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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企业权益报酬率的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6 12:13:01

研究企业权益报酬率的论文

企业盈利能力的分析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盈利能力分析可以为企业的未来作出很好的规划等等。那么企业盈利能力分析的方法主要有哪些呢?服务博成都兼职财务会计表示,一般有如下的3种分析方法。(一)盈利稳定性的分析盈利的稳定性主要应从各种业务利润结构角度分析,即通过分析各种业务利润在利润总额中的比重判别盈利的稳定性。我国损益表中的利润按着业务的性质划分为,商品(产品)销售利润、其它业务利润、营业利润、营业外收支等。各利润项目又是按获利的稳定性顺序排列的,凡是靠前的项目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重越高,说明获利的稳定性越强。由于主营业务是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一个待续经营的企业总是力求保证主营业务的稳定,从而使得盈利水平保持稳定,所以在盈利稳定性的分析中应侧重主营业务利润比重的分析,重点分析主营业务利润对企业总盈利水平的影响方向和影响程度。(二)盈利持久性的分析盈利的持久性,即企业盈利长期变动的趋势。分析盈利的持久性通常采用将两期或数期的损益进行比较的方式。各期的对比既可以是绝对额的比较,也可以是相对数的比较。绝对额的比较方式就是将企业经常发生的收支、经营业务或商品的利润的绝对额进行对比,看其盈利是否能维持或增长。相对数的比较方式,是选定某一会计年度为基年,用各年损益表中各收支项目余额去除以基年相同项目的余额,然后乘以100%,求得各有关项口变动的百分率,从中判断企业盈利水平是否具有持续保持和增长的可能性如企业经常性的商品销售或经营业务利润稳步增长,则说明企业盈利的持久性就越强。(三)盈利水平分析的几个指标分析企业的盈利水平,通过计算相对财务指标评价企业盈利水平。这些指标一般根据资源投入及经营特点分为四大类:资本经营盈利能力分析、资产经营盈利能力分析、商品经营盈利能力分析和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分析。成都兼职财务会计表示,包涵的基本指标有: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收入利润率、成本利润率、每股收益、普通股权益报酬率和股利发放率等等。对企业盈利能力的分析主要指对利润率的分析。

建议CNKI找下就成 [1] 沙洁. 企业财务报表分析[J]. 财会研究 , 2004,(10) . [2] 石玉华 ,沈斌 ,刘广丽. 试论企业财务报表分析的局限性及对策[J]. 统计与咨询 , 2004,(04) . [3] 郑雷. 企业财务报表分析的局限性[J]. 大众科技 , 2004,(03) . [4] 朱红. 财务报表分析的例项演示[J]. 水运管理 , 2004,(09) . [5] 王冰. 浅析企业财务报表分析[J]. 山西统计 , 2003,(12) . [6] 李雪梅. 浅议财务报表分析[J]. 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 2004,(04) . [7] 徐洁. 浅谈企业财务报表分析[J].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 , 2005,(06) . [8] 石裕祥. 财务报表分析应注意的问题[J]. 财会通讯 , 2003,(09) . [9] 戴小红,黄凌云,刘春泉. 利用财务报表分析企业经营业绩的几点认识[J]. 农业科研经济管理 , 2004,(03) . [10] 王广斌. 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的基本原理与方法[J].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 2004,(10) . [1] 池俊华,于扬. 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J]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 , 2002,(03) . [2] 易晓文,陈健芬. 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综合评价指标试系的构建[J]辽宁财专学报 , 1999,(01) . [3] 张福康. 对上市公司获利能力及稳定性指标的分析与评价[J]甘肃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 2003,(01) . [4] 刘晓梅. 知识经济条件下企业考核指标体系的思考[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 , 2001,(01) . [5] 曲永岗,黄健元. 基于模糊优选模型的水运企业绩效综合评价[J]港工技术 , 2003,(01) . [6] 董明志. 关于企业盈利能力评价指标的改进[J]财会月刊 , 2000,(12) . [7] 杜鹏. 上市公司市场价值评价分析[J]工业技术经济 , 2002,(04) . [8] 汪强. 资本结构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家电行业的实证分析[J]北方经贸 , 2004,(06) .

1、Christian Gollier. Discounting an uncertain future .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 2002 2、LEBAS MICHEL,EUSKE KEN. A Conceptual and Operational Delineation of Performance .Business Performance Measurement Theory and Practice. 2002, :89-93 . 3、 Charles to Management

百度学术可以找到参考文献,输入关键词,在输入年份,就能找到相对应的参考文献。如果不知道参考文献格式要求,可以百度搜,参考文献自动生成器。直接按著填就出来了。 百度搜索参考文献自动生成器,按著里面填,点生成参考文献就出来了。 作者.题名[D].所在城市:储存单位,释出年份. 李琳.住院烧伤患者综合健康状况及其影响因素研究[D].福州:福建医科大学,2009. 其他的: 作者.题名[J].刊名,年,卷(期):起止页码. 沈平,彭湘粤,黎晓静,等.临床路径应用于婴幼儿呼吸道异物手术后的效果[J].中华护理杂志,2012,47(10):930-932. 作者.书名[M]. 版次.出版地: 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胡雁.护理研究[M].第4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2:38. 作者.题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 丁文祥.数字革命与国际竞争[N].中国青年报,2000-11-20(15). 作者.题名[EB/OL].网址,发表日期/引用日期(任选). 世界卫生组织.关于患者安全的10个事实 [EB/OL]. 其他: [R]、[P]、[A]、[C]、[Z]等。 文献型别标识码 参考文献应是公开发表的文献。参考文献表应按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编号。文献作者在3名以内的全部列出,超出3名的列出前三名后加“等”,英文加“et al”。外文作者书写时,姓前名后。参考文献具体请按下列格式给出: (1)期刊文章(文献型别标识:J) [序号] 主要责任者。题名[J]。刊名,年,卷(期):起止页码(任选)。 (2)专著(文献型别标识:M) [序号] 主要责任者。题名[M]。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3)论文集(文献型别标识:C)中析出的文献(文献型别标识:A) [序号] 析出文献主要责任者。析出文献题名[A]。论文集主要责任者(任选)。论文集题名[C]。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析出文献起止页码。 (4)学位论文(文献型别标识:D) [序号] 主要责任者。题名[D]。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5)国际、国家标准(文献型别标识:S) [序号] 标准编号,标准名称[S]。释出年。 (6)专利(文献型别标识:P) [序号] 专利所有者。专利名称[P]。专利国别:专利号,出版日期。 (7)电子文献 [序号] 主要责任者。电子文献题名。电子文献出处(或可获得地址),发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 (8)未定义型别的文献(文献型别标识:Z) [序号] 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Z]。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三、举例 1、期刊论文 〔1〕周庆荣,张泽廷,朱美文,等.固体溶质在含夹带剂超临界流体中的溶解度〔J〕.化工学报,1995(3):317—323 〔2〕Dobbs J M, Wong J M. Modification of supercritical fluid phasebehavior using polor coselvent〔J〕. Ind Eng Chem Res, 1987,26:56 〔3〕刘仲能,金文清.合成医药中间体4-甲基咪唑的研究〔J〕.精细化工,2002(2):103-105 〔4〕 Mesquita A C, Mori M N, Vieira J M, et al . Vinyl acetate polymerization by ionizing radiation〔J〕.Radiation Physics and Chemistry,2002, 63:465 2、专著 〔1〕蒋挺大.亮聚糖〔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1.127 〔2〕Kortun G. Reflectance Spectroscopy〔M〕. New York: Spring-Verlag,1969 3、论文集 〔1〕郭巨集,王熊,刘宗林.膜分离技术在大豆分离蛋白生产中综合利用的研究〔C〕.余立新.第三届全国膜和膜过程学术报告会议论文集.北京:高教出版社,1999.421-425 〔2〕Eiben A E, vander Hauw J K.Solving 3-SAT with adaptive geic algorithms 〔C〕.Proc 4th IEEE Conf Evolutionary Computation.Piscataway: IEEE Press, 1997.81-86 4、学位论文 〔1〕陈金梅.氟石膏生产早强快硬水泥的试验研究(D).西安:西安建筑科学大学,2000 〔 2 〕 Chrisstoffels L A J . Carrier-facilitated transport as a mechanistic tool in supramolecular chemistry〔D〕.The Netherland:Twente University.1988 5、专利文献 〔1〕Hasegawa, Toshiyuki, Yoshida,et al.Paper Coating position〔P〕.EP 0634524.1995-01-18 〔 2 〕 仲前昌夫, 佐藤寿昭. 感光性树脂〔 P 〕. 日本, 特开平09-26667.1997-01-28 〔3〕Yamaguchi K, Hayashi A.Plant growth promotor and productionthereof 〔P〕.Jpn, Jp1290606. 1999-11-22 〔4〕厦门大学.二烷氨基乙醇羧酸酯的制备方法〔P〕.中国发明专利,CN1073429.1993-06-23 6、技术标准文献 〔1〕ISO 1210-1982,塑料——小试样接触火焰法测定塑料燃烧性〔S〕 〔2〕GB 2410-80,透明塑料透光率及雾度实验方法〔S〕 7、报纸 〔1〕陈志平.减灾设计研究新动态〔N〕.科技日报,1997-12-12(5) 8、报告 〔1〕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密相气力输送技术〔R〕.北京:1996 9、电子文献 〔1〕万锦柔.中国大学学报论文文摘(1983-1993)〔DB/CD〕.北京:中国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

文献综述是对某一方面的专题蒐集大量情报资料后经综合分析而写成的一种学术论文, 它是科学文献的一种。 格式与写法 文献综述的格式与一般研究性论文的格式有所不同。这是因为研究性的论文注重研究的方法和结果,特别是阳性结果,而文献综述要求向读者介绍与主题有关的详细资料、动态、进展、展望以及对以上方面的评述。因此文献综述的格式相对多样,但总的来说,一般都包含以下四部分:即前言、主题、总结和参考文献。撰写文献综述时可按这四部分拟写提纲,在根据提纲进行撰写工。 前言部分,主要是说明写作的目的,介绍有关的概念及定义以及综述的范围,扼要说明有关主题的现状或争论焦点,使读者对全文要叙述的问题有一个初步的轮廓。 主题部分,是综述的主体,其写法多样,没有固定的格式。可按年代顺序综述,也可按不同的问题进行综述,还可按不同的观点进行比较综述,不管用那一种格式综述,都要将所蒐集到的文献资料归纳、整理及分析比较,阐明有关主题的历史背景、现状和发展方向,以及对这些问题的评述,主题部分应特别注意代表性强、具有科学性和创造性的文献引用和评述。 总结部分,与研究性论文的小结有些类似,将全文主题进行扼要总结,对所综述的主题有研究的作者,最好能提出自己的见解。 参考文献虽然放在文末,但却是文献综述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它不仅表示对被引用文献作者的尊重及引用文献的依据,而且为读者深入探讨有关问题提供了文献查询线索。因此,应认真对待。参考文献的编排应条目清楚,查询方便,内容准确无误。关于参考文献的使用方法,录著专案及格式与研究论文相同,不再重复。

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内容及其分析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财务情况说明书至少应对下列情况作出说明: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这部分内容可以不限于货币量度,用各种指标如产量、品种、质量、生产进度、产值、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劳动生产率等来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分析说明企业主营业务范围及经营情况;企业所处的行业以及在本行业中的地位,如按销售额排列的名次;企业员工的数量和专业素质情况;生产经营是否完成了预定计划,与以前会计年度相比,与同行业先进水平相比,与企业历史水平相比,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及解决方案;对企业业务有影响的智慧财产权的有关情况;经营环境的变化;新年度的业务发展计划,如生产经营的总目标及措施;开发、在建专案的预期进度;配套资金的筹措计划;需要披露的其他业务情况与事项。 2.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这部分内容主要对利润表中所反映的本期实际数与上年同期实际数及本期计划数进行对比,以说明利润计划完成(或亏损的弥补)情况。并且,通过计算资本金利润率、销售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等指标来反映企业的盈利能力。企业还应反映资本公积金转增实收资本(或股本)的情况等等。如果在本年度内没有发生利润分配情况或资本公积金转增实收资本情况,则企业需要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明确说明。此外,还要对利润分配情况进行分析,看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企业章程的规定。企业利润的实现和分配情况,对于判断企业未来发展前景至关重要,所以,需要分析企业披露有关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方面的资讯。 3.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主要反映年度内企业各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利润构成专案的增减情况及其原因,这对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了解企业的资金变动情况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这部分内容主要结合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中的有关专案进行分析,通过计算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等指标,评价企业资金周转的情况;通过计算现金比率、现金充足性比率、净利润现金流量比率等指标,评价企业现金流量和生产经营的质量。 4.资本结构及其变动情况。这部分内容应对企业本期资本的增减变动进行说明,通过计算所有者权益报酬率、资本利润率、资本保值增值率等指标,评价企业资本保全、资本增值的情况。 5.主要税费的缴纳情况。这部分内容主要应反映企业本期应向国家缴纳的各项税费的数额和缴纳情况。 6.财产的盈亏报废情况。这部分内容应说明本期企业各项主要财产物资的增减情况,包括各项物资的盘亏、盘盈、毁损和报废情况。 7.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 中小民营企业融资困境成因及对策 2. 刍议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的税收筹划 3. 关于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和对策的问题探讨 4. 财务失败和财务预警问题的探讨 5. 从盈余管理角度谈识别企业真实利润 6. 企业财务危机预警模型研究 7. 如何避免国有企业实施MBO时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研究 8. 探讨企业财务评价体系——基于杜邦分析法的研究与改 9. 中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稳定性与讯号传递研究 10. 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融资分析 11. 对我国国有企业MBO财务问题的思考 12. 企业自创商誉确认的可行性分析 13. 如何利用现金流量资讯进行财务分析 14. 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财务影响分析 15. 中国上市公司融资行为分析 16. 中小型企业价值评估流程和方法研究 17. 关于企业业绩评价体系的探讨 18. 浅论企业可持续经营的四因素模型的构建 19. 论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动因与治理 20. 中国国有企业MBO定价问题研究 21. 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探讨 22. 作业成本法在我国企业的应用研究 23.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若干问题及对策 24.浅谈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5.家族企业财务管理及监督机制 26.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 27.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8.浅谈房地产开发中的成本控制 29.民营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30.加强投资管理是提高企业效益的重要前提 31.浅谈建行现金备付率--关于建行平阳支行现金备付率的实践报告 32.时间性差异的账务处理及其探讨 33.企业债务资本成本的计算方法及比较 34.借款费用处理的新旧对比以及对企业经营杠杆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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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财务分析,可以全面地了解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评价企业的经营业绩,明确企业的竞争地位和预测企业的经营前景。所以财务分析重点应关注企业的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

券商权益研究论文

浅议我国证券市场发展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证券市场迅速发展,目前已初具规模,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世纪之初,我国证券市场既面临挑战,又面临机遇,具备了进一步发展的良好条件。因此,我们要抓住机遇,从扩大股票和债券发行规模、丰富证券交易品种加快发展证券市场的机构投资队伍加强证券市场监管力度、努力培育运行有序的良好市场环境等方面。推动我国证券市场迈上新的台阶。证券市场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证券市场迅速发展,初具规模,为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展望21世纪,我国证券市场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如何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把我国证券市场推上一个新的台阶,这是亟待我们认真研究和解决的现实课题。本文拟对此作一初步探讨。关键词:金融 证券市场 1 回顾中国证券市场的十年奠基阶段,我们主要取得了如下成就 ①初步构建了以《公司法》、《证券法》为核心的资本市场制度架构。②市场发展初具规模。截至2001年10月,在沪深两市上市的公司(包括A、B股)达1152家,市价总值为亿元,流通市值为亿元,这一市场规模表示:资本市场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开始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者。③培育了一支规模较大、包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在内的投资者队伍。截至2001年10月底,我国股票市场投资者开户数已经达到万户,有44只规范的证券投资基金,部分商业保险资金可以通过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方式间接投资于股市,开放式基金已经推出。虽然投资者队伍还需进一步发展,并有待成熟,但是不可否认,整个社会的金融投资意识已经大大加强。④建立起了较为系统、相对独立的信息披露规则体系。经过十年努力,信息披露规则已经建立。市场参与各方尤其是上市公司,大都能在这个规则框架内及时披露其相关信息,从而使交易市场具有一个基本的规范。⑤建立了一个科技含量较高、富有效率的证券交易体系。沪、深证券交易所从起步阶段就注重发挥后发优势,整个交易、清算、登记、过户系统是世界上技术水平最高的交易体系之一。经过10年的不断改进,我国的证券交易体系运行稳定、效率较高。⑥证券监管体系基本建立,对风险的防范、控制水平显著提高。证券市场的有效监管是市场规范发展、防范风险的前提。只有监管的理念、水平有了切实的提高,创新化的市场行为才不会成为新的“风险源”。 2 我国债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在充分肯定我国证券市场建设成就的同时,也应认识到我国证券市场起步晚、规模小,尚处于不完善阶段。总的说来,这个市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债券市场多头监管,宽严不一 从西方各国经验看,一个统一高效的监管体系是债券市场发展的首要条件。各国将各类债券的发行和交易监管整合在证券监管机构之下(除了国债的发行一直由财政部负责之外),形成了统一、高效、互联的债券监管体系。 而我国债券市场的监管构架十分复杂,存在多头监管。债券发行、交易监管以及结算分别由不同机构负责(见图)。最为突出的多头监管在发行监管环节,有限的四种债券分属四个监管机构审批,其中国债的发行审批由财政部负责,金融债(包括央行债)由人民银行负责,企业债由国家发改委负责,而可转换公司债发行的审批权在证监会。债券市场监管机构的分离造成各类债券在审核程序、发行程序、发行标准和规模、信息披露等各个环节监管宽严不一,严重阻碍了债券市场的快速协调发展。比如企业债券的发行自2000年以来都是由发改委每年严格控制规模,发行名单和规模指标要报国务院特批,存在审批程序冗长、审批标准太严、发行方式陈旧、信息披露和监管处于真空状态等一系列问题,因此企业债券市场只能在这种严格控制下缓慢发展,2004年底余额仅为1232亿元,占到债券余额的区区,远远低于发达国家10%以上的水平。 我国股票市场经过十几年的建设,形成了一定的市场规模。证券法制法规框架初步形成,证券专业化监管队伍(包括发行监管和公司监管)业已具备,证券执法力度空前加强。目前的监管环境已经今非昔比,企业债券监管模式应该到了彻底反思和调整的时候了,否则这一债券市场重要分支的发展将远远落后于市场的需求。 债券品种单一,非公部门债券带发展 西方发达国家债券市场产品多样,国债以外的非公部门债券,包括金融机构债、资产证券化债、公司债都占有一定的比重。债券市场在企业(包括金融机构)融资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我国非公部门债券发展缓慢的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企业金融严重依赖银行。过去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体制风险没有暴露,非公部门严重依赖银行贷款,债券融资的需求被掩盖。在近年银行改革未实施之前,储蓄不断增加,银行贷款不断膨胀,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大企业的融资需求。二是长期以来机构投资者队伍不足。大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必须有足够的机构投资者参与投资,在2001年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的政策出台之前,我国机构投资者发育不足,进入证券市场的机构资金也显不足。三是债券监管体制压抑发展。这一点上面已分析得很详细,不赘述。 交易制度还不能完全适合债券交易的需要 从国外的经验看,做市商制度在发达证券市场已有很长的历史,在许多成熟债券场外、场内市场中广泛采用。 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已有做市商制度雏形。1997年银行间债券市场正式运行后,债券交易不够活跃,市场流动性严重不足。人民银行于2001年3月发布《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支持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双边报价商的准入条件、权利与义务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要求,确立了做市商制度的基本框架,随后批准中国工商银行等九家金融机构为银行间债券市场首批双边报价商,并在2004年7月将双边报价商正式改名为做市商,将其数量增加至15家,同时引入市场表现活跃的两家证券公司,丰富了做市机构的类型。但是双边报价商制度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做市商制度。由于目前的双边报价商制度对做市商各项政策支持不到位,实际上是只要求其履行做市义务,而忽略了其做市权利。具体表现在:一是融资融券便利不落实。虽然《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支持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对做市商进行融资支持,但没有具体落实措施:对其融券尽管有具体措施,但由于质押券种和折算比例对做市商比较苛刻,很少使用此便利。二是没有承销和配售便利。做市商在承销各类债券时没有得到非竞争性投标一定数量配售等优惠,没有把二级市场做市和一级市场承销配售管理统一起来。三是没有费用优惠。 3 对发展我国债券市场的政策建议 建立统一的债券市场监管体系 债券市场作为资本市场和直接融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其监管体系应该是统一的,在我国应该由证监会来统一管理。这样做有以下几点优势:第一,有利于专业管理。证监会作为资本市场监管部门,在证券发行审核、发行主体监管、流通市场建设、信息披露监管、中介机构监管、投资者保护等方面具有组织保障和专业经验,将债券市场纳入其现行的管理框架,有利于债券市场的专业管理。第二,有利于资源整合。证监会所具有的组织保障可以使债券市场的规范管理建立在不增加更多成本的基础上,在资源整合方面具有优势。第三,有利于我国债券交易市场的全面发展。对于公司债券、市政债券等急需发展的品种应在现有市场构架下尽快安排,从而促进我国债券市场的全面发展。 大力发展公司债券、资产证券化债券等非公债券 目前我国除了少量可转债以外,还没有真正市场意义上的公司债,公司债的发行也受到严格的行政管制。最近刚刚修订了《公司法》和《证券法》,对公司债发行主体的限制已经放开,公司债发行的审批也改成了核准制,这些都为大力发展公司债券市场提供了良好基础。 大力发展公司债,首先必须理顺发行机制,根据市场化得要求制定发行条件。其次要完善信用评价体系,为债券市场的发展构建良好的基础环境。目前,我国缺乏权威的信用评级体系,机构,不能客观、实时地根据发债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评定发债主体的信用,这严重阻碍公司债券市场的发展。再次,要加快公司债券品种和市场规模。最后,在法律方面尽快完善《破产法》和债权人信托制度,为保护债权人合法权利创造法律条件。 交易所交易引进做市商制度 我国证券交易所还没有实行做市商制度,交易所债券交易与场外债券交易相比市场流动性强的特征并没有体现出来,交易量差距还越来越大。交易所应该借鉴银行间市场做市制度的经验教训,尽快在优势品种上推出做市商制度。企业债券一直是交易所上市的传统品种,目前与银行间市场相比在托管量和交易量方面还占有一定优势。应在企业债券产品上推出真正意义上的做市商制度,配合融资融券、承销配售便利、适当减免费用等方面的支持,有利于巩固交易所企业债券份额,在监管体制理顺的条件下快速发展企业债券市场。交易所推出做市商制度时应该注意不要成为大宗交易平台的副产品,而是应该在真正的交易体系进行改造。

【摘要】本文对目前我国证券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进行了中肯的分析,并结合实际探讨了健全和完善我国证券公司风险管理的一些构想。证券公司的风险管理已引起了监管层的高度重视和业内的普遍关注。2006年7月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来加强对证券公司风险的监管之后,市场各方都充分意识到健全证券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完善其风险管理制度,以有效防范和控制券商风险对整个证券业规范、稳健、高效、有序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也是一项非常迫切的任务。一、我国证券公司主要风险分析(一)国外证券公司冲击的风险1.资本方面。我国证券公司规模小、资本实力弱,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低,尤其是在市场波动变化较大的调整时期,稍有不慎,将会面临破产倒闭的重大隐患。据证券业协会统计,截止2004年年末,全国114家券商资产总值亿元人民币,而同年,国际一流投资银行的每一家总资产均达到3000亿美元以上。2.人才方面。国外证券公司大多采用鼓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制度,大部分采用了期权或持股计划。如果外国证券公司以这种优厚的收入待遇参与中国人才市场的竞争,国内证券公司将面临非常严峻的人才流失问题。3.市场占有率方面。国外证券公司逐步抢占境内股票、债券承销业务的市场份额,加之其对企业在国外上市推荐工作的垄断,使得他们能够处于极度有力的竞争地位。在经纪业务方面,国外证券公司早就采取网上交易,在系统维护与安全技术方面拥有比较成熟的技术,而网上交易在国内尚处于起步阶段。4.拓展业务范围方面。国外证券公司对金融衍生工具的创新和使用日益广泛,能够最大限度的进行套利和规避风险。而我国券商的业务单一,创新能力不足,仅限于一级市场的上市推荐与承销、二级市场的经纪与自营,对于项目融资、企业并购、理财服务、财务顾问等业务的开展都十分有限,对于金融衍生工具的创新和运用还没有深入涉及,在争夺客户上很难与国外证券公司竞争。5.二级市场方面。国外证券公司携其雄厚的国际资本而来,依托其资本、人才和成熟的市场经验及高超的资本市场运作技巧,无论是出于追逐中国作为新兴市场的潜在利润还是出于全球性的风险规避,来则可能是泰山压顶,去则可能是釜底抽薪,或兴风作浪,或助涨助跌,将加剧中国证券市场的波动,给二级市场的股价变动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二)发行市场的风险在新的核准制下,发行风险有可能成为证券公司承销业务风险的主要来源。证券公司的发行风险可以细化为等待风险、定价风险和促销风险。等待风险主要由发行人承担,定价风险和促销风险完全由证券公司承担。随着我国证券市场规范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和机构投资者队伍的壮大,一级和二级市场的差价将进一步缩小,甚至会出现倒挂现象,证券公司承担的发行风险将会越来越大。(三)业务创新的风险业务创新必然导致风险的产生,风险始终伴随着业务创新的全过程,表现在政府、法律关系及技术的成熟度等不同方面。证券公司进行业务创新,一味扩大业务规模,往往有一些超过自己承受能力的风险,在市场持续疲软的情况下很容易引发危机。(四)网上证券交易的风险据证监会统计,2006年上半年证券公司网上委托交易量约为亿元,占沪、深两市2006年上半年股票(A、B股)、基金总交易量亿元(双边计算)的。网上交易的迅猛发展,对证券公司传统的经纪业务以及原有的风险防范手段提出了严峻考验,增加了客户对服务的选择余地,造成客户的流动性大大增强;涉及信息安全、知识产权、隐私权、数字签字和认证等许多法律问题。目前我国网上交易的政策和法律环境远远落后于网上交易的技术水平,监管方式主要是事后监管,监管的技术手段也比较落后,一旦发生事故和纠纷对证券公司会造成时间上和资金上的损失。 (一)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倡导“全员的风险管理文化”理念,将风险管理意识贯穿到每一个员工、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在员工中营造“全员重视、积极参与、献计献策、齐抓共管”的风险管理文化。(二)实现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变通过混业经营迅速做大做强、提升综合竞争能力已成为国内券商迅速发展的必然选择和当务之急。它有利于金融机构取得规模经济优势;有利于为企业和消费者提供多方面的不断变换的金融服务;有利于提高我国金融机构的综合竞争能力;也有利于金融机构增强抗风险的能力。(三)建立合理的风险管理体制1.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按《公司法》的要求执行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完整的决策机制和监督体制,充分发挥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股东对公司经营领导层的监督作用,有效解决大股东控制和内部人控制问题。2.构建有效的激励机制。人才和机制是辩证统一的,证券公司必须要下大力气改革激励机制,一般包括:改革用工制度,完善考核办法,设计合理的薪酬结构,拉开收入差距,建立岗位工资和效益挂钩,制定重要业务部门的特殊奖励办法,丰富激励方式等。3.健全风险管理机构。建立由高层、中层和基层相互交叉、相互制衡的风险管理体系,主要包括:高层管理机构应由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下设的有关部门组成;中层由有关业务管理部门和专门的风险管理小组组成;基层主要是指公司一线部门的管理人员。必须建立独立的风险管理委员会,确保公司对各种风险能够识别、监管和综合管理。(四)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新修订的相关规范文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一整套风险管理制度。主要应包括:横向业务管理类制度、纵向机构管理类制度和纵横决策管理类制度。很多证券公司的制度汇编成套,不可谓不全不齐,但风险案例仍层出不穷,关键原因就在于制度的落实和执行上,所以落实和执行制度比编制制度条文更重要。(五)提高风险管理技术水平1.科学运用数学模型。通过研究运用现代化的风险管理技术,建立适合中国国情和公司实际的风险控制模型。目前国际上影响较大的风险管理数学模型是风险值模型,用于公司本身的内部风险衡量与管理。与传统的风险管理方法相比,风险值模型提供了更明确的数量与概率分析,并可定期提出风险报告。2.建立和完善实时风险监控系统。建立基于风险控制模型的风险管理系统,将所有分支机构联网,对各联网业务点的交易过程、交易结果的数据进行采集、处理、提炼,转化为各种风险信息。一方面可对所属部门出现的决策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操纵风险、自营风险等进行定量、定性的分析。另一方面可为公司决策层和管理层提供多层次的风险揭示、风险报告及风险控制机制。仅供参考

帮不了你,还得看你有没有真才实学

一般来讲,证券投资管理行业是一项实践性极强且紧贴社会市场的一种现代化专业,它同金融行业自身发展、国家巨集观经济政策以及其它因素息息相关。下文是我为大家蒐集整理的关于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析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绩效管理

摘要:随着我国基金数量的增多,相应的问题也伴随产生,这引起了人们对投资基金绩效评价的关注,越来越多的人呼吁 *** 加强对基金管理公司的监控。基于此,本文从投资基金的概念出发,了解我国投资基金的现状,并分析了投资基金评估的相关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改进建议。

关键词:证券投资 基金 绩效评估

从巨集观上来看,证券投资基金已经成为了中国资本市场上最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之一,对稳定中国资本市场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从微观上看,我国基金的数量伴随着基金管理公司规模和数量的增加而不断增长,这些新基金为市场中普通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投资渠道。然而,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在基金数量爆炸式增长的同时也势必会出现一些良莠不齐的基金,正确地评估和比较不同基金的业绩表现能够为投资者选择良好的基金品种提供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的独特优势

一专家管理,产生规模效应

证券投资基金实行专家管理制度,这样可以减少投资者承受的风险和避免投资的失败,而且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将小额基金汇集而成大规模投资资本的金融机构,因此他可以广泛吸引社会闲散基金,从而不断扩大资本总额。理论界达成共识:参与投资时,所拥有的资本越雄厚,其表现出来的优势越明显,这样就能够不受市场的任意摆布,从而拥有独立的投资决策权。

二经营多元化,分散投资风险

基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资本总额庞大,并拥有多元经营的条件,资产组合的多样化可以轻易的实现,从而达到风险分散的目的。通过多元化经营,投资基金一方面可借助于资金庞大和投资者众多的优势使每个投资者面临的投资风险变小,另一方面又可利用不同的投资物件之间的互补性,将投资机构的投资风险分散。

三经营稳定性,收益可观

证券投资基金是按股划分为若干“基金单位”,投资者可以根据其持有的的份额享受证券投资基金的增长收益。一方面,证券投资基金采用多元化、资产组合的方式,其风险比较分散,一般要低于股票的风险;另一方面,其收益很客观,较企业债券等要高。此外,证券投资基金除了自身增长所获得的收益之外,一旦基金上市还可以获得供求差价,同时,在基金经营期满后,基金投资者还可以获得其剩余资产权利的分配。

证券投资基金绩效评估概况

一证券投资基金绩效评估的内容

1.基金投资收益率。在进行证券基金投资时,投资者追求的目标是获得高收益,因此在对投资基金进行评估过程中,其首选指标就是基金的收益率。其原因可以归结为:一方面,基金的投资回报率方便计算;另一面,投资回报率是没有量纲的指标,非常方便进行横向和纵向对比。因此,收益率在很长时间内都是评估投资绩效的唯一指标,而且从其产生至今,仍然是很多人关心的唯一衡量指标。

另外,收益率是一个相对指标,它不仅和风险水平相关,而且和市场平均收益率、市场利率水平和基金所在行业与经济背景相关,也就是说我们应该用机会成本思想来进行分析。

2.基金投资风险。马科维兹的现代投资组合理论认为投资过程中,风险可以分为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系统风险是市场共有的,任何投资者采用任何投资途径都是无法规避的,而非系统风险是可以通过投资组合来有效的规避和分散的,不同种类的投资对系统风险反应的灵敏度不同。对于投资总风险,现代投资学中常用收益率的方差或标准差来表示,它反映了投资收益的不确定程度。

3.投资基金管理者的管理能力。投资基金管理者的管理能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证券选择能力,即其识别价格被低估的能力;二是时机选择和机会把握能力,即基金管理者能够准确的判断市场行情和发展趋势的能力;三是风险分散能力,即基金管理者在进行证券品种选择和时机选择时能够清醒的意识到其一次失误所导致的后果,其通过投资组合发挥其投资才能,使其所选择的组合能够优于市场表现的能力。

二证券投资基金绩效评估的意义

第一,证券基金投资对于投资者来说,其评估可能只限于资产净值的增长率,然而限于我国目前的市场条件,更多的投资者仅仅关注的是基金的短期市场价格表现,从而忽略了基金长期的趋势,这对于基金长期评价来看有一定的局限性。我们知道在发达国家和地区,其市场上的基金其实是作为银行储蓄的替代品出现的,对其进行业绩评价时,就不能够简单的与常见的银行储蓄品种进行比较,针对投资基金的评价还要充分考虑其风险水平,因为其中涉及到基金的超额收益情况。

第二,针对投资基金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价体系进行合理的评价,是非常具有现实意义的。假使广大的基金投资者在对其投资基金进行评估时,并没有一套合理有效地评估体系,那么其就无法进行非常全面和理性的分析,这样基金市场就会非常容易出现偏差。

第三,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是投资基金的监管机制相当不完善,很多基金管理公司的收益主要来自两个方面:管理费用和部分业绩回报,也就是说投资者的利益与投资公司之间并不是一致的,那样投资公司就很有可能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顾投资者的利益,从而对投资者造成很大的损害。基金管理公司能够很轻松地通过利益输送等方式获得自身利益而损害投资者利益。基于此,一套有效、合理的基金投资评估体系能够加强这方面的监督和管理,从而可以对此进行弥补。

三我国证券投资基金评估存在的问题

1.第三方客观和公正的评估主体的缺乏。可靠的投资基金评估主体应该具备两个基本条件:要有专业的知识,从事基金评估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该行业最前沿的技术工具;作为独立的第三方,评估主体必须保障客观、公正。然而就我国目前情况来看,独立第三方投资基金评估主体仍然比较缺乏,极少数评估主体能够满足上述两个条件。

2.科学权威的评估意见未能形成。在我国,投资基金评估往往偏重其净资产的增长,却忽视其对基金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市场风险防范等指标进行评估。而且,正是缺乏一种被市场广为接受的科学、合理评估体系,市场中更多的基金公司往往只重视简单的净值增长,亦即只重视收益性指标而忽视对基金所承担风险的评估。 3.评估标准有缺陷。在国际上,基准指数的编制和公布已经非常成熟和完善,著名的基准指数有标准普尔指数和道琼斯指数等等,这些基准指数经受了时间的检验,得到了广大投资者普遍的接受和认同。我国在这方面的指数显然不大标准,所做得远远不够,国内很多评估公司简单利用国外单一指标法对基金表现进行的实证研究中,也将股票市场指数作为相应公式中的基准投资组合的替代物。由于没有考虑我国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这种做法将导致评价结论的偏差。

4.资料的收集不完备。作为基金评估最基础的一步,资料收集是我国相当薄弱的一环。究其原因,在于:我国缺乏专业机构。这种专业机构既要有基金评估的专业知识,又要有资料收集处理的能力;目前基金资讯释出存在不少缺陷,使资料不完备,不足以进行基金全面分析;国债和现金未分开披露或者披露频率不够、资讯披露存在较长的滞后期等等,国外通常利用3至5年的资料进行研究,至少也不应短于一个完整的市场周期。

证券投资基金绩效评估的建议

一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科学完善的基金绩效评估体系

基金的评价方法。作为银行储蓄的替代品和一种有效的投资工具,证券投资基金的目的始终是保证投资者和基金管理者之间的双赢,基金管理者不能仅仅看重和赚取管理费用,投资者也不能简简单单地只看重资产净值的比较。因此,基金类别、业绩的稳定性、风险收益特性和运营规范化等,甚至是各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偏好和特点都应该成为投资人关注的指标。这一切的实现都要建立一套科学完整的评估体系,这样才能够为投资人和管理者进行参考。

基金业绩评价基准。例如指数基金应与所跟踪的指数进行比较,行业基金则应与能够代表该行业整体状况的行业指数进行比较。目前,我国深沪两市都有各自的综合指数、分成指数以及分类指数等,且每个交易所要求编制的标准都不相同,然而我国基金的组合又并非仅仅局限于某个市场,往往投资是交叉的,这样就会造成对基金的收益评价缺乏统一的标准,让很多评估者选择指标的时候容易混乱,造成无法进行对比的现象。因此,深沪两市应该统一各类指标,或者由国家专门的机构编制,从而可以作为全国评估基金业绩的基准。

独立的基金评估机构。基金业绩的评价还需要专业的基金评估机构,而且这个机构必须是独立于基金管理人的。美国的基金业的快速发展与基金评估机构的配套发展密不可分,当前美国基金业绩评估机构与股票评估机构、债券评估机构一起成为资本市场信用评估的三大支柱,并以严格、客观、公正保持投资人对资本市场的信心。目前我国尚没有经认可的独立的基金评估机构,对基金的评价大多都由证券公司的研究机构完成,由于现阶段基金大多由券商发起,基金的管理人也大多来自券商的各个部门,而且基金持有的证券都在券商所属证券部交易,券商与基金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络,其研究机构所做出的基金评价的公正性就要大打折扣。这样我国就迫切需要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投资基金绩效进行综合评价,为投资者提供有力的参考。

二加快建立我国投资基金发展的品种结构模式

根据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基金投资现状,我们了解到我国投资基金受系统风险的影响并不大,但是这仅仅是因为我国基金的经验操作和低投资比例。在我国证券市场上,投资者可以选择的证券投资工具仅限于债券和股票,针对基金并没有有效的做空机制,基金管理者没有好的规避风险的手段。作为一个高储蓄的国家,尽管我国公民的投资意识在不断增强,但是我们的储蓄率仍然高达60%,其原因可以归结为人们对投资产品的缺乏信任,找不到稳妥的投资工具,对现有的投资品种缺乏足够的信心。金融市场投资基金的推出将改变资金单向流动的局面,稳定资本市场中的投资者,从而构造固定收益证券的基准利率。同时,它还将促进固定收益证券市场的迅速发展以及促进利率市场化,进而实现汇率浮动和资本专案的开放。

目前中国的金融市场日益成熟,适合金融市场基金投资的短期国债、票据和回购等短期金融工具己经并进一步的丰富,而且货币市场基金的市场环境已经成熟,这样推出货币市场基金是众望所归。

三 要完善基金管理公司的运作机制

必须切实提高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管理能力。基金被认为是专业理财,基金管理公司具有资讯优势和研究优势,但如果它不能为投资者带来高于无风险投资的回报,那我们就有理由认为基金没有存在的必要。我国证券市场在现阶段虽然存在政策多变和上市公司缺乏信用的问题,但基金管理公司不能以客观原因作为基金业绩不佳的借口,而应切实提高自身把握政策变化的能力和挖掘优质股票的能力,否则基金管理公司与普通投资者将没有任何差别。

要有完善的监督机制以降低基金管理公司的道德风险。目前我国投资基金的监督机制非常薄弱,这很容易造成基金管理公司发生道德风险。我国现行的基金管理费用一般采用按照某个期间的平均资产净值收取固定比例的费用,只要基金管理公司能够募集到一定的资金就能够获得相应的管理费用,这样容易造成管理公司降低对基金的管理力度。因此,非常有必要引进一种基金管理奖惩机制,当基金收益出现低于某个水平的情况时,基金管理公司必须返还部分收益给投资者,这样做可以约束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行为。

参考文献:

1.李耀主编.证券投资基金学.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

2.周志中,郭燕,周志成.影响中国基金短期业绩的市场因子分析.预测,

3.丁文桓,冯英浚,康宇虹.基于DEA的投资基金业绩评估.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

4.吴启芳,陈收,杨宽,张汉江.基金绩效评估中的证券选择和市场时机选择.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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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案例教学在保险学课程教学中的运用的教育论文

关键词:

案例教学 保险学 运用

摘要:

保险学课程是一门实务性很强的应用课程,案例教学是保险学讲授的重要手段之一,正确运用案例教学法能够大大提高教学效果。在教学中,选择恰当的案例是保证教学效果的基础和前提,保险学案例的选择应当具有针对性、代表性、生动性、时效性和导向性。从教学实践来看,案例教学的效果取决于教学准备、教学方式、教学讨论、教学总结这一系列重要环节。

案例教学是通过对案例的分析、讨论和讲解,使学生掌握相关知识、理论和技能的教学方法和过程。在案例教学中,既可以通过分析、比较各种各样的案例,从中抽象出某些一般性的结论或原理,也可以让学生通过自己的思考来拓宽视野,丰富自己的知识。《保险学》是金融专业开设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同时,它也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结合紧密的课程,相应的实践性教学主要是案例教学。从笔者的教学实践来看,案例教学是保险学讲授的重要手段之一,正确运用案例教学法能够大大提高教学效果。

一、案例教学在保险学教学中的必要性

保险学课程主要介绍基本的保险理论、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以及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方法等内容,其专业术语和基本原理比较繁杂,而且是一门实务性很强的应用课程。虽然保险与社会生活的关系非常密切,但对于在校学生而言,保险学中的一些基本概念是非常抽象的,如果在授课过程中仅凭教师课堂上进行理论讲解,学生往往不能充分理解这些概念,更谈不上能够将保险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案例教学把学生关心的现实问题拿到课堂上来,并让学生亲自参加讨论和分析,还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学生的学习主动性。比如,在讲到近因原则时,如何在众多的原因中判定近因在理论上是非常枯燥的实务问题。笔者在近因原则教学中,有意识地增加了许多案例,让学生充分体会到这一原则在实践中的指导意义。再比如,讲人身保险的有关内容时,给学生提供一些涉及其自身利益的案例,比如人身意外伤害险案例、健康保险案例等,学生的学习兴趣变得浓厚了,课堂气氛也活跃了。

案例教学法可以促进教与学的双向交流,增强师生之间的互动。传统的教学方式以教师为主体,不利于师生的交流,达不到预期的教学效果。而在案例教学中,学生分析、老师点评的方式使学生之间的交流增加,学生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见解,并能得到教师的及时指导;另外,教师通过学生提出的观点可以发现教学中需要改进的地方,从而在今后的教学中制订更为细致的授课方案和计划。

案例教学有助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案例教学中,教师引导学生去思考相关的原理,并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来分析和解决案例中的实际问题,学生有了自己思考和倾听他人意见的机会,思维和判断能力在案例分析和讨论中逐步得到提高。通过对实际问题的分析,学生可以锻炼自己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总之,在讲解保险学基本原理或内容时,结合案例分析,通过对各类典型案例的分析和讲解,不仅能够帮助学生巩固保险学的基本原理,加深对基础理论、专业理论的掌握,强化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运用,而且还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在保险学教学中应当加大案例教学的比重,以提高教学效果。

二、保险学教学中的案例选择

1、案例应当具有针对性。教师首先应当根据教学内容,精心选择案例,巧妙设计问题。案例一定要和所要教学的术语、原理或内容紧密相关,有利于学生更直接有效地理解和巩固教学内容。例如,在讲解“保险利益”这个概念的时候,案例应当直接与之相联系,并能让学生区分“保险利益”和“保险金”这两个概念。案例的针对性还表现在案例应当直接与所要讲授的知识点相联系,而不宜涉及过多的知识点,否则会扰乱学生的注意力,造成思维上的混乱。

2、案例应当具有代表性。案例应当能代表某一种社会现象,具有同类案例的共性;或者对于案例所提出的问题,学生存有不同的观点,而这些观点往往代表一部分人的观念和看法。一个恰当的案例,不仅应当有利于学生理解课堂教学内容,还应当引导学生去思考和分析现实当中的类似问题,达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案例的结论在很多情况下是开放性的,这样能够引发学生在课下做更深刻的思考。

3、案例应当具有生动性。案例应当来源于现实生活中与大学生联系紧密的一些案例,以便开展深入的讨论。比如,在讲解人身保险时,可选择与大学生人身风险相关的案例,引导学生了解人身保险的各个种类;再比如,在讲授保险合同的内容时,引导学生分别从自身和保险公司两种角度展开讨论,有助于学生全方位学习和理解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以及保险条款等诸多细节内容。

4、案例应当具有时效性。在保险学教材或案例汇编资料中都给出了保险课程的很多案例,但由于更新速度较慢,很多案例缺乏时效性,甚至得出的结论也存在问题。自2009年10月1日起,中国施行修订之后的新《保险法》,相比于原《保险法》,新《保险法》在很多方面都有大的修订。比如,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和被保险人往往不是同一人,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二者的利益不无冲突。如果受益人谋求个人私利,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保险公司该不该赔?原有《保险法》规定,此类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这对于无辜的被保险人显然有失公平。新《保险法》进行修改完善,规定此种情形下,实施非法行为的受益人丧失受益权,但保险公司不因此免除保险责任,被保险人的利益仍然受到保护。如果教师在案例教学中,简单地借用以前的案例,又没有根据新《保险法》对原有的分析结论作出解释或补充,很容易误导学生。

5、案例应当具有导向性。中国保险市场主体的无序竞争仍然较严重,国民的保险意识也还不强,关于保险的各种纠纷大量存在。在案例教学中,一些老师往往选择反面案例进行分析和讲解。从帮助学生理解的角度来说,这无可厚非,然而,过多地采用反面案例很容易产生负面的影响。事实上,中国保险业由于起步较晚,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保险业的诚信建设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再加上社会公众对保险的认知比较欠缺,很多人对于保险还存在偏见甚至是反感。在案例教学中,反面案例在一定程度上会使学生对保险业形成根深蒂固的成见,进而影响学生对保险业的认识和学习的积极性。在案例教学中,教师应当把正面案例与反面案例有机地结合起来,既要帮助学生理解保险学的基本原理,还要对学生进行积极的'正面引导,帮助他们理解保险的本质。

三、案例教学组织与实施的应用心得

1、教学准备。教师在教学前的充分准备是案例教学必不可少的环节。在教学之前,教师应当对于教学案例的内容以及案例所涉及到的理论知识点有充分的把握,对保险实务的发展变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有充分的了解。除此之外,教师还要指导学生做好课前准备工作。对于信息量丰富或者比较复杂的案例,教师应把选择好的案例在课前发给每一个学生,要求他们熟悉案例内容,并结合案例进行分析,归纳发言要点,为教学讨论做好铺垫。

2、教学方式。对于保险学课程,教师应当强调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的有机结合。强调案例教学,并不意味着放松理论教学。在教学方式上,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案例教学有利于加深对理论教学内容的理解,重在突出教学的目的与应用,而理论教学是案例教学的基础和前提,不掌握理论就无法开展案例教学。保险学课程必须要先掌握一些基本的理论、概念和方法,然后才能进行实务性的学习。例如在讲述保险的基本原则时,案例中必然会涉及到保险利益、近因、推定全损等基本概念,如果学生对这些概念都不理解,教师很难组织案例分析。

3、教学讨论。案例教学的实质是开放、互动,强调学生的高度参与。引导和组织学生进行讨论是保证案例教学效果的关键环节。教师应当把更多的时间和机会留给学生,讨论主要在学生中进行,但教师绝不是旁观者,教师始终应当发挥主导作用。

第一,教师可以通过启发式提问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讨论。教师所提的问题要围绕教学内容,做到少而精。问题过于宽泛则学生的讨论比较散乱,不利于教师对课堂教学的控制,也不利于学生对教学重点和难点知识的掌握。考虑到不同的学生对教学内容的理解和接受能力不同,案例提问还要有层次性,由易到难,逐渐深入。

第二,教师和学生要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关系,营造良好的课堂讨论气氛。教师要鼓励学生自主思考,积极引导学生对案例进行讨论,并结合分组讨论、角色模拟等形式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例如,在结合一些案例讲解保险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时,就可以采用角色模拟的形式。

第三,教师应给学生更多的自由发挥的空间,允许他们发表不同的意见和看法。开放式的讨论更有利于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而且可以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开放性思维。第四,教师应当通过各种巧妙的提问,引导学生围绕中心问题进行讨论,力保讨论沿预期的方向进行。在教学中,教师应当及时对学生的讨论进行点评,解答学生提出的疑点问题,并对讨论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修正,把讨论引导到正确认识的轨道上来。对于学生争论较大的问题,即使是一些社会敏感问题,教师也应认真分析,不能避重就轻,更不能不回答。第五,教师要把学生从对案例本身的讨论引导到对一般性问题的讨论,并归纳出一般性的理论观点或结论,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教学总结。讨论结束后,教师应及时总结要点。阐明案例分析讨论中所运用的理论知识,总结讨论的重点、难点和疑点,在此基础上指出需要进一步深入思考的问题。为了获得更好的教学效果,教师还应要求学生完成一份书面的案例分析报告,通过重新审视案例的讨论过程和解决方案,学生对于课堂的教学内容能够加深理解。教师自身也应当总结本次讨论的成功之处和不足之处,以便在以后的教学中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参考文献:

[1]何宏庆。保险学案例教学模式初探[j]。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10,(1)。

[2]严继莹。保险学案例教学若干问题的思考[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09,(1)。

[3]杨敏。关于保险学课程案例教学理论与实践的思考[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4)。

[4]曹红欣。浅析案例教学法在保险学原理课程中的应用[j]。中国科技信息,2009,(16)。

寿险受益权的保护——债权的行使不能侵犯合法受益人(非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权利我们知道继承法的立法宗旨是公平地保护继承人和遗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即在债务人死后,债权人对债务人的遗产有请求权。现实中许多保险纠纷案例都存在以下现象,在被保险人死亡后,其债权人在债务人的遗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经常要求法院对基于被继承人为被保险人订立的受益人为第三方的保险合同而取得的保险金采取保全措施并享有追索权。这种情况出现的原因就是将保险金与遗产混同。笔者在下文对二者进行了对比分析。(一)遗产和保险金的区别1.二者性质和包含内容不同。人身保险中的保险金是根据合同约定投保人支付保险费于保险人,当被保险人在合同期内发生死亡、伤残、疾病等事故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给付的金钱,是基于保险合同取得的权利。在人们的日常生产生活中,由于自然、生理、道德、社会等因素,人身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风险,譬如早亡、衰老、疾病、伤残,为了转移这些风险,人们往往通过订立保险合同的方式将这些可能发生的伤害损失转嫁给保险人,获取一定的保险金,尤其是死亡保险金它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保障其遗属的生活而订立。而我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现行遗产继承的客体为财产和各种财产利益,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公民的房屋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图书、文物等其他收藏、法律允许公民拥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以及各种证券、票据等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务的债权等;遗产包含的范围要大于保险金。2.二者从属的法律关系不同。保险金及相应的受益权都是基于所订立的人身保险合同。由于人身保险合同的标的是人的寿命和身体,而人的寿命和身体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所以人身保险合同无法根据保险标的的价值确定保险金额,而是依据被保险人对保险的需求程度和投保人的缴费能力,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与条件下,与保险人协商确定;有权领取保险金的受益人也是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合同中指定,所以人身保险金是根据人身保险合同关系调整的 。而遗产涉及的是继承法律关系,被继承人死亡引发的一系列法律关系,包括继承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共同继承人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继承人和受遗赠人之间的关系,继承人和遗产酌给请求权人之间的关系,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关系,就其性质而言,有物权关系,债权关系,占有关系以及知识产权关系等。3.二者的接受人和接受时间不同。保险金是由保险合同规定的受益人领取。受益人是由被保险人或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指定的,与被保险人不一定有亲属关系;保险金的领取是当被保险人在合同期内发生死亡、伤残、疾病等事故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当然死亡保险和两全保险在被保险人死亡时受益人可以领取保险金。而遗产的继承,继承人仅限于被继承人有一定亲属关系的人,按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人,包括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都是和被继承人有密切关系的近亲属,无亲属关系的人只能作受遗赠人;继承开始的时间只能是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二)遗产和保险金的联系我国《保险法》第六十四条:“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可见,在上述三种情况下,保险金具有了遗产的性质,受继承法律关系调整,债权人可以针对相对债务人的遗产享有处分的权利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保险金和遗产有着明显的区别,债权人虽对被继承人(被保险人)的遗产有追索权,但在受益人非被继承人的情形下,债权人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能处置保险金。(同理,被保险人的继承人也不能将本属于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遗产来继承。)本文着重讨论的是与保险金和遗产相对应的权利——受益权和债权,债权为什么不能对抗受益权呢?笔者作了如下分析。(三)债权和受益权的比较分析1.性质比较保险受益权是受益人根据保险合同享有的保险金给付请求权。保险受益权有以下性质:(1)受益权的定义表明受益权是一种财产权;(2)保险受益权是一种请求权,请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即受益人作为权利人享有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请求保险人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权利;(3)保险受益权是一种期待权,受益权只有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才能转化为财产权,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前只享有期待权,受益人的受益权可能随被保险人、投保人的变更、撤消而随时被取消,受益权由期待权转化为现实的财产权时,不仅要求在合同期内发生死亡、伤残、疾病等事故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还必须具备被保险人死亡时合格的受益人尚生存的条件。而债权为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债权有如下性质:(1)债权为请求权,债权人不能直接取得 这种权利所体现的利益,只能请求债务人履行自己的义务;(2)债权为对人权,只能请求负有义务的特定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3)债权具有平等性,数个债权人对于同一债务人先后发生数个债权时,效力一律平等;(4)债权为财产权,是在交换或分配各种经济利益时产生的权利,其给付须以财产或可以评价为财产的利益为主要内容。可见保险受益权和债权性质上有许多相似之处,保险受益权请求权的基础权利是受益人对保险人的债权,但二者之间仍有区别:(1)同为请求权但请求的对象不同,受益权为保险人,而债权为特定的债务人;请求基于的原因不同,受益权是基于人身保险合同约定享有的权利,而债权产生的原因有多种,依据有效合同所产生的债,侵权行为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因缔约过失所生之债;请求主体不同,受益权的请求主体是人身保险合同规定的受益人,而债权的请求主体是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债权人。 (2)保险受益权,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而债权具有平等性。2.内容比较保险受益权的内容有(1)保险金给付请求权,我国保险法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保险人收到受益人的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受益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这部分保险金通常对受益人的生活、学习和工作起着保障性作用;(2)保险单现金价值请求权,我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对这一点,有的学者有不同的看法,认为现金价值应归于投保人,受益人享有的是保险责任准备金返还请求权。)至于债权,从债权概念可以看出其构成要素为“相对权+请求权+他人行为” ,(这里的请求权包括了财产权),即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为一定的给付义务,包括主给付义务与从给付义务,附随义务,不真正义务等。综上所述,受益权有其独立存在的意义,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基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意思,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无偿地享有取得保险金的权利,这既符合意思自治原则又能很好地保护受益人的利益,也符合保险的宗旨;否则若债权人可以任意处置保险金,那么受益人及受益权的设置根本就没必要。而且保险契约中事先约定受益人的,一旦期待权转化为现实的财产权时,受益人就合法拥有这笔保险金,根据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债权人不能要求受益人以保险金来偿还被保险人的债务,除非受益人自愿替被保险人履行偿还义务。二、寿险受益权的限制(一)避免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规避法律人寿保险是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存、死亡两种形态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当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事故或合同约定的条件满足时,保险人对受益人或被保险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寿险合同尤其是长期性的生存保险和生死两全保险,储蓄成分较大,投保人的储金积累形成了保险人的责任准备金、解约时的现金价值以及未来给付保险金的大部分。如果投保人(被保险人)为逃避自身债务的履行,将自己的财产接借寿险机制转赠于受益人,从而导致自身失去清偿债务的能力,对这种情况,法律如何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呢?我国保险法没有做出专门规定。一些国家和地区通过立法在保护受益权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对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债权人的利益予以保护。我国的台湾地区《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要保人破产时,保险契约仍为破产债权人之利益而存在,但破产管理人或被保险人得于破产宣告三个月内终止契约。其中止后之保险费已交付者,应返还之。”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要保人破产时,保险契约定有受益者,仍为受益人之利益而存在。”根据当地有关立法和司法解释,以及一些学理解释,在寿险合同下需注意的是:(1)如果受益人的指定为无偿行为,而且确实明显有害于债权人,或虽为有偿行为但受益人明知有害于债权人的利益而同意为之,则债权人或破产管理人可申请法院撤销受益人利益之指定,仍收回属被保险人或要保人的财产;(2)要保人一旦破产,若要保人自己是被保险人同时又是受益人,在其破产后可以由破产管理人终止合同,而收回未交清的保险费,列入破产范围,若被保险人正在该期间内死亡的,所得的保险金额应列入破产财产范围;(3)因债权债务关系而产生的信用寿险合同,如果债权人为自己的利益订立,以债务人为被保险人,则合同的保险金利益完全属于债权人,只要求保险金额的确定是出于善意的、经被保险人同意即可,而不用考虑债务的实际数额及偿还情况;若债务人以自己为被保险人,为债权人的利益订立合同(债权人是受益人),则债权人对合同之权利仅已未偿还债务的数量为限,其余利益与之无关。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债权人是否有权追偿寿险保险金,起决定因素的是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三者之间的关系,受益人的产生方式以及投保人(被保险人)投保时是否出于恶意。这样规定的宗旨在于保障被保险人的遗属获得足够的经济保障,同时兼顾被保险人债权人的利益,防止被保险人及债务人利用寿险机制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清偿。虽然我国《保险法》没有做出相应的具体规定,但根据民法中规定债权人有撤销权,又称“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有害债权的行为,得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我国《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30条规定:赠予人为了逃避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将自己的财产赠予他人,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应当认定赠予无效。根据上述规定,若投保人为了逃避履行债务,故意将财产借寿险机制赠予受益人,从而导致无力偿还债务,针对这种情况,我国保险法可以仿效此做法,对受益权进行限制。但是在实务中对于如何确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的行为是出于恶意并明显有害于债权人的标准,还需进一步探讨。笔者认为前提是建立健全我国的个人信用体制,这样才能较好并能较方便地实施法律相关规定。(二)债务人在没有故意规避法律情况下对投保人(受益人)订立的寿险合同的解约返还金的请求权及扣押权我们先看一个日本案例,Y(投保人,被告)和A(保险公司)之间签定了“个人年金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有:1保险的种类是“个人年金保险”;2趸交保险费为497万日元;3开始领取年金的年龄为60岁(投保时年龄为35岁);4基本年金为每年100万日元;5支付期限为10年;6如果在开始领取年金之前死亡的话,给付死亡保险金1000万日元。在9年后,由于Y负债颇多多陷入无力清偿债务的 境地,因而Y的 债权人X(原告)无法通过正常的途径收回债款。为此,X向奈良地方裁判所请求将Y所拥有的保险合同解约返还金的请求权扣押,并要求取得解约权。一审奈良地方裁判所驳回了X的请求。X不服,遂向大阪高等裁判所提起控诉,并胜诉;根据日本民事执行法的规定,在扣押该权利好,X可以取得解约权将保险合同予以解除,并取得偿还债务的金额。对这一案件,有人认为只有投保人才有权解除保险合同,而且在日本的民事执行法中,对保障本人最低生活的财产,法律是禁止实行扣押权的。个人年金保险主要是养老金制度的补充,其作用是保障老年人在晚年有一个稳定的收入,如果债权人代位行使解约权,将保险合同解除并取得解约返还金(现金价值),这将对其将来的生活不利。还有人认为个人年金保险实际上并非当事人将来养老时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必不可少的生活来源,当事人还享有企业养老金保险,社会养老保险等众多保障;该商品的保险费是趸缴的,具有十分浓厚的储蓄性质,因此可以认定该商品是储蓄性保险。而且根据该年金保险契约的规定,在年金给付开始之前的任何时候都可以解除合同,本案的请求并非正在给付中的年金,而是年金给付之前(离给付年金尚有16年)的保险合同现金价值的请求权。笔者同意后一种观点。法律从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规定在实行扣押权时要保障债务者的最低生活水平,如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也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和生活必需品(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二百二十三条),从该角度来讲,对保障性的寿险合同债权人无权解除债务人与保险人之间订立的合法契约。本案不同,其涉及的债务债权问题的关键点之一是个人年金保险是属于储蓄型的商品还是属于保障型的商品。从当事人的年龄来看,离领取年金尚有16年的时间,那么在这段比较长的期间,该保险合同作为社会保障的补充功能没有得到体现;另一方面,作为期待将来能升值或保值的储蓄性功能则在保险合同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关键点之二是债权人能否代位债务人行使保险合同解除权,民法中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为确保其债权的受偿,当债务人怠于于行使对于第三人的财产权利而危及债权时,得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行使财产权利的权利。当然民法中的“代位”与保险法中的“代位”有很大不同,笔者在此只是借鉴其立法意图,对于储蓄成分较大的人寿保险合同,虽然保险合同约定的情形尚未到期,不存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对于第三人的财产权”,但笔者认为只要债务人通过其他手段不能偿还债务,且解除储蓄性寿险合同不会对其将来生活造成不利影响,如案例中离保险人给付保险金尚有16年时间,那么债权人为维护自身利益可以请求法院对该解约返还金的请求权进行扣押并被允许解除该寿险合同。需补充的是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0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即若债权人行使解约权不得对抗上述《规定》中权利人的利益。综上所述,保险金和遗产不能混同,债权人不得侵犯对属于受益人(非债务人)依保险契约合法取得的受益权;但同时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我国的保险立法中应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先进做法,完善对避免债务人为逃避债务履行而故意将财产转赠于受益人及债权人对储蓄性保险合同的解约权及现金价值请求权的扣押权相关立法。参考文献:1. 中文书目(1)钱建娣编著:《保险学理论与实务》,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2003年6月第1版。(2)沙银华著:《日本经典保险判例评释》,法律出版社,2002年10月第1版。(3)史学瀛 郭洪彬著:《保险法前沿问题案例研究》,中国经济出版社,2001年8月第一版。(4)史卫进 孙洪涛编著:《保险法案例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12月第一版。(5)Mark 著 齐瑞宗等译:《当代风险管理与保险教程》(第七版),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年10月第1版。(6)常怡主编:《民事诉讼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修订版。(7)江平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1月第1版。(8)张玉敏著:《继承法律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1999年7月第1版。(9)朱有彬主编;《保险法实务与案例评析》,中国工商出版社,2003年8月第1版。2.中文期刊(1)偶见:《论债权人对储蓄性保险金的追索权》,载于《中国保险干部管理学院学报》,1996年第2期,总第45期。(2)韦生琼:《保险金与遗产不能相提并论》,载于《财经科学》,1995年第2期。(3)计红:《保险受益权研究》郑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3年5月。(4)刘文宇,周怡萍:《浅论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受益权》载于《行政与法》,2003年12月。

要]理论上保险受益人是由指定和法定两种方式产生的。对于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指定受益人后是否有权变更,我国采取直接主义,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本文在论述保险受益权设立与变更的一般规则的基础上,具体分析了保险实务中在保险受益人的设立与变更方面存在的五个特殊问题,并提出相应的看法和建议。[关键词]保险受益权;设定与变更;一般规则;特殊问题一、保险受益权设定与变更的一般规则(一)保险受益权的产生保险受益权因受益人的产生而产生,可以说,受益权的产生问题也就是受益人的产生问题。理论界认为,保险受益人的产生方式:一是指定,二是法定。所谓指定,是指受益人的产生基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于订立保险合同时在合同中的明确指定。我国5保险法6第61、62条对受益人的指定和指定受益人的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作了规定。指定受益人属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行使指定权的主体在指定时只需要通知受益人,而不需要征得受益人的同意。但是,为了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尽管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有权指定受益人,但是由于二者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所处地位不同,二者在指定受益人方面享有的权利也有所区别。如我国5保险法6第61条的规定。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指定第三人包括投保人自己为受益人的,必须事先征得被保险人或其监护人的同意,事先未征得同意的,应当在订立保险合同后取得被保险人或其监护人对已指定受益人的书面认可,否则,指定无效。而被保险人对投保人指定的受益人可以同意,也可以变更,甚至可以对原来已同意的投保人指定的受益人进行变更,并且被保险人指定受益人不需要投保人的认可。这说明人身保险合同指定受益人的最终决定权属于被保险人。由被保险人独立决定受益人,他会充分考虑是否存在对自己造成危险的可能性。如果由投保人独立决定指定受益人,投保人可能为了自己利益的考虑,而忽视对被保险人生命的关注。但是投保人作为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负有交纳保险费的义务,所以应当赋予其享有受限制的指定受益人的权利。而受益人既不承担交纳保费的义务,又不必具备管理保险金的能力的纯受益地位,决定了其行为能力或财产状况如何对于成为受益人毫无意义。所以各国对受益人一般都无资格限制,任何法人、自然人都可以成为受益人,既可以一人独享受益权,也可以多人共享受益权。能否成为受益人或者享有多大份额的受益权完全取决于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的意思。所谓法定,是指当被保险人身故后因各种法定事由的存在而不存在任何合法受益人时,由被保险人的合法继承人充当受益人,领取保险金。我国5保险法6第64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遇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多数学者认为可以将第64条理解为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为法定受益人。在没有指定受益人时,将保险金请求权作为遗产,支付给被保险人的继承人的做法在英美国家中可以看到,但在大陆法系国家中一般很少见到。[1]笔者认为,对第64条应理解为:如果被保险人死亡,并且无法确定保险合同的受益人时,保险金应当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那么保险金应当按照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分配。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受领保险金后,应当在受领限度内偿还被保险人生前的债务。但是,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在受领保险金后却没有此项义务。如果把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当然的认定为受益人,将会引起遗产分配纠纷,所以不能将二者简单等同起来。所以,我国5保险法6应引入“法定受益人”概念,明确规定以5继承法6确定的法定继承人为法定受益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二)受益权的变更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指定受益人后是否有权变更受益人,主要有两种立法例:第一种是保留主义,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指定受益人时,必须同时声明保留其处分权,否则,一旦指定了受益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就再无权变更受益人了。美国、法国、德国等都采此种立法例。第二种是直接主义,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指定受益人后,除明确声明放弃处分权外,仍可以通过合同或遗嘱对己经指定的受益人直接进行变更。[2]如台湾5保险法6第111条规定,“受益人经指定后,要保人对其保险权益除声明放弃处分权者外,仍得以契约或遗嘱处分。”瑞士、日本等国也采用此种模式。[3]我国采取的也是直接主义。我国5保险法6第63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上批注。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1.按照保单的规定变更。变更受益人大多会采用保单规定的变更方法。保险实务中,保单一般载有受益人变更条款,对受益人的变更加以规定。原则上变更受益人应当符合保单规定,但当变更不符合保单规定时,其法律效力如何?在美国,投保人必须采用保单规定的变更方法,才发生变更受益人的法律效力,但“实质一致规则”是例外。根据美国法院的判决,只要有证据证明,投保人按照保单规定的受益人变更程序,已经向保险人提交了要求变更受益人的书面申请,并且穷尽了一切可能仍然无法提交保单用于批注,而保单明确规定必须在保单经过批注后变更受益人才能生效,那么,法院就会适用“实质一致规则”,确认该变更受益人的行为有效。[4]“实质一致规则”可适用于保单丢失、被损毁、盗窃或被他人扣押等情形。笔者认为,变更受益人应当符合保单规定,但对于其他变更受益人的方法一概否定不够完善,应该借鉴美国法院在判断采用其它方法变更受益人的效力时采取的“实质一致规则”。2.合同变更。合同变更是转让保险单利益的一种方式,投保人作为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合同的方式处分保险单上产生的利益。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在指定受益人后,以合同的方式使保险合同上产生的利益归于受让人,会产生与变更受益人相同的效果。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被保险人与受益人离婚,在离婚

企业收益质量研究论文

一,总体评述 (一) 总体财务绩效水平 根据xxxx公开发布的数据,运用xxxx系统和xxx分析方法对其进行综合分析,我们认为xxxx本期财务状况比去年同期大幅升高. (二) 公司分项绩效水平 项目 公司评价 二,财务报表分析 (一) 资产负债表 1.企业自身资产状况及资产变化说明: 公司本期的资产比去年同期增长xx%.资产的变化中固定资产增长最多,为xx万元.企业将资金的重点向固定资产方向转移.应该随时注意企业的生产规模,产品结构的变化,这种变化不但决定了企业的收益能力和发展潜力,也决定了企业的生产经营形式.因此,建议投资者对其变化进行动态跟踪与研究. 流动资产中,存货资产的比重最大,占xx%,信用资产的比重次之,占xx%. 流动资产的增长幅度为xx%.在流动资产各项目变化中,货币类资产和短期投资类资产的增长幅度大于流动资产的增长幅度,说明企业应付市场变化的能力将增强.信用类资产的增长幅度明显大于流动资产的增长,说明企业的货款的回收不够理想,企业受第三者的制约增强,企业应该加强货款的回收工作.存货类资产的增长幅度明显大于流动资产的增长,说明企业存货增长占用资金过多,市场风险将增大,企业应加强存货管理和销售工作.总之,企业的支付能力和应付市场的变化能力一般. 2.企业自身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状况及变化说明: 从负债与所有者权益占总资产比重看,企业的流动负债比率为xx%,长期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比率为xx%.说明企业资金结构位于正常的水平. 企业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变化中,流动负债减少xx%,长期负债减少xx%,股东权益增长xx%. 流动负债的下降幅度为xx%,营业环节的流动负债的变化引起流动负债的下降,主要是应付帐款的降低引起营业环节的流动负债的降低. 本期和上期的长期负债占结构性负债的比率分别为xx%,xx%,该项数据比去年有所降低,说明企业的长期负债结构比例有所降低.盈余公积比重提高,说明企业有强烈的留利增强经营实力的愿望.未分配利润比去年增长了xx%,表明企业当年增加了一定的盈余.未分配利润所占结构性负债的比重比去年也有所提高,说明企业筹资和应付风险的能力比去年有所提高.总体上,企业长期和短期的融资活动比去年有所减弱.企业是以所有者权益资金为主来开展经营性活动,资金成本相对比较低. (二)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如下: 当期数据 上期数据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营业费用 主营业务利润 其他业务利润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营业利润 营业外收支净 利润总额 所得税 净利润 毛利率(%) 净利率(%) 成本费用利润率(%) 净收益营运指数 1.利润分析 (1) 利润构成情况 本期公司实现利润总额xx万元.其中,经营性利润xx万元,占利润总额xx%;营业外收支业务净额xx万元,占利润总额xx%. (2) 利润增长情况 本期公司实现利润总额xx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xx%.其中,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xx%,增加利润总额xx万元;营业外收支净额比去年同期降低xx%,减少营业外收支净额xx万元. 2.收入分析 本期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xx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xx%,说明公司业务规模处于较快发展阶段,产品与服务的竞争力强,市场推广工作成绩很大,公司业务规模很快扩大. 3.成本费用分析 (1) 成本费用构成情况 本期公司发生成本费用共计xx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成本xx万元,占成本费用总额xx;营业费用xx万元,占成本费用总额xx%;管理费用xx万元,占成本费用总额xx%;财务费用xx万元,占成本费用总额xx%. (2) 成本费用增长情况 本期公司成本费用总额比去年同期增加xx万元,增长xx%;主营业务成本比去年同期增加xx万元,增长xx%;营业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xx万元,降低xx%;管理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xx万元,增长xx%;财务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xxx万元,降低xx%. 4.利润增长因素分析 本期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增加xx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利润xx万元,主营业务成本比上年同期减少利润xx万元,营业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利润xx万元,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利润xx万元,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利润xx万元,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利润xx万元,营业外收支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利润xx万元. 本期公司利润总额增长率为xx%,公司在产品与服务的获利能力和公司整体的成本费用控制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提请分析者予以高度重视,因为公司利润积累的极大提高为公司壮大自身实力,将来迅速发展壮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5.经营成果总体评价 (1) 产品综合获利能力评价 本期公司产品综合毛利率为xx%,综合净利率为xx%,成本费用利润率为xx%.分别比上年同期提高了xx%,xx%,xx%,平均提高xx%,说明公司获利能力处于较快发展阶段,本期公司在产品结构调整和新产品开发方面,以及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方面都取得了相当的进步,公司获利能力在本期获得较大提高, (2) 收益质量评价 净收益营运指数是反映企业收益质量,衡量风险的指标.本期公司净收益营运指数为,比上年同期提高了xx%,说明公司收益质量变化不大,只有经营性收益才是可靠的,可持续的,因此未来公司应尽可能提高经营性收益在总收益中的比重. (3) 利润协调性评价 公司与上年同期相比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为xsx%,其中,主营收入增长率为xx%,说明公司综合成本费用率有所下降,收入与利润协调性很好,未来公司应尽可能保持对企业成本与费用的控制水平.主营业务成本增长率为xx%,说明公司综合成本率有所下降,毛利贡献率有所提高,成本与收入协调性很好,未来公司应尽可能保持对企业成本的控制水平.营业费用增长率为xx%.说明公司营业费用率有所下降,营业费用与收入协调性很好,未来公司应尽可能保持对企业营业费用的控制水平.管理费用增长率为xx%.说明公司管理费用率有所下降,管理费用与利润协调性很好,未来公司应尽可能保持对企业管理费用的控制水平.财务费用增长率为xx%.说明公司财务费用率有所下降,财务费用与利润协调性很好,未来公司应尽可能保持对企业财务费用的控制水平. (三) 现金流量表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如下: 项目 当期数据 上期数据 增长情况(%)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 总现金流入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量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量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量 总现金流出量 现金流量净额 1.现金流量结构分析 (1) 现金流入结构分析 本期公司实现现金总流入xx万元,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为xx万元,占总现金流入的比例为xx%,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为xx万元,占总现金流入的比例为xx%,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为xx万元,占总现金流入的比例为xx%. (2) 现金流出结构分析 本期公司实现现金总流出xx万元,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xx万元,占总现金流出的比例为xx%,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为xx万元,占总现金流出的比例为xx%,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为xx万元,占总现金流出的比例为xx%. 2.现金流动性分析 (1) 现金流入负债比 现金流入负债比是反映企业由主业经营偿还短期债务的能力的指标.该指标越大,偿债能力越强.本期公司现金流入负债比为,较上年同期大幅提高,说明公司现金流动性大幅增强,现金支付能力快速提高,债权人权益的现金保障程度大幅提高,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2) 全部资产现金回收率 全部资产现金回收率是反映企业将资产迅速转变为现金的能力.本期公司全部资产现金回收率为xx%,较上年同期小幅提高,说明公司将全部资产以现金形式收回的能力稳步提高,现金流动性的小幅增强,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三,财务绩效评价 (一) 偿债能力分析 相关财务指标: 项目 当期数据 上期数据 增长情况(%) 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 资产负债率(%) 有形净值债务率(%) 现金流入负债比 综合分数 企业的偿债能力是指企业用其资产偿还长短期债务的能力.企业有无支付现金的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是企业能否健康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公司本期偿债能力综合分数为,较上年同期提高,说明公司偿债能力较上年同期大幅提高,本期公司在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以及资本结构的管理水平方面都取得了极大的成绩.企业资产变现能力在本期大幅提高,为将来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降低公司债务风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从行业内部看,公司偿债能力极强,在行业中处于低债务风险水平,债权人权益与所有者权益承担的风险都非常小.在偿债能力中,现金流入负债比和有形净值债务率的变动,是引起偿债能力变化的主要指标. (二) 经营效率分析 相关财务指标: 项目 当期数据 上期数据 增长情况(%) 应收帐款周转率 存货周转率 营业周期(天) 流动资产周转率 总资产周转率 分析企业的经营管理效率,是判定企业能否因此创造更多利润的一种手段,如果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效率不高,那么企业的高利润状态是难以持久的.公司本期经营效率综合分数为,较上年同期提高,说明公司经营效率处于较快提高阶段,本期公司在市场开拓与提高公司资产管理水平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公司经营效率在本期获得较大提高.提请分析者予以重视,公司经营效率的较大提高为将来降低成本,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降低经营风险开创了良好的局面.从行业内部看,公司经营效率远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公司在市场开拓与提高公司资产管理水平方面在行业中都处于遥遥领先的地位,未来在行业中应尽可能保持这种优势.在经营效率中,应收帐款周转率和流动资产周转率的变动,是引起经营效率变化的主要指标. (三) 盈利能力分析 相关财务指标: 项目 当期数据 上期数据 增长情况 总资产报酬率(%) 净资产收益率(%) 毛利率(%) 营业利润率(%) 主营业务利润率(%) 净利润率(%) 成本费用利润率(%) 企业的经营盈利能力主要反映企业经营业务创造利润的能力.公司本期盈利能力综合分数为,较上年同期提高,说明公司盈利能力处于高速发展阶段,本期公司在优化产品结构和控制公司成本与费用方面都取得了极大的进步,公司盈利能力在本期获得极大提高,提请分析者予以高度重视,因为盈利能力的极大提高为公司将来迅速发展壮大,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从行业内部看,公司盈利能力远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公司提供的产品与服务在市场上非常有竞争力,未来在行业中应尽可能保持这种优势.在盈利能力中,成本费用利润率和总资产报酬率的变动,是引起盈利能力变化的主要指标. (五) 企业发展能力分析 相关财务指标: 项目 当期数据 上期数据 增长情况 主营收入增长率(%) 净利润增长率(%) 流动资产增长率(%) 总资产增长率(%) 可持续增长率(%) 企业为了生存和竞争需要不断的发展,通过对企业的成长性分析我们可以预测企业未来的经营状况的趋势.公司本期成长能力综合分数为,较上年同期提高,说明公司成长能力处于高速发展阶段,本期公司在扩大市场需求,提高经济效益以及增加公司资产方面都取得了极大的进步,公司表现出非常优秀的成长性.提请分析者予以高度重视,未来公司继续维持目前增长态势的概率很大.从行业内部看,公司成长能力在行业中处于一般水平,本期公司在扩大市场,提高经济效益以及增加公司资产方面都略好于行业平均水平,未来在行业中应尽全力扩大这种优势.在成长能力中,净利润增长率和可持续增长率的变动,是引起增长率变化的主要指标.

企业收益质量的分析

对于企业的收益评价不能只看其收益数量,还要关注其质量,二者有机结合才可以客观、准确的评价企业的经济效益。本文就针对如何分析企业收益的质量展开讨论。以下是我带来的详细内容,欢迎参考查看。

一、分析企业收益质量的意义

收益质量是指企业现金对分配及循环生产的保障程度,或者企业利润可利用率,企业的真实收益和反映在利润表中的收益之间是存在一定差异的,收益质量就是指这种差异的程度及对未来收益进行预测时的有用性。如果可以保证企业内部不会出现利润操纵的动机,或者企业投资者进行决策时其行为受利润操纵的影向不大,那么我们认为使用会计信息的企业决策者与管理在对企业进行经营业绩与财务状况分析时,现行的评价指标就可以满足其需求,就无需再进行收益质量分析。但现实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还处于初级阶段,体制与机制等各方面还不健全,相关的法制法规还不够完善。在评价企业的业绩时主要参考依据还只是账面数字。收益总额固然可以显示出企业收益的整体水平,但是这一总收益的形成过程却无法反应出来,那么其内在质量的评价也就无从谈起,最终的结果是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受到损害。所以对企业收益质量做必要的分析与评价,可以体现出企业的真实管理能力及经营水平,最终为企业在良好的财务环境下的永续经营提供相应的保障。

二、影响企业收益质量的主要因素

企业的收益质量主要受以下几个因素的影响:第一,企业的资产状况,其实企业的收益质量与资产状况是互相影响的,如果一项资产不具备可以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特征,那么其就属于劣质资产,最终会转作损失而减少企业的收益。第二,收入的质量,企业经营运作过程中,现金的流入及产生利润的主要来源就是收入,所以企业收入的质量对收益的质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第三,主营业务的鲜明性,通常企业的营业利润、营业外损益及投资净收益构成了企业的利润,而营业利润又是企业在一定时期最稳定也是最主要的利润来源。营业利润主企业主营业务产生,而主营业务又有着经常性及重复性的特点,因此主营业务所产生的营业利润也相应的比较稳定,因此其所占利润总额的比例直接预示企业盈利能力的高低和稳定,那么相应的企业的主营业务鲜明,其收益质量就比较高。第四,营业杠杆和财务杠杆:所谓的营业杠杆属于一种经济现象,是指由于存在固定成本,从而造成销售变动率要小于利润变动率,其所体现的是企业的经营风险水平,营业杠杆的系数越大,证明经营活动对收益变化的影响就越大,收益的稳定性新式则证明其质量水平较低。并且公司的经营风险过大,出现经营困难时,往往更倾向于把支出资本化而不是费用化,从而收益的质量就有所降低;而财务杠杆主要是由负债融资而引起的。如果财务杠杆较高,证明企业可利用债务进行融资的可能性有所降低,而企业就无法保证原有的增长率,最终收益的稳定性也受到影响。

三、如何分析企业的收益质量

(一)会计政策的运用

企业在进行会计政策的选择时,要充分结合企业的理财环境及生产经营的特点,即对企业的行业生产规模、行业特征、内部管理水平、经营业绩、偿债能力及现金流量等各方面因素加以分析;还要根据不断变化的生产经营与理财环境做出动态的调整,以保证会计政策运行的可性性。企业在运用会计政策的过程中,要基于成本补偿及资本金保全的立场,对其科学、合理的应用,从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维护企业良好的信誉和形象,提高投资者的信心,从而企业可以筹措到较低成本的资金为自身服务。合理的选择会计政策并加以正确的应用,才可以保证企业的收益质量,否则就会失去基础保障。

(二)分析资产负债表

收益质量的高低受企业资产状况好坏的直接影响,在资产管理项目中,会对收益产生直接影响并且容易受到管理者操控的项目包括应收账款、计提的各种准备以及存货三个方面。存货的计量:在对发出存货计价时,可以利用三种方法来进行,即先进先出法和个别计价法以及加权平均法;在计量存货期末价值时,可以利用可变现净值和成本孰低法以及历史成本法等等。如果在选择计量方法进不合量,可能会造成过高或过低的估测存货。应收账款:收回应收账款的可能性及速度是评价应收账款质量的两个重要指标,而应收账款的质量又和收益的大小及质量有着密切的关系。此外,企业计提的减值准备和折旧幅度对企业的`当期收益和未来收益均有直接的影响。影响企业收益质量的指标包括存货周转率、营运资本、资产负债率以及应收几款周转率和流动比率等。通常来看存货周转率越高,代表存货的周转速度就越快,则存货水平相应的就越低,货物流动性增强,存货转化为现金以及回收应收账款的速度也就越快,从而企业的盈利能力及短期偿债能力也就相应提高。如果应收账款的周转率提高,证明企业收回账款的速度快,缩短了平均收账其,减少了坏账的损失,加快资产的流动,提高偿债能力,自然收益质量就有所提高。营运资本以及流动从是对企业短期偿债能力的评价,而资产负债率所衡量的是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如果企业的偿债能力强,那么其财务风险就会相应减小,则收益的稳定性增长就得到了有效的保证。

(三)分析净收益营运指数

净收益营运指数是经营净收益和全部净收益之比,其用于对收益结构及稳定性结构的分析,企业净收益营运指数可以用下式表示:

企业净收益营运指数=经营净收益/净收益=(净收益-非经营性收益)/净收益

运用企业净收益营动指数这一指标,可以计算出经营净收益和非经营净收益的比值,再将其与行业的平均指标以及该指标的历史指标加以比较,从而对企业的收益质量作出一语道破价。假如企业的总利润不断上升,但是经营利润却下降,则证明非经营利润率的比重就呈现上升趋势,或者处于行业的中、下水平,这就证明企业净收益质量日趋下降。反之企业的经营利润不断上升,在本行业内始终处于一个平均利润率以下的水平,就表示该企业的业务发展相对较好。尤其是企业的主营业务所实现的利润处于整个企业利润支柱的地位,那么就证明企业的收益得到了有效的保证,其安全性及稳定性就相对较高,证明企业的收益质量水平较高。

(四)现金营运指数

所谓现金营运指数指的是活动现金净流量和经营所得现金的比值,其可用于分析企业的现金流量,现金营运指数可以用下式表示:

现金营运指数=经营活动的现金净流量/所得现金=经营活动的现金净流量/(净收益-非经营性净收益+非付现费用)

我们可以通过现金营运指数来了解企业的实际管理水平及收益质量,如果营动指数为1,证明企业经营所得是以现金形式来实现的;如果小于1则证明企业营运资金占用了其经营所得现金,从而企业收益现金保障就不够,或者其主要利润并非来自企业的主营业务,而是来源于非正常的生产经营。营运指数越低,证明企业现金的保障就越小,企业就缺乏相应的现金流入来保证经营成果,从而企业的收益质量水平就比较低。假如企业的营运指数长年都小于1仍得以继续维持,那么其利润质量就比较可疑,甚至有被企业管理层操纵的可能;反之营运指数大于1,证明该企业由经营所得的现金多数已经收回,企业有足够的现金保证其收益,其收益质量就相对较好。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现金营运指数越小,则企业所拥有的现金保障就越低,从而证明企业的收益质量处于较低的水平。

(五)分析风险与收益对称性

风险和收益对称性是存在于经济活动中的普遍规律,二者之间的关系为:风险越高,其所带来的收益就会越大,反之风险小,相应的收益也可能会比较小。企业外部环境决定着企业所面临的风险水平,其影响因素包括:外部环境的不确定程度、资本结构以及成本性态及管理水平,这些因素的组合不同其对风险水平的影响也不同,而企业收益的稳定性也会由其来决定。固然企业面临着高风险但却获取中等水平的收益是债权人或者投资者所不愿见的,但是经营风险过高而带来的高收益也缺乏相应的稳定性,这样的收益质量也不高,只有风险水平合理才能保证收益的稳定和持续,其收益质量才会高。

总之,对收益质量进行评价分析带有较强的主观性,现在我国还没有一种客观的、要量化的统一的评价方法,所以企业的利益相关者要把企业自身的运营环境、风险偏好与收益质量相结合进行分析,才可以得出更为正确的结论。

企业收益分配研究论文

这个可以根据你的论文题目来写,具体看你所要论述的论点是什么,相当于对论点写个引子,如你论述的是技术资本参与利润分配的影响因素,你可以围线技术资本来写,如下:摘要:近年来,日益彰显出的技术资本在创新发展模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战略中的作用使得如何充分发挥技术资本所有者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成为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其中科学地界定技术资本及其影响因素,使技术资本合理地参与企业收益分配就是解决此问题的一个有效途径和手段。 关键词:技术;技术资本;收益分配

抓住优质管理核心思想生产效率、质量、弹性等都是成本控制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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