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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教育网小学报名

发布时间:2024-07-06 17:58:24

济宁教育网小学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5日至26日。邹城市:7月25日至28日,符合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学生,由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邹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曲阜市:7月26日上午9:00至7月30日下午17:00,在“曲阜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相关信息填报。汶上县:8月1日至至10日家长网上填写信息、上传材料等完成报名,8月20日前审核完成。梁山县: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在7月30日至8月31日之间进行。8月1日至8月7日,家长网上报名。鱼台县:鱼台县义务段学校招生网上信息采集时间为8月2日8:00至8月6日17:00。任城区:8月6日上午8:00至8月8日,适龄儿童进行网上注册报名。高新区:8月8日上午8:00至8月10日进行网上报名兖州区:小学招生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17至20日。太白湖新区:8月11日上午9:00至8月13日下午5:00。微山县:网上信息开放采集时间为8月10日8:00至8月15日18:00。

报名条件小学一年级:全市范围内2020年8月31日前满6周岁的健康儿童。登录学校网站或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资料审核合格则报名成功。济宁孔子国际学校创办于2009年,座落于山东济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经政府批准的十五年一贯制民办学校。本着“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观,济宁孔子国际学校正在逐步建设成为一所以“国学底蕴、双语文化、艺术修养、科技信息”为特色的精品化、国际化学校。

鄞州教育网小学报名

各区属学校(单位),镇乡(街道)教辅室、中心初中、中心小学,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段学校招生入学行为,全面促进义务教育公平、均衡、优质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省、市有关义务教育段中小学招生的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本区义务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分级办学、属地管理原则。义务教育段招生由区教育局统一出台政策,镇乡(街道)政府统筹协调安排,各学校负责具体实施。

2.坚持初中、小学“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原则和“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三者一致者优先安排入学。

二、招生对象

1.小学:凡年满6周岁(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持有本镇乡(街道)户口(其中户籍证明、房产证有效期在12月31日之前)的适龄儿童。

2.初中:户籍(户籍证明、房产证有效期在12月31日之前)在本学区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时间

小学在4月20日前,初中在6月30日前,具体时间由各镇乡(街道)政府确定。

四、报名办法

1.小学:报名时须随带户口簿、房产证(房产抵押的要求出具银行抵押证明)、小学新生须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及学前教育登记卡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教辅室报名(或教辅室指定的学校报名)。

2.初中: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各小学应根据教辅室的安排,统一把具备条件的小学毕业生送到划定的初中报到,其义务教育电子卡等档案资料由教辅室审核后统一转送到划定初中。各小学不得自行将小学毕业生有关档案资料交给家长或其他个人。

原在外学区小学借读现要求回本学区就读初中,或户籍中途变更至本学区的小学毕业生,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教辅室报名,学生学籍档案资料按规定程序流转。

在我区借读的宁波大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如要回户籍所在地初中读书,需填写《鄞州区小学毕业借读生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申请表》(详见附表),并将申请表、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在6月1日至6月8日上交到鄞州区教育局3115办公室审核。

户籍在中河街道的小学毕业生,居住地(凭户口薄和房产证)在嵩江路以北的到宋诏桥中学报名,居住地(凭户口薄和房产证)在嵩江路以南的到鄞州实验中学报名。

户籍与实际居住均在首南街道的小学毕业生和户籍及居住地在高教园区内的高校教职工子女要求就读初中的均到鄞州外国语中学(首南中学)报名;实际居住在鄞州区人才公寓的小学毕业生,其父母属于鄞州区人才引进的,凭区人事局证明到鄞州外国语中学(首南中学)报名。

五、录取办法

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免试入学,并严格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招生:

1.分批有序招生。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一条规定,镇乡(街道)义务段学校须严格按下列顺序进行招生:

(1)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在本学区且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三者一致的(同一套房子内无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该校就读)。

(2)适龄儿童、少年户口自出生日起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口和住房均在本学区内的。

(3)在本学区有户籍无房产但在本学区长期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以上(1)、(2)、(3)类适龄儿童、少年,当学生报名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学区学校就读;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学额时,同批次招生按照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由镇乡(街道)政府统筹安排入学。

2.拆迁过渡家庭儿童、少年入学,凭拆迁过渡安置协议,向户籍所在地教辅室报名,由镇乡(街道)政府统筹安排入学。

3.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到其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教辅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由所在镇乡(街道)政府统一安排入学:

(1)鄞州区引进重点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鄞政办发〔2013〕225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2)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军人子女需提供所在部队师以上(武警部队团以上)政治部机关证明);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查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寄住在鄞州区直系监护人处的。

(3)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子女入学按照甬鄞教普〔2011〕80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4.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宅房(且户口簿户主和房产所有权人均为父亲或母亲)三者一致,但同一套房子内已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该校就读,起不再视作学区学生,由所在镇乡(街道)政府统筹安排学校入学。

5.在本学区有房产无户籍但在本学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同一套房子内无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该校就读),当房产对口学校招收学生有空余学额时,可安排到房产对口学校就读;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学额时,按照房产证取得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6.在本学区有房产,但户籍不在本房产所在地的适龄儿童少年,该房产已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该校就读,起不再视作学区学生,须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7.允许鄞州外国语中学(首南中学)向中河街道招收部分小学毕业生。

六、工作要求

1.全面推行“阳光招生”。初中、小学招生应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各教辅室、学校应以校门口张贴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办法及所需证件,招生结束后应在校门口张贴招生结果。各小学应及时召开毕业班学生家长会,向家长解读初中招生政策和招生时间等相关规定。

2.科学确定招生学区。各镇乡(街道)政府应在对辖区适龄儿童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生源情况和学校分布、招生计划,科学确定各校招生范围(学区),确保辖区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3.严格执行免试入学。严格执行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实施小学零起点教学,小学招生不得进行认字、写字、认读汉语拼音、计算等测试。

4.严肃执行招生计划。各校要严格执行事业计划,不得擅自扩班,不得擅自突破班额(初中新入学年级班额原则上应控制在50人以内,小学每班控制在45人以内)。

5.严格控制择校。中心城区公办中小学招生实行“零择校”政策,初中期间擅自择校、人卡分离的学生,初中毕业后将取消定向保送资格。公办学校不得招收在民办学校就读的非户籍所在地学生。

6.严格执行均衡编班。严格按照《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减负”意见要求,规范办学行为,坚持均衡编班,严禁举办各种类型的快慢班、尖子班、实验班等特殊班级。

7.加强“双证”年度审核。各镇乡(街道)政府要加强学区户籍与房产的“双证”年度审核,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对发现在读期间(取得入学资格至毕业)户口迁出对应学区的学生,将不再享受学区学生待遇。

8.严格学籍管理。严格按照浙江省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系统管理要求,规范义务段新生的学籍管理,做到学籍注册学校与学生就读学校一致。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学校及时建立电子学籍,学籍号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唯一性,终身不变。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除随班就读学生外),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应为送教上门的学生建立学籍。对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私自接受无学籍学生就读的学校,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六条“学生学籍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的规定,将直接追究校长责任。

各校要主动做好符合相关条件的非本地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回原籍地中小学就读所需的材料和电子学籍的迁移工作。

9.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蓝青、华光等民办学校招生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制订招生方案,规范招生程序和办法,其中,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广告、招生简章须向区教育局申报备案,经审核后方可向社会公布。招生对象应以本区为主、区外为辅,不得招收无学籍学生,不得以文化课书面测试方式择优录取新生。

10.做好特殊儿童入学。各镇乡(街道)政府要关心重视残疾儿童的入学,各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或帮助他们联系到省、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盲人学校的设置由省人民政府统筹安排;聋人学校(班)的设置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培智学校(班)的设置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区特教中心学校应及时接收智力残疾的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登记入学。

11.规范有序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各镇乡(街道)公办、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关于规范有序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甬鄞教普﹝2016﹞62号)要求执行。

12.严肃招生纪律。各镇乡(街道)政府和教育局成立相应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察小组,以确保正常的招生秩序和入学工作的公平与公正。各教辅室和学校要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严格执行招生的政策与规定,坚决抵制招生中不正之风和违纪行为。对违规招生,违规编快慢班,违反有关教育收费规定的,区教育局将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民办学校违规招生,视情况轻重,追究学校校长(负责人)责任,并采取停发办学补助经费等处罚,直至取消办学资格。

鄞州教育网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根据你的描述 有以下方案供你参考 4月5日,鄞州区教育局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义务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和《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关于规范有序做好2016年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的公示文件,就即将发布的义务段招生政策进行公示。鄞州区教育局表示,2015年预告过的有关于房产单证生的调整政策今年正式实施,总体变化不大。“有房无户”的适龄儿童入学政策有调整义务段学校招生文件提出,鄞州区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分级办学、属地管理原则。义务教育段招生由区教育局统一出台政策,镇乡(街道)政府统筹协调安排,各学校负责具体实施。坚持初中、小学“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原则和“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三者一致者优先安排入学。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持有本镇乡(街道)户口(其中户籍证明、房产证有效期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的适龄儿童。初中招生对象为户籍(户籍证明、房产证有效期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在本学区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一条规定,镇乡(街道)义务段学校须严格按下列顺序进行招生:(1)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在本学区且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三者一致的(同一套房子内无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该校就读)。(2)适龄儿童、少年户口自出生日起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口和住房均在本学区内的。(3)在本学区有户籍无房产但在本学区长期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以上(1)、(2)、(3)类适龄儿童、少年,当学生报名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学区学校就读;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学额时,同批次招生按照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由镇乡(街道)政府统筹安排入学。跟往年相比,文件对有房无户的适龄儿童的入学政策进行了调整。今年的文件要求,在本学区有房产无户籍但在本学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同一套房子内无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该校就读),当房产对口学校招收学生有空余学额时,可安排到房产对口学校就读;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学额时,按照房产证取得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中河街道可能会出现单有房产生不能接纳的情况。”鄞州区教育局表示,中河街道的小学适龄户籍儿童呈爆发式增长,仅去年最后一季度,迁入中河街道超过200人。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中河街道的适龄户籍儿童就已达到了1574人,超过了辖区内5所小学总的招生计划数。堇山小学、华泰小学的部分户籍学生将按照入户先后顺序接受调剂。初中招生也同样面临这种状况。今年中河街道4所小学毕业生(堇山小学无毕业生)达到了1101人,超过了鄞州实验中学、宋诏桥中学的可接纳能力,部分有房无户的毕业生将要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或者接受调剂。根据省教育厅新的规定,今年小学、初中班额上限比往年增加了5人,分别是小学每班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每班控制在50人以内。户籍在中河街道的小学毕业生,居住地(凭户口薄和房产证)在嵩江路以北的到宋诏桥中学报名,居住地(凭户口薄和房产证)在嵩江路以南的到鄞州实验中学报名。原在外学区小学借读现要求回本学区就读初中,或户籍中途变更至本学区的小学毕业生,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对应初中报名,学生学籍档案资料按规定程序流转。在鄞州区借读的宁波大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如要回户籍所在地初中读书,需填写《2016年鄞州区小学毕业借读生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申请表》(详见附表),并将申请表、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在6月1日至6月8日上交到鄞州区教育局3115办公室审核。根据2015年的预告,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宅房(且户口簿户主和房产所有权人均为父亲或母亲)三者一致,但同一套房子内已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该校就读,2016年起不再视作学区学生,由所在镇乡(街道)政府统筹安排学校入学。在本学区有房产,但户籍不在本房产所在地的适龄儿童少年,该房产已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该校就读,2016年起不再视作学区学生,须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拆迁过渡家庭儿童、高层次人才子女、华侨华人和港澳台同胞子女、军人子女等入学政策与往年一样。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要提供四证,手续有所简化由于国家有关政策调整,今年,鄞州区对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在计划生育方面的多个环节有所简化。根据发布的《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关于规范有序做好2016年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2016年秋季,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要在鄞州区入读小学(初中)一年级,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在鄞州区有稳定职业(指与鄞州区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在我区专业从事农业种养业);2. 在鄞州区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外来工社会保险(截止到2016年4月30日,依次上推已连续按月缴纳一年及以上,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补缴无效);3. 在鄞州区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一年及以上;4. 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今年,鄞州区对全民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招生条件有所放宽。文件要求,全民办外来工子女学校的社保截止日期可放宽到6月30日,已连续按月缴纳一年及以上,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补缴无效。全民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招生不足时,允许其招收符合鄞州区入学条件的其他镇乡(街道)外来工子女。在招生范围上,今年也扩大到全市。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的意见》甬教﹝2015﹞346号文件精神》,镇乡(街道)在安排接纳符合条件的外来工人员子女就学时,如学校尚有学额的,可招收父母暂住在鄞州区一年以上,工作在宁波大市内的其他县市区,在宁波市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符合宁波市招生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鄞州区大力推进学校建设 缓解入学压力为缓解入学压力,鄞州区进一步统筹资源,优化学校布局调整,加快潘火德培小学、横溪镇中心小学、中海实验小学、章水镇中心学校建设,确保按期投入使用,推进孙马区块学校、堇山小学二期、潘火实验中学、长丰区块小学建设,扩建甲南小学、金家漕小学、钟公庙中学,启动中河初中、首南三小建设,新建(改建)潘火街道中心幼儿园等4所幼儿园。不懂追问,望采纳,你的采纳是我答题的动力。

重庆教育网小学报名

可以。根据重庆教育局官网发布的信息查询显示重庆可以报名不对口小学,但必须要满足购房条件或积分条件,购房入学条件需要父母在学校片区拥有住宅,积分入学条件则根据一定规则核算积分进行入学。

1、以渝北区为例。首先登录渝北教育网网站,如图。

2、网站网址可以从幼儿园老师获得,也可以网上搜索。点击‘家长登录入口’。

3、然后就是登录,没有账号的用户要先注册一个账号才可以登录。还有一种情况,在注册账号的时候会提示已经注册过账号,这并不是已经注册过账号了,是因为电脑的浏览器版本低,换一个高版本的浏览器就可以注册成功。

4、另外,登录账号要写复杂点,重名了也是不能注册成功的。输入信息,确认后,就可以成功注册。

5、注册成功后,就可以输入账号和密码登录了。

6、点击录入孩子的资料(选择小学生版本)。

7、然后就是按照要求录入学生的信息,这里注意了,孩子的身份证号要认真录入,错了是不能修改的。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确定按键。

8、点击(提交)按键,这样孩子资料就成功提交了,提交成功后,就是等待审核。

扩展资料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免试就近入学。凡入学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由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保障入学。边远农村学校学生、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入学年龄可放宽到7周岁。

合理划定入学范围。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为每一所小学、初中合理划定招生范围。

对于城市老城区暂时难以实行单校划片的初中,可实行多校划片、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学生。确定划片方式和范围要听取各方代表意见,并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要审慎论证。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划片就近入学实行“三对口”原则。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区(县)域内不符合“三对口”入学原则的户籍学生,由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稳步有序地安排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学。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时,由其法定监护人持户籍证明、住(租)房证明、合法工作证明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等有关材料。

参考资料: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修订印发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

太原教育网小学报名2021

2022年7月13日8:00—7月17日18:00。

2022年太原市小学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一、7月初:印发《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二、7月8日前:县(市、区)教育局出台本地区小学招生入学方案、招生计划,并上报市教育局审核。

三、7月11日:县(市、区)公布小学招生入学相关政策。

四、7月13日8:00—7月17日18:00:全市统一进行小学入学网上信息登记。

五、7月18日—20日:整理小学入学网上登记数据。

六、7月21日—7月30日: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进行数据审核、录取工作。

1、7月21日:民办小学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的学校公布录取名单;县(市、区)教育局组织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派位结果。

2、7月22日—7月23日:民办学校为录取学生办理入学手续。

3、7月24日—7月25日:县(市、区)教育局审核民办小学录取结果。

4、7月26日—7月30日: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民办学校未录取学生、审核各公办小学录取情况。

七、8月5日:全市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八、8月26日:开展小学一年级新生均衡编班工作。

需准备材料: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入学子女《居民户口簿》(因疫情原因,2022年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户籍变更截止时间调整为2022年5月30日)。

2、《房屋所有(产)权证》。

3、《出生医学证明》。

以上内容参考 太原市教育局-2022年太原市小学入学登记须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晋教基〔2021〕6号

各市教育局:

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1〕1号)要求,为切实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行为,现就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规范中小学招生秩序作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任务。坚持属地管理,实行“公民同招”。遵循公平公正,突出标本兼治,强化教育治理,着力构建规范有序和监督有力的中小学招生机制,坚决杜绝违规跨区域招生和争抢生源现象,切实维护良好教育生态。

二、规范义务教育招生

1. 全面落实免试全覆盖。凡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少年依法进入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严禁任何部门、任何学校、任何机构以考试、测试、面试等任何形式筛选生源。小学入学按划定的片区实行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划片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稳妥实施多校划片,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

2. 科学划定招生范围。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或范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可采取与公办学校相同的方式实行划片登记入学,也可采取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方式入学。设区的市城区义务教育学位不能满足当年新生入学需求,确需跨所在城区统筹学位的,由所在城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并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批准,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本市若干个县级行政区域内统筹安排学位。具体招生区域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并向省教育厅备案。审批地与所在地不属同一个地级市的,按照审批地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3. 严格规范招生程序。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采取学生自愿申请方式入学的,一律通过市级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的管理平台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多胞胎子女可捆绑摇号)。参与摇号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不得择校。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随机派位均由市级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在九年一贯制(含十二年一贯制)学校连续就读满六年的应届小学生可直升本校初中,意愿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初中招生结果。

4. 保障特殊群体入学。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就学。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迁入地入学,也可返回户籍地入学,但不得在两地同时报名申请入学。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保障随迁子女就读名义跨区域招生。省、市两级可通过组织报名信息集中核验等方式剔除重复的入学申请。依法保障轻度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对中、重度残疾儿童通过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等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落实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三、规范普通高中招生

5. 合理确定招生范围。从2021年起,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县域)招生。地处县或县级市的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设区市城区的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城区或若干城区内招生,具体招生范围可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确定。严禁跨设区市招生。

6. 全面实施“阳光招生”。普通高中招生一律实行招生计划公开、考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网上统一录取。考生未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未经统一网上录取,一律不能进行新生学籍注册。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各地要在正式招生前公布普通高中最低建档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须于8月20日前结束。各市招生部门要于9月1日开学前,整理汇总本年度招生录取有关情况,移交学籍管理部门审核,由学籍管理部门按权限建立学籍。

7. 完善指标到校政策。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政策,分配比例不低于60%,并向薄弱初中学校倾斜。原则上不跨县域分配指标。对过去实行跨县域指标到校的优质高中,从2021年秋季招生起,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分配指标;暂不具备条件的,逐年降低跨县域分配比例,2021年跨县域分配比例比上年度减少30%,2024年实现县域招生。落实公办民办一视同仁法定要求,推动民办优质普通高中参照公办学校将招生指标按比例分配至区域内初中学校。

8. 规范特殊类型招生。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自主招生(含特长生,下同)等特殊类型招生严格审核,严控范围。确需开展特殊类型招生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具体类型、招生人数、招生范围、招生办法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开。特长生类型限于体育、艺术和小语种。坚决防止以自主招生名义争抢生源。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纳入当年学校招生总计划,实行计划单列,招生数量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自主招生必须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结束后进行。自主招生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本市普通高中最低建档线。除体育、艺术和小语种类型可在设区的市范围内招生外,其他类型自主招生在规定的本校招生范围招生。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本地开展的普通高中试点班、实验班等要严格审核,报省教育厅备案。国家规定的优抚对象及高校园区教职工子女,按原批准的办法招生。

9. 建立省级统一招生平台。2021年起,试点市考生报名、填报志愿和录取查询一律在省级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上进行,试点市要及时向省统一招生平台上传录取结果,以便考生查询。普通高中录取(包括自主招生)暂在各市招生平台上完成,但不得将招生(包括补录)权限下放至学校,条件成熟后一并纳入省统一招生平台进行。各市招生部门9月1日前将录取结果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备案。

四、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10. 从严执行“十项严禁”。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无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招生结束后,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公办民办学校间混合招生、混合编班、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义务教育学校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接收简历、招生咨询、网络登记学生信息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选拔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竞赛),或采用其考试(竞赛)结果、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摸排登记生源、选拔学生;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或转接手续;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或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成绩排名、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11. 从严规范学籍管理。在实施招生前,教育行政部门应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为行政区域内所有学校设定招生计划数量,招生结束后逐一核实学校班级数和班额等情况。中小学校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各市要严格在规定时间内注册接续学籍,保持招生计划、招生录取名单与学籍注册名单高度一致。普通高中新生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不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或延期期限内仍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注销普通高中学籍。初中学籍注册时间截止后,初中学校要及时向学籍管理部门报告尚未报到的已分配小学毕业生。对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未接续初中学籍的小学毕业生,由学生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排查,落实家长监护责任,书面告知法定义务,严防辍学。

12. 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严格执行中小学招生纪律,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招生行为,坚持“零容忍”,保持高压态势。对于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五、全面保障落实到位

13. 统筹做好资源配置。各市要持续扩大公办教育资源特别是公办优质教育资源,以县为单位加强区域内中小学整体规划,科学测算需求,通过新建、改扩建一批中小学校推动公办学校扩容增位。要高度重视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每个县至少建好办强一所公办普通高中。要深化办学模式改革,通过支持公办优质学校举办分校、联合办学、对口帮扶等形式帮扶薄弱校,促进区域内中小学校协调发展。要坚持教育公益属性,落实政府责任,合理调控民办义务教育占比,严格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办好办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14. 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做好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抓紧研究制定本地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将中小学招生工作纳入当地党委和政府督查工作范围。省教育厅和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实地督查等方式,对各地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进行督查。对违法违规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15. 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各市要通过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加强招生入学政策解读,争取学校、家长、学生和社会的理解支持。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报审批机关备案,严禁学校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要加大对常见违规招生行为的预警,帮助家长和学生提高警惕,避免受害。对群众关心关注的敏感问题和难点问题,要有针对性地深入细致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要加强舆论引导,规范新闻报道,加强风险评估,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化解风险隐患,确保中小学招生工作规范实施、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秩序良好。

各市2021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请于6月5日前报送省教育厅。

山西省教育厅

2021年5月20日

2021年山西省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解读

来源:山西省教育厅、太原幼升小网

株洲教育局小学报名网

小学报名系统登录网址操作方法:

1、首先浏览器中搜索“(地区)小学报名系统”,以北京为例。

2、下面点击“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

3、进入主界面后,我们看到左上角有“立刻开始办理”选项,点击进入。

4、会弹出区域选择,选择你所在的地区。

5、接下里,找到“小学入学服务系统”,点击进入。

6、登录你的账号,如果你没有账号,就点击下面的“注册”选项。

7、最后按指示,依次填好对应的信息,在右上角会有“信息待或已验证”的提示,提交过后,出现“信息已验证”的字样就可以了。

扩展资料:

2020年大祥区小学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部分)

一、新生招生对象及招生范围

1、招生对象。 本区范围内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

2、招生范围。 各小学严格按划定区域招生(招生范围划定详见附件2)。

二、网上报名

1、新生网上报名登记时间为2020年8月7日至8月13日。

网上报名时段,各小学均设报名咨询点,负责对家长提供咨询服务。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年级符合条件的插班生不在网上报名。 需要插班入读城区小学的适龄儿童,于8月25日至26日持户籍、房产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先按片区进行登记:六岭片区(设沙井头小学)、西湖片区(设樟树小学)、城南片区(设新渡小学)。

对应学校在有学位的前提下,按照相对就近、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接收返城学生插班入读。若居住地对应学校学位不足,由各片区根据学位情况进行调剂。若片区内学位不足不能满足调剂,由各片区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向具有富余学位城区学校或城区周边学校进行调剂。

3、本区农村小学新生(含雨溪、罗市、檀江、蔡锷、板桥等5所中心校所辖小学)今年网上报名只需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不要求上传佐证资料。

4、凡2020年秋季需在我区入读小学一年级的新生须于规定时段登录“邵阳市市区中小学招生报名系统”(登录地址:)申请学位,进入报名网页后,按生源类别提交报名申请。

适龄儿童或其监护人留存入学相关证件以备必要时核查。 网上报名必须坚持诚信原则, 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所学校中的一个生源类别, 报名截止后填报信息不能修改。 报错类别或提供虚假资料者,以 及符合条件却没有在网上报名登记的学生,需接受学位调剂。

1、首先我们在浏览器中找到当地的政府官网,点击进去。在官网页面的右上角,点击"通知公告"一栏查看。找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入口。然后点击进去。

2、点击进去后你会看到有"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入口"和"初中入学信息采集入口"下方有各个学校招生报名的时间,根据自己孩子的实际情况选择报名入口。

3、然后填写孩子的身份证号、登录密码和验证码填写完成点击登录按钮。如果你还没有注册请先点击左边按钮进行"适龄儿童注册,注册时一定要记住自己的密码,填写好正确的手机号码奥。

4、你会看到"城区公办学校报名入口""乡镇公办学校报名入口"和"民办学校报名入口"点击适合自己实际情况的一个入口通道进入。

5、在"城区公办学校报名入口"里面又分别分出三种不同情况的报名入口,各位家长根据自己实际情况点击进入报名通道。

6、不管您是适合哪一类报名通道的孩子,通道里面都有详细的适合哪所学校的位置,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好学校后点击右面的"符合该片区进入提交材料"通道提交自己孩子的详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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