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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关于农村的论文题目

发布时间:2024-07-06 21:16:35

行政法关于农村的论文题目

1. 论转化犯2. 论“携带凶器抢夺”3. 论“限制加重”的数罪并罚原则4. 论危险犯的终止5. 论结果加重犯6. 论共同过失犯罪的存在可能性7. 论原因自由行为8. 论我国刑法中的定量因素9. 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之存废10. 论社会危害性标准诉讼法1. 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能定位2. 论“以事实为根据”与证据裁判原则3. 暴力取证罪的立法完善4. 程序性制裁与刑讯逼供的遏制5. 论上诉不加刑原则6. 关于我国设立沉默权制度的思考7. 辩诉交易制度在中国发展前景8. 论我国取保候审制度的完善——兼与保释制度之比较9. 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我国的适用10. 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经济法、环境法、劳动法1 论环境侵权行为的构成2 对环境权性质的思考3 论环境侵权中的精神损害赔偿4 论环境刑法的特点5. 环境侵权民事救济制度研究6. 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探析7. 水污染防治法执行问题研究8. 《环境保护法》修改若干问题的一点思考9. 我国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立法研究10. 环境与国际贸易若干法律问题探析民商法1. 遗失物拾得制度若干问题研究——从利益平衡与制度设计角度2. 试论表达自由与隐私权保护的冲突与平衡3. 论网络空间隐私权及其法律保护4. 确立我国有限合伙制度的法律思考5. 试论继承中债权人利益保护的法律完善6.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法律问题研究7. 论我国监护制度的完善8. 论居住权9. 公司破产制度研究10. 论集体土地使用权制度宪法与行政法1. 宪政与司法审查2. 公民权与人权3. 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4. 资格罚研究5. 听证制度研究6. 论村民自治7. 选举制度的完善8. 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民劳动权及其实现9. 论人大对司法机关的个案监督10. 当代中国的变迁与宪法发展

行政法专业的硕士毕业论文,我写的是我国农村土地征收程序制度研究 ,从开题报告到论文都是在志文网写的,那里的老师写的还可以,我导师那么严都能过关,庆幸啊

论庭前证据交换制度 试论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试论婚前财产公证 试论企业法人财产权 违约责任何谓侵权责任竞合的法律思考 破产财产处理存在的问题及法律完善 我国仲裁司法监督制度初探 论股份公司控制股东之义务 新闻侵权行为的几点法律思考 论董事的义务 论宪法的基本原则 试论一人公司 对网络犯罪基本问题的认识 外商并购中国企业的法律规制 犯罪未遂比较认定 从“TRIPS协议”看我国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立法完善 刑法基本原则的发条设置于现实差距 论死刑在我国的适用 浅议合同罪的构成 诱惑侦查的合法性探讨 论旅游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 合同的法定解除来由探析 论可撤消合同的法定情由 论电子合同的成立和法律效力及 产生问题的解决 “弱势”诉权需要尊重 论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在保护人权方面的不足 司法改革现状及发展方向之我见 论刑法之“职务侵占罪” 宪法司法化的法治功能 论受贿罪心理动因给预防 关于音像制品的著作权保护 建立我国警察出庭作证制度的思考 试论无效合同 我国检警关系的反思与重构 诉讼制度的改革和诉讼法的完善 夫妻财产制之重构 论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 国有股分的职能及其法律调查 浅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对被还人权益的保护 试论民事情权的精神损害赔偿 证人出庭难问题的对策 法院调解在民事诉讼中的弊端及完善 论中国死刑存废与人权保障 论合同法可得利益赔偿 浅议网络环境中维权与保护 论基因技术的专利保护 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的改革 浅谈离婚精神损害赔偿 试论计算机软件的专利法保护 试论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及解决途径 浅谈对婚外性行为的法律责任调整 论国家赔偿拓展趋势 我国民事再审制度研究 论人身权的延伸法律保护 我国现行的诉讼调解的弊端及完善 议我国劳动合同解除法律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法治的产生、内容和实现 试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论民主与宪政 关于动产登记制度的法律价值思考 论我国审判制度的现状及改革 可持续发展战略与我国环境保护的法律完善 论依宪治国与社会稳定之关系 浅论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浅议我国宪法的效力 政策性银行之公法人地位 依法治国的实施与依法行政 浅析公用企业强制交易行为 对我国民事审前程序的思考 域名纠纷及解决方法初探 论民事诉讼中证据规则的完善 析生产销售假药罪及相关问题的思考 中国入世与政府机构改革 浅谈股权转让 浅论民事诉讼证据制度之完善 论无权处分

有关于行政法的论文题目

很容易,能班忙写一下具体的内容分析还有列提纲

学术堂整理了十五个新颖并好写的毕业论文题目:1、非全日制劳动者权益保护问题研究2、论行政法比例原则的适用3、论行政事实行为4、论《英雄烈士保护法》的立法意义与完善路径5、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6、论劳务派遣中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障7、“当场击毙”正当化研究8、我国偷渡犯罪刑法立法研究9、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法立法研究10、论刑法中的犯罪的社会危害性11、论刑法在反恐中的作用与局限12、我国环境犯罪刑法立法研究13、人体器官犯罪研究14、我国宪法指导下的刑法理念研究15、论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

不腥的的活害怕黄昏果然这只能归咎于中课间谈天个笑;为么·中记的一么被她锁在门中的这个

只作为推荐:1、政府信息公开诉权滥用及其规制研究2、论行政性规范文件的司法审查论依法行政原则论行政公开原则行政处罚程序问题研究听证制度研究信息公开制度研究给付行政中的法律问题探讨行政复议问题研究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研究国家赔偿责任理论问题研究我国国家赔偿法实施中的问题探讨国家公务员制度若干问题研究以上这些不知道你有没有用,京都名师论文中心也有很多的,

农村行政管理论文题目

1. 中国当代“三农”问题研究2. 浅论中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3. 浅论地方服务型政府的绩效评估4. 大学生助学贷款浅析5. 提高我国公务员素质及对策研究6. 浅析我国乡镇政府职能转变7. 浅谈对基层政府权力腐败监督的有效路径8. 论市场经济下的政府职能9. 浅析我国开发区体制创新10. 大学生信用贷款问题及对策研究11. 浅谈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2. 论中国政府机构改革13. 中国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法制化建设14. 浅谈美国“政府再造”理论对我国政府体制改革的启示15. 浅析武汉市独立学院毕业生“就业难”现象16.浅谈我国公民隐私权的保障问题17.湖北大学生村官工程存在的问题与发展设想18.浅析我国公众行政知情权19.我国食品安全体系研究20.浅析湖北省水资源管理与可持续发展21.论公共组织的变革与发展22.浅析我国构建有效的公共危机预警机制的思路与对策23.论行政机关如何依法行政24.浅析民生导向的中国城市化政策这样可以么?

1.论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趋向2.完善我国行政监督机制的思考3.论政府行政管理的民主化4.建立健全公务员培训机制的思考5.论我国政府机构改革的难点与对策6.论我国乡镇政府改革的趋向7.论乡镇政府机构改革的难点8.论政府在宏观经济调控中的作用9.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划分10.完善行政权力制约机制的思考11.论提高行政效率的途径12.论公车改革的难点与途径13.论公共危机中的政府协调机制14.论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15.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思考(学术堂提供更多论文知识)

农村行政管理可以写新农村建设方面的,最好能加入实际调查研究数据。之前就是苦于没数据支持,还是师兄给的莫文网,高手果然不一样,写的城乡统筹下农村住宅自建引导策略研究——以鄂东南村落调研展开

1、政府职能部门行政职能优化研究(以自己工作所在部门为研究对象,但不能以企业为研究对象。)

2、政府职能部门行政权力结构优化研究(以自己工作所在部门为研究对象。)

3、政府职能部门职能行使方式优化研究(以自己工作所在部门为研究对象。)

4、政府职能部门领导素质结构研究(以自己工作所在部门为研究对象。)

5、政府职能部门内部沟通结构研究(以自己工作所在部门为研究对象。)

6、政府职能部门内部控制研究(以自己工作所在部门为研究对象。)

7、政府职能部门内部激励研究(以自己工作所在部门为研究对象。)

8、政府职能部门内部职权结构研究(以自己工作所在部门为研究对象。)

9、政府职能部门内部职位结构研究(以自己工作所在部门为研究对象。)

可以说,新公共管理主要体现了B—途径(企业管理途径)的公共管理概念。新公共管理的核心思想是以现代经济学和私营企业的管理理论与方法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把私人部门的管理手段和市场激励结构引入公共部门和公共服务之中,主张在政府管理中采纳企业化的管理方法来提高管理效率。

在公共管理中引入竞争机制来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强调公共管理以市场或顾客为导向来改善行政绩效,从根本上改变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最终以新的公共管理模式取代传统的官僚制模式。

由于新公共管理尚在发展之中,存在着不成熟及内在缺陷,所以严格来讲,新公共管理尚未形成一种单一的理论,而只是一种理论思潮。新公共管理的思想公共管理研究,特别是新公共管理学是在公共行政学发展的基础上产生的。

关于行政程序法的论文题目

(二)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前提和保证 现代的正义观念已经由传统观念中的实体正义转变为了具有‘显示’作用的程序正义,程序的公正是程序法本身所应具备的独立的价值理念。事实上,实体的公正是如此的难于捉摸,而程序的公正却是一种大家都‘看得见’的公正。”〔5〕(P213)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形成了“重实体、轻程序”的法律传统,因此,程序的公正在当前中国显得尤为重要。它具体包括: 1、自己不做自己案件的法官。回避制度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如相应事项与本人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或者行政机关被认为有成见或者偏见,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应主动回避或应当事人的申请回避,不得参与该事项的处理的制度。回避制度来源于普通法上的自然公正原则,这项原则要求“任何人都不得做自己案件的法官”。 确立回避这一法律制度与人们对法律公正的期待有关。回避裁决与自己有关利害关系的争议是程序公正的基本要求。实行回避制度,有利于排除与所处理的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行政执法人员主持行政程序,从而实现行政公正;有利于消除相对人对程序结果不公正的怀疑,增加相对人对行政机关的信任感,提高其对行政决定的认同,保障行政管理活动的顺利进行。 2、不单方接触制度。不单方接触制度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在处理两个以上行政相对人的、具有相互排斥利益的事项时,不能在一方当事人不在场的情况下单独与另一方当事人接触,听取其陈述、接受其证据材料的制度。不单方接触也包括行政处罚裁决机构或听证主持人在就相对人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过程中,不能在被处罚人不在场的情况下,单独与调查违法行为和提出指控的行政机构或工作人员私下商量、交换意见和讨论处罚内容。不单方接触制度有利于防止行政执法的腐败和偏见,防止行政机关对一方当事人偏听偏信而损害另一方当事人的权益。 3、确保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确保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即行政公开,指的是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公开,以实现公民的知情权。它要求行政执法主体在作出对相对人不利的行政行为前,必须事先通知相对人,听取相对人对有关事实、理由的陈述、解释或申辩(紧急情况下和法律规定的有关特殊情况除外) 。行政公开的本质是通过一种法律程序实现对行政权的制约。行政执法主体之所以在作出行政行为前要通知相对人,是为了使相对人对相应行为有所了解,有所认识和理解,为履行相应行政行为为之确定的义务自觉进行必要的准备。行政执法主体之所以在行为前要听取相对人的陈述、解释、申辩,主要是为了防止和克服行政执法行为的片面性和可能的差错,尽量避免冤假错案。 4、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政务公开对政府决策形成了一个强有力的约束,为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提供了一个制度的保证,每个层次有每个层次的程序,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权限,权力的运行更加规范、透明,从而建立起政府和老百姓的互信关系。政务公开有效避免了暗箱操作,保证了行政公正。 5、任何人为自己的辩护应当被公平听取。听证制度作为行政机关听取陈述和申辩的一种特殊形式,是指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就有关问题听取当事人评论意见,同时予以说明解释的制度。听证制度被公认为现代行政程序法基本制度的核心,对于行政程序的公开、公正和公平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 6、职能分离。职能分离,指的是将行政机关行使内部某些相互联系的职能时要加以分离,使之由不同的机关或不同的工作人员行使。职能分离是分权原则在行政主体内部的运用。职能分离可以防止行政执法人员腐败和滥用权力,也能防止执法人员的偏见,保证行政决定公正、准确。 (三)形象公正是行政公正的外在要求。 公务员的执法形象必须公正,公务员在执法过程中,除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之外,在言行上还要符合公务人员的身份,否则,就会妨碍行政公正的实现。目前,在政府机关中存在个别公务员由于对自身形象没有给与足够重视,导致了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对政府公务人员的办事公正性产生怀疑,进而对行政机关执法是否公正产生怀疑的现象。〔3〕(P48) 三、实现行政公正需要构建的平台 (一)市场经济平台 “市场培育市场主体的独立性,市场培育实际上是市场主体的意识、能力等多元化方面的独立性培育,这种独立性是每个人在市场经济中的主体性和个体性能量的充分而又合理的释放。”〔6〕(P112)“这种主体性和个体性是个人应该敢于用理性的尺度来评判一切,个人应该拥有按照自己的正当权利进行社会活动的自由。” 〔6

你看看这个吧,希望对你有用。。。。。。。。。论行政听证程序的基本原则 内容提要 行政听证程序是我国立法 引进的一项新制度,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公平执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是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内容。我国《行政处罚法》首次规定了该制度。本文借鉴国外相关 立法和实践,提出了健全我国行政听证制度的具体设想和建议。特别提出了行政听证必须遵循的四项基本原则,即公开原则、职能分离原则、事先告知原则、案卷排他性原则。论文结合国内外立法分析了每项原则的具体要求,并对健全我国行政听证程序提出了建议和设想。关键词 行政听证程序 基本原则 公开,职能分离 事先告知听证程序是指国家机关作出决定之前,给利害关系人提供发表意见提出证据的机会,对特定事项进行质证、辩驳的程序,其实质是听取 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广义上的听证包括立法、司法和行政听证三种形式。立法机关制定法律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的程序称为立法听证。司法听证事实 上就是法院审理案件的程序。本文研究的行政听证是专门适用于行政机关的程序制度。在这一程序制度中,行政机关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益决定前,有义务告知相对人决定的理由和获得听证人的权利,行政相对人有权就事实和适用法律表达意见、提供证据,行政机关有义务听取和接纳,通过公开、民主的方式达到正确实施行政行为的目的。行政听证程序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产物,也是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内容,近几十年来,受到世界许多国家的特别重视。凡是制定有行政程序法的国家都不同程序地采用了听证程序。在普通法国家,听证程序渊源于英国古老的"自然公正原则"。该原则是"英国皇家法院对下级法院和行政机关行使监督权时,要求它们公正行使权力的原则。"它是"支配行政机关活动的程序方面的规则",也是"一个最低限度的公正原则",它包括两个最基本的程序规则:(1)任何人或团体在行使权力可能使别人受到不利影响时必须听取对方意见,每一个人都有为他自己辩护和防卫的权利;(2)任何人或团体不能作为自己案件的法官。①前一个程序规则就是听证规则。在美国,听证不仅是普通法上的一个重要原则,而且也是宪法正当法律程序条款的要求。宪法修正案第5条规定:"未经正当的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正当法律程序的意义就是公正行使权力,行政机关作出对当事人不利的决定时,必须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当事人具有要求听证的权利。②美国1946年的《联邦行政程序法》明确规定了行政机关的听证义务。在大陆法国家,依法治国理论,特别是依法行政理论的完善,为这些国家的行政听证制度提供了法理基础。德国行政听证程序虽然没有宪法的直接依据,但被认为是法治国家不成文法的重要原则。③1976年通过的德国《行政程序法》明确规定了听证程序。此外,奥地利1950年的《行政程序法》,西班牙1958年的《行政程序法》,韩国1987年的《行政程序法》,日本1993年的《行政程序法》,均规定了听证程序。我国1996年公布的《行政处罚法》首次规定了听证程序,它是引进国外先进法律制度和经验的一次有益尝试,在我国民主法制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尽管我们能够从中国宪法精神中找到听证程序的法律基础,如宪法第27条第2款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但听证程序毕竟不同于一般的"走群众路线"、"倾听人民意见"的工作原则,它具有自身特殊规则和适用范围,能够发挥十分独特的作用。为了进一步了解听证程序的本质特征,全面认识听证程序的重要意义,本文结合国内外听证程序的基本理论与立法实践,对听证程序的基本原则加以分析和研究,以期有助于健全我国行政听证程序。听证程序之所以不同于通常意义上的"听取意见"、"兼听则明"等工作方式,就在于它是由众多特别法律原则支持的一种程序。这些原则和制度既是听证程序的必然要求。也是决定听证区别于其他程序的根本准则。尽管各国对听证原则的认识和表述不尽相同,但具有共性的原则大致有以下几个:一、公开原则公开是听证程序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也是防止用专横的方法行使权力的有力保障。我国《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听证的目的是听取对方当事人意见,怎样才能保证当事人的意见被充分如实听取呢?最重要的是在听证开始阶段就应当向当事人公开有关材料,允许他在决定作出之前为自己辩解,避免被调查人"处于黑暗之中"。④具体而言,公开原则要求听证程序公开进行,举行听证会之前应发出公告,告知利害关系人听证程序举行的时间、地点、案由等情况;允许群众、记者旁听,允许记者采访报道;在听证过程中,当事人有权在公开举行听证的地点进行陈述和申辩,提出自己的主张和证据,反驳对方主张和证据;行政机关作出决定的事实根据必须公开并经当事人质证,不能以不为一方当事人所知悉的证据作为决定作出的事实根据;根据听证记录作出的行政决定的内容也必须公开。听证程序公开化不仅可以保证行政决定更加公正、全面、客观,而且有利于加强对行政机关的社会和舆论监督,提高公民的守法意识。正如英国弗兰克斯委员会在行政裁判所和公开调查的报告中所说的,为了做到裁判上的公平,一切裁判活动必须以三个原则为指导,即公开、公正和无偏私。在这三个原则中,公开原则列为第一位。⑤当然,公开原则也不是听证程序的绝对要求。凡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的事项,可以不公开听证,这是很多国家的习惯做法,有些国家的法律甚至规定了听证不公开举行。例如,日本《行政程序法》规定,"听证一般应当不公开进行,但听证主持人认为公开听证也不会对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产生不利影响的,听证也可以公开进行。"⑥德国《行政程序法》也规定,"言词辩论采用不公开原则","在当事人不提出异议的前提下,听证主持人可以准许其他人员参加"。⑦当然,不公开听证毕竟是个别国家的做法,而且"少数不公开的听证是例外,那是为了保护有关的私人利益而存在"。例如,美国正式听证必须公开,对非正式听证程序,行政机关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不一定采取公开方式。通常行政机关对当事人提出的不公开听证的请求,是在考虑了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并平衡各方面利益后,作出是否允许的决定。⑧二、取能分离原则职能分离原则是指在听证过程中从事裁决和审判型听证的机构或者人员,不能从事与听证和裁决行为不相容的活动,以保证裁决公平。⑨我国《行政处罚法》第42条第1款第4项规定了这一原则,即"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职能分离原则来源于古老的自然公正原则。该原则主张"每个人不能作为自己 案件的法官",它不仅适用于司法职务,也适用于行政职务。《英国行政法》一书对此作了较全面的介绍,"公民在其权利和合理的利益受到行政决定不利影响时,不仅有权为自己辩护,而且有权要求他的意见必须由一个没有偏见的行政官员决定。一个行政决定不能由和该决定有利益牵连的人作出,这是自然公正原则对行政程序的要求"。"任何人不能就同一 事件同时作为追诉人和裁判官,因为这种情况也是作为自己案件的法官"。⑩当然,行政机关不同于司法机构,它不是专门的裁决机构,鉴于行政机关处理的问题涉及较复杂的专业知识和技术,为了提高效率,避免增加财政开支,立法不可能要求行政机关内的追诉调查职能与听证裁决职能完全分开,由独立的机构行使。能够做到的只是内部职能分离,即在同一行政机关内部,执行调查追诉职能的人,不得主持听证和参加裁决。这也是很多国家听证程序的具体做法。各国立法之所以如此重视职能分离,是因为事先进行调查追诉的人如参与裁决,必然着重以他所调查的证据作为裁决的基础,而忽视当事人所提出证据 与反驳意见,甚至调查追诉人秘密调查没有经过当事人对质的证据,也可能作为裁决的基础,这对当事人来说是很不公平的。事先调查和追诉的人,对于案件的处理很难处于一种超然的客观心理状态,而这种心理状态是公正的听证和裁决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如果调查和追诉人员与主持听证的人员和裁决人员合一,即使主持听证和裁决的人没有偏见存在,也难以使当事人相信自己得到了公平的裁决。(11)我国《行政处罚法》第42条的规定体现了职能分离原则,但此规定过于原则,因为"非本案调查人员"的范围十分广泛,既可以是负责案件调查部门的其他人员,也可以是机关首长,还可以是本机关其他部门的人员。《行政处罚法》公布 后,很多行政机关 在制定相关实施办法时,大多将听证主持人定位于本行政机关的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尽管如此,仍难以避免这类人员与调查人员的接触及受到影响。特别是在法制机构人员本身作案件调查人员时,更能以避免这种情况。为了保证职能分离原则的真正落实,必须确立听证主持人相对独立和公正超然的法律地位。美国这方面的经验可资借鉴。1946年前主持听证的人员只能行使机关授予的职权,无特殊地位,不能取得当事人的信任,1946年《联邦行政程序法》明确规定了听证审查官制度,1972年后改为行政法官。行政法官具有独立性质,不受行政机关首长直接控制,除非有文官事务委员会所规定和确认的正当理由,行政法官不能被罢免。行政机关无权自己任命行政法官,只能从文官事务委员会所确认合格的人员名单中选择任命人员。他们在编制上是所在机关职员,在任免、工资等方面,不受所在机关控制。1981年修正的州示范行政程序法,规定行政法官集中使用制,即在州行政部门内设立行政听证局,行政法官根据听证局的指派,可以在不同机关服务。与听证公开原则一样,职能分工原则也不是绝对的。特别在行政机关的高层,职能融合仍是被允许的。(12)而且在某些特殊领域,职能分工仍有若干例外。如在对申请原始许可证的决定程序,涉及价格的正当性与选用的程序,或涉及公用事业、公共运输的设施和经营活动的程序中,也不可能做到职能分离,应当允许相对融合。(13)三、事先告知原则行政机关举行听证,作出行政决定前,应当告知相对人听证所涉及的主要事项和听证时间、地点、以确保相对人有效行使抗辩权,从而保证行政决定的适当性与合法性。不能及时得到通知,没有充分的准备时间,就意味着当事人没有机会取证和准备辩论,不知道听证涉及的主要问题,就无法做必要的听证准备,难以行使自卫抗辩的权利。所以,我国《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事先告知原则是听证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很多国家的法律原则和程序法包含这项听证原则。根据英国自然公正原则,行政机关必须听取对方意见的原则包含三个内容:(1)公民有在合理时间以前得到通知的权利;(2)公民有了解行政机关论点和根据的权利;(3)公民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利。其中前两项内容就是有关事先告知原则的体现。日本《行政程序法》第15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不利处分时应在事先留出相当期限,书面通知该不利处分的相对人。书面通知应当包括:(1)作出的不利处分的内容以及有关法令条款的依据;(2)构成不利处分原因的事实;(3)听证的日期和场所;(4)管辖听证事务的组织名称和所在地。此外,美国、德国的行政程序法也规定了较为详细的告知原则。该原则主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一)告知的对象。行政机关举行听证前,应当将听证事项及时间地点告知相对人。相对人的范围,即告知的对象则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界定。我国《行政处罚法》将其界定为"当事人",即受处罚人,美国法律则界定为"利害关系之当事人",即"因听证的结果,而权利义务直接受影响之当事人"。德国《行政程序法》则将其界定为"相对人或关系人"。由于听证的目的是听取利害相关人的意见,不仅限于受处罚人或当事人的意见,所以,听证告知的对象应当比当事人更广,包括相对人和其他利害相关人。(二)告知的时间。听证前告知的目的是便于利害相关人出席听证会或准备陈述意见和辩论,所以在告知听证权利和听证时间内,应当给利害相关人预先留出一定的准备时间,即告知与听证之间的时间,不宜过短,否则会影响有关人员的准备,但也不宜太长,以避免耗费时间、精力。时间长短视当事人及关系人的住所远近及案情复杂性而定。(14)各国立法规定须"适时"(timely) (美国联邦行政程序法第554条)或在听证之前"一定期间"内发出通知(日本行政程序法第15条)。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为7日,至于其他行政行为的听证的告知时间目前尚无规定,须在行政程序法中加以明确。(三)告知的内容。听证前告知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听证的大致内容及涉及的重要事项以及听证时间、地点、听证机关等。我国《行政处罚法》对此未作详细规定,各地和各部门在有关听证的实施办法中对此进一步细化,增加了"当事人的姓名、名称、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理由、依据和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 (15)(四)告知的方式。听证前的告知通常采用三种方式:一是书面直接送达,二邮寄告知,三是公告送达。我国《行政处罚法》未作规定,但各地及各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法的具体办法除规定上述三种送达方式外,还包括委托送达,口头告知(但要记入笔录)等。四、案卷排他性原则案卷排他性原则是指行政机关按照正式听证程序作出的决定只能以案卷为根据,不能在案卷以外,以当事人未知悉和未论证的事实为根据。目的是保障当事人有效行使陈述意见的权利和反驳不利于已证据的权利。法院也只能以案卷中的记录为根据,审查行政决定合法与否,行政机关也可以以此为由排除干扰,独立作出决定。我国《行政处罚法》第42条第1款第7项规定:"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但没有规定听证笔录在决定中作为唯一依据,甚至对该笔录在处罚决定的作用也只字示提。各地各部门的听证实施办法对此作了一定补充。如《上海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试行规定》第26条规定:"听证笔录应当作为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劳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16条规定:"劳动行政部门不得以未经听证认定的证据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目前争议的问题是:听证笔录在行政决定中的作用是什么?一种观点主张应全面借鉴吸收案卷排他性原则,特别是吸收其精髓,"行政机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应是当事人所知悉并经其辩论的;如果行政机关采用听证笔录以外的事实和证据,应当提供当事人知悉和辩论这些材料的机会"。(16) 也就是说,听证笔录应当作为行政决定的主要依据。另一种观点认为,听证笔录只能作为行政决定的依据之一,因为听证之后补充的证据不能认为是无效的,仍应作为依据,当事人也可以不提交有关证据,因而无法做到听有证据都必须在听证中出示并经过质证后确认。特别是在当事人放弃听证的情况下,要求所有证据在听证会上质证,在法理上不成立,实践中也做不到。从我国目前听证制度的适用现状看,一方面,听证笔录的作用仍未被充分重视,行政机关作为程序的发动者和终结裁判者,在使用听证笔录方面仍享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而且未经听证的证据和事实仍然对行政决定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这与听证程序本身中的案卷排他性原则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另一方面,听证笔录是行政程序的阶段性产物,行政决定的最终形成还有赖于行政首长的裁决,听证后采纳证据、认定事实仍不能避免,加之行政决定并不是最终决定,还要接受司法审查,所以为了达到听证程序本身所追求的目的, 我们同意将听证笔录作为行政决定主要依据的观点。以上是听证程序的主要原则和制度,除此之外,还有回避原则、禁止单方面接触原则、案卷阅览原则、委托代理原则等。这些原则的重要性并不亚于前述的四项原则,只是由于它们多为行政程序的一般原则,且为人们更加熟悉等原因,在此不作详细论述。①⑩王名扬:《英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年3月版,第152页,第153-154页。②(美)杰罗姆·巴伦,托马斯·迪罗斯著:《美国宪法概论》,刘瑞祥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的版,第102、108页。③参见(台)行政院研究发展考查委员会编印:《各国行政程序法比较研究》,第168页。④Margaret Allars, lntroduction to Australian Administrative law,Butterworths 1990,at 265.⑤⑨(11)王名扬:《美国行政法》,中国法制出版社,1993年版,第433页,第437页,第438页。⑥⑦章剑生:《行政程序法比较研究》,杭州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08页。⑧杨惠基主编:《听证程序理论与实务》,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25页。(12)参见(美)伯纳德·施瓦茨:《行政法》,徐炳译,群众出版社1986年版,第303页。(13)参见美国1946年《联邦行政程序法》第554条。(14)(16)刘勉义、蒋勇:《行政听证程序研究与适用》,警官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47页。(15)参见《上海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试行规定》第12条。

1、论文“论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经济与法》1989、82、论文“对张某行政诉讼案的剖析”,《经济与法》1992、13、论文“行政诉讼非正常撤诉情况探析”,《公安司法论坛》1992、14、论文“行政诉讼代表人诉讼研究”,《经济与法》1992、65、论文“市场经济下的行政许可”,《经济与法》1993、96、论文“市场经济下的行政行为”,《公安司法纵横》1994、17、论文“论行政性公司”,《经济与法》1995、68、论文“行政机关下属机构称谓行政机关之法律性研究”,《公安司法纵横》1995、59、论文“行政通知初探”,《辽宁教育学院学报》1996、310、论文“行政诉讼暗示原告的认定”,《中国刑警学院学报》1997、311、论文“行政诉讼附带行政追偿诉讼”,《法律科学》1998増刊12、论文“政府采购,衣着光鲜”,《中国市场经济报》1998、4、2013、论文“听证代理简论”,《律师世界》1998、714、论文“保障政府机构改革的法律机制及完善”,《辽宁经济日报》1998、10、115、论文“论公民权在行政法中的地位”,《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8、516、论文“行政声明异议探析”,《辽宁大学学报》1998、817、论文“行政程序法治是依法行政的关键”,发表在论文集《司法制度改革与诉讼法学》,辽宁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18、论文“具体行政行为模式标准分析”,《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419、论文“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划分标准”,发表在论文集《法制现代化与司法制度的改革》,辽宁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20、论文“行政机关强制执行与申请人民法院执行行为性质及关系论”,《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0、121、论文“民事行政检查监督的定位分析”,《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222、论文“国家行政追偿权探析”,《辽宁教育学院学报》2000、323、论文“学校成为行政诉讼被告的法律分析”,《中国教育报》2000、6、1124、论文“论行政复议终局选择评析”,《行政论坛》2001、8。25、论文“论行政告知制度若干法律问题剖析”,《经济与法》2001、126、论文“WTO与行政法的完善”,《经济与法》2001年。27、论文“关于行政公诉制度的构想”,《中国刑警学院学报》2001、2。28、论文“行政强制执行若干问题探析”,《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429、论文“行政规制完善与创新论纲”,《经济与法》2002、130、论文“行政合同特权与法律控制”,《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231、论文“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之可行性”,《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432、论文“行政许可的双重作用、问题及立法完善”,《行政论坛》2002、433、论文“行政法治的制度条件”,《经济与法》2002、434、论文“取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建立行政执行制度”,《法治论丛》2002、635、论文“行政法治的基本精神”,《经济与法》2002、1136、论文“面对概念冲突的行政行为”,《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3、337、论文“中外公务员制度比较及我国之完善”,《社会》2003、538、论文“行政赔偿制度完善论纲”,《社会》2003、739、论文“行政垄断的现况分析与立法控制”,《经济与法》2003、740、论文“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研究”,《法学》2004、241、论文“关于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划分存在价值的几点思考”,《辽宁公安司法管理部学院学报》2004、242、论文“行政权概念冲突与重新认识确立”,《辽宁大学学报》2004、3(被人大复印资料2004年第3期转载)43、论文“司法听证的构建”,《中国刑事法杂志》2004、2(被人大复印资料2004年第4期转载)44、论文“行政复议机构独立设置之我见”,《行政论坛》2004、645、论文“科学发展观视野下的法治”,《法学》2005、446、论文“行政权不可推定与行政权法定的实现”,《辽宁大学学报》2005、347、论文“行政取证行为补偿制度之研究”,发表在论文集《修宪之后的中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6月版。48、论文“侵犯人身权犯罪中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研究”,《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149、论文“我国行政即时强制制度的设想与建议”,《行政论坛》2006、150、论文“论先行登记保存之不可诉性”,《行政法学研究》2006、351、论文“依法行政新解”,《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6、352、论文“公正抑或效率------我国行政程序法的目标模式问题研究”,《学术探索》2006、553、论文“行政决定转化为行政合同的必要性”,《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06、554、论文“人民检察院行使行政复议权之我见”,《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6、555、论文“对扩大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思索”,《长白学刊》2006、556、论文“警察权扩张的理性分析”,《当代法学》2006、657、论文“建议立法上取消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具体行政行为的划分”,《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6、658、论文“行政登记行为辨析”,《行政与法》2006、959、论文“行为抑或利益------行政听证的适用范围考量”,《学术论坛》2006、10

关于农村形势与政策论文题目

三农”问题与当代大学生是一对孪生兄弟,仿佛永远分离,却又终生相依!所以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必须给予”三农”问题足够的关注与重视: 一方面,“三农”问题,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根本问题,中国自古就是一个”日上而作,日落而息”的农业大国,而对于现代中国,着力解决新时期“三农”问题,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具有极端重要性。这是由中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律。 另一方面,中国知识分子素有深入农村,解民生之多艰,满腔热血为农业,农村发展和亿万农民服务的优良历史传统,尤其是我们农大学子,作为中国最好的农科院校的本科生,更加应该心系”三农”,作为中国农业事业的先锋力量,时刻关注”三农”问题,并努力在将来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份子。而我们这些热血青年与新型农民的互动,必将成为农业和农村发展的独特推动力量! 为解决新时期的”三农”问题,我们必须清楚地了解我国的农业形势和”三农”问题的实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农产品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粮食与其它主要农产品由全面短缺走向总量基本平衡和结构性,区域性相对过剩,部分农产品销售不畅,导致农民收入增幅减缓,城乡差距大,农民负担重,农村矛盾多等经济社会问题进一步突显了出来。有人把”三农”问题形象地概括为三句话:农业弱,农村穷,农民苦。作为一名在校学生,我们心中不禁有一种沉重感,但是,我们不会丧失对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信心,我们会带着感情去体验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生计之艰难,更会从理性的高度强化责任,激发热情,不断坚定对解决”三农”问题的信心。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中国农业,农村和农民生计的总体状况: 我们先看中国农业的总体状况,在保障粮食安全方面,中国粮食生产的基础还处于比较薄弱的状况,在短期内难以得到根本的扭转,从长远看,随人口增长和城市化进程,全国粮食需求增长量的趋势不会改变,耕地减少的趋势不会改变,淡水资源严重匮乏的趋势不会改变,而且粮食单产提高的潜力不容盲目乐观。在建设现代化农业方面,据测算中国目前在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道路上总体来说才完成了不到三分之一,而所谓的”农村穷”,反映的就是现代化建设中广袤农村公共财政收入长期不足,农村发展面貌落后的不合理状况,而所谓的”农民苦”,从总体上看,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缺吃少穿,而更多表现在收入增长缓慢,因而缺钱花,买不起商品,经济负担比较重,那些以粮食生产为主的纯农户,收入增长就更困难。此外,在城市工作生活的农村户口劳动力,他们的社会,政治,经济地位都比较低,权益不能得到充分保障,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其次,我们来简单分析一下中国现代化进程中”三农”问题的地位和演化特点: 一方面,农业的特点决定了农业产值在国民生产总值的份额不断下降,但农业作为基础产业始终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战略地位不变。另一方面,农业就业比重和农村人口比重在现代化进程中趋于不断下降,但农民群体和农业劳动者的权益应始终予以高度重视,促进农业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以及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是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再有,现代化进程中工农业关系,城乡关系逐步发生变化,正在转向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新阶段。所以,中国应进一步加强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尽快促进工农业关系城乡关系的根本转变,逐步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从而走上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最后,让我们来分析几个中国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典型: 众所周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党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中国改革很快就从农村开始了。根据专家调研,中国长三角农村已经从单一的农业经济转向农业,工业和服务业协调发展,农业现代化,农村工业化,村落城镇化,农民市民化的进程相对迅速,城乡一体化景象初露端倪。比如:江苏省江阴市华西村经济实力雄厚,公司企业拥有国内外一流设备,热电,线材,面料,服装,化纤,烟,酒等主导产品远销世界各地,始终坚持共同富裕,家家住别墅,户户有存款,小汽车,中央空调,摄象机等走入寻常百姓家,而且全村无赌博,无封建迷信,无重大刑事犯罪,被人们誉为”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天下第一村”!又如浙江省绍兴市新风村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实施旧村改造,分别建成农业园区,工业园区,住宅园区,休闲娱乐园区,加强村庄绿化,农民公园,活动中心,义务教育,医疗服务和宽带网络等一应俱全,堪称”乡村田园,城市新区”,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典型。还有不少传统农业地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跌爬滚打,积累了发展经验,走出了又好发展的新路,比如山东省寿光市三元朱村。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只要不失掉对美好生活的憧憬,增强信心,正视”三农”现实问题,深化经济社会等方面改革,不断加强农业,建设农村,支持和扶助农民,那么,建设小康社会,城乡更加统筹协调发展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分析完”三农”问题的现状,让我们来简单梳理中央所提出的若干重大方针政策及作出的一系列的重要工作部署,从而更好的认识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出台之前中央一贯的政策脉络,更好的理解党中央关于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战略思想: 一,始终坚持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其主要包括: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制度,以劳动所得为主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等等。 二,认真落实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方略; 三,大力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和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 四,积极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根本转变,即首先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其次推进农业区域布局调整和经营创新,最后不断加大对农业科技,教育的投入,大力实施科教兴国的战略 五,继续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和制度创新 对”三农”问题具有一定了解后,现在来谈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话题,所谓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中国现代化进程的重大历史任务,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举措。实际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是一个新概念,它是党和国家关于解决”三农”问题,推进农村发展一贯的战略指导思想,新中国成立以来就多次使用这个提法。那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到底新在哪里呢?我认为可以简要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中国总体上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这个新的背景,在这样的背景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很强的现实可能性与紧迫性,二是提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等新的更全面的发展目标,在这样的具体而实际的发展目标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可操作性,三是通过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了新农村建设的近期阶段性任务,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远景展望,中长期规划与阶段任务相结合的系统工程。 了解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概念以后,让我们来学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主要任务以及其近期工作: 首先来明确一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覆盖了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其主要目标可以简要概括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等20字总体要求,具体描绘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未来前景。 其次我们了解一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要任务:胡锦涛同志曾经强调,“三农”问题依然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我们一定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坚持不懈地做好“三农”工作,我们可以主要从三个层面阐述新农村建设的任务:首先是新农村建设的长期艰巨任务,其次是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实施任务,再有就是新农村建设的服务保障业务。 最后来了解一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近期工作: 1,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突出发展生产这个首要任务,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2,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转化; 3,大力开展农民培训工作,树立崇尚科学,移风易俗,遵纪守法,反对愚昧的新风气,提高亿万农民科学种养水平和转移就业能力; 4,切实加强农民工工作,更好地保障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 5,重视发展县城经济,加快推进县级政府支农投资整合工作; 6,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7,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土地管理,为粮食安全和新农村建设提供可持续的土地载体; 8,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没有市场,就没有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活力 9,抓住教育。科技,文化和卫生等重点,积极发展农村公共事业。 新时期,中央作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部署,一方面为我们青年知识分子成长搭建了展示才华的舞台,一方面为新型农民的成长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应当继承中国知识分子的优良传统,更加深入农村和农民,自觉肩负起时代赋予的重任,为建设新农村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而且,根据前面的讨论我们知道,只有深入农村才能真正了解中国国情,而农业与农村发展的希望就在于培养有知识有文化的新型农民,而建设新农村的宏伟目标也正需要着我们这一代热血青年在历史的舞台上书写我们的青春风采。所以我们作为在校大学生同样需要关注“三农”问题,需要把对祖国和人民的热爱与对“三农”问题的关注紧密的联系起来,热火朝天地利用一切机会投身到新农村建设的主战场。确实,我们广大青年作为国家与民族的未来和希望,我们一定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历史舞台上书写当代青年当代大学生的青春风采,而这也预示了中华民族更加辉煌的明天!

现实与梦想、开放的中国、一路带一路新里程、大国与人民、农村新貌、中国世界观、大国博弈、中国未来战略~~~~~~仅供参考望采纳!

1. 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当代自己。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在大学生成长成才2. 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题。我们只有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才能切实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社会主义制度的3. 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使大学生时刻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是我们中华民族获得独立、赢得尊严. 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当代自己。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在大学生成长成才2. 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题。我们只有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才能切实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社会主义制度的3. 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使大学生时刻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是我们中华民族获得独立、赢得尊严

呵呵。随便凑够2000字,只要你不没有被抓到旷课2次,老师给你通过的。形势与政策(4).个学分。

猖獗的还不够,应该到美国没精力管南海的事才算猖獗。那样911就更有意义了

简而言之,就是形式决定政策,政策改变形式 国家 *** 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等与之相关的政策,都是根据当前世界以及本国的经济,政治,军事等形势的变化而制定的。

首先你对当前的国家政治形势有所了解,特别关注一些时事的话题。如农业问题‘环境问题’资源问题等。然后,把它们分类整理起来,不就成了一篇论文了。

七一、国内经济、国际安全形势

1 然环境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 “提倡绿色消费,增强环境意识”、“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既要当代发展,又要后代幸福”经济发展速度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依赖于自然资源的丰富程度和持续生产能力,因而保护和改善环境提供了经济稳定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和条件。环境的破坏和污染对经济的发展存在着很大影响。下面我们简要的论述一下这方面的关系。 一,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会引发自然灾害,给经济带来直接的重大损失。人类在发展经济的同时需要遵循经济的客观规律。自然规律是无情的,谁侵犯了它谁将受到它的报复。重大的洪涝灾害,雪灾旱灾等等很多都是破坏环境造成的结果。而这些灾害除了给灾区带来直接经济损失之外,毫无疑问会直接导致灾区经济受损,生产受阻,流通受阻,进而导致供需不平衡,经济的不稳定。我们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一定要注意环境的保护。否则自然对我们的报复会远远大于我们从自然中的获利。我们损失的将远远大于我们所得到的。 二,经济的发展依赖环境能够提供的资源,同时环境容量制约著经济的发展。经济发展对于能源的需求是大家众所周知的,经济要持续的发展下去就必须对环境进行保护,合理地利用资源和能源。另一方面,环境容量对经济发展也存在很大地影响,“环境容量”是反映自然环境消纳污染物能力的指标,它是一个直接关系或者说是制约经济社会特别是工业发展的指标。同时,自然生态系统一旦遭到破坏,要通过人工治理恢复其生态功能则将付出大于收益几十、几百倍的代价,而有的环境资源一旦遭到破坏,则将永远难以恢复。 三,中国环境问题导致了国外的压力,引起其他国家对我国出口商品的抵制,进而造成出口损失。如果不注意环境保护,也会引来很多发达国家的抗议,中国由此面临的国际政治压力也会加大,而政治会进一步影响经济。为了经济的长足发展,适应经济全球化,中国也必须对环境问题加以注意。 四,经济发展依赖能源,未来的经济发展尤其依赖是新能源。而新能源的开发中清洁的无污染的生物能将占很大的部分。已经被应用于实际的微生物发酵技术给工业和能源方面带来了很大的福音。未来的生物能开发中生态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将会起决定性作用。未来的竞争是生命科学的竞争,生物多样性 是我们的基因库,是经济增长的法宝。所以我们一定要注意环境保护,在未来经济发展中占住有利地位。 五,人才是21世纪最可贵的资源。而环境问题影响着人们的生活。空气污染,水源污染,疾病传播,瘟疫蔓延…..等等环境问题造成了很多人的重病和死亡。在没有一个良好的身体做保证的情况下,人才从何而来呢?人才怎么能将自己全部的精力都投入到生产,管理和科研上呢?经济发展该指望谁呢?要发展经济我们需要人才,然而当环境污染达到这样的程度,我们连畸形儿的出生都无可奈何的时候,我们怎么去培养人才,创造人才呢?经济对于人才的需要也决定了我们必须注意环境的保护。 综上所述,环境对于经济的发展很有影响,我们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一定要注意保护环境,当今社会的经济发展不仅仅要看GDP更要关注绿色GDP。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我们当深刻铭记环境对于经济的影响和制约。注重环保是必需的,虽然这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但这个成本跟先破化环境再去治理环境相比要低得多,这个成本跟破环境后造成的严重后果相比低得太多。如果我们只注重眼前的利益,以污染环境为代价来发展经济,而忽略了长远的发展,无异于杀鸡取卵,竭泽而渔。 重视环保,不仅仅是为了我们的健康,也为了我们的经济发展。 2 中国 *** 应对气候变化所采取的措施 中国积极推进减缓气候变化的政策和行动,在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大力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优化能源结构,植树造林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调整经济结构,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中国 *** 注重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产业政策和专项规划,将降低资源和能源消耗作为产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努力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经济发展方式。 1,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2007年释出《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了支援服务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和新兴行业发展的政策。旅游、金融、物流等现代服务业蓬勃发展。 2,做强做大高技术产业。2007年释出高技术产业、电子商务和资讯产业等领域的“十一五”(2006—2010年)规划,完善促进数字电视、软体和积体电路、生物产业等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培育符合节能减排要求的新兴产业。资讯、生物、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海洋等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振兴装备制造业成效显著,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建设取得长足进展。 3,加快淘汰落后产能。2007年释出13个行业“十一五”淘汰落后产能分地区、分年度计划。2007年关停小火电机组1438万千瓦,淘汰落后炼铁产能4659万吨、落后炼钢产能3747万吨、落后水泥5200万吨,关闭了2000多家不符合产业政策、污染严重的造纸企业和一批污染严重的化工、印染企业,累计关闭各类小煤矿1.12万处。 4,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出台新开工专案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相继制定释出了高耗能行业市场准入标准,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采取调整出口退税、关税等措施,抑制“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排放、资源型)产品出口。高耗能行业增速呈逐步回落趋势。 二,大力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中国 *** 高度重视能源节约问题,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长期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节约优先的方针。中国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2010年)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一项重大的战略任务,提出到2010年单位GDP能耗比2005年降低20%左右,并作为重要的约束性指标。 1,把节能减排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国务院成立了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全面部署节能减排工作。 2,建立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国务院印发了《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明确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重点企业能耗及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实行严格的问责制。 3,加快实施重点节能工程。2006年国家利用国债和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援节能重点专案111个,形成101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2007年国家利用国债和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及中央财政资金,支援重点节能工程专案681个,形成255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各级地方 *** 引导的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形成6000多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2006—2010年,通过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可形成约2.4亿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采用财政补贴推广使用节能灯5000万只的任务已在各地组织实施,近三年将推广使用节能灯1.5亿只以上。 4,推动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开展千家企业节能行动,推动企业开展能源审计、编制节能规划,公告企业能源利用状况,启动重点耗能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积极推广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和绿色建筑,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5亿平方米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任务分解到了各地区,在24个省市启动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试点工作。继续完善和严格执行机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中央国家机关开展了空调、照明、锅炉系统节能诊断和改造,完成了办公区所有非节能灯具的改造。 5,提高能源开发转换效率。电力、煤炭领域推广使用高效节能装置,加快淘汰小火电、小煤矿。2007年,6000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供电煤耗由1980年的每千瓦时448克标准煤下降到370克标准煤;单位原煤产量能耗比上年下降5.9%,电耗下降了5.1%。 6,实施有利于节能的经济政策。调整部分矿产品资源税,适时调整成品油、天然气价格,实行节能发电排程的政策,下调小火电上网电价,加大差别电价实施的力度,出台支援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等资金管理办法。出台鼓励节能环保小排量汽车、限制塑料购物袋等政策。建立 ***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 7,加强法制建设。修订《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2007年来,释出火电、烧碱等22项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安排电动机、节能灯等16类终端用能产品的监督抽查。各地节能主管部门和节能监察机构依法开展节能行政执法。 三,发展可再生能源,优化能源结构 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中国将继续积极推进水电流域梯级综合开发,在做好环境保护和移民安置工作的前提下,加快大型水电建设,因地制宜开发中小型水电。加快风电发展速度,以规模化带动产业化,提高风电装置研发和制造能力,努力建设若干百万千瓦级的风电场和千万千瓦级的风电基地。以生物质发电、沼气、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和液体燃料为重点,大力推进生物质能源的开发和利用。积极发展太阳能发电和太阳能热利用,加强新能源和替代能源的研发与应用。不断加强对煤层气和矿井瓦斯的利用,发展以煤层气为燃料的小型分散电源。中国积极发展核电,推进核电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努力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核电发展机制;加强核电装置研发和制造能力,提高引进消化吸收及再创新能力;加强核电执行与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人才培训;实施促进核电发展的税收优惠和投资优惠政策;完善核电安全保障体系,加快法律法规建设。中国还将进一步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发展大型联合回圈机组和多联产等高效、洁净发电技术,研究二氧化碳捕获与封存技术。 四,发展回圈经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中国 *** 高度重视发展回圈经济,积极推进资源利用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从源头和生产过程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近年来,回圈经济从理念变为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得到迅速发展。国家制定《清洁生产促进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回圈经济促进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释出《关于加快发展回圈经济的若干意见》,提出发展回圈经济的总体思路、近期目标、基本途径和政策措施,并发布回圈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废弃电子电器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即将颁布。 制定促进填埋气体回收利用的激励政策,释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以及《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等行业标准,推动垃圾填埋气体的收集利用,减少甲烷等温室气体的排放。研究推广先进的垃圾焚烧、垃圾填埋气体回收利用技术,释出相关技术规范,完善垃圾收运体系,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提高垃圾的资源综合利用率,推动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加强垃圾处理企业执行监管,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由1990年的2.3%提高到2006年的52%。 五,减少农业、农村温室气体排放 近年来,中国在减少农业和农村温室气体排放方面取得积极进展。迄今已在全国1200个县开展了测土配方施肥行动,引导农民科学施肥,减少农田氧化亚氮排放;推广以秸秆覆盖、免耕等为主要内容的保护性耕作,发展秸秆养畜、过腹还田,增加土壤有机碳含量;建立了草原生态补偿机制,落实草畜平衡、禁牧休牧轮牧制度,控制草原载畜量,避免草场退化。同时,大力发展农村沼气,推广太阳能、省柴节煤炉灶等农村可再生能源技术。截至2007年底,全国户用沼气达到2650多万户,每年可以替代近1600万吨标准煤,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4400万吨。全国已建养殖场沼气工程2.66万处,推广农村太阳能热水器4286万平方米、太阳房1468万平方米、太阳灶112万台、小型风力发电机20多万台,建成一批秸秆气化、固化示范点,累计推广省柴节煤炉灶1.51亿户、节能炉3471万户。 六,推动植树造林,增强碳汇能力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 *** 通过持续不断地加大投资,平均每年植树造林400万公顷。同时,国家还积极动员适龄公民参加全民义务植树。截至2007年底,全国共有109.8亿人次参加义务植树,植树515.4亿株。近几年,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措施,调动了广大农民参与植树造林、保护森林的积极性。目前,全国人工林面积达到了0.54亿公顷,蓄积量15.05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由上世纪80年代初期的12%提高到目前的18.21%。2006年中国城市园林绿地面积达到132万公顷,绿化覆盖率为35.1%。据估算,1980—2005年中国造林活动累计净吸收约30.6亿吨二氧化碳,森林管理累计净吸收16.2亿吨二氧化碳,减少毁林排放4.3亿吨二氧化碳,有效增强了温室气体吸收汇的能力。 七,加大研发力度,科学应对气候变化、 1,将应对气候变化纳入科学发展规划之中。2006年颁布《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把能源和环境确定为科学技术发展的重点领域,把全球环境变化监测与对策明确列为环境领域的优先主题之一。2007年制定《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科技专项行动》,提出了应对气候变化科技工作在“十一五”期间的阶段性目标和到2020年的远期目标,对气候变化的科学问题、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技术研发、适应气候变化的技术和措施、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大战略与政策等方面进行了重点部署。 2,加强人才与基地建设。经过近20年的努力,中国在气候变化领域初步形成了一支跨领域、跨学科的从事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专家团队,取得一批开创性的研究成果,为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提供了重要的科技支撑。建成一批国家级科研基地,基本建成国家气候监测网等大型观测网路体系。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先进技术的研发和示范,产学研结合加快了先进技术产业化步伐。 3,不断加大对气候变化相关科技工作的资金投入。建立了相对稳定的 *** 资金渠道,并多渠道筹措资金,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气候变化的科技研发领域。“十五”(2001—2005年)期间,中国通过攻关计划、863计划和973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投入应对气候变化科技经费逾25亿元。截至2007年底,“十一五”国家科技计划(2006—2010年)已安排节能减排和气候变化科技经费逾70亿元。此外,还通过其他渠道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气候变化的科技研发。

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 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 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 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资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 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 5、论文正文: (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 〈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a.提出-论点; 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 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 d.结论。 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着录规则》进行。 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资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资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 (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 (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资讯。

回顾科学发展成就,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推动海西括约发展的举措、当前国际形式热点问题分析、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解读

摘要:本文针对当前“形势与政策”教育中存在的几对矛盾,以及新时期新形势给“形势与政策”教育带来的新机遇和新挑战,从加强思想认识,改革教学内容,改进教学形式、方法,加强师资建设,建设网路思想政治新型阵地等方面进行了深刻的研究和有益的探索,为提高“形势与政策”教育提出了行之有效的方法。 关键词:“形势与政策”教育;机遇和挑战;对策

一、“形势与政策”教育现状分析

“形势与政策”是高校思想品德课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途径。其教学内容包含形势与政策两大部分,形势是国际和国内社会政治和经济发展的状况和态势;政策是党和国家为实现一定时期的目标和任务而制定的行为准则。政策的制定要以国内外形势为客观依据,而形势的发展变化必然导致政策的相应调整。身处于不断变革时代的大学生,如果没有对形势和政策的准确理解和把握,没有心怀祖国、胸装天下的视野,就有可能走弯路、错路甚至于死路,要想成才立业是非常困难的。中国首富村、天下第一村华西村老书记吴仁宝领导村民致富的法宝——“吃透两头”、“两头一致”,指的是吃透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吃透本地工作实际,一头与中央保持一致,一头与老百姓保持一致,华西村的致富经验说明了正确认识形势和准确把握政策的极端重要性。当代大学生思想活跃,渴望成才,他们关注形势和政策变化的趋势,积极思考国家的命运和自己的社会角色,关心国家、家庭和本人的发展前景,这充分表明大学生也有学会判断形势、把握政策的内在需求。但从教学实践来看,效果不尽如人意,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 (一) 形势与政策教育中存在的几对矛盾 1. 内在需求与实际效果的矛盾 大学生对正确了解国际、国内的重大事件,深入分析社会生活中被广泛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具有极高的热情和求知欲,他们对“形势与政策”课怀有极高的期望。但从实际效果来看,由于一些院校对大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工作重视不够,认为形势与政策教育是可有可无的,常常是作为非课堂教学环节设定,最终往往流于形式,根本不能起到给学生解疑释惑的作用,学生对这样的教育形式只能望而却步。 2. 形势复杂与途径单一的矛盾 在当今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文化多元化、资讯网路化的发展趋势下,国际、国内形势变得异常复杂,并且时时刻刻都在多渠道、全方位地影响着青年大学生的思想。如何引导涉世未深的大学生在五彩纷呈的现实世界里正确认识形势,使他们无论面对国际局势风云变幻,还是社会思潮涌动,都能够知行统一,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这是一门大学问,难度非常大。但从应对复杂局势的措施来看,力度明显不够,开展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途径单一,主要是课堂教学,甚至在一些院校仅仅是通过几个讲座、几场时事报告会来开展形势与政策教育,既缺乏针对性,又不能保证教育的普遍性和经常性,效果可想而知。 3. 时事易变与师资不稳的矛盾 形势与政策我们天天都在接触,它也天天都在发展变化,要把难点、热点、深层次问题讲好,教师需要做大量的实际研究比较,需要大量的知识积累与更新,这就需要教师能潜心钻研、与时俱进地充实教学内容。而从教学实践来看,“形势与政策”课往往由“两课”教师或学校行政工作人员兼任,由于地位上不受重视、教师精力上的局限及资料上的缺乏,导致教学内容脱离实际、空洞枯燥,这样的课学生当然不会喜欢。 (二) 新时期新形势给“形势与政策”教育带来的新机遇和新挑战 1. 国际国内形势的复杂多变,热点、焦点多, 吸引性强,大大丰富了形势政策教育课的内容,内增了教与学的兴趣,师生互动, 教学相长,教育效果将明显得到提高。特别是资讯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因特网( Inter)不断延伸,时空差异与距离不再无法逾越,学生们除了在课堂上听老师讲授外,还可以在另外一个包罗永珍的“虚拟学校”———因特网上自由掠取资讯,遨游世界,拓宽形势视野;而且在网路思想政治教育中,教育主体已非主体化,他们不再高高在上“灌输”思想,而是制造、传播、监控网路资讯,通过因特网传授给教育客体———学生。但是网路资讯的自由直接传播,有时难免“泥沙俱下”, 一些原始的、未处理的、抑或人为歪曲的、富有蛊惑性的、带有分化阴谋的资讯,一些不健康的资讯画面会趁机占领人的思想,使访问物件产生错误的思想和行为, 给大学生形势政策教育带来了新的挑战。 2. 社会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的多样化,就业岗位和就业方式的多样化,社会组织结构与形式的多样化和社会生活方式的多样化,使形势政策教育工作所面临的客观环境、物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的竞争观念、利益观念、法制观念等不断加强,自主意识、民主意识、平等意识不断提高。但是, 在“多样化”的今天, 教育客体的心态也发生了变化,突出表现在:一是由关注社会到更加关注自身,认知方式注重直观;二是由关注生活到更加关注生存,价值判断注重自我。学生从关注昨天的生活质量转为更加关注明天自身生存的质量。因而学生对教学改革的期望、对自身价值提升的渴望日益迫切。这些既提出了形势政策教育正确引导的迫切性,也提出了形势政策教育要创新的要求。 3.网际网路技术的发展为互动式教学的实现提供了可能的工具和环境。在这个新的技术环境中, 教育工作者只是提供一种新的学习方法——寻找资讯。从这个意义上说, 由于因特网的影响,学习本身的含义将会改变,学习不再是理解与知识的结合,而变为仅仅是获得资讯。长此以往,学生们以资讯取代知识,只是学习检索和照本宣科网上资讯,不再学习如何培养独立思考与分析的能力,久而久之,知识贫乏,分析能力低,价值取向无以把握。

二、加强大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若干对策

(一)教学内容上要坚持“精”、“管用”的原则, 注重基础、把握重点、突出主旋律 “精”,要求在内容的选取上突出重点,从可讲的素材中提取出最适合当前形势发展,学生最想了解的热点、难点和深层次的思想问题作为要讲的内容;避免面面俱到,要把所选取的内容给学生讲深讲透,让学生领会并学会运用。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理论,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先进理论武装青年学生,加强社会主义方向、道路信念教育都是完全有必要的,但是新形势更要求我们应充分重视并切实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基本的思想观念教育,以及基本的道德观念、法制观念、纪律观念教育。 “管用”就是从社会实际和学生的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安排教学内容,使学生通过学习在思想上、认识上真正受益,避免空洞乏味地理论说教。通过形势政策课,真正能吸引学生关心国家大事和社会发展形势,起到统一思想、引起共鸣、鼓舞精神的作用,提高学生的认识水平和思想觉悟。 (二)教学形式、方法要灵活、要创新 形势政策课应多开展一些新闻评述、形势分析讨论、资讯理论文交流评比等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受教育,并提高自己的分析理解能力。同时可辅以音像视听、参观等鲜活的形式配合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可以打破课堂界限,有针对性地邀请内行专家与学生面对面讨论交流。还可以尝试把形势政策课引入第二课堂、引入社团,让学生上讲台,教师做点评,使形势政策课更加生动,更有说服力,效果更好。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大众传媒手段的变化,特别是数字化、网路化、智慧化迅猛发展,给广大师生员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影响。网路时代,形势政策课的载体要不断创新,要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和计算机网路资源,办好多媒体教学,尝试网路教育。在国际上,网上大学也纷纷宣告成立,并以其开放性、资源共享性、灵活性、费用低等一系列优势赢得学员的广泛欢迎。 (三)开展研讨,加强培训,努力提高教师素质和教学质量 “形势与政策”课教师与其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一样,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要树立牢固的责任心、事业心和敬业精神,具体要做到以下两点: 一是注重互动探究。教师应真正了解教育物件,密切关注学生的思想实际。当代大学生思想活跃、自主性强,而且获取知识和资讯的渠道多元化。教师应对学生的思想状况有全面、客观的分析,把握他们的思想特点和心理特点,在教学中针对学生在一些重大“形势与政策”问题上存在的模糊认识和倾向性问题作正确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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