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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明博士毕业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6 20:30:46

张明明博士毕业论文

据我所知,张明明的老婆是张丽丽。

张明明,高级讲师。1991年6月,大学本科毕业于山东省聊城师范学院物理系,毕业后分配到山东省枣庄工业学校(2005年该校合并、升格为山东省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担任中专物理教学工作至今。在工作期间,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发表过数篇国家级论文。现任中国职教学会教学工作委员会物理教学研究会委员。

是一名护士。张明明,1980年10月5日出生于上海市,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中国内地男演员。2001年,因拍摄周星驰执导的喜剧电影《少林足球》正式出道,随后出演多部影视剧。2004年,出演喜剧电影《功夫》。

张明明的妻子是苏熙,苏熙结婚之前年轻、漂亮。婚后就变成了一名合格的家庭主妇,把家里照顾的很周到,生活打理得井井有条。两个人很恩爱。

张明楷硕士毕业论文

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法学论文的参考文献引用应当实事求是、科学合理,不可以为了凑数随便引用。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学论文参考文献外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法学论文外文参考文献(一) [1]范愉.司法制度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23. [2]付子堂.法律功能论W].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252. [3]罗斯.社会控制[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353. [4]王利明.法治的社会需要司法公正[M].北京:法制出版社,2005. [5]程竹汝.司法改革与政治发展[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5. [6]张晋藩.中国法律的传统和近代转型[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 [7]董必武.董必武政治法律文集[M]北京:法院出版社,1982. [8]罗.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8-9. [9]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154. [10]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42. [11]孙万胜.司法权的法理之维[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134. [12]苏力.送法下乡一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200. [13]范偷.纠纷解决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547-555. [14]田有成.乡土社会的民间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4. [15]顾培东.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的纠纷解决之道[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2004:1. 法学论文外文参考文献(二) 1.沈跃东:《乡镇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职权的法规范分》,《法治研究》2012年第3期。 2.徐亚文:《口述历史与法律》,《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2012年第1期。 3.陈瑞华:《从 经验 到理论的法学 方法 》,《法学研究 》2011年第6期。 4.薛以胜:《法学研究方法初探》,《科技信息》2011年第3期。 5.崔二玲:《浅析法律方法》,《法制与社会》2011年第1期。 6.罗旭南:《法学方法多样化在中国法律史教学中的适用》,《海南大学学报》(文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4期。 7.刘颖:《法学方法与法律方法的耦合》,《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4期。 8.李云海:《中国法学研究方法浅》,《经济研究导刊》2011年第31期。 9.谢晖:《论规范分析方法》,《中国法学》2009年第2期。 10.冀海虹:《司法过程中法学方法之解读——以价值分析法为核心》,《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第2期。 11.王丽霞:《<法学方法论>与法学方法 教育 》,《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4期。 12.冯 果:《法解释学等传统法学方法——未来中国经济法学的主流研究方法》,《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5期。 13.刘连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方法在宪法研究中的局限性——以“分离命题”为中心》,《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期。 14.张传新:《法律方法的普遍智力品格及其限度——从法律方法与法学方法称谓争论谈起》,《求是学刊》2008年第5期。 15.魏治勋:《“规范分析”概念的分析》,《法学论坛》2008年第5期。 法学论文外文参考文献(三) [1]王名扬:《英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2]黎宏:《不作为犯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3]马生安:《行政行为研究—宪政下的行政行为基本理论》,山东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4]罗豪才主编:《中国司法审查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5]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6]陈新民:《公法学札记》,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 [7]陆伟明:《服务行政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8]周叶中:《代议制度比较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9]袁裕来:《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Ⅷ》,中国检察出版社2012年版. [10]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11]应松年主编:《外国行政程序法汇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 [12]王利明:《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13]张明楷:《刑法格言的展开》,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14]梁津明、郭春明、郭庆珠、魏建新:《行政不作为之行政法律责任探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11年版. [15]王振宇:《行政诉讼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法学论文外文参考文献(四) [1]任丁秋.私人银行业与资产管理---瑞士范例[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 [2]邢毓静,巴曙松.经济全球化与中国金融运行[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 [3]倪受彬.国有商业银行资本信托运营法律问题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 [4]盛学军.全球化背景下的金融监管法律问题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 [5]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分析小组.中国金融稳定 报告 2012[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2. [6]连建辉,孙焕民.走近私人银行[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7]李春满.私人银行业务[M].吉林:吉林大学出版社,2008. [8]曹彤,张秋林.中国私人银行[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0. [9]李开国,张玉敏.中国民法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 [10]徐保满.金融信托与租赁[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 [11]孟建华.洗钱与银行机构反洗钱[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 [12]卓泽渊.法律价值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 [13][英]莫德.全球私人银行业务管理[M].刘立达译,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14]王征宇,于江等编著.美国的个人征信局及其服务[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3. [15]丁邦开,何俊坤等.社会信用法律制度[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6. 法学论文外文参考文献(五) [1]陈卫东主编《模范刑事诉讼法典》,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9月第1版 [2]张月满着《刑事证人证言规则》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第一版 [3]《法国刑事诉讼法典》译者:罗结珍,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1月第1版 [4]孙孝福《刑事诉讼人权保障的运行机制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6月版 [5]田圣斌着《刑事诉讼人权保障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年1月第1版 [6]宋英辉孙长永刘新魁等着《外国刑事诉讼法》法律出版社2006年1月第1版 [7]刘根菊等着《刑事司法创新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3月版 [8]陈永生:《刑事诉讼的程序性制裁》,《现代法学》2004年第1期 [9]孙晶:《亲属作证特免权研究》,吉林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 [10]张新宝《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第二版》群众出版社2004年5月版 [11][德]尧厄尼希着,周翠译,《民事诉讼法:第27版》法律出版社2003年7月第1版 [12]程海霞:《刑事诉讼中的证人作证特免权制度研究》,安徽大学2006年硕士学位论文 [13]中国抗日战争史学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编着(宋金寿主编):《抗战时期的陕甘宁边区》,北京出版社1995年版. [14]厦门大学法律系编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律文件选编》,江西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15]韩延龙、常兆儒编着:《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法制文献选编》(第3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 猜你喜欢: 1. 法学毕业论文参考文献 2. 法学论文参考文献 3.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参考文献 4. 法学论文的参考文献 5. 法律本科毕业论文的参考文献

刑法研究生论文篇2 浅析刑法理论中的洗钱罪 摘要:洗钱,是在现代经济高速发展,毒品、走私、黑社会等有组织犯罪猖獗泛滥的背景下产生的犯罪行为,其本质是掩饰、隐藏犯罪所得及非法收益。从犯罪构成上讲,洗钱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其主观方面是故意,表现在行为人“明知”其行为是掩饰、隐瞒赃款赃物的性质及其来源,洗钱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侵害的是国家的正常金融管理秩序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关键词:洗钱;犯罪构成;洗钱罪;《刑法》第191条 洗钱,是在现代经济高速发展,毒品、走私、黑社会等有组织犯罪猖獗泛滥的背景下产生的犯罪行为,其本质是掩饰、隐藏犯罪所得及非法收益。它不仅破坏市场经济的有序竞争环境,损害金融机构的声誉,威胁一个国家的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而且洗钱活动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极大地助长了这些严重犯罪行为,对一个国家的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经济安全乃至国际政治经济体系的安全都构成严重威胁。近年,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洗钱犯罪在我国也日趋猖獗,严重影响了我国的经济安全、社会安全,乃至国家安全。然而,由于我国对洗钱罪及其法理的研究起步较晚,不管是学界还是司法实务界,对洗钱罪的研究和认知都有待进一步深化。为此,本文拟就我国刑法理论中洗钱罪的相关理论及认定问题作粗浅探讨,以求教于学界前辈。 一、洗钱及反洗钱 现代意义上的洗钱行为肇始于20世纪20年代的美国黑帮犯罪集团[1]3。20世纪70年代,在美国司法官员查处“水门丑闻”案中,“洗钱”这一概念才第一次被作为正式法律术语来使用,并在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毒品交易的蔓延在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接受[2]5。第一个把洗钱行为规定为犯罪的国家是意大利,该国于1978年3月21日颁布法令,在刑法第648条第2款中增设了洗钱这一犯罪行为,只不过当时的洗钱罪仅针对武装抢劫罪、勒索罪和劫持人质罪这三类上游犯罪[3]。 后来,随着毒品、走私、贪污贿赂等犯罪在全世界范围内的泛滥成灾,国际社会认识到打击这些犯罪及后续犯罪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于是洗钱罪陆续出现在各大国际性法律文件之中。从《巴塞尔原则声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国际条约中我们可以看到,洗钱犯罪已经成为国际社会面临的一个共同难题,惩治洗钱犯罪也成了各国刑事司法协作的共同目标。除了国际性法律文件以外,国际社会还设立了一个专注于打击洗钱和恐怖融资犯罪的永久性政府间国际组织——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该组织在打击洗钱犯罪方面取得的最为突出的成绩就是发布了《反洗钱40项建议》。2013年5月13日,中国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六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标志着我国已经从国家战略层面开展反洗钱工作。 二、洗钱罪的构成要件 在我国,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与性质,将其转换为其他类型的资金形式,协助资金转移,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将其收益合法化的行为。洗钱罪本质上不同于传统的犯罪,其犯罪手段众多,没有典型的受害人,犯罪构成较为复杂。洗钱罪罪名的成立不一定要有相应的危害结果,而只要实施的行为特征符合其构成要件,就可定罪处罚。因此,洗钱罪是行为犯。根据犯罪构成理论,洗钱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犯罪主体 根据2011年《刑法修正案(六)》的规定,洗钱罪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自然人是指年满16周岁并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法人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以及团体。所以说,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这里重点讨论的是,洗钱罪上游犯罪的实行犯或其共犯(即上游犯罪的本犯)实施洗钱的行为(即“自洗钱”)能否定罪、能否实施数罪并罚的问题。在传统刑法理论中,洗钱罪上游犯罪的本犯不应再判罚洗钱罪,理由是:上游犯罪本犯的洗钱行为是对其犯罪行为的后续,这种事后行为不具备可罚性,其先行实施的上游犯罪行为吸收了后续的洗钱行为,因而只能按照先行的犯罪定罪处罚[3]。而且,从法律解释的角度去看,刑法第191条规定的“明知”也只能是针对本犯以外的其他犯罪人而言的。 另外,张明楷教授认为:“否认上游犯罪者可以成为洗钱罪的行为主体,并不是因为洗钱行为是不可罚的事后行为,而是因为否定说符合罪刑法定原则。从立法论上来说,将自洗钱规定为洗钱罪或许更合适,但在解释论上,只能在刑法条文规定的范围内确定行为主体范围。刑法第191条的规定明显采取了否定说。”[4]700因此,我国有学者提出把洗钱罪的主体进行扩大,将其上游犯罪中的本犯也纳入进来,这种做法适应立法的趋势,反映了与洗钱行为做斗争的必要性。至于扩充洗钱罪犯罪主体的理由,则各种各样。有的学者认为,传统的刑法理论已经过时,理论应是对实践的概括与升华,而不是实践的羁绊和束缚。有的学者认为,将自洗钱行为规定为犯罪,实行数罪并罚,并不当然违反“不可罚的事后行为”理论。 因为“不可罚的事后行为”并不是理论上说的“不可罚”,而是“共罚的事后行为”。现代洗钱行为已呈专业化、规模化态势,因此,洗钱罪作为独立的犯罪,而不再依附于其上游犯罪而存在。因而,我国应真正从价值层面上将洗钱罪从传统赃物罪中分离出来。换言之,上游犯罪的本犯实施洗钱行为之所以不构成不可罚的事后行为,是因为洗钱行为不同于赃物罪中的行为,它对金融管理秩序的危害,是不能评价于其上游犯罪之中的,它必将不可避免地侵害“新的法益”[5]。因此,上游犯罪本犯的洗钱行为是可以处罚的[6]。 也有学者认为,自洗钱可以单独成罪,理由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第一,洗钱罪与传统赃物罪相比,具有更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它除了给司法机关造成阻碍,还对国家金融和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影响,从罪刑均衡原则考虑,本犯犯洗钱罪应当与上游犯罪数罪并罚。第二,洗钱罪的行为方式不同于传统的赃物罪,已经是独立于上游犯罪的另外一个完全独立的犯罪过程。第三,其侵犯的法益不同于其他犯罪侵犯的法益。第四,对本犯可以单独定罪,有利于我国行使司法管辖权,这是因为洗钱犯罪往往都是跨国性的,试想如果犯罪分子是在国外实施上游犯罪行为,而在我国实施洗钱犯罪的,那么因为我国否认本犯可以单独处罚,而对发生在国外的上游犯罪又缺乏管辖依据,这就使我国的司法管辖权处在了一个十分尴尬的境地[1]101。根据上述不同学者的观点,笔者认为,上游犯罪的本犯可以单独成立洗钱罪,理由是:现代洗钱犯罪因其巨大的社会危害性,已然独立成罪,我们不能将目光局限于“本犯”的危害上,而应将其与传统赃物罪剥离开来;因为洗钱罪独特的行为方式,导致了本犯在实施洗钱行为时侵犯了新的法益,从而不构成不可罚的事后行为。 (二)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表现在行为人必须“明知”其行为是掩饰、隐瞒赃款赃物的性质及其来源,“明知”的对象是其上游犯罪所产生的收益。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将其收益当作合法财产,只是客观上实施了隐匿等行为,那就不能认定为洗钱罪。这里有两个问题值得探讨:第一,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那么包不包含间接故意?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行为人以直接故意的主观心态实施洗钱行为成立洗钱罪自然不在话下,关键是间接故意能否成立洗钱犯罪。对于这一问题,意见分歧就在于如何理解《刑法》第191条中所规定的“掩饰、隐瞒”的含义。 一种观点认为,为“掩饰、隐瞒”而实施洗钱的行为,就表明行为人主观上存在犯罪目的,在我国《刑法》条文中已经排除了本罪可由间接故意构成,所以洗钱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另一种观点认为,间接故意也可以构成洗钱罪,其理由是:“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是构成要件的基本内容,是洗钱行为的基本特征,而不是关于犯罪目的的规定,亦即行为人实施洗钱行为时,认识到其隐匿等行为的客体是洗钱罪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4]702。因此,洗钱罪不能作为目的犯,其罪过自然可以由间接故意构成。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 第二,明知的对象是什么?上文已经提及,行为人“明知”的对象是法条规定的七种上游犯罪的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但学界对于“七种上游犯罪的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理解出现了两种不同的观点,即“具体的七类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说”和“概括的七类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说”。“具体的七类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说”是指,行为人要“明确知道”是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才能构成洗钱罪中的“明知”。而“概括的七类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说”是指,行为人对属于七类犯罪的所得及其收益具有概括性认识即可,无须知道是具体哪一个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就可成立“明知”。笔者赞同“概括的七类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说”,因为“具体的七类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说”过于机械地理解了《刑法》条文,而不利于司法实践对“明知”的认定,它还违背了刑法关于主观认识错误的理论。 (三)犯罪客体 “一般认为,洗钱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正常金融管理秩序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7]349所以,学界通常认为,洗钱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不过,有学者提出要对这种复杂客体进行分类[8]。这种观点与立法机关对于洗钱罪立法宗旨的理解似乎达成某种契合。笔者认为,从法律解释的角度来看,通说具有一定的说服力,但如果从犯罪的本质属性和立法活动的逻辑周延性角度出发,恐怕就不一定说得通了。其实,这里涉及的主要是洗钱罪在刑法典中的位置问题。我国现行刑法未将洗钱罪归入妨害司法罪,是应该进行考量的。笔者认为,洗钱罪应该归入妨害司法罪一节中,主要有以下两点原因:第一,洗钱罪更加符合妨害司法罪特征;第二,洗钱罪归入妨害司法罪更符合立法逻辑的周延性。 三、洗钱罪的认定 (一)罪与非罪的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明知”是一个关系到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关键问题。对此,上文已经提到,这里不再过多阐述。值得一提的是,我国有学者提出,尽管《解释》解决了“明知”客观推定的程序性技术难题,但与美国刑事立法对于“明知”的规定仍然存在差距,我国洗钱罪的主观范围仍然存在实体面过窄的问题[9]。笔者认为,这一问题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毕竟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明知”的认定问题一直都是一个难题。 (二)对本罪以及上游犯罪中共同犯罪的认定 区别洗钱罪与上游犯罪构成共犯的分界线,主要看行为人与七种上游犯罪的犯罪分子事前有无通谋:如果行为人事前通谋,事后再次实施洗钱行为,则应构成共同犯罪;行为人事前如果没有通谋,只是实施了洗钱行为,则应只构成洗钱罪。 (三)此罪与彼罪的认定 这里要对《刑法》第191条、第312条、第349条的互相认定问题进行讨论。上文已经提到,我国赃物罪与洗钱罪已经越来越趋同,其最主要的区别就是上游犯罪的不同。而洗钱罪与窝藏毒赃罪的界限,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上游犯罪不同,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由7类犯罪构成,而窝藏毒赃罪只能由毒品犯罪构成。(2)客观行为不同,洗钱罪是掩饰、隐瞒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的行为,就是将赃物合法化;而窝藏毒赃罪是转移、窝藏、隐瞒毒品犯罪所得的财物,财物的非法性质没有改变。(3)主体不同,洗钱罪主体为一般主体;而窝藏毒赃罪的主体只是个人。 参考文献: [1]何萍.洗钱与反洗钱动态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2. [2]何萍.中国洗钱犯罪的立法和司法——兼与欧盟反洗钱制度比较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3]钊作俊.洗钱犯罪研究[J].法律科学,1997(5). [4]张明楷.刑法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1. [5]马克昌.完善我国关于洗钱罪的刑事立法——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依据[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7(6). [6]赵军.论洗钱罪上游犯罪的相关问题——与《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相协调[J].法学评论,2004(4). [7]马克昌.经济犯罪新论[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 [8]陈明华.洗钱罪的认定及处罚[J].法律科学,1997(6). [9]李云飞.中美洗钱罪主观要素界定的比较[J].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4).猜你喜欢: 1. 有关刑法研究生毕业论文 2. 刑法论文 3. 浅谈刑法学硕士毕业论文 4. 刑法硕士毕业论文 5. 刑法硕士论文

陕西李明明博士毕业论文

这种情况你就要告诉老师,让老师责成其她同学将你被抄袭的部分删除,这样就可以了

硕士毕业论文查重如果选了是不严格的论文查重软件,查重是有可能会被泄露.查重原理:1、知网学位论文检测为整篇上传,格式对检测结果可能会造成影响,需要将最终交稿格式提交检测,将影响降到最小,此影响为几十字的小段可能检测不出。对于3万字符以上文字较多的论文是可以忽略的。对比数据库为: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中国专利全文数据库,个人比对库,其他比对库。部分书籍不在知网库,检测不到。2、上传论文后,系统会自动检测该论文的章节信息,如果有自动生成的目录信息,那么系统会将论文按章节分段检测,否则会自动分段检测。3、有部分同学反映说自己在段落中明明引用或者抄袭了其他文献的段落或句子,为什么没有检测出来,这是正常的。中国知网对该套检测系统的灵敏度设置了一个阀值,该阀值为5%,以段落计,低于5%的抄袭或引用是检测不出来的,这种情况常见于大段落中的小句或者小概念。举个例子:假如检测段落1有10000字,那么引用单篇文献500字以下,是不会被检测出来的。实际上这里也告诉同学们一个修改的方法,就是对段落抄袭千万不要选一篇文章来引用,尽可能多的选择多篇文献,一篇截取几句,这样是不会被检测出来的。4、一篇论文的抄袭怎么才会被检测出来?知网论文检测的条件是连续13个字相似或抄袭都会被红字标注,但是必须满足3里面的前提条件:即你所引用或抄袭的a文献文字总和在你的各个检测段落中要达到5%。

毕业季,除了找工作,毕业论文是很多大学生顺利毕业的最后一道关卡,为了写一篇毕业论文,同学们耗尽了心血,找了大量的参考文献,甚至请教了同门的师哥师姐和指导考试,一连熬了好几天的夜,终于让“大作”问世了。本来是很有成就感的事情,但发给学校后,却被“抄袭”为理由退回,很多同学深感委屈,明明是自己熬夜苦战的成果,怎么就变成了抄袭别人的呢?为什么明明是自己写的论文,最后却被判定“抄袭”?其实对于很多毕业生来说,都会有论文被判为“抄袭”的情况,这也是让很多高校毕业生都十分烦恼的一件事。可能很多学生会感到很委屈,不过这样的情况也着实无法避免。每年的大学毕业生有几百万人,实在是无法保证每个人都能创新写出优秀的论文。再加上毕业生在写毕业论文的时候,通常都会引用很多文献里的数据来丰富自己的内容。在这个资源共享的年代,这些数据可能会被多人同时引用,自然就会在对论文进行查重的时候被认为是“抄袭”内容。不过对于论文是否涉嫌抄袭,还是有一定的通用基准的。一般规定:本科毕业论文重复率在20%以内,专科在30%以内,硕士毕业论文在10%以内,博士毕业论文在5%以内。一旦对应的毕业生论文重复率超过上限,就算是再委屈也百口莫辩。

在职博士论文多久写完?如何提高写作效率?

一般情况下,在职博士学员在平时要忙于自身的工作,很难有足够的时间用在学业上。其实学习研究不是最难的,撰写论文才是让人无比头疼的,在职博士论文难度远大于硕士研究生,论文一旦写不好没有通过审核,就无法获取博士学位,重要性可想而知。对于很多初次写在职博士论文的人来说,都有一个疑问,在职博士论文要多久写完。下面笔者就该方面详细分析,并且分享有关写作的技巧要点。

在职博士论文多久写完呢?

正常情况下,一篇在职博士论文应该花多长时间进行撰写,我认为,需要4-6个月时间。

1)整体框架设计,我觉得需要2个星期。论文的框架很多人认为意义不大,其实是很重要的,只有框架设计好了,才容易往框架里面添砖加土,看看现在的那些高楼大厦的建设方案。

2)更新文献综述,大约需要2个星期。在职博士论文开题之前确实已经做了一次文献综述分析,然而,三年后,各个方面都发展了,也因此,需要把近2年来他人的一些最新工作加进去。如果是熟手,我估计2个星期能够解决这一章的内容。

3)在职博士论文主题章节5章,每一章平均需要2个星期。通常情况下,博士论文会包含实体部分5章左右。这里面,有一些章节可以把发表过的论文为基础进行充实,而有一些章节的内容需要重写。试想写一篇小论文的时间,怎么也需要2个星期以上,所以,2个星期写一章博士论文,也算很快的了。

4)结论、参考文献、格式整理等其它小项需要2个星期。很多人认为格式、参考文献等是非常容易的事情,然而,如果要做到很精致,还是需要花时间的。

5)导师第一轮修改,大约需要2-4个星期。我自己写的东西,如果给了导师,通常会要求2个星期内返回。如果没有返回,肯定会见面就崔的。所以,这么多年来,从来没有过导师push我的时候,但是,我push他们的时候非常多。即使如此,由于他们学生很多,工作事项很多,不给他们2个星期以上时间,他们真的是很难返回的。

6)通常情况下,在职博士论文需要修改3轮以上。这个需要4个星期以上。当然,这个和导师的要求有关,有些导师放水,一次都不改就让提交了,也有些导师非常严,需要相互反复修改N次。我自己的博士论文,导师要求,如果在某一页纸发现有三个地方能够继续修改(包含语言),则返回自己继续修改。

提高在职博士论文写作效率

1、确定研究对象需兼顾多方面

意思是应该从多方综合考虑确立研究对象,而不是仅凭单个方面来确立。在职博士在选择研究对象的时候,不仅要考虑自身兴趣爱好,也要兼顾获得实证数据的可能性。一篇标准的经济学论文一般都要有实证检验,这是唯一可以证明你的观点正确性的依据。

2、开题报告的质量

开题报告可以说是论文的最初设想,包含了学员对论题的认识,以及整体框架构思,是论文的基础。开题报告的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论文的质量,开题报告的文献综述将在论文中出现,论文的展开是以文献综述为起点的。

3、合理安排时间

在职博士论文从前期选题确立、材料搜索准备到定稿修改需要经过漫长的过程,工作量不小,但时间却不是无限的。在职博士在撰写论文的时候需要准备充足的资料,同时也要有充足的时间,提前做准备,保证自己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写作。在职博士论文撰写有一定难度,短时间内很难完成,考生应合理安排时间,让自己顺利完成论文。

4、利用已发表文章

如果之前发表过相关论文,那么一篇论文可以分解成几篇小论文,将两者结合不仅节约时间和精力,也可以保证博士论文的每一章节都不空泛。考生一定要注意重视老师们的评价和建议。开题和预答辩时除导师外还会有其他老师参加,他们的评价和建议一定要充分考虑。

如果在职博士独立发表过论文,并已经拥有在实践工作中独立完成的成果,那么你的论文通过率较高;有时撰写博士科研论文可能需要与他人共同合作,导师会根据各自的写作情况进行评定。所以学员一定要将论文、著作、发明中自己独立完成的部分进行说明,当然也最好得到合作人的同意,还需要找一个证明人来签署意见。

提交了科研论文以后,就要有接受质疑的勇气,如果你的导师认为你的作品与你的风格不符合,那么你就应该要说服你的导师。多数在职博士都想要申请博士学位证书,博士学位申请人经学位授予单位指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为期不少于三个月的论文相关科学研究工作。这段时间,学员需要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导师进行沟通协商。

在职博士论文写作注意事项

一、在职博士论文规范化

一般来说,博士论文的写作是有明确规定的(格式规定),考生们在写论文的同时一定要根据要求做好准备。在创作论文时,应注意自己的论文结构是否清晰明了,写作格式是否正确,字数是否按规定要求。如果考生对其并不是特别了解,可以与导师多互动,请教导师,导师会给出正确的指导。

二、在职博士论文内容相似

每年在职博士论文都会牵涉到抄袭的问题,这让很多考生觉得很委屈、很冤枉。明明是自己翻阅了很多资料,辛辛苦苦写好的博士论文,为什么要被导师判定为抄袭。所以在这里考生要特别注意的是,文献以及别人的研究成果,研究资料仅仅是提供给考生们作为学习参考用的,如果将前人的知识直接拿来运用,用的多了,导师只能认为你的论文有抄袭的嫌疑。

三、论文观点不够明确

考生创作的论文一定要明确自己的观点,你可能在研究的过程中发现该学术可以从很多不同的观点角度去研究,去陈述,然后导致论文观点不明确。考生要注意的是,论文的观点一定要明确,如果你发现某一学术有很多面值得研究,有很多观点可以供你解说,那你可以完成论文之后再多创作一些有关该学术的研究成果,甚至可以出一本著作。但是在毕业论文中,一定要明确某一观点进行叙述,切莫贪心。

四、表达内容不简明

论文最基本的就是要让读者看的.懂,知道你在表达什么就可以了,不要动不动就长篇大论,读者看了半天才找到重点内容,让读者觉得都是写的都是无用的内容。博士论文一定要想得深、说的明、说的透,做到深入浅出,言简意赅。

现如今,很多职场人员都会选择攻读相关学位来提升自己的基础能力,以便于在工作就业中更有优势,更有把握。报考高校的在职博士是很多在职人员的首要选择,博士学位是级别最高的一种学位,含金量很高。而要想获取博士学位证书,撰写论文是必须要完成的任务,笔者以上分享了在职博士论文写作时间有关内容和提高写作效率的方法要点,希望大家看完有所收获。

拓展:在职硕士论文要多久

作为在职研究生都想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在职硕士论文,通过毕业答辩,拿到硕士文凭,那么在职硕士论文要多久呢,在职研究生论文好过吗,学术堂在此为大家整理出了以上问题的答案,具体如下:

1、在职硕士论文要多久?

获得在职硕士文凭都需要经历论文写作到论文答辩的过程,在职硕士论文要写多久,没有明确的答案,或许2个星期、1个月、半年。这得看个人的基本功是否扎实,知识储备量是否丰富。论文通过的几率很低,一篇论文都要经过反复的修改,这就要耗费大量的时间。所谓在职研究生既不耽误工作,又能再次学习,不过对于很多学员来讲,平时有很多应酬,学习精力完全不够?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快速通过在职研究生论文,最好的方法就是多与指导老师沟通,熟悉指导老师研究的方向和领域,他会为你的论文指引正确的方向。

接下来,就是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如果你在问在职硕士论文好过吗?那说明你对你的论文或者答辩并不自信。下面我们来讲讲答辩要求和答辩时间,知己知彼。

2、在职研究生论文好过吗?

学员参加论文答辩的时候,都是由院校老师来评分的,所以各院校对于论文答辩的要求是不同的,每年也是有很多考生通不过论文答辩的。这里并不是耸人听闻,我们先来看看答辩流程。

在职研究生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的情况,就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作出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决议经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论文答辩应有详细的记录。论文答辩应公开举行。如果论文答辩未通过,本次申请无效。

除了老生常谈的答辩注意事项外,这里需注意一点,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其实论文答辩没有想象中那么难,在职人士答辩前做好充足的努力一般都可以通过。因为在职相比于全日制来说,已经占据很大优势了。接下来我们再来讲讲答辩时间。

在职研究生论文答辩每年有两次,一次是6月份,一次是12月份,所有参加在职研究生学习的学员必须在5年内完成答辩,否则就不能获得硕士文凭,在论文答辩过程中,学员有一般只有20--30分钟的时间阐述自己的论文,所以要抓住重点部分,把论文主要内容讲述清楚。

总之,通常完成一篇在职硕士论文一般需要2-4个星期,这里指的是在不工作的情况下,论文写作讲究一气呵成,所以在写作在职研究生论文的时候, 先把定题、找资料、拟定大纲这些准备工作做好,然后用几天时间写完整篇论文,只要掌握了在职研究生论文答辩方法,论文也是能通过的。

浙大博士毕业论文录用证明

不可以。拥有论文录用通知书和发票不可以申请博士。博士报读条件如下:1、具有硕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证书或研究生同等学历结业证书。2、具有八年以上工作经验和不少于五年以上管理经验的企事业高中层管理人员及决策者。3、具有十年以上教育研究经历的资深教育者及资深管理咨询者。

截至2022年12月1日,浙江大学博士毕业要求最新消息是:1、学籍在工程师学院的2018级、或已达到提前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的2019级工程博士研究生。2、已完成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并审核通过。3、经导师确认同意申请2022年秋季毕业及学位授予。以上就是浙江大学博士毕业要求最新消息。

浙大的博士毕业要求是两篇SCI一作,或者一篇ZJUTOP列表里的期刊的一作文章 ,我本科毕业前 (或者说大四下学期前)就发了三篇SCI,其中两篇是ZJUTOP的文章, 理论上来说可以毕业两回半了 。 这里说一下什么是ZJUTOP,就是浙大 (ZJU)有个列表,标明了各领域内的SCI大小顶刊,这个列表里的期刊就是ZJUTOP期刊,也就是浙大承认这些期刊比普通SCI在对应领域内的分量更重一些,发一篇就可以毕业了。

博士毕业论文盲审修改说明

论文盲审主要看以下内容:

2.看论文的格式。在盲审过程中,大批量的作品寄送到老师面前,首先最容易也最方便审判的一定是论文格式。查看论文格式是否合格也是评判论文最简单的方式。论文有固定的格式,各位在写作之前可以观看本校发送的模板,然后再进行论文的撰写。这样在撰写之前就能养成好的习惯,在后期的修改过程中会觉得顺手很多。

3.看目录结构,第一章写概念概述的减分,没有问题意识全篇编教材的减分,严重重复前人研究的减分,对策建议没有针对性高万金油的减分,整体结构没逻辑的减分,等等。

4.看内容,内容一般不会细看,就是翻阅一下,选个别段落阅读一下,主要看内容是否紧密围绕标题,语言是否通顺连贯等。

5.看摘要以及结论,摘要和结论言简意赅,最容易体现出论文作者的水平以及其研究水平。如果摘要写作规范,反应出的核心观点比较合理,给盲审老师基本印象会好。而结论是对一篇论文的总结陈词,在摘要和结论中能体现出本篇论文所撰写的具体方向以及所要表达的意义。

6.也会看注释参考文献的文献级别和相关性。引用垃圾期刊,说明作者本身学术常识不足;未引用本研究领域的权威文章,说明文献梳理不足;引用文献量过少,说明文章底子薄;引用文献没有相关性,说明参考文献是瞎写的。

将论文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即可。

以下是论文的相关介绍:

论文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lùn wén,古典文学常见论文一词,谓交谈辞章或交流思想。

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之为论文。它既是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一种手段,又是描述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它包括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学位论文、科技论文、成果论文等。

论文的有关部分全部抄清完了,经过检查,再没有什么问题,把它装成册,再加上封面。论文的封面要朴素大方,要写出论文的题目、学校、科系、指导教师姓名、作者姓名、完成年月日。论文的题目的作者姓名一定要写在表皮上,不要写里面的补页上。

以上资料参考百度百科——论文

博士毕业论文盲审结果为一般是指论文质量一般,需要作大的修改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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