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统计; ﹡该校的特色专业建设点名称为“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该校的特色专业建设点名称为“旅游管理(英语)”。 显然,这些学校获得旅游管理特色专业建设点,并不完全因为其在国内各高校之间的比较优势,还有一些真正在国内具有比较优势的大学(如中山大学、浙江大学、南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并没有将旅游管理申报为国家级特色专业。从旅游管理特色专业建设点的分布来看,高等学校在自己的特色专业识别时主要考虑两个方面:一是旅游管理专业在本校各专业中的比较优势是否明显;二是与本地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是否能够较好结合。 2.海南省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分布及分析 在国家教育部、财政部批准的七批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中,海南省获得了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3个(如表2),占全国的,从比例来看,是全国最低的水平的省份之一。[1] 注:本表数据系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公布的各批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统计。 从海南省高校的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所属学科来看,包括农学5个、医学2个、理学1个、工学1个、法学1个、教育学1个、艺术学1个和与农林相关的管理学1个,较好地反映了海南高等教育的积累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这些特色专业集中于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和海南医学院,其余本科院校无一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 3.特色专业建设的目的与海南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 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与高校的人才供给之间存在着差异,这种差异不表现在数量上,而主要表现在人才的结构、质量和适用性等方面。一是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多样性、变动性与高校人才培养的相对稳定性、滞后性之间的差异;二是各行业对于人才需求的特殊性与高校培养人才的通用性之间的差异;三是特定工作岗位所涉及的知识的广泛性、交叉性与高校人才培养的专门性之间的差异。[2]正是在这种高等教育质量不能完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情况下,非常有必要进行特色专业建设。通过特色专业建设,促进学科的发育和成熟,为人才市场提供必要的人力资源和智力支持。对于地方性高校来说,特色专业的建设要面向地方、充分依靠地方的现有条件和优势,为地方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所需的人才,充分研究地方的社会经济发展趋势与发展战略,通过特色专业的建设,服务于地方的发展战略。 海南建省之后,海南社会经济有了迅速的发展,特别是《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4号)颁布之后,国际旅游岛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对于海南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产业选择有了更加明确的定位。现有的特色专业建设水平、专业布点与海南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即将发挥的作用是不相称的,海南高等学校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应当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大力发展具有海南特色、为建设国际旅游岛服务的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加强海南高校特色学科和专业建设”。特色专业的培育和建设对于海南高校的发展、对于海南高校在全国乃至世界的地位和影响力起着决定性作用,也是海南高校履行自己的职责、完成自己使命的必然选择。 作为建设中的国际旅游岛,其旅游的发展速度与质量无疑取决于旅游管理与服务人才的质量与数量,旅游规划、旅游管理与服务人才的培养应是海南高校的一个十分重要的任务,而建设旅游管理特色专业是完成好这一任务的不二途径。 4.海南现有旅游管理专业的建设情况 海南省现有本科院校6所,除海南医学院之外,其余5所均开设了旅游管理专业。从专业(方向)设置来看,3所本科院校设置了旅游管理专业。海南大学在旅游管理专业下分旅游企业管理、国际酒店管理、旅游规划与开发管理、旅游信息管理和应用外语(英、日)等方向,另外在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下设旅游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方向,在市场营销专业下设旅游市场营销和电子商务专业方向;海南师范大学在设有旅游管理专业的同时,还设有中英校际合作旅游管理专业;海南大学三亚学院不仅设有旅业管理分院,该分院设有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三个专业,且在旅游管理专业下设旅行社管理、邮轮服务与管理、高尔夫管理和体育竞猜管理等方向,还另设有国际旅游分院。从旅游管理专业在校学生来看,在校学生规模超过2000人的达到3所,在校生人数不足1000人的学校的年招生规模也是较大的,海南旅游管理本科学生总规模达万人;从师资来看,尽管海南各校尚无如保继刚、吴必虎、杜江、马勇、罗明义等在全国有很大影响力的专家,但已经拥有了 一个学历结构、学缘结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较为合理的教师队伍。这支队伍已经承担起了全部教学工作并为海南的发展提供了较大的智力支持。 应该说,海南旅游管理类专业建设具有了较为扎实的基础,并逐渐显现出其优势和特色。有的学校从专业内涵方面进行方向拓展,有的高校则从专业的外延进行方向拓展,呈现了多样性的发展态势。这些多样化的发展对于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了必要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建设旅游管理国家级特色专业并建立一个旅游管理特色专业体系,将能更好地服务于国际旅游岛建设、服务于海南社会经济的发展。 三、海南国家级旅游管理特色专业建设的基本思路 1.分层分级建设特色专业 海南旅游管理本科专业的发展呈现了较为丰富多彩的局面,可以针对这个实际,建立一个特色专业建设体系。这个体系不仅仅是一个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形成的层级体系,即所谓省级、校级特色专业,而且还应该是一个充分运用旅游管理专业内涵和外延的体系,即在旅游管理的各个环节管理方向、旅游的各个方面内容管理方向确定各级特色专业(方向)。从特色专业建设的步骤来看,首先鼓励各学校建设自己的特色专业(方向),然后在对各学校旅游管理专业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建立省级特色专业,并由教育、财政行政主管部门拨款支持;在省级特色专业建设达到一定水准的基础上,遴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另外,在各级特色专业的遴选中,不应只看材料的好坏,应当主要看专业建设的实际情况;应当对所申报的特色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教育方法与手段、教学组织与管理,特别是社会对于该专业人才的认同程度进行评估。这样才能将那些确实具有一定特色的专业选拔出来,加大建设力度,建设成为社会认可的真正的特色专业。 2.鼓励特色,杜绝同质化 海南培育国家级旅游管理特色专业不能将已有的23个其他院校的特色作为自己的特色,海南旅游管理特色专业建设应有自己的特色。海南省内各高校旅游管理专业也应具有不同于别校的自己的特色,应当鼓励和支持省内各高校根据实际凝练自己的专业特色。 国际旅游岛建设为旅游管理特色专业建设提供了一个非常宽阔的平台,各高校旅游管理特色专业建设可以围绕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多个方面展开,这是海南高校建设旅游管理特色专业的基本背景。针对海南各高校旅游管理专业在校生较多的实际,各高校之间的专业建设应主要形成互补关系而不是竞争关系,在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形成自己的优势和特色。 3.注重培养旅游管理应用型人才 海南高校的特色专业建设目标应当是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服务海南主导产业的发展,满足海南社会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学校应把旅游管理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在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上。在这样的人才培养定位上,确立具有自身特色的办学理念,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具有自身特色的人才培养方案、师资队伍、课程体系、教学手段与方法。从特色专业建设的市场导向要求来看,旅游管理特色专业建设必须增强人才培养的社会适应性,培养旅游发展实际所需要的人才,而做到这一点的关键之一在于培养应用型人才。 4.更新教育观念和专业建设观念 特色专业与普通专业在本质上的区别之一,就是特色专业的建设和发展应该体现出专业建设的指导思想更加具有科学性、人才培养更加具有社会实用性的特点。[3]海南旅游管理本科教育决不能照搬传统高校旅游管理专业的教育观念,应根据国际旅游业发展和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实际进行根本性的创新。从专业建设上来说,应当放弃过去的强调学科的完整性,而注重专业实际需要。让学生既具有较扎实的知识基础,又具有较为宽阔的知识面,掌握多个学科的思维方法、掌握多种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途径;应当从教会学生的知识为主,转向培养学生的能力为主。 5.建设特色师资队伍 建设一支具有自己特色的师资队伍是建设特色专业的基本保证,旅游管理特色专业的建设必须根据旅游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具体实际来进行。旅游管理专业面临的实际主要是实践性强、旅游业发展变化快。这要求教 师既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又熟悉旅游业具体环节、方面的操作技能,“双师型”教师应当是旅游 管理特色专业教师队伍的主体,同时应由校内教师、校外教师专兼结合组成;针对旅游业 发展变化快的实际,要求教师具有迅速吸收新知识、新方法的能力和渠道,并及时更新自己的教学内容和方法、手段。旅游业几乎一开始就是国际性的,因而,旅游管理特色专业的教师的学缘结构应当是丰富的,具有国外留学经历或外籍教师应占到一定比例。 6.创新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体系 我国各院校的旅游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差异不大,课程结构基本相同,较大的差异是在课时的确定方面,这是现有旅游专业培养的人才大同小异的原因所在。要培育真正具有自己特色的人才并得到 社会的肯定,必须创新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体系。在人才培养定位上,应当定位于培养高层次 应用型人才。在培养方案制定时,应充分听取旅游界的意见建议,充分吸收国外旅游 教育的 经验。在课程体系的构成上,应正确、审慎地选定一些核心课程,以便通过课程学习打牢学生的专业基础;科学地建立多个可供学生选修的专业课程体系,以便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进行选择;同时,开设内容更加广泛的任意选修课,以便学生获得更多的专业外的知识,拓宽视野、陶冶情操、提高人文素养。 在进行人才培养方案优化的同时加强课程建设。特别是在核心课程、专业课程的建设上,要根据社会对旅游管理专业学生所需的知识和能力结构来设置合理的、科学的、前瞻性的、前后连贯的课程体系。同时,应当针对旅游业发展的实际,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使每一门课程的教学效果都能具有较高的水平。在课程建设中,还应切实注重 实践性、操作性强的课程的建设,使这类课程的教学既教会学生技能,又教会学生思考问题、分析问题的方法。 通过人才培养方案的创新和优化课程体系,使学生具有更多的选择。显然,选择课程组合比选择专业有更大的自由度,实际上实现了专业的多样化,学生也可通过这种选择而获得感兴趣的知识和技能,还可能增强学生对于社会、对于旅游业的适应性。 参考文献: [1]梁传杰,段冠玮.我国高校特色专业发展状况的政策评析[J].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4):115-120. [2]王永生,屈波,刘拓.特色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体系创新[J].中国高等教育,2008,(Z3):15-17. [3]隋秀英.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和发展研究[J].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34(3):66-68.看了“旅游学术论文”的人还看: 1. 关于旅游的学术论文 2. 旅游管理学术论文 3. 黄金周旅游学术论文 4. 旅游管理论文开题报告 5. 会展旅游学术论文

旅游业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比如说政府的政策,地区的政策,整个旅游途经地区的气候,天气,交通工具,社会环境等等。很容易受到打击的行业。

旅游业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比如说政府的政策,地区的政策,整个旅游途经地区的气候,天气,交通工具,社会环境等等。很容易受到打击的行业。第三产业么,各种因素影响下旅客多,效益就好,旅客少,就亏了。

看看本文,或许对您有帮助。《试论生态旅游资源的脆弱性及其保护》在第一届东亚国家公园与保护区会议中提出:生态旅游是通过环境上敏感的旅游和设施提供的宣传以及环境教育,使游人能够参观、理解、珍视和享受自然和文化区域,同时,不对其生态系统或当地社会产生无法接受的影响或损害。据世界生态旅游大会宣称:现今世界生态旅游的年总收入达200亿美元。另据调查,中国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旅游收入也已达52亿元人民币。然而,有数据表明:我国生态保护区中,有22%遭到破坏,11%的资源出现退化。这说明,生态旅游迅猛发展,生态旅游资源破坏严重。生态旅游资源还有其非常脆弱的一面,若不重视生态旅游资源的保护,势必影响到生态旅游的发展,并有可能将生态旅游彻底葬送。l.生态旅游资源“脆弱性”概念的界定"脆弱性"是指某事物由于受到外力(如拉力、冲击力等)容易破碎的性质或某事物本身具有不稳定因素而造成该事物的不稳定性、不坚强性及易消亡性。据此,生态旅游资源"脆弱性"可从以下两方面的理解:一是把生态旅游资源"脆弱性"定义为生态旅游资源本身所具有的容易受到外界(自然的或非自然的)破坏,从而失去自身的平稳性、坚强性,并最终导致生态旅游资源的消亡。二是生态旅游资源本身具有不适应过度的市场发展和需求,即易受到市场影响,有与市场过度需求相矛盾的一面,也就是“不适应性”。2.对生态旅游资谅脆弱性的几点认识生态旅游资源脆弱性的真实性人们把某个生态区或自然保护区内的资源开发为生态旅游景点,就有了游人的旅游和消费等活动,生态旅游资源就要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坏,其恢复起来就没有在自然状态下快,生态旅游资源的脆弱性就会表现出来,且这种表现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生态旅游资源脆弱性的人为性这里有三点值得注意:一是人的作用是生态旅游资源脆弱性的主要引起者,但不是全部。因为除了人的作用外,还有自然力的作用,如地震、火山喷发、洪水等,这些自然力作用在一定时期内使生态旅游区失去生态环境或虽然生态环境还存在,但己失去旅游价值。二是人的作用是指人经常性的具有破坏性的作用,而非人偶尔的非破坏性的活动。三是人在生态旅游资源面前多数时候是"破坏者",而不是"建设者"。此话虽然偏激,但是事实。趋利避害,促进生态旅游资源再生生态环境坚强性是指生态环境少受或不受人类的影响,其本身所具有很强的恢复能力。然而,生态旅游资源为人类利用后,由于受到人类强大外来作用的影响,遭到破坏而失去再生能力,所以才表现出了脆弱性。如何趋利避害,促进资源再生平衡,即是我的根本目标。3.生态旅游资源脆弱住的表现生态旅游资源脆弱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资源遭到破坏,包括矿产资源、水资源、旅游资源等。这些资源的破坏,会使生态平衡遭到破坏,从而失去稳定性,或者使生态旅游的美学价值遭到损失,从而使生态旅游活动终止。二是表现为生态环境失去平衡和稳定,如在生态旅游区大搞狩猎、烧烤野味等活动,都会造成生态系统的破坏,从而使生态旅游失去基础。三是表现为生态旅游创收能力下降,经济效益降低。这是由于前两方面的破坏,使生态旅游价值下降,受到市场规律和市场环境的影响引起的。4.生态旅游资源脆弱性产生的原因分析生态旅游资源脆弱性产生的原因有: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且以人为因素为主。自然因素是由于自然力作用而使生态旅游资源遭到破坏。它引起的破坏力有大有小,小的破坏可在较短时期内得以恢复,大的破坏甚至在长时间内也不可能恢复。人为因素破坏是由于人类的某些行为,如过度开发等所引起的。这种破坏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生态环境也是可以自动恢复的。但是,人的有些行为可能造成某些资源的永久破坏,某些物种的消亡或生态旅游价值丧失。因此,人为因素破坏是生态旅游资源脆弱性引起的主要因素,且破坏也最持久和严重,应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它体现在以下几方面:①生态旅游区粗放经营,缺乏科学性、合理性和生态性。部分旅游开发经营管理者重开发轻保护,对资源采取掠夺式、粗放型开发利用方式,造成了许多不可再生资源的损害。如,九寨沟由于上游和周边森林大面积砍伐,湖泊水位每年下降6-30厘米,致使黄龙钙化堤已经开始退化变色。另外,经营目光短浅,不顾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盲目扩大游人数、建筑数量;盲目发展机动车辆,致使污染增大。以索道为例,作为国家公园在山上修建索道都是应严格控制,如美国、日本等国家是明令禁止的,而我国则缺乏控制和管理,许多生态旅游区内,都有索道兴建。②政府宏观管理混乱或管理无力。由于主态旅游区涉及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包括:林业、农业、水利、旅游局等。正是由于这种职能划分不明确,导致生态旅游区多头管理。另一方面,一些政府除在生态旅游区开发旅游外,还在其中开采矿产资源,兴建水电设施等,即政府想最大潜力地挖掘生态旅游区的各种资源。然而,这样只会使生态旅游区遭到破坏,而旅游主管部门又无力制止或干涉。③国民生态意识淡薄,旅游行为非生态化。国民的生态环保意识欠缺或淡薄,可以说旅游到哪里,就污染到哪里。因为旅行社和各级政府把在自然环境中进行的自然旅游与生态旅游等同起来,大加鼓吹。在缺乏全局的自然保护规划和不征求当地社区意见的前提下,全民发展生态旅游。黄金旅游周期间许多生态景区游客爆满,其造成生态环境恶化甚至破坏是显而易见的。部分游客随地吐痰、乱扔东西、攀折花木、恐吓动物等,都是生态环保意识淡薄的体现。5.克服生态旅游资谅脆弱性的对策生态旅游在开发经营、消费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矛盾。过度生态旅游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环境损耗和地方特色的消失,伴随经济效益增长的是生态环境、自然景观、文化特色和传统习惯等代价的付出。生态旅游业赖以发展的生态旅游资源也是有限的,那种对生态旅游资源采取"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做法,片面追求高速度、高效益,造成旅游发展越快,环境污染越严重的状况,并不符合人类社会发展总目标。因此,尊重和保护生态旅游资源和环境,不断改善环境质且,促进人类和环境和谐共处是生态旅游发展的根本目的,也是解决生态旅游资源脆弱性问题的根本办法。 倡导和坚持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概念是基于各国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日益加剧而提出的,可持续发展规律是人类反思其历史经验,谋求在人类未来发展中实现发展与环境相互协调的客观需求和规律。根据可持续发展规律,生态旅游开发商、经营管理者和消费者(游客)都要对生态旅游环境实现良性循环担负起更多的责任。生态旅游作为一种高级旅游形式和产品,是实施可待发展的重要方式和行动,应充分考虑它对资源和环境、生物多样化的影响。 认真做好生态旅游规划生态旅游规划是应用生态经济学、生态学原理和方法将旅游者活动与环境特性有机结合,进行旅游活动在空间环境上合理布局的一种规划。在规划时要考虑生态旅游资源状况和特性及分布、旅游者类别及需求特征、生态旅游环境容量大小、旅游地生物多样性程度和保护条件及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旅游地公平发展和各方利益兼顾等原则展开。在不破坏生态旅游环境基本原则指导下,分析生态旅游地重要性,划出功能分区,确定发展的基本策略和实施步骤,制定旅游线路,选择适合动物栖息、植物生长、旅游者旅游和居民居住的规划方案。 加强教育,提高履行职责与义务的自觉性生态旅游开发者、管理者往往是生态旅游和环境保护的引导者和监督者。因此,首先就必须对他们实施生态旅游教育。通过教育,使他们认识到自己应履行的职责和义务。其次,生态旅游开发者、管理者还要调整理顺管理体制,以保证生态旅游管理的有序性。最后,生态旅游管理必须加强生态旅游法规条例的建立和执行。例如,规定生态旅游的消费模式、征收生态区的生态环境费用;认真执行《环境保护法》、《森林法》、《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等。 加强政府宏观管理政府宏观管理包括制定相应法规、政策、审批开发项目、监督、评估管理者和宣传教育工作。因此,首先,政府要制定出相应的宏观政策,这是发展的先导,是进行管理的前提和条件。在经济政策方面,支持那些有利于提高景观生态多样性,增强地方生态旅游特色,可吸引更多生态旅游者的产业;在环境政策方面,加强对生态旅游产品的环境影响评价,根据有关法规征收一定环境税或颁发无污染奖金;在技术政策上,提倡保留一些民间技术和生产部门,尽量做一些融古老技术和现代技术的体系,使生态旅游区更有吸引力;在社会政策上,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生态旅游活动走上科学化、生态化的道路。总之,生态旅游资源的脆弱性会随着生态旅游活动的不断发展而延续,随着人们合理化、科学化、生态化的开发保护而得以不断减弱。因此,认真做好生态旅游发展规划,制定并执行生态旅游发展政策;认真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和审计,实施生态旅游管理和认真做好对旅游者进行生态教育等工作,才能保证生态旅游地环境容量不超载,生态旅游环境实现良性循环,最终实现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作者单位:重庆商学院旅游管理系;原载《生态经济》2001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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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字太短了,写不出来什么有深度的东西,下面这篇还可以,你参考下一、引言 大数据技术的发展给科技进步、信息共享、商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变革,社会活动网络化的发展趋势更给予了个人信息丰富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使它成为对于国家、社会、组织乃至个人都具有重要意义的战略资源。与此同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活动也呈现出高发态势。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增设“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将两个罪名整合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并扩大了主体范围,加大了处罚力度。2017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17年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适用做出了具体规定。笔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判决结果包含“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一审判决逐年进行检索,2009-2019年间各年份相关判决数如图表 1所示。我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发展可为四个阶段:2009~2012年,此类判决数为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案件在实践中鲜有发生;2012~2016年,判决数量开始缓速增长,总量尚较少;2016~2017 年判决数量激增 ,呈现出高发态势;2016~2019年,犯罪数量增速放缓。 图表 1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行为对象,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范围、判断标准对立法和司法适用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解释》第1条对其概念做了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仍存在一些模糊的地方。如,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和如何认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可识别性等。由此观之,要实现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准确认定,我们应该对其行为对象的内涵、外延进行深入研究。本文拟对《刑法》二百五十三条“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进行深入分析,希望能对司法实践中该罪的认定提供有益参考。 二、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合理保护限度的设定原则 信息网络时代,我们要在推动信息科技的发展应用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之间寻求适度的平衡。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过小或者过大,都不利于社会的正常发展。笔者认为,应当基于以下三项原则设定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合理限度。(一)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刑法的谦抑性,是指刑法应合理设置处罚的范围与程度,当适用其他法律足以打击某种违法行为、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把该行为规定为犯罪;当适用较轻的制裁方式足以打击某种犯罪、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规定更重的制裁方式。此原则同样是刑法在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进行规制时应遵循的首要原则。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尚未健全、前置法缺失的当下,刑法作为最后保障法首先介入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要格外注意秉持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严格控制打击范围和力度。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范围过窄,会导致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不能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打击;范围过宽,则会使刑法打击面过大,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刑罚在实践中可操作性的降低,阻碍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有违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在实践中,较常见的是认定范围过宽的问题,如公民的姓名、性别等基础性个人信息,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识别个人身份,但大多数人并不介意此类个人信息被公开,且即便造成了一定的危害结果,也不必动用刑罚手段,完全可以利用民法、行政法等前置法予以救济。(二)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大数据时代,随着信息价值的凸显,个人信息保护与信息流通之间的价值冲突也逐渐凸显。一方面,信息的自由流通给国家、社会、个人都带来了多方面的便利,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对个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社会正常秩序甚至国家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威胁。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需要使得数据的自由流通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如何平衡好其与个人权益保护的关系,是运用刑法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必须要考虑的问题。个人信息保护不足,则会导致信息流通的过度自由,使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处于危险境地、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遭到破坏;保护过度,则又走入了另一个极端,妨碍了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使社会成员成为一座座“信息孤岛”,全社会也将成为一盘散沙,也将信息化可以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拒之门外。刑法要保护的应当仅仅是具有刑法保护的价值和必要,并且信息主体主动要求保护的个人信息。法的功能之一便是协调各种相互矛盾的利益关系,通过立法和司法,平衡好个人信息权利保护与信息自由流通,才可以实现双赢。应努力构建完备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既做到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又可促进信息应有的自由流动,进而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三)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相协调原则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渡是合理的且必须,因为公共利益往往涉及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同时也是实现个人利益的保障。但是这种让渡的前提是所换取的公共利益是合法、正当的,并且不会对个人隐私和安全造成不应有的侵害。公共安全是限制公民个人信息的典型事由。政府和司法部门因为社会管理的需要往往会进行一定程度的信息公开,信息网络的发展也使得大数据技术在社会安全管理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对于公民个人利益边界的触碰,由此产生公共管理需要与个人权益维护之间的冲突。相对于有国家机器做后盾的公权力,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处于弱势地位,让个人信息的保护跟得上信息化的发展,是我们应该努力的方向。公众人物的个人信息保护是此原则的另一重要体现,王利明教授将公众人物划分为政治性公众人物和社会性公众人物两类。对于前者,可将其个人信息分为两类:一类是与公民监督权或公共利益相关的个人信息,此类个人信息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的让步是必须的;另一类是与工作无关的纯个人隐私类信息,由于这部分个人信息与其政治性职务完全无关,所以应受与普通人一样的完全的保护。对于社会性公众人物,其部分个人信息是自己主动或是希望曝光的,其因此可获得相应的交换利益,对于这部分信息,刑法不需要进行保护;也有部分信息,如身高、生日、喜好等虽然被公开,但符合人们对其职业的合理期待,且不会有损信息主体的利益,对于此类信息,也不在刑法保护范围内;但对于这类信息主体的住址、行踪轨迹等个人信息,因实践中有很多狂热的粉丝通过人肉搜索获得明星的住址、行程信息,对明星的个人隐私进行偷窥、偷拍,此类严重影响个人生活安宁和基本权益的行为应当受到刑法的规制。 三、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特征及相关范畴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必不可少的工具”。1.“公民”的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指具有我国国籍的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罪名和罪状中都使用了“公民”一词,对于其含义的一些争议问题,笔者持以下观点:(1)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从字面上和常理来看,中国刑法中的“公民”似乎应专门指代“中国的公民”。但笔者认为,任何人的个人信息都可以成为该罪的犯罪对象,而不应当把我国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局限于中国公民。第一,刑法一百五十三条采用的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个人信息”的表述,而是了“公民个人信息”,对于刑法规范用语的理解和适用,我们不应人为地对其范围进行不必要的限缩,在没有明确指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情况下,不应将“公民”限定为中国公民。第二,全球互联互通的信息化时代,将大量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排除在我国刑法之外,会放纵犯罪,造成对外国籍人、无国籍人刑法保护的缺失,这既不合理,也使得实践中同时涉及侵犯中国人和非中国人的个人信息的案件的处理难以操作。第三,刑法分则第三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并不限于仅对“中国公民”的保护,也同等地对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此类权利进行保护。因此,处于我国刑法第三章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保护对象,也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我国对中国公民、处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 籍人以及遭受中国领域内危害行为侵犯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一视同仁地提供刑法的保护,不主张有例外。”(2)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对于死者,由于其不再具有人格权,所以不能成为刑法上的主体。刑法领域上,正如对尸体的破坏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一样,对于死者个人信息的侵犯,不应成立侵犯个人信息罪。对死者的个人信息可能涉及的名誉权、财产权,可以由死者的近亲属主张民法上的精神损害赔偿或继承财产来进行保护。对于法人,同样不能成为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信息主体。一方面,自然人具有人格权,而法人不具有人格权,其只是法律拟制概念,不会受到精神上的损害。另一方面,法人的信息虽然可能具有很大的商业价值和经济效益,但是已有商业秘密等商法领域的规定对其进行保护。因此,法人的信息不适用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2.“个人信息”的含义法学理论上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主要识别说、关联说和隐私说。识别说,是指将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作为公民个人信息的关键属性。可识别性根据识别的程度又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通过单个信息就能够直接确认某人身份的直接识别,和通过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通过信息对比分析来识别特定个人的间接识别。学界支持识别说观点的学者大多指的是广义的识别性,既包括直接识别,又包括间接识别。关联说认为所有与特定自然人有关的信息都属于个人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财产情况、家庭基本情况、动态行为和个人观点及他人对信息主体的相关评价”。根据关联说的理论,信息只要与主体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就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隐私说认为,只有体现个人隐私的才属于法律保障的个人信息内容。隐私说主要由美国学者提倡,主张个人信息是不愿向他人公开,并对他人的知晓有排斥心理的信息。笔者认为,通过识别说对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最为可取。关联说导致了刑法保护个人信息的范围过分扩大,而隐私说则只将个人信息局限在个人隐私信息的范围内,忽略了不属于个人隐私但同样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个人信息,同时由于对隐私的定义受个人主观影响,所以在实践中难以形成明确的界定标准。相比之下,识别说更为可取,不仅能反应需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又具有延展性,能更好的适应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导致的公民个人信息类型的不断增多。且通过梳理我国关于个人信息的立法、司法,识别说的观点贯穿其中。名称 生效年份 对“个人信息”核心属性的界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2012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依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 2013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4年 隐私性《网络安全法》 2016年 可识别性《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7年 可识别性、可反映活动情况图表 2《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中关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无疑最具权威性。《网络安全法》采用了识别说的观点,将可识别性规定为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而后者采用了广义的“可识别性”的概念,既包括狭义可识别性 (识别出特定自然人身份) , 也包括体现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两者之所以采用了不同的表述,是因为《网络安全法》对公民个人信息做了整体而基础性的保护,而《2017年解释》考虑到,作为高度敏感信息的活动情况信息,随着定位技术的不断进步逐渐成为本罪保护的一个重点,因此在采用了狭义的身份识别信息概念的基础之上,增加了对活动情况信息的强调性规定,但其本质仍是应涵括在身份识别信息之内的。所以,应以可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二)公民个人信息的特征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体现了其区别于广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价值。明确刑法领域个人信息的特征,有助于在司法中更好的对个人信息进行认定。1.可识别性这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本质属性。可识别是指可以通过信息确定特定的自然人的身份,具体包括直接识别和间接识别。直接识别,是指通过单一的信息即可直接指向特定的自然人,如身份证号、指纹、DNA等信息均可与特定自然人一一对应。间接识别,是指需要将某信息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进行对比分析才能确定特定自然人,比如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兴趣爱好等信息均需要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才能识别出特定的信息主体。2.客观真实性客观真实性是指公民个人信息必须是对信息主体的客观真实的反映,。一方面,主观上的个人信息对特定个人的识别难度极大;另一方面,现行刑法关于侮辱罪或诽谤罪的相关规定足以对此类主观信息进行规制。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信息的客观真实性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如何实现科学、高效鉴别个人信息客观真实性,是司法机关应努力的方向。现有的随机抽样的方法有一定可取性,但不够严谨。笔者认为,可以考虑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若嫌疑人能证明其所侵犯的个人信息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则不构成本罪。3.价值性刑法的两大机能是保护法益和保障人权。从保护法益的机能出发,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一自然犯,只有侵犯到公民法益的行为,才能纳入刑法规制的范围。而判断是否侵犯公民法益的关键就在于该信息是否具有价值。价值性不仅包括公民个人信息能够产生的经济利益,还包括公民的人身权利。从个人信息的人格权属性角度分析,个人隐私类信息的公开,会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行踪轨迹类信息的公开,会对公民人身安全带来威胁。从个人信息的财产权属性角度分析,信息化时代,信息就是社会的主要财产形式,能够给人们带来越来越大的经济利益。“信息价值仅在当行为人主张其个人价值时才被考虑”,只有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信息,才值得国家动用刑事司法资源对其进行保护。(三)个人信息与相关概念的区分很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专门的法律保护个人信息,但部分国家和地区没有采用“个人信息”的概念,美国多采用“个人隐私”的概念,欧洲多采用“个人数据”的概念,而“个人信息”的表述则在亚洲较为常见。对于这三个概念是可以等同,存在观点分歧。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有重合,但不能完全混同,也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包含个人隐私,以个人数据为载体。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三个概念进行明确区分。1.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关于这两个概念的关系,有学者主张前者包含后者,有学者主张后者包含前者,还有学者认为两者并不是简单的包含关系。笔者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相互交叉,个人信息包括一般信息和隐私信息,个人隐私包括隐私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所以两者的交叉在于隐私信息。两者制建有很大的区别,不能混淆。首先,私密程度不同,个人信息中除隐私信息以外的一般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需要信息主体进行公开的,如姓名、手机号、邮箱地址等,而个人隐私则具有高度的私密性,个人不愿将其公开;其次,判断标准不同,个人信息的判断标准是完全客观的,根据其是否具有识别性、真实性、价值性来进行判断即可,而个人隐私在判断上具有更多的主观色彩,不同主体对个人隐私的界定是不同的;最后,个人信息既具有消极防御侵犯的一面,也具有主动对外展示的一面,信息主体通过主动公开其部分个人信息,可能会获得一定的利益,而个人隐私则侧重消极防御,主体的隐私信息和隐私活动不希望被公开,隐私空间不希望被侵犯。2.个人信息与个人数据笔者认为,个人信息(personal information)和个人数据(personal Data)的区别在于,个人数据是以电子信息系统为载体的对信息主体的客观、未经过处理的原始记录,如个人在医院体检后从自助机取出的血液化验报告单;后者是指,数据中可对接收者产生一定影响、指导其决策的内容,或是数据经过处理和分析后可得到的上述内容,如血液化验报告数据经系统或医生的分析,形成的具有健康指导作用的结果报告,换言之,个人信息=个人数据+分析处理。 四、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司法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概念和原则的把握必然有一定的差异性,需要具体情况具体讨论。在本部分,笔者对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进行总结归纳,并对一些存在争议的情况进行分析。 (一)公民个人信息可识别性的认定“可识别性是指个人信息能够直接或者间接地指向确定的主体。”经过上文中的讨论,根据《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定义,我们能够得出,“识别性”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解释第3条第2款印证了这一观点。对于能够单独识别特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往往比较容易判断,而对于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来间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信息,往往是个案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也是本罪的认定中最为复杂的问题。面对实践中的具体案情,对于部分关联信息是否可以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时,可从行为人主观目、信息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要结合的其他信息的程度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加以判断。以此案为例:某地一医药代表为了对医生给予用药回扣,非法获取了某医院某科室有关病床的病床号、病情和药品使用情况。此案中所涉及的非法获取的信息不宜纳入刑法中“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首先,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上看,并没有识别到特定自然人的目的,而仅仅是为了获取用药情况;其次,从以上信息对病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以及生活安宁的重要性上来看,行为人获取以上信息并不会对病人权益造成侵犯;最后,从这些信息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的程度来看,病床号、用药情况等信息并不能直接识别到个人,需要结合病人的身份证号等才能起到直接识别的作用。所以,此案中的涉案信息不属于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二)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2017年解释》第五条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敏感程度,即信息对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影响程度,将“公民个人信息”分为三类,并设置了不同的定罪量刑标准。类别列举 “情节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 “情节特别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特别敏感信息 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五百条以上敏感信息 住宿记录、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五百条以上五千条以上其他信息五千条以上 五万条以上图表 3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对标准适用的争议,主要表现在对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1.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行踪轨迹信息敏感程度极高,一旦信息主体的行踪轨迹信息被非法利用,可能会对权利人的人身安全造成紧迫的威胁。《2017年解释》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入罪标准的规定是最低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50以上”的,即构成犯罪。由于《2017年解释》中对行踪轨迹信息规定了极低的入罪标准,所以司法认定时应对其范围做严格把控,应将其范围限制在能直接定位特定自然人具体位置的信息,如车辆轨迹信息和GPS定位信息等。实践中,信息的交易价格也可以作为判定其是否属于“行踪轨迹信息”的参考,因为行踪轨迹信息的价格通常最为昂贵。对于行为人获取他人车票信息后判断出他人的行踪的情况,载于车票的信息不宜被认定为《2017年解释》所规定的“行踪轨迹信息”,因为该信息只能让行为人知道信息主体大概的活动轨迹,并不能对其进行准确定位。2.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财产信息是指房产、存款等能够反映公民个人财产状况的信息。对于财产信息的判断,可以从两方面进行把握:一是要综合考量主客观因素,因为犯罪应是主客观相统一的结果;而是考虑到敏感个人信息的入罪门槛已经极低,实践中应严格把握其范围。以此案为例:行为人为了推销车辆保险,从车辆管理机构非法获取了车主姓名、电话、车型等信息。此案中的信息不宜认定为“财产信息”。因为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不是侵犯信息主体的人身、财产安全,最多只会对行为人的生活安宁带来一定的影响,因而应适用非敏感公民个人信息的入罪标准。(三)不宜纳入本罪保护对象的公开的个人信息的认定 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是否属于 “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理论界存在观点分歧。笔者认为,“公民个人信息”不以隐私性为必要特征,因为《2017年解释》第1条并为采用“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表述,而是以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因此,信息的公开与否并不影响其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对于权利人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显然合法,且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当前也不宜认定为犯罪。理由如下:第一,在我国的立法和司法中,曾以“隐私性”作为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可见公民个人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从隐私权中分离出来的权利,所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侧重于对公民隐私和生活安宁的保护。权利人之所以自愿甚至主动公开其个人信息,说明这部分信息即便被获取、出售,也通常不会对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造成侵犯,因此不应纳入刑法保护范围内;第二,根据刑法第253条之一的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只有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才构成犯罪。对于已经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后向他人出售或提供的行为在我国缺乏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推定为存在权利人的概括同意,不需要二次授权,也就是说不应认定行为人对获取的已经由权利人公开的个人信息的出售和提供行为系“违法国家有关规定”。第三,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尚未健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高发的背景下,应将实践中较为多发的侵犯权利人未公开的个人信息的案件作为打击的重点。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合法,但如果后续的出售或提供行为违背了权利人意愿,侵犯到了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或是对权利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则应根据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论处。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相关信息的获取一般来说是合法的,但是获取信息之后的出售、提供行为如果对信息主体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或是私生活安宁造成了侵犯,且信息主体对其相关个人信息有强烈保护意愿,则应据其情节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五、结语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对个人、组织、社会乃至国家均具有重要价值,由此也滋生了越来越多的侵犯个人信息犯罪。“公民个人信息”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对象,其概念界定、特征分析、与相关概念的区分以及司法认定对于打击相关犯罪、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本文的研究,形成以下结论性的认识:第一,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原则。一是应遵循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保证打击范围既不过宽而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和可操作性的降低,也不过窄而使公民个人信息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二是应遵循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在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的同时不妨碍信息正常的流通。三是应遵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相协调原则,允许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步,但杜绝对个人利益的侵害和过度限制。第二,公民个人信息之“公民”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公民个人信息之“个人信息”应采取“识别说”进行界定,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是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除了可识别性,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还应具有客观真实性、价值性等特征可作为辅助判断标准。还应注意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个人数据等相关概念的区分,避免在司法实践中出现混淆。第三,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可识别性”是其判断的难点,可以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信息对其主体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与其他信息的结合程度这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判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财产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由于其入罪门槛低、处罚力度大,应严格把控其范围并结合行为人主观心理态度进行考量;对于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应分情况讨论,对于信息主体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其获取、出售和提供,不应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于信息主体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信息的获取是合法的,但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可以依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论处。希望本文的论述能够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体系的完善贡献微小的力量。

本科论文挺好写的,自己写得了,找别人还要钱。实在不行,你可以去 浅论天下看下,我前几个月的毕业论文也是在那写的,还不错。

从民法的基本原则来认识公法与私法的划分 关键词] 公法;私法;法律规范体系 [摘要] 很长一段时间来,我国法学界不承认在我国法律规范体系中有公法和私法的划分,过多 强调民事关系的国家意志性,忽视对公民和法人意志的尊重。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制的不断健全完善,我 们不得不修正原有的观点,承认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本文主要从民法的平等、自愿、公平等基本原则的角 度来讨论公法与私法的划分。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治与经济高度一体化格局开始分解,民事方面和商事方面的立法 逐渐增多,我国法学理论中的否认公法与私法划分已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和要求。我国的 法学家们不得不重新审视和修正原有的观点,接受公法与私法相对独立的事实以及私法优先的观点。 一般认为,公法主要调整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由此而形成的权利称为公权。公法通常包括宪法、 行政法、诉讼法、刑法、税收法和军事法等。私法主要调整公民个人之间的关系,由此而形成的权利称为 私权。私法通常特指民法。没有哪一个国家的立法中明文规定“公法”或“私法”概念。最早提出公法与 私法的划分是古罗马的法学家马尔比安。他认为,有关罗马国家的法为公法;有关罗马人的法为私法[1]。 而最初的划分意义只在于使研习法律的人们便于认识法律、了解法律规范体系,后来法学家们认识到, 更重要的是这种划分有利于研究法律的价值导向。由于《罗马法》成了世界上第一个商品经济的法律 ——《拿破仑法典》的基础,因而,它的很多原理又为后世的许多民法系国家所普遍效法。 为什么从罗马法学家开始,几乎所有的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学家们都十分推崇公法与私法的划分?笔 者认为其根本原因在于:一方面是为了防止体现每一个法律部门的固有本质或它的相对独立性“异化”; 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防止体现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公权关系的法律对体现公民与公民之间的私权关系的法 律侵扰,以便建立起泾渭分明的部门法体系。那么,为什么公有制国家建立后,要极力摒弃公法与私法的 划分呢?究其原因,正像列宁所说是为了扩大国家干预私权关系的范围,包括国家拥有废除私人合同的 权力,以便形成苏维埃国家赖以存在的公有制基础。从客观上看,列宁不承认公法与私法的划分,与布尔 什维克党消灭私有制,实行土地、银行、矿产、运输等企业逐渐国有化的纲领和实践是一致的。因为不这 样,社会主义经济基础难以在没有现成的社会主义经济萌芽的空地上建立起来。而我国法学理论在相当 长时期内也否认公法与私法的划分,这与两个原因不可分:其一,马列主义经典之理论对我国约束太深; 其二,列宁的这一理论恰恰符合我国长期以来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需要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全面 干预的法律要求。其实,恩格斯早就有公法与私法的观点,在论述法律产生时就指出:“在社会发展某个 很早的阶段,产生了这样的一种需要:把每天重复着的生产、分配和交换产品的行为用一个共同规则概 括起来,设法使个人服从生产和交换的一般条件。这个规则首先表现为习惯,后来便成了法律。随着法 律的产生,就必然产生出以维护法律为职责的机关——公共权力,即国家。”[2]这一体现历史和逻辑统一 的论述,不仅充分说明了在法律的进程中私法先于公法,更蕴含着一个深刻的观点,即公法、公共权力是 为私法而设立的。而我们过去却恰恰忽略了这一论述对法律分类的意义。 在现代法律体系中,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是现代法秩序的基础,是建立法治国家的前提,在现代国家 一切法律规范,无不属于公法或私法的一方,而且因其所属不同而各有不同的效果。如何确立公法和私 法的划分标准,大致有三种学说,其一为利益说,即以规定国家利益者为公法,以规定私人利益者为私 法;其二为意思说,即规定国家与公民之间的权力服从关系的意思为公法,规定有关公民相互间平等关 系的意思为私法(这也是以法律关系的内容和性质为区分标准的法律关系说);其三为主体说,即公法主 体至少有一方为国家或国家授予公权者,私法主体法律地位平等。其中第三种学说为法学家们普遍认 同。要正确认识公法和私法的划分,笔者认为还得从民法的有关基本原则上加以考证。 一、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平等是一个具有多种不同含义的概念。我们在此讨论的是私法主体所 涉及的法律地位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3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平 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独立的法律人格,能够独立地表达自己的意志。作为民事主体当事人,是财产 在静态中的所有者,在动态中的交换者,而不是国家行政管理关系中的上级下级。即使是国家作为民事 主体,也必须受民事规范的约束,与其他民事主体保持平等地位。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在受到侵 害时,平等地位受到法律保护。自然人生而平等;法人不论行业、性质、财产状况,人格也一律平等(法人 的人格平等是法人地位平等的依据)。从平等原则中就能让我们领悟到,私法的法律关系是法律地位平 等的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它与公法的法律关系即国家凭藉公共权力对市场进行干预的关系是截然不 同的。 不过,民事主体在人格上的平等,不等于在实际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每个当事人所享有的具体民事 权利和民事义务都是一样的。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各个当事人根据法律和自身的意志享有不同有 权利,承担不同的义务,尤其是对法人而言,在权利的享有和义务的承担上,还要受法人本身性质、法律 和行政命令以及法人的目的范围等限制。 二、自愿原则。《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它是指民事主体在从民事活动 时,应当充分表达自己的真实意志,根据自己的意愿设立、变更和终止某种民事关系。该原则的确立就是 要赋予民事主体在法定范围内享有广泛的行为自由,实际上也是私法所奉行的意思自治原则的充分体 现。通过对传统法学理论的学习和认识,可以概括出意思自治在三个层面上的内涵:第一,从法哲学和 法律社会学的角度看[3],意思自治是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哲学思潮的直接产物,这大致可定义为,每个社 会成员依自己的理性判断,管理自己的事务,自主地选择,自主地参与。黑格尔曾在《权利哲学》里指出, 国家应当赋予其公民以拥有私人财产的权利的同时给予个人以自由缔结契约的权利[4]。第二,从公法与 私法划分角度来看,意思自治是私法自治,其基本含义是私法主体有权自主实施私法行为,他人不得非 法干预;私法主体仅对基于自由表达的真实意思而实施的私法行为负责;在不违反强行法的前提下,私 法主体自愿达到的协议优先于私法的适用,即私人间协议中变通私法。意思自治是罗马法时期公法与私 法划分理论的直接产物,它以承认民法是私法为理论前提,成为民法的精髓。随着现代民法的发展,私法 自治分演为所有权绝对,契约自由和过失责任三大民法基本原则。第三,从冲突法角度来看[5],意思自治 是指为当事人协商选择处理纠纷所适用的准据法的权利。意思自治原则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商品经 济的客观要求在民法上的必然反映,由于该原则恰恰符合欧洲资本主义发展时期个人本位和自由主义 的思想,所以被《拿破仑法典》以来的近现代民法始终奉为一项神圣的法律准则。但随着现代国家干预主 义的兴起,哲学上个人主义和经济上自由主义的衰落,也必然导致意思自治原则的削弱。从本世纪开始, 民法上的契约自由原则受到冲击,民事主体之间的交易自由不得与公共利益、道德规范和占支配地位的 公共政策相矛盾、相抵触,许多国家的法律对以损害或侵扰社会其他成员的方式使用私人财产的行为作 出较为严厉的处罚规定,按照被其他商人或整个社会认为是完全不公正的惯例而进行的商业活动则受 到法律的限制。这样,就使得意思自治原则因注入新的内容而所改变。 三、公平、等价有偿原则。法律的一个理念是追求正义的实现。正义所蕴含的公平、公正、平等等价 值内涵,是政治社会中所有价值体系追求的最高目标。私法自然也将公平和正义作为其最终的理想。 《民法通则》第4条还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道德规范的法律化。该原则要求民 事主体应以公平的观念从事民事活动,正当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在民事活动中兼顾他人利益和社会 公共利益,同时,司法机关在处理民事纠纷时,应根据公平原则,使案件的处理既符合法律又公平合理。 公平正义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但就从事民事活动的主体来说,公平正义理念的要求体现在:第 一,一个社会的经济结构必须为其每个成员的自由发展提供公平平等的机会,为其每个成员利益的获取 和合理分配提供手段及程序规则,并且在利益分配和公平的实现出现不均衡时能够予以有效补正及救 济;第二,社会关系主体即社会成员的交易活动应当遵循普遍公认的行为准则,主体实现经济目的的手 段应当是正当的、合理的,必须充分考虑社会利益并且自觉接受社会义务的约束。 根据《民法通则》第4条的规定,民事活动还应当遵循等价有偿的原则。该原则在要求民事主体在从 事移转财产等民事活动中要实行等价交换。任何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剥夺他方的财产和侵害他方的权 益,如果构成对他方的损害,应负损害赔偿的责任。笔者认为,该原则已涉及到交换对等之平等领域的有 关问题。例如在交换的交易中,人的正义感在某些情形下要求在允诺与对应允诺之间、在履行与对应履 行之间达到某种程度的平等。一般说来,合同当事人是通过行使其私人自治权来确定他们各自履行行为 的价值的,这与公法通过行使国家权力来确定公民行为价值是显然不同的。 虽然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是以其不同的性质、内容来进行的,但从以上所讨论到的民法有关原则上考 证,法律确实有公与私之分。不能把公法领域的强制性原则适用于平等、自愿、互利的私法领域,换言之, 要收缩行政权力在私人或民间领域不适当的延伸和干预。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强调公法与私法的分 离,有利于明确私人的独立地位,私人权利义务的协商性以及民事权利不可侵犯性,尊重公民和法人在 民事交往中的意志;也有利于树立私法是公法及整个法治的法律基础的观念。 [参考文献 ] [1] 潘念之.法学总论——国外法学知识译外[M].北京:知识出版社,1982. [2]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8卷[C].第538-539页. [3] 姚辉.民法的精神[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36. [4] 〔德〕黑格尔.权利哲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 [5] 江平,张礼洪.市场与意思自治[J].载法学研究,1993,(6)

为什么不要这样呢?其实原因很简单。一旦你把自己的位置放到敌对者这样一个角色,对方就会觉得你是不是太过于小心眼了。尤其是,当他认为他新认识的那个人并没有你说的这些缺点,而却遭到你的诋毁,这会让他觉得你对他还有所留恋,还想和他重新在一起。

关于航空服务毕业论文三千字

1空中乘务服务的语言艺术,2空乘应具备的职业礼仪素养.

随着交通技术不断发展,新兴交通工具在速度和安全性上表现愈来愈成熟完善,构成了对航空公司运输业的巨大挑战。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航空公司的论文 范文 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航空公司的论文范文篇1 浅论航空公司的服务质量控制 [摘要]航空公司提供的是运输服务产品,这种无形的运输服务产品与普通的有形产品有着很大区别,在质量控制上也有不同的要求。 文章 从航空服务的质量特点、航空服务质量的关键接触点、如何进行航空服务质量控制三个方面进行论述。 [关键词]航空公司;航空服务;质量控制[DOI] 1 航空服务的质量特点 有形产品的大小、款式、功能等由企业事先设计好,其质量能够较明晰和客观地把握,在产品的各个环节进行标准化控制后就可以实现一个产品质量的不断提高。但服务质量与有形产品相比质量较难被顾客所评价,服务质量的构成包含相对复杂的诸多因素,具有明显的综合性特点。 首先,服务质量是一种主观质量,没有统一的评判标准。服务质量的好坏取决于接受服务者的体验和感受,而体验和感受是非常个体化的因素,不同的顾客在接受同样的服务时感受有差异,即使是同一顾客在不同的客观环境下受到情绪、心理等因素的影响,对服务的感受也不同。其次,服务质量的形成不只取决于提供服务的一方,还受顾客本身的影响。服务质量形成过程中,顾客的参与度高,影响力就大。最后,普通产品质量是结果质量,而服务质量是过程质量。服务质量是提供服务者与顾客之间互动的动态过程,即使一个服务提供的过程多数很好只有个别环节很糟糕,都不可能得到好的服务质量结果。 航空运输服务是复杂程度较高的服务,整个运输过程从安全到舒适,涉及的环节众多,对于参与服务的各个环节以及各环节上的人员要求各异,影响其质量的要素是贯穿航空运输企业的一系列相对独立又紧密相连的环节和人员。 2 航空服务质量的关键接触点 服务当中的接触点是影响服务质量的关键。航空业服务的接触点按照接触点的位移,分别有售票环节,地面地服环节和舱内环节。 营销接触点 营销的任务是找到顾客,让顾客来感受自己提供的服务。营销环节的接触点作为服务链条上第一个环节,对于整个服务产品的质量起到引领和开篇的作用。在传统销售形式下,航企不断改善购票环境增加便利性;增加售票网点增强覆盖率;提高旅客购票以及购票后退改签的便利性。售票人员方面,在工作人员的形象、态度、着装等这些能够影响顾客初步感受的方面进行持续的培训和改进。 随着电子商务的普及,顾客不直接接触到营销人员就可以完成购买行为。航企开辟的电子商务 渠道 的多寡,平台的适用性及网上订购后客票退改签等相关服务是否及时便利等影响到服务质量。这种变化使航空公司可以摆脱固定资产的大额投资,同时招聘人员和培训工作的重点也发生很大变化。随着新技术的创新和应用,营销接触点还将更多的转向后台服务,这个接触点越来越虚拟化了。 地面接触点 地面接触点是至关重要的一点,地面服务人员的意识行为将更多的影响服务产品的质量。尤其在航班不正常、服务产品本身已经出现了质量损失的情况下,提升地面服务质量可以起到两个作用,一是将这种质量损失降低到最低,二是利用地面服务弥补旅客损失,甚至超越旅客期望,起到升华服务产品质量的作用。但地面接触点的机场的安检、休息室,机场的餐食店等是航空公司选择的外包服务,属于无法自主选择的服务,这些虽然也直接影响到旅客的感受,却不是航空公司可以完全掌握的,航空公司只能通过加强协调,或者入股项目,甚至自己设置(例如贵宾休息室)等 措施 提高这些环节的服务水平。 客舱接触点 客舱服务与地面服务不同,它完全可由航企控制、提高。客舱服务包括硬件和软件方面,硬件指舱内各种娱乐、保障及餐饮等,软件则主要指乘务员提供的客舱服务。舱内服务对旅客的心理感受来讲,软件的作用大于硬件。一个素质高而亲切的乘务人员提供令旅客如沐春风的客舱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抵消硬件设施的不足。但是如果客舱服务未获得旅客认可,甚至发生不愉快的体验,再好的硬件服务都无法抵消和补偿,必定影响旅客对于公司整体服务产品的感受。 3 如何进行航空服务质量控制 有效提高航空服务产品的质量,首先要根据服务质量是一系列服务过程的综合感受这个特点,进行过程控制,对过程中涉及的各种因素进行综合的控制,从而提升整体服务质量。 工作标准控制 首先,从工作内容上进行控制。要求服务人员准确、快速的解答旅客疑问,让他们及时获得所关心的信息。后续服务环节如机场值机的标准流程、机场各种登机引导和服务;特殊旅客的前期服务及至客舱内的服务逐条逐项都有设定的标准,标准的制定是直接明确的。其次,对工作场所的标准设置、服务人员的仪容着装等形式方面进行统一标准,严格控制。 服务人员素质引导 服务人员素质引导即对人员的控制。服务如果单纯依靠刻板的制度和标准,只能保证基本的质量,对服务质量的提升作用还很不够。下面从三个方面阐述服务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 (1)服务意识。 服务意识是服务的精神驱动,服务如果是被自觉自愿的意识所驱动,服务人员在工作中就会从自觉自愿去发现为旅客服务的点,延展为旅客服务的内容,从而提升服务的档次。提升服务意识,不能单纯依靠 教育 和灌输,要求公司在调配服务人员的同时应关注服务人员的素质和特性。例如,尽量挑选本性就热情乐观愿意帮助人的工作人员去从事服务工作而不是选择生来冷漠、内向木讷的人去从事直接面对旅客的工作。 (2)沟通方式。 沟通是服务工作的载体,沟通技巧对于保障沟通的成功大有帮助,沟通者的心理素质则至关重要。沟通技巧是服务人员面对不同的旅客,在各种复杂的环境下成功完成服务工作的一种能力。在航空服务链条的各项接触点上,突发事件及不正常事件时有发生,航班延误、取消,客舱内旅客的各种突发状况,应对这些需要服务人员有圆熟的沟通技巧,给旅客带来安心和愉快的体验,或者在不利的环境下控制住局面,使旅客保持正常的心态。沟通技巧的培养,一是加强业务和工作流程的训练,业务精通,流程顺畅会给旅客带来安心和信任,有利于问题的解决和服务的顺利完成。二是工作 经验 的培养,在工作中不断磨炼,见识各样的场面和旅客,在实践中提高各种场景下的沟通技巧。 沟通者的心理素质是确保服务能够达到优秀甚至卓越水平的关键因素。首先,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其次,需要灵活应变的能力。再次,对事情要有超强的洞察力和判断力,进而形成控制局面的能力。最后,服务人员还需心胸宽广、具备较强抗压能力。这一点对于一线服务人员尤其重要,心胸宽广才能设身处地为旅客着想,急旅客之急、想旅客之想,才能在服务工作中有所创新,给予顾客超越期望的惊喜。 整体控制 服务工作对于航空公司来讲是整体的、全局性的工作,各公司千方百计提高服务水平,以期在市场竞争中获得优势,对于服务质量的控制必须是全局的、整体的控制。如果只是某个环节有提高,旅客在这个环节得到了很好的服务,但是在另外的环节又发生了不愉快的体验,而往往较差的体验给人的印象更深刻,完全冲淡甚至湮灭了之前环节得到的优秀服务的体验,这对公司的形象会产生不利影响。 整体控制首先包括对工作过程的完全控制,即服务链条上的每个环节的逐一控制,不放过任何一个关系到服务质量的点。其次是对于人员的控制,提高员工素质,提高服务意识。人员首先是指直接参与服务的人员,但不仅限于直接参与直接服务的人员,全员控制是保证企业能够输出优秀的产品的前提,每个员工的工作状态都会直接或者间接地影响客户的体验,提高全员素质才是提高本企业服务质量的根本举措。 企业 文化 企业文化是企业个性意识及内涵的总称,可将其划分在整体控制的范畴。利用企业文化值观认同的特点,营造良好的企业氛围,使服务外部顾客和服务内部员工成为自觉自愿的行动。一旦在企业内部形成这样的文化,企业输出的服务产品的总体质量将得到质的提升。 综上所述,对于航空公司而言,服务已经成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中之重,重视服务质量,进行整体控制,才能确保在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 参考文献: [1]郭国庆.服务营销管理[M].2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2]胡建宏,刘雪梅.管理学原理[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3. [3]赵娜,郑继超.我国政府职能转变中公共服务市场化问题管窥[J].中国市场,2015(46). [4]王俊.中医思想对 企业管理 学的启示[J].中国市场,2015(9). 航空公司的论文范文篇2 浅谈航空公司官网的设计方向 摘要:随着 网络技术 的迅速发展,当代企业纷纷建立自己的网站,本文从航空公司网站目标顾客的角度出发,分析了航空公司官网的设计方向。 关键词:航空公司官网设计 随着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当代企业纷纷建立自己的网站,公司官网应该怎么做,这是大有学问的。我们大多数人,平时都是被动式的接受信息,网站展示什么,就去关注什么。而现在的人越来越懒,坐在办公桌前随便点开几个页面,一般都是打发时间随便看看,只有带着目的才会去寻找并点击相关网站。 在这里要注意的是,先寻找,再点击。因为现在信息量太多,除了工作人员,没有人会去专门记忆和输入想要寻找的网站名称,往往都是在需要的时候去百度或者谷歌查询,然后点击进入企业官网,比如:找LV网站,绝对不会傻乎乎的输入LOUIS VUITTON这个复杂的单词。如果浏览者非常感兴趣也会将网站存入 收藏 夹。 对于航空公司,进入其官网的人,一定是带着强烈出行或查询愿望的人,这就类似人们去美凯龙一定是准备买家具做装修一样,不会是来随便逛逛。为此我带着强烈的好奇心,浏览了主要运营国内航线的美国西南航空,运营国际航线的新加坡航空、维珍航空、阿联酋航空,网络枢纽型的美国联合航空、澳洲航空、法国航空、瑞士航空、汉莎航空、日本航空、大韩航空,以及国内的国航、南航、东航、海航和吉祥航空。为了深入比较,我还浏览了UPS、澳大利亚国家航运公司(ANL)、百达翡丽、卡地亚、宝缇嘉和万宝龙等官网。对比之后,发现航空公司官网有其鲜明的特点。 ①枢纽网络型及主要运营国际航线的航空公司,如汉莎、澳洲航空、新加坡航空,官网首页设计简洁明快,一般只突出3大类内容,即:航班票务服务、促销信息、网上值机,网页在一屏左右,操作简便;横向菜单设计合理,最大限度提供旅客需要的信息。 ②以国内为主的航空公司,如美西南航空,官网首页内容详细,本土化,信息量大,符合本地浏览习惯,一般可下拉几个屏幕,对于折扣促销信息大幅宣传推广。 ③亚洲公司如日本航空、大韩航空,注重区分不同语种,往往首页是选择语言种类,需要点击进入正常菜单;而欧美公司要么以域名区分语种,要么进入首页后选择语言种类;货运航空网站以宣传和提供解决方案为主。 ④国内东航、南航官网以信息量多为主导;国航、海航官网风格已倾向于欧美,但首页 广告 并非宣传自身品牌或特色,以促销或宣传营销产品为主导。 ⑤国际奢侈品官网以唯美经典的品牌宣传为主,并不突出具体产品,与航空服务有较大区别。 那么,这些特点是否符合用户的浏览喜好呢,这需要从用户上网习惯和浏览网页习惯两方面研究。 用户上网习惯。经过分析发现,大部分时候用户并非在阅读屏幕上的内容,而是在扫视,用户习惯扫视和快速寻找页面上一些能够引导他理解内容的关键点;同时用户通常缺乏耐心。当一个页面不能满足用户的期望时,离开就在所难免。企业希望通过添加相关内容来丰富页面和留住用户往往效果不佳甚至适得其反。 一屏页面上承载的信息越多,认知的负担就会越重,就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去处理信息,如果这些信息中还有些不是用户期望的,那就还要花额外的精力将这些多于信息从注意力中剥离,用户离开并寻找其他替代品的可能性就越大;此外用户并不做最佳选择。用户并不是在搜寻找到最佳选项的最快途径,他们也并非用线性的方式来阅读屏幕上的内容(有顺序地从一个模块到另一个模块)。 当用户找到第一个合理的选项,或者一旦找到了可能的目标内容,立即点击的可能性会非常大。其实,用户是在寻找能让他们觉得够用或者合适的内容,而非寻找最佳的选择,理由也很直观,让用户自己去做最佳选择需要花费不少时间和精力,那已经在考验用户的耐心了(选择即成本)。 用户浏览习惯。通过对浏览习惯的研究,发现人们对说明性网页的浏览是按照传统阅读方式进行的;而对电子商务网页的浏览是以F型为主要模式,用户并不会浏览页面上的所有内容(F形之外的大片空白区),而是将最重要的信息放在头两段(F热区中的两个横向热区)。所以企业在设计后续的内容时,可以将关键词和信息放在段首,使用户在左侧纵向浏览时能更容易关注到;对于搜索类网页的浏览,则主要集中在前5条信息上。 总结 了航空公司特点,研究了用户习惯,认真思考这个官网是否有什么可以改进的地方呢?如果将浏览航空公司官网旅客所关注的、航空公司希望旅客知道的、企业自身定位及品牌塑造等内容,按用户浏览习惯进行对比之后我们可以发现,最能够让旅客一目了然,快速寻找并点击进入所需内容的航空公司官网应该是阿联酋航空。 其首页基本以F型布局,分为三大区域:品牌展示、服务选择和信息提供(特价、特色、新鲜),特别是服务选择中提供了“搜索及预定航班”“寻找酒店及租车”“管理已有预定”“网上预办登机手续”“查询航班状态”“查看您所乘航班的服务与设施”6大内容,同时还有十几种备选语言,基本覆盖了全球旅客所需,而且只需最多3次点击就能进入目标。 相对来说,国内航空公司的网站就略为不足,虽然已经取消了长长的下拉条,但庞大的信息量、繁复的选项、缺少照片的界面,需要旅客探索一般的寻找研究,大概能够吸引住的高端客户是少而又少了。鉴于阿联酋航空官网已经与科学分析后的用户上网及浏览习惯高度吻合,故无必要重新研究官网设计方向,建议国内航空公司官网设计向阿联酋航空靠拢,根据自身特色开发相应模块,如果因为后台支撑或管控模式等能力建设不足,可分批渐次开发相应功能,但路线须明确。 当然,各个企业管理模式不同,或许有些航空公司的官网归属好几个部门共管,但作为最为开放和敏感的服务型企业,无论如何都应该把旅客放在首位,为他们提供超乎想像的便利,官网也该如此。 参考文献: [1]贺冬梅.浅谈网站设计的风格色彩与美化[J].中国科技信息.2008(06). [2]魏业华.论信息资源合理布局――原则、标准与评价[J].图书情报知识.1992(04). [3]李启色.网络课程中网页的视觉设计研究[J].电化教育研究.2004(07). 航空公司的论文范文篇3 浅谈航空公司品牌战略与发展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尤其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企业间的竞争逐渐增大,而竞争的焦点在于服务,最具发展潜力的也是服务,可以说随着时代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服务行业将作为最具发展空间的行业不断壮大起来。航空运输业作为提供服务产品的行业,具有重要的发展能力。本文在此背景下提出了航空公司品牌战略与发展,通过对品牌内涵及功能进行分析,具体讨论了航空公司的品牌发展战略,以有效推动航空公司的深入持续发展。 关键词:航空公司 品牌 战略 发展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与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航空运输已经成为人们出行的重要方式,因此航空运输也具有强大的发展空间。另外,随着国际间交流的增多,国际往来也逐渐频繁,航空运输的便捷性、舒适性优势更加明显的显现出来。航空运输也主要提供服务产品,如果没有自己的品牌及有效的品牌发展思路与战略,其服务便不能创造良好的品牌效应,便不能体现出好的服务品质。只有不断研究航空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升航空公司的品牌战略意识,才能有效突出企业的认知价值与顾客忠诚度,推动航空公司实现深入持续发展。 一、品牌解析 1、品牌内涵 品牌包括产品及服务的名称、声誉、上表、价格、历史、符号等,美国 市场营销 协会提出品牌是一种标记、术语、设计、名称,或者是这些元素的组合,其主要目的在于通过这些元素或者组合来辨认某个或者某群销售者的产品及其服务,并将之与其竞争对手的产品或者服务进行区别[1]。品牌是一种综合性的概念,包括品牌的名称、商标及标志等,从本质上分析,品牌主要代表了厂商对销售给顾客的产品的服务、特征等的承诺。通常好的品牌就是好的产品质量的保证。 2、品牌功能 良好的品牌对树立企业的形象,推动企业的发展,提升顾客忠诚度具有重要的作用,另外还能提高消费者购买力,以扩大市场份额,保证产品的长期性与有效性。同时品牌还能推动产品的有效组合,以降低产品的价格弹性。品牌还为消费者提供了方便,消费者可以根据品牌寻找相应的制造者或者服务。 品牌是企业的无形资产,通常品牌的资产越高,则消费者对品牌的忠诚度、产品的定价优势等也越明显,企业的竞争优势越强。 二、航空公司品牌战略 航空公司品牌战略主要通过其服务内容与服务特色体现出来,航空公司与其他以产品为主的实体公司有明显的不同,航空公司应该更多的关注对客户的服务质量与服务范畴,强调使消费者感受到一种尊贵的体验并使客户感受到航空公司本身给客户带来的利益以及为客户着想的出发点。因此航空公司应重点完善自身的经营与管理理念,重视客户忠诚度的培养,通过强调“顾客即上帝”的管理理念,突出公司内部人力资源的开发,强调其服务资源的多样化配置,推动公司内部多种服务资源的相关性利用,以在客户群中形成自身特有的品牌优势,比如优质的服务、良好的态度、尊贵的感受、丰富的资源等,以推动航空公司的持续发展。 事实上,航空公司的品牌建设很大程度上是由自身内在因素决定的,比如公司内部资源的有效配置、合理的组织架构、充分的战略规划、企业内部文化等。航空公司的品牌建设是一个相对持续的过程,而且随着战略的不断发展,品牌元素的组合也集中体现在公司的发展过程中,并不断成为公司的品牌形象。 三、航空公司品牌战略分析 航空公司品牌战略应重点突出服务的卓越品牌、优质品牌,同时重点发展公司的潜伏品牌与未知品牌。其中卓越品牌主要要求公司更多的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以提升公司声誉、不断设计并开发出以人为本的服务产品,同时引进先进的技术与设施,强化服务的延伸性,重视内部营销和客户的利益,加强营销沟通[2]。优质品牌主要表现为产品的差异化体现与人员、销售渠道、形象的差异化体现等几方面,以突出企业的形象。潜伏品牌及未知品牌主要是针对品牌发展的条件,来适当的参加相关活动,重视产品及服务的连贯性发展,强化公司服务特色,重视市场细分与媒体宣传,扩大融资渠道,加强内部管理,以构建有效组织机构及内部文化氛围,推动企业的发展。 航空公司的品牌战略发展主要包括如下几方面内容: 首先,经营管理者个人能力。经营管理者的能力包括管理能力、财务能力、竞争能力、技术应用能力、航空安全与保障能力等,通过对这些能力的掌握,以提升公司产品质量与信誉、提升客户满意度与忠诚度、扩大市场份额、实现公司安全有效运行。 其次,客户的基本需求。包括客户的利益、客户的服务以及展现客户的尊贵等几方面内容,其中客户的利益即最大限度的满足客户的基本需求,提升客户的满意度,航空公司应从自身经营出发,开发客户价值链条,体现客户的利益期待;客户服务主要是通过航空公司的服务来保证客户的需求,强调服务的人性化与人文化;客户的尊贵性主要是通过航空公司的服务来展现的,通过人性化的服务内容与服务形式来彰显客户的尊贵,从而提升公司的知名度与口碑。 最后,企业的文化资源。航空公司品牌战略来源于企业内部文化,企业内部文化资源涉及到企业的文化标识和员工的价值取向等几方面内容,其中企业内部的文化标识是企业文化的一种浓缩表现,展现的是企业的文化价值取向,突出的展现了企业存在的价值及其对社会公众的承诺,这种内在文化资源更多的表现在企业对客户及员工的关爱方面。另外员工的价值取向,主要体现在员工的存在价值及传递价值两方面,其中存在价值表现为员工在企业工作中能够感受到自身的价值以及自身对企业和社会的价值,以有效提高员工的忠诚度与责任感;传递价值主要是员工将自身的价值传递给客户及与企业未来发展相关的关联方,以有效提升企业品牌,推动企业品牌战略的建设。 四、结论 综上所述,航空公司的品牌建设是其持续健康发展的标志,是公司实现营销管理与战略管理的总目标,同时也是公司内部资源有效应对外部市场竞争、提升市场份额的有效促进作用。航空公司品牌战略的构建与发展需要从内外部环境与资源出发,强化内部及外部的营销沟通,传递出顾客对航空公司的有效信赖,并重视顾客自身的利益。因此在航空公司品牌推广的过程中,需要深入发挥品牌文化与理念的作用,推动品牌的深入建设与品牌的保护。 参考文献: [1]赵剑凌,杜肖磊.南方航空公司品牌战略分析[J].中国民航学院学报,2004;22 [2]刘晓晓.厦门航空品牌战略研究[J].空运商务,2012;17 猜你喜欢: 1. 航空公司有关论文优秀范文 2. 关于航空公司的论文范文 3. 航空公司相关论文范文 4. 有关航空公司论文 5. 航空公司相关论文例文 6. 关于航空公司的优秀论文参考

提供一些空中乘务专业毕业论文的选题方向,供参考。1、关于民航企业经营管理的现状及对策;2、关于民航服务理念3、乘务服务的现状及对策4、影响民航服务质量因素5、某航空公司服务理念的总结6、某航空公司服务体系分析7、服务心理分析8、如何作一个优秀的乘务员9、国内外航空服务质量比较10、如何培养空乘人员的亲和力11、如何培养空乘人员良好的心理素质12、空乘服务的发展方向13、优秀的空乘人员的素质14、学校教育适应当代空乘服务发展的要求15、飞行中危机事件处理16、空乘服务与乘客文化17、航空公司文化18、空乘服务技巧19、个性服务20、特殊乘客服务21、国内外空乘服务比较22、未来航空服务的发展趋势23、关于空乘服务人才的培养24.试论航空公司客舱乘务员应具备的礼仪规范25.浅析如何打造高品质的客舱服务26.试论规范的乘务礼仪对打造航空公司品牌服务的重要意义27.论规范的乘务礼仪对客舱服务质量的影响28.如何提高航空公司对航班延误的后续工作质量29.航班延误的原因剖析30.论“人文关怀”精神在民航服务中的应用31.关于民航机舱餐饮、娱乐休闲等配套服务的满意率调查32.浅谈提高空乘服务质量的对策与方法33.航班延误引发的旅客心理问题与服务34.浅谈中外民航服务差别35.中外民航人力资源管理对比分析36.国内外民航招乘机制调查分析37.浅谈××航空公司培训机制38.空乘专业毕业生在航空公司工作状态调查分析39. 客舱安全管理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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